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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请假单

时间:2025-08-03 01:57:47 浏览次数:

 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请假单 学号

  姓名

  导师

  学院

  专业

  联系 电话

  请假事由

  个人签名:

 请假时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学院研工办意见(签章)

 (盖章)

 管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签章)

  (盖章)院党委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 请假时间在两周以内的,由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请假,并送相应课程的任课教师备案。请假时间在一周以内的,需经学院研工办批准;请假时间在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的,需经所在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党委书记批准。

 2. 本请假单一式两份,由研究生所在学院和研究生各执一份。研究生应将请假结果告知导师。

 3. 本请假单仅适用于两周以内的请假,请假在两周以上者请按照《AA 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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