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怀镇 “三轮车”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自怀镇吸取 “10.7”事故惨痛教训,痛定思痛。采取 “三管齐下”扎实推进“三轮车”
一、管制度建设
一是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机制。对全镇69辆三轮车摸底分村逐车“建档立卡”并核发登记卡和计分卡,统一喷涂醒目的编号和标识。每月对新增和报废三轮车进行登记和销号,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建立培训机制。对新增三轮车车主进行人车档案登记、统一进行岗前培训,每季度组织三轮车车主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教育,统一管理。现已开展安全培训2期,累计培训124人次。三是制定辖区内管理办法。对三轮车使用范围、通行、停放、载物、载人等作出规定。四是强化考核机制。将三轮车整治工作纳入村级年终目标考核。同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五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超员超速、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广大群众通过电子设备拍照取证,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者每次100元的奖励。
二、管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轮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实行双组长制,分管领导具体落实;
二是整合执法力量。镇安办、安监站、交管办、船管站,社区警辅合署办公,由原来的3人增加到7人,分工不分家,形成常态化联合执法。重点路口配置不少于1名的交通安全劝导员。三是创新执法方式。由镇分管领导牵头抓落实,派出所带队开展,不定时、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不定路段的流动式执法检查。2018年以来,处理和纠正1068人次,对违法违章人员实行再教育、再学习并签订承诺书,对受到“处罚”的违法违章人员,除在全镇的安委扩大会议上和场镇LED上进行曝光外,必须在辖区内义务充当不少于一周的交通劝导员。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村(社区)交通安全劝导员轮流在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劝导,利用村村响、云平台、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安全宣传。
三、管经费保障
一是在执法经费保障方面。按时足额发放劝导员工资,为每一位劝导员配齐喇叭、反光背心、帽子等劝导设备;
全力保障执法人员有关费用。二是在设备实施方面。将在全镇重要路段安装监控设备5套,全力完成“雪亮工程”。将持续对三轮车治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项经费已达10万元。三是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持续加大对道路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安排资金,落实专人,进行治理,形成闭环管理。
下一步,我镇将以此为契机,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把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扛在肩上、记在心上、抓在手上,一是配合主管部门继续加强三轮车执法整治,建立完善台账登记制度。二是加强对三轮车源头整治,对非法经营、非法改装等行为按职能职责查处。三是创新三轮车管理模式,加大经费投入,将在辖区内重要路段安装监控设备,全天候不间断监控,第一时间掌控辖区内三轮车运行情况。四是加强驾驶员管理,增强驾驶人员责任感,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平安交通作出贡献。
关于整治非法营运三轮车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客运市场秩序,维护乘客合法权益,顺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非法客运者的管理和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相关政策法规为主要依据,以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浓厚舆论氛围为总的目标,坚持全方位、立体化、灵活性、长期性原则,努力营造有利于整治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引导,力争使整治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和全面支持;
力争使非法营运的势头得到遏制。
二、宣传内容和方式
(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宣传栏、LED电子广告等宣传平台进行相关公益广告刊载,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指导本行业内的宣传工作,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支持整改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媒体集中报道
在****电视台、《******》推出系列综述报道、系列评论、系列访谈、加强典型报道,开展舆论监督,对集中整治工作前期宣传动员和整治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在官方微博@、腾讯官方微博@微***、官方微信****公众微信号、**APP,策划推出网络互动宣传和系列原创报道。联动全区官微,整合区内宣传资源,并对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及时地跟进和展示,不断提升整治工作正面舆论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三)面向基层开展宣传
结合“三下乡”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规劝驾驶员自觉不参与非法运营活动,规劝居民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规范交通行为。并利用利用“三馆一站一影院”阵地、“快乐周末〃百姓舞台”基层行、文化惠民演出活动等,深入到机关、学校、厂矿、企业,镇(街道)、村(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整治宣传群文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合力推进
宣传报道组下设对上衔接组、报纸组、广播电视组、新媒体和舆情组,统筹协调整治工作系列新闻报道、网络舆情监控引导、社会宣传等工作。各新闻单位要精心制定详细报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宣传纪律
建立与区级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密切沟通机制,定期分析情况、通报信息。定期、不定期召开通气会,加强统筹,统一调度整治工作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加强舆论收集研判和舆论监督。
(三)创新宣传形式,增强报道实效
改进创新宣传报道方式方法,加强报纸、电视台、网站及微博、微信、微视、新闻客户端互动,实现信息多渠道发布、效果全方位呈现,切实加强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
*********宣传部 2018年1月15日
关于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汇报禅城中心城区两轮摩托车、残疾人车、人力三轮车(下面简称“三车”)非法营运历来比较猖獗,近年来虽经多次整治但均未能根治。根据市领导指示,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联合交通局、市巡警支队,开展以打击人力三轮车为重点的“三车”整治,至今已告一段落。现将整治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5月份以
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多次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打击“三车”非法搭客营运行动。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和市领导指示,于8月11日成立了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小组。由于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方法得当,执法人员信心坚定、行动迅速、奋力拼搏、灵活变通,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9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没收非法搭客三轮车近500辆,使中心城区的人力三轮车已基本绝迹,维护了中心城区的市容和交通的正常秩序,社会反响极好。
二、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一)领导重视,明确目标。城管办和执法局领导深刻认识到整治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是市领导的殷切期望和市民的热切期盼,是推动“创卫”、“创模”等工作,维护、提升我市城市形象的内在要求,更是执法机关整治城市“脏、乱、差”工作目标之一,而且情势十分紧迫,务必要以“攻克碉堡”的决心,花大力气,整治出成效。因此,这次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均受到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行动前,办、局领导专门组织召开动员会,阐明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明确表示:“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坚决地、彻底地肃清每个角落的非法营运人力三轮车,确保整治无死角、无盲区,不获全胜,决不收兵”,进而使全体人员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极大地鼓舞了士气,坚定了决心。整治过程中,主要领导多次过问行动进展情况,并及时作出指示,指导整治工作的开展,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想方设法予以解决,为整治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灵活机动,依法整治。深入调查,掌握规律。为达到更好的整治效果,在整治行动前,小组成员预先上路摸底调查,通过现场查看有关路段,深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调查了解,多次走访交警、群众,基本掌握了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的主要时间和路段:中午12:00到下午2:30,下午5:30到7:30,晚上22:00至凌晨5:00,他们较为集中地出现在流行前线、音乐喷泉、新一佳超市、华远村、简村等繁华路段或商场闹市。通过充分掌握人力三轮车的出没规律,为领导作出决策和制订行动方案提供了有力的客观依据。灵活变通,方法多样。根据已掌握的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的规律和特点,执法人员为适应整治行动需要,首先调整正常的上下班时间,采取“三集中”行动,即集中兵力,在其营运时段内对人力三轮车出没较为集中的路段进行突然出击,对其作大规模、全方位搜索、围堵、暂扣或罚款。这一突然袭击,使三轮车非法营运者东逃被拦阻,西窜被截获,无处藏身,束手被罚;
其次,严格进行路面监控,对在路面零散揽客的人力三轮车,采取成组分片,逐路、逐段巡查,布下天罗地网,一旦发现漏网者,立即进行查扣,不留盲点;
再次,深挖细锄,把整治行动引伸到隐蔽的出租屋窝点。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治,非法营运者与执法人员打起游击战,改变了非法营运的时间和地点(在深夜时段出没于出租屋较多的区域)。执法人员审时度势、随机应变,马上调整方案。在摸清非法营运者多在华远村、简村、教子村等地的出没情况后,邀请相关村委会、治安员共商良策、联合行动;
同时组织一大货车跟随小组一起行动,务求做到查扣果断,撤离迅速。事实证明,此举有效避免了查扣时混乱局面的出现以及执法人员与非法营运者争吵等事件的发生,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
(三)人性执法,树立形象。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查扣相结合,是贯彻于本次行动始终的原则,而在整治工作中则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由于违法者的“利益受损”,无法避免谩骂、刁难甚至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整治小组将此类可能出现的情况纳入应急方案,邀请治安员、治安警等全程参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无理取闹行为保持容忍态度,并对闹事者进行有理有节、有依有据的说服教育和依法处罚。在执行处罚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分地点、对象,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保持统一的处罚尺度。鉴于从事搭客人员中有一部分是老年人、残疾人或下岗人员,生活确实有困难,在坚持严格执法、坚决暂扣三轮车,同时对其进行耐心规劝教育的前提下,执法人员对此类弱势群体一般都进行特殊处理。如9月21日晚在惠景城查扣一河南籍残疾人的三轮车,考虑到当事人身有残疾,初到佛山对我市禁止人力三轮车搭客规定全不知情,经教育其认识态度好,并积极配合整治工作,举报人力搭客三轮车窝点有功,整治小组奖励其150元。上述做法体现了执法人员坚持原则,以人为本的高尚风范,实现了执法效果、执法形象、社会效应的有机统一。
(四)治理源头,防止反弹。从调查结果分析表明,被暂
关于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汇报禅城中心城区两轮摩托车、残疾人车、人力三轮车(下面简称“三车”)非法营运历来比较猖獗,近年来虽经多次整治但均未能根治。根据市领导指示,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联合交通局、市巡警支队,开展以打击人力三轮车为重点的“三车”整治,至今已告一段落。现将整治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5月份以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多次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打击“三车”非法搭客营运行动。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和市领导指示,于8月11日成立了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小组。由于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方法得当,执法人员信心坚定、行动迅速、奋力拼搏、灵活变通,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9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没收非法搭客三轮车近500辆,使中心城区的人力三轮车已基本绝迹,维护了中心城区的市容和交通的正常秩序,社会反响极好。
二、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一)领导重视,明确目标。城管办和执法局领导深刻认识到整治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是市领导的殷切期望和市民的热切期盼,是推动“创卫”、“创模”等工作,维护、提升我市城市形象的内在要求,更是执法机关整治城市“脏、乱、差”工作目标之一,而且情势十分紧迫,务必要以“攻克碉堡”的决心,花大力气,整治出成效。因此,这次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均受到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行动前,办、局领导专门组织召开动员会,阐明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明确表示:“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坚决地、彻底地肃清每个角落的非法营运人力三轮车,确保整治无死角、无盲区,不获全胜,决不收兵”,进而使全体人员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极大地鼓舞了士气,坚定了决心。整治过程中,主要领导多次过问行动进展情况,并及时作出指示,指导整治工作的开展,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想方设法予以解决,为整治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灵活机动,依法整治。深入调查,掌握规律。为达到更好的整治效果,在整治行动前,小组成员预先上路摸底调查,通过现场查看有关路段,深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调查了解,多次走访交警、群众,基本掌握了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的主要时间和路段:中午12:00到下午2:30,下午5:30到7:30,晚上22:00至凌晨5:00,他们较为集中地出现在流行前线、音乐喷泉、新一佳超市、华远村、简村等繁华路段或商场闹市。通过充分掌握人力三轮车的出没规律,为领导作出决策和制订行动方案提供了有力的客观依据。灵活变通,方法多样。根据已掌握的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的规律和特点,执法人员为适应整治行动需要,首先调整正常的上下班时间,采取“三集中”行动,即集中兵力,在其营运时段内对人力三轮车出没较为集中的路段进行突然出击,对其作大规模、全方位搜索、围堵、暂扣或罚款。这一突然袭击,使三轮车非法营运者东逃被拦阻,西窜被截获,无处藏身,束手被罚;
其次,严格进行路面监控,对在路面零散揽客的人力三轮车,采取成组分片,逐路、逐段巡查,布下天罗地网,一旦发现漏网者,立即进行查扣,不留盲点;
再次,深挖细锄,把整治行动引伸到隐蔽的出租屋窝点。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治,非法营运者与执法人员打起游击战,改变了非法营运的时间和地点(在深夜时段出没于出租屋较多的区域)。执法人员审时度势、随机应变,马上调整方案。在摸清非法营运者多在华远村、简村、教子村等地的出没情况后,邀请相关村委会、治安员共商良策、联合行动;
同时组织一大货车跟随小组一起行动,务求做到查扣果断,撤离迅速。事实证明,此举有效避免了查扣时混乱局面的出现以及执法人员与非法营运者争吵等事件的发生,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
(三)人性执法,树立形象。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查扣相结合,是贯彻于本次行动始终的原则,而在整治工作中则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由于违法者的“利益受损”,无法避免谩骂、刁难甚至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整治小组将此类可能出现的情况纳入应急方案,邀请治安员、治安警等全程参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无理取闹行为保持容忍态度,并对闹事者进行有理有节、有依有据的说服教育和依法处罚。在执行处罚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分地点、对象,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保持统一的处罚尺度。鉴于从事搭客人员中有一部分是老年人、残疾人或下岗人员,生活确实有困难,在坚持严格执法、坚决暂扣三轮车,同时对其进行耐心规劝教育的前提下,执法人员对此类弱势群体一般都进行特殊处理。如9月21日晚在惠景城查扣一河南籍残疾人的三轮车,考虑到当事人身有残疾,初到佛山对我市禁止人力三轮车搭客规定全不知情,经教育其认识态度好,并积极配合整治工作,举报人力搭客三轮车窝点有功,整治小组奖励其150元。上述做法体现了执法人员坚持原则,以人为本的高尚风范,实现了执法效果、执法形象、社会效应的有机统一。
(四)治理源头,防止反弹。从调查结果分析表明,被暂扣的大部分三轮车,多是车主从回收站低价购回。如一河南籍魏姓老伯先后六次被扣车,每次被扣后随即到城南一大型回收站再以约180元购回一辆三轮车。得知此情况,整治小组决定将收缴的三轮车统一集中停放进行销毁,通过拆除车厢木板、帐篷,切割车辆主架,锻压车轮等,使之成为废品,无法再度流入社会循环使用,此乃固本清源之一举。
三、持之以恒,巩固成果。市容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三车”整治也是一项繁重的任务,在巩固人力三轮车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必须把整治重点转向整治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车的非法营运。第一,要更广泛地开展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途径宣传
“三车”非法营运是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影响城市形象和诱发某些交通、治安问题的因素之一,让广大民众更加支持我们的整治行动。第二,实行举报制度,坚持日常巡查和重点整治相结合。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对举报情况紧急的尽快处理,情况复杂的调查后再作处理,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某一时期新出现的严重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第三,坚持不懈地与多个部门联动,互通信息,互相协作,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第四,把“治乱”引入社区,不断完善执法进社区的管理模式。组织发动各单位和广大民众积极参与“三车”治理工作,实行自扫门前雪、各家孩子各家抱,使社区成为执法工作的阵地和服务平台,以点带面,逐步扩大整治成效。为更好地依法办事,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进而更有效地治理二轮、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市城管办已向市政法委提出申请,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公安交警、巡警、交通、工商、技监、执法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并以交通、交警为执法主体,其他部门予以配合。这项工作目前正在筹划中。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依法规范、疏堵结合、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原则,依法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对象
(一)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三轮车的企业和个人。
(二)无号牌、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保险凭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
(三)在禁行路段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以及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超载的三轮车。
(四)未经交通部门审批,没有营运手续,非法运营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残疾人)代步车。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1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联合执法中队,办公室主任由中队长兼任,负责“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
负责对各村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和路面管控工作实施督导检查。
四、方法步骤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数,要认真清理排查本辖区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数量;
二是积极宣传注册登记时间和流程,确保广大群众能顺利注册登记。
(二)实施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路面整治工作。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督,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检查整治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严肃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秩序,维护安全稳定。
(四)督查总结、完善制度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反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疏堵结合,完成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任务,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三)强化监督,确保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对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取得成效。
(四)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专项整治长效机制,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加强巡查,常抓不懈,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和道路运输秩序,建设平安东升,建设和谐社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三轮车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乡道路交通管理,改善城乡交通环境,规范城乡客运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城乡交通环境,构建公正、公平的营运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 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全县客运秩序为目标,依法行政、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标本兼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整治对象
(一)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非法营运的电瓶三轮车、无牌无证的燃油三轮车(以下简称机动三轮车);
(二) 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的客运人力三轮车。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三轮车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三轮车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标,成立全县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全
县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
县政府副县长(常务)
县委办公室主任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局长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副主任 县公安局政委 县财政局局长 县教育文体局局长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城管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县残联理事长
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副政委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县社保局局长
县就业局局长
县城管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各片区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和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
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
担任。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
1.摸底调查组 摸底调查组 组长:
主要职责: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非法载客营运的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的客运人力三轮车数量和从业人员构成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2.后勤保障和报废奖励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一是制定整治三轮车的经费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是对主动按期报废机动三轮车的按2000元/辆标准、对主动拆毁客运人力三轮车安装动力装置的按800元/辆标准,制定奖励方案并组织实施。
3.宣传教育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制定三轮车整治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
4.帮扶救助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制定三轮车整治帮扶救助方案并组织实施。
5.联合执法组和维稳保卫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制定整治三轮车联合执法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强制拆毁电瓶三轮车和客运人力三轮车非法安装的动力装置。制定整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6.信访接待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制定三轮车整治信访调处预案并组织实施。
7.医疗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制定三轮车整治医疗救治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整治工作步骤及主要措施
按照“先县城区、后乡镇”的思路,分摸底调查、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提高四个阶段实施。
1.摸底调查阶段(1月20日至3月10日) 由民建镇牵头,公安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民政局、社保局及有关乡镇配合(抽调人员由牵头单位确定)。一是由民建镇对辖区内的居民、村民和暂住人口拥有的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数量、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
二是由交通运输局对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的客运人力三轮车数量、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
三是由公安局对残疾人专用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数量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
四是由工商局对销售电瓶三轮车(含销售三轮车电瓶)、改装三轮车的业主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以上单位和部门于3月10日前,将摸底调查情况登记造册,由经办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民建镇政府,民建镇汇总造册后,由民建镇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三轮车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至4月30日) (l)建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明确目标任务,安排部署全县三轮车整治工作。
(2)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县政府发布三轮车整治通告,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县三轮车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
(3)开展宣传教育。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政府法制办、公安局、司法局、广电局、教育文体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配合(抽调人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向县城区三轮车主、市民散发各类宣传资料,展开法制告诫教育,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由司法局、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每天出动宣传车在县城区内进行巡回宣传。电视台要开设专栏,播出相关宣传资料,通过对一些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自身难以克服的安全隐患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案例进行分析,以案讲法,广泛宣传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含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非法安装的动力装置的客运人力三轮车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可能带来的巨大伤害等,曝光违法行为,宣传守法典型,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
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要利用短信向市民发布相关信息。
(4)由县财政局牵头,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民建镇配合(抽调人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对10月31日前主动报废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的按1000元/辆予以奖励、对主动拆毁客运人力三轮车上安装动力装置的按800元/辆予以奖励,引导电瓶三轮车从业人员主动报废电瓶三轮车和客运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主动拆毁安装的动力装置。
(5)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民政局、残联、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工商局配合(抽调人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对三轮车从业人员中符合帮扶救助条件且在整治工作中能积极配合的,及时进行帮扶救助。对主动报废机动三轮车的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渠道,使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3.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从11月1日开始,对县城区内的三轮车进行集中整治。
(1)由公安局牵头,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工商局和各有关乡镇配合(抽调人员由牵头单位确定),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非法载客营运的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予以没收并强制拆毁,对客运人力三轮车上非法安装的动力装置进行强制拆除并予以没收销毁。
(2)由工商局负责,对销售电瓶三轮车(含三轮车电瓶)、改装三轮车的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
(3)由信访和群众工作局牵头,法制办、司法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残联和有关乡镇配合(抽调人员由牵头单位确定),认真处理三轮车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来信来访,切实做好劝解、处置和信息上报工作。
(4)由政法委牵头,公安局、法制办、信访和群众工作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民政局、残联和各有关乡镇配合(抽调人员由牵头单位确定),采取超常规措施,对城区
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昼夜管控,及时发现和掌握情报信息,针对可能引发的三轮车业主和从业人员暴力抗法、非法集体上访事件等,制定应急预案;
快速、妥善处置在三轮车整治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聚众滋事、堵塞交通等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解释劝导的基础上,对少数别有用心带头煽动闹事的主要策划者和组织者,坚决依法予以打击,绝不能姑息迁就,全力维护党政机关、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为取缔工作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5)由卫生局牵头(抽调人员由牵头单位确定),快速、妥善救治三轮车整治过程中的受伤人员。
4.巩固提高阶段(6月1日以后) 从6月1日起,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各类机动三轮车(含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由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予以没收并强制拆毁。
对涉嫌营运载客的机动三轮车(含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由交通运输局负责予以没收并移交县公安交警大队强制拆毁;
同时,依据《
县城镇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县的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县城区内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客运人力三轮车,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非法安装的电机、电瓶等设施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取消客运人力三轮车运营资格。
五、工作要求
1. 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三轮车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打黑除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规范城乡交通秩序、提升城乡形象的重要抓手,广泛宣传动员,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确保达到预期的整治目标。
2. 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在整治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齐心协力、通力合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公安局:负责三轮车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综合协调,牵头组织联合执法,搞好整治的政策宣传,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和非法载客营运的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予以没收并现场拆毁,对客运人力三轮车上非法安装的动力装置,一律予以没收并销毁。负责三轮车整治中的处突工作,要提前制订处突预案。对阻碍执行公务、阻碍执法、非法聚集,煽动、教唆、串联、胁迫、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果断地予以打击。
公安交警大队: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一律予以没收并销毁。
城管局:协助三轮车集中整治和后期长效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局:对涉嫌非法运营的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一律予以没收并移交公安交警大队销毁。同时,依据《
县城镇管理办法》的规定,于2012年3月20日前会同城管局办理好县城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工作的交接手
续,从2012年3月21日起,全县的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客运人力三轮车上非法安装的动力装置予以没收并销毁。
工商局:对销售电瓶三轮车和非法改装三轮车的经营业主进行查处和依法取缔,从源头上进行打击。
宣传部、广电局:积极开展三轮车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氪围。
民政局、残联:对老、弱、病、残三轮车从业人员进行帮扶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办理低保手续。
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司法局: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对来访的三轮车从业人员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教育局: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乘坐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和安装动力装置的客运人力三轮车。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帮扶救助条件且在整治工作中能积极配合的三轮车从业人员,尽量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渠道,使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组织部、纪委监察:对三轮车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切实提高参加整治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行政执行力;
制定纪律规定,要求机关干部和单位职工自觉抵制乘坐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和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的客运人力三轮车。加强对三轮车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对措施不力、效果不佳
的,责令有关单位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并对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给予问责处理,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乡镇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
民建镇:深入社区、村组,对居(暂)住在辖区内的三轮车从业人员进行告诫教育,负责做好居住在本辖区内的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和客运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维稳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建机构,制定方案,同步推进,依法取缔。
六、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1、组建机构。成立三轮车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运管所,经组织从县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城管局抽调10名人员组成专职执法队伍,从事三轮车长效整治工作。由运管所长任办公室主任。
2、管理职责。三轮车整治办公室将三轮车整治工作列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巡查,坚持常抓不懈。一是要继续加强打击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发现一辆拆毁一辆。二是继续打击非法营运的电瓶三轮车、燃油三轮车,发现一辆拆毁一辆;
三是要继续打击客运人力三轮车非法安装动力装置,一旦发现立即拆除并销毁。四是要继续加强对销售电瓶三轮车、拼(改)装三轮车行为的打击,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3、工作经费和装备。购置专门公务执法车辆1台,摄像机、照相机各1部。每年核定工作经费5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直至整治成功为止。
关于市区整治电动三轮车的提案
一、提案缘由
近几年,在市区流沙各个街道常常见到违法载客营运的各类电动三轮车。特别是在市场路口、商贸街口、客运站、医院门口等人员聚集区尤为严重。而大街小巷电动三轮车随意上机动车道非法运营、闯红灯、走逆行、乱停乱放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城市交通管理一大难题,已经到了非严加治理不可的地步。
这些三轮车不仅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而且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形成了交通事故隐患,并且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
由于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没有营运资格、不遵守交通规则,不仅给市区带来了新的安全隐患,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和谐、平安、畅通,也严重损坏了我市宜居宜商的文明形象,降低了城市品位,直接影响到我使的经济建设。建议政府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力量,对我市区的违法载客电动三轮车予以取缔,真正将“路还与人、路还与车”。
二、问题分析
(一)电动三轮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1.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当中,绝大部分系年龄偏大的中老年人,同时外来人占大多数。他们根本就没有经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对交通安全法律常识了解甚少,更谈不上正规的驾驶技能操作培训。在行使过程中往往是横冲直撞,肆意乱串,乱停乱放,更有甚者,在一些主要路段、路口随意停车拉客上人,见缝插针,等客、抢客的激烈场面十分惊险。驾驶电动三轮车在转弯、掉头时,需要侧出身子回头观望才能看清道路通行情况。所以,驾驶人往往是在一边转弯、一边掉头、一边伸头出来向后观望,说转就转、想掉头就掉头。等遇到紧急情况或危险的时候,驾驶人根本不懂得如何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或者紧急刹车而刹不住,躲避又躲不过,最终酿成事故恶果,驾驶人和乘客是后悔莫及,轻者车辆受损,重者车毁人亡。
2.车辆安全性能差,安全隐患大。电动三轮车本身安全技术含量不高,有的更是制造工艺粗糙,由于电动三轮车驾驶轻便,也没有向后观察的后视镜,基本上就是经销商简单在车厢上加装一排座位、蒙上篷布而完成的,安全性能极其差。驾驶人常常未及时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维护,以致造成刹车、灯光等系统不符合车辆上路标准。这些车辆一旦上路违法载客,势必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威胁着坐车人的生命安全。而且他们的驾驶技能不够娴熟,存在着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最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自身不保,哪有来的经济赔偿能力,乘员和伤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就给我们事故处理工作增加了难度。所以在给当事人和亲戚朋友们带来痛苦的同时,同样给社会也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
3.抢占了道路资源,降低了道路通行能力。近几年,随着几条高速公路的开
通,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我区国(省)道路的交通压力,但是随着示范区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各个重点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各类施工车辆的不断涌入,给市区道路车辆通行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一些三轮车驾驶人为抢生意,常常聚集在学校路口、医院门口、菜市场路口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场所,或三五成群闲谈等客,或一拥而上抢生意,使原本较窄的路口变得拥挤不堪,一致造成人车拥堵。公共的道路交通资源被占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因而大大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
(二)、电动三轮车不断增多的原因
1.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本地人口二百多万,还有一百多万外来人口。而大部分的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是市外来人口,他们普遍没有什么文化,或是学历偏低,素质较差,更没有什么一技之长。驾驶三轮车慢慢就成为他们的“技术活”,由于不需要任何培训或资格证,成本低,容易复制,导致市区电动车越来越多。
2.我市区现实市场的客观需求。市区人口密集,公共交通工具投入不足,的士缺少价格监督,要价高,。由于电动三轮车具有运行时间长、运行线路随意灵活、招手即停等特点,且收费又便宜,所以使得一部分群众不顾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贪图方便便宜而乐于乘坐,就为电动三轮车违法载客创造了必要的市场。
3.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缺少沟通协作,未形成合力打击治理力度。公安交管部门在管理上无法可依,由于电动三轮车系电瓶输出动力驱动,不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但是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又不能不管。定期不定期组织民警集中整治规范,通过卸电瓶、拆蓬子等方法治理,可是前面收缴报废,后边商家又有大量的新车不断销售,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如果参照机动车对待,那么执法主体部门应该是政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履职。所以现在是交警部门单打独斗,与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
三、解决方案
1.建议多措并举,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管、运管等部门在对市区道路、街道的巡逻防范中,应加大对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力度。由于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多为中老年人或妇女,且残疾人较多,他们基本上就没有经过驾驶技能的专业培训,更没有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我们除了在日常的管理中加强教育劝道外,还可以根据驾驶人的居住区域,分片区就近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教育。适时联系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单位,将涉及此类车辆的典型违法案例和事故案例进行曝光,将乘坐三轮车的安全隐患告知我区广大人民群众,因为有市场它才会存在。教育示范区广大干部群众,人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参与“关爱自己、关爱他人,拒乘电动三轮车”的活动,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2.建议加大对源头上的管理力度。由工商税务和技术监督部门加大对电动三轮车销售商户的监管力度,督促检查商家经营业主销售的三轮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等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是否是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情况;
是否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建议只销售箱式货运三轮车,坚决杜绝单、双排座位的电动三轮车在我区销售。并加大对改装车辆性能和使用用途行为的打击力度,真正从源头上堵住安全隐患。
3.建议由政府出资统一收购予以取缔。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它的必然性,正是因为市区公共交通工具投入不足,市区人民群众因出行生活的需要,才使得电动三轮车有了它的生存空间,所以就要有新的替代品来取代它,才能使其逐步慢慢的退出市场。同时我市区很多公车更新太慢,破损、冒黑烟的公车较多,如9路公车。建议由政府筹资,加大公车的投入。在的士方面亦应该加以监督,价格宣传、价格监督,全市应公开的士路程的基础标准价格表,让百姓心中有数。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宜居宜商”的要求,把普宁市打造成在全省有地位、在全国有影响的文明卫生商业城市;积极发动全市人民群众要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形成人人争当文明形象人、处处都是和谐美丽景的新风貌。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界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发展战略,以优良作风推进经济健康务实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
以上是根据市区交通实际现状所整理的提案,欢迎予批评指正。
关于整治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的提案
案
由:
关于整治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的提案 提 案 者:
濉溪县九届政协文卫组委员 刘琼
建议承办单位:
濉溪县道路交通管理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及工商、安监等各相关部门
【内容】 近年来,县城大街小巷电动三轮车随意上机动车道非法运营、闯红灯、走逆行、乱停乱放等问题日益突出,不仅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而且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给城市交通带来严重的事故隐患,并并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已经到了非严加治理不可的地步。
为此,特提出以下整治建议:
(一)多部门联动,综合治理。
仅靠公安一家之力,显然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应建立由政府牵头,集中安监、公安、城管、交通、工商、新闻媒体等单位组成的综合治理领导机制。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真正把电动车管理纳入交通管理系统中。
(二)组织领导到位。
成立濉溪县城区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同时,研究制定《濉溪县关于加强城区电动三轮车管理的通告》,明确整治的原则、办法、时间、程序和措施;
明确交通运输局为营运电动三轮车主管职能部门,其它有关职能部门为协同配合管理部门,并根据各自职能参与治理工作。
(三)政策宣传到位。
1、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以城管部门为牵头单位,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标语等形式,向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车主大力宣传集中整治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的重要意义,向广大市民宣传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的极端危害性,教育和引导市民远离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
2、全面开展调查摸底。以交通运输局为主,城管大队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县城现有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分不同类别车主进行造册登记,全面摸清城区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底数,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关注民生,强化保障。重视弱势群体,为广大下岗、无业人员创造就业机会,有劳动能力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优先安排再就业。对家庭生活困难的,由民政部门纳入低保进行管理;
对残疾人员,由残联负责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置。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调整现行医疗保险、住房、失业保障等制度,使人人看得起病、住得起房,吃得饱饭,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真正从根源上解决我县三轮车非法营运的问题。
2015-3-28
开封市三轮车整治实施办法之我见 近期,很多人都在讨论关于开封市三轮车整治实施办法。随着2011年12月1日三轮车实施办法的正式实行,三轮车在短短的一天内销声匿迹,在鼓楼广场,北书店街口以及火车站周围已不见了以往的拥堵。而且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三轮车实施办法所带来的成效十分彻底,整治办法行之有效,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三轮车这一困扰开封市交通运输上的顽疾,也为开封市市民带来了福音。下面是我对此次整治实施办法的一些看法。
第一, 从政府职能角度上看。此次开封市市政府所体现的服务职能得到了广大开
封市民的认同和赞许。同时,在涉及到民生问题上和处理三轮车车主的问题上,体现了政府职能中以人为本、做服务性政府的职能性质。树立了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一个讲求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形象。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共服务上所存在的盲点,漏点。据不完全统计,开封市有三轮车(包括电动三轮车、摩托三轮车、人力三轮车)4万辆,其中营运三轮车就高达3万多辆,而在这3万多辆三轮车主中,下岗工人、残疾人数量居多。三轮车可以说是这些人的饭碗。如果失去三轮车工作,可以说就失去了生活来源生活保障。所以,解决三轮车车主的经济来源问题便成为了此次三轮车整治的重中之重。在这个问题上,政府通过对三轮车登记,回收等方法,了解三轮车车主的基本情况,分等级,分层次的对三轮车车主进行下岗培训再就业,失业人员救助金以及创业贷款等方法,使三轮车车主在停运后,基本生活得以保障。
第二, 从公共安全角度上看。此次三轮车整治实施办法的实行,很大程度上降低
了开封市交通运输上的压力,减少了关于三轮车方面的许多交通事故,对于市民安全出行,以及交通运输的顺畅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更加便于公共安全的管理。
市区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城区从事客运经营的三轮车急剧增多,不仅扰乱了城区公共交通秩序,而且成为城区交通安全重大隐患。为切实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创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现就城区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区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区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指挥、督促检查各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重点
本次集中整治的地域范围为城市主城区,即“三河一路”所形成的城区范围;
车辆范围为从事客运经营的人力三轮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瓶车、四轮电瓶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三轮车。
重点整治主城区内以下违反交通法规行为:使用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三轮车从事客运经营;
年龄和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要求的人员从事客运经营;
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从事客运经营;
驾驶拼装、改装、报废机动三轮车和无车辆号牌机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违法乱停乱放、占道经营;
从事客运经营的三轮车,擅闯通行禁区。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3月10日—3月31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1日—5月31日)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30日)
由督查考核组对市区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成效进行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长效监管阶段(2012年7月1日起)
由市城管、公安和交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载客三轮车进行长效监管,直到彻底杜绝城区内三轮车从事客运经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二)强化措施落实。
(三)加强协调配合。
(四)注重长效管理。
(五)加强督促检查。
本实施方案由市区载客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及马以市长的指示精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吴水霖常务副市长提出的“下定决心、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务求全胜”的具体要求,组织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联合开展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行动。经过近半年深入细致的工作,目前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有序,社会态势总体平稳。
截止2月9日,应各类处臵车辆9345辆(包括已登记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加装电瓶538辆),已回收上缴处臵2348辆(其中:电动2142辆,燃油202辆,经登记残疾车2辆,经登记加装电瓶人力三轮车拆除助动装臵2辆),占25.13%。分类:客运车辆应缴966辆,已缴184辆,占19.05%;
货运车辆应缴3612辆,已缴1461辆,占40.54%;
货运自备车应缴2488辆,已缴239辆,占9.61%;
单位专用应收车辆573辆,已缴21辆,占3.66%。自备代步或接送小孩应缴车辆1706辆,已上缴443辆,占25.97%。按车主户籍分类,本地人已缴1707辆,外地人已缴641辆。发放各类上缴车辆收处臵补助款680万元。其中:吴兴区应缴4298辆,已缴991辆,占23.06%;
开发区应缴3278辆,已缴1264辆,占38.56%;
度假区应缴1769辆,已缴93辆,占5.26%。三区已上报各类上缴处臵车辆协议2490份,其中吴兴区1068份,
开发区1235份,度假区187份。目前,已上缴各类处臵车辆2348辆,已签协议上缴车辆2490份,实际可上缴各类整治车辆4838辆。
现将前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三轮车整治工作背景
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中心城区范围内出现较多违法、改装和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仿人力客运三轮车和残疾人三轮车,严重影响了中心城区营运市场秩序,给道路运行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同时陆续出现了少数出租车司机、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多次上访事件。经登记的551辆人力客运三轮车从业人员,主要是原市装卸搬运公司员工、企业下岗职工、城郊土地征用工及司法矫正人员,年龄55岁以上占80%左右。从事非法营运的电瓶三轮车主60%是外来人员,其余是城郊周边的失地农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2010年8月9日,根据孙书记、马市长批示精神,市政府召集市政法委、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和市运管处等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中心城区三轮车、残疾车整治问题,并从8月12日开始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市交通道路秩序。根据广大群众的呼声,经过深入仔细的调查研究、前期准备,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2011年11月17日起开展对中心城区内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二、前阶段所做工作
1.学习调研,形成方案。2011年下半年以来,市政府对中
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8月16日,由市法制办牵头,组织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赴温州学习调研“四小车”(机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摩托车和人力客运三轮车)综合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9月9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地的实践经验,经论证确定将电动三轮车定性为机动车,并于9月下旬,由市法制办召开听证会专门五部门发出的整治通告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形成了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及经济补助政策、运力补给及驾驶员培训方案、三轮车车主再就业实施方案等。
2.明确责任,健全组织。2011年9月中旬,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分别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正式审定本次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及相关经济补助政策,并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水霖为组长的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章新泉、莫雨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分设综合组、宣传组、维稳组、督察组、执法组五个大组,各组组长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明确整个日常整治工作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组织牵头,社会维稳工作由市政法委负责。
3.抽调人员,调查摸底。2011年11月1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动员大会以后,从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吴兴区、开发区、度假区抽调的690多名工作人员集中进行调查摸底工作。
截止12月5日,共走访三轮车主9654人,发放摸底调查表9471张,入户登记各类整治三轮车9345辆,其中客运三轮车966辆,货运三轮车6100辆(包括货运营运3612辆,货运自备2488辆),单位专用车573辆,自备代步或接送小孩1706辆。列入整治对象9097辆,其中电动三轮车6757辆、燃油三轮摩托车1756辆、经登记加装电瓶人力三轮车329辆、未经登记人力三轮车209辆、未经批准残疾车46辆。另外经批准残疾车128辆。填写就业意向情况表的有3295人,其中转驾驶员490人,接受岗位推荐100人,转其他培训68人,其他2637人。
4.宣传发动,上缴车辆。2011年12月10日,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第二阶段动员大会后,主要做了五个方面工作:一是上门签订缴车协议。以街道、(镇)为单位,建立了网格化整治工作责任机制,将整治范围内9097辆机动三轮车责任包干到人, 690多名工作人员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动员三轮车车主主动签约,上缴整治车辆。二是确定车辆上缴处臵场地。经多方协调,选择天外印刷厂空闲厂房作为整治车辆上缴处臵存放点。三是组成车辆上缴处臵工作组。从市有关部门抽调了10多名同志(以市城管执法局人员为主),具体负责车辆上缴处臵的有关事项。四是协调上缴车辆资金供给。积极与市财政部门及银行联系对接,做好上缴车辆日常资金的供给保障。四是动员单位带头上缴车辆。2011年12月22日专门召开中心城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上缴机动三轮车会议,近20家的单位领导参加会议,涉及整治上缴车辆200多辆。
5.宣传政策,维稳接访。随着整治工作不断深入推进,不稳
定因素也逐步呈现出来。目前人力客运三轮车群体抵触情绪尤为强烈,对于本次整治要求其拆除违规加装的电瓶装臵无法接受,并已引发了四次上访事件。第一次上访:2011年12月21日下午,近300多名三轮车车主到市政府上访,后引导到市信访局。朱荣章副秘书长、罗安生副秘书长、章新泉副书记、莫雨民局长等亲自接访了9名上访代表,在听取意见的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次上访:由于对2011年12月21日上访提出问题的答复不满意,人力三轮车车主认为政府不关心他们这些弱势群体,故造成了2012年1月9日下午200多名三轮车车主继续上访,通过教育劝返,于当晚12点结束。第三次上访。1月13日下午40多名人力三轮车车主再次到市信访局上访,他们要求三轮车能够转让、出租,如拆除电瓶,要求每月补助600-800元;
应成立专门机构,对非法营运三轮车长期整治;
如不能转让,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或给予一次性处理。第四次上访:
2月1日下午60多名人力三轮车车主到市信访局上访,继续提出不愿意拆除电瓶的诉求,上访持续至下午5点以后结束。每次上访事件发生后,市领导比较重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赴现场协调处臵,三大片区各级干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帮助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劝返工作。
6.综合治理,教育引导。2月6日,整治工作进入上街宣传教育阶段,从城管执法、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抽调300名工作人员组成10个上街宣传教育工作组,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宣传解释整治通告内容。通过全体工作人员上街发放整治通告,并向整治对象解释说明整治通告内容及宣传相关政策,力争
使所有整治对象全面深入了解整治目的与要求及相关配套措施,动员他们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整治工作。二是推进整治车辆任务落实。通过全体工作人员上路宣传解释、教育引导,进一步加快整治车辆上缴速度,力争非法客运、货运车辆整治目标任务和拆除违规加装人力三轮车电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宣传引导,以教育为先,进一步整改违法现象,为3月6日以后组织强制执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宣传教育阶段工作要求,下一步着重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抽调的工作人员根据网格化管理责任工作分组,以宣传教育为主,开展劝告式执法,教育引导整治对象积极主动接受整治上缴车辆及整改违法行为。
2.加快车辆上缴处置。加快上缴车辆协议的签订和车辆的处臵工作,重点抓好上缴协议签订、审核电话通知、现场交车登记、补助款发放、车辆分类保存、资料整理汇总等工作。
3.继续做好维稳排查。组织协调吴兴区、开发区、度假区,继续做好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后续思想工作,对几个重点人员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并要求排查各个三轮车整治群体的思想动态,落实维稳措施。
4.制定现场执法方案。3月6日以后转入强制执法阶段,要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现场执法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预案。
5.加强面上组织协调。继续做好整治工作相关数据汇总及对
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面上相关工作,包括政策解释说明、转岗就业及驾驶员培训、上缴车辆协议及车辆处臵场地落实、经济补助款保障和宣传教育阶段工作安排、现场集中执法准备等。
中心城区三轮车整治办公室 湖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关于集中整治市区载客三轮车的调研思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加快和新型城镇化不断提速,我市载客三轮车数量也在迅速增加,载客三轮车虽然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市民出行,增加了困难群体的就业和收入,但也引发了较大的交通安全、社会稳定、城市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带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对其进行集中整治迫在眉睫。开展市区载客三轮车集中整治,对改善日益拥挤的城区交通状况,规范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品位,树立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一、市区载客三轮车的基本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载客三轮车有XX辆,从业人员XX人。市区约有XX辆,从业人员XX人。主要分布在长途汽车站、百货大楼、市中医院、利群购物广场周边。
二、载客三轮车的危害和不良影响
一是抹黑城市形象。随着我市旅游资源的开发丰富和立体化交通网络的渐具规模,游客数量连年增长,XX年游客数量达XX人,比去年增长XX%,尤其是机场的建成通航,必将吸引更多高层次、高质量、高消费能力的中高端游客来我市,进一步扩大我市影响、提高旅游收入。载客三轮车的大量存在,不仅不符合旅游城市的定位,拉低了城市档次,而且影 响了城市品牌形象和发展层次,给靓丽色彩遮上一层“灰色”。
二是存在安全隐患。载客三轮车的驾驶员大部分为无业、农民等低收入人群,受文化程度等因素制约,大多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且绝大部分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载客三轮车大都经过加装电瓶、搭建遮阴棚、安装座椅等非法改装,多数车辆缺乏定期检查维护,甚至早已达到报废年限,基本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安全隐患很大。加之载客三轮车动力有限、制动不足,特殊天气和特殊路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载客三轮车因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和上牌,不能办理相关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巨额的民事赔偿金只能由驾驶人支付,受害人得不到相应保障。
三是扰乱交通秩序。三轮车一般停靠在人员密集、交通压力较大的商场、批发市场、医院、学校、车站等周边,旅游旺季期间又集中于沿海景区和民俗旅游村,乱停乱放现象严重,驾驶人三五成群闲谈等客,道路交通资源被随意占用。行驶中,三轮车“蛇行鼠窜”、争道抢行、随意掉头、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人为制造交通堵塞,影响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近年来,有关部门对商场、医院、车站等周边盲道上非法停车聚集的三轮车依法驱离XX余台次,处理闯禁区的三轮车XX余人次,但收效甚微。
四是影响社会稳定。非法营运车主素质良莠不齐,其中 不乏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外地游客的人员,有的甚至成为“两抢一盗”案件运输环节的从犯,前期,济南、苏州、XX等地出现多起黑车驾驶员非法囚禁、伤害他人的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侧面反映了黑三轮的脱管问题。同时,三轮车没有营运资质,非法营运载客干扰了正常客运秩序,使公交车、出租车等具有合法营运资质主体,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因客源减少造成收益减少,易诱发冲突。
三、载客三轮车治理难的成因
近年来,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市管理等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采取了卓有成效的治理。尤其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以来,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能,下大力气加强城市治理。但受多因素困扰,市区载客三轮车没有得到根治。陷入“一乱就治、一治就访、一访便停、一停再乱”的恶性循环。载客三轮车治理难,主要有四个方面原因:
一是法律法规存在“盲区”。在生产端,摩托车产品虽然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授权省级质监部门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以下市县质监部门不具备认证执法主体资格。在销售端,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改革后,载客三轮车经营者不存在无证经营问题;
市场上销售的载客三轮车,在出厂时就具有合格证明,都能合法销售。在营运端,三轮车不属于现行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调 整范围之内的运输工具,对电动三轮车既没有规范管理规定,也没有明文禁止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交通运输部门无权认定三轮车“非法营运”并对其实施处罚。在驾驶端,存在国家法律与省级办法的冲突,交警部门在对电动三轮车牌证管理及从业人员驾驶资质审查等方面缺乏法规依据,管理职能、权限受制约。因此,涉及到三轮车的管理单位均有部分查处责任和权力,但又受到很大制约,看似“九龙治水”,实际缺乏具体有效、牵头抓总的部门。
二是治理手段简单乏力。对载客三轮车,进行管理的有效手段不多,基本只有暂扣、罚款等。但新《物权法》实施后,扣车、收电瓶、拆篷子均属违法行为,不能继续采用。交警虽可以因违规驾驶进行罚款,但罚款数额较低,形不成震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在人行道违规停放车辆进行行政处罚,但因为载客三轮车绝大部分不登记、无牌照、不年审、当事人不配合,无法确定当事人的准确信息,难以下达有关法律文书、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罚款难以收缴;
违章现场证据难以采集导致无法移交警处理,导致只能予以劝阻,管理效果差。由于缺少具体的运营组织,面对数量如此巨大的从业人员,客观上增加了管理难度。在具体管理中,有的三轮车驾驶人在遇拦截检查即疯狂驾车逃避检查,危及其本人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的驾驶人在车辆被查扣后当场以耍泼、自残等方式对抗阻挠执法,有的以家庭困难等 种种理由到交警部门无理纠缠,严重影响正常执法。目前,该部分从业人员已形成一个较大的社会群体,甚至以“存在即合理”的心态、以“弱势群体”的名义与政府有关部门强势对抗,不仅增加了管理难度,而且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
三是群众需求促其壮大。一方面,广大市民巨大的出行需求和当前我市公交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三轮车路线随意灵活,能穿街走巷,可以议价,而且大多数时候处于“车等人”的状态,具备一定的便利度、舒适度、快捷度,自然成了部分群众的良好选择。另一方面我市公共交通服务相对滞后。公交线路安排不够科学合理,跟不上城市扩张的速度,部分地区线路偏少或还存在空白;
公交车频次低、数量少,造成部分线路尤其在高峰时期车上非常拥挤;
出租车数量不足,且在下午下班、特殊地段、雨雪天气无车可用,等等。这就给了载客三轮车足够的生存空间并发展壮大。
四是利益驱动刺激疯长。载客三轮车门槛低,一辆车仅需3000—8000元左右,司机不需要具备太多的技能;
成本低,充一晚上电大约需要7—12元左右,即可满足次日的需要,比汽油、燃气成本低很多;
收入高,载客三轮车没有明码标价和规定的物价标准,全靠司机和乘客商议,其实收费并不比出租车低多少,但是不用上交燃油费、份子钱等,不受油价波动影响,纯收入很高;
自由度高,三轮车占地少,可以走辅道,在车流较多的地方反而比出租车、公交车速度 更快,而且从业人员可以完全按照自己实际情况支配工作时间。因此,即使有别的收入更高的工作,载客三轮车驾驶员们也宁愿选择从事这项工作。
四、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的建议
载客三轮车整治量大面广,涉及千家万户,影响信访稳定,实施中,要多管齐下、齐头并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治理合力。载客三轮车整治牵扯面广、涉及部门多,单靠一个或几个部门整治很难达到理想效果。建议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宣传、法制、交通、公安、行政执法、工商、质监、信访、财政、人社、民政等多部门单位和相关区县政府、管委参加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事机构,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依法治理”的原则,开展清查梳理、源头监管、运营整治,着力构建一张“联管、联控、联治”的高效综治网络,有效消除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净化城市交通环境。要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管委会深入辖区社区、村居,摸清辖区三轮车总量及城区失地居民、下岗职工等从业人员数量,登记备案。交通运输、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对整治区域进行详细划片分工,实行逐级承包,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执法人员,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要积极靠上做好维稳工作,属地政府要做好辖区三轮车主思想工作,及时掌握车主动态,信访部门要搞好上访接待,各执法部门要制定应急预案, 妥善处置到市集访闹访等群体事件。
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政策犯规、治理非法营运三轮车的意义等宣传力度,防止发生新闻媒体及网络炒作问题,使政府决策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宣传部门要组织各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对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开办专题讨论、电视节目、报纸专栏、微博微信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讨论,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让群众普遍了解其危害性和严重性,营造人人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为做好治理工作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行政执法、公安部门在重要节点和道路悬挂标语条幅,为治理工作造足声势。同时,积极做好三轮车从业者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其了解非法营运的危害,提高守法出行和文明出行意识。
三是逐步扩大禁行区域,稳扎稳打推进治理。要坚持“先市区再郊区、先限后治、先压后疏、疏堵结合、稳步推进、最终取缔”的方针。要进一步明确市区三轮车禁行区域、禁行时间,对一些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也要划为禁行区域。要提前发布公告,设置禁行标识,对继续在禁行区域运营的,坚持严处与纠违并用,处罚与教育并用,形成逢车必查、严管重罚的高压管控态势。取得成效后,再继续逐步扩大禁行区域至市郊、城郊,细功慢火,温水煮青蛙,防止激化矛盾, 直至最终取缔。
四是坚持市场、法治、行政手段并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外省市近年来的治理情况看,类似治理活动一抓就见效、一松就回潮,抓抓就好好、松松就反弹。要着眼长远、着眼民生,综合多种手段,确保载客三轮车问题得到有效“根治”。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通过扩展、优化公交线路,提升公交覆盖面,加大提倡使用公共交通的宣传力度,使公共交通成为市民出行的首选,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要着力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完善运力投放机制,科学调节出租汽车总量,做到“蹄疾而步稳”。要充分利用好设区的市拥有立法权的有利时机,积极与中央和省做好衔接,出台长效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交通运输、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相应的管理责任,规范物流运输企业配送车辆,持之以恒地加强行业归口管理、重要节点管理和路面管理,提高日常管理成效。要落实好帮扶救助措施,事先制定出帮扶困难群众、就业安置岗位的具体方案,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对转岗的三轮车主,要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就业或免息小额贷款扶持等优惠政策,通过举办三轮车主转岗培训班、转岗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车主扩大就业渠道、增强就业能力。对无其他经济来源的从业者,符合低保条件的要优先纳入低保,确因停运导致生活困难的,及时进行救助,以社会保障水平的不断提升,促进问 题的根本解决。
人力三轮车协会工作总结
XX市人力三轮车协会在瑞丽市人民政府民政局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有效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通过人力三轮车协会领导和全体会员的努力,围绕发展和壮大协会、提高行业服务质量的根本目的,以提高会员整体素质、规范行业管理机制为基本任务,部落突出优化协会和会员的文明经营行为的主题,努力改善行业现状,创新经营方式方法,着力拓宽行业发展渠道。在本年度,通过努力,瑞丽市人力三轮车协会得到了长足发展,协会内部运作有序进行,协会章程得到进一步普及,会员经营行为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行业发展进一步健康和规范,为维护瑞丽市交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
瑞丽市人力三轮车协会现有257名会员,设有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协会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为了进一步规范协会对人力三轮车行业的管理工作,提高办公效率,突出协会在人力三轮车行业中的导向作用,提高协会的管理、协调能力,为本行业的发展做出积极、有效的贡献,充分体现一级组织的带头作用,逐步走向正规化、系统化。我们在本年度首先从内部管理上进行规范,制定了系统的办公规章制度,明确了协会领导责任和会员的义务,同时增加了一名专职内勤人员,规范协会文档管理工作,对每名协会会员进行建档管理,杜绝无档会员的存在;
其次,对协会财务收支进行更加规范的管理,做到日清月结,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坐支现象的发生,财务管理达到了明朗化、公开化,并置于了广大会员的监督之下。在会员的入会办理手续上,采取自愿加入的原则,简化入会手续,尽量达到方便、快捷,手续完备,当日办理完毕。
为了进一步规范协会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在本年度,我们在日常监督机制之外成立了专门的“大户委员会”,主要针对协会内部的重大事件、采取的重大决议进行民主评议,集思广益,集体决策,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协会工作的帮助、监督,增强了各项工作的合理性、透明性,通过实践,在会员中反映较好,证明该项措施具有科学性、可行性。
(二)发挥协会组织协调作用,维护会员合法利益。人力三轮车协会在开展行业规范管理的同时,从多方面为会员的合法权益而做出了不懈努力。例如,XX年瑞丽市城区道路进行了全面改造后,对人力三轮车营运路线采取了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缩小了人力三轮车营运范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从业人员的经济收入,也造成了会员群体的情绪波动。针对这一现象,协会经过认真研究后,向业务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办公室积极反映情况,并得到相关部门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对人力三轮车的营运路线进行了适当调整,对部分道路解除了限制通行管理规定,拓宽了人力三轮车营运范围,使从业人员收入得到增加,对稳定整个人力三轮车行业从业人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使会员的营运活动得到有效的保障,特别是对于意外事故的发生,在赔偿上减轻会员的负担,协会组织专人与保险公司进行多方联系、磋商,并达成了一致,使每辆在编人力三轮车与保险公司订立了保险合同,一共订立200份保险合同,为人力三轮车营运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的理赔问题提供了基本的保障,消除了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保障了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协助职能部门搞好行业管理。人力三轮车的主要管理职能部门是市公安交管部门,为了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保证行业良性运转,协会积极主动地协助公安交管部门进行管理,在广大会员中深入宣传交通法规,提倡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鼓励文明、守法的营运行为。同时,协会利用自身优势,协助公安交管部门进行管理,主动纠处违章人员,并送交管部门进行处罚,对于非法营运者,坚决予以取缔,收缴非法车辆送有关部门。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加大监督力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协会组织专人订制了马褂,并公布了监督和举报电话,使行业行为置于广大市民的监督之下,提高了文明经营程度,受到群众的欢迎。一年来,协会共纠处违章行为45次,收缴非法车辆17辆,订制了400件马褂。
(四)认真组织宣传和学习活动。人力三轮车经营者人员众多,成份复杂,不易集中。为了把协会的有关章程和相关的政策及时传达给协会会员,我们在宣传和学习上采取了多种形式,在每年的会员大会上,必须重温章程,使会员进一步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并加以认真履行,进而使会员在思想上保持充分的认识,认真遵守行业规定。在大会之外,我们采取走访经营大户、密切接触广大人力三轮车经营者的办法,现身说法,及时把党的政策和相关管理法规贯彻给广大会员和其它人力三轮车经营者,力争使会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使人力三轮车营运秩序更加规范。
(五)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为扩大协会的社会知名度,体现协会要求全面发展的要求,在瑞丽市的大型节日活动中,协会坚持积极参与,捐款捐物,在参与活动中宣传协会的宗旨,扩大协会的社会了解面,争取各界的支持,如每年举办的目脑纵歌节、泼水节等,协会都积极参与,并捐款到节日活动组委会。
(六)关心和扶助贫困会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是协会的根本任务之一,由于协会会员大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在生产、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协会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对会员给予了力所能及的关心和扶助,并在有必要的时候组织广大会员进行捐款,扶助特困会员。一年来,协会对贫困会员捐资1550元,组织捐款813元,在一定程度上帮扶了贫困会员。
二
一年来,在工作中我们深切地体会到:
(一)必须认真搞好宣传工作。要提高协会的整体水平,关键在于提高会员的认识水平,通过一年来的各种宣传和学习活动,使协会会员的认识水平得到提高,改变了过去人力三轮车一片散沙的局面,使来自不同地区的、成份复杂的务工人员得到统一集中管理,也使行业的运行得到有效保障,在遵守社会公德和遵守交通法规方面有了明显改善。
(二)必须搞好团结工作。人力三轮车协会作为一个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成员来自各地区、各方面,要保证协会的稳定发展,搞好团结是至关重要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协会领导首先以身作则,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共谋发展之道,在广大会员中起到了表率作用,纷纷以协会为核心进行营运,会员之间做到了团结一致,互相帮忙,增强了凝聚力。
(三)必须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争取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是协会生存的另外一个重要条件,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以协会领导为主要核心,与民政局、公安交管部门进行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为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
三
通过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分析,我们发现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会员成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目前协会会员总数为257名,相对于整个瑞丽的人力三轮车经营者,这个数字是不够的,说明我们的宣传工作还不到位,加入协会的人数还不够多,对协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形成不利因素。
(二)协会工作开展不够全面和完善。由于协会成立时间较短,在很多方面都还是新手,工作经验不够丰富,因此,有许多方面的工作还没有开展起来,或是开展得不够全面和完善。部落
(三)协会经费有待于拓宽。由于协会刚成立,经费渠道仅限于收会费,较为单一,数额也较少,对协会的扩展极为不利,有待于在下一步工作中解放思想,开拓经费的渠道,为协会的发展壮大创造经济和物质基础。
放眼来年,我们将以发展为根本目的,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我们的服务工作,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力争使协会的工作再上一个台阶,继往开来,为瑞丽市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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