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段红梅系我公司股东,入股1350万元,占总股本金45%,2012年我公司净利润13911313.39元,段红梅应分红6260091元,实发红利626009.1元。
特此证明
鄂尔多斯市旭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1月20日
证明
兹有***省,***县,***(镇)乡,****村****社,****名,身份证号*****************,在我(县、镇、乡、村、社)村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在****县,****乡,****村,不享受分红 特此证明
情况属实
****年**月**日
签章
股东分红证明
兹有
先生,身份证号:
,系我公司股东,出资_______万元,占我公司股份的____%,年均分红为_____万元。
对以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我公司负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股东分红证明
:
兹证明 先生,证件号码为:,系我公司股东,出资万元,占公司股份的%,年均分红约为万元。
对以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我单位负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快递红章证明
学分证明
分居证明
红章证明(共18篇)
分公司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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