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为推进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以下简称“四化”)建设,XX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作为,组建课题调研组,深入基层对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现状、推进“四化”建设的做法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调查、总结、分析,就如何结合 XX 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了意见建议,力求助推司法行政队伍“四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尚法、担当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一、XX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现状 (一)干部职工队伍情况 1 、机构编制情况。XX 市现有市司法局 1 个,区县司法局 X 个,基层司法所 X 个。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编制 X个,其中政法专编 X 个(机关专编 X 个,司法助理员专编 X个);行政编制 X 个,事业编制 X 个。另有工勤编制 X 个。全市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专编平均每所 X 人。XX 年机构
改革后的 XX 市司法局,为正县级政府工作部门,由之前的市司法局与市政府法制办、市委依法治市办整合重组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市司法局机关现有政法专编 X 个、行政编制 X 个,有 X 个内设科室,加上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和政治部下设 X 个科,共有 X个科室,有正科级领导职数 X 名(含政治部副主任 X 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X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X 名。另有下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XX 仲裁委办公室和 XX 公证处为公益二类正科级事业单位。
2 、人员结构分析。市、区县司法局机关实有干部 X 人,超编 X 人,其中市司法局超编 X 人;实有工勤人员 X 人。实有司法助理员 X 人,空编 X 人(已招录 X 人正在办理录用手续)。全市干部队伍呈现三大特点:一是老龄化程度高,X 周岁及以上 X 人、占比 X%,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更是严重老龄化。二是女性占比大,现有女性 X 人,占比 X%,特别是XX年以来新招录X名公务员(含参公)中女性有X名,占比 X%;XX 县局机关男女比例更是严重失调,女干部比例高达 X%。三是专业化程度低,全日制法律专业 X 人,占总人数 X%,无法律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缺乏法律高端人才。
(二)法律服务队伍情况
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完善,现有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X个,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X 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X 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X 个。现有律师事务所 X 家、律师 X 人,其中,社会律师 X 人、公职律师 X 人、援助律师 X 人,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均成立了法律顾问团队。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X 个,其中,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X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X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X 个,调解员 X 人。有基层法律服务所 X 家、执业人员 X 人,公证机构 X 个、公证员 X 人、从业人员 X 人,仲裁机构 X 个、仲裁员 X 人,鉴定机构 X 个、执业人员 X 人,法律援助中心 X 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 X 个、联络员 X 人。
二、XX 司法行政队伍“四化”建设做法成效 (一)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大力推进队伍“ 革命化”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管,政治部全力抓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等制度,按季度制定学习计划,确定每周二为专题学习教育日,明确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落实专人辅导,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学深悟透、知行合一,筑牢思想防线。XX 年共举办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X 次、党支
部“三会一课”学习会 X 次。全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端正态度、认真学习,积极思考,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切实增强了“四个自信”、树牢了“四个意识”、做到了“两个维护”,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扎实推进队伍“ 正规化” 全系统以“标准化”落实“正规化”,对司法部、司法厅安排部署的各项业务工作均及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及目标绩效考核制度,确保贯彻落实不走偏、不走样。将工作任务层层压实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人员,实行周、月、季度、半年、年终推进制度,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以此传导压力、鲜明导向。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建立了人民调解大数据体系、“公调对接”等 20 多项“标准化”工作机制。以党建工作标准化促进业务工作规范化,深入推进党支部“十个标准化”建设,加强指导法律服务行业尤其是律师党建工作。律师事务所结合实际规范和调整党组织建设,做到“一所一品牌,一所一特色”,以“党建带队建,队建带行建”,其中达宽律师事务所被中组部表彰为“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以人才建设为支撑,积极推进队伍“ 专业化”
在人才引进、人才交流、人才培训上下功夫,与组织、人社等部门紧密合作,通过公开招录、择优选调等方式,充实人才队伍,逐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在机构改革中交流调整 16 名科级干部,用专业人做专业事。加大一线、基层、艰苦岗位锻炼,先后选派 6 名干部全脱产参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招商引资、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等全市中心工作;60 余名机关干部下沉基层司法所开展“八个一”活动,全方位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综合能力和战斗力。加强与四川工商学院等校地联动合作,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治交流、培养法治人才。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库,轮流派出业务骨干参加各级组织的专业培训,提升队伍专业水平。
(四)以文化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队伍“ 职业化” 不断提炼东坡法治文化、司法行政文化、机关文化,让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树立文化意识,形成良好风尚。着力打造东坡法治文化阵地品牌,完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创作法治节目,推出的一张“名片”、两项“成果”、三大“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XX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方位全时空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需求。“龚村法治文化旅游示范新村”项目影响力不断扩大,《关于东坡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继承弘扬“枫桥经验”,开创新时代 XX 人民调解新篇章》等文化成果突出,“调解一
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依法治市·法在身边”巡回宣讲、“法律跟着矛盾走”等以案释法活动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成就感、荣誉感、幸福感全面增强,队伍职业化程度不断提高。
三、XX 司法行政队伍“四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 习少,领悟浅,政治意识不强 部分干部职工重业务、轻理论,只满足于例会学习、培训学习,在主动学、深入学、系统学上缺乏钻劲和恒心,存在以会代学、以学代懂现象,理论武装头脑不充分,学以致用发挥的不够好,政治意识不强,政治担当不够。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意义和深刻内涵把握不够准,存在理解肤浅、贯彻不够的现象。少数干部由于放松了理论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导致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化,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不足,奉献精神不够。
(二)专编缺,补充慢,队伍结构不佳 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编制却没增加,超编现象严重,个别区县更是人编都没有,市、区县局机关政法专编仅满足一个科室(股室)一人的现状突出,特别是部分区县因编制限制无法设立相应业务股室,难以满足工作需要。扁平化管
理后却不增加专编,区县局机关人手更是紧张,洪雅县甚至出现 4 个股室合署办公却只有 1 人的现象,工作难以推动。而基层司法所虽然实行了扁平化管理,平均每所也只有 1.3人,与“司法所应当配备 3 名以上工作人员”的要求相去甚远,无法满足工作需求。基层优秀年轻干部被地方党委政府调用的现象较普遍,流失很快,比如 XX 县,XX 年以来新招录了 X 名司法助理员,目前仅有 X 人坚守在原岗位。而市、区县新招录司法助理员自主权不够,不能及时按需招录补充,造成工作断档。另一方面,专业人才进留困难,专业人才选择考进司法行政系统任公务员的相对较少,往往以此为跳板,调到更好的单位。以上因素导致队伍结构长期得不到改善。
(三)培训弱,钻研难,专业知识不够 机构改革赋予了司法行政更重大的历史使命,但部分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新时代新职能新要求把握不够准,面对新任务底气不足,不愿意接受新事物,不思上进,对专业知识的学习、补充更是没有计划和思考。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面向领导干部举办的多,面向基层干部举办的少,讲解基层工作实务培训就更少,且机关干部从事政务性工作多,缺乏办案、执法工作经历,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少。部分干部无政法工作经历、无专业法学背景、无专业知识培训经历,加上无法律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缺乏法律高端人才,难
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部分司法助理员因长期在基层,受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和工作安排从事中心工作的较多,对司法行政工作思考少,甚至把司法行政工作当作“副业”,更无法静心钻研,无法充实专业知识。
(四)
职能软,保障差,文化魅力不足 司法行政以服务性工作为主,社会管理职责少、职能软,干部政治仕途晋升与其他部门同比较难,受委屈心理普遍,缺乏职业尊重感和认同感。XX 市局机关现有正科级领导干部 X 人,其中,任正科级 10 年以上的 X 人,45 岁以上的正科职干部 X 人,干部长期积压得不到提拔。市法律援助中心X 个参公编制仅设正科职 X 名,副科职 X 名,很多优秀参公干部得不到晋升。各区县在落实基层司法所长按副科职配备存在较大困难,如 XX 县 X 个乡镇仅有 X 名司法所长按副科职配备,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缺乏工作干劲。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缺少自身文化特色,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形象、职业装备都不同程度缺失。特别缺少执法手段,没有强制力,基层司法助理员在面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时,没有执法手段和可以防身的装备,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女同志更是面临被攻击的危险。
四、新时代 XX 司法行政队伍“四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举旗铸魂,提升政治站位 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坚持“首提必政治”的学习制度,铸就司法行政干部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灵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对司法行政队伍政治能力训练和政治实践历练,引导司法干警增强斗争意识、斗争精神,切实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和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坚持司法行政干部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定期分析制度,重点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思想引导,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实施政治轮训和政治巡查制度,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思想上政治上排除各种干扰、坚持正确立场、保持正确方向,确保司法行政队伍忠诚可靠。
(二)上下联动,破解保障难题 一是破解专编不足的问题。司法厅加强省级统管,积极协调组织、编办等部门联合发文,按照基层司法所人员配置标准增补政法专编,破解基层编制不足问题。积极为市、县两级争取相应的机构和编制,逐步消化市、县两级人员超编问题。规范编制管理使用,确保“专编专用、满编运行”。二是破解人员不足问题。省厅及时招录空编人员,实现满编运
行。新进人员实施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员流失严重的现象。实行片区负责制,比如 XX 县将临近乡镇划为一个片区,由片区负责人统筹片区内司法助理员集中开展社区矫正、法治宣传、集中调解等工作,确保片区司法所工作共同推进。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为基层司法所聘请临时工作人员,并争取将其纳入编外人员控制数,提高待遇,稳定队伍。三是破解待遇不足问题。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建立激励机制,积极改善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办公条件。向组织部门积极推荐优秀干部提拔任职;加强内部交流,增加上升通道,形成良性循环;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人才制度,加强对基层一线优秀干部的选拔重用;从制度层面充分保障基层司法所经费的落地落实。
(三)多措提能,增强专业素养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利用高校等教学资源,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以领导干部、年轻干部和基层司法助理员为重点,举办或参与新任司法行政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关键岗位干部和业务骨干调训、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基层干部轮训等,分层分级抓好加业务集训、政治轮训。二是搭建交流平台。以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系统内部各单位之间、各地方之间干部轮岗交流机制,采取挂职锻炼、跟班带班、应急演练、蹲点调研等方式,让干部队伍
在实战环境中增长知识、提高本领;加强司法所与司法所之间、区县与区县之间,市与市之间相互交流,取长补短。三是着力培养专业人才。加大专业人才招录力度,优化队伍结构;鼓励司法行政干部结合岗位需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自学考试、在职教育、学历教育,提升专业水平;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等活动,组织优秀年轻干部深入基层,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提供高效便捷法律服务,提升实战能力。
(四)文化聚力,锻造职业品格 认真践行以忠诚为核心的司法行政文化核心精神,培育健康向上的司法行政党建文化、廉政文化、法治文化和行业文化,丰富文化内涵,强化精神之钙。健全完善司法行政队伍道德准则和职业行为规范,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将职业道德作为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任职、晋升、奖惩挂钩,引导队伍养成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建立健全司法行政荣誉制度,建立并常态化开展入职宣誓、晋级宣誓、宪法宣誓、颁发荣誉证章、光荣退休等仪式,大力培育选树宣传先进典型,提升全体干部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形成正确的行为导向。加强文化硬件建设,强化职业保障,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装备,提升司法行政队伍
整体形象,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归属感、获得感,激发创业创新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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