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高校二级学院科研管理工作
摘要:二级学院的科研管理工作的运行情况直接影响学院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并且影响校级科研管理部门运行的质量和效率。本文从二级学院的科研管理政策、信息平台建设及科研管理人员三个方面分析如何做好二级学院的科研管理工作,以期提高科研管理工作效率,进而提升高校科研管理水平。
关键词:二级学院科研管理信息平台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高等院校的科研工作在我国的科学研究技术领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也成为高校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级学院作为高校的组成单位,是沟通科研人员和高校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其管理水平将直接影响科研人员、学院和学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就目前我国高校对科研管理的情况看,高校的科研管理多采用学校科研部门的统一管理与二级学院的直接管理相结合的模式。二级学院的科院管理与学校的科研管理密不可分,它们之间相互支持,互为犄角[1]。
1.制定科研管理实施政策
科研政策是指科技部、学校、学院等各级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科研工作的一系列公开文件或者内部文件。作为高校的二级科研单位,院系应该根据本单位具体的科研情况发布具体实施细则和办事流程。建立科研管理制度,将整个科研管理的流程进行优化与协调,将不同环节进行有效连接,保障高校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能够为高校科研事业发展营造健康有序、公平竞争、公正竞争的良好环境,使所有科研工作必须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开展和完成。
当前,高校二级学院应该不断加强科研管理制度的创新,做好以质量为导向的高校科研管理制度建设,尤其应该制定一系列符合院系实际情况的科研评价及科研奖励制度。要建立科学的科研评价制度需要强化学术评价的质量意识,科学地把握质量评价标准,更注重科研成果的学术创新性和实际应用价值,建立健全评价听证与答辩制度、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申诉制度等;
高校二级单位应该根据社会经济需要,进一步完善科研奖励制度,加大对成果转化的奖励力度,一方面应鼓励并支持科研人员与企业联合,多渠道开展合作,另一方面,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力度,对在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总之,高校二级单位科研管理政策的建立,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有利于二级单位建立高价值的科研项目,提升科研项目的水平。
2.构建二级学院科研管理平台
目前高等学校的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的产出逐年增加,这对科研管理工作提出很大的挑战。高校所建立的校级科研管理平台在对科研信息的管理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科研成果的逐年增加,校级层面的科研信息管理平台负担日益加重,二级单位科研信息管理平台能够很好地实现分流。
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可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信息进行添加、更改或查询,通过此项管理可以给每位科研人员分配一个账号,科研人员通过此账号登录系统进行科研信息的填报。科研人员通过系统填报相关科研信息后,学院可以从二级科研管理平台上对他们的科研课题、论文、著作、专利、获奖成果、鉴定成果等信息进行浏览,根据教师提供的论文和获奖原件等进行审核。同时,科研信息的统计是科研管理的重要工作,通过对科研信息的导出和统计分析后,不仅能够反映学院当前的科研实力和发展趋势,揭示科研活动的最终成果和发展规律,更重要的是透过这些科研数据,有利于学院领导制定正确的科研政策,建立创新机制、确定学院科研发展规划[2]。
3.提高科研管理秘书的综合素质
科研管理秘书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工作,对工作人员有特殊要求。它要求工作人员具备所在科研领域的专业知识,对学员各个老师的研究领域及擅长学科有充分了解,对学院科研领域各类报奖、项目立项、同行业科研院所等有一定的了解和积累,能正常参与学院的科研活动[3]。科研秘书作为二级学院的科研管理人员,在整个科研管理中起到上传下达、承上启下的沟通作用,是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与学院科研人员联系的纽带,因此科研秘书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科研秘书自身要发挥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强与学校和学院之间的共同和交流,增强团队意识,不断寻找、总结工作规律和经验。在工作中要不断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提高科研管理工作效率的新途径。学校也要经常组织科研秘书学习管理科研系统的知识,使科研秘书不断适应岗位的新需求。如参加各种科研项目申报、成果申报奖励等专业培训;
组织科研秘书参加各种科研管理研讨会;
到具有良好管理经验的兄弟院校进行参观学习和取经,将管理经验上升到理论,并运用理论指导日常工作,提升科研管理水平。
4.结语
高校的二级学院科研管理在与本学院科研人员及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之间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二级学院在科研管理中要不断思考,不断总结并创新优化管理模式,才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学院科研人员,推进学院科研发展。
参考文献:
[1]构建二级学院科研信息动态管理平台[J].信息技术,2012(6):241-242.
[2]浅谈学校科研成果统计管理信息化建设[J].江苏科技信息,2010(1):33-35.
[3]王冰.从科研管理专业化角度浅议高校科研秘书队伍建设[J].学园,2012(24):42-43.
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规范
为了进一步推进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规范管理,夯实基础,充分体现二级学院主体地位,特制定如工作规范:
队伍建设:
1、学生工作队伍健全,学历、年龄比例适当。
2、严格按照250:1配备辅导员。在
一、二年级配备学生班主任,
三、
四、五年级配备指导老师制并安要求进行考核。
3、重视学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奖惩严明。
4、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活动。
工作态度:
1、每学期学生工作有计划、总结,并及时上报。
2、每学期至少有两次党政联席会议专门研究本院学生工作。
3、办公条件能满足学生工作要求,信息化、网络化水平高。
4、及时传达和贯彻各级会议及文件精神。
5、工作主动,能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6、及时掌握学生中的隐患,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学生信息员队伍健全。
7、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校院二级的相关的规定;
加强网络文明教育,提高学生网络规范化意识。
思想教育及党务工作:
1、认真开展具有本院特色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且成效明显。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
2、每学期对本院学生进行一次心理状况调查或排查,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建有健康档案,并有专人负责制定跟踪教育计划。
3、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开展的各类报告会、座谈会等。
4、按照学校组织部要求,在学生中正常开展学生各项党务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
1、每学期至少开展调查一次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
2、健全本院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配备心理健康教育老师,班级配有心理委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助:
1、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做好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主动联系社会相关部门为学生寻找与专业对口的专、兼职工作,鼓励学生靠自身能力缓解经济压力。
2、协助学校经济支助中心,做好学生的贷款、特困补助及困生评定等各项工作,上报材料及时、规范,无弄虚作假现象,上报之前进行公示,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日常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2、各项通知、文件传达及上级交办事情回复及时,贯彻无误,无遗漏。
3、认真做好评奖评优工作,上交材料及时、规范,无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现象,上报前必须公示。
4、及时上报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情况处理意见,并做好相应的思想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自律,预防事故发生,坚持经常检查《班级日志》记录。
5、学生工作干部职责明确,认真负责,秉公办事,无责任事故。
6、联系家长密切,学生学习、奖惩情况等能及时通知家长。
7、宿舍内务卫生、文明建设,有制度、有措施、有成效,优秀宿舍挂牌率高,党员宿舍实行挂牌。
学风建设:
1、有计划、有措施,指导学生开展学习学术科研活动。
2、组织学生积极开展早起、晚自习活动,自觉进行早锻炼、晨读。
3、加强课堂考勤,提高学生到课率。班主任有查课纪录,学院有抽查纪录。
4、每学期考试前认真开展一次考风考纪教育,学生能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舞弊率低。
就业工作:
1、广泛收集需求信息,并采用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就业信息。
2、认真组织毕业生参加就业指导课和专题讲座、报告会。
3、耐心细致地开展就业咨询,并有接待日制度,毕业生就业观念端正,择业定位较准确。
4、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有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就业工作,建立了本院毕业生就业基地。
5、积极组织本院毕业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招聘活动,每年自行组织了一定的数量招聘活动有。
医学院
2012年2月12日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教学常规工作规范
(二〇〇九年十月修订)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实现教学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湛江师范学院教学工作规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教学常规工作规范,请遵照执行。
一、本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由系主任制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批准执行。每学期第9周完成下学期开课计划,第12周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会同各系主任协调安排授课教师(包括教务处下达的其他学院的教学任务),并将教学安排表送教务员。
二、课程所用教材由教学系组织任课教师选用或自编,系主任审定。
三、教务员根据教学安排表,排定新学期课程表。并将下学期教学任务以教学任务书形式于本学期末下发给各位任课教师。
四、任课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出课程的教学日历和实验教学日历,具体要求如下:
1.教学日历和实验教学日历可用教务处已经制定的空白表格填写,也可按此模式打印而成;
2.表格中教学内容和习题栏目要填写具体,不应简单标明章节和页码;
3.教学日历和实验教学日历由系主任批准执行;
4.教学日历一式三份,教师本人保留一份,交教学工作室二份;
5.教学日历和实验教学日历在开学第1周内交。
五、所有任课教师应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编写教案,教案的模式应按照教务处给出标准格式编写,要求每次课编写一个教案;
应根据课程需要制作多媒体课件。
六、课堂授课要求
1.教师上课时必须携带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日历、教案、学生成绩登记表(花名册)等教学文件。
2、教师要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
3、课堂讲授应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思路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富于启发性;
教学内容要反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
突出重点,讲清难点,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
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方法和能力;
语言清晰流畅,板书清楚适当,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尽量运用计算机辅助教学手段和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课堂讲授的效率和效果。
七、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细致、保证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每门课程一般一周不少于一次作业;
2.必修课的作业应全数批改;
选修课的作业每次批改应不少于50%;
公共基础课的作业每次批改应不少于30%。
3.学生的平时作业,应作为学生修读课程考核的依据之一。对于无故缺交
1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作业超过布置作业量1/3以上者,应取消其考试资格。
八、任课教师应及时做好辅导答疑和补缺扶差等工作,既可个别答疑,也可进行集中辅导。对学生在课外合法建立起来的学习兴趣小组或社团,有关的教师、导师等,有责任给予指导或参与组织。
九、教师调课、停课、补课需经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同意后,由教务员进行协调安排;
给外院上课的教师调课、停课、补课需经所任课程学院的主管领导和教务员同意后方可进行。对自行调课、停课的教师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专业课程的期中考试由任课教师自定。进行期中考试的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不进行补考,只需一套试题。
十一、实践性教学
1.实验课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在上课前应按该课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设计实验,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预作实验。
2.教师每次实验前应要求学生预习,学生没有预习不准做实验;
实验时应严格要求,加强检查,实验进行中教师不得离开现场,以便及时解答和处理实验中出现的问题。
3.每次实验完成后,应仔细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或数据不全的报告,应退还学生令其重做。
4.综合性的实践性教学,如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社会调查、军事训练、生产劳动、野外实习、专业考察等,应由教学系或指导教师在活动前根据人才培养计划制订出内容具体、安排紧凑、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内容包括该项实践教学的目的、内容、形式、地点、日程安排、指导教师、经费预算、考核办法等,在活动开始前四周报教务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综合性教学实践环节的带队教师,对所带领学生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思想品德教育、鉴定考核、生活管理等都负有全面责任。活动结束后要及时鉴定、评定成绩,认真总结,向院(系、部)提交书面汇报材料。离校驻外的带队教师不得擅自放假(或准集体假),不得越权准假(超过三天的准假权限)。
十二、教学考核要求
1.命题要求:为了保障考试的质量,试题应具有一定的难度(试题难易符合6:3:1的结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2.几个班上同一门课,要求采用相同试卷,要求做到教考分离。
3.学期末考试要有A、B两套试题,配套答案和评分标准。两套试题的难度、题量和题型基本相同。卷面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试卷的格式应与教务处要求一致。
4.A、B两套试卷需由教师所在系的系主任审核、确定并签名后交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名,最后交由教务员负责印制。承担院外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将两套试卷交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员印制。
5.试卷批改应尽量作到集体批改,卷面记得分(而不是扣分),每道题目前面应有得分;
改完后试卷应按学号排序。
6.学生课程成绩的评定以课程结束时的考核成绩为主。考核成绩一般占70%~80%,平时成绩占20%~30%。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在填写〈试卷分析表〉和〈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时,课程名称、教学时数、学分等应与教学计划、开课计划一致。
7.学生考核成绩不及格的,无学分、无绩点。补考合格的应给予相应的学分,但无绩点。补考成绩单中只填写补考实际成绩,不与平时成绩进行折算。
2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8.评卷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五天(最后一门三天)内把学生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并把试卷、课程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交到教学工作室。
9.确有特殊原因,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后,教务处审核后,可以缓考。缓考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若有其它情况需要缓考,由学院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安排缓考时间。
十三、教务员应及时将教师所交材料整理成教学档案并归档。交接时应有教师本人的签名确认。外系教师在我院上课的,将所批改的试卷、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试卷分析表(一式两份)、作业登记表、空白A、B试卷及其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等材料交由我院教学工作室负责管理;
我院教师在外院上专业课的,上述材料交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工作室管理。
十四、对于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可在下一年参加重修。重修前应到教学办公室办理相应的手续,同时取得下一年级任课教师的同意。重修形式有以下两种:
1.跟班修读,可跟正常开课班级修读,要求听课的学时不少于该门课程学时数的1/2;
2.在任课教师辅导和指导下自学。
十五、我院承担的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由学院统一组织相关教师编写和修订。
十六、课程档案由任课教师负责整理,教学系负责保存。
十七、学校、学院下发的各类教学文件由院长、主管副院长阅后交教学秘书统一管理并存档。学院教学秘书应在学期初编制本院教师的开课情况表,内容包括:课程名称、专业、类别、时数、上课时间和地点,报主管副院长并送教务员。学期中进行核对并记录变动情况。
十八、毕业论文(设计)遵照湛江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十九、教学工作考核按《湛江师范学院教学工作规程》执行。
二
十、本规范若与学校规定不符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本规范解释权归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教学常规工作规范
(二〇〇九年十月修订)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实现教学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湛江师范学院教学工作规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教学常规工作规范,请遵照执行。
一、本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由系主任制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批准执行。每学期第9周完成下学期开课计划,第12周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会同各系主任协调安排授课教师(包括教务处下达的其他学院的教学任务),并将教学安排表送教务员。
二、课程所用教材由教学系组织任课教师选用或自编,系主任审定。 三、教务员根据教学安排表,排定新学期课程表。并将下学期教学任务以教学任务书形式于本学期末下发给各位任课教师。
四、任课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出课程的教学日历和实验教学日历,具体要求如下:
1.教学日历和实验教学日历可用教务处已经制定的空白表格填写,也可按此模式打印而成;
2.表格中教学内容和习题栏目要填写具体,不应简单标明章节和页码;
3.教学日历和实验教学日历由系主任批准执行;
4.教学日历一式三份,教师本人保留一份,交教学工作室二份;
5.教学日历和实验教学日历在开学第1周内交。
五、所有任课教师应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编写教案,教案的模式应按照教务处给出标准格式编写,要求每次课编写一个教案;
应根据课程需要制作多媒体课件。
六、课堂授课要求
1.教师上课时必须携带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日历、教案、学生成绩登记表(花名册)等教学文件。
2、教师要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
3、课堂讲授应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思路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富于启发性;
教学内容要反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
突出重点,讲清难点,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
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方法和能力;
语言清晰流畅,板书清楚适当,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尽量运用计算机辅助教学手段和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课堂讲授的效率和效果。
七、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细致、保证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每门课程一般一周不少于一次作业;
2.必修课的作业应全数批改;
选修课的作业每次批改应不少于50%;
公共基础课的作业每次批改应不少于30%。
3.学生的平时作业,应作为学生修读课程考核的依据之一。对于无故缺交作业超过布置作业量1/3以上者,应取消其考试资格。
八、任课教师应及时做好辅导答疑和补缺扶差等工作,既可个别答疑,也可进行集中辅导。对学生在课外合法建立起来的学习兴趣小组或社团,有关的教师、导师等,有责任给予指导或参与组织。
九、教师调课、停课、补课需经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同意后,由教务员进行协调安排;
给外院上课的教师调课、停课、补课需经所任课程学院的主管领导和教务员同意后方可进行。对自行调课、停课的教师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专业课程的期中考试由任课教师自定。进行期中考试的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不进行补考,只需一套试题。
十一、实践性教学
1.实验课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在上课前应按该课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设计实验,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预作实验。
2.教师每次实验前应要求学生预习,学生没有预习不准做实验;
实验时应严格要求,加强检查,实验进行中教师不得离开现场,以便及时解答和处理实验中出现的问题。
3.每次实验完成后,应仔细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或数据不全的报告,应退还学生令其重做。
4.综合性的实践性教学,如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社会调查、军事训练、生产劳动、野外实习、专业考察等,应由教学系或指导教师在活动前根据人才培养计划制订出内容具体、安排紧凑、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内容包括该项实践教学的目的、内容、形式、地点、日程安排、指导教师、经费预算、考核办法等,在活动开始前四周报教务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综合性教学实践环节的带队教师,对所带领学生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思想品德教育、鉴定考核、生活管理等都负有全面责任。活动结束后要及时鉴定、评定成绩,认真总结,向院(系、部)提交书面汇报材料。离校驻外的带队教师不得擅自放假(或准集体假),不得越权准假(超过三天的准假权限)。
十二、教学考核要求
1.命题要求:为了保障考试的质量,试题应具有一定的难度(试题难易符合6:3:1的结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2.几个班上同一门课,要求采用相同试卷,要求做到教考分离。
3.学期末考试要有A、B两套试题,配套答案和评分标准。两套试题的难度、题量和题型基本相同。卷面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试卷的格式应与教务处要求一致。
4.A、B两套试卷需由教师所在系的系主任审核、确定并签名后交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名,最后交由教务员负责印制。承担院外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将两套试卷交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员印制。
5.试卷批改应尽量作到集体批改,卷面记得分(而不是扣分),每道题目前面应有得分;
改完后试卷应按学号排序。
6.学生课程成绩的评定以课程结束时的考核成绩为主。考核成绩一般占70%~80%,平时成绩占20%~30%。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在填写〈试卷分析表〉和〈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时,课程名称、教学时数、学分等应与教学计划、开课计划一致。
7.学生考核成绩不及格的,无学分、无绩点。补考合格的应给予相应的学分,但无绩点。补考成绩单中只填写补考实际成绩,不与平时成绩进行折算。
8.评卷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五天(最后一门三天)内把学生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并把试卷、课程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交到教学工作室。
9.确有特殊原因,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后,教务处审核后,可以缓考。缓考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若有其它情况需要缓考,由学院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安排缓考时间。
十三、教务员应及时将教师所交材料整理成教学档案并归档。交接时应有教师本人的签名确认。外系教师在我院上课的,将所批改的试卷、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试卷分析表(一式两份)、作业登记表、空白A、B试卷及其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等材料交由我院教学工作室负责管理;
我院教师在外院上专业课的,上述材料交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工作室管理。
十四、对于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可在下一年参加重修。重修前应到教学办公室办理相应的手续,同时取得下一年级任课教师的同意。重修形式有以下两种:
1.跟班修读,可跟正常开课班级修读,要求听课的学时不少于该门课程学时数的1/2;
2.在任课教师辅导和指导下自学。
十五、我院承担的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由学院统一组织相关教师编写和修订。
十六、课程档案由任课教师负责整理,教学系负责保存。
十七、学校、学院下发的各类教学文件由院长、主管副院长阅后交教学秘书统一管理并存档。学院教学秘书应在学期初编制本院教师的开课情况表,内容包括:课程名称、专业、类别、时数、上课时间和地点,报主管副院长并送教务员。学期中进行核对并记录变动情况。
十八、毕业论文(设计)遵照湛江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十九、教学工作考核按《湛江师范学院教学工作规程》执行。
二十、本规范若与学校规定不符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本规范解释权归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教学常规工作规范
(二〇〇九年十月修订)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实现教学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湛江师范学院教学工作规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教学常规工作规范,请遵照执行。
一、本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由系主任制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批准执行。每学期第9周完成下学期开课计划,第12周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会同各系主任协调安排授课教师(包括教务处下达的其他学院的教学任务),并将教学安排表送教务员。
二、课程所用教材由教学系组织任课教师选用或自编,系主任审定。 三、教务员根据教学安排表,排定新学期课程表。并将下学期教学任务以教学任务书形式于本学期末下发给各位任课教师。
四、任课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出课程的教学日历和实验教学日历,具体要求如下:
1.教学日历和实验教学日历可用教务处已经制定的空白表格填写,也可按此模式打印而成;
2.表格中教学内容和习题栏目要填写具体,不应简单标明章节和页码;
3.教学日历和实验教学日历由系主任批准执行;
4.教学日历一式三份,教师本人保留一份,交教学工作室二份;
5.教学日历和实验教学日历在开学第1周内交。
五、所有任课教师应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编写教案,教案的模式应按照教务处给出标准格式编写,要求每次课编写一个教案;
应根据课程需要制作多媒体课件。
六、课堂授课要求
1.教师上课时必须携带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日历、教案、学生成绩登记表(花名册)等教学文件。
2、教师要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
3、课堂讲授应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思路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富于启发性;
教学内容要反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
突出重点,讲清难点,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
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方法和能力;
语言清晰流畅,板书清楚适当,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尽量运用计算机辅助教学手段和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课堂讲授的效率和效果。
七、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细致、保证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每门课程一般一周不少于一次作业;
2.必修课的作业应全数批改;
选修课的作业每次批改应不少于50%;
公共基础课的作业每次批改应不少于30%。
3.学生的平时作业,应作为学生修读课程考核的依据之一。对于无故缺交
1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作业超过布置作业量1/3以上者,应取消其考试资格。
八、任课教师应及时做好辅导答疑和补缺扶差等工作,既可个别答疑,也可进行集中辅导。对学生在课外合法建立起来的学习兴趣小组或社团,有关的教师、导师等,有责任给予指导或参与组织。
九、教师调课、停课、补课需经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同意后,由教务员进行协调安排;
给外院上课的教师调课、停课、补课需经所任课程学院的主管领导和教务员同意后方可进行。对自行调课、停课的教师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专业课程的期中考试由任课教师自定。进行期中考试的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不进行补考,只需一套试题。
十一、实践性教学
1.实验课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在上课前应按该课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设计实验,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预作实验。
2.教师每次实验前应要求学生预习,学生没有预习不准做实验;
实验时应严格要求,加强检查,实验进行中教师不得离开现场,以便及时解答和处理实验中出现的问题。
3.每次实验完成后,应仔细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或数据不全的报告,应退还学生令其重做。
4.综合性的实践性教学,如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社会调查、军事训练、生产劳动、野外实习、专业考察等,应由教学系或指导教师在活动前根据人才培养计划制订出内容具体、安排紧凑、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内容包括该项实践教学的目的、内容、形式、地点、日程安排、指导教师、经费预算、考核办法等,在活动开始前四周报教务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综合性教学实践环节的带队教师,对所带领学生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思想品德教育、鉴定考核、生活管理等都负有全面责任。活动结束后要及时鉴定、评定成绩,认真总结,向院(系、部)提交书面汇报材料。离校驻外的带队教师不得擅自放假(或准集体假),不得越权准假(超过三天的准假权限)。
十二、教学考核要求
1.命题要求:为了保障考试的质量,试题应具有一定的难度(试题难易符合6:3:1的结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2.几个班上同一门课,要求采用相同试卷,要求做到教考分离。
3.学期末考试要有A、B两套试题,配套答案和评分标准。两套试题的难度、题量和题型基本相同。卷面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试卷的格式应与教务处要求一致。
4.A、B两套试卷需由教师所在系的系主任审核、确定并签名后交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名,最后交由教务员负责印制。承担院外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将两套试卷交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员印制。
5.试卷批改应尽量作到集体批改,卷面记得分(而不是扣分),每道题目前面应有得分;
改完后试卷应按学号排序。
6.学生课程成绩的评定以课程结束时的考核成绩为主。考核成绩一般占70%~80%,平时成绩占20%~30%。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在填写〈试卷分析表〉和〈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时,课程名称、教学时数、学分等应与教学计划、开课计划一致。
7.学生考核成绩不及格的,无学分、无绩点。补考合格的应给予相应的学分,但无绩点。补考成绩单中只填写补考实际成绩,不与平时成绩进行折算。
2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8.评卷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五天(最后一门三天)内把学生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并把试卷、课程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交到教学工作室。
9.确有特殊原因,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后,教务处审核后,可以缓考。缓考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若有其它情况需要缓考,由学院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安排缓考时间。
十三、教务员应及时将教师所交材料整理成教学档案并归档。交接时应有教师本人的签名确认。外系教师在我院上课的,将所批改的试卷、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试卷分析表(一式两份)、作业登记表、空白A、B试卷及其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等材料交由我院教学工作室负责管理;
我院教师在外院上专业课的,上述材料交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工作室管理。
十四、对于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可在下一年参加重修。重修前应到教学办公室办理相应的手续,同时取得下一年级任课教师的同意。重修形式有以下两种:
1.跟班修读,可跟正常开课班级修读,要求听课的学时不少于该门课程学时数的1/2;
2.在任课教师辅导和指导下自学。
十五、我院承担的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由学院统一组织相关教师编写和修订。
十六、课程档案由任课教师负责整理,教学系负责保存。
十七、学校、学院下发的各类教学文件由院长、主管副院长阅后交教学秘书统一管理并存档。学院教学秘书应在学期初编制本院教师的开课情况表,内容包括:课程名称、专业、类别、时数、上课时间和地点,报主管副院长并送教务员。学期中进行核对并记录变动情况。
十八、毕业论文(设计)遵照湛江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十九、教学工作考核按《湛江师范学院教学工作规程》执行。
二十、本规范若与学校规定不符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本规范解释权归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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