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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汶川县水务环保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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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汶川县水务环保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

 资格预审文件

  采

 购

 人:

 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2 目录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8)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14)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16)

 3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汶川县水务环保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发改等 6 部委 25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汶川县水务环保特许经营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经汶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采购人(招标人)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经汶川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特邀请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汶川县水务环保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

 2、项目授权主体:汶川县人民政府 3、采购项目编号:5132212019000527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机构:

 5.1 采购人: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2 采购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项目主要内容:本次水务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是汶川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 自来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转让,以及存量、在建供排水项目设备设施及项目用地等相关资产使用权。根据对汶川县存量供排水项目进行调研,计划纳入本次项目的存量和在建项目包括供水厂(或供水设施)11项、污水厂(或污水设施)8项,详见下表。

 4 特许经营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t/天)

 1 汶川县城自来水厂 10000 2 绵虒水厂 2400 3 映秀水厂 5000 4 漩口镇老水厂 1500 5 水磨大岩洞水厂 3000 6 水磨白果坪水厂

 12000 7 三江水厂 1000 8 克枯供水设施 250 9 龙溪供水设施 500 10 银杏乡集镇供水工程

 300 11 漩口新水厂 3000 12

 汶川县城污水厂 6000 13

 克枯污水处理站 200 14

 龙溪污水处理站 50 15

 漩口新建污水处理站 3000 16

 绵虒三官庙污水处理站 100 17

 绵虒绵丰污水处理站 200 18

 水磨污水处理厂 3000 19

 三江污水处理站 1000

 二、 项目运作模式:

 1、本次汶川县水务环保特许经营项目通过 TOT(移交-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有偿转让汶川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供排水项目特许经营权,同时授予项目公司纳入本次项目范围的存量及在建供排水项目相关资产使用权。由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及范围内对水务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和运管管理。

 2、后续特许经营权范围内新建项目的具体运作方式为特许经营,具体采用模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本项目特许经营期 30 年,转让金额为 15000.00 万元,合理利润率税后不超过6.5%。

 4、股权结构为社会资本方占股 100%。

 5、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上述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制定

 5 的其他机构。

 三、 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单位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经营范围中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或水务等相关业务(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7)申请人应承诺用于本项目的技术无知识产权纠纷,如产生纠纷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8)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个。

 四、资格审查: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为合格制,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申请人。合格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公开招标的下一步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2、除明确要求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资格预审时进行审查。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资格预审申请资格被取消。

 6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下述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请申请人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峰汇中心 1 栋 402 号)按以下要求持证明、证书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注:报名时递交上述资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套。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0 年 1 月 10 日 10:00(北京时间)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在资格审查递交期限内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收。授权委托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并由代理机构核对授权代表身份证;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邮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递交地点: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峰汇中心 1 栋 402号)。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四川省汶川县威州镇树人大楼 D 栋 3 楼 联系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

 18000505500

 传

 真:

 /

  采购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峰汇中心 1 栋 402 号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28-65278910

 传

 真:

 028-65278910

 2019 年 12 月

 8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发改等 6 部委 25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申请人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对本项目公开采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见“资格预审公告”。

 2 1.2 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投资估算见“资格预审公告”。

 3 1.3 采购 范围、特许经营期和质量要求

 本次采购范围、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及质量要求:见“资格预审公告”。

 4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 本项目对申请人法人资格、商业信誉和其他要求:见“资格预审公告”。

 1.4.2“资格预审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并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5)联合体投标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若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的承诺、说明以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应由成员单位签字、盖章;

 9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6 1.6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 资格预审文件

 1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构成

 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以及根据本章第2.2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 采购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 在规定的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采购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构成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内容。

 10 2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按各资格审查表格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预审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2.2 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申请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如果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3.3.1 申请人应按本章第 3.1 款和第 3.2 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并编制目录、且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 资格预审申请

 1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章。电子文件与正本统一包装在一个封套中。

 4.1.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

 11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申请截止时间:见“资格预审公告”。

 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资格预审公告”。

 4.2.3 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4.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

 4.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文件或修改申请文件。如需修改申请文件,应当以正式函件提出并作出说明。

 4.3.2 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式函件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形式要求、密封方式、送达时间,应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5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1 5.1 评审小组

 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评审小组负责审查。

  5.1.2 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7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项目实施机构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

 2 5.2 资格审查

 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6. 通知和确认

 1 6.1 通知

 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 6.2 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采购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12 3 6.3 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申请人数量不足 3 个的,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7 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法人资格、能力和信誉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实质上不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 8 . 继续 采购和重新采购 项目有 3 家以上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够 3 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9. 纪律与监督

 1 9.1 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2 9.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 9.3 保密 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4 9.4 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其他规定

 13 1 10.1 保持联系方式有效

 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 10.2 采购人的权力

 采购人有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核实和澄清的权力,若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并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筑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14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标准 名称 审查内容 初 步 查 审 标 准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一致 申请文件份数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申请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申请人资格条件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详 细 审 查 标 准 联合体协议(如有)

 联合体申请需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且具有联合体各方的公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单位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供)。

 经营范围 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经营范围中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或水务等相关业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司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供)

 履约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公司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供); 纳税证明 提供 2019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供,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

 社保缴纳证明 提供 2019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提供公司财务凭证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供,新公司视具体成立时间提供)

 不良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公司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供)。

 15 知识产权 申请人应承诺用于本项目的技术无知识产权纠纷,如产生纠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提供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供)。

 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人应承诺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供)

 其它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供)

  1. 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 审查标准

 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 审查程序

 3.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 评审小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 审查结果

 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3 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16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7

 汶川县水务环保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8 目

 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 ()

 二、法定表人身份证明 „„„„„„„„„„„„„ ()

 三、授权委托书 „„„„„„„„„„„„„„„ ()

 四、联合体协议 „„„„„„„„„„„„„„„ ()

 五、联合体授权委托书 „„„„„„„„„„„„„ ()

 六、声明函 „„„„„„„„„„„„„„„„ ()

 七、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 ()

 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九、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 ()

 十、无知识产权纠纷的承诺函 „„„„„„„„„„„ ()

 十一、其他资料 „„„„„„„„„„„„„„„ ()

 注(1)()内应标注每部分的起始页码。

 19 一、

 资格预审申请函

 致:

 (采购人)

 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_________(申请人)愿意参加

  (项目名称)的资格预审。

 1. 随申请函附资格预审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2. 在此同意授权贵方及贵方授权的代表可对我方所提交的与本申请函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查询或调查以证实其正确性。申请函作为授权信,已提供给任何一个可提供证明材料的有关机构或其授权代表,以使其提供贵方认为需要的资料,从而便于贵方证实申请函中的声明和资料以及申请人的能力。

 3. 贵方及贵方授权代表可与下列人员联系以进一步了解情况:

 联系人员:

 电话:

 4. 我方知晓本次资格预审将作为进一步参与本项目的必经程序,但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不意味着我方已经通过资格预审。

 5. 我方充分理解下列条件后作出资格预审的申请:

 6.1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如果其资格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须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交变更资料以取得采购人对资格审查的重新确认。

 6.2 贵方保留下列权利:

 (1)只选择最符合要求的申请人;

 (2)拒绝或接受任一申请人;

 (3)取消资格预审程序,以及拒绝所有的申请;

 (4)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三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5)对资格预审文件内容的解释权。

 6.3 贵方无须对前款行为负任何责任,并且没有向申请人解释原因的义务。

 6. 下述签字人声明资格预审申请函中所作的说明及提供的资料的任一细节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正确的。

 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20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1 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22 四、 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适用)

  牵头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成员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鉴于上述各成员公司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现就联合体申请及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由

 (牵头单位名称)作为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牵头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委托其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 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负责联合体在项目中的一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织编制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澄清文件、进行谈判以及处理与项目投标相关的一切必要的事宜。联合体与采购人之间的来往函件将通过牵头单位收寄。

 3、 牵头单位做出的同

 (项目名称)相关的行为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法律效力。联合体成员各方对牵头单位在投标活动中及中标后履约的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如下(需详细列述):

  。

 5、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通过资格预审、未中标或者中标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经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8、 本协议书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壹份。

 牵头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3 五、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联合体适用)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1、我

 系

 (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 2、我

 系

 (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 现共同授权委托

 (联合体牵头人)

 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我们所组成投标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项目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签署等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本联合体的行为,本联合体将承担委托代理人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需附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4 六、声明函

 申请人已收到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文件,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合法性、完整性均无异议。

 申请人在此声明并保证如下:

 申请人提供了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并声明和保证在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其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和完整的。

 申请人是依法成立、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其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瑕疵。

 申请人参与本次资格预审的行为不违反公司章程和相关协议的约定,获得了公司董事会的合法授权,其行为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自己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在当前所有未决诉讼、违约或法律纠纷均应不影响本项目运作或对项目可能造成实质影响。

 申请人不存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未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涉及诉讼或仲裁。

 申请人近三年没有任何违反商业信用、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以达成交易而被宣告为违约或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不曾发生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包括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其他贿赂行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申请人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格性条件。

 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25 七、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 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填写此表并附企业证件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26 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 2018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27 九、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函

 致:

  (采购人)

 我方

 (单位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我单位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如发现我单位承诺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28 十 、无知识产权纠纷的承诺函

  致:

  (采购人)

 我方

 (单位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我单位拟用于本项目的的技术无知识产权纠纷,如产生纠纷由我单位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29 十一、其他资料

  1、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和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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