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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狗读后感

2025-09-05人已围观

城市与狗读后感
  《鞋狗》读后感_读后感_模板

  《鞋狗》读后感

  曦鑫农耕

  《鞋狗》是耐克创始人菲儿奈特的自传,他用详实的语言回顾了耐克的创业历程。

  全文以时间为轴,没有任何肤浅的理论,回顾了奈特先生的创业初衷、蓝带皮包公司事业的发展和浮沉、耐克的诞生、耐克快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挑战、全球事业的发展等。我从中看到了如何将兴趣发展为可持续的事业、团队建设的关键、企业文化和企业价值观以及正确决策的方式。

  一、源于兴趣,深耕事业

  跑步是菲儿奈特的爱好,正是这种爱好,让他对跑鞋有很深的情愫,带着商学院管理硕士毕业,有服役经历的头衔,奈特没有选择工作,而是选择了”啃老”,在父亲的资助下,选择了全球旅行,当然,首要目标是取得鬼冢虎在美国俄勒冈地区的销售代理权。为此,奈特创造了”蓝带体育公司”这个完全不存在的皮包公司,并取得了日本供货商的信任。创业初期,蓝带公司也曾有困境,奈特不得不学了会计学,谋求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不过,在蓝带最重要的事业合伙人——田径教练比尔鲍尔曼的帮助下,蓝带有了不错的发展后,奈特全身心投入了跑鞋事业。

  二、团队建设

  没有哪一项事业是靠”单打独斗”打拼出来的,团队建设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记,耐克也不例外。

  奈特把”四因子”杰夫约翰逊形容为”天字第一号”业务员,他也是奈特在自传中提及最多的人物,让我佩服更多的是,约翰逊对待工作的态度和一如既往对耐克的忠诚,比如,他建立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鞋码和鞋类偏好的数据库,也正是这个数据库让他可以与消费者始终保持联系。当然,”Nike”一词,正是约翰逊在梦境中想到的。

  我很是诧异,为什么在耐克的不同发展阶段,总是能有”贵人”相助,如果说在耐克与鬼冢虎的官司纠纷中,比如”轰天雷”斯特拉瑟,他放弃了保险和律师的工作,接受了耐克的邀请;

  比如”世界末日”海斯在海关2500万美元的税收谈判中扮演角色;

  还有相信并启用残疾人”负重”伍德尔辅助公司管理。与其说是共同的使命感凝聚了他们,我更相信奈特的求贤若渴,和对人才的珍视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耐克始终以”为所有运动员提供创新与灵感”为愿景和使命,他从日本企业学到了从商之道,以合作的方式做事,为同一目标努力。因此,奈特为员工们塑造了家庭的文化,每个成员都能发表自己的见解,有决策的权利。这也算是创意折优的体现。求胜心切也是其重要文化,懦者从不启程,弱者死于路中,只生我们前行。

  我把耐克的价值观定义为”诚信和真实”,正是这样的价值观,最终让它在与鬼冢虎的官司中获胜,也让它在银行切断贷款时,继续获得了日本投资方日商岩井的信任和支持。

  四、小贴士

  商场如战场,正确合理的决策往往能让企业化险为夷,而一步决策失误就可能满盘皆输,在耐克的诞生和成长过程中,奈特也经历了多次生死决策阶段。

  (1)在自传中,他多次提到俄勒冈人的性格特征,并表示与来自俄勒冈的同事共事有较多优点,我的解读是,他寻找的是有共同价值观的人。

  (2)他在乎吃苦耐劳的精神,自传之所以取名鞋狗,他表述的意思是,一批真正热爱鞋子的人,因此,在选择生产工厂方面,他甄选的合作伙伴,是真正的痴迷于鞋或运动的鞋狗。

  (3)不断沟通,对沟通双方来说是双赢的,有利于企业的正向发展。

  (4)定位清晰,并让员工都清楚你的定位。

  五、我的想法

  (1)兴趣和情怀不是不可以作为创业的依据,这最终还是取决于你的定位和坚持,真正为客户着想,注重为客户量身定制,是可以完成突破的;

  (2)改革开放极大地改变了中国,让现代管理方式进入了中国;

  (3)不要过度依赖政府,政府有时候会成为企业成功的绊脚石。

  六、名句摘录

  我说我们不仅要创立一个品牌,更要打造一种文化。我们正在与千篇1律、无聊乏味做斗争。我们卖的不仅仅是一种产品,更是一种理念、一种精神。

  不要因为一份工作、专业甚至职业而安定下来,一定要寻求内心的冲动。即使你不知道其中的含义,也要坚持追寻。

  懦夫从不启程,弱者死于路中,只剩我们前行。

  打破陈规者,人恒敬之。

  不是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会喜欢你或是接受你,我们会经常在自己最需要被接纳的时候被拒之门外。

  不要跟任何人说如何做事,而是告诉他们该做什么,让他们创造你所惊叹的结果。

  生活就是成长,不成长就死亡。

  你在衡量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衡量你。

  赢得比赛相对简单,而战胜自己却需要不断努力。

  其实,创业真的不仅仅是赚钱,如果你对一个创业者说他只是为了钱,那么很有可能他会感觉受到了不小的屈辱。创业成功的,往往在钱之外还有追求:

  把这个叫作”生意”好像也不对。所有忙碌的日子和无眠的夜晚,所有伟大的成功和绝望的挣扎,好像无法用这个平淡无奇的词语”生意”来概括。我们实际要做的要远远超出这个范畴。每当新一天到来时,都会有50个新问题出现在我们面前,50个艰难的决定需要我们立即做出。我们都十分清楚,一次轻率的举动、一个错误的决定都会让我们走到尽头。容许犯错误的余地从来都是越来越小,但利益却从来都是在慢慢增加。我们都坚信这里的”利益”不仅仅是”金钱”.

  从某种角度上看,我觉得生意就是最大程度地追求收益、周期和结果;

  而对我们来说,生意就像人类制造血液。没错,人类的身体需要血液,需要生产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并流畅地及时平均分配到合适的地方。但是人类身体的日常工作并不是人类的使命,它只是一个生存的基本过程,而人总是努力超越这个基本过程而实现更高的目标。20世纪70年代的某一时刻,我也是这样做的。我重新定义了胜利,对我原来认为”获胜就是不输,就是活着”的看法进行了扩展。原来的看法已经不足以支撑我或我的公司。我们想和所有大企业一样,想要创造,想要奉献,我们敢于把这些大声说出来。当你创造了某项事物;

  当你改进了某样东西;

  当你传递了某种思想;

  当你为陌生人的生活增添了一些新事物或服务,让他们更开心、健康、安全和满意;

  但你干净利落地按照理所应当的方式解决上述问题,而其他人做不到,你就会更多地参与到宏伟的人类大舞台上。只是活着还不够,你还要帮助其他人活得更加充实,如果这算生意的话,那么,请叫我生意人。

  花千骨读后感(一)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作家果果的处女作:《花千骨》。这本书使我在受感动的同时也受到了教育。

  这本书主要写了怕鬼的女主角花千骨为了爸爸的遗愿上茅山求道,机缘巧合之下,被长留上仙白子画收为徒弟,但花千骨却爱上了自己的师父,为了救自己的师父,集齐九方神器不小心放妖神出世,最后,白子画为了拯救天下苍生而杀了花千骨。但最后因杀了花千骨而后悔不已,四处奔波,最后找到了花千骨的转世的凄惨故事。

  当我听到”花千骨”这个名字时,我突然有一种感觉,感觉这本书必定会很凄惨,果然,不出我所料,”花千骨”出世时不仅克死了自己的妈妈,还克死了自己的爸爸。读到这儿,我的心里不禁一叹,诶,好可怜,从小就没妈没爸,不像我那么幸福,从小就有爸爸妈妈的关爱。

  当我读到”白子画,今生所做的一切,我从未后悔过。可是若能重来一次,我再也不要爱上你。”这句时,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花千骨对白子画的爱,原来,爱久了,就会变成恨。当我读到这句时,眼睛里隐隐有些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被花千骨对白子画的爱深深的感动了,感动她对爱的坚持。

  还有一句”我没有师父,没有朋友,没有爱人,没有孩子,当初我以为我有全世界,却原来都是假的。爱我的,为我而死;

  我爱的,一心想要我死。

  我信的,背叛我;

  我依赖的,舍弃我。我什么也不要,什么也不求,只想简单地活着,可是是老天逼我,是你逼我!你以为到了现在,我还回得了头么?是啊!东方彧卿为了花千骨,到死的最后一刻都不忘捂住花千骨的脸,说:”不要看。”这可见他是一个多么温柔的一个人。但白子画却为了天下苍生而杀了花千骨,换作是谁都会伤心的。轻水,花千骨的曾经的好友,现在的敌人,为了轩辕朗竟然想杀了花千骨!还有花千骨的精血化成的糖宝,最后为了她而死。那么多人都是为了花千骨而死,但唯独白子画一人想杀了她,换作是谁都会伤心的。

  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却不是那里,而是花千骨放妖神出世,白子画为了惩罚她,诛上九九八十一根销魂钉那里,当我看到销魂钉钉入花千骨皮肤里的时候,好像我听到了她那么惨烈的叫声。最后,白子画还是为花千骨承受了余下的那六十四根销魂钉,当我读到这儿,我在想:可能白子画心里是真的有花千骨的吧。但事实却是:最后白子画还是杀了花千骨。但好在白子画最后那一刻醒悟了,最后找到了花千骨的转世。我觉得这个故事的结局不是很圆满,但历经千难万险的两人,终于走到了一起,这难道不值得恭喜吗?

  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时,我忽然有一种感觉,好像这本书写的并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个童话,只有童话的结局才会那么圆满。我看完这本书时,不禁想起了现实生活中的情侣,有的情侣都是在一些小问题上而产生纠纷,导致分手。而有的人却是为了钱才去谈恋爱,我觉得其实爱情不一定要有车有房才能谈得上,其实如果做一对比翼双飞的情侣也很好。但归根到底,还是因为两个人不互相信任,不去坚持,才导致分手。

  整本书看下来,其实我觉得许多地方都有不够好的地方,但我从中学到了做人的道理。原来,爱情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幸福。

  我觉得这本书是我有史以来看过的最好的一本书,也是最能让我体会人生的一本书。

  这本书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特点,但我觉得,花千骨她的那种对爱的坚持,对爱的相信是很罕见的。

  原来,爱就是彼此相信,彼此坚持。

  就像花千骨说的一样:”我不相信正,不相信邪,不相信幸福,可是我相信你!”

  总之,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我真要感谢这本书。

  花千骨读后感(二)

  看完这部小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感觉前面太无聊,像恐怖小说,但那时候书荒,随意地跳到后半部看,很感人的爱情,感人的执着。

  白子画给小骨的17根销魂钉,又替小骨受的64根销魂钉,我替小骨叫屈,那一切明明都是为了他,可伤你的人还是他,好想问小骨:何必如此执着,世间若水三千,又不是只有他一人,小骨一定说:因为他是白子画,他是我的师傅,他是我爱的人,他是他!

  后来,小骨也许对白子画再没了期待,也许是这场爱情太累了,再也经不起等待,也许这是唯一的结局。她逼迫白子画在天下与她之间做个选择,虽明知结果,依旧心伤,也许那一刻小骨是自私的想让白子画杀死自己,记住自己吧,不要忘了曾有一个人,爱他胜过生命!也为着无望的爱情写一个结局。

  白子画:如果说有人认为能死在自己最心爱的人的手中也不是一件很坏的事情,但是我所看见的白子画,更是个懦夫,是个感情上的懦夫,明明深爱,却不肯接受,不肯承认,只为那六界伦常,只为这天下!小骨的这段感情坚持得太辛苦,为了救他,开罪了六界,而他能做的就只有替小骨受销魂钉,还有一次次的伤害。

  白子画没杀阡陌有那种得罪六界只为一个她的决心。却有说的出”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让我亲手杀了你之后,留我一个人? 想要什么,你说就是了。不管对的错的,我都给你。爱给你,人给你。

  六界覆灭干我们何事?这些人是生是死干我们何事?() 我带你走,去哪里都可以,你想怎样都行。

  只是不要离开我……”既然能说出这么煽情的话语,却是在失去了小骨之后,又有何意义,

  杀阡陌,小说赋予了他颠覆六界的美貌,却没有给他一段完满的爱情,他爱着小骨,肆无忌惮,光明正大,为了小骨,六界又为何物,最喜欢他的霸道:”白子画,你若敢为你门中弟子伤她一分,我便屠你满门,你若敢为天下人损她一毫,我便杀尽天下人!”他说到了,便也做到了,他示容貌胜于生命,可却愿为小骨毁了这最心爱的容貌。可那是小骨的眼中只有他的师傅——白子画。若我先遇到你,是不是就有一个不一样的结局!

  东方或卿,这个男人,利用小骨,却又爱上了她。用来生来换今生的一年的时间,陪伴在小骨身边,每当想起这个男子,就让人心痛,他为了小骨,明明就可以投胎转世,最后却落了一个不得好死的下场,”白子画,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是我东方彧卿插手不了知道不了的,你以为小小的蛮荒,能难得住我几时?我非要将骨头从蛮荒带出来,让你知道!什么叫做命!”我知道这种性格的人,最终就注定是男配的命运,但是这个温柔的男子,小骨为什么不喜欢呢,”无数情念想道,最后只化作那么简单的一句——骨头,我来接你回家……”虽是利用开始,也是单恋的开始,爱情也有先后之分,命道让他们相遇得迟,不过或许,东方喜欢的正是那样傻傻的为这师父毫无保留付出的小骨,或许,世间哪里有那么多的或许呢,这样的东方才更加让人心疼。

  若我不曾利用你,是不是就有一个不一样的结局!

  60万字的小说是一段心的旅程,走过她的爱情,路过她的漫长追逐,看过她无力的执着。他们的圆终究也是完整。

  善良的心地,就是黄金

  ——读《查理与巧克力工厂》有感

  读完《查理与巧克力工厂》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有多么重要。

  这本书主要写查理心地善良,却家境贫寒,神秘的旺卡巧克力工厂是他的心之所向。在一家人的艰苦努力下,查理获得了进入巧克力工厂的金奖券,并凭借自己的美好品质,打败了其余四位金奖券得主,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

  查理的家境十分贫困,而其余四位的金奖券得主的身世背景都非常显赫,但是查理却得到了继承人的位置,这都是凭借着一颗善良的心,这对应了莎士比亚的名言——善良的心地,就是黄金。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九月份的“捐书活动”,张老师让我们捐一些有意义的书给贫困地区的小朋友。几天后,同学们都拿着自己心爱的书,踊跃捐赠,捐给那些家境贫困,买不起书的孩子们,捐出了我们的爱心。我捐了《查理与巧克力工厂》这本书,我想这本书如果被其中一位小朋友拿到后,他是不是也会被查理的善良而感动到?是不是也为旺卡巧克力工厂的高科技而惊叹?是不是也为被作者幽默搞笑的语言逗笑?为了鼓励拥有这本书的小朋友和查理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于是我又用漂亮的花体字在扉页写上了一句话:善良的心地就是黄金,人一定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这样才会成功!我想这就是爱的传递,我也要把善良之心传递出去,让这世界充满爱!

  “善良的心地,就是黄金”,谁拥有了这颗心,谁就掌握了世界最宝贵的财富,谁就是这世间最富有的人!

  五4 刘锦洋 《海蒂》读后感

  当我从妈妈手里拿到《海蒂》这本书时,我并没有对它在意多少,可当我读了一段后,就对它爱不释手。

  《海蒂》这书本讲的是一个名叫海蒂的女孩,来到爷爷身边生活的一段故事。海蒂每天都和羊倌彼德在一起上山放羊,和山羊们玩耍,就这样度过了三年。一天她的姨妈忽然来访,声称要把她带到法兰克福的一家大户人家去和他们病恹恹的女儿克拉拉作伴。海蒂来到泽塞曼先生家后,她的“不守规则”和把动物带回家的行为使女管家罗腾迈尔小姐火冒三丈,却让克拉拉开怀大笑,她在课上的表现也十分有趣,因为她总是记不住ABC,也不会朗读。当克拉拉的奶奶来之后,海蒂在奶奶的熏陶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她不仅学会了ABC和朗读,还学会了祷告。可是因为她在阅读时的那些故事让她又犯了思乡病,可罗腾迈小姐却不让她发泄,引发了她的夜游症,使一家人惶恐不安。当泽塞曼先生听从医生的建议把她送回家乡后,她才恢复了正常。爷爷在她的引导下走出了茅屋,下山和村民们一起做礼拜,唱圣歌,并告诉大家自己打算在冬天住到山下的道芙里村来,而海蒂还帮助刚刚失去女儿的医生恢复了以往的笑容。当冬天到来后,爷爷帮助彼得改正了逃学的坏习惯,海蒂也在几天内让他学会了朗读。第二年的五月转眼又到了,克拉拉和奶奶来到了山上。海蒂和克拉拉高兴得欣喜若狂,而爷爷和克拉拉的奶奶一见如故,在接下来的几天,克拉拉的胃口越来越大,而且变得能倒头即睡,且睡得十分安稳。爷爷每天让克拉拉练习站立,当她们要去牧场的那一天,彼得却因为过度的怨恨把轮椅推下了山,却让克拉拉因祸得福能够走路了,全书在一片欢乐祥和中结束。

  读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海蒂像一个爱的天使,爱的化身。她虽然出身贫寒,但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的纯真善良,深深地感染着周围的人,使饱经苦难,离群索居的爷爷重新回到人们的中间,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和感悟。此外,长年与轮椅相伴的富家少女克拉拉,贪玩厌学的牧羊娃彼德,陷于丧女之痛的医生,在贫困和黑暗中艰难度日的老奶奶,他们的生活都在海蒂的影响下发生了这样或那样的变化,变得美好并充满希望。现实生活中,像海蒂这样的人可真是少之又少,许多人在社会上的明争暗斗中丧失了美好的本性,为此我深深地感到悲哀。我由衷地希望世界上能多一些海蒂这样的人。

  狗先生读后感

  爱,可以战胜一切

  近来,我读了一本关于“爱”的书籍,书名叫做《狗先生》,这本书的作者是常熟的顾鹰姐姐。这样吸引眼球的题目令我十分喜爱,翻开书本的第一页,我便迎来了一个跌宕起伏的亲情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叫做鲁明,他在一场大火中失去了生命,变成幽灵的他心有不甘,便附身在自己家的狗狗身上,为了老婆和女儿,他一次又一次地违犯幽灵界的规定,甚至是永远消失的代价,不过,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缓解他亲人们的痛苦啊!

  读完了这个故事,感动使我浑身上下不住地颤抖。原来,一个人如果有真的爱是可以完全跨越幻象与现实的,不管是怎样的困难他都能坚持到底。爱,是种良药,治好每个人的心病;

  爱,是一滴甘甜的水,滋润孤单的心灵:爱还像桃花,生早春而不媚……真爱是伟大的,是无与伦比的。就好比我们的父母亲,有一次,学校外正下着倾盆大雨,我望着雨,心中有些惆怅。当我抬起头,就看见妈妈那瘦小的身体被夹杂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头发已经被雨水浸湿,她看起来那么无助、弱小。刹那间,我的睫毛上已经挂满晶莹的泪珠,妈妈是多么爱我呀,她宁愿自己淋着雨,也不愿意再让我多等一分一秒,原来爱就是一种不怕困难,无私奉献的精神呀!

  在爱面前,苦难只不过是沧海一粟,不值一提罢了。一个人如果拥有真爱,他的心灵一定会是善良的。爱的力量是强大的,如果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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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爱,那么请用它去治疗每一个受伤的心灵吧!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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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城猫王(连载)

  雪珠博士的故事仍在继续,小动物们也听得认真,他们还是第一次如此长久地聚精会神倾听人类的讲述呢。

  雪珠博士的声音略显低沉――

  从船舱里钻出的那个人,将黑洞洞的枪口指向我的胸膛,他得意地说道:“我们早就料到你会畏罪潜逃,我已在这里恭候多时了。现在,我要代表伟大绝伦的圣君处死你和这只罪不可恕的猫咪。”

  我已经忘记了恐惧,据理力争道:“我从没干过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类的事,何罪之有?而这只可怜的小猫也没伤害过你们,你为什么不肯放我们一条生路?难道你心中只有仇恨和杀戮?”那人蛮横地咆哮起来:“你违抗圣君之命,不认真学习圣旨,这就是对国家的背叛!而且圣君有旨,诛杀猫狗等五种小动物。圣君的旨意就是天理。别再废话,我这就送你们上西天!”说着,他抬起手臂,就要扣动扳机了。

  我默默地等待死神光临,忽听一声令人心惊肉跳的吼叫:“喵――呜――”如一道闪电,毛毛迅猛地扑到了那人的手臂上,我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迅雷不及掩耳”。他的利齿瞬间就咬穿了那人的手腕,与此同时利爪一挥,那人眼皮竟被撕扯了下来。我听到了手枪落地的声音,接着便是那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我不顾一切地跃上快艇甲板,毛毛也一跳,落到我的肩头上。我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动了快艇。那人还在码头上哭叫打滚时,快艇已经“突突突”划破海面驶离了码头。这时,大队人马追到了海边,一排排枪口吐出火舌,子弹“嗖嗖”地飞来,一颗子弹就从我耳边擦过,真是死里逃生。

  我带着毛毛在大海上漂泊了好几天,终于找到了这座美丽的无人小岛。我们在山洞里安了家,我用木头搭建了实验台。从此,我和毛毛上午打渔、采野果,下午进行实验。

  就这样日复一日,在一个看起来与往常没什么两样的日子里,我那具有非凡意义的实验开始了。我让毛毛躺在实验台上,用我独创的催眠术使毛毛进入了深度睡眠状态。他像只死猫摊开四肢,一动不动。你们都知道,让猫咪做到这一点该有多不容易。

  我将那颗举世无双的“雪珠”植入了毛毛受过伤的眼窝里。然后,我就祈祷,但愿我历经坎坷,耗尽心血研制出的雪珠能让毛毛瞎掉的眼睛重新明亮起来,并有真眼珠那样的视力。

  我抑制住激动之情,为毛毛解除了催眠术。他很快就醒来了,先是打个大哈欠,然后弓起身子抻个懒腰,同时发出了兴高采烈的呼噜声。他的眼珠转了转,我留意到被植入的雪珠转动得跟真眼珠一模一样。我的心狂跳起来,难道我的伟大实验成功了?那我就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科学家了。我似乎听到了来自全球各地的赞誉声、还有滚滚而来的奖金……

  突然,毛毛坐了起来,他的眼睛瞪着我,发出异样的光亮,并且叫了一声:“喵――”顿时,我脑袋一晕,再看毛毛时,我就觉得他是那么高大,浑身光辉灿烂,他在我眼中已经由一只小猫变成了天神。我不由自主地就跪地磕头,对他恭恭敬敬地说:“我心甘情愿当你的奴仆,你现在是我的主子,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连我自己也搞不清,为何会变成这样。

  毛毛也变得趾高气扬,他果真对我发号施令了:“老东西,舔舔我的爪子!”我不敢不从,匍匐在地舔着他脏爪子。他又命令我,“舔我的耳朵!”我便伸出舌头,“叭叭”地舔他耳朵,尽管他耳朵眼里臭气熏天,令人作呕,可我觉得自己是在做一生中最有意义、最值得自豪的事情。

  毛毛被舔舒服了,嗓子眼里发出惬意的呼噜声,他夸赞道:“我很满意,现在我命令你滚儿一个。”我赶紧在地上打了一个滚。然后他又笑眯眯地命令我跟他握手,握了左手握右手,还让我作揖……最后,毛毛高兴地说,“真乖。”

  玩儿够了,他就把绳子拴在我的脖子上,用嘴叼着绳子,牵着我到海边散步、捉鱼、摘椰子……

  就这样,他玩儿了我几日,终于有一天,他实在耐不住岛上的寂寞了,便对我说:“喵,老东西,自从我被你植入这颗雪珠后,我就觉得自己不再是猫了,而是宇宙中最强大的神了。我要离开这里,返回大陆,去主宰全世界!”我点头哈腰地说:“我愿跟随你身边忠心为主子效劳。”

  他轻蔑地斜了我一眼,“你太老了,在我眼里你就是个废物,你都不会爬树,也不会拉完屎再刨些沙土掩埋起来,你连给我舔爪子都舔不好,我要你何用?而我,无所不能,我有胆量去独闯天涯,靠自己的力量战胜一切。咱就拜拜吧,老不死的!”

  为了不让我跟他一起走,他竟然把我拴在了海边的椰子树下,扔一些食物和水,就驾着我的快艇离我远去了。我都不知道,他是何时学会驾驶快艇的。虽说猫咪聪明伶俐,善于模仿,可是能操纵快艇,还是太神奇了。

  望着驶向远方的快艇,我心碎了。我不知今后该怎么办,因为我已将毛毛视为主宰,离不开他了。

  我在椰子树下哭了数日,最后解开了拴着我的绳子,满海岛寻找毛毛留下的一切痕迹。我那时已经疯了,以为毛毛只是跟我开了个玩笑,他一定还在岛上,无非躲在哪个地方和我捉迷藏而已。

  我寻遍了海岛每一处角落,直到有一天,一片怒放的花海出现在我眼前,海风吹送着花香,沁入心肺,我瞬间就清醒了。

  雪珠博士的故事还没讲完,想听,耐心等待下一期。(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 张仁斌)

  今天,我读了巴金爷爷写的狗这篇文章。

  文章主要讲了巴金爷爷小时候很怕狗,一见到狗,他就逃,狗就追。后来,他渐渐认为怕狗是一件可耻的事,于是就不逃避,他站住,狗也站住,他顿脚,狗马上退了两步,最后他用石子扔,狗不等他扔第二duhougan块石子,就已经逃走了,从此他不再怕狗了。

  想想我自己,小时候每次看见狗,我总是逃,而且边逃边哭,狗也总是追我。后来妈妈叫我看见狗别跑,要镇定自若地走过去,最要注意的是自己的眼睛不要看狗的眼。

  有一次,我看到一只小狗,它用它那乌黑乌黑的眼睛看着我,我害怕极了,拔腿就逃,但在提腿的瞬间,我想到妈妈的话,就马上站在原地,努力装作镇定自若地样子,可事实上却心惊胆颤,生怕狗猛扑上来咬我。小狗与我对眼了一回会儿,看我镇定自若,就乖乖地走了。

  其实,在人的一生中,会遇上无数只可怕凶恶的“狗”,而且很难缠的。但我从与狗的“交往”中,悟出了一个诀窍: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所以,我们决不能被这只“狗”吓倒。

  就像像我们做奥数题,遇到复杂的题,只要你勇敢地去面对,认真思考,一步一步地解决,就能把这道题解出来。

  鞋狗读后感

  (一)

  翁大叔

  感谢清华金博三期郭佳莹同学组织金博读书会并推荐了《鞋狗》一书,按以前的习惯,读自传甚少,不是有句话:别人的成功不可复制。自传对我们能吸引的更多是一种精神,而不是一种方法,也不是一条相同的路。所以遗憾对企业界三大神一样的自传(松下幸之助,杰克韦尔奇,李嘉诚)至今没好好去拜读过,不过作为房地产界的一份子,不可避免翻过我们年轻时王石的书,准备谢幕时任大炮的书,还有所谓的房地产思想灵魂者冯伦先生的杰作,如果从MBA经典企业案例出发,就是十年前读过华为研究丛书,所以已生华发,却智慧缺乏。

  读了两遍《鞋狗》,一个是因为清华杨斌校长的序,一个是因为突然发现《鞋狗》主人奈特先生三十年前其实也影响了我及我周遭的人生。

  本书主要写到了1980年,奈特先生访问了中国便没了下文,但众所周知,八十年代耐克在中国设了厂,主要在福建莆田,才有今天的鞋城莆田。那时候中国什么都还处于懵懵懂懂年代,因为在外经系统有点关系的姑妈,身边的一大堆亲戚突然成为了耐克工厂的招工,每天都兴奋的回家说起耐克厂的种种故事,那是一个鞋子都不轻易穿得起的年代,突然去生产这么高档的鞋子,能不兴奋吗。而当她们都成长起来,成为厂里的技术骨干时,姑妈把她们都招回来,自己开了鞋模厂,成为了家族第一个工商者,我的父亲那时候生意失败,也在里面打工,我中学的每个月伙食费就是眼巴巴去那边拿的,所以我感谢奈特先生简接给了我学费。

  当然,影响不至于此,我的一个漂亮表姐远嫁台湾,成为当初耐克鞋模厂一个技术总工的老婆,一个最漂亮的儿时玩伴,成为耐克鞋厂总经理的老婆,台湾人,目前已经三个小孩。我的表弟,表妹从耐克厂里偷师后,我的两个舅舅,一个表弟都开了自己的鞋厂,有了自己的品牌,他们很早也就攒了自己的第一桶金。所以感谢耐克,感谢奈特,除了他们抢走我们儿时最漂亮的女孩。

  刚读这本书并不感冒,原因有二:

  一、很多名人给本书作简序很假,完全有营销之嫌,例如柳传志先生的一句话"一家企业只顾自己活着还是不够的,还得帮助其他人活得更加充实在,在这方面《鞋狗》是一个标杆",我读了两遍,并没发现这方面内容,所以我估计是柳先生的秘书可能书都没看,胡编两句。李开复先生的简序也是,"创业者可以从《鞋狗》中汲取宝贵的经验:愿景,信念,理智,耐心,真诚……",用"愿景"与"信念"来描述过于高大上,一个企业一开始只是为了生存,并没有那么崇高,这是样板戏用词,"理智"也不见得,某种意义耐克是因为一开始不理智,或一直不理智才有今天,奈特的父亲一直觉得儿子疯了,从在电视上看到奥运选手穿耐克的鞋子比赛,才真正改变观念,耐克能有今天,奈特最引以自豪的就是"恶棍会议",这是一种不理智的头脑风暴,激发出许多真知灼见。真诚也只是体现在几次官司之中与法官,真诚与生意无关,至于耐心倒是贯穿始终。徐小平更是用了马列主义式序言,什么"抓住机遇再创辉煌",狗屁不通,还以为奈特生长在社会主义国家,所以估计也是没见地的代笔者写的,我到现在都怀疑这些人书都亲自看了没。二:本书一开头语言过于跳跃,过于抒情,铺垫过于冗长,好像一定要描绘成大事者之前,种种简单迹象都是有玄机的,冥冥之中埋下伏笔。一个历经沧桑的大成者,一个老者,用这种语调,不太可能,所以也有代笔之嫌,当然随着逐步进入正题,后面这种痕迹渐渐消失,也不影响阅读。

  随着故事的深入,这本书还是吸引了我,也引起了我的一些思考,作为企业经营的参照,我读到了什么?这可能也是我们金博读书会会长郭佳莹女士一再嘱咐我要写的读后感,我想或许有这几方面。

  一、人,一个企业最重要的财富,一群创业的基石。可以说没有鲍尔曼,没有约翰逊,没有伍德尔,没有斯特立瑟,没有海斯,没有凯尔,没有查克,没有一个又一个对耐克每个发展阶段,每个环节,每一个协作作出重要工作的人,也不会有今天的耐克,也不会有今天的奈特。正是这一个个所谓的鞋狗,因为他们的孜孜不倦,因为他们对鞋的痴迷,才有今天风靡全球的一双双漂亮的耐克运动鞋。

  我见过很多运动教练,也听过很多训练案例,但像鲍尔曼教练那样,一直以一个外科医生的精神,用像手术刀一样的双手日以继夜地对跑鞋进行折腾的,又坚持不懈去赛场上去试验的,好像只有他了,可怜了他太太的华夫饼机。某种意义上耐克最终能攻克市场,并占领市场,靠得正是这种精神,精益求精,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也不放过每一个可能提高运动成绩,或让双脚更舒适的想法,只有过得硬的产品,才能真正并永久取悦客户,而不是一时的吹嘘与蒙骗。

  约翰逊,耐克的第一个全职员工,有永不褪却的热情,就像永远在奔跑,搜集市场反应,维系客户关系,统计市场数据,不断开拓新疆域,让奈特烦不胜烦的源源不断产品与市场建议信件,每次都在拼命,抱怨,抗争,但每次又在听命,坚持,因为他爱这个事业,他可以为了这个为之奋斗的事业,作出各种牺牲。当别人都在兴高采烈,漫无天际的侃大山时,他总是静静在思考,阅读。

  伍德尔,一个身残志不残的天生管理者,再复杂的事情都在他手上能慢慢理顺,总是充满耐心,一个企业的大管家。海斯,一个好酒的会计师,他有一双鹰般的双眼,总能从复杂的财务报表中发现重要的端倪,他为耐克建立了精确的财务系统,也为海外扩张建立了重要的对冲系统。斯特立瑟,一个优秀的律师,一个天生的谈判专家,总人不让人失望。凯尔,一个永远的支持者。查克,一个高瞻远瞩者,总在关键时刻扮演重要人物。

  正是以上这一些人,在耐克发展过程中在各个不同的位置中扮演了重要作用。而想想奈特,除了有斯坦福的文凭,蛮多时候他处于害羞与彷徨之中,但他贵在坚持,贵在不懈,贵在为跑而生的信念,他一开始并没有远大理想,他只是为了鞋子痴迷,我理解这种境界,每个人都有爱好,并为之痴迷,不过有的是女人,有的是毒品,有的是邮票,有的是烟斗,有的是像海斯一样,是推土机。当然光痴迷还是不够的,还要付出,源源不断的付出。奈特最成功之处,他容得了这么多人,也懂得发挥每个人优势,奈特也是幸运的,更多时候,一将难求,而这些人总是在他需要的时候,来到他身边。

  现实中,我们很多企业存在以下几个现象:

  1、只有共患难,没有同享福,企业稍有起色,或盈利,合作伙伴就开始尔虞我诈,你争我夺,相互排挤。

  2、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不重视创业基石员工,天天车水马龙换人,许以一大堆高薪,挖了一大堆眼花缭乱的人,干不了什么事。只有新人笑,旧人哭。

  3、病态家族企业,任人唯亲,重要岗位都是七大姑,八大姨,明知道一个个玩忽职守,吃拿卡要,也当没看见,不是有句话:肥水不流外人田即可。根本没意识落下病根。

  4、在人才使用上,没有运气,也没有努力,高高在上,或大胆独揽,或吝啬成性,公司永远是那几口人,秘书,助理,司机,些许业务员。

  二、资本。靠自己的钱,太容易枯竭,企业要快速发展就要源源不断,如饥似渴地融资,要有各种渠道,各种平台,才能保稳,才能病毒式扩张。耐克的初期发展阶段一直处于百分八九十的负债,没有什么现金,没有什么资产,不可靠的浮存。多少次也因为融资出问题命悬一线,能快速发展也离不开银行资金与日商岩井的坚决的财务支持,当然后期就是企业债券与股市资金。()整本书中,奈特除了与鬼冢公司的北风斗争累一点,奈特先生主要精力耗在他一直在躲又不得不见的银行,永远在玩着猫抓老鼠的游戏。

  我们很多企业家经常在炫耀没有怎么用银行的钱,所以也只能做做不大的民营企业,或融资渠道单一,容易出现财务风险,还有一个最重要就是中国的金融大环境并不开放,国企及一部份上市公司喝饱,民企,或应该说大部份提供就业的中小企业饿死,就更别指望他们像耐克一样成长。

  三、产品创新。这个创新是教徒式的创新,对产品像狗一样的忠诚,像狗一样的凶悍,像狗一样的坚持不懈。如果放在我们现在的语境,或是口头禅,说温柔一点,叫"以人为本".病态式的研发,产生精益求精的产品,才能逐步吞食阿迪达斯与锐步等的市场,那时候阿迪达斯与锐步的研发人员,可能都在宽敞明亮的大楼里,高薪厚禄养着,却漫不经心地闭门造车研发,最重要他们拒绝了鲁迪的气垫鞋,这是致命的。

  四、视野。奈特从一开始就是全球化视野,才盯住日本产品,并在一无所知的创业阶段开启环球观光之旅,获取人文与灵感,在生产阶段直接建立了低成本的海外生产模式,而在营销扩张阶段也就直接盯上了有20亿只脚的中国。当然盯住有潜力的运动明星更是耐克成功之道,没有慧眼识乔丹等,也不可能有今天,某种意义,乔丹创造了NBA的辉煌,也造就了耐克的辉煌。

  五、企业要做大,必须先活下来。奈特先生创业早期一直在兼职打工,推销,业务员,老师,会计师,直到付得起自己联合创始人的薪水,办公地点也是自家地下室开始。现在很多年轻人不这么想,一开始就要求起步很高,宽敞明亮办公室,出入大奔宝马,户头有充裕现金,一大堆小弟跟在背后,不然觉得丢脸,关键动不动就要做高大上的行业,或前沿时髦行业,不然那还叫公司吗,到处去求人的卖鞋很难想像。

  六、一见动心,且心永远都在上窜下跳的是情人,一见倾心,且心越见越安静的是老婆。对于奈特,萨拉是前者,太太佩妮是后者。

  七、一个人的成功离不开家人的支持。奈特学成,父亲给了第一笔资金,后来给了担保,让他学会向银行要钱。当然最重要的是,奈特困难时都想起与父亲的交流。没有母亲坚定向他买第一双鞋,也不会有奈特的信心。妻子总是在最关键时候站在身边,为接待北见,几经崩溃的更换轮胎。

  谈完学习心得,我们是否还有些遗憾呢,因为凡事不可能都是尽善尽美的,盲目地崇拜与跟风也不是我一惯的风格。下面我就谈两点遗憾:

  1、通篇过于温情,对商业竞争的血淋淋,或在利益上的赤裸裸谈得不多。所有商业行为都不可能有我们想像的高尚、浪漫,充满了弱肉强食,你死我活,逐利是商人的根本,有时候并没有尊严,况且人无完人。对于姚明球鞋代言一事,我历历在目。当初因为在97年与耐克有12万美元代言,2000年与耐克有四年20万美元的代言的渊源,姚明在2004年进入NBA时,热情而又充满希望地等待耐克的代言报价,但是耐克给了姚明一个充满歧视的报价,2003年给了勒布朗詹姆斯7年9000万美元的代言报价,却在随后的2004年给了姚明4年160万美元的代言报价,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对大个,对黄种人,对中国人的歧视,也是对中国市场的一种歧视,大把拿着中国市场的巨额利益,却没把当初举国欢腾的大姚放心里,不是一个简单的商业行为。于是彻底把姚明激怒了,选择了极其有诚意,且充满了尊重的锐步7年5000万报价,拒绝了耐克7年1.2亿美元的二次报价,应该说开始不了解事情真相,我为姚明损失7000万美元可惜,但是在了解真相后,我对大姚充满了尊重,这是个中国的好孩子,在他眼里,中国人的尊严比再多的金钱重要。虽然耐克上下因为姚明的拒绝慌了神,但也给耐克历史上留下不光彩的一幕,置庞大市场而不顾,巨额的代言报价差异,就是发自内心的歧视。

  2、文章对与同样作为鞋业巨头的阿迪达斯之间的竞争说的不多,特别是如何从无到有,从农村包围城市到正面战争没有太多文字描述,我相信有很多恩怨情仇,但是从商业原因不宜描述过多,所以如果从对一个MBA商业案例分析角度,还缺乏多面性,我想这可能要从第三者角度来调查、叙述、剖析,所以有的东西也就没了借鉴意义,边界条件不够。本书更多可从自传,或奈特先生的个人研究,或耐克企业文化,企业精神来阅读。

  还有一点就是文中描绘的鬼冢公司令我诧异,听表弟讲鬼冢公司到现在生产的跑鞋还是世界领先,但是文中体现的是傲慢、拖拉、不严谨、没有信用。可能是那个是刚刚战后的日本社会形态,不是现在日本真实形态。这些年跟日本人也有多次接触,对日本人严谨的工作态度印象深刻,

  一、时间观念十分强。

  二、对于成果要求近于苛刻,与成本无关。我们国内概念方案经常偷工减料,但他们接近深化方案。

  三、骨子里虽然有傲气,但是表面还是十分低调、谦逊。

  四、去日本,你们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秩序的国家,且节约、努力。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巨大的转变。

  最后,我在想如果耐克生在中国,会长成怎样?或奈特先生出生在中国,会不会创立出今天的耐克帝国。我想了很多,也假设了很多,这边没有去写,没有去展开,或许这也是一个课题,一个可以对我们体制如何培养国际性超级民营企业的课题。

  作为一个平时读书有限的读者,也作为一个高度有限的工商业者,或许一时之间,我还没办法完全领略奈特先生的精神精髓,也没办法完全参透其中企业管理真谛,但都是我真实的思索,这是我写的第一篇书评,不足之处,请多包涵!

  鞋狗读后感

  (二)

  Just do it!

  臣哲

  每天零零散散的阅读,终于把《鞋狗》这本书读完了。书的内容还不错,介于半自传和半企业历史之间,说了很多nike不为人所知的故事,读的过程中有时总会促使我停下来思考。美中不足的是,有些地方翻译得有点生硬,有机会希望在看看原文版的,可能更能深入了解到作者想表达的情绪。

  正如那句经典的广告语「Just do it !」一样,全书看下来给我最大的反思和感触就是nike的这个精神,只管出发,只管去做。在奈特二十多岁刚毕业那会,他没有像其他读MBA的同学一样去做金融和会计,而是选择了一趟全球旅行,并去了日本拿了鬼冢虎鞋子的代理。他当时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那时全球刚结束战争不久,一切都很不稳定,他的旅途和未来充满了未知,他只是心里有一股源于对体育和跑步的热爱,有一股冲动想去做这件事,于是他出发了。旅行回国后,他创办了蓝带体育公司,开始在美国销售鬼冢虎的鞋子。

  创业的十几年,蓝带公司一直处于破产的边缘,尽管业绩良好,但各种债务危机,各种代理权的争夺,各种现金流的缺水,各种官司缠身,一次次都让公司在鬼门关徘徊。创业之初奈特并没有获得多少人的支持,只有母亲支持他,但他靠着信念一直坚持一直努力,慢慢地吸引到越来越多目标一致,志趣相投的人加入,一起解决眼前的问题,同时让公司的销售量一直快速增长。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团队全身心投入到这个领域,成为"鞋狗",每天都在想着如何改善运动员双脚的体验,如何做出优化,对鞋子进行创新。这些积累,让他们一点点建立起优势和壮大队伍,在后期鬼冢虎毁约不再跟他们进行代理合作时,他们能用已掌握的技术快速建立一个全新的属于自己的品牌「Nike」,最后成为享誉世界的运动品牌。

  叙事是作者以过来人身份在总结讲述的,在往回看的时候总能感慨陈词,读者能感受到成事非常难,但对于当事者可能当时在做这件事情本身时并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迫切想解决当下的问题。正如我2013刚来北京的时候,我也没考虑那么多,只是觉得应该来,在过来后遇到各种问题,每天想着怎么去解决,堆积起来重新回顾时,才发现走了很长的路了。人们总是越长大越胆怯,如果让几年前的我知道之后会发生的很多问题困难,可能也会让我当时在决定时有所犹豫,所以保持对内心冲动的追寻,保持勇敢无畏,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对于任何人都一样,不管你是已经成功的企业家还是一无所有的流浪汉,敢于坚持追随内心的冲动,能帮助你不断颠覆自我,创造一个又一个的奇迹。因为你敢于拥抱变化,敢于去承受变量可能带来挑战和失败,不被存量的事实所禁锢。现在越来越理解为什么所有真正的创新者和成功的企业家会反复提到"永远不要停止追随你内心的想法和热爱",大道至简,却知易行难。

  不用害怕一开始一无所有,当你决心去做某件事情时,你的信念是可以感染到其他人的,感染他们加入你的队伍。而当你出发了,一定要懂得去坚持和努力,不要轻易停止。这也是在阅读时给我的最深刻的感受,不是说坚持就一定会成功,因为成功取决于很多因素,比如运气等等,但是你越努力,就能越接近。就算结果不是好的,但你在努力过程中积累下来的创造和经验,本身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是推动世界进步的一点力量。

  创业真是一场修行,因为这是最难走的一条路,作为创业者,你要独自去品尝这个过程的孤寂和压力,不分昼夜地去解决旅途的种种问题,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但创业也是最有趣最自由的,能发挥你无限的创造力,实现你自己的价值,最大程度地掌握自己的命运,而不是为了他人的信念活着努力着。我越来越期待了,期待着自己跳出去开始出发的那天,去创立一个独一无二属于世界的品牌和产品。Just do it!

  鞋狗读后感

  (三)

  《鞋狗》一本值得熬夜读完的书

  杨小烦

  《鞋狗》是我今年看完的第一本书,38万字。太好看,仿佛和作者—耐克创始人菲尔奈特一同经历了他的创业过程。

  这本书的上架指导是:经营管理/商业,但你或许也可以把它看作是一本自传亦或小说。

  清华大学的杨斌教授作序,他写道:这是一本写给每个人的书。不是写给创业者、管理者、企业经营者、运动爱好者、八卦阅读者的,是写给每个想活出真实的人、有感有望的人,或者正在把日子过得忙碌或者乏味的人的"好读极了"的一本书。

  这本书好读,很大程度也是因为毛大庆高水准的翻译。我们有时候读一些国外作品,常常觉得翻译非常生硬,一看就不同于中文的语言习惯。而这本书不会,真的好读极了。

  故事从带着一个疯狂想法的旅行开始。

  1962年,24岁的菲尔奈特实现了他的环球旅行计划:夏威夷,东京,香港,仰光,加尔各答,孟买,西贡,加德满都,开罗,伊斯坦布尔,雅典,约旦,耶路撒冷,内罗毕,罗马,巴黎,维也纳,西柏林,东柏林,慕尼黑,伦敦。

  他与朋友卡特在到达第一站夏威夷时,就决定先留下。环游世界的计划有变,在夏威夷找到一份卖百科全书的工作,后来又开始卖基金。挣到的佣金租了公寓,买了冲浪设备,贴补生活。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很多,就用来潜水和海上运动。

  在决定离开夏威夷,去往东京的时候,朋友卡特因为遇见了一位漂亮的夏威夷女孩,决定留在那里。菲尔奈特开始了真正的单独旅行。

  这实在是段太酷的经历,在1962年。

  直到后来,在比弗顿的耐克全球总部,作为董事长的奈特看着周围的大楼,还是会时常想起24岁的那次重要旅行,想起站在雅典高处,凝视帕特农神庙的那一刻。

  在第一次来到中国内地的时候,奈特依然可以回想起1962年在香港太平山顶远眺这片土地时的情形。

  从1962年的一个疯狂想法直到1980年耐克上市的这18年,奈特在思考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或许与今天的每一位创业者一样。同样无数次为破产而烦恼,为现金流而发愁,为合作伙伴的背叛而愤怒。

  奈特对今天的年轻人说,不要因为一份工作、专业甚至职业而安定下来,一定要寻找内心的冲动。即使你不知道其中的含义,也要坚持追寻。如果你追随自己内心的冲动,就可以忍受疲惫,每一次失望都会成为你的动力。

  在绕着椭圆跑道或道路跑步时,根本不存在真正的目的地,至少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完全证明个人努力的合理性。跑步这个动作本身就是目的地,不仅是因为没有终点线,也是因为你可以自己定义终点。

  所以,前进,不要停下来,甚至在你达到目标前都不要想是不是要停下来,不要过多地关注"目标"到底在哪里。无论面临什么,都不要停下。

  《鞋狗》读后感

  曦鑫农耕

  《鞋狗》是耐克创始人菲儿奈特的自传,他用详实的语言回顾了耐克的创业历程。

  全文以时间为轴,没有任何肤浅的理论,回顾了奈特先生的创业初衷、蓝带皮包公司事业的发展和浮沉、耐克的诞生、耐克快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挑战、全球事业的发展等。我从中看到了如何将兴趣发展为可持续的事业、团队建设的关键、企业文化和企业价值观以及正确决策的方式。

  一、源于兴趣,深耕事业

  跑步是菲儿奈特的爱好,正是这种爱好,让他对跑鞋有很深的情愫,带着商学院管理硕士毕业,有服役经历的头衔,奈特没有选择工作,而是选择了"啃老",在父亲的资助下,选择了全球旅行,当然,首要目标是取得鬼冢虎在美国俄勒冈地区的销售代理权。为此,奈特创造了"蓝带体育公司"这个完全不存在的皮包公司,并取得了日本供货商的信任。创业初期,蓝带公司也曾有困境,奈特不得不学了会计学,谋求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不过,在蓝带最重要的事业合伙人——田径教练比尔鲍尔曼的帮助下,蓝带有了不错的发展后,奈特全身心投入了跑鞋事业。

  二、团队建设

  没有哪一项事业是靠"单打独斗"打拼出来的,团队建设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记,耐克也不例外。

  奈特把"四因子"杰夫约翰逊形容为"天字第一号"业务员,他也是奈特在自传中提及最多的人物,让我佩服更多的是,约翰逊对待工作的态度和一如既往对耐克的忠诚,比如,他建立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鞋码和鞋类偏好的数据库,也正是这个数据库让他可以与消费者始终保持联系。当然,"Nike"一词,正是约翰逊在梦境中想到的。

  我很是诧异,为什么在耐克的不同发展阶段,总是能有"贵人"相助,如果说在耐克与鬼冢虎的官司纠纷中,比如"轰天雷"斯特拉瑟,他放弃了保险和律师的工作,接受了耐克的邀请;

  比如"世界末日"海斯在海关2500万美元的税收谈判中扮演角色;

  还有相信并启用残疾人"负重"伍德尔辅助公司管理。与其说是共同的使命感凝聚了他们,我更相信奈特的求贤若渴,和对人才的珍视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耐克始终以"为所有运动员提供创新与灵感"为愿景和使命,他从日本企业学到了从商之道,以合作的方式做事,为同一目标努力。因此,奈特为员工们塑造了家庭的文化,每个成员都能发表自己的见解,有决策的权利。这也算是创意折优的体现。求胜心切也是其重要文化,懦者从不启程,弱者死于路中,只生我们前行。

  我把耐克的价值观定义为"诚信和真实",正是这样的价值观,最终让它在与鬼冢虎的官司中获胜,也让它在银行切断贷款时,继续获得了日本投资方日商岩井的信任和支持。

  四、小贴士

  商场如战场,正确合理的决策往往能让企业化险为夷,而一步决策失误就可能满盘皆输,在耐克的诞生和成长过程中,奈特也经历了多次生死决策阶段。

  (1)在自传中,他多次提到俄勒冈人的性格特征,并表示与来自俄勒冈的同事共事有较多优点,我的解读是,他寻找的是有共同价值观的人。

  (2)他在乎吃苦耐劳的精神,自传之所以取名鞋狗,他表述的意思是,一批真正热爱鞋子的人,因此,在选择生产工厂方面,他甄选的合作伙伴,是真正的痴迷于鞋或运动的鞋狗。

  (3)不断沟通,对沟通双方来说是双赢的,有利于企业的正向发展。

  (4)定位清晰,并让员工都清楚你的定位。

  五、我的想法

  (1)兴趣和情怀不是不可以作为创业的依据,这最终还是取决于你的定位和坚持,真正为客户着想,注重为客户量身定制,是可以完成突破的;

  (2)改革开放极大地改变了中国,让现代管理方式进入了中国;

  (3)不要过度依赖政府,政府有时候会成为企业成功的绊脚石。

  六、名句摘录

  我说我们不仅要创立一个品牌,更要打造一种文化。我们正在与千篇1律、无聊乏味做斗争。我们卖的不仅仅是一种产品,更是一种理念、一种精神。

  不要因为一份工作、专业甚至职业而安定下来,一定要寻求内心的冲动。即使你不知道其中的含义,也要坚持追寻。

  懦夫从不启程,弱者死于路中,只剩我们前行。

  打破陈规者,人恒敬之。

  不是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会喜欢你或是接受你,我们会经常在自己最需要被接纳的时候被拒之门外。

  不要跟任何人说如何做事,而是告诉他们该做什么,让他们创造你所惊叹的结果。

  生活就是成长,不成长就死亡。

  你在衡量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衡量你。

  赢得比赛相对简单,而战胜自己却需要不断努力。

  其实,创业真的不仅仅是赚钱,如果你对一个创业者说他只是为了钱,那么很有可能他会感觉受到了不小的屈辱。创业成功的,往往在钱之外还有追求:

  把这个叫作"生意"好像也不对。所有忙碌的日子和无眠的夜晚,所有伟大的成功和绝望的挣扎,好像无法用这个平淡无奇的词语"生意"来概括。我们实际要做的要远远超出这个范畴。每当新一天到来时,都会有50个新问题出现在我们面前,50个艰难的决定需要我们立即做出。我们都十分清楚,一次轻率的举动、一个错误的决定都会让我们走到尽头。容许犯错误的余地从来都是越来越小,但利益却从来都是在慢慢增加。我们都坚信这里的"利益"不仅仅是"金钱".从某种角度上看,我觉得生意就是最大程度地追求收益、周期和结果;

  而对我们来说,生意就像人类制造血液。没错,人类的身体需要血液,需要生产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并流畅地及时平均分配到合适的地方。但是人类身体的日常工作并不是人类的使命,它只是一个生存的基本过程,而人总是努力超越这个基本过程而实现更高的目标。20世纪70年代的某一时刻,我也是这样做的。我重新定义了胜利,对我原来认为"获胜就是不输,就是活着"的看法进行了扩展。原来的看法已经不足以支撑我或我的公司。我们想和所有大企业一样,想要创造,想要奉献,我们敢于把这些大声说出来。当你创造了某项事物;

  当你改进了某样东西;

  当你传递了某种思想;

  当你为陌生人的生活增添了一些新事物或服务,让他们更开心、健康、安全和满意;

  但你干净利落地按照理所应当的方式解决上述问题,而其他人做不到,你就会更多地参与到宏伟的人类大舞台上。只是活着还不够,你还要帮助其他人活得更加充实,如果这算生意的话,那么,请叫我生意人。

  城市与狗—读后感

  我曾经有过二十岁。我不同意任何人说那是最美好的年华 ——保尔·尼桑”

  刚开始读这本书时,觉得很难懂,毕竟是由外语翻译过来的。不过随着读书的深入,渐渐地有了些感觉:

  书中没有难懂的词汇,甚至避免委婉的抒情,作者平实的描写着一切,就算是重重环境,这只是化为当事人的眼睛,说的诚如所见。但是也绝不是那么好读的,如若你希望快速的抓住故事的线索,把握每一个人物的个性,一如“只要墙上挂着一把枪,那必然子弹会射出”的理所当然,你会失望。

  说真的,很少有我无法专心一意读下去的书,即使是李泽厚错综复杂引用磅礴的美学史思想史,佛洛依德有些歇斯底里的关于梦的解释,贡布里希庞大的理论结构总有可以攀岩的小径供你辨识。但是略萨没有,这本书,看到第七页,你的自信就会降到很低,怀疑自己开始阅读的决定是否正确,反复的颠倒叙事方式,人人都以第一人称讲话的手法,动物的人物的象征意义,猜度,疑虑等等,所有的一切交织在一起,想一个初尝苦涩回味又甘甜的果子,又想一座明知后面风景独好但极其难攀的山峰,所以只能随他,随着自己的直觉、迷茫,坠入这个交织着残酷、冷漠、赤裸、真实的难以接受的迷宫,接受书中上帝安排的结果。但是到三分之二的部分,一如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院从冬日的浓雾中显露出来,人物的片段终于开始连接,直至“美洲豹”的过去和现在开始呈现吻合在一起的端倪,所有的重要人物几乎都通过感情交织在一起,文字从艰涩跋涉的小溪汇合成流畅的河流,从每天鼓励自己读一点到舍不得放手,宁可连夜卧读合上最后一页都无法闭眼,一直回味。

  每个人的现状都是过去的不断重复!篇2: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

  (一)

  《第七条猎狗》这本书讲述了狼、狗、豹三种动物,书中有8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分别是〈狼妻》、《狼狈》、《白狼》、《灾之犬》、《第七条猎狗》、《藏獒渡魂》,《逼上梁山的豹》和《暮色》。

  其中,最震撼人心的一个故事就是《暮色》。

  故事发生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豹王索坨带领着饥饿的豹群四处寻找食物,可是一连几天一无所获,再接下去的日子里,食用同类的事情时有发生。终于有一天,苍天开眼,让豹群找到了野猪窝。美中不足的是,洞口只容得下一只豹子出入。于是,索坨必须在豹群中选出苦豹,与野猪拼个你死我活。索坨在豹群中寻找着,发现一只做苦豹最合适不过的豹了,可是,这可是索坨的亲生豹娘啊!他想了想,决定自己代替豹娘。就当他正要进洞的时候,豹娘撞倒了他,她不愿看到儿子代替自己冒险,自己进洞了。不久,母野猪被拱出来了,而豹娘也为此献出了生命。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热泪盈眶,心不由得一痛。这,就是动物之间的母爱!多么伟大,多么感人啊! 合上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人世间最伟大的何尝不是母爱。它纯洁、无私,无微不至!妈妈为了我,放弃了三班倒而高薪的三甲大医院,而到一个被人瞧不起的小社区工作。下班了,除了做家务,就是不厌其烦地辅导我学习。为了能给我报英语听写,她每一册英语单词都和我一起认真学习。再想想我自己,贪玩不好学,还要跟她顶嘴相比之下,豹王索坨的知恩图报让我惭愧!

  感谢作者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它让我了解了狗的忠诚,狼的凶猛勇敢,豹的才智,让我看到了蕴藏在动物之间那种如同人性的善良和亲情。它的每一个故事深深地打动着我,它通过对动物的描写把人类的丑美描写得淋漓尽致。

  我建议大家都来读读《第七条猎狗》这本好书。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

  (二) 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是既可怜有恐怖。这本书描写的不是只是狗,而是有狼、有狗也有豺,三方面动物的描写。当然,最动人的动物档案当然是——狗,这个部分。

  在这个故事里,讲的是老猎人召盘巴前后养过七条猎狗,但却没有一条能让他称心如意。为此召盘巴常常唉声叹气,因为一个猎人,得不到一条极为满意的猎狗,就像骑兵没有一匹好马一样。但是他省吃俭用养的第七条猎狗十分威武漂亮,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召盘巴为他取名为赤利. 一次狩猎时,老猎人发现了一条野猪。一开枪,野猪扭了一下头,子弹没要了野猪的命,庞大的野猪向老猎人冲去。在关键时刻,赤利竟然跳到了草丛中,看到最后,我才知道,在猎人开枪时,踩碎了一颗眼镜蛇蛋。一般来说,狗不敢和蛇斗。哪料到草地里竖起一条黑褐色的眼镜蛇,血红色的舍须快速的吞吐着,紧盯着召盘巴。赤利在危急关头,蹿了上去两个动物在草丛中拼命地撕咬着,直到赤利胜利后。它跳出草丛,扑向卡在榕树中间的野猪它成了野狗。

  但它运气也不错,成了豹中之王。一天,它发现豹它们正在和自己的主人搏斗。它拼命嚎叫,命令豹赶快离开。可一点也不管用。老猎人以为赤利是来报仇的,没想到赤利和那些豺拼了,也要救主人。拼到最后,赤利遍体鳞伤

  多么忠诚的赤利,多么英勇的赤利,老猎人光凭这点,也能猜的出来吧篇3:忠诚的流浪狗读后感

  忠诚的流浪狗读后感 忠诚的流浪狗>读后感

  (一)

  这个暑假不像原来一样枯燥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淘气包马小跳》的家族又迎来了一位新成员--《忠诚的流浪狗》,现在我来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

  书中讲述了唐飞过生日的时候,他的叔叔送给他一个独一无二的>礼物—越野型平衡车。他们兴奋的在工地的土路旁边试驾时,一辆突如其来的摩托车,撞伤了一只叫金子的金毛犬,他们见义勇为,把金子用铁板抬着送回了主人家,可是金子的主人却诬陷马小跳他们撞伤了狗,并把金子送到了学校后扬长而去,使同学们用异样的眼光看待马小跳。

  马小跳他们被冤枉了,面对这种种的不信任,他们没有怨恨,他们看着可怜的,只剩下一口气的金子,全都捐出了自己的零花钱把狗狗送到了宠物医院,经过手术,使金子恢复了健康。并且最终抓到了撞伤金子的人,洗清了他们的冤屈,恢复了他们的清白。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小伙伴们之间的友谊和他们善良的心,当马小跳他们被冤枉时,大家都站出来会他们辩护,比如漂亮的夏林果,善良的安琪儿,还有仗义的唐飞,张达,毛超。他们团结一致照顾金子,让我看到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点,这是我感受最深的一点,不如经常睡懒觉、自私自利的唐飞,如今为了金子变得大方有爱心了,还有毛超,原来有很多借口不愿帮助别人,现在也天使下凡般,勇敢热心的帮助金子。

  关于这本书,我只简单的给大家介绍这么多,想要知道具体内容,赶快到书店去看看吧!

  忠诚的流浪狗读后感

  (二)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叫《忠诚的流浪狗》,里面的>故事我很喜欢。

  故事里的主人公马小跳和他的几位小伙伴一起在工地上骑平衡车。他们骑着骑着,看见了一只被撞伤的狗,这条狗又老又有病,并且已经骨折了。他们觉得它很可怜,就连忙把它送医院。在路上,碰见了狗主人,狗主人认为是他们撞伤的,狗他也不要了。虽然马小跳他们被冤枉了,但还是把狗的病治好了,狗也和他们成了好朋友,经常在放学时陪他们玩耍。后来又在狗的帮助下,找到了真正撞伤狗的人,还了他们清白。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要爱护动物,做人要善良,富有爱心。在帮助别人时自己也会开心---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忠诚的流浪狗读后感

  (三)

  二六班 王荟茹 今天我读了杨红缨阿姨的《忠诚的流浪狗》, 这本书主要讲述, 一只 名叫金子的 狗被摩托车撞伤了,肇事的人逃走后 , 马小跳四人却被诬赖为撞了狗,但他们仍然将狗送去救治,后来真相大白, 马小跳和小伙伴们爱金子,和它度过了一段愉快的时光。

  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感动了, 最让我感动 是:

  ---- 马小跳和唐飞、张达、毛超 他们四个小伙伴的真心付出。

  在被污蔑的时刻,却不顾自己的利益,先治好金子 的 病,还把自己仅有的压岁钱和零花钱给金子做手术,并且精心照料它。

  这一点是我们许多小朋友做不到的。

  ----金子对 马小跳和唐飞、张达、毛超 他们的忠诚。

  康复的金子也用自己的行动回报了帮助它的人们。金子带给了马小跳和三个小伙伴无限的开心和快乐。金子居然每天都在校门口一棵银杏树下等待马小跳他们, 风雨无阻, 和他们一起玩球 , 马小跳他们扔多少个球,金子就接多少个球 , 马小跳管金子叫天才守门员。有一次,金子被人用皮带栓了起来,它为了想活着来见马小跳他们,不顾一切地挣断了皮带逃了出来 ,金子的眼角边,有一道伤口,鲜红的血已经凝固了。读到这里,我深深地被金子的忠诚感动了。

  ---- 马小跳他们和金子之间深厚的感情 .后来金子被带到流浪狗收容中心去了。大家都很想念它,就让夏林果的姐姐给金子做了一个雕像。这样金子就能永远在银杏树下等候,等侯从学校里走出来的四个男孩子。

  我非常喜欢 这本书,喜欢马小跳和他的朋友 们,喜欢忠诚的流浪狗——金子。篇4:丧家狗读后感

  《丧家狗》读后感

  丧家之犬:比喻失去靠山,到处乱窜,无处投奔的人。也说丧家之狗

  怎么说呢?看完之后诸多的还是感慨吧。

  先前我看过一些评价《丧家狗》的书评。他们说孔子不是圣,而是人。我觉得这也许是对的,又或者是不对。孔子是在逝世之后,思想被人推崇,受后人拥戴,他的中国历史上不可磨灭的思想、学术足矣使他称为圣人。可惜,他在不对的时间遇到了不对的人推出了不合时宜的思想。孔子生在春秋末期,诸侯争霸的时候,每个人心中何尝没抱着野心,统治者的目的无疑便是征服。

  中国的知识分子,拙于谋生,急于用世。《论语》一书,从来不讲谋生,除了做官食禄,其他营生,工农兵,做买卖,下田地,都不曾考虑。他培养的君子,在无官的情况下,一定要准备挨饿,粗衣恶食、房子破烂不堪,不改其乐。他说“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在他看来只有长看远,吃官饭,比种地划算。由此看来,孔子并不算是圣人,他披着圣人的衣装,又不曾考虑到现今。

  有人说孔子是一个“怀抱理想,在现实世界找不到精神家园的丧家狗”。也许有人也对丧家狗不太认同。毕竟一代受人尊崇的学士,不应用狗比喻。解释一下丧家狗的出处把。丧家狗比喻无所依归的狼狈相。典故出处:《史记-孔子世家》:“孔子适郑,与弟子相失,孔子独立郭东门。郑人或谓子贡曰:‘东门有人,其颡似尧,其项类皋陶,其肩类子产,,然自要以下不及禹三寸,累累若丧家之狗。’子贡以实告孔子,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末也。而谓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这就是丧家狗的由来。不难看出,孔子被人称丧家狗是持肯定态度。又或是包含自嘲。孔子为了他的政治生涯不能说不是颠沛流离,他先是在鲁国国发生内乱,鲁昭公被迫逃往齐国,孔子也离开鲁国,到了齐国,齐国的大夫想加害孔子,孔子听说后向齐景公求救,齐景公说:“吾老矣,弗能用也。”孔子只好仓皇逃回鲁国。鲁定公13年,齐国送80名美女到鲁国,季孙氏接受了女乐,君臣迷恋歌舞,多日不理朝政,孔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离开鲁国,到外国去寻找出路,开始了周游列国的旅程。孔子带弟子先到了卫国。鲁哀年2年(孔子59岁),孔子离开卫国经曹、宋、郑至陈国。

  孔子带着这个时代不包含的信仰,孔子拥有华夏子孙的精神图腾,我们无法把信仰连根拔起,我们无法轻易抹去图腾的痕迹。一个出身卑贱,却以古代贵族(真君子)为立身标准的人;

  一个好古敏求,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传递古代文化,教人阅读经典的人;

  一个有道德学问,却无权无势,敢于批评当世权贵的人;

  一个四处游说,替统治者操心,拼命劝他们改邪归正的人;

  一个古道热肠,梦想恢复周公之治,安定天下百姓的人。他很牺惶,也很无奈,唇焦口燥,颠沛流离,像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读他的书,既不捧,也不摔,恰如其分地讲,他是个堂吉诃德。

  尚叶鑫讲述了这个两面性,我喜欢他的一句话:真正体会了才会有批判,不要让疏于体会的批判本身混入浮躁的浊流。

  是批判是赞扬,全权是你的观点。不能叫所有人非要认同你,也不求你非要认同他人。孔子对于我来说,是不可磨灭的存在。

  新高二 金慧洁篇5: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读《第七条猎狗》有感

  今年寒假,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的著作——《第七条猎狗》,这本书让我感受到莫大的震撼,它揭示了人们对一些动物的偏见,令我受益非浅。

  这本书中写了许多的人与动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暮色》这个故事,虽说不上可歌可泣,但是感人肺腑。

  这篇短篇小说主要讲了埃蒂斯红豺群饥寒交迫了好几天突然发现有个野猪窝,可没有豺敢袭击。豺王索坨用了一种不得以的办法——在群中选出一只苦豺的标准是已经即将死亡的豺才要担当,一定是最老,最没用的。索坨居然发现这次的苦豺居然是它娘。在一番的思想斗争下,索坨想起往事,想起母亲为它的一切,想起母亲的关怀,得出一个结论,就是自己一命换一命,它去当苦豺。正当它准备牺牲时,母亲不顾一切的推倒索坨,自己跳进了野猪窝,与野猪搏斗。最终豺群得胜了,可母亲却早已伤痕累累,力气耗尽,永远的睡去了。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这是多么无私的母 爱,这是多么震撼人心的母爱。谁说动物无情,我看有些人都不如它们。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肯在危难当头舍弃自己而救亲人的有几个?社会上的有些人忘恩负义,忘记了父母的养育之恩,将年迈的父母扫地出门,导致了悲剧。难道这些人连动物都不如吗?豺王索坨愿意一命换一命,舍弃性命. 这本书让我发现了许多动物的奥秘,了解了许多知识,明白了许多道理。我将这本书放在床头,从中汲取更大的精神力量。

  今天我去看姥姥,弟弟也去了。到了姥姥家,我和弟弟的老师都让写读后感,于是我们看起了书,我和弟弟经常换书看,这次我们也换了书,我借给弟弟了一本《格林童话》,弟弟借给我一本《狗狗历险记》,于是我带着几个问题开始读起来书,故事的主人公是谁,他们为什么要历险。

  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它就像有了魔法能让你笑也能让你哭。就好像我也是它们其中的一员。这个故事就让我来给大家简单说一下吧:这本书有善狗国和恶狗国,恶狗国的国王是胡安善狗国的国王是飞俊。有一天胡安带着军队来到了善狗国把善狗国的军队都杀死了,把白雪王后也抢走了把国王飞俊变成了一只很丑的狗,还把它舌头割掉了。不过幸好飞俊先让自己的三个孩子和皮特大臣先逃走了,一路上有很多困难不过它们还是都应付过去了,最后还是找到了南山婆婆来帮他们,最后在南山婆婆的帮助下救会了自己的国家和爸爸妈妈。

  这个故事太感人了,读完故事我知道了一开始提的问题的答案是:故事个主人公是白雪王后的孩子,是老大黑雄,它们是为救家人才去历险。故事的人物太值得我学习了比如它们的勇敢、团结、善良、爱帮助别人和聪明这些精神太值得学习了。

  我也要学习它们,虽然它们是狗但是它们的精神也非常值得我来学习。我看完了这个很长的故事,也从中知道了许多道理。看完故事我不光想对自己说也想对大家说:“我们也要学习这些狗狗们,学习它们的勇敢、善良、团结、聪明、爱帮助别人的精神吧!如果这些我们都能做到生活将会更加美好,大家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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