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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检测设备(第二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4450

时间:2025-08-03 03:22:49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甘政采招3 [2020]093 号

  甘洛县林业和草原局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检测设备(第二次)采购项目

  询 询

 价 价

 文 文

 件 件

  中国·四川( 甘洛 )

 )

 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印制 2020 年 年 9 月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询价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第六章

 评审方法„„„„„„„„„„„„„„„„„„„„„„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1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甘洛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拟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甘政采招[2020]093 号 2.采购项目名称:甘洛县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检测设备(第二次)采购项目 3.采购人:甘洛县林业和草原局 4.采购代理机构: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2019 年省级财政资金,15 万元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文件)。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 、 资格审查:

 2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成交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七、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0 年 9 月 2 日至 2020 年 9 月 7 日 08:30- 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3、报名方式: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1 报名所需材料:

 (1)、介绍函原件(注明投标公司的名称、投标项目及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介绍函需加盖投标人鲜章,报名登记后,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如果投标人未如实填写,在询价文件发布期间,如询价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要求领取询价文件公司名称、投标项目及标号与投标公司名称、投标项目及标号必须一致。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鲜章

  注:通过网上报名的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发送至 2562821403@qq.com 邮箱(需备注项目编号) 。

 4、询价文件领取: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或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

 5、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8 日 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 开标地点:

 甘洛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室。

 十、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洛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甘洛县人大巷 18 号 联 系 人:

 阿布木加

 3 联系电话:18481209406 采购代理机构:

 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8 楼 联 系 人:阿木布银

 0834-7829992 2020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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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采

 购

 人:甘洛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 系 人:

 阿布木加 联系电话:18481209406

 2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

 名

 称:

 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8 楼

 联系人:阿木布银

 0834-7829992 3 最高限价 人民币¥1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的无效

 4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5 询价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6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保证金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精神,本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 5%。

 交款方式:转帐。

 收款单位:甘洛县林业和草原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甘洛县支行。

 银行账号:22653101040013340。

 交款时间:签定采购合同前。

 9 响应文件份数 技术、服务响应材料(其它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资格性响应文件 1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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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11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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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到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34-7829992

 14 国家规定的优先、节能、环保、强制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如涉及国家规定的优先、节能、环保、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投标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15 供应商质疑 采购人接收并答复供应商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有关技术、商务、资格条件、评审办法等采购需求以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和因未按顺序确定中标结果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等。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依法受理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产生的除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有关技术、商务、资格条件、评审办法等采购需求以及资格审查结果和因未按顺序确定中标结果供应商等内容之外的询问、质疑。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甘洛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4-7817334。

 地址:甘洛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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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邮编:61685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甘洛县财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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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 甘洛县林业和草原局。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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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价,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竞争性询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 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精神,本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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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10 .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 .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样本等。

 10.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询价文件递交截止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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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1 13.1 资格性 响应 文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详见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中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第五章。

 (以上证明材料有格式按格式,无格式自拟格式,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鲜章); 13.2 、 技术、服务响应材料(其它响应文件)。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3)商务应答表; (4)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5)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6)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7)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8)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1)售后服务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有格式按格式,无格式自拟格式,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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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章 13.3 、供应商开标一览表应按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提交 。

 (1)开标一览表 注:供应商应将开标一览表编制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14.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 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 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五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应按准备分册装订响应文件:1、技术、服务其它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2、资格性响应文件 1 份。3、“开标一览表”1 份。响应文件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资格性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等字样。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日期、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

 18.2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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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8.4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开标一览表除外。

 18.7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8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资格性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封包装。(共 4 个密封袋)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日期、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正本、副本、资格性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等字样。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鲜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 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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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 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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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提供承诺函。

 七、合同事项

  25. 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 7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一份)送甘洛县财政局采监股进行合同编号。

 25.6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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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 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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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验收

 33.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到采购方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询价纪律要求

 35.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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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38. (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10%(建议在 10%-20%区间)。

 39. (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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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提供合格的“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二、提供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或者组织(事业单位)暂无财务报表,须提公司财务制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五、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2019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形式供应商(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自然人等)可提供法人或负责人个人 2019年任意 3 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开始缴纳社保而未缴纳或不能证明缴纳的,投标无效。新成立公司不足 3 个月的提供承诺函 六、纳税的缴费证明材料(2019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暂无纳税的,须作出书面证明。正在办理纳税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应开始纳税的但无销售的,提供申报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 3 个月的提供承诺函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八、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 ★说明:

 1 1 )以上要求 供应商 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 供应商带编码公章 。

 2 2 )投标企业提供的资格材料必须清晰明了,若提供材料字迹、公章模糊不清,导致非唯一性理解的,作无效材料处理。

 3 3 )以上证明 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 报价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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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货物需求:甘洛县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检测设备(第二次)采购项目 编号 名

  称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数 量 单 位 备注 1 草原移动数据采集终端

 1、硬件要求:1)、系统:Android 5.0 以上,2)、CPU:1.5GHz 八核,3)、内存:2G RAM 和 16G ROM存储器,可扩充 32G,4)、显示:分辨率 1024×768 像素,8 英寸高清电容屏,5)、电源:13600mAH 锂离子电池 ,连续工作 17 小时,6)、摄像头:1300 万变焦后置,前置 500 万,7)、通讯:4G 全网通,GSM\W-CDMA\WIFI,8)、定位精度:单点定位精度 2-5 米内,接收 SBAS 1-3 米,9)、防尘防水:IP65 等级,10)、防震:抗 1.2m高度自由跌落 2、软件要求:系统总计 4 个一级导航界面:地图、样地列表、卫星和个人中心。地图界面分别为:返青期、盛期、枯黄期、长势、补饲和生态调查。样地列表分为上报和未上报两个子页面,主要满足用户常规监测调查各种数据的录入以及从国家林草局国家级固定样方监测站点数据导入等功能,现场实时填报,实时上传。卫星界面:显示当前位置的经纬度坐标和海拔高度,以及行驶速度等。个人中心包括使用说明、点数据管理、离线地图、以及账户管理等等。

 3、提供草原地面信息自动采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4、采集数据同时能上传国家林草局相关单位草原监测数据上报系统(附数据与国家系统相兼容证明文件)。

 1 台

 2 笔记本电脑 1.平台:Intel 2.屏幕类型:LED 背光 3.物理分辨率:1920×1080 4.显示比例:宽屏 16:9 5.局域网:10/100/1000Mbps 6.显示芯片:AMD Radeon 630,独立显卡 7.指纹识别:支持指纹识别 8.摄像头像素:720p 摄像头类型:HD 高清 9.CPU 型号:第十代智能英特尔酷睿 i5 处理器 2 台

 3 照相机 存储介质:SD 卡;SDHC 卡;SDXC 卡;传感器尺寸:APS 画幅;机身重量(g):约 701g;传感器类型:CMOS;尺寸(mm):140.7×104.8×76.8mm;电池类型:可充电锂离子电池;连拍速度:约 11 张/S;场景模式:风景;微距;运动;夜景;取景器类型:光学取景器;液晶屏尺寸:3 英寸;液晶屏类型:旋转屏;触摸屏

 1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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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烘干机 工作室尺寸(高×宽×深)MM(450×450×350),温度范围:室温~250℃任意调节,控温精度:±1℃,控温方式:LED 智能温控仪表,P.I.D 自动恒温控温。

 1 台

 5 无人机 1、飞行器:产品类型四轴飞行器,飞行载重≥4000g,悬停精度垂直:±0.5m,水平:±1.5m,升降速度:最大上升 5m/s;最大下降垂直:4m/s;飞行速度:最大 108km/h,飞行高度:2500m;最大飞行时间:27min(单组电池)。

 2、遥控器:工作频率:2.400-2.483GHz;5.725-5.850GHz,控制距离:2.4GHz:7km(FCC);3.5km(CE);4km(SRRC)

 3、云台:角度控制精度:±0.01°,可控转动范围:俯仰:-130°至+40°;横滚:±20°;水平:±320°,控制转速俯仰:90°/s;横滚:90°/s;水平:90°/s。

 4、电源性能:智能飞行电池:4280mAh,电池重量:约 515g。电池使用温度:-10℃至 40℃。

 5、配置清单:无人机 1 套,云台相机 1 台,遥控器 1 个,智能飞行电池 4 块,智能飞行电池充电管 1 个,1550T 快拆桨 1 套,64G 卡)1 张,1550T 快拆桨座套件 2 个,180W 充电器 (不含 AC 线)1 个,全套换新计划 1 年,平板遮光罩 2 个。

 6、无人机遥感图像处理系统:实现无人机遥感数据的几何拼接与几何校正,生成测区高清正射影像和数字高程模型,可对任意照片进行处理,无需控制点,可通过生成控制点来生成真实坐标的三维模型。需提供无人机遥感图像处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 个

 6 无人机遥感数据专题分析系统

 无人机遥感数据专题分析系统:通过无人飞机对指定地块进行巡航拍摄,对无人飞机采集的遥感数据进行快速处理,解析拍摄草地植被的生理生化参数。系统能够处理多个传感器数据,草高及生物量信息提取,草地植被覆盖度监测,叶形叶色监测,草地植被长势、产量、叶面积等信息解析;实现全自动羊群数量及密度统计、鼢鼠鼠洞的数字化监测,可实时掌握禁牧区禁牧情况、草蓄平衡区放牧情况,并可进行草原火情监控。需提供无人机遥感数据专题分析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 台

 7 便携式红外光谱草原植被盖度测量仪 1、该系统基于 Android 手机端开发设计,可进行对草原、森林及水保等行业植被覆盖度的精准采集。

 2、观测高度 1-3 米,分辨率毫米,测量误差±2%,近红外波段 550(绿波)nm,650(红光)nm,850(近红外)nm。

 3、重量:≥300 克 4、画幅大小:12*10 米 5、标准镜头焦距:42 6、视场角:60 7、有效像素:1600 万 8、操作方式:工具箱便携、连接杆自由组装、无线手机遥控 9、测量方式:盖度自动计算且模型自选可更新,APP 系统定位后即可显示用户当前位置的草地类型种类,草地分类按照农业部最新分类标准制定(9 种草地类,175 种草地型),根据不同的类型标准,系统内部自动匹配不同的计算模型,进而提高测量准确度。

 10、需提供不同盖度模型计算相关分析报告

 11、便携式红外光谱草原植被盖度测量系统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1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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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草原野外调查工具箱 1、配置要求:

 草原野外取样工具箱主要是满足草原监测中所需要草本、灌木植株的取样、保存、携带等需要,把所有工具集中放置在一个工具箱内,方便、快捷的完成调查工作,工具箱具体配置(单套)如下:

 1 平方米样方框 1 只;0.25 平方米样方框 1 只;50 米测绳 1 只;1.2 米样方框携带包 1 个;100 米手摇皮尺 1 个;5m 钢卷尺 1 个;1 把长 20cm.刀长 7cm 的枝剪;2 把刀身长 26cm.刀长 13cm 的割草刀;34cm*25cm 布制样品袋 100 个;不锈钢材质折叠军工铲 1 把;军品三防设备箱 1 个;PVC 材质设备箱内衬 2 套;1 把全长 19.5cm.刀长 7.5cm 的野外便携刀;1 个重 443 克,食品级材质的便携医疗箱;2 副纯棉纱安全、防静电便携手套;1 台精度 1g 的手提秤;100 个宽 0.5cm-长 2cm,带编号的不干胶标贴;10 条 2 米长捆绳;1 个 12 字大显计算器;1 个聚光型的充电手电筒;2 个食品级乐扣小件盒的剪刀乐扣盒。

 2 台

 9 土壤水分速测仪 详细参数:

 1、 测量精度:水分传感器量程: 0~100 %RH, 传感器精度:±2% RH; 2、 数据:大容量数据存储,设备需提供 TF 卡扩充,最大支持 16G,可记录及存储无限数值。(中标后,须带样机现场检测)。

 3、屏幕:2.8 寸彩屏显示,分辨率 320*240 以上,屏幕背光可调。

 4、数据命名:采集数据的名称以采集数据的准确日期、小时、分钟为命名。

 5、数据形式:支持体积及重量含水量两种方式测量,自定义土壤容重值录入。

 6、 软件要求:数据管理模块可查看并编辑修改温湿度数据。设置模块可设置墒情数据采集模式,系统设置可修改仪器系统时间、坐标格式(北京 54、西安 80 及 WGS84 坐标)、亮度、音量、恢复出厂设置。快捷菜单模块可根据使用需要,自定义快捷菜单列表。

 7、辅助工具:仪器应具有外业操作常用的 GPS 定位功能、计算器功能及 MP3 播放功能等辅助工具。

 1 台

 10 草原野外数据记录终端 用于草原外业数据记录。屏幕尺寸:10.8 英寸,CPU 核数:八核,系统:Android,内存:8G+256G.

 1 台

 备注:

 1. 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满足上文中要求的技术参数配置和要求,不满足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标书,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被淘汰处理。

 2. 上述文件中采购 人在技术参数中含有或变相含有(参考)品牌、型号、产地等的表述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时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产地等,但这些替代须实质上不低于参考品牌货物的技术规格及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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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质量的要求,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 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 15 日内。

 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验收标准:质量验收按国标或行业标准执行。

 (一)供货要求:以合同为准。

 四、采购合同:根据双方要求进行拟定。

 五、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供货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验收合格并负责交付使用,所有配送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负责,与业主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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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询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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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承诺函

 甘洛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询价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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