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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内部管理制度
2025-09-02人已围观
卫生院内部管理制度
xx 中心卫生院内部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会议规则
1、会议时间:每半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初或月中召开,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参会对象: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议题需要,可以吸收科室中层干部或有关人员列席。
3、会议主持:一般由院长主持,也可以由院长委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主持。
4、会议目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对重要事项做出集体决策。
5、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落实卫生局党委及上级卫生部门的会议精神和指示要求。
(2)讨论报请局党委审定的重大事项。
(3)讨论决定卫生院工作的重大事项。
(4)讨论决定本院重要规章制度。
(5)研究卫生院经费预算、重大经济开支和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6)研究重要答复件。
(7)讨论决定本院各科室和辖区村卫生室的重要事项。
(8)需要由办公会议作出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院务会议规则
1、会议时间: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初召开,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参会对象:院科室中层以上人员(包括院班子成员)也可以扩大到所有医务人员。
3、会议主持:一般由院长或其他班子成员主持。
4、会议目的: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全面制度和落实好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
5、会议议题 (1)传达落实卫生局党委及各条线上的工作计划、安排和要求。
(2)总结上月工作,提出本月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并为 确保工作落实提出要求。
(3)通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4)其它需要研究的专项工作和事项。
(三)党支部会议规则
1、会议时间: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书记决定随时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支部扩大会议。
2、参会对象:院所有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也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3、会议主持:一般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组织委员召集并主持。
4、会议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提高其质量和效率,纳入民主化和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5、会议议题 (1)传达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和主要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研究制定党支部的具体工作方针、政策、计划和总结,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3)研究向上级党委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和有关重要请示。
(4)研究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讨论党员、干部奖惩等工作。
(5)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6)研究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
(7)开好民主生活会。
(8)研究本单位群团工作。
(9)研究其它重要工作。
(四)民主生活会规则
1、会议时间:每年定期召开二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2、参会对象:院班子成员及所有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3、会议主持: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
4、会议目的: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的开展,发扬党内
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5、会议议题 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五)职工大会(职代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年召开二次或以上,一般在年初或年末召开,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参会对象:单位全体职工(或职代会代表)。
3、会议主持:一般由工会主席主持。
4、会议目的:为保障医院广大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医院改革,加快医院发展。
5、会议议题 (1)讨论由院长办公会议提交的需要由职工大会(或职代会)民主决策的事项。
(2)公布卫生院重大决策。
(3)听取职工代表对卫生院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4)卫生院需要的院务公开、政务公开情况。
(5)总结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步工作。
(六)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分析会议暨医疗操作业务培训会议规则 1、会议时间: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初或月末召开,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参会对象:院班子成员中分管业务的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医务人员,也可以扩大到全体医务人员。
3、会议主持:一般由业务副院长主持。
4、会议目的: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风险,防范医疗纠纷。
5、会议议题 (1)交流汇报上个月(或阶段性)医疗业务中存在的差错和问题;
(2)研究并提出医疗业务中存在差错和问题的整改意见和办法; (3)研究并强调下个月医疗安全工作目标; (4)针对医疗业务中存在的差错和问题,开展操作业务培训和相关知识学习。
(5)举办相关业务知识讲座。
二、日常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请假制度
1、月休:由科主任统一安排,安排休息不休息作自动放弃处理,积休等跨年度作废,上班期间不得请外人代班,单人科室休息需提前一天向总值班汇报,并由总值安排各代班人员,安排到代班的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2、请假制度:3 天内连续休息由科主任安排,3 天以上经科主任同意后必须向院长请假,院长不在向总值班请假,以请假条为准。办公室主任向院长请假。院内一般不批事假,特殊原因持正当理由由院长审批,并扣除部分绩效,擅自休息人员按旷工论处。
3、值休与夜班:规定当日值班次日补休的,因工作不能及时补休由科主任安排补休或予以补贴。
4、病假:持医院证明,经科主任、院办批准,按时间长短扣除当月部分或全部绩效,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只发基本职务工资。
5、旷工:旷工一天按工资 3 倍扣,年内连续旷工累计一周以上请求局机关要求代岗处理,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
6、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必须确保每月 10 天下村。
7、各科室人员休息向科主任打招呼,科主任向总值班打招呼,凡自动休息而不服从科主任安排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8、考勤:各科主任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考勤登记;班子成员由卫生院办公室负责登记。
9、为严格考勤,卫生院应坚持 24 小时服务,严格按照卫生院规定时间上、下班,夏季上午 7:30—11:00
下午 2:00—4:40,冬季上午 8:00—11:00
下午 1:30—4:30,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
10、每迟到或早退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勤半天按 1 天计算。
11、职工每月正常休息时间为 6 天,法定节假日按有关院办规定执行。
12、职工函授、计算机培训、全科医学培训、继续教育等各种形式培训及非本单位安排各种考试作休息日时间统计。
13、婚假以晚婚为依据,享受 15 天法定休息时间(包括 2 天正常休息日),工资以档案工资 100%发放,不享受福利费以外各种待遇。
14、丧假以直系亲属为依据,享受 3 日休息日。
15、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工资以社保补助发放,不享受福利费以外各种待遇,触及哺乳情况,原则安排每天上午和下午各 2 次的哺乳时间,但要随叫随到。
16、病假、婚假、产假及非本单位安排的各种函授、培训等每次连续在 3 天以上,由职工提出书面申请,报院长审批同意,送办公室备案执行。
(二)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院行政和其它方面例行及突发事宜。及时处理上纺的指示和紧急通知,如遇特殊及重大问题必须请示院领导。
2、总值班人员原则上由班子成员参加,班子成员少的可以由中层管理人员参加。
3、各科室的业务问题应由各科值班人员或科主任解决,若出现跨科问题而需及时处理的,由总值班进行协调或裁决。
4、值班时间内经常巡视科室并接待和处理的问题,都需认真做好记录(包括值班者和值班领导签字),上班后将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进行交班。
5、因出差或休假不能值班者,应由所在科室负责安排人员代班。
6、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值班时间不许带小孩及家属,不准闲杂人员在值班室内逗留。
7、必须按时交接班,搞好室内卫生,防止物品丢失。
(三)卫生制度
1、实行卫生区域包干制度,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节日期间及每月一次大检查,以保持院容院貌舒畅。
2、卫生院工作场所不得饲养家畜,不得挖地种菜,保持环境优美、卫生、美观。
3、各住宅卫生实行轮周制度,不得乱扔果壳纸屑,不得向厕所扔弃废物,如有发现,严格处罚。
(四)学习制度
1、每位职工要经常抓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2、学习要有学习笔记,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3、要不断加强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学习以自学为主,卫生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
4、卫生院每季检查一次学习情况,每月组织一次专题讨论或知识讲座。
5、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授课,选派业务骨干讲授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6、集中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年度实行的三基业务考试,根据院内安排的业务学习内容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 五 )
信息畅通制度
为加强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每位职工必须保证每天 24 小时通信连络畅通(手机 24 小时开机),如遇特殊情况手机无信号或不能正常开机接听,职工需及时和当日值班人员联系,告知其他连络途径(如固定日电话等)。
( 六 )请求汇报制度
1、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在非正常上班时间触及情况,在岗人员直接向分管院长或院长电话汇报。
2、遇重大医疗事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社会稳定事件、安全生产事件等事宜,无论是否涉及本院在第一时间要直接汇报院长。
3、全院职工必须按照卫生局的责任书、卫生院制定的规章制度及院办规定的有关要求确保正常工作的运转,坚决不允许投机取巧自作主张,造成后果从严追究责任。
4、职工出市必需报院长审批。
5、职工无论何原因在外,接院办调配通知,必须无条件按时回院报到。反之,实行责任追究。
( 七 )计划与总结制度
1、各科室应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和专业分工,制订本科室年度工
作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每年一月中旬以前将计划初稿报院办; 2、科室要以国家有关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上级业务机构工作计划、本院工作实际情况以及卫生院年度工作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为依据,围绕中心任务,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3、院办应同有关职能科室对各科室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形成初稿,经领导签发后印发。
4、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各科室应制订月工作计划,并报院办形成月工作计划。
5、为了检查总结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中心、科室和个人每年进行工作总结。
6、半年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即按个人一科室一院办总结顺序进行。
7、半年或年度工作总结应采用书面方式,对照检查计划任务各项要求,按总结规范要求认真进行,通过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对策与措施。
8、科室半年总结应于当年七月五日前报院长办公室,科室年度工作总结应于当年十二月底前报院长办公室,定稿后印发全院各科室。
9、专项工作做到工作细则、基础资料、工作过程数据、工作总结分析等真实、齐全、清晰,专项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写出小结上报。
( 八 )B AB 岗制度
1、AB 岗制度是指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对各个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
2、实行 AB 岗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岗位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填补因经办人员出缺而产生工作空档,使服务对象免遭空跑之苦,也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运作制度的有效落实。
3、AB 岗人员定岗由各科室负责明确,每个岗位均应确定 AB 岗人员,各科室确定的 AB 岗人员名单报卫生院办公室备案。
4、AB 岗的工作职责 (1)各岗位都要确定 AB 岗,避免出现空岗的现象。
(2)B 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认真负责地履行好 A 岗责任人的职责,既享受 A 岗责任人的职权,又对执行 A 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3)AB 岗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技能。A 岗责任人不在岗时,应提前与 B 岗责任人搞好衔接,因特殊原因来不及衔接的,B 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
(4)因特殊情况 AB 岗责任人均不在时,当日总值班人员应安排熟悉该岗业务的人员顶岗。
(5)实行 AB 岗工作制后,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空岗缺岗,延误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6)AB 岗工作制纳入工作人员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对因空岗和AB 岗之间工作衔接失误,造成该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事项延误办结的,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处理。
( 九 )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 (1)医院车辆由医院领导统一管理,所有用车经请示院领导同意后,司机方能出车。急诊救援除外。
(2)工作时间驾驶员不得私自外出。
(3)非因工和驾车外出肇事的,由本人承担责任,造成车辆损失及其它经济损失的,由本人负担。
(4)不得私自将单位车辆借给外单位或外单位人员驾驶。若遇特殊情况,外单位需借用本单位车辆,须经院领导同意。
(5)驾驶员请假,须将车辆交回医院。
(6)出车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以确保车辆安全,违反规定责任自负。
(7)车辆原则停放在单位,在外停车需经医院领导同意。停放它处发生意外,将追究停放人责任。
(8)车上各种备件、工具、灭火器等物品,应配备齐全。车辆钥匙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需要复制车辆钥匙。必须向医院领导报告在。
2、驾驶员管理 (1)医院车辆驾驶员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学习及其它会议。要有良好的思想品质,不以公车谋私利,热爱本职工作,做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车辆使用规定。保证安全、准时、顺畅地完成行车任务,并做好行车记录。
(3)努力钻研驾驶技术,正确掌握驾驶员“应知应会”。司机自
行负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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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
管理制度
xx 中心卫生院内部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会议规则
1、会议时间:每半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初或月中召开,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参会对象: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议题需要,可以吸收科室中层干部或有关人员列席。
3、会议主持:一般由院长主持,也可以由院长委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主持。
4、会议目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对重要事项做出集体决策。
5、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落实卫生局党委及上级卫生部门的会议精神和指示要求。
(2)讨论报请局党委审定的重大事项。
(3)讨论决定卫生院工作的重大事项。
(4)讨论决定本院重要规章制度。
(5)研究卫生院经费预算、重大经济开支和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6)研究重要答复件。
(7)讨论决定本院各科室和辖区村卫生室的重要事项。
(8)需要由办公会议作出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院务会议规则
1、会议时间: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初召开,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参会对象:院科室中层以上人员(包括院班子成员)也可以扩大到所有医务人员。
3、会议主持:一般由院长或其他班子成员主持。
4、会议目的: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全面制度和落实好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
5、会议议题 (1)传达落实卫生局党委及各条线上的工作计划、安排和要求。
(2)总结上月工作,提出本月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并为 确保工作落实提出要求。
(3)通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4)其它需要研究的专项工作和事项。
(三)党支部会议规则
1、会议时间: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书记决定随时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支部扩大会议。
2、参会对象:院所有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也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3、会议主持:一般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组织委员召集并主持。
4、会议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提高其质量和效率,纳入民主化和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5、会议议题 (1)传达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和主要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研究制定党支部的具体工作方针、政策、计划和总结,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3)研究向上级党委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和有关重要请示。
(4)研究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讨论党员、干部奖惩等工作。
(5)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6)研究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
(7)开好民主生活会。
(8)研究本单位群团工作。
(9)研究其它重要工作。
(四)民主生活会规则
1、会议时间:每年定期召开二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2、参会对象:院班子成员及所有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3、会议主持: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
4、会议目的: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的开展,发扬党内
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5、会议议题 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五)职工大会(职代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年召开二次或以上,一般在年初或年末召开,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参会对象:单位全体职工(或职代会代表)。
3、会议主持:一般由工会主席主持。
4、会议目的:为保障医院广大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医院改革,加快医院发展。
5、会议议题 (1)讨论由院长办公会议提交的需要由职工大会(或职代会)民主决策的事项。
(2)公布卫生院重大决策。
(3)听取职工代表对卫生院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4)卫生院需要的院务公开、政务公开情况。
(5)总结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步工作。
(六)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分析会议暨医疗操作业务培训会议规则 1、会议时间: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初或月末召开,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参会对象:院班子成员中分管业务的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医务人员,也可以扩大到全体医务人员。
3、会议主持:一般由业务副院长主持。
4、会议目的: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风险,防范医疗纠纷。
5、会议议题 (1)交流汇报上个月(或阶段性)医疗业务中存在的差错和问题;
(2)研究并提出医疗业务中存在差错和问题的整改意见和办法; (3)研究并强调下个月医疗安全工作目标; (4)针对医疗业务中存在的差错和问题,开展操作业务培训和相关知识学习。
(5)举办相关业务知识讲座。
二、日常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请假制度
1、月休:由科主任统一安排,安排休息不休息作自动放弃处理,积休等跨年度作废,上班期间不得请外人代班,单人科室休息需提前一天向总值班汇报,并由总值安排各代班人员,安排到代班的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2、请假制度:3 天内连续休息由科主任安排,3 天以上经科主任同意后必须向院长请假,院长不在向总值班请假,以请假条为准。办公室主任向院长请假。院内一般不批事假,特殊原因持正当理由由院长审批,并扣除部分绩效,擅自休息人员按旷工论处。
3、值休与夜班:规定当日值班次日补休的,因工作不能及时补休由科主任安排补休或予以补贴。
4、病假:持医院证明,经科主任、院办批准,按时间长短扣除当月部分或全部绩效,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只发基本职务工资。
5、旷工:旷工一天按工资 3 倍扣,年内连续旷工累计一周以上请求局机关要求代岗处理,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
6、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必须确保每月 10 天下村。
7、各科室人员休息向科主任打招呼,科主任向总值班打招呼,凡自动休息而不服从科主任安排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8、考勤:各科主任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考勤登记;班子成员由卫生院办公室负责登记。
9、为严格考勤,卫生院应坚持 24 小时服务,严格按照卫生院规定时间上、下班,夏季上午 7:30—11:00
下午 2:00—4:40,冬季上午 8:00—11:00
下午 1:30—4:30,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
10、每迟到或早退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勤半天按 1 天计算。
11、职工每月正常休息时间为 6 天,法定节假日按有关院办规定执行。
12、职工函授、计算机培训、全科医学培训、继续教育等各种形式培训及非本单位安排各种考试作休息日时间统计。
13、婚假以晚婚为依据,享受 15 天法定休息时间(包括 2 天正常休息日),工资以档案工资 100%发放,不享受福利费以外各种待遇。
14、丧假以直系亲属为依据,享受 3 日休息日。
15、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工资以社保补助发放,不享受福利费以外各种待遇,触及哺乳情况,原则安排每天上午和下午各 2 次的哺乳时间,但要随叫随到。
16、病假、婚假、产假及非本单位安排的各种函授、培训等每次连续在 3 天以上,由职工提出书面申请,报院长审批同意,送办公室备案执行。
(二)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院行政和其它方面例行及突发事宜。及时处理上纺的指示和紧急通知,如遇特殊及重大问题必须请示院领导。
2、总值班人员原则上由班子成员参加,班子成员少的可以由中层管理人员参加。
3、各科室的业务问题应由各科值班人员或科主任解决,若出现跨科问题而需及时处理的,由总值班进行协调或裁决。
4、值班时间内经常巡视科室并接待和处理的问题,都需认真做好记录(包括值班者和值班领导签字),上班后将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进行交班。
5、因出差或休假不能值班者,应由所在科室负责安排人员代班。
6、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值班时间不许带小孩及家属,不准闲杂人员在值班室内逗留。
7、必须按时交接班,搞好室内卫生,防止物品丢失。
(三)卫生制度
1、实行卫生区域包干制度,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节日期间及每月一次大检查,以保持院容院貌舒畅。
2、卫生院工作场所不得饲养家畜,不得挖地种菜,保持环境优美、卫生、美观。
3、各住宅卫生实行轮周制度,不得乱扔果壳纸屑,不得向厕所扔弃废物,如有发现,严格处罚。
(四)学习制度
1、每位职工要经常抓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2、学习要有学习笔记,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3、要不断加强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学习以自学为主,卫生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
4、卫生院每季检查一次学习情况,每月组织一次专题讨论或知识讲座。
5、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授课,选派业务骨干讲授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6、集中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年度实行的三基业务考试,根据院内安排的业务学习内容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 五 )
信息畅通制度
为加强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每位职工必须保证每天 24 小时通信连络畅通(手机 24 小时开机),如遇特殊情况手机无信号或不能正常开机接听,职工需及时和当日值班人员联系,告知其他连络途径(如固定日电话等)。
( 六 )请求汇报制度
1、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在非正常上班时间触及情况,在岗人员直接向分管院长或院长电话汇报。
2、遇重大医疗事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社会稳定事件、安全生产事件等事宜,无论是否涉及本院在第一时间要直接汇报院长。
3、全院职工必须按照卫生局的责任书、卫生院制定的规章制度及院办规定的有关要求确保正常工作的运转,坚决不允许投机取巧自作主张,造成后果从严追究责任。
4、职工出市必需报院长审批。
5、职工无论何原因在外,接院办调配通知,必须无条件按时回院报到。反之,实行责任追究。
( 七 )计划与总结制度
1、各科室应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和专业分工,制订本科室年度工
作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每年一月中旬以前将计划初稿报院办; 2、科室要以国家有关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上级业务机构工作计划、本院工作实际情况以及卫生院年度工作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为依据,围绕中心任务,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3、院办应同有关职能科室对各科室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形成初稿,经领导签发后印发。
4、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各科室应制订月工作计划,并报院办形成月工作计划。
5、为了检查总结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中心、科室和个人每年进行工作总结。
6、半年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即按个人一科室一院办总结顺序进行。
7、半年或年度工作总结应采用书面方式,对照检查计划任务各项要求,按总结规范要求认真进行,通过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对策与措施。
8、科室半年总结应于当年七月五日前报院长办公室,科室年度工作总结应于当年十二月底前报院长办公室,定稿后印发全院各科室。
9、专项工作做到工作细则、基础资料、工作过程数据、工作总结分析等真实、齐全、清晰,专项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写出小结上报。
( 八 )B AB 岗制度
1、AB 岗制度是指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对各个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
2、实行 AB 岗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岗位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填补因经办人员出缺而产生工作空档,使服务对象免遭空跑之苦,也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运作制度的有效落实。
3、AB 岗人员定岗由各科室负责明确,每个岗位均应确定 AB 岗人员,各科室确定的 AB 岗人员名单报卫生院办公室备案。
4、AB 岗的工作职责 (1)各岗位都要确定 AB 岗,避免出现空岗的现象。
(2)B 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认真负责地履行好 A 岗责任人的职责,既享受 A 岗责任人的职权,又对执行 A 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3)AB 岗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技能。A 岗责任人不在岗时,应提前与 B 岗责任人搞好衔接,因特殊原因来不及衔接的,B 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
(4)因特殊情况 AB 岗责任人均不在时,当日总值班人员应安排熟悉该岗业务的人员顶岗。
(5)实行 AB 岗工作制后,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空岗缺岗,延误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6)AB 岗工作制纳入工作人员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对因空岗和AB 岗之间工作衔接失误,造成该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事项延误办结的,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处理。
( 九 )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 (1)医院车辆由医院领导统一管理,所有用车经请示院领导同意后,司机方能出车。急诊救援除外。
(2)工作时间驾驶员不得私自外出。
(3)非因工和驾车外出肇事的,由本人承担责任,造成车辆损失及其它经济损失的,由本人负担。
(4)不得私自将单位车辆借给外单位或外单位人员驾驶。若遇特殊情况,外单位需借用本单位车辆,须经院领导同意。
(5)驾驶员请假,须将车辆交回医院。
(6)出车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以确保车辆安全,违反规定责任自负。
(7)车辆原则停放在单位,在外停车需经医院领导同意。停放它处发生意外,将追究停放人责任。
(8)车上各种备件、工具、灭火器等物品,应配备齐全。车辆钥匙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需要复制车辆钥匙。必须向医院领导报告在。
2、驾驶员管理 (1)医院车辆驾驶员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学习及其它会议。要有良好的思想品质,不以公车谋私利,热爱本职工作,做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车辆使用规定。保证安全、准时、顺畅地完成行车任务,并做好行车记录。
(3)努力钻研驾驶技术,正确掌握驾驶员“应知应会”。司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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