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大全 > 申请书 > 驳回申请书

驳回申请书

时间:2025-08-01 23:03:27 浏览次数: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

【制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对驳回申请的商标申请复审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1份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原《商标注册申请书》、原商标图样10份、黑白墨稿1份和《驳回通知书》。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终局决定应予初步审定的商标移交商标局办理。”

商标复审是指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事人的申请,对不服商标局关于商标确权或撤销的裁决依法进行审议评核,作出终局裁决的法律程序。商标复审在商标评审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包括:驳回商标复审;
商标异议复审;
驳回转让复审;
驳回续展复审;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复审。

商标复审应依法定程序提起和审理,复审的申请人应是不服商标局裁决的当事人。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复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请人提起复审的期限为15天,从收到裁定、决定或通知之日起计算。以邮寄方式收发文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戳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收文后20天或者收文前20天分别作为当事人收到或者发出的日期。

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在期满申请延期30天,是否准许,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申请延期的,须填写《延期申请书》,并缴纳评审费。申请人申请复审都应按规定提交复审申请书,附上有关材料并缴纳评审费,本国人可直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代理人提出,外国人应通过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驳回的商标申请,是指在初步审定过程中,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认为不符合商标法的要求,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以公告的商标。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一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对驳回申请的商标,申请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对商标局驳回的理由进行申辩或解释,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我国现在每年新商标的申请量高达10几万件以上,其中大约有1/5的商标要被驳回,因此在各种商标评审案件中,驳回商标复审是最常见和为数最多的复审案件。但因形式审查未获通过的商标不能申请驳回商标复审。

商标申请人要求复审的理由,一般有几种情况:一是申请人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法定要素的规定,具有显著性;
二是双方的商标不存在相同或近似的问题;
三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不违背禁用条款的规定;
四是同一天提出申请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其申请注册的商标使用在先。如美国埃克斯普雷斯科有限公司对驳回的“COMPAGNIE INTERNATIONALE EXPRESS”商标,就从具有显著性和不违反本法第?条的规定为由而申请复审;
杭州医疗器械厂对驳回的“西冷——利渤海尔”商标,则以不与使用于电冰箱上的“琴岛——利渤海尔”

商标近似为由而申请复审。

驳回商标复审必须符合如下形式要件:

1.申请人

根据本条规定,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审。因此,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人资格。

2.申请时限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本规定,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提出。最后一天如果是假日的,以假日后上班的第一日为限。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如有特殊原因,申请人在十五天内不能按期提出申请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延期后仍来不及办理的,还可以在第一次延期期满前,再次申请延期三十天。

延期申请费每一次200元。

3.申请内容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的确切内容,包括商标文字、图形,指定商品,不得有任何改动。如有更改,该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还可以附送有关证据。

4.申请手续

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一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同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局驳回原件)、原商标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和驳回通知书。

交纳商标评审费200元。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应书面通知当事人。终局决定应予初步审定的商标移交商标局办理初步审定及公告事宜,其申请日应以原申请书上商标局收文日期和编定的申请号为准。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是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对自己的商标注册申请作出的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送交的申请对驳回商标进行复审的法律文书。

【文书样式】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

书式十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我厂/__________前以__________商标申请注册,__________经商标局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第__________号通知驳回。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申请复审,请你会予以决定。

理由如下:

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章戳) 邮政编码□□□□□□年月日 评审费:

代理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章戳) 邮政编码□□□□□□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寄达的商标规费,请信汇至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南礼士路分理处,帐号890110—3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借用),并附信汇单复印件。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代理一栏。附送: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一份,商标局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一份,原商标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有证明材料__________份。

【填写说明】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为填充式文书。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的填写比较简单,当事人只需在文书样式的相应空格内填上相应内容即可。

商标部分驳回申请复审申请书

(首页)

商标:HeroIdea

类别:42

申请号/国际注册号:8675908

商标局发文号:ZC8675908

申请人名称:成都崇上科赛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芯大道4号

邮政编码:611731

联系人:李海伟

联系电话(含区号):028-66607006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区号):

同时/曾在哪些类别对相同商标提出评审申请:

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资料:是□否□

申请人章戳(签字)商标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2011 年 08 月 09 日年月日

商标部分驳回申请复审申请书

(正式样式)

申请人名称:成都崇上科赛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芯大道4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李海伟

职务: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地址:

评审请求:

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局对申请人商标申请号为8675908的商标“HeroIdea”在42类的部分商品的驳回裁定。对该商标在42类申请的全部商品予以核准注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的商标“HeroIdea”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因非申请人的原因导致被误解并记录为“HeroLdea”,申请人请求正确理解并变更为“HeroIdea”,且申请人的商标“HeroIdea”在42类与引证商标8192506不近似,商品不类似,应对申请人在42类申请的所有商品核准注册。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复审,恳请贵会撤销商标局的裁定,对申请人在42类的全部商品予以注册。

谢谢!

申请人:成都崇上科赛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2011 年 8 月 9 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我厂在————年——月——日以__________商标申请注册,经商标局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第_____号通知书驳回,依照《商标法》第32条规定,现申请复审,请你会予以决定。

理由如下:

——————————————

申请人:__________(章戳)

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说明:可以提供证明材料。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通讯地址: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评审请求:

恳请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对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全部商品上给予核准注册。

事实与理由:

我公司前以 申请注册,申请号为 (以下简称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服务是第 类的“ ”。

但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于 年 月 日以第 号通知书引证 已经注册的第 号 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近似,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人于 年 月 日收到商标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对此裁定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会提出复审申请,请予以裁决。具体理由如下:

1

一、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标体不近似,申请商标理应给予核准注册

下面是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直观对比:

图样 图样

申请商标 引证商标

第一, 就商标构成及整体外观来看, 。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商标构成、整体外观上区别明显,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

第二, 就商标读音呼叫上, 。因为发音呼叫不同,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所以不构成近似商标。

第三, 就含义上讲, 所以不构成近似商标。

综上所述,第 号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属于近似商标,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依法应给予核准注册。

二、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申请保护商品类型不同,不属于类似商品,依法应给予核准注册

我司申请类型 ,引证商标申请类型 在原料、销售渠道、使用方式、功能上存在较大差异,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在消费习惯上一般不会认为以上商品生产者之间存在关联,不构成类似商品的近似商标,故应给予核准注册。

三、关于申请商标的具体使用情况等的证明材料

公司简介、荣誉、商标保护、商标创意等

2 总之,申请人认为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未构成相同、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恳请贵会依法撤销部分驳回裁定,对申请商标在全部商品上给予核准注册。

商标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通讯地址: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评审请求:

恳请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对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全部商品上给予核准注册。

事实与理由:

我公司前以申请注册,申请号为(以下简称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服务是第类的“”。

但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于年月日以第号通知书引证已经注册的第号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近似,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人于年月日收到商标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对此裁定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会提出复审申请,请予以裁决。具体理由如下:

一、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标体不近似,申请商标理应给予核准注册

下面是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直观对比:

图样图样

申请商标引证商标

第一, 就商标构成及整体外观来看,。

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商标构成、整体外观上区别

明显,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

第二, 就商标读音呼叫上,。因为发音呼叫不

同,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所以不构成

近似商标。

第三, 就含义上讲,所以不构成

近似商标。

综上所述,第号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属于近似

商标,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依法应给予核准注册。

二、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申请保护商品类型不同,不属于类似商

品,依法应给予核准注册

我司申请类型,引证商标申请类型在原

料、销售渠道、使用方式、功能上存在较大差异,对于普通消费者

而言,在消费习惯上一般不会认为以上商品生产者之间存在关联,

不构成类似商品的近似商标,故应给予核准注册。

三、关于申请商标的具体使用情况等的证明材料

公司简介、荣誉、商标保护、商标创意等

总之,申请人认为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未构成相同、类似商品上的近

似商标。申请人恳请贵会依法撤销部分驳回裁定,对申请商标在全部商品

上给予核准注册。

商标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20年月日

不服驳回回避申请决定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复议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请求对你院(××××)……号一案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进行复议。

1.撤销驳回回避申请决定;

2.准许×××(写明被申请回避人员的诉讼地位和姓名)回避。

事实和理由:

复议申请人在你院(××××)……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中,向你院申请……(写明被申请回避人员的诉讼地位和姓名)回避。你院(××××)……号决定书驳回回避申请。

……(写明申请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xxxx 通信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xxxx 职务:总经理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xxxx 地址:xxxx

复审主要理由概述:

一、申请商标第xxxx号“骚客”为申请人所独创,具有唯一性和独创性、突出的显著性和强烈的可辨识度,根据《商标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符合商标注册条件。

二、商品或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地域性特点。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商品产地差异显著,不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

三、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整体外观、视觉效果、文字构成及呼叫方式等方面区分显著,共同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不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四、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给人的整体印象差异明显。且引证商标不属于知名品牌,共同使用于市场,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五、申请商标经申请人长期宣传和使用,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与申请人产生了唯

一、对应的紧密联系。

六、如果申请商标不被审定公告并核准注册,将给申请人带来巨大损失,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七、立足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基于上述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申请人恳请贵委审查申请人的事实和理由,依法初步审定公告第xxxx号“骚客”商标在第28类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详细复审材料和使用证据后续补充)

特此,对贵商标评审委员会为此所作的大量评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哈罗贝比早教培训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孙文路2号 法定代表人:xxx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xxxxxxxx 通讯地址:xxxxxxxx 联系人:xxxxx 评审请求: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恳请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局驳回我公司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对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全部给予核准注册。

事实与理由:

我公司前以申请号为00000商标申请商标注册(以下简称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服务是第41类的“个人教育”。但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于2014年5月25日以第xxxx号通知书引证已经注册的第yyyy号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近似,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人于2014年5月30日收到商标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对此裁定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会提出复审申请,请予以裁决。具体理由如下:

一、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标体不近似,申请商标应给予核准注册 下面是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直观对比:

申请商标

引证商标

第一,就商标的构成及整体外观来看,申请商标是组合商标,特征鲜明。申请商标由一个圆点、心形及英文字母“HLBB”三部分组成,心形的左边线条组成一只手,右边的心形和上方红点构成人形,整体色调以黑色为主。申请商标主体部分为圆点加心形(未封闭),“HLBB”是哈罗贝比早教培训有限公司的英文缩写。引证商标由双手相握组成,心形中间拇指相交,围成封闭的“心形”,主要色调是白色。故,申请商标在商标构成、整体外观上区别明显,不易引起公众的误认。

第二,在商标名称读音上,申请商标引入了企业字号“哈罗贝比”的英文缩写字母“HLBB”,外观差异显著。而引证商标没有任何文字读音,侧重与我公司完全不同。虽然两者的基本构图均采用了“爱心”图形,但类似的“爱心”的图形在生活中随处可见,广泛运用于不同领域的商品。因此,“爱心”图形并非是引证商标持有人的独特设计,并不具备较强的显著性。

第三,从商标的整体含义上看,申请商标暗含一只手抚慰心灵,隐喻了公司“以人为本,从心出发,关爱心灵健康”的服务宗旨。而引证商标仅仅只是有“手牵手,心连心”的含义。故,两者不构成近似商标。

二、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申请的保护类型不同。从公众认知角度来看,两者不属于类似商品,因此,依法应给予核准注册。

我司申请类型为第四十一类(个人教育),引证商标申请类型为第四十四类(医疗服务)。两者在使用功能、宣传渠道、客户人群等外延上均具有较大的差异,不足以引起普通消费者认为以上商品提供者之间存在关联,不构成类似商品的近似商标,故应给予核准注册。

三、关于申请商标的具体使用情况。

哈罗贝比打破传统的早教模式,首创21世纪婴幼儿娱教新模式,以亲子俱乐部的全方位服务形式呈现给宝宝和家长,为孩子成长探索创造更适合的娱教环境和氛围。2000年,哈罗贝比在中山市建立了第一家亲子早教机构,发展到现在已经拥有了全国200多家的品牌加盟机构,哈喽贝比获得了全国8万多家庭的信赖。成为了早教行业的领头羊。

该标志广泛应用于申请人公司的各种宣传品和文件资料中,已经深入人心并为多数家长所接受。在申请人使用该标志以来,从未出现消费者混淆我公司产品的情况,这一现实情况明显可以表明,申请人申请商标不会使相关公众对申请人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也不会使相关公众认为申请人的商品来源与引证商标的商品存在特定联系。

综上,申请人认为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未构成相同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恳请贵会依法撤销驳回裁定,对申请商标给予该类商标全部核准注册。

附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商标注册申请书

3、商标代理委托书

4、商标代理合同

5、商标标样

商标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2014年6月15日

撤回申请书(共8篇)

回款申请书(共9篇)

撤回诉讼请求申请书(共11篇)

撤回再审申请书(共18篇)

执行回转申请书(共9篇)

相关热词搜索: 驳回 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