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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表态发言

时间:2025-08-02 11:11:27 浏览次数:

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研讨会讨论材料

长武县人民政府

(2011年9月)

一、保障性住房项目进展及谋划情况

今年,市上下达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950户(包括新增租赁补贴70户、棚户区改造80户)69600平方米,我县计划完成1366户111306.8平方米,占市上下达任务的143.8%。目前,廉租房2栋208套10400平方米,工程主体已完工,年底即可投入使用。经济适用房3栋198套16000平方米,正在进行基础施工。限价商品房6栋264套27720平方米,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公共租赁房1栋18层468户,总建筑面积32186.8平方米,工程主体已封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228户25000平方米,正在进行主体施工,预计年底竣工。近期,我们将按照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全力加快在建工程进度,确保全面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2012年,我县计划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1272户9.3万平方米,总投资2.45亿元。其中,廉租房210套10500平方米,总投资1680万元;
经济适用房300套24000平方米,总投资7200万元;
限价商品房330套33000平方米,总投资9900万元;
公共租赁房432套25920平方米,总投资5700万元。目前,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土地已落实,设计已完成,正在进行招标;
廉租房正在进行立项审批、编制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征地补偿即将结束;
公共租赁房已完成前期一切工作,已进入招标程序。2012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均可在今年9月底至10月中旬全部开工建设。

二、主要做法

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一次规划、分年实施,政企共赢、服务为先”的原则,创新思路,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全力加快建设进度。

(一)一次规划,分年实施。

一、二期廉租房建设中,2008年我县一次性征地21.56亩,到2011年4年共建设廉租房432套,超额完成了各年度任务。同时,在认真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干部群众现有住房情况及各类人员住房需求的基础上,科学制定《长武县“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共建设保障性住房3800套,改造棚户区800户,今年一次性征地110亩,计划利用3—5年时间,基本解决我县干部群众住房困难的问题。

(二)广开渠道,多方筹集房源。按照“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思路,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廉租房以政府为主导建设,由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利用中央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市级奖励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分年度建设。公共租赁房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动员驻长企业参与公共租赁房建设,引导亭南煤矿、大唐彬长发电厂、100万吨煤基二甲醚、胡家河煤矿、杨家坪煤矿等重点企业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公共租赁房,有效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由政府组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动作”的方式建设,按成本价(征地补偿

和地面附属物赔偿)划拨土地,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最低市场价建设房源。棚户区改造由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建房,政府在土地、规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逐步改造县城昭仁镇四关。同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每个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10%的比例建设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廉租房,政府在土地出让、规费收缴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三)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收入标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城乡居民收入情况,将保障性住房供应对象划分为城镇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中等收入家庭3类。低收入家庭收入线按全县城镇低保线的1.5倍确定,具体为445元/人/月;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按2010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确定,具体为12000元/人/年;
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按2010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线确定,具体为16000元/人/年。在合理确定3类家庭收入线的基础上,以此为依据,分类确定保障对象,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对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公共租赁房,包括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对中等收入家庭提供限价商品房,分层次满足各类家庭的住房需求。

(四)严格程序,公平配租。根据省、市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三审三公示”的方式确定保障对象。第一步,由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户主持申请书、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所在乡镇(社区)报名,由乡镇(社区)进行一审,一审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第二步,经一审合格并张榜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由乡镇(社

区)报县房管部门进行二审,二审合格的进行二次公示。第三步,经二次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由县房管部门报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三审,审核后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投诉的,暂缓待查;
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不成立的家庭,最终确定为保障对象。通过“三审三公示”程序,确保了保障对象的准确无误。

(五)严抓细管,注重质量。树立“保障性住房质量必须高于一般商品房”的理念,严把“三道关口”,确保工程质量。一是严把“施工关”,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具有建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建保障性住房,由县住建局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督。二是严把“监理关”,实行政府监理和企业监理相结合的办法,对工程建设用料、安全、质量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三是严把“验收关”,由住建局质监站负责,从工程的基础开挖、主体施工到设施安装等各个环节逐项进行全面验收。同时,实行保障性住房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建筑质量承担责任,督促、指导施工单位精心组织,科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廉租房实施过程中存在“三难”。首先是收入标准界定难,由个人自主申报的收入状况很难进行核实,缺乏统一标准;
其次是管理难,由于廉租房入住家庭收入水平较低,取暖费、房租、水电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每年大约在2500元左右,对低收入家庭会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物业管理难度较大;
第三是退出难,目前尚无明确的退出机制,我县目前对廉租房保障对象实行

信息化管理和“三年一审”,入住后如何有序退出有待进一步研究。

二是廉租房、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供需矛盾突出。到今年底,我县将建成廉租房432套,但根据摸底、申报、审核结果显示,符合入住条件的不足200户,加之明年的210套建设计划,将有400套左右的廉租房无人居住,造成了廉租房房源多、符合入住条件家庭少的局面。相反,大部分干部群众住房问题欠账较大,根据调查摸底结果显示,目前我县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需求量达到3000多套,但由于我县财政基础薄弱,今年建设的462套和明年计划的630套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只能满足三分之一的需求量,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征用难度较大。由于国家土地政策严紧,用地审批程序复杂,时间较长,加之征地过程中群众要价过高,致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落实比较缓慢,影响工程建设进度。

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缺口较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大,我县地方财政收入十分有限,县级财政压力较大。据调查,“十二五”期间,我县需建设廉租房240套,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3000多套,县财政每年需配套资金2000多万元,资金缺口较大。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创新思路,强化举措,努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力争利用3年时间基本缓解各阶层人员住房问题。二是认真研究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尽

快制定相关政策,严肃纪律,严格程序,确保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平稳有序推进。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加强“五项管理”,确保把每一项工程都建成精品工程、放心工程。四是进一步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拓宽融资渠道,努力形成以公共财政为引导,企业、金融机构、社会多方参与的投资格局,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全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干部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

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推进

确保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县人民政府

(2011年5月6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就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推进措施作如下汇报:

一、工程建设情况

我县于2007年启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并将其作为“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予以推进,着力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目前,此项工作进展情况为:

1、廉租房方面。采取租金补贴和实物补助的办法,对应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对象,尽量做到应保尽保。2007至2010年,四年累计拨付租金补贴 674.09 万元,涉及1636户4436人。2008至2009两年,累计完成实物配租166户,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
2010年,96户4800平方米的廉租房建设正在实施之中,可望9月底交付使用;
今年计划完成廉租房租金补贴1778户,新建廉租房202套,建筑面积10100平方米,户均50平方米。

2、经济适用房方面。2011年计划建设50套,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投资480万元,现已报市住建局待批。

3、公共租赁房方面。2011年度计划建设公租房100套,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项目投资960万元,户均60平方米, 1

现已报市住建局待批。

4、农村危房改造方面。2009年,确定对象676户,其中新建247户,维修429户;
2010年确定对象593户,其中新建220户,维修373户。目前已将所有改造对象全部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并在逐步完善所有信息。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深入学习宣传中省市关于保障性住房政策,深刻理解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土地、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各成员部门通力协调抓落实。形成逐月检查,逐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程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统筹规划,有效解决保障性住房用地问题。

…县政府基本没有可划拨的国有土地。计划在城乡结合部统征50亩缓坡土地。由住建局统征、平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一个规模较大的保障性住房小区,有效节约用地,节约配套设施和资金(水、暖、电、气、路)。

3、多方筹集资金,有效破解资金短缺难题。

…县经济基础薄弱,财政困难,解决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难度很大。每套房子县上至上需配套12万元。对此,我们将采取多渠道筹资办法予以解决。①县财政千方百计挤一块。②加大城市配套费征收力度,从中切一块。③各项规费能减则减、

能免则免,以此解决一块。④国有资产置换及市场化运作解决一块。

4、规范管理,切实管好用好保障性住房。

县政府专题研究制定《…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做到享受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公开、对象公开、资金使用公开、工程招标公开、管理政策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实现良性循环,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级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定能够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谢谢大家!

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保障性住房资源整合,实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形成梯度管理的租金标准。积极探索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权属模式,科学界定保障对象和政府之间的房屋产权比例,实现住有所居,健全完善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退有序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及对策研究

教学目的:

一、引言

自古以来,衣食住行被认为是人类的四大基本要求。其中,住房为市民提供了基本的空间屏蔽和居住场所,是公民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物质条件。住房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本经济和社会问题,为低收入者提供住房即是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住房的需求也不断增长,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住房问题,有利于提高住房供给水平,促进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我国住房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

我国住房领域出现的系列问题不是孤立和偶然的,其背景和影响因素比较复杂,是在特定发展阶段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由于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城市化快速推进、婚龄人口大幅增加、部分居民的超前消费观念、居民对房价快递上涨的心理预期等因素的叠加,促使我国城镇居民住房需求集中释放,导致住房领域各种矛盾凸显。

2、我国住房市场发育时间短、水平低,市场机制和规则尚不健全、不完善,市场的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还比较落后。同时,对政府在住房领域职责的认识尚不清晰,也影响了政府住房保障措施的实施。

3、由于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预期、国际投机因素加大等宏观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诸多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国内住房市场的矛盾。

(二)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目前虽然建立了严格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但仍有相应的问题存在:

(1)建设荒山遭遇“软阻力”。让地方政府拿出相当数量的建设用地和资金以支持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意味着政府要突破以往的“以地生财”模式,牺牲部分土地收益,向保障住房输血,对此,出现了保障性住房比例不足的现实。

(2)政策缺位。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普遍上涨,商品房价格出现了大幅度的上涨,经济适用房价格通过二手房买卖也大幅提高,由于在经济适用房的再转让上的政策缺位,使得经济适用房成为投资性购房、炒房的工具。

2、具体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1)保障性住房的供求不平衡。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和普通商品房和高档住房的市场供应结构比例失衡,不能满足各个层次消费者的需求,尤其是不能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2)选址、设计方面的不合理,造成“经济”不“适用”的现象。少数地房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交通、医疗、教育、商业等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出现经济适用房“经济”不“适用”的现象。

(3)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平,保障对象划分困难。按政策规定,保障性住房只能出租或出售给中低收入的家庭,但在现实中,这一规定已经基本失去了意义。对象划分的难以准确,所以部分城市存在符合申请条件的低收入群体申请概率低,不合申请条件的依旧能申请到保障性住房的不公平现象。

3、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能缺失。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缺乏应有的态度和决心。目前大部分城市的政府部门没有设立专门负责经济适用房开发和分配的机构,有关职责都是由开发商承担。由于开发商实际掌握开发的户型和面积、房号的发放等“实权”,采虚报成本、加高楼层、增加商品房比例、炒号、利用物业公司进行利润补充等等一些隐秘而繁杂的花样,政府的监督管理难以企及。

4、退出机制有待完善。由于住房保障制度的退出机制不完善,特别以获得产权为主的保障形式,容易产生福利固化的问题。经济适用房制度没有适当的退出机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在收入提高后如果已不再符合资格条件,或由于家庭人口出现变化,由于缺乏相应的退出机制而无法操作。

(三)、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对策

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自建立发展至今,已然取得不少成绩,但由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处于发展阶段,很多方面尚在改革期间,在制度方面还非常不完善。为了应对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需要,健全和完善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建立,根据我国保障性住房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对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法律保障。任何企图通过弄虚作假、虚报信息、权钱交易等非法手续,骗购保障性住房、牟取利益的行为都须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和追究。

2、注重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合理性。保障性住房的空间选址不仅会影响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福利水平和发展机会,也会影响整个城市的社会空间演变,需要有良好的制度安排、有效的政策工具和成熟的住房市场来实现其空间布局的优化选址。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合理布局,科学选址,把保障性住房安排在交通相对便利,基础设施相对完善,而且经济发展有一定基础的地方。

3、要立法明确住房保障进入、退出、监管政策。为实现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要完善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复核、退出等制度,政府还应建立长效监督体系,对申请资格、审批条件加强监督控制,定期复查,动态管理,要做好人口、住房、房屋、收入、就业等方面的基础工作。保证低收入群体致富后退租,以制度、法规保证廉租房的入住公平性。

4、制定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体系,了解保障性住房需求。公共住房的保障对象是中低收入群体,中低收入群体的划分标准是什么,这是制定住房保障政策的一个核心问题,确定这个群体的数量有多大,是制定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计划的基础。确定收入划分标准,需要统计部门在统计调研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得出。在确定合理的划分标准之后,还要结合政府保障目标和计划、居民的居住条件、家庭构成等因素,最终确定保障对象的数量,这是一项复杂的基础性工作。

5、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完善的退出机制更有利于保障性住房的循环使用,节约社会资源,最大限度的利用好住房资源。通过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再转让制度,限制流通的范围,建立起相应的退出机制,保证低收入群体致富后退租,以制度、法规来保证廉租房的入住公平性。

三、结语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住房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应将其作为现阶段的政策目标,并在实践中努力寻求自身的完善与发展,不断提高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从而争取早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

保障房“中考”成绩不乐观,虽然不意味着10月31日“大考”成绩不乐观,但“中考”能暴露出保障房建设的很多问题。开工率偏低,既说明地方政府重视程度还不够,也说明制约保障房开工的因素不少,如资金保障不够、行政审批效率偏低等。唯有及时发现和解决“中考”暴露的问题,“大考”才可能有好成绩

按照计划,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必须在10月底前全部开工。从部分城市今年以来保障房开工情况来看,成绩并不乐观,一些城市开工率不到三成。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保障房开工率不高,既是项目进程自身规律使然,也与融资困难等因素有关。预计下半年各地将逐渐迎来开工高峰期,但资金难题依然是障碍。

住建部要求各地在6月6日前必须公布保障房的项目进程,包括年度保障房计划、开工项目以及竣工项目信息等,可以看作是保障房“中考”。从最新数据来看,这次“中考”成绩并不理想,能否在住建部规定时间内全部开工是个大大的问号,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权益能否如期得到保障让人忧虑。

尽管住建部与各地政府签订了《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并下达了“死命令”:所有分配完成的目标任务,必须在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否则主要领导将遭到从约谈到行政处分乃至降级、免职等严厉处罚。但公众仍然对保障房能否如期100%开工心存忧虑,一方面是因为往年任务完成情况很不理想,另一方面,今年落实任务存在资金等难题。

以2009年为例,住建部曾表示年初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年内可以完成。但媒体披露,2009年地方廉租房建设完成任务不足一半。这说明,建设保障房的困难远远超过了想象。今年与往年不同的是祭出了问责“杀招”,但问责能否保证任务完成还需观察。因为,现实中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责同样也可能遭遇各种对策。

比如,地方政府以“哭穷”等方式为自己完不成任务进行辩解。青海省住建部门官员就表示,中央补助资金标准对青海这个欠发达省份来说还是低了一些,中央补助没有考虑青海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资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青海真的不能如期开工,问责起来可能没那么容易。再比如,地方政府以银行不支持保障房建设为由,又把皮球踢给银行。

保障房“中考”成绩不乐观,虽然不意味着10月31日“大考”成绩不乐观,但“中考”能暴露出保障房建设的很多问题。开工率偏低,既说明地方政府重视程度还不够,也说明制约保障房开工的因素不少,如资金保障不够、行政审批效率偏低等。唯有及时发现和解决“中考”暴露的问题,“大考”才可能有好成绩。尤其要关注和解决如下几个问题:

其一,保障房建设开工率有没有水分。比如,一些地方是否把单位自建房、职工集资房、职工宿舍算入保障房开工率来凑数,值得追问。据报道,部分地方政府将之前在建的教师宿

舍、企业员工宿舍等统统纳入保障房房源,而保障房总量并没有增加。

其二,保障房建设当前最大困境是资金不足,那么,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用于保障房建设是否落实?银行不积极支持保障房建设是否需要“红萝卜加大棒”?这些问题也都值得追问。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去年,广州卖地收入用于廉租房建设的比例仅为5%,而国家的规定则为10%;
在该市2011年的预算中,这一比例连5%都不到。显然,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广州。

其三,对“中考”成绩很不理想的地方政府,能否提前约谈值得考虑。保障房问责制包括行政约谈、行政处分、降级、免职。在我们看来,行政处分、降级和免职,似乎更适合在“大考”之后,而行政约谈则适合“中考”———约谈不仅可以沟通,还可以警告,只有对地方政府保持高压态势,对促进保障房开工才有积极意义。

当然,我们不能只关注保障房开工率,还要关注竣工率、工程质量、保障房分配、退出等问题。如果只关注开工率,开工之后可以“磨洋工”,甚至不排除出现假开工。

在2011年元旦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冒着严寒,在北京市实地考察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各族人民致以新年的祝福。

民生无小事,民生最关情,胡锦涛总书记时时惦念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29日上午,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等陪同下,来到北京市一些基层单位,深入到困难群众家庭,详细了解民生工作落实情况,给大家带来了党中央的真情关爱。

帮助低收入群众解决住房困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胡锦涛一直把这件大事放在心上,这次特意前往朝阳区管庄路保障性住房常营项目建设区考察。

一路上,总书记听取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总体情况汇报。他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增加用地供应,确保工程质量,建好配套设施,搞好管理服务,向低收入群众提供更多实用价廉的住房。

【标准表述】

[深度分析]

在2008年的低迷和2009年的高潮之后,2010年的中国楼市站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调控成为年度最热的词汇之一。

从2010年1月份的“国十一条”开始,房地产调控疾风骤雨般地展开,“新国十条”、“国五条”、提高首付门槛、三套房停贷、“限购令”和“限外令”等让人眼花缭乱、力度空前的“组合拳”使房地产市场调控成为2010年中国经济最吸引眼球的部分。

与以往的楼市调控相比,2010年中国楼市的里程碑意义在于,保障性住房的重要性已经被调控部门充分理解,居有其屋的概念也被重新认识,廉租房和公租房将成为保障性住房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住房保障方式也将从“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

继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后,北京市于4月30日制定《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再推十二条调控措施。

作为第一个积极响应“新国十条”的地区,北京出台的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这是全国范围内“限购令”的开山之举,旨在对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实施严厉打压,成为北京楼市年内的一枚重磅炸弹。几个月后,深圳、上海、广州等十余个大中城市陆续颁布“限购令”举措。

[权威观点]

向低收入群众提供更多实用价廉的住房。

——胡总书记

[表现和影响]

权威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已经开工建设580万套,北京市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2.5万套,超额完成全年新开工13.6万套的任务。相当数量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一方面可以让无力承担高房价的中低收入者居有其屋,一方面将改变中国楼市供应结构,缓解供需矛盾,改变“只涨不跌”的预期,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拿出了2011年新增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天量”计划,国土资源部再曝光土地违法,2010年年末有关部门的这些表态和举措传达了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坚强决心。中国楼市已经开始从“价高者得”的野蛮生长走向注重普通人福祉的平民时代。

[措施]

一是完善准入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确保住房保障资源真正用于需要保障的对象。

二是完善动态监管机制。依托“数字房产”信息管理平台,与社保、税务、银行、证券等机构的信息管理平台合作,积极探索建立资格审核协查机制,实行动态监管。

三是完善退出机制。为促进房源合理配置和流动,强化退出机制的刚性和力度,对年审

未通过而需要退出住房保障体系的对象实行逐步退出,并引导和鼓励退出家庭通过自行买房或租房实现“住有所居”。

保障部长表态发言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保障住房申请书(共5篇)

住建局表态发言(共7篇)

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共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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