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3〕12 号、苏发〔2003〕8 号文件及全省农村税费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农村五件实事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现就深化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做好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政策的调整和落实工作
根据省政府要求,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全市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统一税制,减轻税赋。各地要严格按照徐政办发〔2003〕73 号文件要求,认真搞好测算,制定具体调整方案,及时调整到位。对今年农业特产税征收任务已经落实到户的地方,要按新的政策规定,调整征收方案并通知到农户。今年已经向农户征收农业特产税的地方,多征的税款要全部退还纳税户。
二、切实解决好种田多农户政策性增负问题
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实现“村村减负、户户受益”的目标,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调查了解本地区因政策性因素增负农户的数量和增负金额。对于农户政策性增负部分,要通过农业税社会减免“先减后征”等多种途径消化;如果社会减免不够,县、镇财政要作出专门的资金安排,确保增负农户不超过税改前的负担水平。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规定,从今年起全市暂停执行对不承包土地并从事工商业活动的农村居民收取资金用于村内公益事业的政策。对已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要向有关农户宣布不再收取此项费用,今年已经收取的要全部退还给农户。
三、切实规范税费征收行为
积极推进农业税征管改革,按照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的要求,创新征管制度。重点是推行定时、定点集中征收和纳税大厅征收相结合的农业税征管模式,全面实现由委托代征向专业化征收转变、由上门征收向农民主动缴税转变、由手工操作向计算机管理转变。决不允许税费混征,不得将农业税征收任务下达给村组干部代征,杜绝村组举债垫缴税费现象。认真落实农业税减免政策,农业税社会减免全部实行“先减后征”,优先照顾军烈属、残疾军人、特困户和超负担农户。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规范操作“一事一议”筹资,不得将“一事一议”筹资变成固定的收费项目;今年是实行“两工”最后一年,各地要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不得突破标准,原则上不搞以资代劳。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谁服务、谁收费,谁受益、谁承担”的办法,由服务部门向受益农户收取。各种税费的收缴要及时向农民出具相关的票据。坚决杜绝“小分队”上门扒粮抬物,坚决杜绝因涉农税费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
四、认真解决“两田制”等遗留问题。各地要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徐委办〔2003〕38 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坚决纠正部分镇村在税费改革后变相实行“两田制”的错误做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对实行“两田制”的镇村要逐一进行整改,切实保护农民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经营权流转的权利。
五、切实加强和规范村级三项资金管理
为切实规范和加强村级三项资金的管理,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各地要严格按照徐委办〔2003〕43 号文件要求,从 2003 年起,对村级三项资金实行“县建立专户、直接支付到村、镇经营管理站监督使用”的管理办法。村级三项资金,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县财政局在县国库设立村级三项资金专户。县财政局要
将省、市、县级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按序时进度直接拨入专户;农业税附加按实际征收入库进度,分期办理退库,拨入专户;农业税正税的**%,按征收实际进度,划拨至专户。村级三项资金进入专户后,实行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挪用、截留。在村级开支项目中,村干部报酬和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供养金,由县农村信用社及其分支机构统一办理个人帐户,由县级专户每年分 2 次转入个人帐户;集中供养的五保户供养经费,由县专户拨至供养单位;村级报刊实行县级直接订阅,按每村每年不超过 2**元的标准从县级专户一次性转帐支付;村办公经费,由县专户分期直接拨入镇代管的村级资金帐户。省财政对运转困难村增加的村级专项转移支付,必须全额进入村级三项资金专户,不搞平均分配。对村级三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
六、认真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将道路、水利、教育集资和农村不合理税费摊派、农民建房、超标准订阅报刊、以资代劳等收费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各地要根据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农民信访举报的问题,提出开展专项治理的方案,专项治理工作由县(市)、区政府负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负相应责任。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及时调度专项治理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七、继续抓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根据省提出的“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化解”的总体要求,今年各地要重点抓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定期督查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老债务化解工作。各地要对农民税改前的税费尾欠,实事求是地进行核实和处理,该减免的减免、该核销的核销,符合规定的一律予以挂帐,不搞突击清欠。二是
加强监控,严防新的不良债务发生。这是今年化解债务工作中的重要任务。市里已建立 3 个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和债务化解监测点,各县(市)、区也要选择 1-3个村作为监控点,及时掌握点上的动态情况,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工作的开展。要教育和引导农村基层干部规范行为,严格村级财务制度,村级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坚决取消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坚决杜绝新的村级涉农债务的发生。
八、调整充实农村税费改革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市县要保持税费改革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的稳定,做到机构不散、人员不散、工作力度不减。根据省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情况,市税改办从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抽调专职工作人员 5 人,并安排固定的办公地点和专项工作经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各县(市)、区也要充实、完善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配备 4―5 名专职工作人员,以保持上下联系,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以上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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