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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制度

时间:2025-08-02 09:28:27 浏览次数:

 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制度

 为切实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采用课前试讲制度。

 一、教师开课试讲与免试讲的一般规定 1.教师新开课试讲 凡我校教师初次独立担任一门课程的主讲工作,称为教师新开课。教师新开课必须参加试讲。

 2.教师开新课试讲 凡我校教师已经取得独立讲授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的资格并且教学效果良好,根据学院工作安排或个人要求,需独立讲授另一门课程的称为教师开新课。教师开新课一般需要参加试讲。

 3.教师开新课免试讲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技术职务,且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开新课,可以申请免试讲。教师开新课免试讲须由课程所在学院(教学部)提出申请,质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二、教师开课试讲程序 (一)教师本人申请 1.新开课教师本人提出开课申请,填写“AA 财政金融学院教师新开课审批表”(附件 1)并报送课程归口教研室审批。

 2.开新课教师本人提出开课申请,填写“AA 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新课审批表”(附件 2)并报送课程归口教研室审批。

 (二)教研室审批 教研室对教师开课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批同意的,在审批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后报送学院(教学部);审批不同意者,在审批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后送交学院(教学部)存档,并向教师本人说明原因。

 (三)试讲组织 1.试讲由课程归口学院(教学部)组织,质量管理中心负责选派学校督导专家参与。

 2.各学院(教学部)制订本单位教师开课试讲安排,并将《AA 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安排表》(附件 3)报送质量管理中心。质量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教学部)开课试讲安排选派听课督导专家,并向学院(教学部)发放《AA 财政金融学院听课记录》及《AA 财政金融学院听课评议卡》。

 3.学院(教学部)按照《开课试讲安排表》组织试讲。听课组成员不得少于 5 人,一般由学院(教学部)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主持。试讲时间原则上为 45 分钟/人次,特殊情况也不应少于 30 分钟/人次。听课过程中认真填写《AA 财政金融学院听课记录》及《AA 财政金融学院听课评议卡》,试讲结束后听课组成员可直接与试讲教师交换意见。试讲结论由听课组成员通过填写《AA 财政金融学院教师试讲评定卡》(附件4)方式决定,良好以上(含良好)得票率>50%者试讲通过,良好以上(含良好)得票率≤50%者试讲未通过;首次试讲未通过且合格以上(含合格)得票率≥50%者可以给予一次再试讲机会,首次试讲未通过且合格以上(含合格)得票率<50%者不能安排再试讲。

 4.试讲工作结束后, 《AA 财政金融学院听课记录》、 《AA 财政金融学院听课评议卡》、《AA 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评定卡》等相关资料送交质量管理中心存档。

 (四)学院(教学部)审批 学院(教学部)根据教研室意见和专家组的评价意见,作出能否独立讲授该门课程的审批意见。审批同意的,在审批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后报送质量管理中心;审批不同意者,在审批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后送交质量管理中心存档,并向教师本人说明原因。

 (五)学校审批 质量管理中心进行最终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相关学院(教学部)。教师开课资格未经学校审批或审批未通者,不得安排单独授课任务。

 三、其他 本制度中涉及的《AA 财政金融学院教师新开课审批表》、《AA 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新课审批表》、《AA 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安排表》、《AA 财政金融学院听课记录》、《AA 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评定卡》等相关资料存档期限为五年。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质量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AA 财政金融学院教师新开课审批表 2.AA 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新课审批表 3.AA 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安排表 4.AA 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评定卡

  附件 1 AA 财政金融学院教师新开课审批表 姓

 名

 职称

 学历

 所在 教研室

 拟开课程名称

 选用教材名称

 开课试讲 年

  月

 日 授课 班级

  专业

 班 已完成教案课时量

 助课见习 遍 指导教师

 对拟开课程准备情况 课程习题(打√)

 全部完成 部分完成 未做习题 本课程无习题作业 课程实验(打√)

 全部试做 部分试做 未试做 本课程 无实验 教学大纲(打√)

 有 无 考试大纲 (打√)

 有 无 其他准备工作

  对主讲课程的教学设想

 (可另附纸)

 教研室评议情况:

 教研室主任:

  年

  月

  日 院(部)意见:

  院(部)院长/主任:

  年

  月

  日 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说

 明 1、 本表应在试讲通过后填写。

 2、 本表应附有拟开课教师助课工作记录(由教学院(部)保存)。

 3、 本表审批完成后由开课院(部)保存。

 注:本表应双面打印 附件 2 AA 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新课审批表

 姓

 名

 职称

 学历

 所在 教研室

 拟开课程名称

 选用教材名称

 开课时间 年

  月

 日 授课 班级

  专业

 班 已讲授 过课程

 对拟开课程准备情况 课程习题(打√)

 已有 新拟 考试大纲(打√)

 有 无 新课教案完成量

 其他准备工作

 对主讲课程的教学设想

 (可另附纸)

 教研室评议情况:

  教研室主任:

  年

  月

  日 院(部)意见:

 院(部)院长/主任:

  年

  月

  日 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说

 明 1、 本表应在试讲通过后填写。

 2、 本表审批完成后由开课院(部)保存。

 注:本表应双面打印

 附件 3 AA 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安排表

 序号 开课单位 教师姓名 职工号 职称 学历 拟开课程名称 开课 类别 拟开课 学期 试讲时间 试讲地点 是否免试讲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签字:

  日期:

 20

  年

  月

  日

 附件 4 AA 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评定卡(栏内打√)

 序号 教师姓名 优

 秀 良

 好 合 格 不合格

 注:优良比例大于 50%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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