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纳税评估机制提升税源管理质效
GG市国家税务局
近年来,GG市国税局坚持“规范管理、增加收入、规避风险、提高遵从”的工作要求,创新评估机制,完善评估制度,狠抓纳税评估重点环节和工作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科学化精细化评估,充分发挥纳税评估预警和控管效应。今年元至1月,共评估入库增值税54.4万元,入库企业所得税万元,入库滞纳金18.23万元,抵减增值税期末留抵税款9元,调减以前年度亏损额2163万元。
一、健全组织机构,充实评估人才队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纳税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市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各分局、各业务科室、稽查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纳税评估领导小组,并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制定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职责,将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每个责任单位,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责任人身上。同时,切实发挥领导“龙头带动”作用,深入完善领导责任制度,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优化人员配置。针对当前纳税评估效率不高、评估人员
不足的现状,市局坚持“以事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人”的工作原则,结合人才业务特长、年龄知识结构等因素,将全市23名业务素质优良、工作作风扎实、评估经验丰富的人员合理调配到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情监控、税务稽查等4个重要工作岗位,进一步优化了纳税评估工作流程,有力地提升了纳税评估工作质效。
三是强化岗前培训。为提升一线评估人员业务水平,市局专门安排法规科、税政科等业务科室的税收骨干,利用每周五下午自习时间,采取集中培训、案例讲座、专题学习、现场模拟等方式,认真为评估人员详细讲解增值税相关条例、企业所得税各项规定,彻底消除税收政策理解误区,有力提升一线评估人员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市局共组织纳税评估教育培训5次,集中培训人员80人次,为纳税评估工作正常有序展开提供了坚实的人力保障。
二、加强信息综合利用,完善纳税评估手段
一是深入开展税收分析。市局组织专班对近三年以来的全市税收完成情况、全市GDP值、工业增加值、商业增加值、工业生产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进行宏观税负分析,由税源管理科牵头,组织5个基层分局每月定期开展分税种、分经济类型、分乡镇的税收统计分析,认真挑选2至3个重点行业和重点大户,深入开展微观税负分析,建立起完善详实的税负档案,全面掌握和了解全市各行业税负现状,为下步纳税评估提供重要
参考依据。
二是加快信息数据应用。大力依托金税工程、ctais2.0等税收征管系统中,全方位多层次搜集全市各行业、纳税人的财务数据、财务指标等涉税信息,继续完善和推进第三方涉税共享机制,加快原始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应用力度,并将纳税评估工作所需要的各种数据和指标进行了归纳整理,由市局信息中心按季或按年提取、计算并通过内网发布,提供基层在对象确定、指标分析和约谈说明等各个评估环节参考运用。
三是建立纳税评估模型。凭借省局税收监控系统的有关疑点数据,充分采集和应用第三方信息,根据各行业的生产经营规律和特点,结合税源管理工作实际,建立了水泥生产、煤炭采掘、医药电力等九大行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模型,有效强化税源管理、降低税收风险、提高纳税评估工作质效。例如:我们通过原材料投入产出评估法、能耗评估法、工资比例法建立起水泥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采用工资成本、原材料成本、电费成本、以产控销等4种方法建立了煤炭行业纳税评估模型,采取网络比对、装机容量、线损率差异等方法建立电力行业评估模型,紧密依托评估模型有效加强税监控,促进了全市纳税评估工作深入推进。
三、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纳税评估机制
一是建立评估工作规范。按照省州局统一部署,市局结合工
作实际,抽调业务骨干精心制作《GG市国税局纳税评估工作手册》,正确界定纳税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手段,有效避免评估依据不清、对象不一致。同时,进一步完善定期例会制度,每月初召开一次纳税评估工作例会,听取税源评估小组和税源管理科负责人关于上月纳税评估开展情况的汇报,每季召开一次由全体评估人员参加的评估工作例会,邀请业务科室、稽查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听取他们对纳税评估工作建议和意见,有力推动纳税评估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根据市局征管、税政、计统等部门发布的信息,认真做好评估对象归类整理工作,积极争取稽查局的支持,不定期与稽查局召开管查互动协调会,向稽查局通报日常管理和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选派年轻干部到稽查局跟班学习,到稽查一线提升自身业务素质,今年以来先后有8人参与了稽查局的税收检查。同时,加强与地税、工商、财政等部门的协作,形成上下互动、横向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全市纳税工作中,我们结合市工商局提供的纳税人登记资料,发现某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刚满6个月,生产经营亏损高达234万元,留抵增值税-48.4万元,留抵税问题值达28.8万元,按照有关政策作留减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
三是严格监督考核制度。为确保纳税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各业务科室、稽查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采取不定期抽查、定期复查的方式,对完成纳税评估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基本
情况是否属实,疑点分析是否科学、处理结果是否规范,真正将纳税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还将纳税评估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规定了数据录入、评估户数、评估质量等要求,并与每月绩效考核工资挂钩,如对未完成每月评估计划的,每少一户扣款10元。今年以来,市局对全市20户重点评估户及68户一般纳税户,切实维护全市正常有序的税收环境。
通过做好纳税评估工作,全市国税工作取得了一系列良好工作效应:
一是税收收入进一步提升。通过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市局加强税源监控力度,有效防止“跑冒滴漏”现象,杜绝偷逃骗税等违法违纪行为。截至10月中旬,全市国税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万元,完成州分计划万元的%,同比增收万元,赶超时间进度个百分点,顺利实现“超计划、超进度、超同期”目标。
二是征管质效进一步加强。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评估方式,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纳税户监管,促进全市税收征管质效。根据全州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情况反映,市局税务登记率、按期入库率、欠税增减率、滞纳金加收率、违章处罚率等6项指标均以高分位居全州征管质量考核前列。
三是和谐征纳关系进一步巩固。在纳税评估工作中,针对少数纳税人政策法规认识不清,财务管理不健全的现状,市局大力开展“税企直通车”、“三送纳税”等服务,通过上门解惑、集中
培训、跟踪辅导等方式,积极搭建税企交流平台,进一步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巩固和谐融洽的征纳关系。
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评估编号 年 月 日
纳税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经办人: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由评估单位存档。
使用说明
一、本表《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表为纳税人自查后向税务机关报告时使用。
三、填表说明:本表由纳税人按自查情况据实填写。
四、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由评估单位存档。篇二:纳税评估自查报告表
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评估编号 年 月 日
纳税人(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 经办人篇三:纳税评估自查情况表
纳税评估自查情况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篇四:增值税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增值税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登记注册号: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自查所属时间: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自查涉及税种:增值税
自查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22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单位主营:谷物磨制、米、面制品制造;
食用植物油加工销售;
谷物豆类的购销;
兼营大米、地耳的销售;
农作物种子的批发、零售;
在国税部门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实行分季申报、年终汇算清缴。
公司是以小杂粮食品开发、加工为主,兼营小麦面粉和亚麻籽油加工的民营企业,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省小杂粮加工工程中心,是市小杂粮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是优质绿色食品小杂粮生产基地。公司占地面积17274.3㎡,拥有资产总额34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310万元。
公司现有日产200吨小麦面粉生产线、年产6000吨杂粮挂面生产线、5000吨良谷米生产线、35000吨荞麦米生产
线、1000吨苦荞茶生产线各一条。主要加工产品有:“ ”牌小麦粉、荞麦米、熟荞麦米、荞麦面、荞麦挂面、“ ”牌苦荞茶和“ ”牌荞壳枕芯等;
贸易经营品种主要有:荞麦、苦荞、谷子、糜子、扁豆、豌豆、大豆等。生产的“ ”牌良谷米、荞麦挂面、小麦面粉、苦荞茶等产品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为绿色产品,公司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现拥有自营进出口权。
二、会计核算制度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三、企业经营情况
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647061.86元,交纳增值税105828.53元,增值税税负0.57%;
当年税前会计利润为-405651.27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043805.69元,交纳增值税114456.91元,增值税税负0.60%;
当年税前会计利润为-2621982.60元.企业于2012年7月19日至22日对公司2010---2011年度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
四、增值税纳税情况 1.企业经营状况分析
2、增值税纳税情况分析
附:2010---2011年进项税额抵扣明细表:
2010年进项税额抵扣明细表 编报单位:
2011年进项税额抵扣明细表
编报单位:
篇五:纳税评估自查报告(秦墩) 2010年企业所得税评估自查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平罗县秦墩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于1998年成立,注册资金60万元,法定代表人丁伏祥,注册地址,平罗县高庄乡北长渠村,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私人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经营柴油、汽油。
二、1——12月份经营基本状况
本站完成销售收入1097202.98元,销售成本1047264.88元,管理费44314.26元(未提折旧),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经营费用33700元,管理费用44314.26元,实现利润-28551.5元。
三、1——12月份交纳各类税款情况
本年度交纳增值税应交1839.42元,实交1839.42元;
城建税应交18.39元,实交18.39元;
教育附加应交55.18元,实交55.18元;
地方教育附加应交36.78元,实交36.78元;
水利基金应交768.04元,实交768.04元;
因为土地使用权归村集体所有,所以没有交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四、企业亏损的原因
1、近几年国际原油价格不断上涨,国内成品油与国际市场价位差进一步拉大,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倒挂加剧。炼油厂出现赔本炼油,因此,炼油厂对社会加油站不批发油,
造成中间商无利润空间。
2、由于成品油市场紧张,油品销售无法保证正常供应,本站管理不完善,且设备陈旧、落后。
综上所述,造成本站销售额下降、利润亏损增大的原因所在。
篇一:纳税评估自查情况表
纳税评估自查情况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篇二:纳税评估自查报告表
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评估编号 年 月日纳税人(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 经办人篇三:增值税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增值税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登记注册号: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自查所属时间: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自查涉及税种:增值税
自查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22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单位主营:谷物磨制、米、面制品制造;
食用植物油加工销售;
谷物豆类的购销;
兼营大米、地耳的销售;
农作物种子的批发、零售;
在国税部门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实行分季申报、年终汇算清缴。
公司是以小杂粮食品开发、加工为主,兼营小麦面粉和亚麻籽油加工的民营企业,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省小杂粮加工工程中心,是市小杂粮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是优质绿色食品小杂粮生产基地。公司占地面积17274.3㎡,拥有资产总额34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310万元。
公司现有日产200吨小麦面粉生产线、年产6000吨杂粮挂面生产线、5000吨良谷米生产线、35000吨荞麦米生产线、1000吨苦荞茶生产线各一条。主要加工产品有:“ ”牌小麦粉、荞麦米、熟荞麦米、荞麦面、荞麦挂面、“ ”牌苦荞茶和“ ”牌荞壳枕芯等;
贸易经营品种主要有:荞麦、苦荞、谷子、糜子、扁豆、豌豆、大豆等。生产的“”牌良谷米、荞麦挂面、小麦面粉、苦荞茶等产品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为绿色产品,公司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现拥有自营进出口权。
二、会计核算制度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三、企业经营情况
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647061.86元,交纳增值税105828.53元,增值税税负0.57%;
当年税前会计利润为-405651.27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043805.69元,交纳增值税114456.91元,增值税税负0.60%;
当年税前会计利润为-2621982.60元.企业于2012年7月19日至22日对公司2010---2011年度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
四、增值税纳税情况 1.企业经营状况分析
2、增值税纳税情况分析
附:2010---2011年进项税额抵扣明细表:2010年进项税额抵扣明细表
2011年进项税额抵扣明细表
编报单位:
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纳税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经办人:篇2: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评估编号 年 月 日
纳税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经办人: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由评估单位存档。
使用说明
一、本表《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表为纳税人自查后向税务机关报告时使用。
三、填表说明:本表由纳税人按自查情况据实填写。
四、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由评估单位存档。篇3:纳税评估自查报告(秦墩) 2010年企业所得税评估自查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平罗县秦墩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于1998年成立,注册资金60万元,法定代表人丁伏祥,注册地址,平罗县高庄乡北长渠村,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私人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经营柴油、汽油。
二、1——12月份经营基本状况
本站完成销售收入1097202.98元,销售成本1047264.88元,管理费44314.26元(未提折旧),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经营费用33700元,管理费用44314.26元,实现利润-28551.5元。
三、1——12月份交纳各类税款情况
本年度交纳增值税应交1839.42元,实交1839.42元;
城建税应交18.39元,实交18.39元;
教育附加应交55.18元,实交55.18元;
地方教育附加应交36.78元,实交36.78元;
水利基金应交768.04元,实交768.04元;
因为土地使用权归村集体所有,所以没有交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四、企业亏损的原因
1、近几年国际原油价格不断上涨,国内成品油与国际市场价位差进一步拉大,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倒挂加剧。炼油厂出现赔本炼油,因此,炼油厂对社会加油站不批发油,
造成中间商无利润空间。
2、由于成品油市场紧张,油品销售无法保证正常供应,本站管理不完善,且设备陈旧、落后。
综上所述,造成本站销售额下降、利润亏损增大的原因所在。
平罗县秦墩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篇4:增值税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增值税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登记注册号: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自查所属时间: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自查涉及税种:增值税
自查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22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单位主营:谷物磨制、米、面制品制造;
食用植物油加工销售;
谷物豆类的购销;
兼营大米、地耳的销售;
农作物种子的批发、零售;
在国税部门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实行分季申报、年终汇算清缴。
公司是以小杂粮食品开发、加工为主,兼营小麦面粉和亚麻籽油加工的民营企业,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省小杂粮加工工程中心,是市小杂粮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是优质绿色食品小杂粮生产基地。公司占地面积17274.3㎡,拥有资产总额34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310万元。
公司现有日产200吨小麦面粉生产线、年产6000吨杂粮挂面生产线、5000吨良谷米生产线、35000吨荞麦米生产
线、1000吨苦荞茶生产线各一条。主要加工产品有:“ ”牌小麦粉、荞麦米、熟荞麦米、荞麦面、荞麦挂面、“ ”牌苦荞茶和“ ”牌荞壳枕芯等;
贸易经营品种主要有:荞麦、苦荞、谷子、糜子、扁豆、豌豆、大豆等。生产的“ ”牌良谷米、荞麦挂面、小麦面粉、苦荞茶等产品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为绿色产品,公司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现拥有自营进出口权。
纳税评估是对纳税人进行税收监控管理,对税收征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环节。在国内,它尚是一种新兴的税收管理方法,需要不断地在实践中进行探索、创新和规范。我分局自在全市国税系统率先组建纳税评估专业机构以来,确立新思路,引入新手段,大力构建纳税评估工作新体系,取得较好成效,主要体会和做法是:
一、落实三项措施,规范评
估运行机制
一是精心配置,优化组合。分局从各科精心挑选一批懂税收、会财务、精通计算机应用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干部从事评估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达到人力资源的最优组合。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利用省局、市局的纳税评估优秀案例,进行学习和讲评;
加强评估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包括财务知识、税收知识,以及分析能力、约谈技巧;
认真学习纳税评估软件,熟悉各项评估指标,要求每位评估人员能够熟练自如地运用评估软件。
三是建立机制,加强考核。为统一认识,规范操作,分局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规范要求,并借鉴靖江、姜堰等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泰州市国税局第一税务分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工作规程充分考虑评估人员的数量和业务素质,科学地设置评估组织岗、分析岗、调查岗、约谈岗、复核岗,明确细化各岗位操作管理权限。分局专门成立评估工作考核小组,按月定期逐项考核,实行实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资料考核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做到层层把关,环环相扣。
二、抓好三个关系,促进评估工作深入
我分局纳税评估工作,在紧扣对象确定、评估分析、约谈说明、评估处理等关健环节的基础上,兼顾一般,注重实效,着重处理好三个方面关系:
一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计算机分析与人工分析的关系。在评估分析环节,通常是依靠计算机采取指标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零、负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和某些特定的纳税人,与上年同期、历史同期和行业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评估疑点,分析产生的原因。但计算机分析只能解决一些共性问题,而面对不同行业、不同财务核算制度的纳税人,不同企业规模、不同附加值水平还需要做进一步人工分析。我们的做法是:首先对计算机自动比较分析生成的零负申报问题,以及发票查询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发现的问题进行真实性的评估分析,以寻找企业自行申报中隐瞒销售收入或虚增抵扣进项税额的疑问。其次是人机结合进行评估分析,我们利用事先计算机形成的纳税人各项经济指标,比如销售变动率、成本利润变动率、税负率等正常变化幅度和峰值等标准值,将企业当期申报数据的变动率与之反复地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分析,以发现纳税申报中存在的异常申报的问题。最后是人工进行评估分析,对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逻辑和勾稽关系的认定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申报问题。
二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评估约谈与实地检查的关系。约谈说明时,可采取当面、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为确保约谈效果,分局要求:一是评估人员要带着问题去约谈;
二是企业自查举证与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相结合,即必要时,评估科人员与调查执行科人员采取实地勘查的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首先,深入企业对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熟悉企业内部结构、经营管理方式、产品移送销售渠道以及会计核算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其次,进一步了解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制造费用、财务费用、包装物等与产成品的配比关系,通过使用的包装物数量核算产出的产成品的数量,或通过机器设备的功率结合耗用的燃料、动力、工资等核算出产成品的数量,然后与帐面进行核对,发现与实际库存不符的,应进一步明确产成品的去向,从而根据情况予以定性处理。如在评估泰州市泰森橡塑厂时,评估人员发现该企业接受18份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涉税金额较大。经实地勘察,该厂实际并不需要发票所列举的废旧物资,因购进其他原料未取得发票就让其关联企业(某废品收购站)虚开废旧物资发票进行抵扣。该案移送稽查进一步处理,查补税款8.4万元,加收滞纳金、罚款5.9万元。在评估处理环节,评估人员根据评估分析、约谈说明及实地勘查过程中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评估对象存在的疑点问题,按照省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中评估处理的原则,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三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关系。纳税评估与稽查在案件来源、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检查的方法、程序和手段上都有较大的不同。纳税评估主要是点和面上检查,可运用征管法赋予的调查举证手段和方法。稽查是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过程和结论具有强制性,起到打击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是纳税评估工作效果的保证。10月以来,我分局评估科移送稽查立案查处63户,经稽查部门查补增值税款100多万元,加收滞纳金、罚款19万元。其中,泰州市商业物资供销总公司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最为突出。经查,自3月
至4月以于杰为首的犯罪分子,通过票贩子非法购买手工版专用发票123份,虚列进项税171万元。再以销售钢铁、煤炭名义,按票面金额7%-9%的比率收取手续费,虚开电脑版专用发票268份,涉税金额1297万元。正是由于评估终结后及时启动稽查程序,此案一举告破。
三、坚持三个结合,提高评估工作效能
纳税评估是按照新
《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两方面的要求而实施的一项新的工作,是实现在征管中服务,在服务中征管的一种尝试。分局紧紧围绕此宗旨和目的,在评估实践中努力做好三个结合:
一是评估与税法宣传辅导相结合。在评估对象确定后,通过下发资料、约谈等形式向评估对象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宣传诚信纳税的必要性及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重要性;
对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在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出现偏差及财务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给予辅导建议,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企业根据建议自查自纠,为纳税人提供周全而有效的预警服务。
二是评估与总结相结合。在一阶段评估终结后,认真总结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对评估情况进行系统的归纳和分类,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各企业。同时,将有代表性和突出性的偷逃税问题,通过编制案例的形式,在税法公告栏内进行曝光,将企业的违法事实和处理情况公布于众,以防止今后类似问题再发生。
三是评估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对在评估中发现的征管上的漏洞和不足,评估科以《征管建议书》的形式及时反馈给各调查执行科,充分发挥以评促管的功能。
四、实施三条举措,不断创新评估工作
一年多来,分局纳税评估工作经历一个从认识到实践,从总结到改进,从完善到提高的演变过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面临的问题和不足也是不容忽视的,如评估技能有待提高,评估指标有待完善等。展望今后的评估工作,我们决心落实好以下三条措施,不断创新纳税评估工作新思路:
一是实行评估项目化管理。纳税评估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我们已计划对各个阶段的工作逐项细化,列举各个评估环节工作重点,设置专门人员操作管理和复核,同时要求评估人员按阶段上报评估工作进程,提高评估工作效率。
二是拓宽评估监控面。当前,我们正在积极开展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评估,同时构思要在此基础上使纳税评估系统涵盖所有税种,贯穿征管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实现对纳税人的综合管理和全面监控,实现对征管业务的全面监控。
三是创新考核激励机制。主要以工作业绩来考核纳税评估工作,包括辅导企业自查补申报税款数、移送稽查立案检查数、已评估对象未发现重大偷税案件等业绩指标。
2010年企业所得税评估自查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平罗县秦墩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于1998年成立,注册资金60万元,法定代表人丁伏祥,注册地址,平罗县高庄乡北长渠村,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私人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经营柴油、汽油。
二、1——12月份经营基本状况
本站完成销售收入1097202.98元,销售成本1047264.88元,管理费44314.26元(未提折旧),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经营费用33700元,管理费用44314.26元,实现利润-28551.5元。
三、1——12月份交纳各类税款情况
本年度交纳增值税应交1839.42元,实交1839.42元;
城建税应交18.39元,实交18.39元;
教育附加应交55.18元,实交55.18元;
地方教育附加应交36.78元,实交36.78元;
水利基金应交768.04元,实交768.04元;
因为土地使用权归村集体所有,所以没有交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四、企业亏损的原因
1、近几年国际原油价格不断上涨,国内成品油与国际市场价位差进一步拉大,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倒挂加剧。炼油厂出现赔本炼油,因此,炼油厂对社会加油站不批发油,
造成中间商无利润空间。
2、由于成品油市场紧张,油品销售无法保证正常供应,本站管理不完善,且设备陈旧、落后。
综上所述,造成本站销售额下降、利润亏损增大的原因所在。
平罗县秦墩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纳税评估管理》讲议
大家好,我是南昌市国家税务局的胡洋,今天,受总局委托,在此与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共同探讨纳税评估管理这一话题,我感到十分荣幸。
纳税评估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一种税收管理方式,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监控的一种手段。它将税源监控职能置于申报征收环节之前,有效弥补了征收管理弱化的不足;
同时它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帮助纳税人减少纳税风险,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体现服务型政府的文明思想。在大多数税收体制比较完善的西方国家里,这一管理理念得到了普遍认可。
从1998年实行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估办法》开始,到2005年3月份总局下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我国的纳税评估工作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到综合、从自发到主动、从各自为战到统一规范的过程。在我们大力倡导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今天,纳税评估已成为新时期税务机关强化税源管理、促进诚信纳税、优化服务质量的一项标志性管理手段。
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在纳税评估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并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纳税评估骨干力量,为下一步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然而,我国纳税评估工作真正实现统一规范化管理时间并不长,确切地说,应该是从2005年3月份《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开始的,许多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对于纳税评估仍然面临着许多困惑,并在一些问题上产生了歧义,其中对于一些问题的理解偏差甚至直接影响到了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今天,我们就从这些问题入手,看一看纳税评估工作到底要怎么做:
1.0日常纳税评估工作中困扰我们的十个问题
我初步将当前关于纳税评估的相关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十条:
(一)什么是纳税评估?
有的同志可能会认为这个问题太简单,《纳税评估管理办法》中第一条不是就已经对其做出了定义吗?确实如此,但是正是因为有的同志对定义理解的不同,对纳税评估的工作范围有了歧义。
(二)纳税评估要做哪些工作? 主要是解决干什么的问题。
(三)纳税评估在法律上如何定位?
纳税评估对纳税人有没有法律约束力。纳税人不配合评估怎么办?
(四)纳税评估文书有何法律效力?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评估工作底稿和分析报告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依据。那么纳税评的文书是不是就没有法律效力了?是不是就可以不用规范管理了?
(五)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有什么区别?
到现在很多人还是认为纳税评估就是税务稽查的另一种叫法。是不是这样呢?
(六)纳税评估的流程是什么? 有哪些环节。
(七)开展纳税评估各个环节有哪些注意事项?
(八)纳税评估有哪些操作技巧?
特别是在分析、约谈环节,应该从哪里下手,是当前评估工作的难点。
(九)如何把握纳税评估的度?
也就是说纳税评估工作应做到什么程度为止,何时移交稽查?
(十)纳税评估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的什么?
为了做好纳税评估工作,我们的税收管理人员的努力方向在哪里?
下面就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来对纳税评估的管理工作进行讨论。
2.0纳税评估的涵义
2.1什么是纳税评估?
在《纳税评估管理办法》中,对纳税评估的定义是: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对此,我们要把握四个关键问题:
一、纳税评估是针对纳税申报信息分析;
二、纳税评估要对纳税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定性定量判断;
三、纳税评估还要根据判断结果进一步采取征管措施和管理行为;
四、纳税评估属于事中监控,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
2.2纳税评估要做哪些工作?
一、根据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结果以及相关数据设立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建立数学模型;
二、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筛选评估对象;
三、对所筛选出的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
四、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税务约谈、调查核实、处理处罚、提出管理建议、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等方法进行处理;
五、维护更新税源管理数据,为税收宏观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提供基础信息等。
2.3纳税评估的法律定位
2.3.1纳税评估有何法律效力?
到目前为止,对纳税评估做出最高法律定位的文件是《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法的渊源来看,属于部门规章。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是针对税务机关内部衔接和工作要求所做出的规定,不涉及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对于一线操作人员而言,最为关心的是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中与纳税人的权利义务的划分问题。与其说是关心纳税评估的法律定位,不如说是关心纳税评估的法律效力。
问:纳税评估到底属于申报、征收、检查中的哪一个范畴?
答:没有必要将纳税评估从申报、征收、检查的内容中单独剥离出来。纳税评估要对申报信息进行采集,这就是一个纳税申报的范畴;
评估过程中的分析、约谈、实地核查就是税务检查的范畴;
形成评估结论后将税款征收入库或加收滞纳金则正是税款征收的范畴。而这些方面的权利、义务,在《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早已做出了明确规定。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纳税评估是一个综合的税收征管业务,它具备正式法律效力。
问:纳税人不配合纳税评估怎么办?
答:根据《征管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征管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以上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按征管法七十条处罚:
(一)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三)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四)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2.3.2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有何区别?
有人认为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区别就在于不下企业、不查帐。这完全是一种错误的认识,纳税评估的约谈举证、实地核查都需要调查纳税人相关账务,而实地核查更是纳税评估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
区分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首先要区别税务税稽查与税务检查的差异。
税务稽查不等同于税务检查,稽查是一项业务职能,检查是一种工作手段。税务稽查以打击税务违法行为、震慑违法企图为目的,而纳税评估则是通过对纳税人纳税结果的分析找出形成结果的原因并提出解决的方法,目的在于提出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因此无论是税收评估还是税务稽查,为了达到各自的目的,都应充分应用征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征管手段,而不应自我限制、自缚手脚。
纳税评估作为税务机关行使税收执法权的一种方式,应本着有利于实现税收评估目的的原则,可以动用征管法及其细则规定的一切手段,包括责令提供相关资料、检查以前年度账簿、报表、凭证等。另外,纳税评估的调取资料权和约谈权,都是税收检查权的组成部分,而检查纳税人账簿、凭证、报表,到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实地检查也是税收检查权的组成部分,同样是税收检查权,如不将其作为纳税评估的一种手段,这从法理的角度是讲不通的。
2.3.3纳税评估的文书有何法律效力?
问:为什么《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答:纳税评估文书不只《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人底稿》,还应包括,约谈举证通知书、约谈笔录、实地检查通知书等,如遇到纳税人违法、违章则要按税务行政处罚程序制做税务文书,有关文书送达纳税人,同样应取得送达回证。
我认为,评估报告和工作底稿之所以不能用来作为复议和诉讼的依据,主要还是因为此两种文书不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的改变。如要改变纳税人权利、义务,需通过行政处罚程序来实现。
问:如纳税人不配合约谈举证或阻碍税务机关实地核查该怎么办?
答:可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这里存在一个取证的问题,此时,文书送达回证等税务文书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3.0纳税评估的基本流程
3.1纳税评估的基本流程图
纳税评估工作总体上由六个环节构成,它们分别是:信息采集、确定评估对象(评估筛选)、评估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评估处理。
首先在评估工作必须采集各种相关信息;
然后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对比分析将存在疑点的纳税人初步选定为评估对象。第三步利用已掌握的报表、资料对评估对象疑点做进一步案头分析,通过分析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疑点问题排除,或疑点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直接转入评估处理环节,另一种是疑点问题无法解决的,则转入约谈举证环节。在约谈举证环节,评估人员将纳税人请到税务机关,与其面对面地交流,并要求其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提供质证,在约谈举证环节同样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疑点问题排除,或疑点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直接转入评估处理环节,另一种是疑点问题无法解决的,则转入实地核查。在实地核查环节,评估人员直接深入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落实有关疑点问题,工作完成后转入评估处理环节。在评估处理环节,对于不同的评估结果,有三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是对于未发现疑点问题、疑点问题可以消除的,直接填制《纳税评估认定结论书》;
二是对于疑点问题可以消除,或疑点问题被查清、证据确凿但不涉嫌偷骗税的,填发《限期改正通知书》或《申报(缴款)错误更正通知书》,责成纳税人按规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填制《纳税评估认定结论书》;
三是对于纳税人不按规定纠正疑点问题或补缴税款、经约谈举证疑点问题属实并涉嫌偷骗税、经实地核查仍不能排除疑点问题涉嫌偷骗税的,填制《纳税评估认定结论书》和《纳税评估案源移送建议书》由征管部门统一移送稽查部门依法查处。
3.2纳税评估信息采集
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大量征管信息,这其中既包括纳税人申报信息,也包括税务机关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第三方信息。具体有:
一、“一户式”存储的纳税人各类纳税信息资料,主要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各项核定、认定、减免缓抵退税审批事项的结果,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各类票证比对结果等;
二、税收管理员通过日常管理所掌握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主要包括:生产经营规模、产销量、工艺流程、成本、费用、能耗、物耗情况等各类与税收相关的数据信息;
三、上级税务机关发布的宏观税收分析数据,行业税负的监控数据,各类评估指标的预警值;
四、本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
五、外部交换信息;
六、与纳税人申报纳税相关的其他信息。
这些信息的获取一方面来自纳税人的主动提供,更多的应来自于税务机关的日常积累,这就要求税收管理人员要具备主动获取信息、加工提炼信息的能力,具备一定的职业敏感性。
3.3确立评估对象(筛选) 3.3.1职责描述
税收管理员充分利用纳税人的申报资料、相关部门的税收宏观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结果等数据以及税收管理员户籍管理中收集和掌握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对所辖范围内的纳税人进行筛选比对,找准评估重点,确立评估对象。
3.3.2工作流程 (略)
3.3.3工作要求
一、纳税评估对象确定可采用计算机自动筛选、人工分析筛选和重点抽样筛选等方法
二、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
三、筛选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结果等数据,结合各项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四、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要作为重点评估分析对象;
重点税源户、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要列为纳税评估的重点分析对象。
五、纳税评估中所涉指标和指标运用方法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六、对实行定期定额(定率)征收税款的纳税人以及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其生产经营情况,利用相关评估指标定期进行分析,以判断定额(定率)的合理性和是否已经达到起征点并恢复征税。
3.3.4评估筛选的指标分析 筛选指标分析方法主要有四种:
一、比率比较分析:将纳税人某项相对指标(比率)与同类纳税人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对不在正常指标范围的初步认定为有问题。
如:行业税负预警值,测算出行业平均税负率后,设定行业税负预警值,通过比对,单个样本税负率若超出行业税负预警值的范围,则可能存在疑点问题。
二、变动率比较分析:将纳税人某项变动指标(变动率)与同类纳税人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对指标变动不在正常范围的初步认定为有问题。
如:同行业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测算出同行业平均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后,如单个样本应税销售额变动率超出同行业应税销售额变动率的范围,则可能存在疑点问题。
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期应税销售额-基期应税销售额)/基期应税销售额
三、变动率趋势比较分析:将纳税人某项变动指标(变动率)与其历史连续若干期平均变动水平进行比较,分析增减变化方向和幅度,对指标变动幅度不在正常范围的初步认定为有问题。 如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测算出行业平均值后,样本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若超出样本上年(或若干年)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平均值范围,则可能存在疑点问题。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
四、配比比较分析:将某一评估对象存在内在配比关系的两个变动率指标对比,对指标变化幅度不在正常范围的初步认定为有问题。
如应纳税额变动率与应税销售额变动率的配比分析,两者应当是同步变化的正比,若两者变化不同步,比值超出同行业值范围的,则可能存在疑点问题。
3.3.5评估模型的运用
在纳税评估的过程中,通过评估指标和预警值,可以发现一些趋势性的问题,但是对单个企业的针对性不强,无法对企业的守法程度进行排序,无法确认问题的严重程度,无法判断是否值得税务机关去实施评估或者检查,选户存在随意性,难以达到防止纳税评估流于形式、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目标。
纳税评估模型分析法,就是利用经济学原理和数学方法建立评估模型,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模拟,求出企业经营数据,然后参照税法估算企业的应纳税额,比较与实际申报数据的差额,从而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指标简单,综合性强。该方法可以有效解决排序和选户问题,大大提高征管和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目前总局在建的模型库包括四个不同子经济模型:
一、企业生产函数模型:目的在于根据企业实际运营资本、人力资源投入,估算企业的最大生产能力,也就是估算出税基。
二、时间序列计量模型:这是根据持续经营假设,上一个时期的成本和销售、合同、费用必然影响下一个时期的这些项目,从而建立时间序列模型推算本期的相应的成本、费用、销售、库存等数据。
三、交叉计量模型:根据财务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和比率关系,各期之间必然维持其基本逻辑关系,所以根据这些逻辑关系重新推算企业的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
四、投入产出(货币)模型:这是根据企业的基本能源、原材料成本、人力成本、费用等数据,计算和推算企业的销售、存货以及其它的财务数据和纳税申报数据。
评估模型一般由省级税务机关使用,批量计算出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数额与实际纳税数额的差额,作为排队的结果,直观而简单,然后将结果发给各地市进行案头审核,地市以下税务机关使用经过案头审核以后评估分析结果开展约谈举证、实地检查或者直接移送稽查等工作。
3.3.6案例分析 (略)
点评:该案例的亮点主要体现在前期的评估筛选环节。如简单依靠计算机的筛选结果,很可能会忽略企业滞纳税款的问题,正是税收管理人员根据已掌握的企业生产经营规律,及时抓住了战机,为后期的评估工作找准了目标。
3.4评估分析 3.4.1职责描述
评估人员根据采集的第三方信息、日常管理掌握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结合实际经验,审核、分析纳税人纳税申报及其相关情况,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基本的评估判断。
3.4.2评估分析工作流程 (略)
3.4.3评估分析的内容
一、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各项纳税申报附送的各类抵扣、列支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
二、纳税申报主表、附表及项目、数字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适用的税目、税率及各项数字计算是否准确,申报数据与税务机关所掌握的相关数据是否相符;
三、收入、费用、利润及其他有关项目的调整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申请减免缓抵退税,亏损结转、获利年度的确定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并正确履行相关手续;
四、与上期和同期申报纳税情况有无较大差异;
五、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认为应进行审核分析的其他内容。
3.4.4评估分析工作要求
一、在分析评估过程中,税收管理员对发现的疑点问题,应根据计算机所提供的相关信息、纳税人报送的有关资料,以及日常管理所掌握的信息逐一进行审核分析;
二、评估分析阶段所调取的纳税人资料为当前纳税人已提交税务机关的各项相关资料;
三、对于评估分析过程中,每个疑点资料查询情况及分析结果应及时记入《工作底稿》;
四、根据评估分析结果,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流转:疑点全部被排除,未发现新的疑点的,直接制做评估结论;
发现评估对象明显存在错误或税收违法、违章行为的转入评估处理环节;
经分析疑点不能排除,需进一步深入调查的,应转入约谈举证环节。
3.4.5评估分析方法
一、指标关联分析
通过对纳税人纳税申报、财务核算数据加工形成的固定指标,进行分析计算、关联比对,反映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某企业2006年上半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应纳税额变动率为-24.7%,而应税销售收入变动率却为12.4%,收入增加税额却减少,两个关联指标之间明确存在不配比的问题,极有可能在进项税额上做了文章。经评估,该企业当年利用不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应转出进项税30.7万元,同时在建工程耗用原材料未做进项转出566.01万元。
二、宏观对比分析
纳税评估的对象虽然是具体的某个纳税人,但样本个体与样本总体是有着内在联系的,样本总体往往是样本个体普遍特征的反映。因此,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还应该进行宏观与微观、全局与局部的比较分析。
个体指标与相关经济指标分析(如将企业销售增长指标与统计部门发经济形势分析指标比较)
个体指标与同行业相关指标分析(如将企业成本利润率与从统计部门获取的行业平均利润水平比较)
个体指标与相关宏观税收指标分析(个体税负与宏观税负) 如:某省国税局统计2005年行业税负,发现本省有色金属采选业税负只有5.83%,较全国同行业低1.38个百分点,进一步分析,发现本省某大型铜矿加工企业税负为4.77%较全国低2.44个百分点。后经进一步核实,发现该企业进项税额抵扣方面存在较大问题,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三、生产(销售)能力分析
通过将纳税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在合理的、正常的技术组织条件下所能生产(销售)的一定种类产品的最大数量与其报表反映的生产(销售)数量进行比对,从而对其申报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分析。
(一)生产销售能力包括:
1、企业的资源获取能力:地理位置、企业信誉、与供应商的关联程度等;
2、生产能力:工艺流程、产品设备能力、仓储能力、用工能力等;
3、营销能力:宣传力度、网点分布、营销方式等。
(二)分析方法
1、通用评估分析方法:
重点对纳税人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相关报表数据进行分析。
(1)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与库存商品比较;
(2)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与库存商品比较;
(3)资产负债表中库存商品与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比较;
(4)产品产量与原材料及各项能耗指标比较;
(5)产品产量与固定资产科目比较。
2、简易企业评估分析方法:
对于经营方式单
一、产品品种单
一、耗用材料单一的纳税人,可重点对企业每月提供进销项凭证的逻辑关系合理性进行评估分析。
(1)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中购进货物的金额,根据当期市场平均价格换算成数量,并结合企业产品耗料比例与企业生产(销售)能力表完工产品、期初在产品、期末在产品、期初产成品、期末产成品比较,可以得出企业是否少计产成品或产成品不入账的情况。
如:某棉纺厂主要产品是棉布,每百米棉布使用的原材料棉纱是0.7吨(不考虑其他因素)。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发票/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中购进金额,根据当期市场平均价换算成为7吨,则可以推算出企业棉布产量应为1000米。如果企业的钢锭产量小于1000米,就可能存在有少计产成品或产成品不入账的情况。
(2)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发票/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中收购发票的金额,可以测算企业是否存在虚列或多抵进项税额的情况。
如:某收购站主要以收购废旧金属为主业,如果其收购发票上收购废铜烂铁单笔金额较大的,就应当引起注意,企业有可能存在虚开的情况,家庭个人不可能有近万元的废铜烂铁。
(3)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发票/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中运输发票的运达地址与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中购货单位名称的地址比较,如果有异常,就可能存在帐外经营或瞒报销售的情况。
3.4.6案例分析 (略)
点评:本案中,纳税评估人员充分运用现有的纳税人财务信息,进行科学分析、大胆推断,准确把握了企业财务核算方面的疑点问题,为后期实地核查工作找到了突破口,从而在与企业财务人员的对峙中牵牵掌握了主动权。
3.5约谈举证 3.5.1职责描述 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
3.5.2约谈举证工作流程 (略)
3.5.3约谈举证工作要求
一、对纳税人进行约谈举证需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
二、约谈举证之前,应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
三、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因评估工作需要,必须约谈企业其他相关人员的,应经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通过企业财务部门另行安排;
四、约谈过程中,要做好《纳税评估约谈笔录》;
五、根据约谈举证情况,主管国税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对疑点问题进行自查,并提交《纳税人自查举证报告》及相关举证资料;
六、根据约谈举证结果,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流转:疑点全部被排除,未发现新的疑点的,直接制做评估结论;
发现评估对象明显存在错误或税收违法、违章行为的转入评估处理环节;
经约谈举证疑点不能排除,需进一步深入调查的,应转入实地核量环节。
3.5.4约谈技巧
一、换位思考,事先堵其退路
对于一些疑点问题,要换位思考,要从纳税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要把所有的可能性尽最大可能想全面,先找出对方是否存在可以解释的合理原因,在得到否定的答案后,再将疑点正面抛出,使对方无法自圆其说。
如:某制刷厂主要从事收购猪毛、木材,生产毛刷,经资料分析,其存货余额达90万元,应付账款余额达80万元,可能存在虚增存货的行为。在约谈时,约谈人员先问其收购时是否全是采用现金收购?欠不欠别人的收购材料款?别的方面欠不欠款项?被约谈人答:"我们收购时全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别的方面也从不欠别人一分钱,倒是别人欠了我们不少的货款钱。"此时,再问其为什么应付账款余额这么大?由于事先堵住了其退路,最后被约谈人只得承认了虚开收购发票虚增存货,多抵扣进项税款的事实。
二、漫谈散聊,捕捉有用信息
对于一些疑点问题而一时又难以直接求证的,在约谈开始可不做笔录,先与被约谈人拉拉家常,聊聊经营情况和经营的难处,拉近与被约谈人的距离,让其放松戒备。尽量多从被约谈人的叙述中捕捉一些有用的信息,当捕捉到有价值的信息后再开始做笔录,使被约谈人无法抵赖。
如:某商贸企业销售变动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异常,春节旺季月申报销售收入才100万元,企业的经理被约来后,约谈人员先和他聊聊企业的经营情况,经营毛利有多少?每天营业情况怎么样?春节期间销售形势如何?经理讲:"平时一天销2-3万元,春节期间还可以,三天就销售100多万元。"此时约谈人员立即指出其元月份总共才申报销售收入100万元,让其解释具体原因,经理哑口无言,只得道出实情,原来是元月份的销售收入没有全部入账。
三、攻其要害,直接切入主题
对于已明朗的、纳税人无推让余地的疑点,要抓住其要害,开门见山,直接切入主题,迅速突破其心理防线,提高约谈效率。
如:某木制品厂,其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借方余额连续几个月均为28.48万元,约谈人直接问其是否有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是否有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购销合同、商品是否已全部发出。被约谈人无法举证,只得承认了没有与购货方订立有关合同而货物已全部发出未计销售的事实。
四、各个击破,不让其有串通的时间
约谈时可将企业的法人代表和会计同时约到税务机关,先询问其中一人,让另一人在一旁等候,谈完后再交换,不让他们有单独接触的机会。此时可利用他们惧怕对方禁不住询问,先承认违法事实的心理,各个击破。
如:某摩托车经销单位因税负较低被纳入评估对象,评估人员事先通过缜密分析,认为目前购摩托车者在上牌照前均要根据购车发票金额缴纳车购税,可能存在购车发票上的金额低于实际成交金额双方均得利的情况。于是将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和会计同时约到税务机关谈话,先和法人代表谈,让会计在另一房间等候,由于法人代表不知会计是否会承认,会计也不知法人代表是否已承认,最终两人均承认有未按实开具发票漏记销售收入的行为。
五、政策攻心,晓以利害
如遇到对疑点问题解释不清却又百般抵赖的被约谈人,要采取政策攻心。向其宣传税收政策,强调税法的严肃性,明确告知其违反税收政策的危害性,坦陈纳税评估的合理性,适当列举一些被公开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威慑力,抓住被约谈人趋利避害的心理,教育和引导被约谈人主动终止税收违章、违法行为,从而放弃隐瞒税务违章、违法真相,坦白问题所在,自觉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争取宽大处理,从而减轻因税收违章、违法带来的损失。
如:某纸盒厂因税负异常被列入评估对象,评估人员找其法人代表约谈,在与其正面接触后从其谈话中发现明显的异常信息,并且评估人员已经初步掌握了有关事实,可该厂长凭借其社会阅历较深,狡辩说原先讲错了,评估人员耐心地向其宣讲税法,强调法律后果,时不时地举出一些已被处理的正反典型,终于使他承认隐瞒销售收入的事实。
六、虚实结合,做到游刃有余
对于一些疑点多、线索不清而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又不怎么规范的评估案例,约谈时要虚实结合,先就某一个问题进行多次约谈,被约谈人必定全力以赴来应对,那么他对其他的问题必定是无暇顾及,评估人员立即再就另外一个问题进行约谈,如此反复,使得被约谈人闹不清楚哪儿出了问题,更闹不清楚哪个问题该重点应付,从而不断地调整力量进行反约谈,那么其精力就分散了,这样他也就处处被动,事必容易暴露出好多问题。
如:某棉花加工企业因长期负税负且期末留抵税额较大,被列入评估对象,评估人员专门就售价问题先和企业会计进行约谈,会计当时无法说清楚,说回去看看,会计回去后立即向法人代表汇报此事,他们认为评估人员提出的售价问题非常重要,于是专门组织了一班人马研究对策,评估人员再次约谈时,会计对售价这块解释得比较合理;
评估人员又针对加工耗电量与产成品的配比关系进行约谈,企业又集中兵力全力以赴应对这块;
评估人员又针对工资的发放等问题找企业约谈,这样企业忙于分散人力、精力应付各种约谈,最后评估人员再就收购发票的开具问题找企业约谈,这时企业已无法再集中人力、精力来自圆其说,乖乖地交待了有开具收购发票不规范行为,主动作进项税额转出十多万元。
如:某厂因为当月进项税额抵扣异常被列入评估对象,评估人员迅速找该厂的法人代表进行约谈,法人代表承认本月有不少的固定资产购进,但有多少说不清楚,会计应该知道;
评估人员立即找该企业的会计进行约谈,会计说本月确有固定资产购进,但是否已经列入当期进项税金抵扣还需要问助理会计,因这块是助理会计具体负责的;
评估人员又赶紧找其助理会计进行约谈,助理会计如实交待本月有购进固定资产列入进项税额抵扣近两万元,这样不到一天的时间这一疑点问题就圆满解决。
3.5.5案例分析
点评:本案的亮点有四个方面:
一是评估人员在约谈前进行了认真周密地调查。本案中,企业少缴税的手段较为隐蔽,如果约谈人员事前不对某农资公司进行认真调查,在企业人员“合理”解释后,会得出申报正常的结论而告终。
二是评估人员在约谈过程中贯穿了服务理念。纳税评估的目的是提高纳税申报质量。本案中评估人员在约谈过程中不失时机地进行纳税辅导,对企业详细辅导税收政策、法规,把税法知识讲到纳税人心中,给企业一定自查自纠的机会,从而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在约谈前认真拟定了约谈提纲。拟定约谈提纲,做到心中有数,可以防止盲目询问而使约谈陷入僵局。
四是在询问过程中运用了辩证思维的方法,着眼全局,找准突破口,抓住销售实现这一关键问题,步步为营,抓住主要矛盾。
3.6实地核查 3.6.1职责描述
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由税收管理员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地实地调查核实。
3.6.2实地核查工作流程 (略)
3.6.3实地核查工作要求
一、县(市、区)国税机关主管领导签发《纳税评估实地核查通知书》;
二、实地核查应当有两名以上评估人员参加,相关税收管理员应当参加;
三、发现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需要调查、核实的,应移交上级税务机关国际税收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 ;
四、将有关情况《纳税评估实地核查工作底稿》,转入评估处理阶段。
3.6.4案例分析
点评:本案中,由于评估人员在实地核查前就已对企业的生产工艺进行了较全面的了解,因此在核查中以其主副产品的配比交系为切入点,不断深挖,取得较好的成果。同时,评估人员没有将核查的范围局限在企业本部,而是将矛头指向以下属经营部门,使核查工作取得了破突性进展。核查中,评估人员适当的采取了一定心理战术,使纳税人主动交待问题,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3.7评估处理 3.7.1职责描述
评估人员根据人工案头审计、约谈举证和实地核查情况及确认的问题,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问题作出相应处理。
3.7.2评估处理途径
一、人工案头审计未发现疑点问题,或经过约谈举证、实地核查疑点问题可消除的,由评估人员直接填制《纳税评估认定结论书》归档。
二、经过人工案头审计、约谈举证和实地核查,疑点问题被查清,证据确凿但不涉及偷、骗税的,由主管国税机关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或《申报(缴款)错误更正通知书》,责成纳税人按规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填制《纳税评估认定结论书》归档。
三、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纳税人存在须移送稽查部门的问题,应移交稽查部门依法查处。
3.7.3评估处理工作流程 (略)
3.7.4评估处理工作要求
一、对所有的纳税评估对象都应做出评定处理结论;
二、要根据评估分析和约谈说明、实地核查过程中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对评估对象存在的疑点问题做出相应处理意见;
三、疑点全部被排除,未发现新的疑点,由评估分析环节的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处理结论》,并注明“未发现违法行为,审定后归档”的建议;
四、根据评估分析和约谈说明、实地核查过程中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对评估对象存在的疑点问题做出相应处理意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估人员应制作《纳税评估处理结论》,并注明“转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的意见:①明显存在虚开或接受虚开发票现象的;
②纳税人拒绝评估人员实地核查,或者以各种方式阻挠、刁难评估人员核查的;
③纳税人主动选择以自查申报代替约谈说明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自查补税且未向税务机关说明正当理由的,以及自查补税结果与税务机关的评估结果差距较大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
④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行为;
⑤在一个年度内,发现评估对象在以前纳税评估时已被发现并得以纠正的问题再次发生的;
⑥不服从评税结果的又无正当理由的。
六、稽查部门对纳税评估环节移送的案源进行检查处理后,应当及时填制《纳税评估案源处理情况反馈书》反馈给征收管理部门,由征收管理部门统一清分后反馈相关税源管理部门;
七、在评估处理中,如发现税收征管中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应将存在的问题和管理建议填写《管理建议书》,并提交管理部门;
八、评估处理环节完成后,应将评估过程中各有关资料、文书规档保存。
4.0纳税评估人员的素质要求 4.1德国的税务审计人员
德国的税务审计人员都是高级税务官员。他们均经过严格的挑选,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3年~4年的工作经验。税务审计对象是通过计算机打分选户确定的。审计人员在审计前必须熟悉被审计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通过资料信息的分析寻找企业偷税的疑点。如果企业不提供会计核算资料,或资料不齐全,审计人员可采用一定的方法进行税款估算。审计结束后,审计人员要把审计出来的问题逐一向企业通告。
4.2一名合格的纳税评估人员的素质要求 具备基本的计算机运用水平 精通税收相关法律知识 熟悉财务会计知识 掌握一定心理学知识 具有相应的语言交流能力 具备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 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强 具有烈的敬业精神
企业所得税评审自查报告内容规范要求(暂行)
2012年度
一、查账征收企业评审自查报告内容要求
(一)、基本情况
(二)、纳税人申报情况
1、年度财务报表利润核算情况: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利润等相关数据
2、纳税人企业所得税自行汇算清缴情况 (1)、纳税调增项目及金额、(2)、纳税调减项目及金额、(3)、税收优惠项目及金额 (4)、应纳税所得额 (5)、实际应缴所得税额
(6)、截止评审时上年应纳所得税实际入库情况
(三)、自行税务评审情况(如有评审系统预警信息,必须逐条在以下类别中分别予以说明)
1、纳税人收入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和税法相关规定。
2、纳税人成本费用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和税法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平均每平米成本费用与武地税发[2011]118号文件里公布的社会平均额是否超过20%以上,超过的要着重核实原因)。
3、税前扣除的税费是否符合税法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少缴和漏缴
情况,是否存在将以前年度税费在本年扣除的情况。
4、纳税调整是否符合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少调整和未调整的情况。
5、优惠项目是否符合税法相关规定,并注明核实后的金额数据;
不征税收入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对应的支出是否已进行纳税调增。
6、评审核实后企业应缴企业所得税情况。
(四)、自查结论
1、结论类型(无问题、自查补报税款、纳税人申报数据错误申请修改数据、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调整)
2、评审补报税款明细(需在评审报告页面中补报税款列表中填列)
二、核定征收企业评审报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 (二)、纳税人申报信息
1、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B类)数据(包括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应缴所得税等)
2、企业年度财务信息(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利润总额等)
3、截止评审时上年应纳所得税实际入库情况 (三)、自行税务评审情况
1、核定征收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2、是否存在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是否符合税法相关要求,免税收入是否经过备案手续,并注明核实情况及金额。
3、收入核实情况,是否存在将除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外的其他
收入未纳入核定征收范围的情况。
4、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是否与其主营行业对应(主营行业按某行业占全部收入比例最大来确定)
5、企业自结利润率与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对比结果,是否存在自结利润率高于核定应税所得率的情况。
6、评审疑点指标核实情况说明(必须逐渐条解释说明)
四、自查结论
1、结论类型(无问题、自查补报税款、纳税人申报数据错误申请修改数据、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调整)
2、评审补报税款明细(需在评审报告页面中补报税款列表中填列)
洪山地税税政课
国税纳税证明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
XXXX国税局:
XXXXXX公司是主要从事XXXXXXXXXXXX企业,税号:XXXXXXXX,因经济业务发展需要,现因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需向该行提供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纳税证明,今委托本公司员工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前往贵局办理该项事宜,望贵局给予支持为盼。
特此报告
申请人:XX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荐大学
教
师
辞
职
申
请
3报报
报
告
荐营业员辞职申请报告(共荐荐辞采
职购
申申
请请
篇)
告
告
荐设备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
XXXX国税局:
XXXXXX公司是主要从事XXXXXXXXXXXX企业,税号:XXXXXXXX,因经济业务发展需要,现因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需向该行提供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纳税证明,今委托本公司员工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前往贵局办理该项事宜,望贵局给予支持为盼。
特此报告
申请人:XX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在日常纳税审核中发现,某建材厂2005年1-10月份申报生产红砖155.60万块,销售收入仅23.33万元,入库地方税金费仅1.32万元,与其实际经营规模不相符,也明显低于同行业同规模砖瓦生产企业,可能存在瞒报产量、销售不记账、偷逃所得税和资源税的嫌疑,分局决定对该企业进行深入评估。
二、调查分析 通过纳税人基础资料审阅获得,该厂原系某镇办集体企业,成立于2000年1月1日,因经营管理不善,自2004年初起被浙江人刘某承包,年承包费18万元,主要生产红砖,占地60多亩,资产200多万元。2004年申报红砖产量280万块,销售收入42万元,利润-6.65万元,入库地方税金费1.52万元。2004年账面利润与年18万元承包费的巨大差异,更加大了税务人员对该企业偷逃税的怀疑。
1、确定思路。根据上述情况,税务人员遂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账务核查,但就账看账,虽然疑点较多,一时也难以找全其瞒报产量及少记收入的证据。为此,税务人员确定,必须首先了解和掌握砖瓦生产行业的全部生产流程及其生产经营的各项关键环节,然后才能找准评估的切入点。
2、调查测算过程。分局税务人员在县局的征管部门配合下,先后走访了县内多家砖瓦厂,经过深入交谈和实地察看,全面了解和掌握了砖瓦生产行业的相关料、工、费的消耗情况,生产流程为积土—制坯—拉坯—进窑—装窑—烧窑—出窑,从用电角度看,其中制坯过程全部使用的是电力,且耗电量很大,其它流程用电量很少或基本不用电,同时从用工角度看,整个工序操作主要以人力为主,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工费,因此,在成本方面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根据这些线索,通过进一步调查获得县内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正常纳税的砖瓦企业的产量、耗电量及单位人工费数据,
三、询问核实 根据掌握的上述情况,税务人员向该单位法人刘某发出约谈通知,要求该厂就以下问题做出合理解释:
1、单位产品耗电量比同行业相差较大的问题;
2、承包费等固定支出与账面销售收入不配比的问题;
3、单位产品工资消耗过大问题;
4、电费发票为何不记入账的问题等。 约谈过程中,刘某大谈外地人做生意种种困难,如,为地方经济做了多少贡献,养活了多少工人,政府承包费过高,几乎没有利润可言等。对此,税务人员在表示理解的同时,指出税务机关为了维护税法的尊严和征纳双方的共同利益,有责任为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有序的良性竞争环境,而贵单位作为该镇唯一的建材厂,占用国家土地资源60多亩,资产200多万元,年销售收入才不过40多万元,远远低于其他同等行业经营者,而承包费等支出却不比其他单位少,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角度讲,也明显不正常。
刘某解释:
1、电费消耗量过大。一是因为附近的养殖户排水用了厂里的电;
二是因为05年6月份暴雨天气厂区防洪排水用电量较多。
2、对承包费等固定支出与账面收入不配比的问题含糊解释为亏本经营。
3、工资支出过大是因为用的都是当地人,工资支出就大。
4、电费未记账问题是发票未及时给会计记账,时间长发票找不到了。 针对刘某的解释,税务人员决定进行实地调查。
通过现场察看和逐户询问周围养殖户得知,养殖户的用电线路和砖瓦厂的用电线路为两条线,根本不存在养殖户用砖瓦厂电的问题;
05年6月份暴雨天用电情况确实存在,对账面6月份用电量18891度应与其它月份区别对待;
通过对该建材厂普通工人的询问得知,其大部分用的是外地工人,工资也与其他单位差不多,不存在当地人多要工资的问题。询问全部制作了询问笔录,并让当事人签了字。
四、评定处理 在税务人员详实的调查资料面前,刘某终于承认了自己少报产量及收入不入账的事实,而该厂隐瞒收入行为预计少缴各项税金费及附加达35万元左右。
五、征管建议
1、税务人员必须发扬钉子精神,与时俱进,钻研业务,面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当前,经济发展日新月异,新行业、新情况不断涌现,税收工作面临着诸多新问题,征管工作面临着诸多新要求,纳税人账务不实,税负不均,不做账或做假账情况较为普遍,新形势对税务人员提出新挑战,必须与时俱进,只有加快相关涉税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的持续学习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税收职责和使命。
2、开展行业专项评估,建立行业税负监控指标体系,是提高纳税评估质量的重要手段。任何特定的行业,都具有其特殊的工艺流程和成本特点,通过行业评估,比对企业之间相关涉税资料,可解决很多案头评估所不能解决的问题;
有针对性地开展各行各业的专项评估,逐步收集各行业相关指标,并通过不断积累形成海量数据,建立本地化的行业税负监控指标体系及行业数据库,通过对海量数据实行电子化的纵横比对,采取人工评估及电子评估相结合的科学评估方法,切实搞好新形势下的纳税评估工作。
3、通过此案例,我们认识到,在日常税务管理工作中,实施精细化管理,夯实征管基础,是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在财务管理上,联合财政及国税部门,实行定期辅导,逐步使广大纳税人走上依法纳税的轨道;
在税收管理上,必须做出明确的导向,税收管理员必须增加下户调研次数,多干实事,少务虚,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精细化程度,重要的是,必须及时了解和掌握各行各业的生产流程、生产经营状况及其发展规律,掌握行业盈利水平,做到税源心中有数气厂区排水力争从面上掌握总体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
4、全面提高纳税遵从度及纳税人满意度,构建和谐税收,是实现税收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加大税法宣传,使纳税人了解税法,知道该纳哪些税,该如何纳税,逐步提高纳税遵从度,促使其积极主动地申报纳税,降低征纳成本及税收征管难度;
通过改进纳税服务,全面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构建和谐税收,实现税收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篇1:纳税评估工作报告 纳税评估工作报告
时间:
2007年7月19日编号:
纳税评估对象:xx市xx食品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xxxxxxxxxxxxxxxx 评估所属时期 2007年1—6月 评估税种 增值税 企业基本情况
xx市xx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1日,经济性质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行业类别为其它未列明的食品制造,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及销售。2005年10月15日日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征管。
二、评估对象确定 指标名称 测算值 发布值 偏差幅度(%) 费用销售比 51.12 5-10 592 增值税纳税评估监控系统显示xx市xx食品有限公司2007年1-6月份实现销售收入为56170.95元,管理费用28712.61元, 费用销售收入比达到51.12%,偏高属于异常,被确定为当期纳税评估对象。
案头分析情况
针对该公司纳税情况异常,评估人员充分运用“一户式”管理系统、征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信息、纳税申报表中的有关财务信息、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动态信息,对该企业的申报信息、财务信息、税负信息等各方面进行初步分析。
1、管理费用1-6月份28712.61元,而同期实现销售收入为56170.95元,截止6月利润总额为¬-21237.41元.管理费用1-6月份费用销售收入比高达51.12%,属于不正常。
2、应收帐款及预付货款截止6月份底累计157667.28元;其它应收款截止6月份累计为624436.96元;应付帐款用预收货款截止6月份累计为157667.28元,而1-6月份销售额仅为56170.95元, 该公司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应付帐款和预收货款与生产经营现状不配比,情况异常。
3、存货截止6月份底累计184400.74元,2007年以来几乎没有变化,这与企业正常经营不符,属于异常。
通过以上各种情况对比分析,发现以下疑点:
1、6月份企业费用率过高,可能存在隐瞒收入的问题。
2、企业全年应收应付款余额过大,可能存在销售未作收入的情况。
3、存货量过大是否真实。 约谈举证情况
针对以上分析中存在的疑点,评估人员制定了详细约谈提纲,下达了《约谈评估约谈举证通知书》,对公司相应人员进行约谈,在约谈过程中公司财务人员介绍了该公司经营现状并对评估中发现的疑点进行了举证解释。
1、公司2007年1-6月份费用与销售收入比高是因为由于公司股东之间产生了纠纷,公司今年以来一直没有正常生产,而管理人员的工资并没有少,就造成了费用与销售收入比高,不存在隐瞒收入。
2、公司的应收和应付款高是公司中股东王xx向刘xx股东借款,股东王xx又将借款作为投资,而实际又未投入资金到公司,公司现在资金实际只由股东刘xx一人出资,由于王xx股东资金未交造成了公司的应收和应付款高,不存在销售未入帐。实地核查情况
为了核实约谈举证内容,掌握该公司的真实情况,评估人员经领导批准,按程序转入核查环节,决定对该公司的会计帐本,仓库实物明细帐本和出入库单等有关资料数据进行重点查实,并对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经实地核查情况如下:
1、帐面情况与公司财务人员所谈一致,情况属实。
2、库存实物与帐面相符。 评估认定处理
在做好约谈举证和实地核查后,经分局纳税评估集体审理,得出意见如下:
该公司在纳税评估中存在的疑点可以排除。
回归分析结果
指标名称 测算值 发布值 回归值 备 注 销售费用比 70-88 正常 回归分析情况正常。
管理建议 该公司由于法人与股东中发生纠纷致使长期停产,建议停止对该企业发售发票,做好注销税证及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的准备工作。篇2:纳税评估工作岗位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纳税评估工作岗位=个人原创,绝非网络复制,欢迎下载=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纳税评估岗位所在的单位)纳税评估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纳税评估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纳税评估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纳税评估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纳税评估岗位所在的单位)纳税评估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纳税评估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导自己在×××(改成纳税评估岗位所在的单位)纳税评估岗位上学习、工作实践活动。虽然身处在纳税评估工作岗位,但我时刻关注国际时事和中-央最新的精神,不断提高对自己故土家园、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尊严感、荣誉感。在×××(改成纳税评估岗位所在的单位)纳税评估工作岗位上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尽职尽责,在纳税评估工作岗位上作出对国家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工作上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纳税评估工作岗位相关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以提高纳税评估岗位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特别是学习纳税评估工作岗位相关法律知识和相关最新政策。唯有如此,才能提高×××纳税评估工作岗位的业务水平和个人能力。定期学习×××纳税评估工作岗位工作有关业务知识,并总结吸取前辈在×××纳税评估工作岗位工作经验,不断弥补和改进自身在×××纳税评估工作岗位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从而使自己整体工作素质都得到较大的提高。
回顾过去一年来在**(改成纳税评估岗位所在的单位)纳税评估
工作岗位工作的点点滴滴,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工作学习上我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纳税评估工作岗位相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是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思想理论运用到×××纳税评估工作岗位的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在以后的×××纳税评估工作岗位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纳税评估工作岗位相关知识、发奋工作、积极进取,把工作做的更好,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展望新的一年,在以后的**(改成纳税评估岗位所在的单位)工
作中希望能够再接再厉,要继续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心态,不怕苦不怕累,多付出少抱怨,做好纳税评估岗位的本职工作。同时也需要再加强锻炼自身的纳税评估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与纳税评估岗位上的同事多沟通,多探讨。要继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争取为**(改成纳税评估岗位所在的单位)做出更大的成绩。
篇3:纳税评估2015上半年工作总结 税源管理科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区局:
2015年以来,税源管理科按照区局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 在
区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市局对税收风险应对工作部署,以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应用为依托,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强化税源管理,进一步夯实了税收管理基础,有效的带动了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不断的促进纳税评估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发展。现将2015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5年上半年主要的工作
1、坚持风险管理为导向,做好风险应对工作。税源管理科
依托税收风险管理系统,积极开展日常评估、专项评估和重点评估,2015年上半年,已完成各类风险应对任务计 户(次),发 现有问题户(次),评估入库税款 元,征收滞纳金元,抵顶留抵 元,弥补亏损元,合计增加税收 元。
2、有效开展纳税评估,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在纳税评估过
程中我科严格要求按照现行文件规定、规程展开工作,确保文书资料齐全,程序合法有效;
强化评估人员的内功提升,熟练掌握纳税评估工作流程,坚持两税联评,扎实提高评估质量;
强化对纳税人的申报数据的梳理、分析,利用第三方的情报信息,发掘问题,找准疑点,促进纳税评估工作有重点、有计划,做到有的放矢;
强化纳税评估建议的应用,针对发现的问题,向企业和税源管理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财务、税收核算水平和征管质量的提升。
3、完善风险应对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台儿庄区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操作规程》。2015年,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操作规程》,结合我区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台儿庄区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操作规程》。通过制定本规程,详细梳理纳税评估工作流程,明确纳税评估中的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工作衔接及流转文书等事项,使各环节的工作范围更明确,职责更清晰。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人员不足问题突出,纳税评估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作,需要对评估对象进行详细的、全方位的分析,这些工作不是一个人两个人可一完成的,需要一个完整的团队来协同作战。我科专职纳税评估人员少、工作量大,实际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一些不严谨、不规范的情况,满足于浅层次解除预警信息,存在应对数量多、应对不深不透的问题。
2、现有的从事纳税评估工作的人员专业能力存在欠缺。目前,税务评估人员虽然有一定的业务基础和工作经验,但未进行过相应的专业学习和培训,评估没有技巧,加上评估人员平时不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评估时很难抓住企业的关键点,造成了评估工作费时费力,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3、纳税人提供的财务资料不完善,利用价值很低。纳税评估应该通过对纳税人的各种财务指标,结合各税种申报情况进行案头分析,发现疑点。目前,税务机关对企业财务人员疏于管理,财务人员队伍混乱,水平参差不齐。许多会计人员责任感不强,给税务机关报送的数据不完整、不真实。这种情况导致评估人员在案头分析阶段得出的结论无法反映企业的真实问题,发现的疑点也不好落实。
4、在评估过程中,存在企业不配合、阻挠、躲避等现象,造成评估工作被动,特别是当前评估部门缺乏有效的强制手段,更加凸显了评估部门“身单力薄”“孤军奋战”的工作局面。 2015年下半年,我科仍要以年初确立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为基准,切实抓住税收风险应对工作为根本,为提高评估质效作出积极努力。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风险应对工作:
1、健全税收风险管理体制,加强风险应对过程控制。制定风险应对规范,做好风险应对事前监控;
规范风险应对流程,加强风险应对事中管理;
加强风险应对复审,实现风险应对事后监督;
建立风险应对评价体系,加强风险应对绩效考核。具体说来,就是制定风险管理各个环节切实有用的、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2、完善评估企业的后续管理,争取做到“评估一户、处理一户、规范一户”,做好被评估企业的跟踪服务,在处理企业问题的同时,规范企业财务制度,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加强风险联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堵塞管理漏洞。
3、加强纳税评估方面的知识培训与学习。从当前干部队伍的现状来看,干部的知识结构、适应能力、管理水平与当前征管改革的要求、信息化应用的要求还不相应,税务干部的管理理念、知识结构、管理技能需要加快更新,干部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这就需要加强纳税评估方面的知识培训与学习,让每一名国税干部职工都“懂评估,会评估,能评估”,从而使纳税评估成为日常税收工作的重要手段。
总的来说,今年上半年取得了一些成绩,在某些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但有些工作做得还不够,如建立风险管理联动工作机制方面落实不够,风险管理联动机制配合有待加强等等。2015年下半年,将把这些工作作为重点加以突破,力争取得更好成绩。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发„2005‟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为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总局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对在试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总局。
— 1 —
附件:1.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
2.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
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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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纳税评估工作遵循强化管理、优化服务;
分类实施、因地制宜;
人机结合、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三条 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
前款所称基层税务机关是指直接面向纳税人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税务机关;
税源管理部门是指基层税务机关所属的税务分局、税务所或内设的税源管理科(股)。
对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实施,对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监管的当地税务机关实施;
对合并申报缴纳外商 — 3 — 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分支机构的纳税评估,由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第四条
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
第五条 纳税评估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根据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结果以及相关数据设立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
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筛选评估对象;
对所筛选出的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
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税务约谈、调查核实、处理处罚、提出管理建议、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等方法进行处理;
维护更新税源管理数据,为税收宏观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提供基础信息等。
第二章 纳税评估指标
第六条 纳税评估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选用的主要指标,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特定分析指标两大类,使用时可结合评估工作实际不断细化和完善。
第七条 纳税评估指标的功能、计算公式及其分析使用方法参照《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附件1)、《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附件2)。
第八条
纳税评估分析时,要综合运用各类指标,并参照评 — 4 — 估指标预警值进行配比分析。评估指标预警值是税务机关根据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内外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的算术、加权平均值及其合理变动范围。测算预警值,应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第三章 纳税评估对象
第九条 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
第十条 纳税评估对象可采用计算机自动筛选、人工分析筛选和重点抽样筛选等方法。
第十一条
筛选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结果等数据,结合各项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第十二条 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要作为重点评估分析对象;
重点税源户、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 — 5 — 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要列为纳税评估的重点分析对象。
第四章 纳税评估方法
第十三条 纳税评估工作根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经济法规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户责任开展;
对同一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各个税种的纳税评估要相互结合、统一进行,避免多头重复评估。
第十四条 纳税评估的主要依据及数据来源包括:
“一户式”存储的纳税人各类纳税信息资料,主要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各项核定、认定、减免缓抵退税审批事项的结果,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各类票证比对结果等;
税收管理员通过日常管理所掌握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主要包括:生产经营规模、产销量、工艺流程、成本、费用、能耗、物耗情况等各类与税收相关的数据信息;
上级税务机关发布的宏观税收分析数据,行业税负的监控数据,各类评估指标的预警值;
本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外部交换信息,以及与纳税人申报纳税相关的其他信息。
— 6 — 第十五条
纳税评估可根据所辖税源和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评估分析方法,主要有:
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比对,以确定进一步评估分析的方向和重点;
通过各项指标与相关数据的测算,设臵相应的预警值,将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与预警值相比较;
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比较、与同行业相关数据或类似行业同期相关数据进行横向比较;
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
根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和钩稽关系,参照相关预警值进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分析,分析纳税人应纳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
应用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中所掌握的情况和积累的经验,将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对照,分析其合理性,以确定纳税人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
第十六条 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审核分析时,要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各项纳税申报附送的各类抵扣、列支凭证是否合法、真实、 — 7 — 完整;
纳税申报主表、附表及项目、数字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适用的税目、税率及各项数字计算是否准确,申报数据与税务机关所掌握的相关数据是否相符;
收入、费用、利润及其他有关项目的调整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申请减免缓抵退税,亏损结转、获利年度的确定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并正确履行相关手续;
与上期和同期申报纳税情况有无较大差异;
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认为应进行审核分析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对实行定期定额(定率)征收税款的纳税人以及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其生产经营情况,利用相关评估指标定期进行分析,以判断定额(定率)的合理性和是否已经达到起征点并恢复征税。
第五章 评估结果处理
第十八条 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需要纳税人自行补充的纳税资料,以及需要纳税人自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逐项落实。
— 8 — 第十九条 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
税务约谈要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
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因评估工作需要,必须约谈企业其他相关人员的,应经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通过企业财务部门进行安排。
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时接受税务约谈的,可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延期进行。
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税务代理人代表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委托代理合法证明。
第二十条 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应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调查核实的情况,要作认真记录。需要处理处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一条 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对税源管理部门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的案件,税务稽查部门要将处理结果定期向税源管理部门反馈。
发现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 — 9 — 按照独立企业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需要调查、核实的,应移交上级税务机关国际税收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纳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出评估分析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强征管工作的建议,并将评估工作内容、过程、证据、依据和结论等记入纳税评估工作底稿。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第六章 评估工作管理
第二十三条 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要根据所辖税源的规模、管户的数量等工作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纳税评估的工作能力,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合理确定纳税评估工作量,对重点税源户,要保证每年至少重点评估分析一次。
第二十四条
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广泛收集和积累纳税人各类涉税信息,不断提高评估工作水平;
要经常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征管工作的建议;
要作好评估资料整理工作,本着“简便、实用”的原则,建立纳税评估档案,妥善保管纳税人报送的各类资料,并注重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要建立健全纳税评估工作岗位责任制、岗位轮换制、评估复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日常检查与考核;
要加强对从事纳税 — 10 — 评估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纳税评估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评估能力。
第二十五条 各级税务机关的征管部门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纳税评估工作业务规程,建立健全纳税评估规章制度和反馈机制,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明确纳税评估工作职责分工并定期对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交流;
各级税务机关的计划统计部门负责对税收完成情况、税收与经济的对应规律、总体税源和税负的增减变化等情况进行定期的宏观分析,为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纳税评估提供依据和指导;
各级税务机关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各税种、国际税收、出口退税管理部门以及县级税务机关的综合业务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税负监控、建立各税种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测算指标预警值、制定分税种的具体评估方法,为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
第二十六条
从事纳税评估的工作人员,在纳税评估工作中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或为有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通风报信致使其逃避查处的,或瞒报评估真实结果、应移交案件不移交的,或致使纳税评估结果失真、给纳税人造成损失的,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纳税评估 — 11 — 工作的协作,提高相关数据信息的共享程度,简化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评估工作实效,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
规定处理。
主题词:税务 评估 办法 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0年月日封发 校对:征收管理司 电子发文联系电话:01063417302
— 12 —
附件5:
安徽省国税系统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纳税评估质效的提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以税源专业化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为核心内容,通过建立并运行“主辅评”团队和税务机关上下联动机制规范评估实施工作。
第三条 纳税评估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办事、科学高效、税企互动、优化服务、团队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 纳税评估实施的工作环节包括:评估团队的组织、案头审核、调查核实和评定处理四个环节。
第五条 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国税系统组织开展的纳税评估工作。
第二章 评估团队的组织
第六条 省局征管科技部门根据风险扫描与排序的结果确定纳税评估对象,并派发评估工作任务。
纳税评估任务单通过工作流推送,并附《纳税评估对象清册》。评估对象清册内容应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行业明细、主管国税机关、疑点信息、评估税种、评估所属期等信息。
第七条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根据《纳税评估对象清册》,确定承担评估任务的评估团队(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应由具备税收业务、会计、计算机应用等专长的人员组成,根据评估对象的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评估组人数,一般为3-5人。
第八条 评估组的分工采取主辅评制,通过评估预案竞争的方式产生主评岗位(以下简称主评)和辅评岗位(以下简称辅评)。
第九条 评估组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纳税评估事项,并注明评估的理由、期间和税种。同时将《风险识别报告》预警的异常数据及其可能存在的疑点问题一并告知,要求纳税人复核疑点数据、作出书面解释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第十条 评估组在撰写评估预案前,评估组应进行信息收集、校验和补正工作。
第十一条 评估组每位成员应根据收集、校验和补正后的信息,独立制作评估预案。评估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纳税人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和申报纳税情况;
(二)风险预警指标及其疑点分析,说明理由,包括可以排除的疑点和新发现的疑点;
(三)对纳税人复核说明的分析和评价;
(四)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评估方法、措施与核查路径;
(五)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第十二条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负责组织评估预案的评审工作。评审方式主要有匿名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种。实行匿名评审的,委托系统内的若干名评审专家进行,预案质量综合排序第一位的预案撰写人为主评,如出现并列情形,由部门负责人从中指定主评人选。会议评审可采用表决制,票数最高者为主评。预案的评审应当对评估预案的得失予以评价,并写出评语。
第十三条 主辅评人员确定后,主评主持召开评估组工作会议,以主评撰写的预案为蓝本,吸收其他成员预案中有价值的部分和采纳评审专家意见,形成评估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纳税人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纳税情况及前期收集的相关信息;
(二)风险预警指标及其疑点分析,包括可以排除的疑点和新发现的疑点;
(三)纳税人核对数据的情况和解释疑点的理由;
(四)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评估方法、措施与核查路径;
(五)下一阶段工作的初步分工安排;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三章 案头审核
第十四条 评估组在案头审核前,应当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收集信息,主要内容包括:
(一) 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报表、财务制度及会计政策等信息。通过省局各业务系统,查询纳税人申报纳税、财务报表、进出口数据、进销项数据等信息。对应有未有的信息应通知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进行补正。
(二)行业税收政策、生产经营信息和各类指标。按照纳税人所属行业参考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收集纳税人所属行业的税负率、销售毛利率、成本利润率、技术标准、生产工艺、能耗指标、经营方式、上下游产业链等信息,熟悉相关的税收政策。
(三)第三方信息。根据评估需要有选择性的收集其他职能部门或机构发布的与纳税人有关的资料信息。
(四)其他信息。从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其他渠道取得的关于纳税人的各类信息。
第十五条 评估组应对前期收集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进一步锁定或排除风险点,并根据风险点的高低确定调查核实的目标及采取的方法。
第十六条 纳税评估案头审核阶段结束后,应根据案头审核结果,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风险异常指标疑点被全部排除且未发现新疑点的,应在评估组工作方案中充分说明排除疑点的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直接转入评定处理环节;
(二)风险异常指标疑点不能全部排除或案头审核中发现新疑点的,转入调查核实环节。
第四章 调查核实
第十七条 评估组按照评估预案和案头审核的结果,采取约谈、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涉税疑点进行核实。
第十八条 评估组进行实地核查前,应告知纳税人实地核查的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实地核查应当由两名以上评估人员共同实施,并向纳税人出示税务检查证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对核查情况应制作《实地核查工作底稿》,记录核查的内容、过程及问题等。《实地核查工作底稿》经纳税人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
第十九条 对采用会计电算化的纳税人,评估组可以使用技术工具提取纳税人的有关会计核算数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及送达《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承担相应的保管、保密责任。对未采用会计电算化的纳税人,应就地核实数据,一般情况下不调取 账簿、凭证。
第二十条
纳税人是上市公司、国有控股企业或外资企业等规模较大的企业,调查核实方法应当以风险为导向,对企业内控
制度进行测试及评价,发现企业内控缺陷与税收风险的关系,从企业管理的层面审视与防控税收流失风险。
第二十一条 评估组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可以采用信函、电话、短信、网络、面谈等方式沟通。需要税企双方确认证据和结论的,应当以书面信函或面谈的方式进行。采用书面信函的双方应当签章确认;
采用面谈方式的应向纳税人下达《询问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参加约谈的人员、时间、地点。
第二十二条 约谈的对象由评估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
必要时可约谈财务、采购、销售、仓储、生产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在实施约谈前,评估组应针对疑点及举证等要素,制作详细的约谈提纲,列出约谈问题。
第二十三条 约谈过程中评估组应制作《询问(调查)笔录》,约谈结束后双方签字盖章。对疑点问题,评估组可以根据约谈情况责令纳税人自查或经纳税人提出自查要求,评估组可以允许纳税人自查,纳税人自查应限期反馈自查情况报告。
第二十四条 调查核实结束后,评估组应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书面告知纳税人,征求意见并限期反馈。
第五章 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评定处理是指评估组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经集体审议通过后,报纳税评估实施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形成评估处理决定并执行的过程。
第二十六条 评估组收到纳税人反馈意见后,主评主持召开评估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与建议。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主评撰写《纳税评估报告》。
第二十七条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应当建立纳税评估处理决定的集体审议制度,部门负责人主持会议,主评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形成评估处理决定。
通过评审专家评审预案的,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审议评估意见前,应当征询评审专家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 评定处理决定应按照以下原则作出:
(一)经案头审核或调查核实,确认纳税人的涉税疑点问题可以排除,主评应当在《纳税评估报告》中对评估内容、过程和事实情况加以说明,经评估实施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纳税评估报告》发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终止。
(二) 纳税人的涉税问题得到确认,不具有偷、逃、骗税违法嫌疑及其他符合移交稽查条件,且纳税人没有异议的,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连同《纳税评估报告》一并发送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评估报告》存档,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务风险管
理建议书》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进行调账处理,纳税评估终止。
(三) 纳税人的涉税问题得到确认,不具有偷、逃、骗税违法嫌疑及其他符合移交稽查条件,但纳税人不同意补充申报的,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连同《纳税评估报告》一并发送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评估报告》存档,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进行调账处理,纳税评估终止。
(四) 经调查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实施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和相关评估资料报送征管科技部门,由征管科技部门移交稽查处理。
1.涉嫌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2.涉嫌偷、逃、骗、抗税违法行为的;
3.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严重发票违法行为需立案查处的;
4.应当移交稽查的其他情形。
(五) 经调查核实,有证据表明纳税人存在避税嫌疑的,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和相关评估资料报送征管科技部门,由征管科技部门移交反避税部门处理。
(六)评估决定涉及行政处罚事项的,由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纳税人。
第二十九条 省局实施的纳税评估,所有送达纳税人的文书均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评估结果的执行,并在30日内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缴款凭据和会计调账处理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传递至评估实施部门存档。
第三十条 评估实施部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执行反馈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纸质资料、电子资料送交主管税务机关存档,纸质资料复制一份交评估实施部门资料管理岗备查。
第三十一条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评估实施部门反馈,双方共同处理。
第三十二条 因评估处理决定引起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或诉讼,由评估实施部门负责应对,主管税务机关协助。
第三十三条 评估处理决定执行过程中,因主管税务机关违规操作而引发的问题,主管税务机关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四条 评估组在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将评估结果、制度完善建议、数据分析建议、评估模型优化建议等向同级征管科技部门反馈。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市国税局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规程由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流程
(试行)
一、组织评估团队 ...............................................................................11
(一)接收评估任务 .................................................................12
(二)确定任务分配方案 .........................................................12
二、案头审核 ......................................................................................12
(一)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13
(二)信息的收集与补正 .........................................................13
(三)案头审核 .........................................................................14
(四)制作评估预案 .................................................................15
(五)预案评审,确定主辅评人选 ..........................................16
(六)合成小组评估方案 .........................................................16
(七)案头审核结果处理 .........................................................17
三、调查核实 ......................................................................................17
(一)实地核查 .........................................................................17
(二)约谈 .................................................................................18
四、评定处理 ......................................................................................19
(一)形成评估报告 .................................................................20
(二)评估结果处理 .................................................................20
(三)评估结果执行 .................................................................22
(四)评估结果反馈 .................................................................22
(五)评估结果存档 .................................................................22
整体描述:本纳税评估工作流程是指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要求,通过竞争与合作的“主辅评”团队工作模式,运用数据分析、实地调查、约谈的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调查核实的工作流程。
主流程:组织评估团队-案头审核-调查核实-评定处理
一、组织评估团队
业务描述:省局征管科技部门根据风险扫描与排序的结果确定纳税评估对象,并派发评估工作任务。评估实施部门接收省局征科处发布的评估对象清册,研究确定任务分配方案,向评估人员下达评估任务,成立评估团队(以下简称“评估组”)。
涉及岗位:评估案源管理岗、领导审批岗、纳税评估岗 操作规范:
(一)接收评估任务
评估实施部门接收省局征科处发布的评估工作任务,纳税评估任务单通过工作流推送,并附《纳税评估对象清册》。评估对象清册内容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行业明细、主管国税机关、疑点信息、评估税种、评估所属期等信息。
(二)确定任务分配方案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根据《纳税评估对象清册》,研究确定评估任务分配方案,根据评估任务分配方案组织开展纳税评估,成立评估组,评估组应由具备税收业务、会计、计算机应用等专长的人员组成,根据评估对象的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评估组人数,一般为3-5人。
二、案头审核
业务描述:评估组根据征科处下发的风险异常指标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评估有关事项,要求纳税人对风险异常指标进行复核并制作书面复核结果限期回复评估组。评估组所有成员应收集、校验和补正相关信息,通过各种可行的方式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收集相关涉税资料。收到纳税人书面复核结果后,对复核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初步鉴定与评价,对纳税人风险异常指标及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数据核实及案头分析
等基础工作,评估组成员独立制作《纳税评估预案》(以下简称“评估预案”)。评估实施部门统一组织预案评审(会议评审或匿名评审),确定评估组主辅评人选。主辅评确定后,主评组织召开评估工作组会议,集体讨论并形成《纳税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
涉及岗位:纳税评估岗 领导审批岗 操作规范:
(一)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评估组根据征科处下发的风险异常指标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评估事项,要求纳税人对风险异常指标进行复核并制作书面复核结果限期回复评估组。
《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开展评估的理由、评估期间和税种;
(2)风险异常指标及可能存在的疑点列举,要求纳税人对疑点数据进行复核,限期向评估组书面回复复核结果,说明理由并提供能够印证复核结果的有关资料;
(3)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资料清单。
(二)信息的收集与补正
在纳税人对异常指标进行复核的同时,评估人员应进行信息的收集和补正工作。需要收集和补正的信息主要包括:
1.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报表、财务制度及会计政策等信息。通过省局各业务系统,查询纳税人申报纳税、财务报表、进出口数据、
进销项数据等信息。对应有未有的信息应通知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进行补正。
2.行业税收政策、生产经营信息和各类指标。按照纳税人所属行业参考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收集纳税人所属行业的税负率、销售毛利率、成本利润率、技术标准、生产工艺、能耗指标、经营方式、上下游产业链等信息,熟悉相关的税收政策。
3.第三方信息。根据评估需要有选择性的收集其他职能部门或机构发布的与纳税人有关的资料信息。
4.其他信息。从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其他渠道取得的关于纳税人的各类信息。
(三)案头审核
评估人员对前期收集的各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初步锁定疑点方向或排除疑点,以及延伸分析可能存在的其他涉税问题。案头审核的方法主要有:
1.行业对比分析(横向对比分析)。采用比率指标分析的方法,即用结构性分析指标,将纳税人的各类信息与同行业进行横向分析判断,反映某一纳税人同行业比率指标增减变动的一般规律值。主要指标有收入利润率、收入费用率、收入成本率、税收负担率、投资利润率、投资收益率、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等。
2.纳税人变化情况分析(纵向对比分析)。采用变动率指标分析的方法,即用趋势分析指标,对纳税人进行各历史时期纵向分析判断,反映某一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变动率指标增减变动的一般规律。主要指标有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产品销售(营业)成本变动率、期
间费用变动率、销售(营业)利润变动率、利润总额变动率、税负变动率等。
3.综合指标对比分析(指标配比分析)。采用配比指标分析的方法,将纳税人的相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对纳税人变动率指标之间相对变动幅度进行分析判断,反映内在逻辑关系的多个配比指标在同类纳税人间相对变动的正常幅度。主要指标有销售(营业)成本率与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期间费用变动率与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销售(营业)成本变动率与销售(营业)利润变动率、销售收入变动与应纳税额变动率、销售收入与流动资产配比率、销售利润增长与税款实现增长配比率等。
4.经验判断分析。由评估人员根据自己的经验对纳税人存在的纳税疑点问题进行直接的判断。
(四)制作评估预案
评估组每位成员根据前期案头审核情况独立制作评估预案。评估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纳税人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和申报纳税情况;
(2)风险预警指标及其疑点分析,说明理由,包括可以排除的疑点和新发现的疑点;
(3)对纳税人复核说明的分析和评价;
(4)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评估方法、措施与核查路径;
(5)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五)预案评审,确定主辅评人选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负责组织评估预案的评审工作。评审方式主要有匿名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种。实行匿名评审的,委托系统内的若干名评审专家进行,预案质量综合排序第一位的预案撰写人为主评,如出现并列情形,由部门负责人从中指定主评人选。会议评审可采用表决制,票数最高者为主评。预案的评审应当对评估预案的得失予以评价,并写出评语。
(六)合成小组评估方案
主辅评人员确定后,主评组织召开评估组工作会议,在对风险异常指标和其他疑点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主评预案为蓝本,吸收其他成员预案中有价值的部分和采纳评审专家意见,排除疑点或确定纳税人可能存在的涉税问题和下一阶段调查核实的内容,形成小组评估方案。
小组评估方案是评估预案的竞合版,吸收了所有评估组成员预案中有价值的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 纳税人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纳税情况及前期收集的相关信息;
(2) 风险预警指标及其疑点分析,包括可以排除的疑点和新发现的疑点;
(3) 纳税人核对数据的情况和解释疑点的理由;
(4) 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评估方法、措施与核查路径;
(5) 下一阶段工作的初步分工安排;
(6)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七)案头审核结果处理
1.风险异常指标疑点被全部排除且未发现新疑点的,应在小组评估方案中充分说明排除疑点的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直接转入评定处理环节;
2.风险异常指标疑点不能全部排除或案头审核中发现新疑点的,转入调查核实环节继续实施评估。
三、调查核实
业务描述:评估组按照评估工作方案的安排和任务分配结果,可以选择实地核查、约谈或者其他便捷有效的方式对涉税疑点进行核实。实地核查与约谈等评估方式不设定先后顺序,可以根据评估实际确定,实地核查与约谈可以交叉、反复进行。
涉及岗位:纳税评估岗 操作规范:
(一)实地核查
1.评估组进行实地核查前,应提前告知纳税人实地核查的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实地核查应当由两名以上评估人员共同实施,并向纳税人出示税务检查证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2.实地核查应按照评估方案中制定的调查内容、方法和方向进行。在实地核查过程中应根据调查核实内容制作《实地核查工作底稿》,记录核查的内容、过程及问题等。《实地核查工作底稿》经纳税人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
3.调取电子数据的程序和方法。
程序: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纳税人,可以要求其打开该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提取、复制电子数据进行检查。在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电子资料时,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及送达《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承担相应的保管、保密责任。对未采用会计电算化的纳税人,应就地核实数据,一般情况下不调取账簿、凭证。
方法:使用查账软件自带的调账工具,从纳税人信息中心服务器或与服务器相连接的终端计算机上采集相关的账套数据,在需要授权才能访问的情况下,应向纳税人索取登陆的用户名与口令。
(二)约谈
1.在评估组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与纳税人进行约谈,约谈可以在实地调查前、中、后期实施。在实施约谈前,评估组应针对疑点和涉税问题的处理意见等因素,制作详细的约谈提纲,列出约谈问题。约谈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电话、信函、网络、面谈等方式进行。采用面谈方式应向纳税人下达《询问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参加约谈的人员、时间、地点。
2.约谈的对象由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纳税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如有必要,也可约谈财务、采购、销售、仓储、生产等相关部门的人员。
3.约谈的地点由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应设在税务机关或纳税人办公场所。
4.约谈过程中评估组应由专人记录约谈情况,根据约谈内容形成《询问(调查)笔录》,约谈结束后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对疑点问题,评估组可以根据约谈情况责令纳税人自查或经纳税人提出自查要求,评估组可以允许纳税人自查,纳税人自查应限期反馈自查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
业务描述:评估组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书面告知纳税人征求意见并限期反馈,主评组织召开工作组会议,汇总调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和纳税人反馈意见,集体讨论处理意见。主评根据工作组会议讨论结果制作《纳税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经部门集体审议和领导审批后,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评估处理。评估部门将评估结果反馈征科处并做好评估资料的归档。
涉及部门及岗位:征科处、市局和主管局、纳税评估岗、领导审批岗
操作规范:
(一)形成评估报告
评估组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书面告知纳税人征求意见并限期反馈。
评估组收到纳税人反馈意见后,主评主持召开评估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与建议。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主评撰写《纳税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存在的预警及疑点问题;
评估时间和税款所属期间;
案头审核的推论及求证途径、调查核实的情况;
评估的税收违法事实及性质、手段;
评估对象的反馈意见;
评定处理建议及依据;
管理建议等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调查核实没有发现税收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纳税评估报告》中说明评估内容、过程、事实情况。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应当建立纳税评估处理决定的集体审议制度,部门负责人主持会议,主评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形成评估处理决定。
(二)评估结果处理
1.经案头审核或调查核实,涉税疑点被排除的,评估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发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终止;
2.经调查核实,涉税疑点被证实,但不具有偷、逃、骗税违法嫌疑及符合其他移交稽查条件,评估部门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连同《纳税评估报告》一并发送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评估报告》存档,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
务风险管理建议书》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进行调账处理,纳税评估终止;
3.经调查核实,涉税疑点被证实,但不具有偷、逃、骗税违法嫌疑及符合其他移交稽查条件,但纳税人不同意补充申报的,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连同《纳税评估报告》一并发送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评估报告》存档,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进行调账处理,纳税评估终止;
4.经调查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实施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和相关评估资料报送征管科技部门,由征管科技部门移交稽查处理。
(1)涉嫌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2)涉嫌偷、逃、骗、抗税违法行为的;
(3)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严重发票违法行为需立案查处的;
(4)应当移交稽查的其他情形。
5.经调查核实,有证据表明纳税人存在避税嫌疑的,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和相关评估资料报送征管科技部门,由征管科技部门移交反避税部门处理。
6.评估决定涉及行政处罚事项的,由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纳税人。
(三)评估结果执行
1.由省局实施的纳税评估,所有送达纳税人的文书均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评估结果的执行,并在30日内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缴款凭据和会计调账处理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传递至评估实施部门存档。
2.如果在执行中出现障碍,需要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等税款追征程序时,由主管局作为主体执行。
3.因评估处理决定引起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或诉讼,由评估实施部门负责应对,主管税务机关协助。
4.评估处理决定执行过程中,因主管税务机关违规操作而引发的问题,主管税务机关承担相应责任。
(四)评估结果反馈
评估组在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将评估结果、制度完善建议、数据分析建议、评估模型优化建议等向同级征管科技部门反馈。
(五)评估结果存档
评估实施部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执行反馈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纸质资料、电子资料送交主管税务机关存档,纸质资料复制一份交评估实施部门资料管理岗备查。
安徽省国税局纳税评估工作流程评估案源管理岗接收省局征科处派发的评估任务纳税评估岗领导审批岗评估预案管理岗专家评审岗主管税务机关组织评估团队提出任务分配方案领导审批成立评估组信息收集及补正独立制作评估预案是否通过专家评审税务事项通知书是否会议评审确定主辅评预案收发预案评审合成小组《评估工作方案》审核确认确定主辅评专家评审结果反馈案头审核案头审核疑点能否全部排除是领导审批否是否采用控制测试税务检查通知书否是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控制测试实地核查(调账检查)抽查验证约谈询问通知书调查核实是否通过专家评审是否形成《纳税评估报告》(初稿)专家评审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形成《纳税评估报告》集体审议领导审批评估资料归档评估结果处理评估结果执行与反馈评定处理评估结果反馈(征科处)
XX公司
自查报告
XX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XX稽查局关于对XX年重点税源企业分支机构开展税收自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公司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总会计师、财务部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按要求于XX年XX月XX日对XXXX年至XXXX年XX个年度各项税费申报和缴纳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我公司于XXX年X月XX日成立,经营范围:XXXXXXXXXX。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公司现有员工XXX人,其中总经理X人,常务副总经理X人,总会计师X人,财务部长X人。管理体制健全规范,财务核算规范。使用公司统一的财务软件—用友NC(版本VX.XX),会计政策的选择(企业会计准则)
二、XXXX年实际纳税情况
X、全年实现营业税及附加XXXX万元,其中:
(X)营业税XXXX万元(服务业营业税XXXX万元、装卸搬运营业税XXXX万元);
(X)城建税XXXX万元;
(X)教育费附加XXXX万元;
(X)地方教育费附加XXX万元。
X、全年实现其他税金XXXX万元,其中:
(X)印花税XXXX万元;
(X)房产税XXXX万元;
(X)土地使用税XXXX万元;
(X)车船使用税XXXX万元;
(X)企业所得税XXX万元;
(X)个人所得税XXXX万元。
全年实现税费XXX万元。
三、XXXX年实际纳税情况
X、全年实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XXX万元,其中:
(X)增值税XXX万元(装卸搬运增值税);
(X)营业税XXX万元(服务业营业税、装卸搬运营业税);
(X)城建税XXX万元;
(X)教育费附加XXX万元;
(X)地方教育费附加XXX万元。
X、全年实现其他税金XXX万元,其中:
(X)印花税XXX万元;
(X)房产税XXX万元;
(X)土地使用税XXX万元;
(X)车船使用税XXX万元;
(X)企业所得税XXX万元;
(X)个人所得税X.XX万元。
X、XXXX年X月XXXX市地方税务局对本单位XXXX年度
进行了稽查和纳税评估,补交了税款X.XX万元,明细如下:
(X)印花税X.XX万元;
(X)营业税X.XX万元;
(X)城建税X.XX万元;
(X)教育费附加X.XX万元;
(X)地方教育费附加X.X万元;
(X)价调金X.XX万元。
(X)个人所得税X.XX万元。
全年实现税费XXX.XX万元。
四、营改增情况
公司为“营改增”户,于XXXX年 X月 XX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从XXXX年X月X日起,将装卸搬运收入由“营业税”核算改为“增值税”核算。改为增值税的经营项目是:《装卸搬运》,该行业明细代码为XXXX,征收品目代码为XXXX、增值税适应税率为X%。
其中: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核算增值税的应税收入:装卸搬运收入XXX.XX万元,销项税XX.XX万元,进项税XX.XX万元,进项税转出X.XX万元,应(已)交增值税X.XX万元,期末留底税X.XX万元。(见附表一)
五、自查出的问题
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对税务政策了解的不够透彻,XXXX年多缴企业所得税XXX.XX万元。
由于我们严格执行税法规定,当地税务经常检查,我们本身业务水平有限,对税务等方面的政策理解不透彻,有些
问题还没有自查出来。
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X日
对《税务自查报告范文》的认识
税务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 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
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
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1、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何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2010 年度自查报告
我公司于2011 年4 月12 日至5月10日对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 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06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06 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其中:
2.营业税: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缴纳纳营业税元。
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缴纳教育费附加元。
其中:
5、堤防费: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 年应缴堤防费元。
6、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教育发展费:我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
应缴教育发展费元。
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09 年度-2011 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无
3.房产税: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无房产税4.车船使用税:我公司拥有小车 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 本,每本5 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为职工4 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09 年度-2011 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
2009 年度-2011 年度我公司开具了 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
篇二: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税务自查报告写作方法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1、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
减少库存等等。
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2006年度自查报告 我公司与2006年3月12日对公司2006年1月—2006年12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 2006年1月—2006年12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06年实现营业收入 2006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
二、流转税(地税):1.主营业务收入:我司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其中:
2.营业税:我司2006年上缴纳营业税元。
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司2006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司2006年上缴教育费附加元。
其中:
5、堤防费:我司2006年应缴堤防费元。
6、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司2006年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教育发展费:我司2005年应缴教育发展费元。
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06年工资收入元,我司2006年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无
3.房产税:我司2006年度无房产税
4.车船使用税:我司拥有小车 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司2006年度为职工4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05年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2006年度我公司开具了 发票篇三:纳税自查报告(新格式) 纳税自查报告
纳税人名称:
邹平县巨能实业有限公司 报送时间:2012年 06月 14 日
纳税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经办人:
填写说明:
1、本文书适用于纳税人对纳税义务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时填用。
2、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名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
4、法人代表:填写法人代表名称。
5、办税人员:填写办税人员名称。
6、自查类型:纳税评估自查、预警比对自查、补提税金自查、两税比对自查、专项检
查自查、其他自查。
7、自查情况报告:填写自查情况,可以添加附页。
8、自查应补税情况:填写自查应补税情况。主要包括:税种名称、征收品目、自查补
缴税款所属期限、应补缴税款的金额。
9、调帐记录:填写自查问题帐簿调整情况。
10、此报告一式三份,税务机关两份,纳税人留存一份。
11、此报告请于年月日前报送至邹平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综合科。
xxxxxxxxxxxxxxxx公司
纳税自查报告
根据分局的工作安排,xxx税务所于xxxx年x月份对我单位xxxx年1月1日至xxxx年12月31日增值税申报情况进行了纳税评估。现将我公司纳税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xxxxxxxxx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 xxxxxx,开业(设立)日期: xxxx-xx-xx, 纳税人识别号: xxxxxxxx, 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xx,财务负责人: xx, 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xxx万元 ,从业人数: xx人, 经营范围: xxxxxxxx。联系电话: xxxxx。
二、销售及申报情况: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xxxx年1-12月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申报销项税额:xxxxxx元,进项税额:xxxxxx元,实现应纳增值税税额合计:xxxxxx元, 期末留底税额为xx。
三、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我公司主要从事xxxxx的销售,所有销售均按月销售额开票、按所开票据金额结账,绝没有销售不计收入的情况。
我公司人员有xx人,全年工资总额xxxx,人均工资xxx.未超标准列支。
我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税法规定结转成本费用,每笔业务都如实申报纳税。无少计收入、多记成本、多记费用情况。
我公司无厂家返利或返实物现象,无其他业务收入。我公司xx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已足额上缴,无漏缴、少交情况,我们将会继续不断完善和提高我们的工作。
xxxxxxxxxxxxxxx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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