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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普兴街道办事处黄渡小区打造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1982

时间:2025-08-02 15:54:21 浏览次数:

 采购需求

 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应全部满足。

 ★1.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名:

 2 技术负责人 姓名:

 3 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60 天 4 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5 分包 不允许 6 价格调整 见合同条款 7 履约保证金 成交金额的 5%,签订合同前支付到采购人处。

 8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经检测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不含暂列金)的 5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至审计结算总价的 97%,质保期满后付剩余审计结算总价的 3%。

 9 验收方式和标准 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

 ★2.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4.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 24 个月。

 (2)在质保期内,自接到用户报修时起,1 个小时内响应,8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 12 小时内解决问题;以上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签订合同时落实维护人员队伍及人员名单和手机联系方式给采购人,如有人员变动的第一时间主动向采购人提交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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