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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2022 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绿色防控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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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兴市 8 2018 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绿色防控 设备 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YXGQZC2019-038 [国]

 采购机构: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二 0 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4 -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 - 12 - 第四章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 - 15 -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文本)

 ............................. - 19 - 第六章 合同条款 ....................................... - 19 - 第七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 23 -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宜兴市兴杨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宜兴市 2018 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绿色防控设备组织自行采购,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内

 容 1 采购人:宜兴市兴杨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宜兴市 2018 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绿色防控设备

  项目编号:

 YXGQZC2019-038[国]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预算为:

 1072500 元 2 2.1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 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 ⑤ 良 好 的 信 用 记 录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集中考察或答疑:无。

 4 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

 交纳报价保证金账户名称 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交纳 形式 报价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价保证金)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宜兴岳堤支行 账 号

 在 投标人必须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 16:00 前到 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无锡分公司 开具往来款单据,作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投标保证金须入账后开具单据)。该往来款单据需在提交投标文件 时一并提供,作为资格性检查的内容。

 5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 份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5 份 6 投标开始时间:2019 年 5 月 5 日 9:0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 年 5 月 5 日 9:30 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后 (北京时间,以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内现场投影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四号开标室。

 7 采购人:宜兴市兴杨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主任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宜兴市杨巷镇 邮政编码:21420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宜兴市龙潭西路 189 号谢桥社区三楼

 邮政编码:214206 质疑受理人及联系电话:

 刘先生 段女士 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 35 号五局大院内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1 、定义

 1.1 “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

 1.3 “投标人签名”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4 “投标人名称(盖章)”及“投标人公章”是指投标人的公章。

 1.5 “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 2 、 投标费用

 2.1 招标文件中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2.2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 3 、 保密要求

 3.1 采购各方当事人,对采购活动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二、招标文件

 4 4 、 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投标人可在 “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4.2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及其附件,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系解决。

 4.3 招标文件如与招标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5 5 、 招标文件的解释

 5.1 本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和“第四章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由宜兴市兴杨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其他部分由宜兴市兴杨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6 6 、 招标 文件的澄清、修改

 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三 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三日的,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

 7 7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报价文件:

 ①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② 投标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资格证明文件:

 ①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③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投标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

 ④ 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⑤ 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⑥ 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近十二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日之前近十二个月(不含投标当月)。

 (4)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6)技术商务部分评分导读表,附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等(格式见附件)

 (7)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8)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上述(1 1 )- - (6 6 )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如上述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

 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原件一并提交。如上述“(3)资格证明文件”第④、⑤项,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8 8 、投标文件的制作及密封

 8.1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8.2 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要求参考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格式中有盖章和签名要求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名。其中,正本上加盖的公章应为红章。

 8.4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偏离的情况,如未明确作出偏离情况的说明,则视同投标人同意招标文件的要求。

 8.5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8.6 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的组成”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8.7 投标人应该将投标文件密封,同时注明投标人名称。

 9 9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9.1 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应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9.2 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或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中某材料的原件、其他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数量等相关要求,予以提供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如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未能按照以上要求予以提供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同该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无该材料的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则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在该材料上未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 10 0 、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1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1.1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11.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 12 2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的 60 天(含提交当日)。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 13 3 、投标文件的退还

 13.1 投标人投标后,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 14 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 15 5 、 无效投标的确认

 15.1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2.1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4)投标文件未满足“投标文件制作”要求的; (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单个细项或整个项目的报价不明确,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投标人拒绝修正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0)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①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1)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文件等); (12)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自相矛盾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 联合体投标、 中标后分包

 1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发包 四、 开标、评标、定标、废标

 1 17 7 、开标

 17.1 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开标大会,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开标一览表中合计金额(大写金额))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7.2 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7.3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对投标文件报价前后不一致的修正,待进入评标环节以后,由评标委员会做出认定;若未进入评审环节,不需要做出认定。

 18 、评标

 18.1 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8.2 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并按照本须知“9、投标文件的组成”中“(3)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8.3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 商务要求及其他“必须”或“应(应当)”等文字说明的相关要求。

 18.4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5 比 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8.6 评标方法和标 准。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抽签决定顺序排列。

 (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8.7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完成评审报告的制作。

 18.8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宣读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意见。

 19 、定标

 19.1 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19.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 20 0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3 家,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2 21 1 、废标的确认

 2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投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且未采用其他其他采购方式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22、投标保证金 22.1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

 22.2 投标人交纳的本票、银行汇票,如因票据出现印章模糊、印章不全、字迹不清、字体不规范、打印不清楚等瑕疵,无法顺利入账的,视同该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2.3 招标活动结束后,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手续,由投标人自行与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系办理退还事宜。

 2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签订合同

 23、签订合同 23.1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施工现场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一旦中标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2 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 日内,办理签订合同前的相关手续;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如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可延期签订合同。

 23.3 签订合同书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依据。

 23.4 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按下表要求交纳中标合同总金额 10%的履约保证金。

 交纳报价保证金账户名称 宜兴市兴杨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交纳 形式 报价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价保证金)

 开户银行 宜兴农村商业银行杨巷支行 账 号

 23.5 履约保证金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3.6 中标供应商(含中标候选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须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并向采购人书面申明放弃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视情况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含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单位的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含中标候选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7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 投标行为及投标产品:

 24、投标行为及投标产品:

 (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投标产品、产品安装(施工)及服务质量等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及要求。

 (3)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则投标产品必须为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投标人中标后,在供货期内如遇产品平滑(自然)升级,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平滑升级商品不补差价(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5)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出具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均应在有效期限内,即有效期限应覆盖投标文件评审当日。

 七、 质疑处理:

 25、询问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6、质疑 26.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书格式参照“宜兴市政府采购质疑书”格式内容,可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栏自行下载。

 26.2 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质疑函(仅限于原件)的,被质疑人将不予受理。

 26.3 对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质疑,被质疑人在受理后的七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答复。

 26.4 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一经查实,被质疑人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质疑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27 投诉 27.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供应商投诉由宜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处理。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分项目(总分 100 分)

 技术商务部分 55 分 价格部分 45 分

 二、评审内容:

 1、技术商务部分 评审内容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细则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主观评审因素 1

 投标文件质量

 2 分 投标文件的规范和完整性,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打分

 客观评审因素 1 技术方案

  27分 根据各投标人技术文件中所描述的技术参数、性能情况与招标文件项目要求综合对比进行打分。其中标注“★”号的为重点响应部分,每不满足一项扣除 3 分。

 杀虫灯产品需提供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杀虫灯检验报告原件(原件需能真实体现所投产品的重点相应部分的技术指标及性能),否则评委可视所投产品为无评分依据,相应项不得分。投标人非生产厂家,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原件,否则评委可视所投产品为无评分依据,相应项不得分。

 注: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投标时一并递交,如未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及承诺 3 分 具有免费提供相关技术培训的承诺的得 1分,操作培训计划合理的得 2 分。

 不具有承诺的则不得分 注: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2 分 提供 7×24 小时服务,故障响应(到达现场)时间在 3 小时以内的得 2 分;8 小时以内的,得 1 分;16 小时以上的,不得分; 提供承诺书 ,不具有承诺的则不得分 注: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1 分 投标单位在宜兴范围内驻有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以保证长期售后服务的得 1 分。无不得分。

 注: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投标时一并递交,如未提供 原件或公证件,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 投标人的专业能力 16 分 1、投标人或生产企业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原件一项得 2分,最高得 6 分。

 2、投标产品获得专利认证的,发明专利每项加 4 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加 2 分,需提供专利认证证书原件,最高得 6 分。

 3、投标企业产品获得市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品认证的,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4分。

 注: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投标时一并递交,如未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 投标人业绩 4 分 近三年内同类项目(绿色防控),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分 4 分。需提供合同原件,否则评委可视所报项目无评分依据,不可得分。

 注: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投标时一并递交,如未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价格部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细则 1 价格部分 45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 K 值取值范围为 95%、96%、97%。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基准价满分为 45 分,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抽签代表的确定:按提交投标文件签到的顺序,第一个签到的投标人为抽签代表抽取 K 值,如有符合性检查或密封检查未通过等特殊情况时,抽签代表顺延。K值只抽取一次,抽签结果不因后续评审和投诉等情况而改变。

 注:

 ① 对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 对小微企业提供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 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 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为小微企业的,②、③项不重复享受)

 ④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型企业享受 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本条价格扣除)

 备注:

 1、评分过程中如出现小数点后三位,采用四舍五入法,最终保留两位小数; 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予加分。

 3、中标单位对照综合评分的所有得分,在今后签订合同、生产过程、驻厂监造和交付验收直至调试投运时发现有作假情况,视为投标虚假,按相关规定进行终止合同等相应处罚。

 注二:①、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保证清晰,内容模糊无法确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②、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真实、有效,一旦中标,如发现虚假情况等,将对供方处以扣除履约保证金的违约处罚,并报监管指定网站公示。

 第四章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宜兴市兴杨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宜兴市 2018 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绿色防控设备。

 二、技术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的要求及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主要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

 1 绿色防控体系(太阳能电击式物联网杀虫灯)

 150 1、太阳能杀虫灯符合国家标准 (必须提供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2、控制方式:必须具有光控、雨控、时控、温控功能,根据昼夜智能控制充放电及开关灯; 3、诱集光源:LED 诱虫灯管,诱集光源发射峰值波长:365±5nm、395±5nm、415±5nm、450±5nm,四面发光,能配置不同波长的诱集光源(出具国家级检测报告原件); ★4、诱集害虫撞击面积:环状电网≥0.3 ㎡;辐射状电网≥0.6 ㎡,总电网面积≥0.9 ㎡(出具国家级检测报告原件); ★5、高压电网的内层环状电网为独立运作升压电路,内层环状电网电压 1800V±300V,内层环状电网间距 6mm±1mm,正常工作时不产生电弧(出具国家级检测报告原件); ★6、高压电网的外围辐射状电网为独立运作升压电路,外围辐射状电网电压 5000V±600V,外围辐射状电网间距 10mm±1mm,正常工作时不产生电弧(出具国家级检测报告原件); ★7、高压电网采用耐腐蚀不锈钢材料,直径≥2.5mm; ★8、倾斜保护:当灯具倾倒后,系统停止供电,灯具复位后,系统自动恢复供电(出具国家级检测报告原件); 9、灯杆总高度≥2.8 米,设计包含防盗功能;太阳能板≧40W(提供生产厂家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锂电池容量≧24AH(提供生产厂家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物联网系统:配备物联控制系统功能,具备电路控制、杀虫数量自动计数统计、亮灯控制、防盗警示、故障诊断及报修和管理后台。

 2 绿色防控体系(太阳能风吸式物联网杀虫灯)

 100 1、太阳能杀虫灯符合国家标准 (必须提供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2、额定电压:DC11.1V,整灯功率≤24W; 3、灯体外壳:材质选用全金属结构,尺寸:300×200mm,灯体高度:≥2000mm,灯杆左右各为直径≥30mm、壁厚≥2mm 双管与地笼链接,需经过磷化或镀锌及喷塑处理,结构牢固,性能稳定,整体造型美观; 4、太阳能电池板:多晶或单晶硅,DC12V,功率:30Wp; 5、控制方式:

 ①光控(根据昼夜智能控制充放电及开关灯); ②时控(根据需要可自由调整亮灯时间); ③温控(当环境温度低于 5℃时,系统自动停止工作,当环境温度高于 10℃时,系统自动恢复工作);

 ★④雨控(当雨天或环境湿度≥95%RH 时,系统自动停止工作); ★⑤倾倒保护(当灯体倾倒后,系统自动停止工作)。

 6、锂电池:DC11.1V,≥20Ah,(工作 5-6 小时/每天,连续二至三个阴雨天可正常工作); 7、诱集光源:LED 诱虫灯管,功率≤10W,诱集光源峰值波长应至少包含:365±5nm、380±5nm、420±5nm、450±5nm,五面发光。

 ★8、螺旋式强劲风机:功率 6W/12V,风速≥2.5m/s; ★9、撞击板:三块撞击屏互成 120°夹角,撞击屏厚度≥3mm; 10、集虫袋设计有效的防逃逸功能,并且每周需清理一次昆虫;

  11、物联网系统:配备物联控制系统功能,具备电路控制、亮灯控制、防盗警示、故障诊断及报修和管理后台。

 3 绿色防控体系(性引诱器)

 3500 1、集虫器高 29-30cm,底部开口处直径 18-20cm,顶部直径 15-18cm。

 2、底部成倒漏斗形(锥形器),锥形器高度 15-16cm,锥形底部进虫口直径 19-20cm,顶部进虫口 20-25mm,锥形器为网状。

 3、配套专用支撑杆,材质为防止生锈,高度 1.3-1.5 米,直径 2-3Cm。4、诱芯杆设置在锥形底部,可装毛细管、橡皮头诱芯。

 5、材料为:PP 塑料制品。

 三、商务要求:

 1、 服务要求:

 (1)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材料运行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材料和维修服务。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更换配件及维修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免费质量保修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负责材料终生维护。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详细描述对本次采购的售后服务措施及保修服务承诺,并提供终生维护和修理。各供应商可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期限:

 中标后三个月内全部供货到位。

 4、 验收标准:(1)到货后,7 个工作日内需方和中标供应商应派员到项目地进行到货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更换设备零件,并妥善处理直至招标人满意。此工作所发生费用应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货物必须为正规、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所供商品交付使用时中标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合格证等必备的资料和附件,并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3)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或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修复或补缺。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交货时全新、未使用过的,使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正确安装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

 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3)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按违约处理,需方将终止合同,同时由供方承担相应责任。

 (4)货到现场一周内完成验收,现场验收仅指对中标货物的外观质量、数量进行验收。

  5 5 、付款步骤:的 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价的 30%的 ,货到现场付至中标价的 60% ;验收使用三个月 后付至中标价的 90% 。余款 9 2019 年底一次性付清。

 四、有关说明

 1、本次招标的投标总价一次报定,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力、机械、运输、装卸、仓储、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质保、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内容、数量和要求,详细填写有关《偏离表》、《响应表》等内容。

 3、本章打“★”内容及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物联网控制系统功能,由中标候选人在签定供货合同前,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杀虫灯物联网控制系统功能在安装现场进行逐项验证,不符合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对节能、环保产品给予优先采购。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所投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文本)

 本合同于 年月

 日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需方愿以总价款人民币(¥元)向供方购买,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款:

 一、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合同书及所附条款;(2)中标通知书;(3)供方中标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5)供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交货的期限向需方提供上述合格的设备和服务。

 四、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组织对成交供应商的供货产品进行验收,在确认供货产品符合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填写项目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供货完毕凭正式发票和验收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步骤和方法结算采购资金。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存档一份。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住所:

 住所: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江 苏 苏 辰:(盖章)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住

 所:

 日期:年月日

 第六章 合同条款 根据采购项目编号:YXGQZC2019-038[国]招标文件和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乙方投标文件,供需双方就此次中标的设备和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

 一、合同内容:甲方向乙方购买宜兴市 2018 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绿色防控设备。

 二、价格及支付 1.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

 元。

 付款步骤: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价的 30%,货到现场付至中标价的 60%;验收使用三个月后付至中标价的 90%。余款 2019 年底一次性付清。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供应商须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 10%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现金、汇票、本 票、转帐支票形式,待合同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四、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交货和验收 1.交货日期:

  。

 2.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费用直接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3.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乙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4.货到甲方指定地址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甲方承担。

 5.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材料及配件、装箱单、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原厂保修卡、用户手册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

 7.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1.乙方负责本次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服务。

 2.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甲方应向乙方现场调试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乙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邀请乙方提供非质量问题的其它技术服务,其费用另定。

 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违约金。

 2.甲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具体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 0.5‰的标准计算。

 3.如乙方逾期交货,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向甲方就逾期交货部分支付违约金,具体每日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款的 3‰支付。乙方逾期交货超过 15 个工作日以上的视为乙方不履行合同,甲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乙方应全部返还。

 4.由于甲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甲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乙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

 5.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调试和售后服务,则应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费用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报财政监管部门同意后,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30%的违约金。如果甲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则乙方的赔偿额应以甲方的实际损失为准。

 7.由于乙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甲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乙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8.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9.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例如地震、台风、洪水等;某些政府行为,例如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行政措施;社会异常事件,例如罢工、战争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

 八、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先由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则可向甲方所在地(宜兴)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

 2.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第七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YXGQZC2019- - 038[ [ 国] ]

 项目名称:

 宜兴市兴杨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市 宜兴市 8 2018 年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绿色防控 设备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宜兴市兴杨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你们 YXGQZC2019-038[国]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已对照招标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填写了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详见《偏离表》。

 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的60 天(含提交当日)。在特殊情况下,可与贵方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按地点,完成交货任务。

 5.我方愿意根据贵方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的原件及相关证明性资料。

 6.我方认为采购人有权确定中标供应商。

 7.我方愿意按《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8.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9.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10.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11.所有有关投标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邮编: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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