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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总结

时间:2025-08-03 03:48:33 浏览次数: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总结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自2018年9月启动以来,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规定,扎实有效推进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并如期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推进情况总结于后。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组织好、落实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把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件大事来抓,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环林局、县农牧水局等部门负责人和25个乡(镇)长为成员的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水务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与此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工作人员一线抓的工作格局。

此外,建立健全了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把该项工作的推进情况纳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

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调动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群策群力抓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积极性。

(二)强化宣传,增强责任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制作农民群众听得懂、易领会的专题宣传片,在县电视台进行了为期5天的滚动播放。二是组织5名科技人员成立工作组进村入户,利用农牧民群众畅坝集会、召开村民大会之机,向广大农牧民群众进一步讲解了国家、省、有关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政策、目标和方法步骤。三是制作悬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横幅?幅、标语?条、宣传手册?册、告知书?张。四是2018年?月?日,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全县25个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农业副乡长和农经员?名以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共计?余人参加的县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专题会。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就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村两委全力配合技术公司做好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实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宣传面达100%,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清产核资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广大农民参与清产核资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加强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

邀请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采取“讲解理论知识+互动”的方式,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查范围、数据收集、现场核实、公示、报告整理、数据分析等方面,对143个村两委、村会计及25个乡镇左右负责人和分管农业副乡长、农经员等共?余人开展了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了政策界限,熟练掌握了操作规程,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提供了有力技术保障。

(四)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按照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县25个乡镇143个村、4个社区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产核资,重点清查核实对未承包到户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
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
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进行了清查。经清查,全县村级资产实有总量4.1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4.16亿元、农业资产79万元、长期资产3.7亿元、固定资产3.4亿元、无形资产1元;
负债实有总量0.25亿元,主要是产业扶持基金;
所有者权益3.93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集体资产归属。在巩固清产核资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

(二)民主协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参照《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

(三)量化股份落实权利。在清产核资和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和范围,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四)依法确立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定位,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建立成员

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

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云发〔2017〕21号)、《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普发〔2018〕14号)和《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景发〔2018〕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与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保障与维护农村集体合法权益。永平镇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总体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经过组织准备、宣传培训、分策实施、清查核实、审核批复、结果公示等阶段,按时保质完成全镇30个村453个村民小组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清了集体家底。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清产核资工作开展情况

自全县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工作后,永平镇在县产改办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农业服务中心克服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工作人员不足、经费不足、时间紧促碎片化等问题,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县清产核资培训会,成立了镇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在统筹协调、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问题处置、总结完善等阶段全过程参与,并分组分批到村到组到户进行现场指导;
各村成立由村委班子任成员、驻村工作队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村组政策宣传、清查核实,细化工作分工、明确责任主体、保障任务质量。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筑牢思想防线,使本次清产核资工作更好地进行,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重视程度,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我镇对全镇30个村的村书记、村主任、村副主任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动员部署与业务培训,共计组织培训会议、领导小组会议30余次,培训人员达600余人次;
发放《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与《永平镇村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普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汇编》、《普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解答》等宣传培训材料,累计发放量达到300余份;
召开群众会450余场,进行现场宣传、政策讲解答疑。真正做到村村明政策、户户有宣传,在全镇形成了抓改革促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组织召开镇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政策要求与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遵循县级方案的原则与组织程序,立足永平镇实际,因地制宜,明确规定各时间节点的任务安排、清查进度与结果公示,做到全镇统筹;
二是要求各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在镇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详细规定了清产核资工作开展程序与清产核资填报日期、具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的数据项目、基准日期等问题,切实做到资产清查工作认真、严谨、一丝不苟,集体资产清查数据真实、有效,清产核资结果不虚报、不瞒报、不错报、不漏报、不重报,为自己“摸清家底”、向群众“亮明家底”。

二、清产核资工作成效

截止到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结束,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一是资产负债类情况汇总。全镇30个村453个村民小组的资产总计为240747659.1元,其中流动资产12471372.87元,农业资产62580098元,长期资产320000元,固定资产165375368.4元,其他资产820元;
负债总计为1746727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631527元,长期负债为11520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40747659.1元;
二是资源性资产清查情况汇总。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镇集体土地总面积为1637831.4亩,其中农用地为1496649.3亩,建设用地为141127.1亩,未利用地为55亩;
四荒地为968亩,待界定土地320亩,林木面积25568.6亩。

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稳步推进,“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监管有力”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在全镇范围内初步形成。通过开展清产核资,全面摸清了集体家底。结合此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监督下,打破了固有利益模式,全面对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和村级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核实,重新估价;
对已灭失的不良资产以及债权债务,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核销;
对违法违规流失的资产要依法依规追缴。通过清产核资和债务化解,真正摸清了全镇农村“三资”家底,让群众心里更加明白,使发展集体经济的劲头更加充足。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村组清产核资工作动力不足。个别村组干部群众没有认真领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意义、目的和方法,思想认识不到位,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工作主动性不够,工作创新不足。

二是村组记账人员队伍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资金账目清查较为困难。部分村组由于记账人员新老交替,上任时间节点与清产核资开展时间节点冲突,导致新上任的记账人员不熟悉往届村组财务账目情况,参与清产核资工作较为吃力。另一方面由于清产核资工作业务性强、时间紧迫,记账人员业务水平的不熟练间接导致全镇清产核资工作进度。

三是村级实际土地数据与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数据不符。根据县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与各级文件要求,村清产核资资源类型报表中所有土地类型,涉及到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的数据须与国土部门对接。经对接发现,国土部门所填报的土地二调时数据与村组填报实际情况数有所差距,且国土部门数据没有详细到户。

四是清产核资工作开展时间与脱贫攻坚工作相冲突,工作人员严重不足。

五是部分村组现金日记账存在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如:账目混乱、漏记、群众有异议等,处理较为困难。

六是工作经费保障不足,由于上级工作经费未到位,镇财政较为紧张,未能支付村组、企业及个人的相关费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永平镇各村组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并完成清产核资报表。在下一步工作中,如何处理集体资产和集体成员之间的关系、盘活集体资产、激发农村活力、促进乡村振兴将成为永平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

今后我镇将按照农业部及省、市、县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分类指导、加快工作进度、努力探索改革途径,全面落实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内容和目标任务,并将改革工作与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为永平镇的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

永平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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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印发《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同权益,为全面贯彻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培训会的安排部署,我乡已完成辖区内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 (一)组织培训,协调推进

按照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我乡成立了组、村、乡为单位的各级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成员在组织实施、宣传发动、问题处置等方面全程参与,针对各村组的清产核资经办人员进行了表册填报培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确保清查的数据真实有效。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乡清产核资工作统一领导,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组负责清产核资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统筹推进。乡长、乡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各村委层层建立了工作专组,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指导、村镇主体、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使本次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充分调动我乡村组干部的积极性和重视程度,我乡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培训会共计X次,对X个村XX个大队的六职干部及组长进行了报表填报培训,做到村村明政策,队队都知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统筹兼顾,把好数据关,摸清集体家底

(1)、由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乡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按照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时间节点、清查办法,对各村资产进行清理,做到应清尽清、应核尽核,不漏报、不重报,切实做到“摸清家底”,向群众“亮明家底”。各村集体资产清理小组以村报账员日计账和乡镇村委托代理中心的账目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全面盘点资金、实物、核实债权债务等资产,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对集体资产进行逐笔逐项全面清理,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完善账目记录,建立健全会计账簿,确保账实相符

(2)、准确登记,在集体资产资源清理过程中,按照乡(镇)级、村级、组级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表,分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和使用情况等,不遗不漏,清理一项登记一项,确保了登记的内容全面、真实、准确。

(3)、细仔核实,各村集体资产核实小组对清理登记的集体资产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核实了集体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确保了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4)、多次公示,核实结束后,由核实小组负责将经过核实的集体资产资源逐项逐笔在乡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和通过发放明白纸、短信、微信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期间,乡里安排清理核实人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资源清理核实情况有异议的,认真进行核查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为止。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集体资产资源,不列入确认程序,归为“待处理问题”,上报上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二、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成效

(一)、夯实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通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逐步构建了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将集体资产按照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分类登记,实行台账管理,能够切实摸清集体家底,保护好资源性资产,盘活用好经营性资产,管护用好非经营性资产,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维护了农村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权益。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长期辛勤劳动、不断积累的财富,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稳步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把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集体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有利于让农民共同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切实维护好农民财产权益,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规范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查实了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等,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制度,按照三资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
建立了三资保管制度,明确三资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
建立了三资产使用制度,明确了资产资源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标投标,强化了经济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了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
建立了资产资源处置制度,明确了资产资源处置流程,规范了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健全了年度三资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了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各项制度,确保了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和账物相符,加强和规范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四)、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平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逐级录入、校验、审核,汇总上报。切实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推动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五)、进一步完善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建立年度经营目标责任制、民主决策与监督制度、经营绩效激励和利润分配制度。

三、清产核资工作的问题

一是各村对自己的家底不够清楚,不够熟悉,集体的资产界定不清。

二是各村对自己资产的管理欠缺,无台账记录。

三是各村人员新老交替,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清理工作认识不高。 四是部分村干部对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怕得罪人。

五是个别村组极小部分集体资产权属存在争议。 六是农经体系不健全,缺钱缺人做事。

通过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一是摸清了家底,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责任,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了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二是促进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对清查的结果及时进行公示,让老百姓了解自己的家底,使村务公开透明规范。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和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四是在清产核资、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管理,盘活资产,开发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让集体和农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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