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介绍 本次采购项目为:稻城县农牧科技和供销合作局农业生产救灾草料(玉米)采购项目。
二、采购明细表 序号 乡镇名称 配送距离(到稻城县城的距离)
数量及单位1 邓坡乡 80 公里
共 400 吨,按各乡镇需求随时安排人员负责调运、发放。(包含一次、2 桑堆乡 28 公里
3 傍河乡 6 公里
4 色拉乡 7 公里
5 省母乡 15 公里
6 巨龙乡 45 公里
7 木拉乡 50 公里
8 赤土 50 公里
9 香格拉镇 70 公里
10 蒙目乡 85 公里
11 各卡乡 160 公里
12 吉呷乡 180 公里
13 俄牙同乡 200 公里
二次转运、装车费用)
14 金珠镇 县城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品名 参数要求 1 玉米精料 所投玉米为上年生产饲用玉米; 国标二等质量标准:杂质≤1%,容重(g/l)≥685,粗蛋白(干基)≥9%,不完善粒度≤6.5%,生霉粒均≤2%; 规格:25KG/袋。
2、中标方需向我方提供应急草料(玉米)储存; ★3、我方在需要调运草料(玉米)的时,中标方需按照采购人要求随时安排人员负责调运、发放。(提供承诺函)
注:
★条款为实质性响应,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四、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按照采购人需求配送。
(二)交货及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质保期: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 1 年,出现因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售后服务:
4.1 应有售后服务电话,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后 72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包换、包退。
4.2 送达期限:更换的货物应保证不超过 7 天送达使用人手中。
(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包干价,包括货物价格、运费(一次、二次转运费)、装车费、税费、售后服务费、损坏更换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六)验收方法:按川财采[2015]32 号文件规定执行。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七)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八)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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