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党团工作 >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时间:2025-08-03 01:40:02 浏览次数:

 V:1.0 精选管理方案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2020- -6 6- -8 8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北房镇中心小学 (部分)规章制度 (2008 年 7 月 10 日经北房镇中心小学教代会审议通过,并从 2008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2008.9.1 目 目

 录 1. 前言„„„„„„„„„„„„„„„„„„„„.„„„„„2 2. 考勤制度„„„„„„„„„„„„„„„„„„„.„„„„3 3.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4 4. 安全事故认定与责任追究制度„„„„„„„„„„„„„„..7 5. 值班制度„„„„„„„„„„„„„„„„„„„„„„„.10 6. 门卫管理制度„„„.„„„„„„„„„„„„„„„„„„12 7. 财务管理制度„„„„„„„„„„„„„„„„„„„„„.13 (1)收费管理制度

  (2)资金的使用支出管理制度 (3)报销制度

  (4)印签及票据管理制度 (5)现金管理制度

  (6)财务监督、稽核检查制度 (7)财务公示制度

  (8)财会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9)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0)物资管理制度 (11)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8.物品采购出入库管理制度„„„„„„„„„„„„„„„„.18 9.职业道德规范„„„„„„„„„„„„„„„„„„„„„..20 10 行为公约„„„„„„„„„„„„„„„„„„„„„„„22 11.会议制度„„„„„„„„„„„„„„„„„„„„...„„..24 12.教职工奖惩制度„„„„„„„„„„„„„„„„„„„„25 13.教学常规管理制度„„„„„„„„„„„„„„„„„„„28 14.课堂常规管理制度„„„„„„„„„„„„„„„„„„„35 15.用车管理制度„„„„„„„„„„„„„„„„„„„„„37 16.

  教师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38 前

 言 言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学校各项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迈进;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构建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氛围,中心小学党、政、工依据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并借鉴兄弟学校的一些管理经验,拟定了部分规章制度的讨论稿,交予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了学习、交流、讨论,充分征求了合理化建议,经支委会充分讨论研究,针对教职工提出的建议对部分制度条款进行了调整、完善, 2008 年 7 月 10 日经北房镇中心小学教代会审议并通过,从通过 2008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以前 相同制度同时废止。

 望全体教职员工树立全局意识,站在为学校全面发展认真负责的高度,认真遵守执行。

 北房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也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条件,全体教职工应成为学生的表率,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全心全意做好各项工作,因此,学校实施教职员工考勤制度,请各教职工认真、自觉执行。

 1、教职工不能到校上班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 2 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3 天以上由校长批准。副主任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并由各处室安排好工作,回校后向校长消假,核准时间,由各部门领导记入考勤。

 2、请假期满后,因故不能按时到校上班需及时续假,不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3、教职工因病不能到校上班,需用电话或托人告之,批准后方可休息,病愈后到主管领导处消假,补交医院诊断证明。病假一天扣 10 元,住院十天以上每天扣 5 元,因病但未有病休证明或未去医院就医而休息的按事假计算。(特殊情况除外)

 4、教职工因个人私事必须由本人处理,在学校领导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经批准方可离去,事假一天扣 25 元。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5、教职工无故缺勤、误课、未请假随便离校及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岗位聘任,不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 50 元;每学期旷工 3 天以上者,期末考核按不称职处理,学校不予聘任。凡有旷工行为的教职工,取消评优、评先、评职资格,扣发年终效益奖。

 6、迟到、早退以作息时间表教师到校时间为准,月累计 3 次记事假 1 天。

 7、本人结婚休假 7 天;教职工本人的子女结婚休假 3 天;教职工直系亲属及同位父母或配偶死亡丧假 5 天,此休假,记假不扣款。女职工生小孩儿休产假 3 个月(因晚育、难产、剖腹产或一胎多产者,可增加 1 个月,产假期间扣除结构工资 101 元,交通补 10 元,私车补4 元)。

 8、女职工因未婚先孕造成流产,需休假的按事假处理;违反《计生条例》规定超计划生育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失败造成流产的休息 2 周、实施绝育者休 1 个月,按产假处理,放环 2 天、取环者休假 1 天,记假不扣款;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造成人流的,按病假处理。

  9、教职工陪独生子女或父母看病(指特重症病人住院),一学期可享受 3 天护理假,如情况特殊,可享受一个星期护理假,超过时间,作事假处理。

 10、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会议及各项集体活动,有事必须与组织者请假,迟到、早退 3 次或累计 3 次不参加者记事假 1 天,每次会后组织者向办公室提供考勤。

 11、教职工参加学历进修,要处理好进修和工作的关系,一切进修都应以工作为重,学习为辅,确因考试或报名请假的,要与主管领导协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参加,学校记假不扣款。

 12、干部教师外出参加上级、学校组织或指派教职工外出进修、学习、岗位培训、开会等,不计入个人假,由学校统一安排课务,视公假处理,但必须由上级行政及业务主管部门的书面或电话通知,经主管领导报校长批准方可参加。回校后将通知交主管领导保存并存档。

 13、教师因公外出学习,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中途不得参加与学习无关的活动;教师因私外出学历进修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个人负责;教师外出学习不得公私兼顾,不得代收学生而私自办班。

 14、受政府事业单位办公影响,而必须教师本人在其办公时间内去办理的事情(如计生工作,机动车年审,驾驶证年审等),可享受半天公假。

 15、女职工在哺乳期间,每天享受两小时喂奶时间(到孩子年满一周),学校集体活动按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时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16、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 10 天,病假超过 3 周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17、教职工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本人因违反校方规定导致的责任事故,休养期间按事假处理;在执行公务中,非个人责任而发生的伤害事故,经学校领导研究确认因公负伤的,在休息期间视为正常上班。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8、合法的生育假、婚假及丧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在内;事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19、因个人行为造成教师伤害而需休假的,确定责任后,由责任方负全责,休假教师按病假处理,所发生费用由责任方全部负责。

 20、学校设全勤奖,每学期 20 元,有假者无全勤奖。

 21、各部门考勤由主管领导负责,于下月 10 日前报办公室汇总并交校长签发后再交会计室,并将每月考勤汇总情况及时向全体教师公示。主管领导报假要求真实,不得漏报,不循私情,违者全校通报,且与干部聘任挂钩,所扣除结构工资均由工资表扣除。

 北房镇中心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杜绝师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书记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校教导主任、幼儿园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是各、处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书记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管校长及安全办、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认定追究制度。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火、防事故、防侵害、防骗、防盗、防中毒、防传染病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此外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等特点,选择内容和形式,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教育。

 3、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员工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师生员工,防患于未然。要对师学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 110、119、122、120 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4、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5、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学校安全办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6、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7、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本节课本班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中心校所属各部门领导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办、总务处定期对全镇安全进行全方位检查。水电线路是否完好、畅通、规范;校舍及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是否安全、完好;实验、电教等教学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修等情况;学校食堂的卫生、消毒和食物的储藏管理等情况;各班学生执行安全制度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及时上报。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北房镇 中心小学 教育教学安全 事故认定与 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教育教学安全工作,加大校园安全的监管和防范力度,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稳定的校园环境,规范校内各种安全事件的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全面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我校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制度。

 一、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认真、严肃、规范、实效,学校特成立学校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

 校长、书记 副组长:

 主管安全副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

 成员:

 安全办主 任、总务主任、办公室主任、各分校教导主任和副主任、幼儿园园长、幼儿园保教主任。

  二 、教育 教学安全 事故 责任追究处理 的原则与程序

  1、处理的原则

  教育事故分意外事故、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 3 种。意外事故难以防范,主要是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技术事故要作具体分析,属主观原因造成的视同责任事故,属客观原因造成的则视同意外事故。对教育教学责任事故的当事人及与事故有关的部门领导、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评、通报、警告、记过、降职、经济处罚、免职等相应的行政处分;违法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如造成人身伤害等重大事故的,需要经济赔偿的,在确定责任后,由责任事故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扣发相应的结构工资,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评职的资格及相关的奖励。

  2、处理的程序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北房镇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认定与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是受理教育事故处理的集体领导机构,学校各部门、各分校教导处及幼儿园为受理教育教学安全事故处理的办事机构。事故责任人或发现人向主管部门报告,进行登记立案。立案后要先作调查,核定事故类别,然后提出处理建议,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别听取调查人的汇报和提供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对事故真相的陈述和申辩。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综合审议,提出处理意见,最后由校长审核确定,通知有关部门执行。属违法的转交国家司法部门处理。

 3、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校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层层签订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落实力度。

 三、干部教师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事故认定的内容 1、在教育教学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违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淫秽内容,参与传播黄色书刊或对学生传阅黄色书刊、音像制品不加制止;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给学校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接到乱收费、乱订刊物等有效投诉,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教师在学生考试中徇私舞弊成严重影响的;教师进行有偿家教,给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酗酒、吵架、打架,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对学校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不认真执行,屡有上课迟到、下课拖堂现象发生的;教师工作无计划、总结,未能完成本职工作;教师不按教学计划上课,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由于主观原因未达到规定的合格率、优秀率;教师不认真备课,不认真教学作业不批改或批改不符合要求的;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指导失误,使学生安全和健康受影响的;教师在教室、学生活动室吸烟的;未经批准教师擅自停课、擅自调课、缺课(遇有突发事件例外),或因故在可以告知的情况下缺课的;教师上课时携带手机,发出信号,扰乱教学秩序(遇紧急事情特批的除外);教师教学不认真,造成本学科教学质量明显下降,引起家长强烈反响的。

 2、主管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因工作不认真负责,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善,在工作时间或自己主管范围内发生教育教学、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严重事故的。

 3、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教学、安全防范工作,法规教育等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不传达,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不及时汇报,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4、对依法治校工作态度不好、不能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布置关于依法治校的宣传、学习造成学生缺乏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违法及其他安全事故的。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5、对自己负责的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不按规定呈报的,并对事故不能应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

 6、不服从上级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经谁批准,由谁承担主要责任,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

 7、任课教师未及时发现学生缺课,或早退的,造成一定后果的;任课教师上课期间无故离开课堂,学生无人看管,造成事故;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学生上体育课或参加各种活动,因组织者 违反教学常规,事先教育不够,中间管理不严,造成事故的;对教学设备、场地疏于检查,因安全管理不当,致使学生发生伤害事故的;让学生参加与劳动教育无关的劳动,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学活动中因教师指导失误或工作疏忽造成学校财产损失 8、实验教师因操作、管理不善,实验时学生中毒烧伤的,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保管使用不当的。

 9、教职工,尤其是班主任发现学生身体有异常反应,不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的;教职工发现自身患有传染病,不及时报告的。

 10、主管安全及后勤人员因检查不及时,发现隐患不及时上报排除,造成严重后果的。

 11、班主任、任课教师及门卫人员因擅自离岗,导致学生离开校园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

 12、教职工未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接电线、安装电器造成事故的;下班后离开办公室、专用教室、宿舍等场所,未关掉用电器开关而造成损失的。

 13、食堂不执行食品卫生法,在采购、加工、出售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

 ?14、总务人员对学校安全防火器材设备设施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15、电工、微机员、电教员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开关、电路电器、电闸、保险丝等不按时检查、检修、校验造成事故的。

  ?16、教职工在校内点燃明火、吸烟、随地丢烟头造成事故的。

 17、值班干部教师因擅离岗位造成脱岗、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工作失误发生安全事故的。

 北房镇中心小学干部教师值班制度 领

 导

 机构: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总带班组长:

 孙占新

 副组长:卢通凤

 李玉江 组

 员:

 崔建和

 王德清

 李兰凤

 鲁如旺

  杨宝明

 陈晓燕

 彭兴广

 刘

 冰 冰 一、总带班领导及主抓安全工作领导 1、总带班领导及主抓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全校的安全工作,负责巡视校园及师生活动时的安全状况;监督值班人员的值班工作;对不按时到岗值班、值班不负责任的值班人员(包括带班领导)及时提出警示。

 2、主抓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定期召开值班人员会议;收集领导、教师、学生家长等对值班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上一阶段值班工作,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的要求和改进措施。

 3、主抓安全工作领导依据上级要求及季节变化等情况负责及时调整值班人员及值班时间安排,和当天值班人员共同处理突发事件。

 二、带班领导 1、带班领导需按时到岗值班;负责当天校园巡视,检查值班教师在岗值班情况;检查学生早读及上课情况,检查教师日常工作情况;填写值班记录并有序下传。(不按时下传视为继续值班)

 2、带班领导负责当天一般校外来人的接待工作;解决在岗时教师、学生所发生的一般事情;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需及时上报总带班领导并协助解决。

 三、职责 1、设立值班组长,协助学校安全员负责学校大门内外师生有序出入,疏导学生路队;中午提示学生及时到本班休息;协助完成带班领导的工作,收、发及下传值班牌,课间楼道巡视。

 2、值班教师负责所管辖楼层学生安全工作,全体值班教师和学生都要佩带值班标志。上、放学时,值班人员应重点加强校门周围安全管理,防止学生受到不法人员侵害和预防交通事故,注意学生进出校园是否有异常情况。课间休息时,值班人员应到教学楼、校园巡视学生的活动情况,及时制止学生在校园、楼道、班级内的追、跑、打、闹等不文明、不安全的行为举止。学校安全员课间时主要负责教学楼一层学生安全疏导工作。值班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进入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校园应及时查问。发现师生员工或外来人员有违反校园秩序管理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或立即报告学校领导。

 3 3 、值 班 人 员 树 立 高 度 的 敬 业 精 神 和 责 任 感 , 必 须 严 守 岗 位 ,尽 职 尽 责 ,按时到岗,提高警惕,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做到通讯畅通。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和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认 真 看 护 学 校 财 产 , 保 证 万 无 一 失 。

 4、夜间值班一般安排男同志,年龄偏大,身体状况欠佳的教职工,一律不作安排。夜间、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勤巡视、勤检查,发现可疑人员要查问清楚,经常检查防火、防盗、水暖电设施,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上报中心校或报告有关部门。发现盗窃作案,及时上报学校及公安机关,并维护现场,不得拖误,以免造成损失和事故。

 5、工作中,不酗酒、不擅离岗位、因玩忽职守,发生意外事故,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6、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园,谢绝一切闲散人员进入校园,打球或从事其他活动

 7、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不得迟到,误点或旷班。

 8、每天坚持对门窗上锁检查,管护学校财产及花草树木。

 9、因工作失误,发生意外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0、值班教师若不能参加当天的值班工作要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并自行调整替班教师,否则按旷工处理。

 11、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

 说明:

 值班干部教师提前 10 分钟到岗。

 北房镇中心小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从严治校,加强管理,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损失和破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安全制度如下:

 1、门卫人员上岗执勤要衣冠整齐,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文明上岗,礼貌待人,保持门卫区的卫生,维护好门卫区的秩序。

 门卫人员不得在门卫室留宿他人,无关人员不准进入门卫室。门卫人员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严禁吸烟,门卫室不准存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和他人物品。不得在岗聊天、看电视、喝酒、打牌等做个人私事。

 2、摩托车、自行车进出校门一律下车推行,外来机动车辆必须减速、接受检查,未经准许不准进入校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门周边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及停放车辆。

 3、严格掌握作息时间,准时开、锁校门,下午放学后要检查教室、办公室的灯火是否熄灭,门窗是否关好、锁好。晚上要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保管好钥匙,严禁擅自将钥匙交与他人。

 4、做好外来人员来访、登记。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外来人员需入校,学校门卫首先与校内老师和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相关人员同意接待后,再凭学校入门登记条进校,门卫同时做好登记,外来人员出门时凭入门条及当事老师的签字方可出校。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不得擅自进入与被访者无关的部门、办公室、实验室、仓库等,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对破坏学校教学秩序的违法分子要交公安机关依法严惩。

 5、校内严禁进入出租车、拖拉机、三轮车、农用车、畜力车、载重车,特殊情况需进入的,必须经安全办同意,方可进入校内,严禁进入教学区域;任何私人推销、收购废品未经准许不准进入校门;严禁小商贩进入校内;严禁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晨练、闲逛、停放车辆和从事非法活动。

 6、增强责任心,凡携带物品进校门的人员,须认真检查、验证、登记,若有来历不明者,门卫有权询问,凡携带物品出校须经校办公室或总务处同意,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准出校门。

 7、本校学生在学习期间,出校门须凭班主任的批条,否则门卫不准让学生随意出校门。

 8、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9、负责报刊、杂志、信件的整理、分发工作。

 10、及时养护花草,做好夜间巡视校园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北房镇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依法治校,根据《会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成立北房中心小学财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校

  长

 卢通凤 副组长:党总支书记

 孙占新 成

 员:

 王德清

  陈建华

  彭兴广

 杨宝明

 陈晓燕

  刘兵 职责:

 1、 补充完善学校的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研究、讨论、决策中心校重大财务开支。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3、研究、讨论、决策学校较大财产的报废处理意见。

 成立北房中心小学财务监督、稽查、检查小组 组

 长:

 孙占新 (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

 李玉江 (工会主席)

 卢通风(校长)

 组

 员:

 李兰凤

  王德清

 杨宝明

  鲁如旺

 杨秀全

 寇立兵

 张丽

  李晓伟 职责:

 1、检查财务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 、对学校的大型基建项目、学校购置大型设备,进行全程监控。包括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使用、支付评估,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实效性。

 3、对两免一补的资金使用进行监控,确保真正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

 4、对学校的经费使用进行审计。

 一、收费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各项收费报有关部门审批,批准后方能执行。各处室、各班级、各项活动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向学生收费。未经批准擅自收费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收费卡的规定办理,并按年度及时到物价部门年审《收费许可证》,做到凭证、凭卡收费,依法收费。

 3、学生收费必须实行一生一票,规定性收费使用《收费票据》。代收性收费使用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银钱收据,所有收费全部纳入学校的财务统一管理。代收性收费,学校每学期向家长公布一次收支节余情况,多退少补。

 4、规定性收费和代收性收费必须使用合法票据。由班主任给学生开票,学校管理各种票据,会计室指导各班的票据使用方法,各班使用份数、票面余额与会计室结算。票据的管理、使用责任为出纳员和会计员。

 5、学校的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其收入可用于学校公务、业务、维修、设备添置,原则上不用于教师的福利和各种补贴。各项收费按照规定不准座收座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款,从收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及时上缴,财政返回后,方可按规定使用。

 二、经费资金的使用、支出管理制度 1、学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助学金、公务费、设备购置、修膳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其他费用共十二大项。

 2、按照财务制度,帐、款分开管理的要求,学校安排专职会计和出纳员。主管会计负责管理帐目、会计资料凭证,出纳员负责管理现金、银行存款、支票、印签、保险柜密码,同时要有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和支票领用登记薄。财会人员要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字迹清楚工整,数字准确,帐目无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库存现金不超限额(500 元),取送现金两人以上同行或派车。严格按规定使用支票,填全各项内容,一般情况不准领用空白支票,不允许使用空头支票超支、透支,不挪用公款,不外借。

 4、审批:学校的重大开支要由财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校长提出实施方案,讨论通过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后方可实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基建、大型修缮、大型设备构置等。

 5、审批权限:5000 元以内的开支校长审批;5000 元以上开支需经财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50000 元以上开支需向教代会通报,并报教委计财科,经批准方可实施。

 6、所有开支均应先向校长请示、申请,批准后方能办理。未经批准的开支不予报销。

 7、所有开支的票据均须由校长审批签字。200 元以内的由校长和经办人签字方可报销;200 元以上的发票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经校长审批、签字,方可报销。手续不合理的票据,财务人员有责任拒付。

 8、差旅费报销。无特殊情况全部按普通客车及公交车费计算。要求在回来后一星期内结报,一般不得超月超年度结报(年底除外)。

 三、报销制度 1、凭合法的发票和原始凭证报销。

 2、发票和凭证应符合要求。

 3、购置或业务活动结算时必须两人以上经手确认后方能结算,能通过银行转帐结算的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4、出纳对于不真实、不和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印章等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当退回,对于违反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支出款项不得受理。

 5、本年的单据本年报销,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第二年二月底,否则不予报销。

 四、印签及票据管理制度 1、加强内部银钱收据和收费票据的管理,由会计负责购买并妥善保管。

 2、各种票据使用时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各联复写的内容要清晰准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严格按照票据的适用范围使用,填写错误的票据加盖作废章,与存根一起保存。

 3、票据存根保存五年,销毁时必须造册登记并向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销毁。

 4、出纳人员从银行领取的空白支票,按号码顺序使用,每日下班前必须放在保险柜内,印签和支票要分开保管。

 5、未使用的空白支票一律不准盖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6、上述各项出现问题,责任人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和现金支出范围。

 2、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超额款及时送交银行,送取款数额较大时须两人同行。

 3、出纳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4、及时登记银行存款帐,按要求记帐,每日结出余额,月底结帐时编制余额调节表。

 5、现金收付必须及时入帐,严禁截流、挪用、外借。

 6、提高警惕,确保现金、有价证券的安全。

 六、财务监督、稽核、检查制度 1、定期由本单位内核小组进行财务稽核。

 2、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的合法性,审核原始凭证填写内容的正确性,是否符合要求。

 3、审查会计凭证和帐表是否合法真实,进行帐帐、帐实核对。

 4、审查会计、出纳的日常工作,审查学校的财务收支计划完成情况。

 5 、对学校的大型基建项目、学校购置大型设备,进行全程监控。包括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使用、支付评估,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实效性。

 6、对两免一补的资金使用进行监控,确保真正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7、对学校的经费使用进行审计。

 七、财务公示制度 1、人员经费支出公示:教师工资、结构工资每月初公示。

 2、公用经费支出公示:学校每学期公示校内收支情况。

 3、专项资金支出公示:专款专用,不挪用截流,项目完成后公示。

 4、学校收费公示:每学期依据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卡的规定对收取费用的总额进行公示。

 5、学校公费医疗按年度公示。

 八、财会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1、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移交,未办清交接手续不准调动或离职。

 2、移交人员要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收。

 3、交接人员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和特殊的财务问题以及会计人员工作情况,向接管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要写出详细的书面材料说明清楚。

 4、交接时由主管领导和财务审计科人员监交,要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款相符,移交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交接时签名盖章,接管的帐薄连续使用,不准另立新帐。

 九、会计挡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的范围: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2、当年的会计档案在年度终了结后,可暂由财会部门保管,一年后移交单位档案部门管理,同时填写移交清单。

 3、各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法人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借阅和复制,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或抽换。

 4、档案部门接收、保管会计档案原则上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拆封整理的应会同原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分清责任。会计档案要妥善保管,要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严防散失和泄密。

 5、会计档案管理期限:原始凭证、记帐凭证 15 年;日记帐 15 年;总分类帐、明细帐15 年;现金出纳帐、银行存款帐 25 年;事业单位决算报表永久;事业单位月、季度报表 5年;会计移交清册 15 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6、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销毁时,按规定程序上报,编成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档案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派人监督销毁。

 十、物资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在校长指导下,一般由总务处统一负责管理、分配、调配。

 2、新调拨、购置的各种财产要按类别、规定及时登记入帐,签字入库,统一编号记帐。

 3、物资出库,必须由校长或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出库。

 4、各处室及分配个人用的教学及办公物品要有手续,正常损坏要通过正当手续报损,故意损坏要照价赔偿。

 5、个人工作调动时,要有办公用品上交手续。干部教师调离工作岗位需办理财产清理上交手续,由主管领导、总务人员、保管员进行清点核实无误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无故丢失损坏、转移公共财务者,要照价赔偿。

 6、保管好各处室重要的财产,部门财物由该地点办公室负责人或财物使用人负责保管,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疏于管理、行为不当造成财物损失的要赔偿。

 7、属于单位的财产物资,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经校长或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方可。

 8、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及时入帐,每年要进行一次清产核资,由总务处写出书面分析情况报告。

 9、各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类、专用设备类、一般设备类、文物和陈列品类、图书类、其他固定资产类,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帐。

 10、固定资产的总价值纳入会计总分类帐管理,记帐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资金。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护管理。

 11、固定资产由使用人保养,总务处维护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核销制度,对已失去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每半年核销一次,经保管员、使用人员、主管干部、行政一把手签字后核销并做好帐务管理。

 十一、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1、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

 2、单位应依据〈〈会计法〉〉,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3、会计人员要熟悉国家财经纪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4、会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

 5、单位领导要加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以身作则,依法办事,保证会计人员学习业务知识的时间,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会计队伍的稳定。

 6、对于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成绩显着的人员,应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会计人员任免应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办理。

 7、单位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担任出纳工作。

 北房镇中心小学物品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率,促使学校事业健康发展,严格采购和规范出入库程序,降低采买成本,提高采买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制度。

 1、采购设备和物品,必须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和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优质优价的原则,货比三家,精心选购。

 2、采购物品一律实行阳光操作,每学期初,由总务处清点库存,根据上学期各类物品消耗情况作出书面分析,并做出本学期需购置办公用品种类、数量的方案,提请校长审核批准,方可实施。

 3、为配合上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学期初全镇统一批发,各分校统一到中心校领取,我校定出物品采购员负责采购,原则上,出纳、保管不兼任物品采购员,稍大数额的采购或批量采购,必须三人以上经手(一名采购员、两名总务人员),出纳员需随从办理结帐业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务,严禁暗箱操作。大宗设备及办公用品的采购遵从教委安排。

 4、办公用品及物品购进时,由采购员把原始凭证票据及物资交总务处保管员,由保管员验收入库,填入库单,采购员持入库单及原始凭证到会计室办理结算。

 5、凡需采购的,无论资金数额大小,必须向法人代表请示,批准后方可购买。自行购买的,学校不予报销;临时急用物品,由所需部门向总务处申请,经法人代表批准方可购买。

 6、办公用品分为发放和借用两大类。对于发放的物品,经主管领导审核后,以各部门为单位统一领取,由财物保管员进行发放,领物人需在出库单上签字;对于借用品,经校长或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后归还,损坏或丢失按学校赔偿制度赔偿。

 7、物品发放和借用范围由总务处决定,大额物品发放和借用由法人代表批准。

 8、干部教师调离工作岗位需办理财产清理手续,由主管领导、总务人员、保管员进行清点核实无误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无故丢失损坏、转移公共财务者,要照价赔偿。

 9、对教学一线的办公用品保证供应,并在此基础上,厉行节约,坚持杜绝滥发和不合理的消耗。

 10、加强财物购置发放的科学性、计划性,保管员根据出库单及时签帐,以便掌握物品实际数量,为采购员及领导作决策、当好参谋,防止造成资金浪费。

 11、对违反上述制度、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学校财产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北房镇中心小学教职工基本职业道德规范

 一、方向明确,思想端正

  忠于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学校办学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学生各方面得到健康、协调发展。

  二、热爱教育,有责任感

  教师要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对自己的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计较个人得失,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工作和教育改革的实践,勤奋努力,创造性地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三、钻研业务,提高素质

  教师要有丰富的知识,必须勤奋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文化素质。

  四、以身作则,严于律己

  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1、 按时上、下班,遵守作息时间,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外出,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并把工作安排好,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上班,必须按学校考勤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2、参加校会、政治学习、听课、讲座活动等集体活动时,要严格遵守《会议制度》,讲究礼仪,不迟到、不早退,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进出会场,不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不接打手机,做好会议记录。

  3、下班前,各室负责人要检查办公室,督促关好门窗、电器等;班主任、科任教师要检查教室、专用教室,督促学生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关好门窗、电器等。

 4、在上班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室打牌、下象棋、赌博等;不允许带移动通讯设备进课堂;不允许上班时间在办公室闲谈,无事不随便出入他人办公室。不准利用网络进行聊天玩游戏,中午无特殊情况,不得饮酒。

  五、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教师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仪表端庄,穿戴符合身份,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不做任何有损教育工作者形象的事情。

 1、使用礼貌用语,讲普通话,使用职业语言,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切忌用粗言恶语伤害学生及他人。

  2、不得私自拿走学校或他人信件、报纸、书刊、杂志等;不得随意在他人报刊、杂志上乱写乱划;未经图书管理员同意,不得拿走阅览室的书报杂志。

  3、爱护学校公物,精心保护电教器材、教具、书籍。注意保持宿舍、办公室、电教室、计算机室、阅览室、 自然实验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

  4、尊重他人,团结同事,诚恳待人,礼貌相处,谦虚谨慎、豁达大度、不议论、不传播别人隐私,不诽谤中伤同事;团结协作、互帮互学、不互相拆台、互免共进;教师之间,不许有言行粗鲁和打架争吵行为,团结协作,奋发向上。

 5、教师应教育、引导家属及来访客人遵守《来客登记制度》;接待家长和来宾,要热情有礼,起立送迎。

  6、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不得对学生有亲疏远近的表示,不勉强家长为自己办私事,坚持廉洁从教。

 7、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符合职业身份。

  六、热爱学生,教书育人

  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入了解学生,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以学生利益为重,不计报酬,乐于奉献。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不讽刺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

 2、与学生谈话要用热情的语调,鼓励的眼神。既严格要求,又避免简单粗暴,不训斥学生,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3、保持良好的心境,善于控制调节自己的情绪,不得向学生发泄怨气而影响工作,损害自己的形象。

  4、教态亲切,声情并茂,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风度。不准用教鞭敲桌子,不坐着上课(生病不能坚持者除外)。

  5、坚持正面教育,不准以罚代教(罚站、罚劳动、罚抄作业,罚不准进教室上课等)。

 6、教学要面对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名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对学生严格要求,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和谐发展。

 七、爱护声誉,维护团结

  关心集体,珍惜友谊,维护团结,尊重同事,真诚合作,爱护学校和集体的声誉,不搞无原则的纠纷,不传播谣言,不搬弄是非,不恶语伤人。不做损害集体、同事、损害团结、损害学校声誉的事。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八、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树立高尚职业道德,人人争做好公民,好教师,好家长(好子女、好丈夫、好妻子、好父母、好邻里)

 北房镇中心小学教师行为公约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时事政治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刻苦研究教育理论和教材教法,积极参加业务进修,不断提高文化业务及政治水平,为教育改革创新打好基础。

 2、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学计划、课标、大纲、教材及学科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课外辅导、考核评价。要按时上课、按点下课,不压堂,不留惩罚性作业,无教案不能上课。

 3、坚持因材施教,启发诱导的原则,对学生热情关心,耐心教育,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歧视挖苦、排斥学生,要主动与家长联系,互相沟通学生情况,共同配合教育学生。

 4、以身作则,在思想和行为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课堂教学中不会客、不接电话、不带通讯工具,不准出现空班或一人带两个班的现象。办公室内不闲谈,不串办公室,不传闲话,有利于团结的事多说、多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说、多不做,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5、教师为人师表,懂文明、讲礼仪,举止端庄大方,谈吐文雅;服饰朴素自然;仪表谦和慈祥。不准浓妆艳抹,不准穿拖鞋办公上课。女同志不准穿超高、超厚跟鞋,不准订铁掌,不准穿超短裙,不准穿过于裸露上衣,不准染指甲,饰物要适当;男同志不准穿小带背心、运动短裤,不准留胡须、蓄长发、留光头,不准染奇发。

 6、教职工要遵纪守法,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参与法论功或其它邪教组织,不准参与任何宗教活动,不准参与传销活动,不传谣、不信谣,禁止参与赌博、嫖娼、卖淫及其它“黄色”活动,禁止打架斗殴,禁止酗酒,禁止在校园内吸烟。上班时间不准打扑克、下象棋、打麻将、织衣物、上网聊天、看电视、玩游戏、外出购物,空课时间要备课或判阅作业。

 7、教师上课要提前 1—2 分钟在教室门口等候,上课玲响后立即上课,课堂上不准讲与

 北房镇中心小学部分规章制度

 教学无关的问题。教师要在课前准备好一切教学用具,防止上课后再取,无特殊情况不准在课堂上饮水、坐着讲课。

 8、教职工要讲究卫生,爱护公物,损坏财物按有关规定赔偿。各办公室要安排好卫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不准让学生代理各种事情,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9、每周一全镇所有在校干部教师要统一参加升旗仪式接受教育,三个教导处干部教师按要求与学生一起做广播体操,班主任、副班主任要安排好带操、路队管理等班务活动。

 10、教师上下班要遵守交通规则,按行车走路章程办事,证件不齐者严禁驾驶机动车。各种车辆要摆放整齐,严禁乱停乱放,骑车者校内严禁骑行,进入大门口要下车。

 11、带小孩上学的老师要严格要求子女,课间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办公室,上班时间不准带非上学小孩。

 12、老师不准利用学生或家长办私事,不准为本班或本年级学生收费补课,不做有偿家教,任何人不准在校内向学生出售商品,不准向家长索取财物,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准收取学生费用,不准用罚款形式处理学生 。

 13、值班教师按时交接班,不准出现空岗现象。

 14、教师外出参加各项活动或集会,要遵纪守时,不准中途退出,参加进修或继续教育要善始善终。

 15、教师在社会要处理好邻里关系,在家庭要处理好家庭成员的关系,在学校要处理好同事之间的关系,在课堂要处理好师生之间的关系。

 北房 镇中心 小学会议制度 1、原则:学校各种会议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精心准备、认真筹划,不开没有准备会、不开长会、及松散的会议。组织全校性的会议,在学生放学半小时后准时开会,(特殊会议可占用上课时间)会议由学校办公室主任统一协调。会前,主讲人要向办公室提交主讲内容和时间。

 2、组织:学校的干部、教师要有极强的时间观念,按时组织或参加会...

相关热词搜索: 规章制度 镇中 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