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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海涛中国税制第9版知识点总结笔记课后答案

时间:2025-08-02 21:06:57 浏览次数:

 第一章

 导

 论

 1.1

 复习笔记

 考点一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主体、征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目、税率、减税、免税等,具体内容如表 1-1 所示。

 表 1-1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要素 含义

 纳税人 又称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义务人 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纳税人不一定是负税人,负税人是税收的实际负担者 征税对象 又称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 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税率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 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纳税环节 征税对象在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纳税期限 税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税款的期限,是税收的固定性、强制性在时间上的 体现。可以分为:①按期纳税;②按次纳税和按年计征;③分期预缴或缴纳 减税、免税 税收制度中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及照顾的一种规定,是税率的一 种辅助和补充手段 违章处理 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所采取的教育处罚措施,体现了税收的强制性,是保 证税法正确贯彻执行、严肃纳税纪律的重要手段 (一)征税对象 1. 征税对象与税目 对征税对象规定的具体项目称为税目。税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2. 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 与征税对象相联系的另一个概念是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税法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

 计税依据可以分为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两大类,分别适用于从价计征的税种和从量计征的税种,具体分析见下表。

 表 1-2 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

 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关系 计税依据 举例 一致 价值形态 所得税 不一致 实物形态 房产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 (二)税率 税率是一个总的概念,在实际应用中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绝对量形式规定的固定征收额度,即定额税率,它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另一种是按相对量形式规定的征收比例,这种形式又可分为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它适用于从价计征的税种。具体内容如表 1-3 所示。

 表 1-3 税率种类

 税率名称 含义 分类

 定额税率 也称固定税额,按征税对象的一 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算的某些税种 ①地区差别定额 ②幅度定额 ③分类分级定额

  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随征税对象数额增大而提高的税率 ①全额累进税率 ②超额累进税率 ③全率累进税率 ④超率累进税率

  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等比关系 ①单一比例税率 ②差别比例税率 ③幅度比例税率 ④有起征点或免征额的比例税率

 【知识拓展】其他形式税率:

 表 1-4 其他形式的税率

 形式 具体分类 含义 关系

 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 名义税率 即法定税率,也就是 税法所规定的税率

 由于存在税前的大量扣除、优惠、经济的通货膨胀等因素,会产生比较大的差异 实际税率 税收实际负担率

 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 边际税率 是指最后一个计税单 位所适用的税率 比例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等于平均税率; 累进税率条件下,平均税率随边际税率的提高而提高,但平均税率低于边际税率 平均税率 是全部应纳税额与收 入之间的比率 零税率与负税率 零税率 表明课税对象的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缴纳税款 负税率 负税率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对所得额低于某一特定标准的家庭 或个人予以补贴的比例

 (三)减税、免税 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 起征点 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

 2. 免征额 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全部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部分。属于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只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5000 元是指免征额。

 3. 减税、免税的规定 主要包括根据国家政策的需要所做的统一减免税规定以及根据某些纳税人的临时性或个别性的减税、免税规定。

 考点二 税收制度和税法 税收制度的确立以税法形式加以体现;税法付诸实施后,就转化为税收制度,成为社会经济秩序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征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它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主要包括实体法、程序法、处罚法和争讼法。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税收征纳主体之间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税收征纳关系,是一种税收分配关系,不同于一般的分配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分配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

 税与法的共存性; (2)

 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 (3)

 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性;

 (4)

 税法结构的综合性。

 (二)税法的作用 税法的作用是税法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所具体表现出来的效果。这种作用必须经过税收法律、法令、条例、施行细则等具体表现形式才能得以实现。税法的作用具体包括社会经济作用和法律规范作用。

 1. 社会经济作用 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律保证;是国家实现宏观调控经济政策的工具;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准绳;在国际交往中贯彻平等互利、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

 2. 法律规范作用 具体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

 (三)税法的渊源 税法的渊源,是指税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我国现行税法的渊源大致有以下几种。

 表 1-5 法律渊源的种类

 法律渊源 地位 制定部门 举例 宪法 根本大法,税法的根本依据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基本法律 税收领域的母法 我国目前尚未制定 暂无 税收法律 地位和效率仅次于宪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行政法规 税法体系中的主要法律渊源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税法解释 税法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 税收条约 地位优先于国内税法 国家间缔结 略

 (四)税收法律关系 1. 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税收法律关系是国家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根据税法的规定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税收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是税法调整税收关系的结果。其具体特征有:

 (1)

 主体的一方必须是国家(在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中,国家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而另一方可 以是不同的自然人和法人; (2)

 权利义务不对等; (3)

 具有财产所有权无偿转移的性质; (4)

 更为直接地体现国家的意志。

 2. 税收法律关系要素 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

 (1)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征税主体是国家,具体行使职能的是税务机关和其他征税机关(以下统称“税务机关”);纳税主体按不同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如表 1-6 所示。

 表 1-6 纳税主体的种类

 划分标准 具体内容 法律特征 法人和自然人 国籍 中国纳税人和外国纳税人 所有制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股份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 (2)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可分为三类:实物、货币、行为。

 (3)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核心。具体内容如下:

 表 1-7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 义务 征税主体 税款征收权、税务检查权、 税务行政处罚权等 依法征税义务、保守秘密义 务、依法进行税务检查义务等 纳税主体 要求保密权、陈述申辩权、税收救 济权、控告检举权、拒绝检查权等 自觉接受税务检查义务等

  考点三 税收分类

  表 1-8 税收分类

 划分标准 具体类型 缴纳形式 力役税、实物税和货币税 计征标准 从价税和从量税 税收管理和受益权限 中央税、地方税及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税收负担能否转嫁 直接税和间接税 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 价内税和价外税 征税对象的不同性质 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

 考点四 税制体系 (一)概念及影响因素 税制体系指的是一国在进行税制设计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将不同功能的税种进行组合配置,形成主体税种明确,辅助税种各具特色和作用、功能互补的税种体系。影响税制体系的主要因素主要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国家政策取向及税收管理水平。

 (二)税制体系类型 综观世界各国的税收体系,主要有以下五种类型可供选择:

 (1)

 以流转税为主体; (2)

 以所得税为主体; (3)

 以资源税为主体; (4)

 双主体税制; (5)

 “避税港”。

 (三)我国现行税制体系 表 1-9 我国现行税制体系

 税收类型

 具体税种

 流转税类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所得税类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资源税类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 财产税类

 房产税、契税和车船税等

 行为税类

 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车辆购置税等

 1.2

 课后习题详解

 1 . 如何理解税收制度的含义,其意义是什么? 答:(1)税收制度的含义 税收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方法的总称,是政府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律规范。一般来说,税收制度是由税收主体、税收客体、税率和减免税等要素构成的。

 (2)税收制度的意义主要在于以下两点:

 ①税收制度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保障。征税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方面,任何国家都有权对其管辖权范围内

 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征税权力。而征税权力的行使最终都要通过税收制度反映出来,没有相应的税收制度,国家征税就缺乏必要的依据,税收收入的取得就没有保障。

 ②税收制度的确立是为实现税收职能服务的,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都有其特定的职能,表现为:

 a.取得财政收入;

 b.取得财政收入和调节社会经济同时并存;

 c.在收入和调节之外再加上保护国家利益的内容等。

 2 . 如何理解税法的特征? 答: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它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的特征如下:

 (1)

 税法具有税与法的共存性 ①税收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而法又与国家同时存在; ②税法充分体现了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 ③国家向纳税人征税,必须事先以法律形式规定相关标准,否则必然背离一定的分配关系,从而影响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④国家通过制定法律去参与分配是税收分配区别于一般分配的重要标志。

 (2)

 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 税法主体的双方当事人中,一方始终是国家税务机关,另一方则是不同的各类纳税人;纳税人之间不会发生和存在任何税收法律关系。

 (3)

 税法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法 税法确定的征纳关系并不是按照协商、等价、有偿等原则建立的,而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并强制执行的。社会成员所缴纳的税款与其从国家所获得的公共商品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等或一一对应的交换关系。

 (4)

 税法结构的综合性 ①税法调整经济关系的广泛性决定了其是由一系列单行的税收法律规范构成的综合性法律; ②税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一种法律结构形式。

 3 . 税法可分为哪些类型? 答:税法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税收实体法,是指拥有税收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规定税收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我国现行的税收实体法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各个税种的税收法律、法规。

 (2)

 税收程序法,是指拥有税收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为保证税收实体法的实现所规定的,用以规范税收征纳 行为的法律规范。现行的中国税收程序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3)

 税收处罚法,是指拥有税收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处罚,是界定并追究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我国税收处罚法由四部分构成:①刑法中对偷税、抗税、骗税等税收犯罪行为的刑事罚则;②最高司法机关对税收犯罪做出的司法解释和规定;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的“法律责任”一章对税收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④有关单行税法和其他法规中有关税收违法处罚的规定。

 (4)

 税收争讼法,包括税收争议法和税收诉讼法。在税收诉讼法中,又可分为税收行政诉讼法和税收刑事诉讼法。

 4 . 按主体税种不同,税制体系有哪些类型?各自的特点如何? 答:按主体税种不同,税制体系有以下类型:

 (1)

 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体系,特点如下:

 ①在税制体系中,流转税处于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其他税处于次要地位,起辅助作用。

 ②该类税以商品的流转额为课征对象,征税范围广,而且不受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变化的影响,税源充裕,能够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和稳定性,且征管简便。

 ③在实行价内税的情况下,流转税的税金包含在价格内,能够较容易被消费者所接受。并且它能够与价格杠 杆相配合,调节生产消费和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企业的盈利水平。

 ④这种税制体系在调节功能方面能力相对较弱,并且还具有税负转移等缺点,其中有些税种还存在累退性,

 有些税种存在重复征税等缺陷。

 (2)

 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体系,特点如下:

 ①在税制体系中,所得税居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 ②这类税制体系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计税依据,不易转嫁,符合量能课税的特点,相较于流转税而言,更符合税负公平的原则; ③所得税还可与累进税率配合,按负担能力大小征收,不仅可以调节收入分配,也可以“熨平”经济波动, 具有“自动稳定器”的功能; ④这类税制体系对一个国家的征收管理水平要求较高,对国民的纳税意识要求也比较高,并且计算复杂。

 (3)

 以资源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体系,特点如下:

 ①在税制体系中,资源税居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 ②该类税是对土地、矿产、水力、滩涂、森林等所有资源征税,所以这类税制体系具有保护资源、促进合理配置资源、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的作用,但是由于每个国家的资源分布情况大有差异,因此一般只适用于少数如中东等石油资源特别丰富的国家或地区。

 (4)

 以低税结构为特征的“避税港”税制体系,特点如下:

 ①有独特的低税结构; ②以所得税为主,一般很少征收或不征收包括关税在内的流转税; ③有明确的避税区域范围。

 (5)

 双主体税制体系,特点如下:

 ①在税制体系中,流转税制和所得税制都处于主体地位,二者互相协调、配合; ②这类税制体系既能够发挥流转税征收范围广、税源充裕、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又可以保证及时、足额的取得财政收入,征收简便,同时将流转税的刚性和所得税的弹性有效的结合了起来,形成了两个主体税类优势互补的税制体系。

 1.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 1 . 拥有税收立法权的立法主体为保证税收实体法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实现而制定、认可、修改和废止的,用以规范税收征纳行为的法律规范是( )。[中央财经大学 2017 研] A.

 税收处罚法B.税收程序法C.税收争议法D.税收诉讼法 【答案】B 【解析】B 项,税收程序法是税收实体法的对称,指以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税法, 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税收确定程序、税收征收程序、税收检查程序和税务争议的解决程序。

 2 . 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中央财经大学 2014 研] A.税目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B.税率包括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C.纳税人就是缴纳税款的法人和自然人

 D.征税对象就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的物品 【答案】B 【解析】A 项,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主要标志;C 项,纳税人即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D 项,征税对象不仅包括物品,还包括应税劳务。

 3 . 税收的起征点是减免税的一种形式,它属于( )减免。[武汉大学 2012 研] A.税基式 B.

 税率式C.税额式

 【答案】A 【解析】减免税可以分为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种形式。税基式减免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

 4 . 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是( )。[武汉大学 2012 研] A.征税人 B.征税对象C.税率 【答案】C 【解析】税率是整个税收范畴和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是计算税额的依据和标准。

 5 . 按照征税对象进行税收分类,遗产税属于( )。[厦门大学 2012 研] A.流转税 B.行为税C.所得税D.财产税 【答案】

 D

 【解析】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划分可将税种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大类。而遗产税属于财产税。

 6 . 下列各项税收优惠中,属于直接税收优惠形式的是( )。[厦门大学 2012 研] A.定期减免税 B.费用加计扣除 C.加速折旧D.亏损结转 【答案】A 【解析】直接的税收优惠就是指减税、免税、出口退税和优惠税率,也称为狭义的税收优惠。而广义的税收优惠不仅仅包括上述几种主要形式,还应当包括先征后返、税额抵扣、税收抵免、税收饶让、加速折旧、税项扣除、投资抵免、亏损弥补等其他实际减除或减轻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税收负担的鼓励性和照顾性规定。

 7 . 下列我国现行税种中属于间接税的是( )。[中央财经大学 2012 研] A.车船税 B.消费税 C. 资 源 税 D.个人所得税 【答案】B 【解析】按照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即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税收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指税负不能由纳税人转嫁出去,必须由自己负担的各税种,如所得税、财产税等。间接税是指税负可以由纳税人转嫁出去,由他人负担的各税种,如消费税和关税等。由此可以判断,B 项属于间接税,ACD 三项属于直接税。

 8 . 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中央财经大学 2012 研] A.代扣代缴义务人 B.负税人 C.代收代缴义务人D.自然人或法人 【答案】D 【解析】从法律角度划分,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两种。纳税人并不一定就是负税人。负税人一般是指税收的实际负担者,在实际生活中,有的税款由纳税人自己负担,有的税款虽然由纳税人交纳,但实际是由别人负担的,即税负转嫁。

 9 . 税法上规定的纳税人是指( )的单位和个人。[厦门大学 2011 研] A.负有纳税义务 B. 最终负担税款 C. 代收代缴税款D.承担纳税担保 【答案】A 【解析】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1 0 . 关于边际税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是全部应纳税额占全部税基的比例

 B.是应纳税额的增量与税基增量之比

 C.是税法规定的税率 D. 是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实际交税额占其课税对象实际数额的比例 【答案】B 【解析】边际税率是指最后一个计税单位所适用的税率,即应纳税额的增量与税基增量之比。A 项,全部应纳税额与收入之间的比率是平均税率;C 项,税法所规定的税率是名义税率,也称法定税率;D 项,实际交税额占其课税对象实际数额的比例是实际税率。

 1 1 . 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月工资超过 5000 元以上的部分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该 5000 元的规定属于( )。

 A. 起 征 点 B.税收优惠C.费用扣除额D.免征额 【答案】

 D

 【解析】A 项,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B 项,税收优惠是指为了配合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在税收方面相应采取的激励和照顾措施。C 项,费用扣除额即征税时允许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的费用限额。收入低于费用限额时不纳税,收入高于费用限额时仅对超过部分征税。D 项,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扣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超过免征额只对超过部分征税。

 1 2 . 中国税法规定的税率是( )。

 A.实际税率B.名义税率C.平均税率D.边际税率 【答案】B 【解析】名义税率即法定税率,也就是税法所规定的税率。

 1 3 . 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称为( )。

 A.征税对象B. 纳 税 人 C.扣缴义务人D.负税人 【答案】

 D

 【解析】负税人是指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A 项,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又称征税客体。B 项,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C 项,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1 4 . 关于税收分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资源税类对从事资源开发或者使用城镇土地者征收

 B.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都属于行为税类

 C.财产税类包括房产税、契税和车船税

  D.所得税类按照生产、经营者取得的利润或个人取得的收入征收 【答案】B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类,车船税属于财产税类。

 1 5 . 按征税标准不同,可以将税收分为( )。

 A.中央税和地方税B.实物税和货币税C.价内税和价外税D.从量税和从价税 【答案】D 【解析】A 项,按税种的隶属关系来分类,税收可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B 项,按税收缴纳形式来分类,税收可分为力役税、实物税和货币税。C 项,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来分类,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1 6 . 将税收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的划分标准是( )。

 A.税收负担是否转嫁B.税收与价格的关系C.征税对象的性质D.征税主体 【答案】B 【解析】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来分类,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1 7 . 按税负能否转嫁,可将税收划分为( )。

 A.中央税和地方税B.直接税和间接税C.价内税和价外税D.从量税和从价税 【答案】B 【解析】A 项,按税种的隶属关系来分类,税收可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C 项,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来分类, 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D 项,按征税标准来分类,税收可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

 1 8 . 下列各项中,属于特定目的税类的是( )。

 A. 房 产 税

 B.城市维护建设税C.车船税 D.个人所得税 【答案】B 【解析】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和印花税等。这些税种是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对特定对象进行调节而设置的。

 1 9 . 下列各项属于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的是( )。

 A. 税 率 B.纳税人C.征税对象D.纳税期限 【答案】C 【解析】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它指的是征税的目的物,即对什么征税。税制中,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标志在于征税对象不同。

 20.(

 )通常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中,按照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征收。

 A.行为税类B.流转税类C.资源税类D.财产税类 【答案】B 【解析】A 项,行为税类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征收的。C 项,资源税类是对从事资源开发或者使用城镇土地者征收的。D 项,财产税类是以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的税种的统称。

 21. 下列各项税收中,不属于行为税类的是( )。

 ①关税 ②印花税 ③契税 ④土地增值税 ⑤车辆购置税 ⑥房产税A.①②③⑤ B.①③④⑥ C.①②⑥ D.①②④⑥ 【答案】B 【解析】①关税属于流转税类;③契税属于财产税类;④土地增值税属于资源税类;⑥房产税属于财产税类。

 22. 下列税种中属于从量税的是( )。

 A. 增 值 税 B. 消 费 税 C. 资 源 税 D.企业所得税 【答案】C 【解析】ABD 三项属于从价税。

 23. 关于累进税率的形式,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累进税率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两种形式

 B.在全额累进税率下,一个纳税人只适用一个税率,相当于按征税对象数额分级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

 C.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相比,计算比较复杂,但累进程度缓和,可以消除实施超额累进税率可能 出现的不合理现象 D.在超额累进税率下,同一纳税人往往适用多个税率 【答案】C 【解析】超额累进税率与全额累进税率相比,计算比较复杂,但累进程度缓和,可以消除实施全额累进税率可能出现的不合理现象。

 二、多项选择题 1 .

 按照课税标准分类,可将税收划分为( )。[中央财经大学 2013 研] A.从量税 B.商品税C.价外税D.从价税 【答案】AD 【解析】按照课税标准,可将税收划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国家征税时必须按一定标准将课税对象予以度量,

 而度量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按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量或体积计算,即从量税;二是按课税对象的价格计算, 即从价税。B 项,按照课税对象的性质可将各税种分为所得课税、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C 项,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可将税收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2 .

 依据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税收可分为( )。[中央财经大学 2012 研] A.从价税 B.价内税C.价外税D.从量税E.间接税 【答案】BC 【解析】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可将税种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凡税金构成商品或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的,称为价内税。凡税金不构成商品或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的,而只是作为其价格之外的一个附加额,为价外税。

 3 .

 比例税率包括( )。[中央财经大学 2012 研] A.单一比例税率 B.定额税率

  C.产品差别比例税率D.幅度比例税率 E.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答案】ACDE 【解析】比例税率在适用中可分为三种具体形式: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其中,差别比例税率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4 .

 商品劳务征税的显著特征是( )。[中央财经大学 2010 年复试] A.商品劳务征税的税基广泛,税源可靠 B.税收负担具有累退性

 C.税负容易转嫁

  D.商品劳务征税计征复杂,不易征管 【答案】ABC 【解析】商品劳务征税具有如下特征:①商品劳务征税的性质决定商品劳务征税的形式特征:a.商品劳务征税与商品劳务的交易活动密切相关,商品劳务交易是商品劳务征税的前提,商品劳务交易的性质、规模、结构决定征税的性质、规模、结构;b.商品劳务征税的税基广泛,税源可靠,税收负担普通、中性;c.商品劳务征税在负担上具有累退性。②商品劳务征税是一种间接税,征税隐蔽,征税阻力小。③商品劳务征税计征简便,易于征管,征纳成本较低。

 5 .

 纳税人包括( )。[中央财经大学 2011 年复试] A.自然人 B. 法 人

 C.代扣代缴义务人D. 负 税 人

 E.代收代缴义务人 【答案】AB 【解析】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从法律角度划分,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两种。

 6 .

 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 )。[厦门大学 2011 研] A.税收基本法 B.企业所得税法C.进出口关税条例

 D.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条例 【答案】BC 【解析】B 项属于法律;C 项属于行政法规。我国现在并没有税收基本法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条例。

 7 .

 下列税种属于流转税的有( )。

 A. 房 产 税 B.企业所得税C. 增 值 税 D. 消 费 税 E.关税 【答案】CDE 【解析】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A 项,房产税属于财产税类;B 项,企业所得税属于所得税类。

 8 .

 中国现行税制中采用的累进税率有( )。

 A.全额累进税率B.超率累进税率C.超额累进税率D.超倍累进税率 【答案】BC 【解析】我国目前还没有采用全额累进税率和超倍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9 .

 在整个商品流转过程中,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对商品流转额征税环节的选择,一般可分为( )。

 A.一次课征制B.两次课征制C.多次课征制D.双重课征制 【答案】ABC 【解析】在整个商品流转过程中,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对商品流转额征税环节的选择,一般可分为一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后者又包括两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一次课征制是指同一税种在商品流转的全过程中只选择某一环节课征的制度;多次课征制是指同一税种在商品流转全过程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环节课征的制度。

 1 0 .

 以下属于纳税期限的形式的是( )。

 A.按期纳税B.按次纳税C.按年计征D.按月计征 【答案】

 ABC

 【解析】我国现行税制的纳税期限有三种形式:①按期纳税,即根据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通过确定纳税间隔期,实行按期纳税,纳税人的具体纳税间隔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情况分别核定;②按次纳税,即根据纳税行为的发生次数确定纳税期限;③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或缴纳。

 1 1 .

 下列各税中,( )属于从量税。

 A. 消 费 税

 B. 资 源 税

 C. 房 产 税

 D. 车 船 税

 E.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案】BDE

 【解析】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标准,按预先确定的税额计征的税;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标准,按一定比例计征的税,亦称“从价计征”。资源税、车船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都属于从量税。

 1 2 .

 税收法律关系客体包括( )。

 A.

 货 币 B.纳税主体C. 实 物 D.行为 【答案】

 ACD

 【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可分为三类:①实物,主要是指纳税人以实物形式履行纳税义务;②货币, 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主要、最常见的客体,以货币形式纳税是现代税收的主要形式,征纳税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是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统称税款;③行为,作为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指税收征收管理中征纳主体双方的行为表现。

 三、判断题 1 .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中央财经大学 2013 研] 【答案】√

 2 . 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中央财经大学 2013 研] 【答案】√ 【解析】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税款的期限,它是税收的固定性、强制性在时间上的体现。

 3 . 在累进税制下,平均税率等于边际税率。( )[中央财经大学 2011 年复试] 【答案】× 【解析】在比例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等于平均税率;而在累进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往往要大于平均税率。

 4 .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是由于主体双方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所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 )[中央财经大学 2010 年复试] 【答案】√ 【解析】从法律地位上来讲,不论是自然人还是国家组织,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主体,谁也不享有任何的特权;具体到税收法律关系中,税法作为一种义务性法规,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又是不对等的。即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国家享有较多的权利,承担较少的义务;纳税人则相反,承担较多的义务,享受较少的权利。这种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根源在于税收是国家无偿占有纳税人的财产或收益,必须采用强制手段才能达到目的。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实体法。( )[中央财经大学 2011 年复试] 【答案】×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程序法。

 6 . 我国现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

 【答案】√ 【解析】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可将税种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凡税金构成商品或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的,称为价内税。凡税金不构成商品或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的,而只是作为其价格之外的一个附加额,就称为价外税。我国现行税种中,消费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

 7 . 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在实质上是等同的。( )

 【答案】× 【解析】扣缴义务人是有义务代扣税款,并将税款上缴国库的单位或个人。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四、名词解释 1. 直接税和间接税[南开大学 2014 研] 答:按照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即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税收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指纳税人根据收入直接向政府交税,其所交的税不能或很难转嫁给他人,必须由自己负担的各税种,主要有所得税和财产税。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主要是商品流转税。

 2. 价内税[江西财经大学 2013 研] 答:价内税是指税金包含在商品价值或价格之内的税。计算公式为:税款=含税价格×税率。价内税与价外税相对。目前只有增值税是价外税,其他流转税都是价内税。价内税和价外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是相同的,在依据含(增值税)税价计算时需要先将含税价还原为不含税价格进行计算。

 3. 超额累进税率[浙江财经大学 2012 研] 答:超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的一种税率形式。在超额累进税率下,征税对象数额提高一级距时,只是超过部分按照提高一级的税率征税,每个等级分别按该等级的税率计税。目前,根据 2018 年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4. 税目[东北财经大学 2011 研] 答: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征税对象质的界定。并非所有税种都需规定税目,有些税种不分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一律按照征税对象的应税数额采用同一税率计征税款,因此一般无须设置税目,如企业所得税。有些税种具体征税对象比较复杂,需要规定税目,如消费税等, 一般都规定有不同的税目。

 五、简答题 1. 税收要素的基本内容。[江西财经大学 2014 研] 答:税收要素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减免税、税收加成与附加、纳税期限。

 (1 )

 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纳税主体”。纳税义务人一般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2 )

 课税对象: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通过规定课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这一问题。被列为课税对象的,就属于该税种的征收范围;未被列为课税对象的, 就不属于该税种的征收范围。

 (3 )

 税率: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关系着国家的收入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税率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绝对量形式规定的固定征收额度,即定额税率, 它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另一种是按相对量形式规定的征收比例,又可分为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它适用于从价计征的税种。

 (4 )

 减税、免税: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

 (5 )

 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税法上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广 义的纳税环节指全部课税对象在再生产中的分布情况。狭义的纳税环节是指应税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应纳税的环节, 具体指每一种税的纳税环节,是商品课税中的特殊概念。

 (6 )

 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我国现行税制的纳税期限有三种形式:按 期纳税、按次纳税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或缴纳。一般来说,商品课税大都采取“按期纳税”形式;所得课税采取“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形式。

 2. 简要说明“经济税基”与“非经济税基”有何不同?[南开大学 2012 研] 答:经济税基是指与个人、企业经济行为有关的征税对象,如对商品、财产、收入以及市场交易(消费支出)

 等等进行征税。对经济税基征税,势必会影响人们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决策,改变人们在可以替代的经济行为之间的选择,即发生替代效应。对经济税基征税,一般会导致人们调整经济行为以尽量减少纳税,所以政府从这种税

 基取得的税收收入会随着税基规模的变动而变动。

 非经济税基是指和人们的经济行为无关的征税对象。这种税是以人的存在作为征收的对象,而不论纳税人的收入、消费和财产的多少以及进行什么样的经济活动。因而,对非经济税基征税,不会引起人们经济行为的改变, 不会影响人们的经济决策,人们也不可能通过调整经济行为而减少纳税,即不会发生替代效应。

 3. 简述起征点与免征额,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含义(或区别),并举例说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2 研] 答:起征点与免征额、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是两对容易混淆的概念,以下对此进行具体分析描述。

 (1)

 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 ①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 征点的,就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起征点的高低关系到征税面的扩大或缩小。确定起征点,可以把一部分收入较低的人排除在征税范围以外,贯彻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起征点在增值税中的应用比较多,主要是针对增值税中的个人。

 ②免征额是税法规定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全部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部分。属于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只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免征额的高低也体现着征税面和税收负担量的变化,确立免征额,是对不同收入纳税人的一种普遍照顾,有利于降低税收负担。免征额在个人所得税中的应用比较多,如目前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为 5000 元。

 (2)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 ①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如政府预算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②免税收入:免税收入是指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其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4. 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方法的差异。[暨南大学 2011 研] 答: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都属于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当税基超过某个级距时,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提高后级距的相应税率征税。超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

 两者计算方法有所不同,关键差异在于:当税基超过一个级距时,全额累进税率是以其全额适用相应级距的税率,而超额累进税率是分别以其超额的部分适用相应级距的税率。

 5. 简述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各自的优缺点及适用范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1 研] 答:比例税率是对相同的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的大小,均按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在具体运用上又可分为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以及有起征点或免征额的比例税率几种类型。累进税率是指随着征税对象数额增大而相应逐级提高计征比例的一种税率制度。定额税率亦称固定税额,它是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而不规定征收比例。

 (1)

 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各自的优缺点 ①比例税率下,同一征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的负担相同,具有计算简便、负担率明了、激励作用较强的优点, 也有利于税收征管;缺点是有悖于量能负担原则,且对纳税人的总收入来说具有累退性质,不能兼顾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

 ②累进税率能对纳税人的收入进行弹性调节,符合公平税负、合理负担原则,其不足之处在于计算相对复杂, 且对效率的提高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③定额税率从量计征,而不是从价计征,有利于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改进包装,且在计算上更为便利, 不受价格变动的影响,较为稳定;它的缺点是负担不尽合理,在调节收入和适用范围上有局限性。

 (2)

 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各自的适用范围 ①比例税率通常适用于对商品流转额征税; ②累进税率多适用于对所得额征税;

 ③定额税率适用于对从量定额的商品征税。

 第二章

 增值税(一)

 2.1

 复习笔记

 考点一 增值税概述 (一)概念及类型 增值税是以商品的法定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我国没有实行过收入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的特点 1. 只就销售额中的增值部分课税,克服了重复课税 这是增值税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区别于其他间接税的一个显著特点。

 2. 具有同一售价商品税负的一致性 不同商品只要最后销售的总值相同,不论生产经营环节多少,税负都是一致的。

 3. 具有征收上的广泛性和连续性 广泛性是指从生产经营的横向关系看,凡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只要有增值额就征税;连续性是指从生产经营的纵向关系看,增值税延伸到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商品每经过一个环节都要就该环节的增值额征税。

 (三)增值税的作用 (1)

 有利于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 (2)

 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3)

 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考点二 征收范围 (一)一般规定 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包括应税销售行为和进口的货物。具体如下:

 表 2-1 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

 征税范围 具体内容 销售或进口货物 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 销售劳务 劳务指纳税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 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 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 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 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二)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除了上述的一般规定以外,还对经济实务中某些特殊行为是否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做出了规定,税法列出了以下 8 种视同销售行为。(不含营改增项目,营改增项目的视同销售相关内容见第三章)

 表 2-2 视同销售行为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 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委托加

 工的货物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 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名师点拨】①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任何方面都要交税;②将购进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也不抵扣进项税;③用于企业外部(投资、分配、赠送)视同销售。

 (三)其他规定 在企业重组的过程中,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符合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

 考点三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的概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进口货物,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以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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