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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讲话稿

2025-08-31人已围观

分红讲话稿
  分红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

  通讯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公司《分红权激励方案》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占股比例

  乙方经公司审核,同意乙方享有公司虚拟股份和参与公司分红。虚拟股比例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

  第二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双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三条、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公司实施分红权与所有权分离,分红所有人只参加利润分配,是否参加经营管理及管理权限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2、乙方在每季度公司出现盈利时,方能按照虚拟股比例参与公司当季度分红,如果当该季度公司出现亏损时,持有虚拟股的员工须按照持股比例承担相对应比例的亏损额。

  第四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2、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在有效期内不得随意撤销、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虚拟股权分红所有人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

  2、股权所有人每月迟到不能超过 次。每月旷工不能超过 次(无故迟到半天或者未请假就算旷工) 3、4、股权分红所有人如有中途离职,则分红自动失效.股权分红所有人不能泄露公司客户机密,公司运营模式,公司的各项数据。如有发现。分红自动取消。

  5、股权分红所有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如有违反,经劝说仍无法改变者,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其拥有股权。.6、股权分红所有人不能运用公司业务资源平台私下接私单,如发现一次可以进行劝说沟通,如劝说无效,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其拥有股权分红,情节严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除名。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日期:

  分红保险及其存在的风险

  【摘要】目前分红保险的保费收入占据我国寿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半壁江山,但由于投资环境、投资收益不理想,令寿险公司处于两难的境地。因此,各寿险公司必须重新审视和调整寿险产品的发展思路,认真分析研究目前分红保险中存在的风险,采取多种针对性措施,未雨绸缪,积极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分红保险潜在的风险。

  【关键词】分红保险;

  风险监管;

  产品创新;

  经营管理

  分红保险,是指在获得人寿保险的同时,保险公司将实际经营生产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险单持有人进行红利分配的人寿保险品种。分红保险是世界各国寿险公司规避利率风险,保证自身稳健经营的有效手段。相对于传统保障型的寿险保单,分红保单向保单持有人提供的是非保障的保险利益,红利的分配还会影响保险公司的负债水平、投资策略以及偿付能力。为了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和保证保险公司的持续经营,各国保险监管机构都非常重视对分红保险的监管,除了将保险监管的重点集中在分红产品的红利演示、分红基金的红利分配、分红基金的信息披露、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和分红基金的负债确认等方面外,对不同的红利分配方式形成了不同的监管模式。

  (一)分红保险存在的风险

  (一)、误导风险

  本来任何投资都有风险,有没有红利可分都属正常,但遗憾的是,由于推销分红保险时出现的误导宣传,使投保客户的分红预期人为拔高,使保险公司不得不面对巨大的压力。首先是代理人的误导。有个别代理人为单纯追求业务发展,在销售过程中,片面扩大分红保险的投资功能,隐瞒红利的不确定性等,误导消费者;

  其次是银行、邮政在代理销售时的误导。有的代理人员混淆保险与储蓄的区别,简单地将分红保险与储蓄的收益率相类比,使客户产生认为购买分红保险相当于用保费进行储蓄和投资的误解。同时,不能排除部分代理单位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对客户夸大回报率的现象。

  (二)成本风险

  主要表现为保险公司经营中的“费差损”风险。寿险公司的经营费用主要由营业费用、手续费、佣金组成,目前在各保险公司投资收益大幅下降的同时,经营费用却呈上涨之势。一方面,部分分红产品主要通过银行、邮政等中介代理机构销售,随着银行保险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保险公司付给银行等中介机构的手续费有不断攀升的趋势,一旦手续费超过了当初定价时的费用范围,就有可能造成该险种的费差损。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保费规模,大规模的广告宣传,有的公司还采取了有奖销售等方式,这些都会导致公司的销售成本增加,额外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费用支出,长期以往,势必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危及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

  (三)经营风险

  有的公司在分红险保费收入中某一较短期限的保单所占比重相当高,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追求保费规模所致,没有很好的处理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问题,导致公司的粗放式经营。另外,从退保的角度分析,客户会因为实际分得红利与其预期收益相差过大,造成客户失去对分红保险产品的信心,导致客户的退保风险。同时,由于分红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一般比别的险种高,如果随着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许多客户可能会对分红结果不满意,他们可能会通过退保把资金转移到股市中去。

  (四)社会风险

  分红保险的投资收益具有长期性的特点,但由于目前的保险市场依然是一个并不成熟的市场,对于消费者来说,保险仍然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大部分消费者缺乏保险知识,风险意识淡薄。客户缺乏独立理性的分析,怀有投机心理或从众心理,导致对分红保险产品认识或判断上的错误,客户往往对分红保险产品抱有较高的心理预期。而一旦分红数额与其预期有一定差距时,便容易产生不平衡心理,从而可能导致群体上访、集体投诉,甚至集体退保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此外,社会媒介的负面宣传报导也极易导致分红险的外生性风险。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在获取信息渠道狭窄的情况下,往往对媒体盲目偏信或唯媒体是从。假如媒体的报道有失偏颇,就可能将事态引向恶化,对整个保险业造成诚信危机,影响保险业的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二、保险公司的对策

  (一)改变管理机制,转变经营理念

  要进行根本的产权制度改革,逐渐打破国有资产垄断的局面,引进多元化的资本力量。解决了利润目标的问题也就解决了保险产品创新的动机问题。与产权制度相适应,保险公司也需要将组织结构、考核制度、管理制度、人事制度进行深入改革,通过合资、战略联盟等形式,提高公司自身的经营能力、资本实力,以及人才实力,真正为保险产品创新的数量和质量提供优质保证;

  各公司应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开发满足人们真实保险需求的保险产品,从而引导市场树立正确的保险观念;

  各公司还应切实转变“跑马圈地”、过分强调市场份额的经营理念,建立科学的核算体系,脚踏实地,精心经营,从而摆脱我国保险业粗放式经营的模式,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从而最终树立盈利是保险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的正确理念。

  (二)调整险种结构,加快产品创新

  就目前的情况看,各寿险公司的保费大量集中于少数几个险种上,而其他险种的销售比例偏低,这也是造成分红险风险的原因之一。对于任何一个保险公司而言,一个或者是一类险种的保费比例过大,显然是十分危险的。一旦没有替代性很强的后续产品连接上,那么保费收入就会波动很大,资金流的连续性会受到影响,造成到期偿付现金流的巨大压力。所以改善险种结构也是保险公司的当务之急。因而各保险公司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坚决避免过度经营分红保险产品,导致险种结构、保费结构的不合理,同时要进行新一轮的产品创新,回归保险保障功能,开发多元化功能的保险产品,避免保费结构中“一险独大”、经营过程中“大起大落”的局面,分散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寿险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未雨绸缪,建立风险防范应急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寿险业务风险管理,妥善处理群体性投诉、上访事件,同时,在认真分析新型产品所面临的风险和客户投诉类型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保险公司要通过积极主动的沟通,树立诚信形象,赢得公众的认可和赞誉。要选择适当的时机,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工作,取得重视和支持,并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消费者协会等单位进行联络、沟通,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险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对保险业的发展多作正面、客观公正的报道,力求避免负面

  或不负责任的新闻事件发生。

  分红保险存在着多重的风险,保险公司应当认真研究分红保险产品面临的风险,积极寻求对策化解潜在风险,使得分红保险在良好的环境下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

  [1]刘志刚.《分红保险经营管理风险的防范和化解》.2006

  [2]余中坚.《分红保险面临的风险及对策》.2006

  [3]廖浠伶.《浅析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在养老保险领域的结合》.2012

  年终分红协议书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促进企业绩效全面提升,甲方为致谢乙方所做贡献,与乙方共分享企业成长的成果,甲方自愿与给予乙方年终分红.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协商,特订立如下年终分红协议条款:

  第一条:责任

  主管职责:

  1.参与本店年度目标制定,将年度目标分解为月度目标,合理分配到个人,并协助完成。

  2.货品价格管理:新货品由主管全面负责确定销售价格,定销售价格标准:

  打包价: 高于货品采购价10-22%

  散批价: 高于打包价23-35%

  零售价: 高于散批价30%

  3.新货品上市前组织仓库、店长按公司要求挂板、培训货品知识,并及时督导与检查。

  4.货品、资产、人员安全管理。

  店长职责:

  1.将公司制定的年度销售目标分解为月度销售目标,合理分配到个人,并指导与协助其完成。

  2.新货品上市前组织店员按公司要求挂板、培训货品知识,并及时督导与检查。

  3.货品、资产、人员安全管理。

  第二条 分红标准

  1.公司销售目标分基础目标(即必达成目标)、期望目标;

  2.完成销售总目标分红方法:

  a.完成公司制定的基础目标,分红元 ;

  b.完成公司期望目标,分红元;

  c.完成公司总目标,分红元。

  3.零售销售分红方法:

  零售销售完成元,分红元;

  完成元,分红元,以此类推。

  第三条 分红考核条件

  1.本分红纯属甲方与乙方分享企业成长成果的福利之一,采取不同分店、不同贡献采取不同分红方式,严禁各店之间相互比对。

  2.本分红与个人的工作能力、态度相结合,考核数据来源

  a.完成公司制定的年度销售基础目标,未完成目标不参与年终分红;

  b.主管/店长全年晋级考核?次85分及以上,否则不参与年终分红.

  3.货品销售价低于打包价,主管/店长不享受销售提成与分红(部分货品公司允许除外)。

  4.主管、店长中途离职不参与年终分红个。

  备注:

  货品安全管理与货品丢失责任划分:

  1.不确定责任方时,各管理人员承担的责任比例为:主管40%,店长30%,仓管15%,配货员15%;

  2.货品在仓库丢失时,各管理人员承担的责任比例为:主管40%,仓管30%,配货员30%;

  3.货品在店面丢失时,各管理人员承担的责任比例为:主管40%,仓管30%,配货员30%。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手模):

  日期: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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