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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摄像机询价成交公告8459

时间:2025-08-02 11:56: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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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 :

 5108232017000299

  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摄像机

 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

 剑阁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共同印制

 二○一七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3 3

 第二章

 响应须知……………………………………5 5

 第三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服务要求……………… 15

 第四章

 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 17

 第五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 书格式…………………… 19

 第六章

 剑阁县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26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剑阁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的委托,拟对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摄像机项目国内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摄像机 2、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3、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4、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交响应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请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 8:00 至 2017 年 12 月 28日 18:00(北京时间)在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免费报名获取。

 6、询价保证金:

 金

 额:3000 元。

 询价保证金截止交纳时间:2018 年 1 月 2 日 18:00(北京时间)

 交款方式:按要求报名成功后,于规定时间内在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缴纳(http:// www.jgggjy.com),网站暂只支持农行网银支付。交纳成功后截取显示“保证金已交纳”的页面打印作为交款凭证。(正常情况下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保证金,特殊情况除外:因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故障而无法正常交纳的须电话联系(0839-6601813)转人工处理)。如网上操作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839-6601813)。

 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活动开始时间、地点:2018 年 1 月 4 日当日上午 10:00,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剑门大厦裙楼四楼)。

 8、响应文件递交与签收: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由我中心工作人员签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鲜章(如供应商代表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鲜章。

 9 、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被拒收:

 (1)未按询价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2)在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3)未按响应须知 17.1 和 17.2 要求进行密封标注的;

 10、本项目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方式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不少于 3 家。

  11、项目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 购 人:剑阁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 联系人:蒲先生 联系电话:13981283860 集中采购机构: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剑门大厦裙楼四楼 邮

 编:628317 联 系 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839-6601813

 0839-6607125 电子邮件:1010031106@qq.com

 注意: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天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第二章

 响

 应

 须

 知

 一、响应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价格标的 预算资金 6 16.06 万元

 2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3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4 询价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金额:

 3 30 000 元

 5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 10%。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交至采购人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

 1.2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剑阁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询价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

 2.3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接收了询价通知书拟参加询价采购活动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询价通知书“询价邀请”第 4 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规定报名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了询价保证金。

 4. 询价费用

 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参加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其单位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5.2、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参加的也不能作为有效响应人。

 三、询价通知书

 6 6 .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6.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询价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询价邀请; (二)响应须知;

 (三)采购项目技术、 服务和其他要求; (四)询价程序,成交标准; (五)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六)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可能被视为无效响应。

 7.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执行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采购执行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公告及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7.3 供应商要求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的,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3 个工作日前按询价通知书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执行机构。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执行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询价前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9 9 .响应文件的语言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可能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货币均以人民币响应。

 1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13.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响 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它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14.1 资格性响应文件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询价活动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询价通知书的采购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参见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投标提供)并与之前递交的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此处为准。

 (3)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多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询价保证金凭证(网络截图)复印件; 2016 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不满一年的除外;财务状况报告应当完整,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得只提供部分或封面、封底)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5)提供 2016 年或 2017 年缴纳社保和缴纳税收的有关证明资料。(新成立的企业暂无纳税及社保的须作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调查函。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如有请提供)。

 14.2

 响应文件的其它部分 14.2.1 其它商务资料: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投标人); 14.2.2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或货物如与询价通知书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

  别之所在,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货物功能、生产产地、品牌型号等详细说明; (2)《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7); (3)详细的交货清单; (4)货物验收标准; (5)项目实施方案; (6)技术或货物运输及售后服务等承诺; (7)供应商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具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保障证明(格式自拟)。

 15 、询价保证金

 15.1 供应商应提交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询价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2 询价保证金应按照询价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15.3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响应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询价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除不可抗力情形之外,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恶意串通的等。

 (4)未按时递交响应文件并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 1 天未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的。

 (5)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退出询价,导致采购活动终止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资格或者放弃成交的。

 (6)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6 .响应文件编排、印制和签署( ( 分包印制和签署) )

 16.1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询价代表签字。

  16.2 响应文件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6.3 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壹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且分别装订并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分包号(如有分包)。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注意:正本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和其它响应文件两册。

 16.4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5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将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6.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6.8 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6.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左侧胶封装订,如合页装订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7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如有分包请分包进行密封)

 17.1 响应文件所有正本统一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并标上“正本”字样,所有副本统一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并标上“副本”字样,共两个密封袋。密封袋上还应分别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年月日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7.2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8 、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 供应商应当在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交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18.2 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

 18.3 响应文件一经接收将不予退还。

 1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拒收:

 19.1 未按询价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询价保证金的; 19.2 在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19.3 未按 17.1 和 17.2 要求进行密封标注的。

 20 、响应文件和修改和撤回

  20.1 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执行机构。

 20.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询价须知第 17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五、诚实和信用

 21 、诚实和信用

 21.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1.2 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响应竞争,也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1.3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采购中心有证据表明供应商有此行为的,采购中心将要求采购人终止合同,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公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1.4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失信行为并记入诚信档案的,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响应文件无效情形和终止采购活动情形

 1、有下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 (2)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交纳询价保证金的; (3)资格性或者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 (4)

 响应文件中如果做了报价的。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2)询价结束,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3)供应商最后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4)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 (5)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7)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询价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七、合同、

 履约和验收

 22 、签订合同

 22.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2.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2.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况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2.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2.5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和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22.6 采购人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进行司法救济。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2.7 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2.8 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22.9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的规定要求、响应文件和询价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23. 履约保证金

  23.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3.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3.3 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 10%,于合同签订前交至采购人。

 24. 履行合同

 2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5. 验收

 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及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验收。

 八 、付款方式

 1、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经试运行结束并通过竣工验收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100%。

 2、质量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自通过初步验收之日起 3 年后无质量问题 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九、质疑和投诉

 26 、质疑和投诉

 26.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询价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询问,询价采购单位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详细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见《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若干规定》等。

 26.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进行询问、质疑和投诉。

  26.3 质疑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询价采购单位不予受理。质疑文件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实事依据; (2)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3)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等。

 26.4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询价采购单位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6.5 质疑详细规定见《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若干规定》、《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等。

 26.6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涉及供应商资格条件、项目内容和要求、成交标准、成交结果等采购人的权利和要求事项提出质疑的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采购程序、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向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协助代理机构完成对质疑的答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见询价邀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6.7 质疑供应商对询价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询价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和实名形式向剑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剑阁县财政局投诉电话:(0839)-6600596,地址:剑阁县财政局,邮编:628317。

 26.8 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必须以实名和书面形式按询价通知书及有关规定的程序递交,质疑和投诉的内容必须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否则,询价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拒绝受理;对于歪曲事实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意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记录。

  第三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服务要求

 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

 序号 设备名称 参数配置要求 数量 注 1广播级高清存储卡式摄录一体机  220 万像素 3MOS 感光元件,分辨率:1920x1080;  ▲灵度敏≥F12,  高清用高级辅助聚焦功能(包括:红点或一键或扩展聚焦或聚焦条) ;  具备 CLEAR、1/4、1/16、1/64 的 4 档 ND 滤镜;  ▲内置电子水平仪;  ▲ 标 配 AVC-ULTRA 编 解 码 平 台 压 缩 方 式 ,AVC-Intra200/100/50, AVC-LongG50/25/12 Mbps,  支持有线局域网、无线局域网、4G/LTE 的网络功能;  接口:3G-SDI、HDMI、GL IN、VIDEO OUT、LAN、USB、TC IN/OUT;  记录介质:专业半导体存储卡,▲记录卡槽:大存储卡槽和小卡槽*2 个;  配套周边:每套含标配光学变焦 17 倍以上高清镜头、标配寻像器、原装电池、原装充电器、电源适配器等。

  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提交摄像机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4套 2锂电池  与摄像机同一品牌原装锂电池,容量 5800Ahm 或以上。

 4块 3专业三脚架  球碗直径:75 毫米,高度:74.5 到164.5 厘米,级数:2 级,  云台最大承载重量:4 公斤,动态平衡种类:固定,阻尼挡数:固定,LED 照明气泡水平仪。

 4副 4采访话筒  话筒类型:超心型电容话筒,麦克风元素:驻极体电容器  频率响应:20Hz-20kHz  灵敏度:-33 dB at 1kHz (0dB = 1V/Pa)  动态范围:112 dB  信噪比:76 dB (1kHz at 1Pa)  最大输入电平:130 dB (1kHz at 1% T.H.D.)  输出范围:100Ω (at 1kHz)  供电范围:11-50V Phantom  输出接口:3-pin XLR  10.配件:热靴/支架、防风罩、便携包、橡胶板,配卡龙线 3 米以上 4支 5携带软包  适配手持摄像机

 4套

  6防雨罩:  适配手持摄像机

 4套 7LED灯 LED 芯片集成面阵,13W 功率,1 米范围内的照度为800Lux;60°宽光照角度,5000K 色温,配备 5600K 和 3200K色温滤片。

 4支 8翼豹 4 系列斯坦尼康碳纤维标准版 1) "背心式斯坦尼康稳定器; 承重 1KG-7.5KG,

 2) 臂体:主要部份采用轻质航空铝合金 CNC 精密制造,双节双弹簧臂体结构,支持范围广,弹簧部份均为专用高强度军工级合金弹簧,持久耐用,超宽的负载范围,每节机械臂都可以支持到 7.5KG 的总重量; 3) 背心:按照人体工程学设计,背心的前部的胸板和高度调节板均可调节高度,背心的每个锁紧处也均可以自如调节,可以适合大多数专业拍摄者的身材,背心的穿著和调节均为免工具,简单易用,背心采用了舒适透气的高档复合材料; 4) 稳定器:采用全航空轻质、高强度铝合金 CNC 精密制造, “双向精密微调云台” 设计,高精密、低摩擦专用斯坦尼康万向节,万向节的免工具上下调节方式,多方位调节的监视器托架,灵活调节监视屏前后左右调节角度;  7 寸 HDMI 输入广播级监视器。

 1套

  成交人在签定合同前提交摄像机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第四章

 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

 一、资格审查: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执行机构组织询价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询价的有效供应商名单。

 (2)供应商资格审查的范围不能超过询价通知书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政府采购法或者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4)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资格审查报告的有效性。

 (5)询价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询价小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询价小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6)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二、符合性审查:

 (1)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执行机构组织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审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2)询价小组经审查,认为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的,应当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3)询价小组经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询价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报价。

 询价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三、报价:

 1 1 、报价方式:

 询价小组审查,认为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的,供应商将进行最终报价,应当在询价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2 2 、价格构成

 本次报价是指满足询价通知书所有条件的价格(包括标的物生产成本、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上下车、培训、发放花名册印制、劳务、税费及其它各种费用的总和)。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将由询价小组依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3 、 成交标准。

 3.1、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情况按照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最低有效报价相同的,以供应商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3.2 、确定成交供应商

 3.2.1本项目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候选成交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确认为成交供应商。

 3.2.2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2.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询价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参加询价采购活动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

  第五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未提供的格式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1 1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件 响 应 文 件

 ( (

 )

 本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 包 号: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响应日期:

 年

  月

 日

  2 2 、响应函(格式)

 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了贵中心

 询价通知书,决定参加本次询价活动。我公司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

  (供应商全称)全权处理本项目响应的有关事宜。我公司为本项目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1、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询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郑重承诺: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4、我方郑重承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依法履约未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供应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3 3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

  本人系

 的法定代表人。就

  项目为货物的供应和售后服务,签署上述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格式) )

  兹委托我单位

 为法人授权代表,参加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

 (项目编号为:

  )询价采购,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响应文件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书我单位均予以认可。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响应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信地址: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年

 月 日

  5 5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响应人)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我代表

 单位在

 项目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响应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响应人的公平竞争。

 三、不做提供虚假资料、假借施工资质等虚假响应行为。

 四、不以任何名义和变相形式向参与各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及评审委员会专家提供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任何可能影响公共资源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礼品和旅游、健身、娱乐活动。

 五、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响应,也不以其他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六、成交后如无正当理由,及时签订合同,不擅自改变询价通知书内容签订合同,不以任何名义对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全面履行合同。

 七、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签章):

 承 诺 人(签字):

  年

 月

 日

  6 6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函

 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中,作出如下声明: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三、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处相应罚金。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

 ( ( 公章) )

 供应商授权代表( ( 签字或签章) ):

 年

 月

 日

 7 7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询价要求规格 响应规格 偏离 说

 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8 8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下表中的信息作为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的有效依据。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日期:

  9、 制造商家 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

 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

 政采招[

 ]

 号“

 ” 项目第

  包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询价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询价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询价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询价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询价通知书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注:供应商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响应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清单、授权日期,并且必须有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单位的印章。

  第

 六

 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

  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XX 年 XX 月 XX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经试运行结束并通过竣工验收后 15 个工作日

  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100%。

 2、质量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自通过初步验收之日起 3 年后无质量问题 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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