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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推进“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市”战略工作方案

时间:2025-08-03 02:04:09 浏览次数:

  市水务局推进“创新驱动、 脱贫富民、生态立市”战略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各项战略部暑的落实,根据中卫市关于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市”战略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全市年取用水总量控制在 13.21 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取用黄河水总量控制在 10 亿立方米之内,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535,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4%和18%;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 9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自来水入户率达到 85%以上;重点河、湖(沟)水质稳定达到Ⅳ类以上,黄河过境段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以上,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00 平方公里。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 宁夏中部干旱带西线供水工程 。宁夏中部干旱带西线供水工程是自治区及中卫市政府确定的重点

 水利工程。工程的实施可有效改善当地群众用水条件,解决项目区水资源严重短缺的问题,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率,促进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发展。工程设计受益灌溉面积 68 万亩,分为沙坡头区兴仁香山片区、中宁县喊叫水片区和海原县三塘片区三个片区。在已完成各片区主体工程的基础上,市水务局将继续督促和指导两县一区实施各片区田间配套工程,以解决灌区农业灌溉用水问题,促进项目区群众早日脱贫致富。(责任领导:常军,责任单位:各县区水务局,配合单位:水保站,责任人:白兴毅)

 (二)

 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及监督管理。按照分级审批的原则,市、县(区)依法依规对辖区符合审批权限的拟建、改建、扩建涉水工程项目取水许可进行审批;严把“三条红线”,对超出自治区核定的初始水权指标的,在审批涉水项目时,项目用水量一律采取水权交易的方式,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加大涉水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涉水项目,一经查证,严肃处理。(责任领导:常军,责任单位:水政水资源科,责任人:田涛,配合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三)强化水资源有效利用。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建立工农业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和产品,鼓励中水回用,严控高耗水项目建设,禁止新建高耗水低效益项目,减少水资源消耗。到 2020 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13.21 亿立方米以内,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4%和1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5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全部 100%达标。(责任领导:常军,责任单位: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责任人:曹吉平,配合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四)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从意识、行业、措施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生活节水,重点实施好四大节水行动,以点带面、多措并举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到 2020 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95%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市区达到 95%、县城达到 92%以上,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市区控制到 11%、县城控制到 12%以内,再生水回用率达到 5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除背景值外)达标率达到 100%。(责任领导:常军,责任单位: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责任人:曹吉平,配合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五)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及时指导两县一区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促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改善项目区农村饮水安全条件。(责任领导:常军,责任单位:水保站,责任人:白兴毅,配合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六)开展河湖保护行动。认真落实“河长制”,以岸线管控和水质保护为重点,认真落实各级河长主体责任,建立“一河(湖)一档”,完善并实施“一河(湖)一策”。

 完成中卫市第一、第三排水沟,黑山嘴沟、腾格里湖等 12条市级及各县(区)县级河湖“一河一策”方案的制定。强力推进“清河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持续推进黄河卫宁段河道范围内采筛砂石厂、小微企业、渔业养殖企业(户)的清理退出;对沙坡头区崾岘沟、三个窑沟,中宁县凡儿沟,海原县西河、苋麻河等季节性河道的采砂秩序集中整治;推行净水行动,排查中卫工业园区、中宁石空工业园区、海兴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企业排污口;加快沙坡头区宣和污水处理厂、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海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湿地等 3 个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沙坡头区第三排水沟市区段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城市黒臭水体,改善河湖沟道水环境质量。(责任领导:田建文,责任单位:河长办,责任人:李庭果,配合单位: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各县区水务局)

 (七)大力实施碧水行动。加强水污染防治。全面取缔直接入河湖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全面完成中卫市第三排水沟、中卫市第四排水沟、中宁县北河子沟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达到一级A 排放标准。对沙坡头区第一、三、六、九等排水沟及中宁县南河子、北河子、红柳沟和海原县苋麻沟等入黄河、清水河重要沟道开展水质监测,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 2018年黄河过境断面水质不低于Ⅲ类,其他各类河湖水体水质达

 到Ⅳ类及以上。(责任领导:田建文,责任单位:河长办,责任人:李庭果,配合单位: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各县区水务局)

 (八)加快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改造等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海原县关庄乡庙湾、西安镇胡湾、石塘、小红水、南湾等 5 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海原县马套、南河、宋堡 3 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海原县脱贫销号村农田水利坡改梯项目,项目实施后年可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100 平方公里。(责任领导:常军,责任单位:水保站,责任人:白兴毅,配合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九)

 严格 入河 排污口的审批及监督管理。按照环保和排污口设置同级审批的原则,市、县(区)依法依规对辖区符合审批权限的拟建、改建、扩建排污口设置进行审批。加大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力度,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入河排污口,一经查证,严肃处理。(责任领导:常军,责任单位:水政水资源科,责任人:田涛,配合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十)依法划定河湖水域岸线。开展重点水利工程土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全面查清辖区内重点水利工程权属、空间位置、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土地使用权状况,填制权籍调查表册。划定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通过划定管理保护范围,明确界线地理坐标,形成一河一图、一湖一图的空间范围数据,完善确权定界纸质资料和电子档案。调

 处河湖及水利工程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河湖水域,先依法公正开展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妥善解决纠纷,再确权登记,确保确权登记成果准确合法。建立全市河湖水域划界确权数据库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河湖水域确权登记信息与市县河长制综合信息平台的各类管理信息互通共享。对权属合法、界址清楚的河湖水域土地使用权登记颁证。(责任领导:张彦龙,责任单位:各县区水务局,配合单位:水利水保科、河长办,责任人:丁世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序推进“三大战略”实施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县(区)水务局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三大战略”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市”战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水利水保科,不另行文),负责统筹推进全系统“三大战略”工作的实施,协调、评价、督查、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实施工作。各县(区)水务局为本辖区“三大战略”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行政区域“三大战略”工作负总责。要把“三大战略”作为重点任务,成立相应组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表,细化年度实施计划,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加强资金筹措。加大争取项目资金力度,创新科技

 投入方式,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等多元化的科技投入结构。加强部门协调,最大限度发挥项目资金效益。脱贫富民投入方面,切实加大财政支持脱贫富民力度,加大资金整合力度。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区水务局、各业务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三大战略”工作。要制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严把时间节点,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区)“三大战略”工作的指导、协调,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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