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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税务精神”文化内核,如何践行“中国税务精神”

时间:2025-08-02 17:45:08 浏览次数:

 浅析 “ 中国税务精神 ” 的文化内核

 2019 年 01 月 09 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周敏 2019 年,税收工作面临机遇也有挑战,需要全国税务系统继续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中国税务精神”是全体税务干部的行为准则和价值标准,在新的一年,进一步理解、培育和践行它,有助于推动税收工作再上新台阶。本版将分两期对“中国税务精神”进行分析。

 “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这 12 字“中国税务精神”的提出,是国家税务总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中国特色文化发展道路作出积极的税务响应,是税务组织的一次文化自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组织”“培育什么样的干部”“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可以说是为税务组织的制度建设提供了依据,培育和践行“中国税务精神”,要从准确理解“中国税务精神”开始。

 “中国税务精神”的分层解读,是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层分设体系保持结构一致的。“中国税务精神”由小到大分成三个层面,“忠诚担当”先从个体层面,为每个税务干部建立了税务工作的价值准则;“崇法守纪”从行业层面,提出了岗位行为的价值取向;“兴税强国”从国家层面,确立了税收现代化发展的价值目标。三个层面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忠诚担当”是最基础、最本源的精神力量,源自对税收的理解和热爱,源自对自我的定位和承诺,为“崇法守纪”的行为遵守和“兴税强国”的目标实现提供价值动力。

 “兴税强国”是“忠诚担当”和“崇法守纪”的目标引领,凝聚、整合、指导所有的思想和行动。“崇法守纪”居于中观,用明确的、可恪守的标准,连接“忠诚担当”和“兴税强国”,使“忠诚担当”更具体化、操作化,使“兴税强国”更现实化、行为化。

 “中国税务精神”的文化解读,是和组织文化理念体系中的三个终极命题保持逻辑一致的。组织文化理念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是由使命、愿景、价值观所构成,生存和发展是组织永恒的主题,更是组织文化的核心。“忠诚担当”从个体层面角度进行“我是谁”的哲学追问,通过对身份的辨识,强调税务部门是国家机器之一,国之公器的性质。“兴税强国”,既是从国家层面阐述“我要到哪里去”这个时代命题,也是对“税收现代化”这一组织愿景的明确擘画。“崇法守纪”是从社会和行业层面回答“怎样去”的问题,对“什么是至关重要的”“我们信奉什么”“我们该怎样行动”“什么是我们提倡的”“什么是我们反对的”等一系列使命和愿景如何落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倾向、主张,起着行为取向、评价标准的作用。

 “中国税务精神”的要素解读,是和税收工作的特性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保持本质一致的。“忠诚担当”对“培育什么样的干部”这一命题作出了回答。“忠诚”侧重品德,“担当”侧重行为。“忠”作为政治品格,要忠于党、国家、人民和税收事业,“诚”作为职业操守,提醒税务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担当”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是从态度和能力两个维度的融合。“崇法守纪”对“建设什么样的组织”这一命题做出了回答。“崇法”是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在税务行业的具体体现,是税收工作贯彻始终

 的灵魂,“崇法”比“法治”更具体,更能准确揭示税务系统职业行为要点,税务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更重要的职责在于遵从法制而执行。“守纪”的“纪”是指党纪、政纪和税务组织的规章制度,强调税务干部要从思想上自觉地以规矩纪律约束自己。“崇法守纪”看似是从内部管理的角度对税务干部的行为提出要求,但随着税务干部执法行为规范度和文明度的提升,必然会促进纳税人和全社会纳税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的提升,“崇法守纪”也就从内部管理扩大到社会层面,由内而外地推进了税收文明的建设。“兴税强国”对“实现什么样的发展”这一命题做出了回答。“兴税”的目标就是实现税收现代化,是为了“强国”。“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正是我们税务部门职能所在,责任所系。

 笔者认为,“中国税务精神”可以凝结成一个词:汇聚。税收的天职就是聚财,“汇聚”对税务组织具有使命的明喻意义,同时,也具有管理的暗喻意义。“汇聚”比喻个人融入组织,组织融入国家。每一名税务干部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每个平凡的、微小的、具体的贡献,都能汇聚成伟大的、光荣的事业,“中国税务精神”让每个税务人在其中看到自己、看到社会、看到祖国,唤起崇高的事业心和神圣的使命感,有职业尊严、有职业成就、有职业自豪。“中国税务精神”号召为国家富强收税,为美好生活奋斗。税务组织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砥砺前行,用具体而确凿的税收发展回应人民对更平衡更充分的美好生活的需求,用清晰而扎实的税收贡献助力全面决胜小康社会,用真切

 而稳健的税收进步汇聚成磅礴浩荡的中国税务力量,共创税收现代化。

 如何践行 “ 中国税务精神 ”

 周敏 将“中国税务精神”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是培育和践行“中国税务精神”的重点。

 宣传普及,形成价值共知。先贤孔子等思想家曾把人性分为生性和习性,认为生性是天然具备的,习性则是后天养成的。价值观培养显然属于后者。习性是一种社会化了的主观性,它揭示出所谓个人、私人和主观的都是社会、集体的建构物,在社会空间中通过文化、符号、趣味等宣传普及将所倡导的价值观内化和铭刻在受教者的心智结构之上,并通过受教者的实践,巩固和再养成这种价值观,遂使习与性成。

 任何一种单一的传播方式,都不足以覆盖所有人群和所有时空,所以,传播“中国税务精神”的方式一定要多元,要从视觉、听觉和触觉等不同方面,构成组织文化符号的多维设计,形成多角度、多层面的渗透。具体可分为三类:语言文字图片类,包括标语、故事、手册、报纸杂志、网络、视频微电影和 VI 识别系统等;动作类,包括仪式、培训、活动和聚会等;物质类,包括展厅、标识物、制服、徽章、成果作品和奖励品等。传播“中国税务精神”,一要发挥主流媒体弘扬主旋律的主力军作用,形成示范效应。二要采取新型宣传普及形式,以具有时代特征的传播方式增强宣传普及效果。三要实现全覆盖,让每个税务人知晓“中国税务精神”,熟识“中国税务精神”,形成大众认知。

 机制保障,由他律促成自律。机制保障是践行“中国税务精神”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从功能、效率、流程、手段上,为培育和践行“中国税务精神”提供技术支持、刚性保障和价值观被内化的可能性。首先,管理是文化的产儿。任何管理都是在一定的文化时空下形成的,都承载着一定的价值观念,暗示着一定的是非偏好,表达着一定的组织期许。税务干部通过对各种管理制度的学习和遵守,不仅具备了对组织的目标认同,更重要的是达成了制度假设背后的价值认同。所以,建立与“中国税务精神”相吻合、相匹配的各种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具有无可比拟的重要性。其次,文化本身具有管理功能。“中国税务精神”就是解释我和税、税和社会、我和社会的关系,它帮助税务干部去寻找意义,解释经验,生成行为,并且熔铸成文化基因,代代传承。这个过程,就是一个人在职业视角下确定身份和建立规则的过程。所以,文化不是被动呈现的,而是主动融入管理的各个环节。再次,文化是由他律走向自律的过程。文化是一种集体现象,为相同社会环境中的人们共享,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习得的,具有外力约束性和社会引导性的他律特征。当社会理性内化为个体的自由意志,他律就过渡到自律,文化才真正形成。

 培育和践行“中国税务精神”,需要建立他律机制:一是法律化建设,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崇法”精神的践行,使之对全社会成员形成普遍约束力。二是政策化建设,围绕“中国税务精神”所倡导的规范来安排一种以管理奖惩为核心的行为导向机制。三是制度化建设,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时,要充分体现“中国税务精神”

 的要求,把“中国税务精神”融入其中,并加强督促检查,予以落实。

 一以贯之,由量变到质变。“中国税务精神”的落地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通过理念的反复引导和制度的反复约束与激励,由量变到质变,使各级管理者及全体干部的行为与理念和制度的要求高度一致。一要时间的累积,次数的叠加,持续地推广,达到熟悉成自然的效果,形成习惯;二要经受得起关键事件的考验,机构的重大变革、业务的重组、危机事件的出现等,都是检验点,也是文化走向成熟的关键点;三要注重品牌建设和维护,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好做法形成文化品牌,使所有受众都能获得深刻认知和实际价值,从而对内提高忠诚度,对外提高美誉度。

 在“中国税务精神”的培育和践行活动中,组织领导是关键。领导重视不是一句口号和套话,而是组织文化建设的枢纽和关键。组织领导可分为三个层次,首先领导者必须真正持有和“中国税务精神”相一致的领导文化,其次领导者对如何领导自己的组织建设和建立与“中国税务精神”相一致的组织文化思路明确,再次领导者要增强文化“使命”意识,即意识到对于税收事业、税务组织、税务人文化命运的承接和担当,为官一任,以文化人,成风化人,由文化自觉走向文化自信。这种税务文化的自信,一定是通过自身的巨大的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不断的进步而创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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