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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社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1478

时间:2025-08-03 03:20:00 浏览次数: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社会服务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广区采 8 GQC[2020]118 号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年十二月

  温 馨 提 示

 各潜在供应商:

 由于本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等无法通知到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为此,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等将不进行书面通知。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开标之前注意查看,以免错漏重要信息,若投标人没有及时查阅、领取、下载相关内容,后果自负。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抓好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切实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凡进入我单位参加开、评标的人员必须接受体温监测,佩戴口罩有序入场。

  广安市 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与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组织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社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邀国内符合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13541871323)。

 2、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道 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大道 138号 号 4 楼 楼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处)

 谈判文件咨询:向先生、唐先生

 联系电话:0826-2160795 开标及评审结果咨询、成交通知书领取:赵先生、向女士

 联系电话:0826-2160721

 3、项目名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社会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项目编号:广区采 GQC[2020]118 号 5、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3 个工作日。

 二、供应商须知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价 29.00万元 2 采购最高控制价

 (实质性要求)

 29.00万元 超过采购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5 履约保证金 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 签到说明

 (不符合签到说明要求)

 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人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7 供应商询问、质疑

 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和评标细则、标准、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答复; 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8 供应商投诉 投 诉 受 理 单 位 :

 广 安 市 广 安 区 财 政 局

  联 系 电 话 :0826-2243023

 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五星街 6 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9 开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赵先生、向女士; 联系电话:0826-2160721。

 10 “政采贷”相关信息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11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供应商根据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的通知和凭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到 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交易 评审 股领取成交通知书。

 12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三、谈判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

 技术及商务要求:

 凡本院民商事诉讼案件在广安市辖区内的诉讼文书的送达工作和被送达人下落不明需要提取证明材料的取证工作。送达由供应商自行配置车辆、人员,入驻广安区法院(不提供住宿)。负责本院民商事诉讼文书的相关送达工作,被送达人下落不明需要提取证明材料的案件,需具有公证员资格的人员取证。

 (二)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一年;付款方式:采购人按季度付合同款。

 四、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提供格式一承诺书)

 2、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1)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颁发的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备注:

 以上第 1 1 款提供承诺书原件、第 第 2 2- -3 3 款资质证明文件提供盖有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装入投标响应文件正本中。

 开标后,由谈判小组负责资格性审查,投标人如缺以上任一资质条件,将取消其继续投标资格。

 五、报名方式及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 月 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1年 1 月 6 日 17 时 00 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谈判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下载中心- -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 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六、投标及开标

 1、 投标起止时间:2021 年 1 月 19 日 9:30 时至 2021 年 1 月 19 日 10:00 时止。

 2、 开标时间:2021 年 1 月 19 日 10:00 时。

 3 3 、评审时间:1 2021 年 年 1 1 月 月 9 19 日 日 10 :0 00 时(北京时间)。

 4、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投标人应按本谈判文件第七条要求对应响应,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将投标响应文件按规定密封后送达投标地点。对投标人员身份不能确认的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5、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二)【 地址:

 地址:

 广安道 市广安区北辰大道 138 号 号 4 楼 楼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处 】

 6 6 、谈判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一)

 七、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符合性审查

 1 1 、投标 响应 文件的语言

 (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2:

 、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内容:(1)本谈判文件第四条资质条件第 1 款投标人提供格式一承诺书原件及本谈判文件第四条资质条件2-3 款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投标的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的提供,格式自拟】;(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基本情况;(5)第一次 报价单;(6)服务应答表;(7)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8)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3 3:

 、投标响应文件符合性要求:(1)投标人应在资料袋、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日期。(2)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字迹清楚。资料袋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3)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响应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文件统一使用 A4 纸制作,逐页编码,编制目录,必须胶装装订成册,禁止使用活页(活页装订视为无效投标),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标明正、副本,副本由正本复制而成,正、副本不相符的,以正本为准。(4)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一个确定性的投标方案,拒绝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方案

 4、 若投标响应文件不按要求递交、 未按格式要求签字及盖章 的、包含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八、报价

 1 1 、报价原则:报价含成本、劳务费、住宿费、管理费、人工费、交通运输费、税收、利润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大包干价。本次谈判实行多轮报价,各投标人第一次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最高控制价;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行第二次或最终报价,且第二次或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各自前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下步评审。

 2 2 、报价修正原则: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合计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 3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属于财库〔2017〕141 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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