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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民政厅救灾物资采购需求论证公示742

时间:2025-08-02 17:51:13 浏览次数:

 四川省民政厅救灾棉大衣公开招标采购

  采购项目的技术和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具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 3 年的企业,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表;成立已满 3 年的企业,提供近 2 年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验资报告);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成立未满 3 年的企业,提供上一年度纳税记录;成立已满 3 年的企业,提供近 2 年纳税记录;当年成立的企业提供近期纳税记录);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 15 人以上近 3 个月缴纳凭证和花名册)。

 (5)产品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金额:

 400 万元人民币。

 (1)招标数量根据单价确定。

 (2)第一中标人占采购金额的 30% , 第二中标人占采购金额的 27%,第三中标人占采购金额的 23%,第四中标人占采购金额的 20%。

 三、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1)技术要求见《棉大衣参数》,明确面料、样式、尺寸、填充物为实质性条款。

 (2)售后服务见附件

 四、评分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一 报价 50% 100分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100(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报价评审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表第 7 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二 技术配置 12% 100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 80 分;技术指标和配置高于招标要求并体现出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更优的,一项加 5 分,最多加 20 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一项扣 5 分 加分项须专家组一致同意无异议。

 三 信誉 5% 40 近三年获得国家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得 40 分;获得省级著名商标、名优产品或省政府名牌产品的得 30 分;(省级和国家级不重复计分);获得市州级著名商标、名优产品或市州政府名牌产品的得 20 分;(省级和市级不重复计分);没有的得 0 分。

 以国家政府行业管理机构有效证书为准

  40 企业质量信誉等级:A级10分;AA 级 20 分;AAA 级 40 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 通过 IS9001 质量体系认证:10分;通过 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10 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 售后服务方案 5%

 50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在 1 年以上的 50 分,服务期限在 1 年以下 6 个月以上的 25 分,服务期限在 6 个月以下的 0 分。

 50 售后服务:措施承诺优的得 50分,良得 30 分,一般得 10 分,差的不得分。

 五 履约能力 7% 100 履约情况:在近三年救灾产品或类似产品政府采购项目中,按时交货且抽检合格一次得20 分,满分 100.

 六 业绩 10%

 100 以投标其它救灾产品或类似产品近三年中标政府采购项目,单笔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合同,一份得 20 分,最多不超过 100 分。

 附销售合同复印件,数量不超过 5 份,原件备查。

 七 其他商务 10% 80 样品: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投标人的样品及制造工艺、选用材料、外观等由专家进行比较和评价,优等得 70分(含)~80 分,中等得 55 分(含)~70 分(不含),一般得30 分(含)~55 分(不含),差得 0 分~30 分(不含)。

 样品除外包装外不得有厂家或经销商标识,留样不退。

  20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 30天之内供货。满足招标文件的得 10 分。承诺每提前 1 天加 1分,最多加 10 分。

 八 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1% 100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满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20 分,直到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附件:

 售后服务 1、 棉被、棉大衣、棉衣裤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2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厂商在接到通知后 8 小时内响应到场,24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2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棉大衣参数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救灾专用棉大衣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救灾专用棉大衣的订购、生产与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入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入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1040.1—2006

 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总则 GB/T 2662—2008

  棉服装 GB/T 2912.1—2009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2918—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 392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 3923.1—2013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 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条样法 GB/T 4666—2009

  纺织品

 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测定 GB/T 4668—1995

  机织物密度的测定 GB/T 4744—2013

  纺织织物

 抗渗水性测定

 静水压试验 GB/T 6836—2007

 缝纫线 GB/T 7573—2009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8427—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

 11048—2008

 纺织品

 生理舒适性

 稳态条件下热阻和湿阻的测定 GB/T

 14464—2008

 涤纶短纤维 GB/T

 16988—2013

 特种动物纤维与绵羊毛混合物含量的测定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22865—2008

  牛皮纸 FZ/T 52002—2012

 锦纶短纤维 FZ/T 63002—2009

  粘胶长丝绣花线 FZ/T 65002—1995

  特种工业用绳带

  物理机械性能试验方法 FZ/T 72002—2006

 毛条喂入式针织人造毛皮 FZ/T 80002—2016

 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JSB 9.2—1992

 絮片抗拉强度的测定 JSB 9.3—1992

  絮片单位面积质量、压缩弹性率及蓬松度的测定 QB/T 2173—2014

 尼龙拉链 QB/T 3637—1999

 不饱和聚酯树脂纽扣 3

  要求

  3.1

  样式 棉大衣的样式见图 1 ;需增配帽子时其样式、规格尺寸、缝制工艺按附录 E 的规定执行。

 3.2

  号型与规格 3.2.1

  棉大衣分为大号、中号和小号。

 3.2.2

  棉大衣规格尺寸与允许偏差按表 1 规定。

 图1:棉大衣样式

  表 1

  棉大衣规格尺寸与允许偏差

 单位为厘米 序号

 部位名称

 大号

 中号

 小号

 允许 偏差( ( ±) )

 1 1

 前身长

 133.0

 123 .0

 113.0

 2 2.0

 2 2

 前胸宽

 52.2

 48.6

 45.0

 1 1.0

 3 3

 上腰围

 144.0

 134.0

 124.0

 2 2.5

 4 4

 中腰围

 134.0

 124.0

 114.0

 +2.5 、- 1.0

 5 5

 下摆大

 209.0

 197.0

 185.0

 3 3.0

 6 6

 袖长

 71.0

 67.0

 63.0

 1 1.5

 7 7

 袖上肥

 30.4

 29.0

 27.6

 1 1.0

 8 8

 袖口肥

 23.0

 21.0

 19.0

 1 1.0

 9 9

 小肩宽

 19.2

 18.0

 16.8

 0 0.8

 10

 第一扣距襟边

 29.2

 0 0.5

 11

 第二扣距襟边

 26.9

 0 0

 .5

 12

 第三扣距襟边

 23.1

 0 0.5

 13

 第四扣距襟边

 19.3

 0 0.5

 14

 第五扣距襟边

 16.7

 0 0.5

 15

 挂衣袢长

 4.0

 0 0.5

 16

 后身长

 130.0

 120.0

 110.0

 2 2.0

 17

 后背宽

 48.4

 44.8

 41.2

 1 1.0

 18

 后腰带距领窝

 48.0

 45.0

 42.0

 0 0.8

 19

 后腰带长

 25.4

 23.0

 20.6

 0 0.5

 20

 后腰带宽

 6.0

 0 0.2

 21

 后腰带盖长

 14.0

 0 0.3

 22

 后腰带盖中 宽

 7.0

 0 0.3

 23

 后腰带盖两侧宽

 5.3

 0 0.3

 24

 后开衩长

 53.0

 49.0

 45.0

 1 1.0

 25

 后开衩掩襟宽

 4.0

 0 0.2

 26

 后开衩暗牌第二道明线距边

 4.0

 0.2

 27

 领长

 53.0

 50.0

 47.0 0

 0 0.8

 28

 领前宽

 12.0

 0.5

 29

 领后宽

 12.0

 0.5

 30

 领台宽

 16.0

 0.5

 31

 领座明线前宽距边

 2.0

 0.2

 32

 领座明线后宽距边

 4.0

 0.2

 33

 袋盖长

 17.5

 0.3

 34

 袋盖宽

 7.0

 0.2

 35

 袋牙宽

 0.6

 0.1

 36

 袋口垫布宽

 4.0

 0.3

 37

 袋布长

 23.0

 1.0

 38

 领口省缝长

 10.0

 0.5

 39

 贴边上宽

 17.0

 0.6

 40

 贴边上宽

 12.0

 0.6

 41

 袖口、下摆折边宽

 3.0 0

 0.3

 42

 第五扣眼距下摆

 72.0

 66.0

 6 60.0

 1 1.0

 3.3

  颜色 3.3.1

  面料颜色:棕色按 PANTONE 19—1217 TPX 的规定。

 3.3.2

  里料颜色: 棕色与面料颜色相匹配。

 3.3.3

  领绒颜色:棕色,按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

 3.3.4

  缝纫、锁钉线颜色:与面料颜色相匹配。

 3.3.5

  聚酯四眼扣颜色:与面料颜色相匹配。

 3.4

  色泽偏差范围 3.4.1

  成品表面颜色不低于 4 级,评定级别按 GB/T

 250—2008 规定。

 3.4.2

  成品非表面颜色不低于 3~4 级,评定级别按 GB/T

 250—2008 规定。

 3.5

  材料 材料规格及用途按表2规定。

 表2

  材料规格及用途 材料名称

 规格

 质量要求

 用途

 185T 单面涂覆

 PU 防水锦纶塔丝绒

  80g/ ㎡

  FZ/T 52002 — 2012 及附录

 A A

  面料、袋口垫布、开衩贴边、开衩掩襟、开衩暗牌面里

  190T 涤丝纺

 50g/ ㎡

  GB/T

 14464 — 2008 及附录

 B B

  里料、袋布、小肩垫条、袖窿条、袖山拉条

  充填中空涤纶短纤维絮片

  250g/ ㎡

  见附录

 C C

  身保暖层

  150g/ ㎡

  袖保暖层、领里(稍薄)

  衬

  25tex/28tex 本 色棉平布

  —

  领里、袋盖面、袋口

  割圈绒

  毛高

 8mm

  FZ/T 72002 — 2006 及附录

 F F

  领面

  涤纶缝纫线

  11.8tex ×3 3

  6 GB/T 6836 —2007

 缝纫、绗棉、锁眼

  棉丝光线

  14tex ×2 2 ×3 3

  钉扣

  绣花线

  133dtex ×2 2

  FZ/T

 63002 — 2009

  绣花

  聚酯树脂四眼扣

  Φ 26mm

  QB/T 3637 — 1999

  前门襟扣、后腰带扣

  Φ 15mm

  后开衩扣

  领钩

  大号方型

  按标样

  领头

  尼龙编织拉链

  3 号

  QB/T 2173 — 2014

  帽顶

  聚丙烯编织布

  单面复膜型

  附录

 D D

  外包装

  牛皮纸

  ≥ 70g/ ㎡

  GB/T 22865 — 2008

  内包装

  缝包绳

 捆包麻绳

  Φ 0.2cm 二股

 Φ 0.7cm 三股

  断裂强力

 ≥ 200N

 断裂强力

 ≥ 1100N

  缝包

 捆包

  注:标样是由采购方发放或由生产企业报送经采购方批准的标准实物样品

 3.6

  下料 裁片纱向及拼接按表3规定。

  表3

  裁片纱向及拼接

 单位为厘米 类 裁 片 下 允斜极限

 拼

 接

 要

 求

 别

 名称

 料方向

 道 数)

 极限(道)

 拼 口极限

 面前身

 经

 前襟边顺经纱

 —

 —

 —

 后身

 经

  以背中缝为准 3.0

 —

 —

 —

 大袖

 经

  袖口与纬纱平

 —

 —

 —

 小袖

 经

  袖口与纬纱平

 —

 —

 —

 前 门襟贴边

 经

  上截外口顺经纱,下截以里口为准 8.0

 —

 —

 —

 袋盖

 纬

  上口后端上翘 1.2 或与纬纱平

 —

 —

 —

 袋牙

 经

 1.5

 —

 —

 —

 后 腰带

 经

  2.0

 —

 —

 —

 后 腰带盖

 经

  1.0

 —

 —

 —

 后 开衩掩襟、暗牌

 经

  5.0

 1 1

 + 6.0

 避开方角、钉扣位置

 挂 衣袢

 经

  1.0

 —

 —

 —

 里前身

 经

 前襟边顺经纱

 每 片2 2

 —

 避开领窝,拼口不准相交,不准横拼

 后身

 经

  以背中缝为准 10.0

 3 3

 —

 —

 大、小袖

 经

  以袖 底缝为准,袖口向前、后 7.0

 每 片2 2

 —

 拼口不准相交

 袋布

 经

  7.0

 2 2

 —

 避开袋口,可经纬相拼

 袖 窿牵条

 纬

  3 3

 —

 —

 —

 小 肩垫条

 经

 —

  —

 —

 —

 袖 山拉条

 经纬

 —

  —

 —

 —

 绒衬

 领绒

 经纬斜

 —

  —

 —

 —

 袋盖

 纬

 1.0

 —

 —

 —

 袋口

 经

 2 2

 —

 —

 —

 注:拼口极限数前有“+”,表示该拼接处的成品尺寸加表中之数为该部位的拼口极限;拼口极限前无“+”的,表示该部位的实际拼口极限。

  3.7

  敷衬 3.7.1

  领里、袋盖面、袋口各敷衬一层。

 3.7.2

  衬的收缩率应与面料相适宜。

 3.8

 缝制 3.8.1 缝纫针距 明线针距:12 针/3cm~14 针/3cm; 暗线针距:11针/3cm~13针/3cm; 绗缝针距:不少于5针/3cm,绗距不大于10cm,各部位均为经向绗线。

 3.8.2

 缝制质量要求 缝纫线路顺直,定位准确,距边宽窄一致,结合牢固,松紧适宜。

 3.8.3

 缝制工艺 缝制工艺按表 4 规定。

 表 4(续)缝制工艺 单位为厘米 部位

 工序名称

 缝头

 缝制形式及缝线道数

 明 线距边

 要求

 领子

 合领面绒后缝

  0 0.8

 暗 线一道

  —

  劈缝

  合领里后缝

  0 0.8

 暗线一道

  —

  倒缝

  纳领里

  下口 1.0

  翻领纳

 18 个尖角,座领纳趟五道

  —

  尖角顺宽向纳锯齿形,尖角间距一致;领座顺长纳趟,排列均匀,领里均匀絮棉一层

  钩领子

  0 0.6

 暗线一道

  —

  领面余量适度,左右圆头一致

  钉领钩

  —

  回针三道

  —

  左钩比领头缩进

 0.1 ,右环比领头探出

 0.1

  扎挂衣袢

 0 0.5

 明线一道

 0.1

 净宽 0.7

 绱领子

 0 0.6

 暗线一道

 —

 扎住领口牵条,后领窝正中夹挂衣袢,回针三道

 压领下口明线

 —

 明线一道

 0.2

 压线反面下炕,两端压身

 0.2

 扦领头

 —

 扦缝各一道

 —

 每个领头不少于

 10 针

 省缝

 收领省

 上端 1.0

 暗线一道

 —

 下端收尖,缝头向后倒

 收面里胸省缝

 中间 0.8

 暗线各一道

 —

 两端收尖,缝头向后倒

 收面里腰省缝

 上端

 0.5

 中间 0.8

 暗线各一道

 —

 下端收尖,缝头向后倒

 后腰带

 钩压后腰带 0.6

 明暗线各一道

 1.5

 面吐 0.1

 钩腰带盖0.6

 暗线一道

 —

 绱腰带、腰带盖

 明线各一道

 1.5

 先固定腰带,再压袋盖明线

 袖子

 合袖面、里底、外 缝

 0 0.8

 暗线各一道

 —

  袖里外缝扎住絮片,缝头向大袖倒

 绱袖面

 0 0.8

 暗线两道

 —

  袖山拉袖窿条,长 40.0 ~50.0

 绱袖里

 0 0.8

 暗线一道

 —

  面里袖山用布条扌寨住

 钩袖口

 0 0.7

 暗线一道

  —

  面里缝对正

 拼接

 后开衩掩襟、暗牌

 0 0.8

 暗线一道

  —

  倒缝

 前身里

 0 0.8

 暗线一道

  —

  倒缝

 袖里

 0 0.8

 暗线一道

  —

  倒缝

 后开衩

 合面后身中缝

 0 0.8

 暗线一道

  —

  缝头向左倒

 绱开衩掩襟

 0 0.8

 明暗线各一道

  0.1

 明线压在掩襟上

 钩压掩襟外口

 0 0.6

 明暗线各一道

  1.5

 面吐 0.1

 钩压贴边外口

 0 0.6

 明暗线各一道

  1.5

 面吐 0.1

 绱暗牌

 0 0.7

 暗线一道

 —

 缝头向暗牌倒

 压暗牌外口明线

 —

  明线一道

 1.5

 上端折光

 压第二道明线

 —

  明线一道

 4.0

 暗牌扣眼之间打结两个,下口手针封口 3.0

 打开衩结子

 0 0.8

 明线两道

 —

  打双道结,两线相距

 0.6 ,第二道线回针四至五道,结长齐第二道明线

 面里 结合

 合面肩缝

 0 0.8

 暗线两道

 —

  缝头向后倒,扎住牵条

 合面里腰缝

 0 0.8

 暗线一道

 —

  缝头向后倒

  合里肩缝

 0 0.8

 暗线一道

 —

  缝头向后倒

  绱拉条

 0 0.8

 扎线两道

 —

  面里袖山处结合

 贴边与里结合

 0 0.8

 暗线一道

 —

  缝头向后倒

 钩压前门襟

 0 0.6

 明暗线各一道

 1.5

 齐子口

 钩下摆

 0 0.7

 暗线一道

 —

 面里腰缝对正

  3.9

  锁钉 3.9.1

  锁 2.8cm 直眼不少于 58 针,锁 1.7cm 直眼不少于 36 针,扣眼美观、规整、牢固、不偏歪。

 3.9.2

 钉扣每孔不少于 6 根线,反面留线头长 0.5cm~1.0cm。

 3.9.3

 锁钉工艺按表 5 规定。

 表5

  工艺

  单位为厘米 部 位名称

 扣 眼尺寸

 要求

 锁眼

 钉扣

 前 门襟

 2.8

 左门襟距边

 2.2 ,第一、第五眼按成品尺寸,中间匀锁三个直眼

 右门襟距边

 2.5 ,与眼对正,钉扣五粒;与左门襟眼平齐,按成品尺寸在左门襟上钉五粒装饰扣

 后 开衩

 1.7

 暗牌距边

 2.0 ,均匀竖锁直眼三个

 与眼对正,在 掩襟上钉扣三粒

 后 腰 —

 —

 以中腰宽度排匀,在后腰带

 带

 上钉二粒装饰扣,后腰带抽紧

 1.0

  4

  检验方法 4.1

  样式检验 单位产品的样式按3.1及主管部门批准的样品以目视和手感进行检验。

 4.2

  号型规格检验 各部位的成品尺寸按3.2的规定,用精度为1.0mm的普通量具进行检验。

 4.3

  颜色检验 颜色按3.3的规定与主管部门批准的实物标样进行对照检验。

 4.4

  色泽偏差范围 色泽偏差范围按3.4的规定用

 GB/T

 250—2008进行评定检验。

 4.5

  材质规格检验 主、辅材料规格及检验按3.5的规定与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进行对照检验。

 4.6

  下料检验 下料按3.6的规定进行检验。

 4.7

  敷衬检验 产品敷衬按3.7的规定,以目视和手感进行检验。

 4.8

  缝制检验 产品缝制质量按3.8及GB/T 2662—2008中的相关要求,以目视和手感进行检验。

 4.9

  锁眼钉扣检验 产品锁眼钉扣按3.9的规定进行检验。

 4.10

 理化性能检验 4.10.1

  面料幅宽的检验按 GB/T

 4666—2009 的规定。

 4.10.2

  面料密度的检验按 GB/T

 4668—1995 的规定。

 4.10.3

  面料、里料断裂强力的检验按 GB/T

 3923.1—2013。

 4.10.4

  面料静水压的检验按 GB/T 4744—2013 的规定。

 4.10.5

  面料、里料甲醛含量的检验按 GB/T

 2912.1—2009 的规定。

 4.10.6

  面料、里料 pH 值的检验按 GB/T

 7573—2009 的规定。

 4.10.7

  面料、里料异味的检验按 GB 18401—2010 的规定。

 4.10.8

  面料、里料耐洗色牢度的检验按 GB/T

 3921—2008 的规定。

 4.10.9

  面料、里料耐摩擦牢度的检验按 GB/T

 3920—2008 的规定。

 4.10.10

  面料耐光色牢度的检验按 GB/T

 8427—2008 的规定。

 4.10.11

  中空涤纶短纤维絮片的质量检验按附录 C 的规定。

 4.10.12

  尼龙拉链的检验按 QB/T

 2173—2014 的规定。

 4.10.13

  牛皮纸的检验按 GB/T 22865—2008 的规定。

 4.10.14

  聚丙烯编织布的检验按附录 D 的规定。

 4.10.15

  割圈绒的检验按附录 F 的规定。

 4.10.16

  缝包绳和捆包麻绳的断裂强力检验按 FZ/T 65002—1995 的规定。

 4.11

 标志检验 号型标志按6.1的要求进行检验。

 4.12

 包装检验 产品包装质量及要求按6.2的规定及FZ/T

 80002—2016的相关要求进行检

 验。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本部分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

 首件检验(见 5.2); b)

 质量一致性检验(见 5.3); c)

 验收检验(见 5.4)。

 5.2

  首件检验 5.2.1 检验要求 首件报样检验是在承制单位批量投产之前,由订购方或订购方指定的检验机构,对其生产的首件产 品进行检验以确认承制单位能否生产出符合本部分要求的产品。报样产品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后才能进行 批量生产 5.2.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5.2.3 检验数量 首件报样检验数量为一件。主、辅材料的理化性能检验按相关规定执行。

 5.2.4 合格判定 首件报样检验全部符合表 6 合格品判定条件,判为合格品。首件报样检验不合格,允许修改后第二 次报样,若仍不合格,判首件报样检验不合格。首件报样送检中理化性能不合格,可第二次报样复检, 若仍有不合格项,判首件报样不合格。

 5.3

  质量一致性检验 5.3.1 检验要求 承制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应对半成品、成品逐件检验。原材料理化性能应进行周期性检验。订购方或 订购方指定的检验机构,可依据每批次生产周期,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按本部分的规定,对承制单位的 生产条件、在制品和成品质量进行检验。

 5.3.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6的规定。

 5.3.3 合格判定 产品全部符合表6合格品判定条件,判定该件产品为合格品。产品因有缺陷返修后经检验合格,判 该件产品为合格品。

 5.4

  验收检验 5.4.1 检验要求 承制单位在产品出厂前,应按批次,相对集中的向订购方或订购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报检。订购方 或订购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根据需要可对产品进行破坏性检验。

 5.4.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表 6

 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要求

 首 件检验

 质 量一 致 性 检验

 验 收检验

 1 1

 款式

 按 按

 4.1 的规定

 符合

 3.1 及标样的规定

 ●

  ●

  ●

  2 2

 成 品 主 要尺寸

 按 按

 4.2 的规定

 符合

 3.2

 的规定

 ●

  ●

  ●

  3 3

 颜色

 按 按

 4.3 的规定

 符合

 3.3 的规定

 ●

  ●

  ●

  4 4

 色 泽 偏 差范围

 按 按

 4.4 的规定

 符合

 3.4 的规定

 ●

  ○

  ○

  5 5

 材料

 按 按

 4.5 的规定

 符合

 3.5 及标样的规定

 ●

  ○

  ○

  6 6

 下料

 按 按

 4.6 的规定

 符合

 3.6 的规定

 ●

  ●

  ●

  7 7

 敷衬

 按 按

 4.7 的规定

 符合

 3.7 的规定

 ●

  ●

  ●

  8 8

 缝制

 按 按

 4.8 的规定

 符合

 3.8 的规定

 ●

  ●

  ●

  9 9

 锁眼钉扣

 按 按

 4.9 的规定

 符合

 3.9 的规定

 ●

  ●

  ●

  1 10 0

 物 理性能

 按

 4.10 的规定

 符合表2 2 的规定

 ●

 ○

 ●

 1 11 1

 标志

 按

 4.11 的规定

 符合

 6.1 的规定

 ●

  ●

  ●

  1 12 2

 包装

 按

 4.12 的规定

 符合

 6.2 的规定

 ○

  ○

  ●

 注:●必检项目;○选检项目

  5.4.3

 抽样方法与数量 抽样方法为随机抽样,抽样数量为 5‰。主、辅材料的理化性能检验按相关规定执行。

 5.4.4 合格判定 单件产品缺陷判定按表7规定 表 7

  缺陷判定细则 序号

 项目

 轻缺陷

 重缺陷

 严 重 缺陷

 1 1

 成品 尺寸

 主要部位:超过允许偏差小于

 1 倍

 非主 要部位:超过允许偏差≥ 1 倍

 主要部位:超过允许偏差

 1 倍

 非主要部位:超过允许偏差

 2 倍

 超 过 重缺陷

 2 2

 色差

 超过标准规定范围

 超过标准规定范围限

 1 级

 —

 3 3

 开、断线

 不承受拉力的部位每处限

 2 针,每件限

 2 处绗棉每件限

 3 处每处限

 3.0cm

 超出轻缺陷范围

 —

 4 4

 针距

 超过标准规定限

 3 针

 5 5

 领偏

 限

 1.0cm

 袖偏

 限

 0.7cm

 6 6

 对称 部位

 允许偏差在

 0.5cm 以下的不得超过

 允许偏差在

 0.5cm 以上的不得超过

 0.5cm

 7 7

 缝制

 领子走型或反翘、各部位缝子抽皱不平

 领子明显走型或反翘、各部位缝子明

 显抽皱

 —

 8 8

 絮片

 总重超出允许偏差限

 1 倍

 总重超出允许偏差限

 1.5 倍

 超 过 重缺陷

 9 9

 扣眼

 扣眼错位

 0.5cm

 扣合后不平

 —

  1 10 0

 线头

 表面

 1.0cm 以上线头限

 3 根

 —

 —

  1 11 1

 污渍

 表面

 1.0cm2 2两处,其他部位加倍

 超出轻缺陷范围

 表 面 有破洞

 注:材质质量判定按附录

 A A 、附录

 B 的规定,超过允许偏差即为不合格品。

  5.5

  质量判定 a)每件产品得9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品; b)每件产品得9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品; c)批量判定:样本中合格品数 ≥ 97%,则为批合格批,但不合格品中不得存在严重缺陷。

 5.6

  扣分规则 a)轻缺陷:每个扣1分; b)重缺陷:每个扣4分; c)严重缺陷:每个扣20分。

 6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6.1

  标志 6.1.1

  号型标志 号型标志印刷在尺寸6cm×4cm的白色涤纶水洗布上,并缝制在后身里领窝正中向下2cm位置,两侧 扎线两端回针,标志样式见图2。字迹应清晰、整洁。

  图 图 2 号型标志

 6.1.2

 产品标志 产品标志见附录G或相关要求。

 6.1.3

 包装标志 6.1.3.1

 外包装的上、下两面需标注产品名称、数量、重量、号型配比、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承制 单位名称和监制单位名称字样。其产品名称、承制单位名称及监制单位名称为黑体字,其余为宋体字, 字体大小适宜,布局合理。标注示例见图 3。

 6.1.3.2

 外包装端面需标注“救灾专用”、“注意防潮”

 字样。字体为黑体字,字体大小适宜,布局合 理,标注示例见图 3。

  图 图 3 外包装标志

 6.2

 包装 6.2.1

  棉大衣反面向外折叠,每 10 件一包,上下各加垫一层牛皮纸,用聚丙烯编织布包裹。牛皮纸的 质量应符合 GB/T 22865—2008 的规定,聚丙烯编织布的质量应符合附录 D 的规定。包裹后用Φ0.2cm 两合股加捻绳缝包,缝包针距为 1 针/3cm~1 针/4cm,逐针打结。再用Φ0.7cm 麻绳捆扎成一横三竖, 横竖均为双道。麻绳的质量应符合表 2 的规定。包形尺寸为 65cm×45cm×35cm( 长×\u23485X×\u39640X)

 ,捆扎 应牢固、严紧。聚丙烯编织布技术要求见中附录 D。

 6.2.2

  棉大衣为配号包装,每包内大、小号各 3 件,中号 4 件。

 6.2.3

  每包棉大衣的包装内需放检验单,样式见图 4。其中“检验单”、“产品名称”、“数量”、 “号型配比”“生产日期”、“检验人员”、“承制单位名称”标题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检验单 尺寸为 B5 纸的 1/4,字体大小适宜。

 检

 验

 单

 产品名称

 数量/ / 号型比例

 件

 号

 生产日期

 年

 月

 日

 检验人员

 (检验工号)

 承制单位名称

 (单位全称)

  图 4 检验单样式

 6.3

  运输与贮存 6.3.1

  运输与贮存中严禁露天存放,应防止雨淋、日晒、油污、重压。运输根据合同要求执行。

 6.3.2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并不得与化学药物同库混放。

 6.3.3

  包装件应码放在货架上,货架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 20cm。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185T单面涂覆PU防水锦纶塔丝绒色布技术要求 A.1

  185T单面涂覆PU防水锦纶塔丝绒色布的物理性能指标

 185T单面涂覆PU防水锦纶塔丝绒色布的物理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按表A.1 规定。

  A.2

  185T锦纶塔丝绒色布染色牢度指标

 185T 单面涂覆 PU 防水锦纶塔丝绒色布的染色牢度指标及试验方法按表 A.2 规定,综合判定允许一 项低半级。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190T涤丝纺技术要求 B.1

  190T涤丝纺的物理性能指标 190T涤丝纺的物理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按表B.1 规定。

  B.2

  190T涤丝纺的染色牢度指标

 190T 涤丝纺的染色牢度指标及试验方法按表 B.2 规定,综合判定允许一项低半级。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中空涤纶短纤维絮片技术要求 C.1

  原材料规格 中空涤纶短纤维絮片的质量指标见表 C.1 表 C.1

  中空涤纶短纤维絮片质量指标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聚丙烯编织布技术要求 D.1

  材料 聚丙烯编织布主要原料为聚丙烯(5203)树脂、抗紫外线吸收剂及其他填料。

 D.2

  颜色 聚丙烯编织布颜色为白色。

 D.3

  外观质量 布面应平整清洁,两边平齐,不散头松边,布面单面需覆膜处理。单根经纱断裂不大于 200mm,经 纬纱同一处断裂之和不应大于三根(含三根),每 1m2 内轻微污渍不应超过 100mm2 ,限两处。

 D.4

  理化性能 理化性能指标按表 D.1 的规定。

  D.5

  试验方法 D.5.1

  断裂强力试验 D.5.1.1

 试验条件 实验环境条件调节按 GB/T 2918—1998 的规定,其他条件按 GB/T 1040.1—2006 的规定。

 D.5.1.2

 取样 在试样距边 100mm 以上处顺经、纬向各取长 300mm,宽 60mm 试片两片,再撕去两边的扁丝准确取宽 50mm,如遇到最后一根超过半根则保留,否则去掉。

 D.5.1.3

 测试 将试片夹在夹钳上,夹钳间距为

 200mm,空车下降速度为(200±20)mm/min,拉力试验机量程应 满足测试强度值在 20%~75%范围内,测试应精确到 1N,取算 术平均值。测试中若遇试片在夹钳处破裂、滑脱应重新试验。

 D.5.1.4

  密度测定 将试样展平,在距边 100mm 以上处,取 100mm×100mm 两个方块,目测方块内经、纬根数,取其平均值,当终点不足一根时,按一根计。

 D.5.1.5

 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将试样展平,在距边 100mm 以上处,取 200mm×200mm 试片三片,用 0.5g 的天平分别称其重量,取算术平均值。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帽子技术要求 E.1

  样式 棉大衣帽子的样式见图 E.1。

 E.2

  规格尺寸 帽子的规格尺寸按表E.1 规定

 E.3

  材料规格 材料规格及用途按表 E.2 规定

  E.4

  裁片纱向

 裁片纱向:均为经向。

 E.5

  缝纫针距和缝制质量

 缝纫针距和缝制质量要求与大衣相同。

 E.6

  缝制工艺

 缝制工艺按表 E.3 规定

  E.7

  锁钉

 E.7.1 锁 1.7cm 直眼不少于 36 针,扣眼美观、规整、牢固、不偏歪。

 E.7.2 钉扣每孔不少于 6 根线,反面留线头长 0.5cm~1.0cm。

 E.7.3 锁钉工艺按表 E.4 规定。

 附

  录

  F

 (规范性附录)

 割圈绒技术要求 F.1

  割圈绒规格 割圈绒规格指标按表 F.1 规定

  F.2

  理化性能

 割圈绒理化性能符合表 F.2 规定

  附

  录

  G

 (规范性附录)

 产品标志要求 G.1

  产品标志 棉大衣产品标志为行业系统标志。以民政系统采购时使用产品标志为例,棉大衣产品标志示例见图 G.1。

  G.2

  标志位置

 标志位于左前胸,与第二扣平齐,第二扣中心向里5.0cm处为产品标志的中心点,正绣产品标志图 案一个;左拨头翻正后距襟边6.0cm,距上边5.0cm处,贴边上再正绣产品标志

 图案一个。产品标志图案 直径为2.6cm。

 G.3

  质量要求

 标志图案端正、规整,表面无线头。绣花线的规格为 133dtex×2,质量要求按 FZ/T 63002—1993 的规定,颜色与面料颜色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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