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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阳市游仙区水务局绵阳市游仙区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9078

时间:2025-08-02 15:51:59 浏览次数:

 1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

 5107042018000002

 采购项目名称:绵阳市游仙区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服务采购

  中国 四川 (绵阳)

 绵阳市游仙区水务局 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9

 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33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34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36

 第七章

 评标办法…………………………………………………………43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52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绵阳市游仙区水务局委托,拟对绵阳市游仙区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5107042018000002 二、招标项目名称:

 绵阳市游仙区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服务采购 。

 三、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1)招标规模:共 3 个包。

 第一包:包含涪江、芙蓉溪。涪江河长 39.25 公里,控制价 21.59 万元;芙蓉溪长 59.25公里,控制价 17.78 万元。

 第一包控制总价 7 39.37 万元。

 第二包:包含魏城河、小芙蓉溪、水磨河、石刘河。魏城河长 73.81 公里,控制价 22.14万元;小芙蓉溪长 13 公里,控制价 3.9 万元;水磨河长 16.06 公里,控制价 4.82 万元;石刘河长 29.27 公里, 控制价 8.78 万元。

 第二包控制总价 4 39.64 万元。

 第三包:包含徐家沟河、白禅寺河、杜家河。徐家沟河长 36.83 公里,控制价 11.05万元;白禅寺河长 9.9 公里, 控制价 2.97 万元;杜家河长 5.1 公里,控制价 1.53 万元。第三包控制总价 5 15.55 万元。

 (2)招标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授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诚信情况的承诺; (2)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非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查询记录(提供网站截图)。

 (二)

 投标人的特殊资格性要求

 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

 2、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其他相关登记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8 年 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 月 10 日上午 09:00- 12:00,下午 13: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滨江北路 19 号滨江世纪花园 6 幢 2 单元 28层 2 号 3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 招标文件现场发售。

 3.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3.2.1 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 3.2.2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2018 8 年

 1 1 月 月 6 26 日

 1 10 0 :0 00 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滨江北路 19 号滨江世纪花园 6 幢 2 单元 28 层 2 号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市游仙区水务局

 地

 址:绵阳市游仙区剑南路东段 132 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816-8023673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滨江北路 19 号滨江世纪花园 6 幢 2 单元 28 层 2 号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7313649910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6 94.56 万元。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包 包 1 1 :7 39.37 万元 万元;包 2 2 :4 39.64 万元;包 3 3 :5 15.55 万元 ;

 投标报价不能 超过各包最高限价 ,否则作废标 。

 3.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是(

  )

  否( √ )

 4.

 信用记录 (实质性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

 1 、 信 用 记 录 查 询 渠 道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信用记录的使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分扣除(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6.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

 质量要求、检验标准(实质性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合格。

 8.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9.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日历天。

 10.

 采购文件、咨询 详见第一章联系方式。

 11.

 完成时间 按合同约定时间。

 1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竞标文件份数 1、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2 份;技术和服务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4 份;“开标一览表” 1 份。

 14.

 竞标文件的密封 资格性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应分别进行胶装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等。具体要求见后。

 15.

 竞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具体要求见后。

 16.

 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7.

 供应商询问、质疑 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162389539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滨江北路19号滨江世纪花园6幢2单元28层2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询问、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8.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9.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包 包 1 1 :

 金额:2 20 000 元 ,大写 贰仟 元整。

 包 包 2 2 :

 金额:0 2000 元 ,大写贰仟元整。

 包 包 3 3 :

 金额:0 2000 元 ,大写贰仟元整。

 交款方式:转账 收款单位:

 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银行账号:

 130672043094 交款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保证金的交纳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

 20.

 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 5%。

 收款单位:绵阳市游仙区水务局。

 交款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未按时按采购人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1.

 递交投标文件 地址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绵阳市涪城区滨江北路 19 号滨江世纪花园6 6 幢2 2 单元 28 层2 2 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月 26日10: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一套以下资料以查验身份:

 (1 1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 鲜章。

 (2 2 )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2.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人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3.

 中标通知书领取 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本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部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162389539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滨江北路 19 号滨江世纪花园 6 幢 2 单元 28 层 2号 24.

 采购代理费 由各包中标人支付。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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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关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自然人。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绵阳市游仙区水务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招标代理”)。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费用、招标代理费(实质性要求)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项目各包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 2002 】0 1980 号文中关于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下浮 5% 计取, , 由 中标 人 支付。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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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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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计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12.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 14 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分资格性投标文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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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册胶装(未按要求分册胶装的投标文件无效)。

 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供应商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4.1 资格性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4.1.1 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或扫描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14.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 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注或者提供 2016 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或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复印件;新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按第三章格式二要求提供承诺函)。

 1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4.1.4(1)提供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提供 2017 年 1月以来年任意 3 个月)。

 (2)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交纳相关证明(提供 2017 年 1 月以来任意 3 个月)。

 14.1.5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第三章格式十二要求提供)。

 1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诚信情况的承诺。

 (2)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非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查询记录(提供网站截图)。

 14.1.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4.1.8 投标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14.1.9 投标函原件。

 2 14.2 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4.2.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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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4.2.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服务的详细内容; (2)技术服务方案; (3)项目管理人员; (4)技术服务应答表;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 14.3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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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退还。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应准 备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4 4 份);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1 1 份。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 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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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宣传资料等彩页可不编码),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未按要求装订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18.5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包号。

 19.2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4 4 份);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1 1 份)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 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性投标文件”、“

 技术、 服务性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包号。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包含单位公章、投标专用章、密封章等)。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15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评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16

 (3)主持人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中标公告期限为 1 1 个工作日。

 25 .中标通知书

 25. .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7

 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 合同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及分包。

 27.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7.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7.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8. 履行合同

  28.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8.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9. 验收 29.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9.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0. 资金支付 采购人的自有资金,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8

 七、投标纪律要求

 31. 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7)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中关于无效投标人的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2.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它

 33.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19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20

 一、投

 标

 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名称及包号(招标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即包

  )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并按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1 份)。

 6、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

 7、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8、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21

  二、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本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2

  三、投标人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及包号

 采购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认定时间及事项分别是:

 (一)、 (二)、 (三)、 ……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3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

 ”项目及包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在采购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书,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注:1、由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4

  五、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第

  包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 (万元)

 完成时间 备注 1

 投标总报价:

  (万元)

  大写:

 注:1.

 投标人的总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 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投标人可自行补充。

 4.“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 分项报价表总价”一致,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5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

 第

  包

  序号 服务内容 单项价格(元)

 备注

  合价(元)

 元,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6

  六、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第

  包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简要内容 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投标有效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

 采购资金支付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

 报价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

 履约保证金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和方式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

 其它所有实质性条款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 注:1、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条款,需具体说明条款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内容和投标响应的具体内容; 2、表格中标明的条款以及其他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实质性条款,如没有偏离,可以不逐一列举,直接在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后的方框内打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7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招标编号:

 第

  包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8

  八、 类似业绩一览表

 招标编号:

 第

  包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9

  九、项目组成人员

  招标编号:

 第

  包

 类别 姓名 职务 职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项目负责人

 专业技术人员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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