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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制度

时间:2025-08-02 12:06:50 浏览次数: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第四条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是指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

第五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安全绩效。

二、自评组织:

我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 长: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树林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 吕刚 张杰 张树同 张鑫 成 员:张磊 闫琼冉 吴学林 张海峰 倪忠亮 杨三三 王义金 步文荣 其职责为:

1、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年度计划及自评。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

3、负责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三、自评办法:

第一条 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依据《乌海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分表》对我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进行自评工作。

第二条 安全标准化运行年度自评:

1、由公司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

2、自评结束后,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对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3、自评的结果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依据。

33,安全标准化自评制度AB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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