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方案
司法局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建立完善法律服务长效机制,推动“保增长、稳运行”各项任务高效落实,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保运行”目标,坚持依法治市,以优化法治环境为重点,采取强化法治宣传教育、“1 对 1”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三项措施,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专业优势,解决好影响项目建设、企业经营、党政机关正常秩序三个方面的问题,为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推进法治建设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思维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1.加大企业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积极开展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等为重点的“法律进企业”活动。一是依法治市办要组织成员单位积极开展以《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加大对劳动社保、合同契约、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协助企业建立“职工法治图书角”,设置“法治宣传橱窗”;三是将“百场万人”法治讲座覆盖到所有企业,邀请法律专家深入企业开展法治讲座;
四是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无纸化考试等形式,切实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和诚信守法意识。
2.强化企业周边法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周边村民家中,以提供咨询、分发资料等形式,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影响经济发展的案事件发生。
3.做好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利用《故事汇》以案释法,要对聚集人员多、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事件进行法律案例分析,通过“说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真正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深入实施“1 对 1”法律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
以为 100 家市级重点服务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目标,为每家市级重点服务企业配备 1 名律师,通过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召开法律服务座谈会等方式,解答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问题、提供合理建议,妥善处理涉企利益纠纷,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推荐一名法律顾问,为企业经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加大企业法律顾问积极作用的宣传,提升全社会特别是各类企业对聘请法律顾问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向 30 家重点企业免费提供一名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要尽心尽责,经常深入企业,随时掌握企业动向,积极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为企业经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出具高质量的法律意见书。
2.积极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活动,详细了解企业法律需求。根据《市司法局“1对 1”法律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分包领导、责任科室、分包律师结成走访小组,每月对分包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征集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所反映的意见或建议要逐条给予答复或解决。调研内容主要
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需政府及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3.组织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为困难企业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深入企业现场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办理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事项,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在协调、引导和规范企业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及员工遵纪守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切实解决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积极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格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问题,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1.深入基层一线,主动排查化解矛盾。各司法所要坚持“一月一排查”,并对 100 家市级重点服务企业进行重点排查。每月要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村(居、社区)、项目现场、工矿企业,对非法集资、影响项目建设、企业经营、机关秩序的案事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特别是对因项目建设和征地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等不安定因素,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努力掌握工作主动权。
2.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信息收集反馈工作机制。要加强人民调解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根据矛盾纠纷产生、发展、变化的一般性规律,主动探寻发现促进社会治理中带有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提出源头防范矛盾纠纷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要建立预警发布机制,对有可能引发阻工扰工、封门堵路、非法聚集、串联上访、围堵机关的重点人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化解矛盾,做好稳控。事态严重、需多部门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镇(街道)。
3.进一步完善“三调对接”工作机制。探索在规模以上企业和矛盾纠纷多发的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环境保护、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行业建立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工作室,把诉讼委托调解、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委托调解、治安案件委托调解、信访委托调解全面承接起来,及时有效化解涉企各类矛盾纠纷。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工作协调。成立司法局优化法治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法制宣传科、基层科、律师管理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从各科室抽调,承担统筹协调、督导督办等职责任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局优化法治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科室完成工作任务,适时通报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实行重点督查、挂牌督办和跟踪问效,提升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效能。
(三)建立问责办法,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市稳增长保运行效能问责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市司法局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效能问责办法》。对执行不及时、落实不力,不主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沟通,工作评比中落后等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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