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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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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是关于人们正确认识、评价和改造世界的一般方法的理论。它同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方法包括:辨证决定论方法、社会本体论方法、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群众路线特别是人民利益标准、阶级阶层分析方法、社会评价方法、系统(矛盾)分析方法、历史主义方法。其中,辨证决定论方法是总方法,其他方法则是其展开和补充,体现为“一总多分”的关系。此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体系。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具有多方面的意义:提供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的系统理论,拓展和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弥补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研究的薄弱环节,给人们的实践提供更直接更切实的帮助。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 方法论 一总多分

[中图分类号]B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8)10—0024—07

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科学的世界观,又是科学的方法论。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对前一方面比较重视,对后一方面却相当忽略,实际上用前者取代和淹没了后者。这种“等同论”和“代替论”的流行,使不少学习甚至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对这门学科的方法论思想都不甚了解,更谈不上自觉应用,他们在分析社会历史问题时,常常违背马克思主义。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和解决社会发展问题,必须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思想。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这里只能述其概要。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相对独立性及其研究思路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相对独立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它同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是关于人们正确认识、评价和改造世界的一般方法的理论。它的研究对象,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这些方法普遍适用于人的一切活动领域,对各门具体科学都有指导意义,而且体现着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具有自己的特色。因此,它们同自然科学方法、社会科学方法以及其他哲学方法区别开来,可以称之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则是关于自然、社会以及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理论。它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社会以及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逻辑的东西是历史的东西的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同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之间的关系,实质是前者所揭示的方法同后者所揭示的一般规律之间关系的反映。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与一般规律的联系在于:第一,一般规律是方法的基础。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要掌握正确的方法,前提是弄清客体的性质和规律。这些性质和规律限定了人们所能采取的正确方法的范围。第二,一切规律都蕴涵着相应的方法的意义,可以向方法转化。当人们运用一般规律指导自己的认识和行动,藉以弄清什么是可以做到的,什么是徒劳无益的,要达到理想结果需要创造哪些条件时,这些规律就转化为方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与一般规律的区别在于:第一,一般规律属于世界“是怎样”即客观状况问题,而方法则属于人“怎么做”的问题。一般规律本身只是一种客观规律性,方法则不仅反映一定的规律性,而且体现着主体性。第二,一般规律虽然是方法的基础,但不是方法的全部。这主要因为,方法是对规律的应用,它同规律本身是有区别的。它们好比武器与武器的使用方法,后者侧重于操作的要领和技术,它固然受前者限定,但已不单是前者自身的内容。第三,一般规律确实蕴涵着方法的意义。例如,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就含有生产力标准的意义,但这个意义需要阐发和论证,否则,人们并不会自觉地将一般规律当作方法来使用。这表明,一般规律和方法并非简单等同的关系,揭示一般规律的方法意义是一项需要付出一定气力的创造性工作。

逻辑的东西应当与历史的东西相一致。由于一般规律和方法是上述关系,因此。正确反映它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之间。也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而非简单等同的关系。简言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主要是揭示世界“是怎样”的理论,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则是指导人们“怎么做”的理论。前者是后者的理论基础,内在地蕴涵着后者,后者则是前者的操作化和工具化,但又具有相对独立的内容和价值。它们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大厦中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层面的理论。

(二)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基本思路

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应用,前者以后者为理论基础,所以,应当依据后者去发掘其方法。这是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的基本思路。

我们要着眼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不限于现有的教科书,更不限于人们对它的肤浅理解。其独特创造,主要是实践观点、生产观点、群众观点、阶级观点、价值观点、辩证观点、历史观点。

我们还要着眼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人类的实践是不断发展的,人们的认识也在逐步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是一个开放的和发展着的体系,必须注意吸收现代科学和哲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从这个角度看,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些基本原理,是现有论著阐述不够的,如实践观点特别是辩证决定论原理、价值观点、历史观点,需要发展,然后才能在此基础上阐明其方法的意义;有些基本原理尽管为人们所熟知。但在流行见解中又有一些不科学之处,如阶级观点,这就需要重新加以界说,进而才能将其转化为相应的科学方法。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方法

(一)辩证决定论方法

唯物而辩证的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实践观点的中心内容,就是辩证决定论原理。其基本思想是:一方面,社会历史在本质上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具有一定的客观规律性,同时,这些规律又固有辩证性质;另一方面,社会历史又是人的活动过程,人在活动过程中具有一定能动性和选择性。实践是客观规律性与主体选择性的统一。这一原理提供了辩证决定论方法。

第一,努力把握客观规律。辩证决定论原理揭示了一个基本事实:社会历史本身内在地固有着一定的因果性、必然性、基本的轨迹和规律。这些规律的实质,指明了人们活动的各种因素之间特别是活动条件同活动结果之间的客观必然联系。它的最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就是告诫人们,要希冀得到某种结果,就必须创造相应的条件,反之,相应的结果绝无可能发生。因此,人们不可漠视客观规律,更不能同它相对抗,为了取得实践的成功和实现人们的利益,人们必须承认社会规律并且努力探索和把握它们,以作为自己认识的指南和行动的向导。客观规律是事物及其现象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对它应作辩证理解,包括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关系。规律的

“一”与“多”的关系,相对性与绝对性的关系,规律本身与反映它的认识的关系。把握客观规律一般需经四个步骤:调查、比较、思考、检验(实际是新的调查的开始)。它们是相互衔接、不断深化的过程。

第二,正确进行主体选择。首先,增强主体选择的自觉性。人的选择是社会历史中的普遍现象。其客观前提是社会生活的未来发展存在多种可能性,其内在根据是人具有特定的需要和利益,其直接基础是人具有自觉能动性。人的选择与历史和人本身的发展利害攸关,人对历史、对人民、对自己都负有责任。因此,人们必须积极而慎重地进行选择。其次,认清选择的制约因素,包括既定客观条件、主体自身状况以及他人选择的制约。人们不应从一厢情愿的主观愿望出发,而应将主观愿望建立在客观现实情况的基础之上,这是保证选择成功的基本条件。最后,树立选择的正确取向。从社会整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看,判断选择是否科学只能以是否促进了社会历史发展特别是生产力发展为标准,判断选择有无价值只能以是否有利于绝大多数人利益为标准,它们是合规律性与合(绝大多数人的)目的性的统一,求真理与求价值的统一。我们应当坚持这个基本取向。努力实行这种选择。

第三。坚持主体选择与社会规律的统一。其最高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包含一切合理的个人利益)。

(二)社会本体论方法

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即唯物主义地看待社会历史,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观点,也是它之所以又被称为唯物史观的根本原因所在。这一观点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个理论体系,但集中体现在关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的原理之中。作为本原的社会存在与实践是同一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作为派生物的社会意识与认识是同一的。这一原理提供了正确认识、评价和改造社会的社会本体论方法。

第一。注意区分社会生活的第一性现象与第二性现象。其实质含义是,将社会实际生活本身同人们对它的想像、幻觉、偏见和歪曲区别开来,不为假象所迷惑,弄清社会的实际状况,这是正确认识、评价和改造社会的基本前提,是对社会进行科学研究的首要条件。

第二,根据社会存在来说明社会。由于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是社会意识的根源和“原本”,而社会意识是第二性的,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和“副本”,所以,必须以“原本”为根据,而把“副本”当作入门的向导和参考,按照社会存在的实际状况,来说明社会的本质、发展阶段及其变革,揭示社会及其各个方面的发展规律。正如马克思所说:“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根据社会存在来说明社会的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表现为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

第三,改变社会存在是改造社会的根本。由于社会存在是社会的本原和决定方面,所以,改造社会的根本问题是改变它的社会存在,使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发生实际变更,而不应局限于在社会意识领域内作文章,仅仅用词句反对现存世界的词句(即人们的意识),这是我们清除一切社会不良现象的根本方法。

第四,唯物而辩证地认识和解决各种思想问题。要全面地认识造成各种思想问题的原因。划清先进思想与落后思想的界限,把改变社会存在和改造社会意识两个基本方面结合起来,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含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四大文明”建设一起抓。

(三)实践标准

马克思早已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恩格斯说:“对……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列宁强调:“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毛泽东进一步阐明,实践是认识的基础,“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这些论述表达了实践标准的思想。

第一,尊重实践,尊重群众,勇于探索。

第二,用实践特别是其结果来检验认识的真理性。

第三,认识要为实践服务。

(四)生产力标准

实践观点具体化为生产观点。物质生产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社会物质生产出发来把握社会,进而将社会形态的基本结构区分为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三个层次。它们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作用。但是,说到底,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是在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上产生、受生产力制约并且归根到底是为生产力服务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看待社会历史的一个基本理论框架。

它为我们正确认识、评价和改造社会提供了一个根本方法,即生产力标准,也就是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作为评价其他一切社会现象好坏优劣的主要标准、根本标准。马克思最早表达了生产力标准的思想,列宁第一个提出了生产力标准的概念,毛泽东、邓小平和我们党都强调过生产力标准。

生产力标准的检验对象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以及人们的社会活动。它是以事实为基础的判断好坏优劣的价值标准。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要看是否有助于生产要素的改进、生产结构的优化、最终看是否有助于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五)群众路线特别是人民利益标准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它科学地揭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同时又承认个人特别是杰出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正确阐明了群众、阶级、政党和领袖之间的相互关系。

群众观点所包含的最重要思想,就是以人民利益作为评价一切事物好坏优劣的最高标准即人民利益标准。

我们党的群众路线是群众观点的操作化、方法论化。其内容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的主体是被省略的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中心是正确处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群众路线体现了高度的科学性与无产阶级党性的统一。

群众路线需要发展。主要是如何进一步体制化、制度化、程序化,以及对调查、决策、执行等环节加强监督的问题,亦即权力的合理分工和科学制衡问题。

(六)阶级阶层分析方法

马克思概括了自己的阶级观点的主要内容,他说:在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上,“我所加上的新内容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强调的无产阶级阶级性同人民性是一致的。尤其是在中国现阶段,在绝大多数社会矛盾都不具有阶

级斗争性质的条件下,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更必须强调人民性。阶级观点提供了阶级阶层分析方法。

第一,划分阶级和阶层的标准具有多样性。一般地说,所谓阶级和阶层,是指由较多社会成员所构成的社会集团或利益群体。阶层是社会分层的一般范畴。而阶级则是社会分层的特殊范畴。阶级就是差别和矛盾比较突出的阶层或阶层集合体。阶级和阶层两个范畴是相容的。

划分阶级和阶层的标准具有多样性,包括马克思注重人们经济地位即生产关系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差别的方法,西方社会学根据人们收入、权力、声望的不同来划分的方法,各国统计部门按照人们职业分工来划分的方法。这些方法不是绝对相互排斥的。马克思并未否定西方学者划分阶级的标准。而且,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多次讲到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体脑差别(或对立),这体现了从地域、职业、劳动方式看待阶层的视角,与强调所有制差别的阶级分析有所不同。在我国现阶段,职业划分应该是基础的。按照职业分工,大体上可以把各个社会群体划分为工人阶层、农民阶层、管理者阶层、知识分子阶层、个体劳动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三资企业雇员、自由职业者,等等。

第二,评价阶级和阶层必须坚持生产力标准。由于阶级(或阶层)是一个社会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范畴,因此,正如判别各种生产关系是否合理必须以生产力为根本标准一样。判定各个阶级的进步与反动,也必须同生产力联系起来,看它们对生产力的不同作用,即同样以生产力为根本标准。我们不能离开生产力抽象地谈论生产关系,同理,我们也不应离开生产力主观随意地评价阶级。唯物史观的这一方法,不仅对于我们科学地评价历史上各个阶级的进步与反动有指导意义,而且对于我们今天正确认识各个阶级和阶层包括个体劳动者集团、私营企业主集团的历史地位也有重要现实意义。

第三,从只讲对立、激化矛盾到承认差异、促进和谐。我们过去进行阶级和阶层分析的时候,具有突出各个社会集团或群体利益之间的差别甚至冲突的倾向。这有一定的合理性,特别是在旧中国阶级矛盾十分尖锐的历史条件下。但在注意阶级和阶层之间的差别和冲突的同时,也要注意不同阶级和阶层之间的同一、一致、互补性。只讲对立,不讲统一,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以人们比较关注的私营企业主与雇员的关系为例,他们之间既存在占有财产多少、收入高低、支配与被支配等差别和矛盾,同时,又有很大的互补性。这主要表现为前者为后者提供生产条件和就业机会,使后者的劳动潜能发挥出来并得到相应的报酬,而后者则使前者的资本和经营管理才能得到利用,并为其创造一定的利润。在人民内部,反映这种合作、互利、共赢关系的理念应当大力宣传,以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相互理解、团结与合作。当然,在劳动力严重过剩的我国现阶段,打工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利益时常受到损害,应当注意维护他们的正当利益。

更一般地说,阶级和阶层差别的存在,是同长期固定的所谓旧式分工的存在密切相连的。在生产力有所发展而又发展不足的漫长历史时期内,包括我国现阶段,这种分工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阶级和阶层的差别也是不可能完全消灭的。而存在分工本身,就表明了不同阶级和阶层都不可缺少,表明它们之间具有协作或互补关系。

我国现阶段各个阶级和阶层之间的矛盾,总体上都属于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矛盾。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官民矛盾、劳资矛盾、贫富矛盾。不过,这些矛盾既可能缓和,也可能激化。这取决于矛盾双方的行为,而关键是党和国家的协调能力,它通过舆论引导、政策规范、法制约束等体现出来。我们必须严厉打击以权谋私(包括以垄断地位谋私)、行贿受贿、压榨劳工、走私贩私、偷税漏税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着重限制官僚特权、资本霸权、富豪强权,注意维护绝大多数人(特别是普通劳动者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努力实现官民一致、劳资两利、贫富相容,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七)社会评价方法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对各种事物作出评价,这是人们把握世界的一个重要方面。所谓评价,就是人们对一定客体有无价值的评定。它以客观存在的、多种多样的价值关系为基础。而价值关系的实质,就是一定对象(价值客体)的性质或属性能否满足一定主体需要的效用,即一定客体对于主体“有益否”的关系。它对人们的实践具有根本的导向作用。评价在本质上是对价值关系的反映,是认识的一种特殊类型。由于一切评价都与人有关,具有社会性,因此可以称之为社会评价。

社会评价的最高主体是人民群众,而不是个人或少数人。

社会评价的核心也是其难点问题是评价标准问题。在这方面,历史唯物主义提供了两条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标准。其一是生产力标准,即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作为判断一切社会现象好坏优劣的根本标准。其二是人民利益标准,即以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作为判断是非得失的最高标准。

人民利益标准同生产力标准是一致的,因为作为它们理论基础的群众观点与生产观点是一致的。它们是求真理和求价值的统一,集中代表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

(八)系统(矛盾)分析方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观点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故称唯物辩证法。它以承认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为总原则,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根本,包括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一系列范畴。辩证观点提供了系统(矛盾)分析方法。

第一,在联系和区别中把握事物。现代科学的系统思想大大深化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和发展的原则。

第二,坚持全面性和重点论的统一。我们要注意用连续值逻辑来扬弃简单化的两极对立的二值逻辑。

第三,促进事物向好的方向转化。这是矛盾分析方法的落脚点。

(九)历史主义方法

历史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观点,但过去人们普遍注意不够。恩格斯阐发了这个观点的基本思想:“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像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历史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在人类的一种完美的理想状态中最终结束: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相反,一切依次更替的历史状态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暂时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必然的,因此,对它发生的那个时代和那些条件来说,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对于它自己内部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的、更高的条件来说,它就变成过时的和没有存在的理由了;它不得不让位于更高的阶段,而这个更高的阶段也要走向衰落和灭亡。”这就是说,一切事物都作为过程而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是历史必然性与历史暂时性的统

一。这是由事物内部矛盾与其环境的交互作用等条件造成的。这些内外条件的波动无时不有,它们的交互作用是多因素的、非线性的、时间不可逆的过程,从而使事物呈现出变化发展的历史性。这一观点提供了历史主义方法,其总的要求,是看问题要有长远的历史眼光。

第一,坚持阶段论。要以事物发展的长期过程作为参照系,弄清事物所处的阶段或方位。要从这个阶段的实际出发,既不要把未来阶段可能做到的事情勉强拿到现在来做,也不要继续坚持那些仅仅适合于过去阶段的过时的东西。

第二,坚持条件论。事物之所以处于一定阶段,是由多种条件决定的。只有真正弄清这些条件,才能深刻把握该事物。

第三,坚持现实和理想的统一。现实和理想的统一,是对人与世界关系的历时性把握,它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旨趣。要正确认识现实,科学对待理想,解决好思想方法、计划方案、实际行动三个相互联系的中介环节。促进现实和理想的统一,使人的世界更美好。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体系以及研究它的意义

(一)以辩证决定论方法为总方法的一总多分的体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观点作为自己的逻辑起点,最后,以历史观点作为其逻辑终点。历史观点作为对人们实践过程的反映,并不在实践观点之外,而是对世界历史的整体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观点在历史观点中达到了统一。

按照上述理解,实践观点所提供的辩证决定论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方法。因为一方面,从社会客体的角度看,社会历史是一种有客观规律可循的“自然历史过程”;另一方面,从社会主体的角度看,社会历史又是人们能动选择的活动过程。而这两个方面即社会规律与人的选择的统一,就是实践观点的中心内容。这是从总体上把握社会历史的基本观点,统摄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其他观点。同样,它所提供的辩证决定论方法,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其他方法都是这一总方法的展开和补充。

实践标准、社会本体论方法、生产力标准是从客体角度分析社会的方法。群众路线、阶级阶层分析方法则是从主体角度分析社会的方法。社会评价方法是从评价角度研究社会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则是贯穿在其他方法中的一个基本方法。历史主义方法是从历史过程角度分析社会的方法,它是辩证决定论方法在更高层次上的回归,二者是具体和抽象的关系。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各种方法,是“一总多分”的关系。它们的统分结合,多角度、多侧面的交叉互补,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体系。它们的总和就是我们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二)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功能。它是连接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人们社会实践的“桥梁”和中介(当然还有具体科学等其他中介)。像一切科学一样,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应有自己的基础理论——基本原理,而且应有自己的应用理论一方法论。正如在科学一技术一生产的链条中,技术处于中间环节的地位一样,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一社会实践的链条中,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也处于中介或“桥梁”地位。这种地位,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具有两方面的基本功能:其一,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具体化、操作化和工具化的功能;其二,更直接地指导人们实践的功能。

与此相联系,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研究具有三方面的意义。

第一,提供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的系统理论,弥补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研究的薄弱环节。它使由基本原理、方法论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这三个主要部分构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进一步完善起来,对于本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拓展和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研究中,必然要审视自己理论基础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从而也会发现其中的某些缺失和不当之处,并对之作出补救,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

第三,更直接地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实践是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是人类改造这不尽人意的世界以求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途径。为了取得实践的较好效果,人们必须解决“怎么做”即方法问题。一切科学理论要发挥指导实践的功能,最终都必须转化为方法或技术。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正是关于方法的理论。它可以给人们的实践以更直接、更切实的帮助,提供从基础理论到社会实践之“桥”。

责任编辑:何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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