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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教育内容

时间:2025-07-31 21:44:42 浏览次数:

 公司级(一级)安全教育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十一五”期间明确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1 1 、施工作业人员依法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施工作业人员主要享有如下的安全生产权利 (1)施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建筑法》规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2)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建筑法》规定,作业人员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3)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 《建筑法》规定,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安全生产法》还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紧急避险权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也规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5)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明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据此,施工作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的各项权利外。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还可以依法享有意外伤害保险的权利。

 (6)请求民事赔偿权 《安全生产法》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7).依靠工会维权和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

 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 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造劳动者的,被派遭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

 2. 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定,施工作业人员主要应当履行如下安全生产义务:

 (1)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的义务 施工单位要依法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施工作业人员也必须依法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作业。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使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是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也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报告义务 施工安全事故通常都是由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所酿成。因此,施工作业人员一旦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4)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项目 部 级(二级)安全教育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和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基本情况:湖北省京山市八里途魏湾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7#楼),总建筑面积为 3144.85 平方米,6+1 层,檐高 20.29 米,建筑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

 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事故、火灾事故、坍塌事故等。

 二、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本项目施工的特点及施工作业人员一些不良习惯和做法;给工程施工过程中带来不少的安全隐患,因此特别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施工人员应做到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1、凡在本工程作业的班组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服从项目管理,对非违章指挥的工作任务必须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2、所有工作及操作工艺必须符合施工方案及技术要求,如作业中确实存在与实施有一定的不符合质量安全施工工艺的问题可及时与各个负责人沟通,一经确认必须坚决执行。

 3 实行班组长带班制、各班组在施工作业中必须由本班班长在场监督本班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工作,不得擅自脱岗。

 4、所有在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符合要求: 凡参与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凡存在身体健康问题不符合安全生产的不得参与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合格证件),证件过期未年审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自觉退场。

 6、人员进场时,必须及时向项目部提供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花名册;办理工伤保险入网管理。同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工号牌,签订安全合同。未申报办理工伤保险入网管理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班组长负责。

 7、班组不服从项目部生产工作安排及不能准时完成工作任务、对下达的质

 量、安全隐患整改任务不能按要求及时完成的,处班组长或带班长 200-500 元罚款。

 8、班组对所管理的人员管理不善违反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的,且多次教育拒不整改的处班组 500-1000 元罚款; 9、施工现场高处、临边洞口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使用安全带,违者:不戴安全帽处 50 元/次人罚款,不系帽带 10 元/次人罚款,高处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又无安全保障措施的处 200 元/次人罚款; 10、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到工完场清(落手清),不准酒后上班,不准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打架斗殴者 500-100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11、在高处作业中违反操作规程、忽视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物件坠落,每次罚款 1000 元,物件坠落打击伤人由该班组长负全责。

 12、施工现场所有起重机械设备无证及无关人员不得操作或有意损坏、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或有意损坏,如有安全设施需要临时拆除的必须经项目部相关人员批准、并及时恢复。对起重机械设备无证及无关人员操作或有意损坏者处200 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培偿。安全设施不经批准同意随意拆除的处 200 元罚款。

 13、动火管理:施工现场动火应取得项目部批准同意,严禁焚烧废品、废料,电氧焊施工必须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各班组所需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要求存放,使用要后及时清理入库,如有违者处该班负责人 200 元罚款,造成火灭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该班负责人承担,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4、各班组应对在场职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等,禁员工在宿舍做饭,不准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如有违反处该班组长 200 元罚款并没收所有禁用电器。。

 15、对于班组安全工作搞的好、措施到位并极力配合管理人员工作而至终未出现过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给予奖励。

  三、建筑工人安全常识问答

 1、建筑工人遇有违章指挥怎么办?

 建筑工人遇有违章指挥时,可以向当事人提出合理化建议,若不改正,可以拒绝作业。

 2、什么叫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是指挥者不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

 3、建筑工人有什么安全生产的权利? 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时,建筑工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如何处理?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作业人员可以立即停止作业,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同时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报告。

 5、建筑工人在施工中有什么安全生产义务? 建筑工人在施工中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

 6、安全生产中的“三违”是指什么?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7、什么叫“四不伤害”? “四不伤害”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8、什么叫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单位在向作业者下达施工任务的同时,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或作业人员作出分部分项安全作业的详细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全面且有针对性,并履行签字手续。

 9、哪些人不适合高处作业?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癩痫以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0、哪些天气不得进行室外高处、起重和打桩作业? 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禁上进行室外高处、起重和打桩作业。

 11、对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有哪些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易滑鞋、带钉鞋、赤脚、赤膊、和酒后操作。

 12、施工现场为什么要实行封闭式管理?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是防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便于管理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进出,防止事故发生。

 13、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 施工单位对新进的工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企业安全教育、项目(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

 14、什么是“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国家认定的,对操作本人及其周围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之“特种作业”。

 15、在建工程为什么不能兼作住宿? 在建工程为作业场地,无正规的照明和给排水,无门窗,作业和生活交叉在一起,既不卫生也不安全。

 16、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怎么办?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砂土或干粉灭火,在确认无电源的情况下,可采用水及泡沫灭火,同时报警 119。

 17、施工现场为什么不准吸烟? 施工现场吸烟是不文明的表现,乱扔烟头可能产生火灾,在作业中吸烟会分散作业人员精力,导致发生事故。

 18、建筑施工的“三宝”是什么? 建筑施工的“三宝”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19、什么叫平网? 安全网的平网可抗 10m 高下坠 100 公斤重的物体,可以拦截下坠同等重量的人员和物件,一般固定在临边、呈里低外高。

 20、什么叫主网和密目网? 主网固定在脚手架外排里侧,防止人员倾倒或物件外落坠地,密目网是主网的一种,可以拦截碎粒状飞扬物。

 21、怎样正确佩戴安全帽?

 安全帽由帽壳、帽衬、下鄂带、后箍组成,佩戴时应注意帽衬和帽壳保持一定间隙,必须系紧下鄂带。

 22、怎样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有吊绳式和速差式两种,应高挂低用。不能挂在安全绳上使用,不够长时不准打结使用,可以串连使用。

 23、什么叫“三级配电,两级防护”? 为了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和方便电源管理,采取三级配电,即第一级为总配电箱,第二级为分配电箱,第三级为开关箱,电气设备必须在第三级上接电源。两级防护是三级配电有两级要安装漏电保护器。

 24、电器设备外壳为什么要接地接零? 电器设备外壳接地接零保护,是使电器设备外壳还电后,其电流沿着地线流入大地,防止人员触电,保护人身安全。

 25、什么叫“一箱、一机、一闸、一漏”? “一箱、一机、一闸、一漏”是指每台机械设备必须有单独的开关箱,开关箱应安装闸刀开关(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一个开关只能管一台机械设备,一闸多机易出现误操作而发生事故。

 26、什么叫隔离开关? 隔离开关是直观的开关,有明显的断开点,能达到 100%的切断电源,确保停电安全。

 27、照明灯具的高度有什么要求? 采用 220V 灯具照明,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3m,室内不能低于 2.5m。

 28、物料提升机的安全装置有哪些? 物料提升机的安全装置主要有:超高限位器、防断绳装置、停靠装置、缓冲装置、安全门、进料口防护棚等。

 29、物料提升机为什么严禁载人? 物料提升机是一种简易的垂直运输设备,它的结构不够严密,安全装置可靠程度不高,只能用于载物、不能载人。

 30、物料提升机为什么要专人操作? 物料提升机属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非专业操作人员不了解物料提升机的性能,一旦误操作会发生重大事故。

 31、物料提升机怎样装运物件? 物料提升机装运物件时,其物件应装在吊篮内,关闭安全门后才能提升,当物件运送到需要的楼层时,在确认停稳和安全装置可靠时,オ能进入人员装卸物件。

 32、物料提升机停止使用后如何处置? 物料提升机停止使用后,应将吊篮降至地面,切断电源并将开关箱锁牢。

 33、为什么开关箱距机械设备不能大于 3m? 为了近距离控制机械设备电源,一旦需要停电时,可便于切断电源,防止发生供电事故。

 34、落地式外脚手架的基础有什么要求? 落地式外脚手的基础首先应整平夯实并有排水措施,上面铺 5cm 厚的木板,长度不少于 3m,木板上再放置钢质底座,供主立杆之用。

 35、什么叫工伤事故? 在工作时间内,在作业场所里,在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为工伤事故。

 36、建筑施工中的“五大伤害”是什么? 建筑施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中,比较常发生的有五种,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及坍塌事故称“五大伤害”。

 37、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如何处置? 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

 38、发生触电事故怎么抢救? 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将触电者平放在木板上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和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施救。

 39、食物中毒是什么症状? 进餐后发现有多人呕吐、腹泻、头晕等不正常症状时,就可疑为事物中毒,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与医疗急救单位联。

 40、发生骨折伤害时如何处置?

 当工地发生高处坠落有骨折伤害时,应注意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不正确的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

 41、中暑有什么表现? 中暑主要表现在:头疼、头晕、恶心、心慌等。

 42、夏季怎样预防中暑? 夏季预防中暑主要方法是:保持足够的睡眠,适当加强营养,穿透气性好的衣服,坚持午午休和饮用消暑饮料等。

  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

 泥工班:

 (1)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2)浇注顶板时,外防护架搭设应超出作业面; (3)砼振捣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防止触电; (4)砌筑高度超过 1.2m 时,应搭设脚手架作业;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5)抹灰用高凳上铺脚手板,宽度不得少于两块脚手板(50cm),间距不得大于 2m,移动高凳时上面不能站人,作业人员不得超过二人。高度超过 2m 时,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严禁脚手架搭在门窗、等非承重的物器上。严禁踩在外脚手架的防护栏杆和阳台板上进行操作; (6)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 (7)砌筑作业面下方不得有人,如在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 (8)外墙抹灰高处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高挂低用,脚底下要铺满脚手板。

 (9)搅拌机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10)搅拌机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的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用链条扣牢; (11)搅拌机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链条扣牢,销好闸箱切断电源,班前班后要检查。

 (12)抹灰时不准随意拆除、斩断脚手架软硬拉结,不准随意拆除脚手架上的安全设施,如妨碍施工必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拆除妨碍部位 (13)遇有大风、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室外作业。

 木工班:

 (1)支撑系统的选材及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基土上的支撑点应牢固平整,支撑在安装过程中应考虑必要的临时固定措施,以保证稳定性。

 (2)立柱底部支承结构必须具有支承上层荷载的能力。为合理传递荷载,立柱底部应设置木垫板、禁止使用及脆性材料铺垫。

 (3)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 500 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应大于步距的 1/3。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4)为保证立柱的整体稳定,在安装立柱的同时,应加设水平拉结和剪刀撑。

 (5)立柱的间距应经计算确定,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若采用多层支模,上下层立柱要保持垂直,并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6)当层高在 8~20m 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 20m 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別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于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满堂支撑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 30m。

 (7)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 2m 及 2m 以上时,要有安全可靠的操作架子或操作平台,并按要求进行防护。

 (8)操作架子上、平台上不宜堆放模板,必须短时间堆放时,一定要码放平稳,数量必须控制在架子或平台的允许荷载范围。

 (9)冬期施工,对于操作地点和人行通道上的冰雪应事先清除。雨期施工,高耸结构的模板作业,要安装避雷装置,沿海地区要考虑抗风和加固措施。

 (10)五级以上大风天应停止进行大块模板拼装和吊装作业。

 (11)在架空输电线路下方进行模板施工,如果不能停电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12)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3)现浇混凝土结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4)拆模之前必须要办理拆模申请手续,在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记录达到

 规定要求时,技术负责人方可批准拆模。

 (15)各类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模板设计的要求进行。如果模板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可按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架。

 (16)模板拆除应分段进行,严禁成片撬落或成片拉拆。

 (17)拆模作业区应设安全警戒线,以防有人误入。拆除的模板必须随时清理。

 (18)用起重机吊运拆除模板时,模板应堆码整齐并捆牢后才可吊运。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竖向吊运不应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不应少于四个吊点。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19)后浇带附近的水平模板及支撑严禁随其他模板一起拆除,待后浇带浇筑并达到拆模要求后方可拆除。

  钢筋工班: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 2 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3)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切断小于 30 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平放,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踏落。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7)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 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在搂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 4 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8)绑扎高层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和安全网,绑架扎时挂好安全带。

 (9)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面 1 米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0)钢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11)加工人员搬运钢筋时,应注意周围动向,防止伤人伤已。

 (12)钢筋吊装时,捆绑钢筋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的专业起重工,其它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13)为保证结构和施工安全,施工层面上一次上料不宜过多,且应分散堆放。绑扎完毕后必须将各类余料清理干净。

 (14)作业面上堆料(或放工具及其杂物)不得靠近四周临边,应堆放在离周边 2 米以内,并应注意看管。

 (15)在作业面上施工,高度超过 2 米时,必须搭设安全可靠的操作平台,禁止攀高、踩管等作业。

 (16)禁止在单独的梁底模上行走;禁止在未固定的模板上行走及搬运钢筋。

  电工班:

 (1)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3)配电箱的设置 1)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并按照“总一分一开”顺序作分级设置,形成“三级配电”模式。

 2)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各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位置要合理。总配电箱(配电柜)要尽量靠近变压器或外电电源处,以便于电源的引入。分配电箱应尽量安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区域的中心地带,确保三相负荷保持平衡。开关箱安

 装的位置应视现场情况和工况尽量靠近其控制的用电设备。

 3)为保证临时用电配电系统三相负荷平衡,施工现场的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形成两个用电回路,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该分别设置。

 4)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5)各级配电箱的箱体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箱体应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4)电器装置的选择与装配:

 1)施工用电回路和设备必须加装两级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配电柜)中应加装总漏电保护器作为初级漏电保护,末级漏电保护器必须装配在开关箱内。

 2)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各配电箱、开关箱中应装配隔离开关、熔断器或断路器。隔离开关、熔断器或断路器应依次设置于电源的进线端。

 3)开关箱中装配的隔离开关只可用于直接控制现场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 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 3kw 动力电路的开关箱中应采用断路器控制,用于频繁送断电操作的开关箱中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类型启动控制装置,用于启动电器设备的操作。

 4)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各配电箱、开关箱中的电器装置其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要做到相互匹配,确保能够实现分级分段动作。

 5)在开关箱中作为末级保护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在潮湿、有腐蚀性介质的场所中,漏电保护器要选用防溅型的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

 6)PE 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5)施工现场照明用电: 1)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所及自然采光差的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 220 的照明器。

 2)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 度低于 2.5m 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 36V。

 3)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24V。

 4)特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12V. 5)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6)室外 220V 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3m,室内 220V 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2.5m。

 7)碘钨灯及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 3m 以上,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6)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7)现场金属架(照明灯架、塔吊、施工电梯等垂直提升装置、高大脚手架)和各种大型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架子工班:

 (1)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挂低用。不得酒后作业。

 (2)作业时应佩带工具袋,不要将工具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伤人;架设 材料要随上随用,以免放置不当掉落伤人; (3)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 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 50mm。

 (4)脚手架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在纵向水平杆上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 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杆长的 0.4 倍,且不应大于500mm。

 (5)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 200m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

 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6)脚手架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7)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道剪刀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 15m。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45°~60°之间,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8)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24m 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50m 以下(含 50m)脚手架连墙件件应按 3步 3 跨进行布置,50m 以上的脚手架子连墙件应按 2 步 3 跨进行布置。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 4m,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

 (9)搭拆脚手架时,要有专人协调指挥,地面设警戒区,要有旁站人员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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