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经过深思熟虑地思考,我决定辞去我目前在公司所担任的职位, 非常感谢领导给予我在*****部工作的机会以及在这一个月以来对我的帮助和关怀!由于个人自身的某些原因,今天在这里提出辞职申请。
我在公司里工作的很开心,感觉公司的气氛就和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相处的融洽和睦,同时在公司里也学会了如何与客户建立良好关系等方面的东西。通过在公司的一个月当中,利用公司给予良好学习时间,学习了一些新的东西来充实了自己,并增加自己的一些知识和实践经验。我对于公司一个月的照顾表示真心的感谢。
由于我个人感觉,我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的表现不能让自己感觉满意,感觉有些愧对公司,公司这样培养我,我却没有给公司带来成绩,希望公司能找到更好的人选。最后祝愿公公司兴旺发达、步步为赢、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手写签字)
2012-03-26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先生/小姐
因,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请在内完成工作交接,本公司将依法为你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及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公司将:
A:将不对你进行经济补偿(不追究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
B:将对你进行如下经济补偿;
请你在收到通知后于年月日在回执上签名并将此通知返还公司
回执:
被解聘人签字:日期:
签发人:日期:
原因:
结论:
公司领导签字:
******公司
2012******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立协议人:(以下简称甲方)北京**************有限公司住址:
立协议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乙双方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一事达成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解除劳动关系。
二、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作为经济补偿金,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经济补偿金额。
三、乙方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办理好与本人工作有关的移交手续;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之间就劳动关系相关事宜,不再
存在任何纠纷。乙方确认与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款项及事宜已结清,不存在未了事宜及其他任何争议,亦无其他主张及要求。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济宁市金光不锈钢 装饰制品有限公司
辞退、辞职管理暂行条例(意见稿)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一辞 退 管 理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试用期不超过五日不予结算工资;
(二)连续旷工超过三天;
(三)损害、侵占或偷盗公司及员工财物,证据确凿;
(四)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五)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
(六)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七)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
(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情节恶劣,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经两次给予
警告后仍不改正的,给予辞退处理;
(九)本公司辞退员工时,必须提前一日通告其本人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二辞 职 管 理
(一)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同意方有效;
(二)员工辞职必须在离开岗位前办理离职手续,具体包括(1)分管副总负责岗位工作交接
(2)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退还公司原有证件及物品,包括生产工具、业务资料、工作服等。(3)综合部和财务部负责离职后工资的结算。
(三)试用工资为基本岗位工资;
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按临时工工资450元/月结算;
(四)员工离职不报告的,公司将按情况追究其相关责任,工资不予结算;
三本制度自2009年9月1日之日起执行。
本条例抄报副总以上领导及综管部、财务部、总经办存档备案并公告全体职工执行。
济宁市金光不锈钢装饰制品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8日
因职业病辞职或被辞退能否要求赔偿等
1.因职业病辞职或被辞退,能否要求赔偿?
佛山市顺德区读者欣平陈述:
三年前,我丈夫进入现在这家印刷厂工作,当时工厂没有体检。去年,我丈夫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查出他的血液中含有很高的毒素。现在,我丈夫的身体没有以前那幺好,精神压力也很大,而且每天晚上都加班,每个月平均加班时间超过90小时。请问:我丈夫自己辞职或者厂方辞退他,我们能否提出赔偿?如果可以,可得到哪些方面的赔偿?
2.你丈夫所在的印刷厂并未提出职业病认定申请,你们可以在你丈夫的病情被诊断出来之后的1年内,向你丈夫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即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职业病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病认定结果出来后,你们可以向企业要求支付医药费和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以及住院补助金;
劳动保障部门会向你们(或你丈夫所在单位)送达《伤残鉴定通知书》,按照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进行职业病鉴定;
你们可以根据职业病鉴定的结果要求相应的赔偿。一般可要求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如果用人单位给你丈夫买了工伤保险,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你丈夫买保险,则由单位按保险待遇支付。
2.可以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深圳市宝安区梁真陈述:
我是来深圳打工的普通打工妹。10年前,我与丈夫经人介绍结婚,并生育一子,感情一直不冷不热。4年前,我拿出全部积蓄在他家县城盖了一幢楼,从那时开始,我丈夫的脾气就越来越暴躁、古怪,不拿出一分钱买菜,连孩子身上他都不舍得给一毛钱零用,隔三差五的回我打工地的出租屋,只是看电视,偶尔还打人。后来,我们实在过不下去了,都同意离婚,但在我们商议离婚的两年中,他的态度一直很反复。直到今年年初,我知道他与他公司一个文员打得火热。后来,他被公司解雇,又回到我身边。我支付生活的一切费用,却并未挽回我们感情破裂的局面。请问:像我们这种状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离婚吗?可以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答:1.如果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你们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这里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婚姻的男女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离婚。
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夫妻双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这需要你向法院提供一系列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2.如果是协议离婚,则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根据离婚协议及双方的意愿,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则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为离婚诉讼属于对公民提起的一般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特约主持:赵平
e-mail:jmwyflyz@126.com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局:
现将《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工作,保障机关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第三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四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上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第五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
(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他所任职务;
(四)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并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和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等存入本人档案。
第六条 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第七条 经批准辞去公职的公务员,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应当直接送达公务员本人。直接送达本人有困难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未予批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该人事处理的执行。
第十条 公务员在辞去公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因专项培训订立协议约定工作期限的,在未满约定工作期限内一般不得申请辞去公职。申请辞去公职的,应当向所在机关支付违约金或者履行相应义务。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机关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机关要求辞去公职公务员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约定工作期限尚未履行部门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十二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资,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转递档案。在九十日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单位报到后三十日内,按照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有关规定,将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
在九十日内未就业或者重新就业单位不具备条件保管条件的,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转递档案。第十四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重新就业的,其辞去公职前在机关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第十五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辞去公职,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发[2009]71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00九年七月二十
四日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员辞退工作,保障机关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第三条 辞退公务员,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四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第五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第六条 辞退公务员,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报任免机关。
(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作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下机关辞退公务员,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级党委或者人民政府批准后作出决定。
(四)《辞退公务员审批表》和辞退决定等存入本人档案。
任免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直接作出辞退决定。
第七条 被辞退公务员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 《辞退公务员通知书》应当直接送达被辞退公务员本人。直接送达本人有困难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务员对辞退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辞退决定的执行。
第十条 公务员被辞退后,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资。
第十一条
公务员被辞退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转递档案。在九十日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单位报到后三十日内,按照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有关规定,将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
在九十日内未就业或者重新就业单位不具备保管条件的,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转递档案。
第十二条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其他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领取辞退费的,机关在其档案转出后十五日内,将辞退费一次性向接收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拨付。
(一)公务员被辞退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自被辞退的次月起,由有关的人才服务机构按月发放辞退费。
(二)辞退费发放标准为公务员被辞退前上月基本工资。
(三)辞退费发放期限根据被辞退公务员在机关的工作年限确定。工作年限不满两年的,按照三个月发放;
满两年的,按照四个月发放;
两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增发一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辞退费停发:
(一)领取期限已满;
(二)重新就业;
(三)应征服兵役;
(四)移居境外;
(五)被判刑或者被劳动教养;
(六)死亡。
未发放的辞退费,有关的人才服务机构应当返还被辞退公务员原所在机关。
第十五条 辞退公务员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十六条 公务员被辞退后重新就业的,其被辞退前在机关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第十七条 在辞退公务员时,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 辞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终想离职,慎写辞职书
2010-12-28 10:31:18.0
“辞退”与“辞职”虽仅有一字之差,但在是否获得经济补偿金方面,可以说是“谬以千里”。岁末年终,很多职场中人在辛苦了一年之后,可能会有“动一动”的想法,在此有关律师提醒,如果想离开单位,一定要慎写“辞职书”。
日前,在一家电器营销公司工作的读者陈小姐致电本报劳动维权栏目《老徐茶馆》时称,她所在的公司各方面待遇都不错,工资薪酬及各项保险都有,只是因为她和上司的关系没处理好,最近经常被“穿小鞋”,这样的日子令她极其郁闷。11月底,她私下听说单位准备辞退她,她猜想是那个与她关系不好的主管从中作梗,心想与其被辞退不如自己主动辞职,面子上更说得过去。于是,她一狠心,写了一份辞职书,递给了人事经理,然后潇洒地离开了。
事后,有朋友告诉她,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被单位辞退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于是,她找来《劳动合同法》原文。对照自己的情况,按说她可以获得一笔数额不小的补偿金,可是,她自己递交了辞职书,这笔补偿金就与她擦肩而过了。陈小姐致电本报咨询,她如何才能获得这笔补偿金?
对此,劳动维权律师庄文飞认为,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个人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所谓法定程序,包括辞退。但陈小姐自己主动提交辞职书,让其丧失了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为此,庄文飞律师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单位有辞退员工的意思,并授意或诱骗员工提交辞职书,劳动者一定要警惕,慎写辞职书,宁可被辞退也别主动辞职。
另外,庄文飞律师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其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其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其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其四,用人单
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其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其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其七,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以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辞职、辞退、开除
1、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辞职报告,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力资源办理辞退手续。
3、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4、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人力资源部办理职手续。
5、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6、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7、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8、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人力资源事部核实,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9、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10、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1、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12、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被公司辞退辞职报告
被辞退用写辞职报告吗
被辞退让我写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被退(共17篇)
提交辞职报告和被辞退(共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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