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科院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室),各省属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 号)精神,为做好我省优秀成果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全省省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单位,省教育厅直属各单位。
二、 申报名额
鉴于全国教科规划办对各省实行限额申报,因此我省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总量控制,限量申报,各地、各单位申报名额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
本次申报推荐工作由省教科规划办负责组织实施。省属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直接报送省教科规划办。各市州教科院(所、室)负责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单位的组织推荐工作,并统一上报省教科规划办。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
奖励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7 份(原件 1 份,复印件 6 份,其中 1 份作为省级初评备用),参评成果原件 1 份。
2.报送《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电子版,以及《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上报。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3.申报时间截止到 5 月 14 日,逾期不予受理。
4.有关申报材料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onsgep.moe.edu.cn。
5.省教科规划办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白鹭街青年路 56 号省教科院
邮编:430071
电子邮箱:2554944033@qq.com
联系人:马海燕
联系电话:027-87325759(办)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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