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服务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编
号:
SCWSCG2018 8- -0 0 50
采购单位:
丹棱县粮食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 二 0 0 一 八 年 六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 1 第二章
谈判须知 .................................................... 3 一、适用范围 .................................................. 3 二、谈判文件 .................................................. 8 三、响应文件 .................................................. 9 四、签到、评审和成交 ......................................... 10 五、合同签订、履行和项目验收 ................................. 11 六、支付货款 ................................................. 12 七、质疑和投诉 ............................................... 12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 13 一、响应函 ................................................... 17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1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19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 20 四、承诺函 ................................................... 22 五、项目报价表 ............................................... 22 六、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 22 七、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 23 八、其他资料 ................................................. 25 第五章
评审办法 ................................................... 26 一、评审程序 ................................................. 26 二、成交原则 ................................................. 29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 30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丹棱县粮食局(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丹棱县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本邀请书的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
SCWSCG2018 8- -0 0 50 二、 项目名称:
丹棱县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服务
三、最高限价:9 499828.29 元
:
四、招标项目简介:
丹棱县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服务。
。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及交纳保证金
1.时间:2018 年 6 月 26 日至 2018 年 6 月 28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30 至下午 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售。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自 2018 年 6 月 26 日至 2018 年 6 月28 日每日 9:30-17:30 在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 140 号 2 楼)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份(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投标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出示下列证件、资料:
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以上证件、资料除介绍信提供原件外其余均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七、 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4 日 14 时 3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 140 号 4 楼);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开标
1.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九、本谈判邀请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丹棱县粮食局
地
址: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东升路 211 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32813330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 140 号 2 楼 邮
编:620020 联 系 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028-38221120 传
真:028-38234699
2018 年 6 月 25 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及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 499828.29 元。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若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2)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会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并谈判后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若超过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报价应全面评估整个项目的所有成本,谨慎报价,拒绝恶意低价中标,本项目报价不可低于成本,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
评审办法 详见第五章
4 4
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
(1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鲜章);
(2 2 )7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验资报告)或者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投标人出具的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经营状况的承诺函(盖鲜章);
(3 3 )谈判承诺及声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 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 4 )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盖鲜章 )
5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谈判
不接受
6 保证金 (1)金额:9000元,供应商无故不履行合同时,保证金不退还。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财富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5100 1697 2680 5250 3319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17时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2)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保证金退还不计付利息。开标结束请将开户行证明传至028-38234699。
(3)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
(A)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文件; (B)在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交纳了投标保证金,无故不参于开标的; (C)无故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的; (D)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E)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7 履约保证金 (1)合同总金额的 5%; (2)交款方式: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方式进行; (3)交款时间:在合同签订之前。
(4)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后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8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1)供应商不得对谈判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处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白);但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响应文件内容应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若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核验。
(6)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商务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9 响应文件的签字和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地方,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 (3)所有要求被授权人签字的地方,由被授权人签字(盖章无效)。
10 装订、包装及密封要求 (1)响应文件一律用 A4 纸印制,内页胶粘,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码; (2)响应文件可以密封为一袋或几袋; (3)密封袋按第四章中响应文件格式“密封袋格式”进行制作,密封袋供应商名称处和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11
需要递交的资料
(1 1)
)
响应文件正本1 1 份、副本
2
; 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 2 )响应文件应按本表第 10 条密封要求进行密封。
12 谈判终止和无效响应的情形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谈判终止的情形:
a.系统显示已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b.到场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供应商的无效响应情形:
a.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b.响应文件超过规定的时间送达的; c.密封不完好的经监督人员认定后,作无效响应处理。
(3)评审过程中的谈判终止和无效响应的情形,由谈判小组判定,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13 备选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
14
原件要求
供应商应带齐本表第4 4 条规定的资格性证明材料的相关原件,以便谈判小组需要时核验。
15 项目期限、地点及付款方式
(1)完工期限和地点:
a.完工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建设;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b.项目地点:四川丹棱城关省粮食储备库; (2)付款方式:
项目建设主要材料进场后,付工程款40%,竣工验收后付工程款55%,竣工验收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工程款5%。
16 投标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成交与否,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成交的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最低收费标准:捌仟元整)
17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小微企业(1、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
A.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指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的优惠。
B.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含提供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D.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投标人有失信行为的,须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列明具体情况;未如实列明的,按照《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进行处理。
18 低于成本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9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澄清的要求
1.涉及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商务及其他要求的质疑,应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2.涉及采购过程和程序等其他内容的质疑,应按照采购文件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0 关于投标人的限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1 节能环保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 在报价相等的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内的产品。
一、适用范围
1 1 .谈判文件的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邀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竞争性谈判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需求所涉及设备及货物仅限于本次采购产品范围所述。
二、谈判文件
2 2 .谈判文件的构成
2.1 本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谈判邀请; (二)谈判须知; (三)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响应文件格式; (五)评审办法; (六)合同主要条款。
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
3.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3 个工作日之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进度,更
正公告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3 供应商发现谈判文件不合理或者有误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没有书面澄清要求,又参与了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谈判文件。
3.4 供应商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网址查看澄清(更正)公告所造成的各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响应文件
4 4 .响应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4.1 响应函 4.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3 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鲜章);
(2)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投标人出具的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经营状况的承诺函(盖鲜章); (3)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盖鲜章)
4.4 谈判承诺及声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5 投标报价清单 4.6 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4.7 中小企业声明函 4.8 其他材料
5. 保证金
5.1 保证金缴纳与退还,见第二章“谈判须知前附表”。
5.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
(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撤回响应文件; (2)无故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在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交纳了投标保证金,无故不参于开标的; (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签到、评审和成交
6 6 . 开标及谈判程序
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截止后,我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需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谈判小组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1.递交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2. 谈判小组组成:谈判小组依法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三人及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3.谈判小组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分别进行谈判; 5.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6.本次谈判采用二次报价方式,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
7.确定成交供应商。
7 7 .评审
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8. 成交
8.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8.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监督部门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合同签订、履行和项目验收
9. 合同签订
9.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 7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9.3 谈判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对此,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9.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经监管部门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9.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1 份送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 履行合同
10.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 验收
11.1 本项目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组织验收。
11.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证明材料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六、支付货款
12. 项目建设主要材料进场后,付工程款 40%,竣工验收后付工程款 55%,竣工验收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工程款 5%。
七、质疑和投诉
13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
一、招标工程量清单后附。
二、技术要求及服务说明:供货方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安装、调试并提供售后服务;工程竣工后按清单进行审计后结算。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响应文件密封袋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封面 正本或副本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 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鲜章);
(2)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投标人出具的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经营状况的承诺函(盖鲜章); 备注:第(2)项四选一。
(3)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盖鲜章)
四、承诺及声明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投标报价清单 六、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其他材料
一、响应函
:
我们已经收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谈判采购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我公司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特别授权代表,参加你公司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为此,我方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供本项目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1.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提供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2. 如果我方成交,保证严格执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3. 我方将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
4. 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内容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全部内容。
5. 我方承诺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者你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不向采购单位、你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在评审过程中与采购单位私下进行协商谈判;否者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有限公司
: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谈判采购项目活动的合法的特别授权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该项目有关谈判过程、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等一切事宜,谈判代表在授权范围内所做的任何意思表示或者签署的任何法律文件,我方均予以认可并承担所有经济、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本项目采购,而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适用(投标人需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需带身份证原件在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进行核验。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兹证明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
(供应商名称)参加你中心组织的“
” 项目(项目编号
)谈判采购有关谈判过程、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本项目采购,而不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适用。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带身份证原件在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进行核验。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附:
(1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鲜章);
(2 2 )7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投标人出具的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经营状况的承诺函(盖鲜章);
备注:第( (2 2) ) 项四选一。
(3 3 )
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盖鲜章)
四、承诺及 声明函
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谈判活动,现我公司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情况承诺如下: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无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无失信行为记录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谈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理的重大违法记录(如取消谈判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规定时间内禁止在本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及声明,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 ( 处理) ) 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投标报价清单
备注:投标人按照第三章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标,需有投标人签字和盖章。
六 、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售后服 务承诺及措施编制要求
1.说明项目的完成时间、建设范围、后续服务响应时间等,并提供该项目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2.提供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和分配情况等; 3.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采购文件的约束。供应商若没有优惠条件此条内容可以不表述。
七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本条所称货物或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货物制造商、工程承担人、服务实施人以及供应商自身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 提供本声明,如不是则不提供本声明,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八 、其他资料
附:供应商的信誉证明、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程序
1. 推选谈判小组组长
谈判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谈判小组成员之间的事务性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执行机构牵头交涉相关事宜、执笔撰写资格审查报告和谈判报告等。谈判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的法定职责、权利、义务相同。谈判小组组长不得影响其他成员依法独立评审。谈判小组组长由评审专家担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
2. 理解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
主要包括谈判文件的谈判须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谈判内容、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规定要求。
3. 供应商资格审查
谈判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
3.1 无论谈判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谈判小组均应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2 谈判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
3.3 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执行机构书面反映。
4. 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报告的,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又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
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资格审查报告的有效性。
谈判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执行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5. 谈判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且被确定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5.1 谈判顺序按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签到的先后顺序确定。
5.2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谈判文件内容,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
5.3 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变更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5.4 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5.5 谈判小组经过再次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
5.6 供应商独立填写报价单,进行最后报价,由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并盖手印。
5.7 谈判结束后,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5.8 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3)谈判结束,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4)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5)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6 6 .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执行机构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谈判小组要求澄清的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进行差别对待。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7. 复核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淘汰的进行重点复核。
8. 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按照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9 9 .出具谈判报告
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 (3)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及变更谈判文件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4)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更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5)未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谈判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
不签字的,不影响谈判报告的有效性。
二、成交原则
1 1 .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谈判小组应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以提出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相同,则谈判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确定成交供应商。
3.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XXXX。
签订地点:
XXXX。
签订时间:
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
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 年 XX 月 XX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
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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