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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时间:2025-08-02 02:14:22 浏览次数:

  惠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 年)

  2019 年 8 月

 目 录 前 言 ........................................................................................................... 1 第一章

 总体要求 ..................................................................................... 2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2 第二节

 发展目标 ............................................................................... 2 第二章

 发展格局 ..................................................................................... 5 第一节

 统筹城乡空间布局 ................................................................ 5 第二节

 优化乡村发展空间 ................................................................ 6 第三节

 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发展 ........................................................ 6 第三章

 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 9 第一节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 9 第二节

 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 9 第三节

 培育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 13 第四章

 建设特色美丽乡村 ................................................................... 17 第一节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17 第二节

 保护与修复乡村生态 .......................................................... 18 第三节

 开发生态资源潜在价值 ...................................................... 20

 第五章

 焕发新时代乡村文明新气象 ................................................... 21 第一节

 开展农村思想道德强化行动 .............................................. 21 第二节

 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 22 第三节

 活跃乡村文化生活 .............................................................. 23 第六章

 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 ........................................................... 24 第一节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 24 第二节

 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 .............................................. 26 第三节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 27 第七章

 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 29 第一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29 第二节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 30 第三节

 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 33 第四节

 提高农村就业质量 .............................................................. 34 第八章

 健全乡村振兴体制机制 ........................................................... 36 第一节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 36 第二节

 强化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 36 第三节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 37

 第四节

 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 39 第五节

 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 40 第九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 42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 42 第二节

 坚持规划引领 ...................................................................... 42 第三节

 强化法治保障 ...................................................................... 42 第四节

 营造良好氛围 ...................................................................... 43 第五节

 强化督查考核 ...................................................................... 43

 前 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拿出“走在全国前列”的气魄和行动,全力以赴落实乡村振兴各项任务,确保 3 年取得重大进展、5 年见到显著成效、10 年实现根本改变。

 惠州市农业资源丰富,是广东省农业大市。党的十八大以来,惠州市按照“四化同步”的战略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总目标,扎实推进稳生产、强基础、增活力、惠民生各项工作,推动“三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

 为强化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规划引领,根据《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广东省《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惠州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编制《惠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本规划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人才振兴等“五个振兴”为重点,对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明确总体思路,提出目标任务,实化政策举措,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本规划是指导我市各级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规划基期为 2017 年,规划期为 2018-2022 年,规划目标明

 确至 2020 年和 2022 年,展望至 2027 年。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五大振兴”为主线,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在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走在前列,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提供有力支撑,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节

 发展目标 按照“3 年取得重大进展、5 年见到显著成效、10 年实现根本改变”的要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 2035 年乡村振兴取得

 决定性进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到 2020 年,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2.5万元左右,现行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所有自然村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46 个省定贫困村全面建成农村示范村,全市 6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农村党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

 到 2022 年,乡村振兴见到显著成效,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健全,部分发达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现代农业体系初步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实现融合发展;全市 80%以上行政村达到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标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明显,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乡风文明持续改善;农民收入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分类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17 年 基期值 2020 年 目标值 2022 年 目标值 2022 年比 2017 年增加 属性 产业 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58.6 55 55 -3.6 约束性 2 高标准农田面积 万亩 105 122.7 126 21 约束性

 兴旺 3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65.3 >70 >72 >6.7 个百分点 预期性 4 农业劳动生产率 万元/人 3.6 4.0 4.7 1.1 预期性 5 农业土地产出率 万元/亩 0.267 0.304 0.332 0.065 预期性 6 农产品加工与农业总产值比 — 2.43 2.5 2.52 0.09 预期性 7 二品一标产品数 个 129 286 321 192 预期性 8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个数 个 2 25 31 29 预期性 生态 宜居 9 村庄绿化覆盖率 % 30 30 32 2 个百分点 预期性 10 美丽宜居村达标率 % — ≥60 ≥80 — 预期性 11 村庄保洁覆盖面 % >98 100 100 约 2 个百分点 预期性 1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40 ≧60 — 预期性 13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50 75 78 28 个百分点 约束性 14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 % 97.27 100 100 2.73 预期性 乡风文明 15 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 % — 95 >95 — 预期性 16 常住人口规模 4000 人以上的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比例 % 90 100 100 10 个百分点 预期性 17 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 % 10.5 10.8 10.8 0.3 个百分点 预期性 18 农村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 90.6 >92 >95 >4.4 个百分点 预期性 治19 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委会主任和集体经济% 60.6 95 95 34.5 个百分点 预期性

 理 有效 组织负责人的村占比 20 村庄规划覆盖率 % 100 100 100 0 预期性 21 建有综合服务站的村占比 % — 60 >80 — 预期性 22 集体经济强村比重 % — 19 23 — 预期性 生活 富裕 23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 38.5 37.8 37.5 -1 个百分点 预期性 24 城乡居民收入比 — 1.90 1.85 1.85 -0.05 预期性 25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万元 1.93 2.5 2.96 1.03 预期性 26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95.6 98 99 3.4 个百分点 预期性

 注:本指标体系和规划中非特定称谓的“村”均指村民委员会和涉农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

 展望 2027 年,乡村振兴取得战略性成果,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初步实现。

  第二章

 发展格局 第一节

 统筹城乡空间布局 (一)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推进城乡人口有序流动。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培育一批人口规模3000 人以上的农村新型社区,增强乡村振兴节点支撑。加大城市反哺农村力度,充分发挥城区、镇区、园区、景区的带动作用,促进城村、镇村、园村、景村联动发展,打造惠州乡村振兴发展新格局,到 2022 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

 (二)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建立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等控制线管理体系,建设“一张蓝图”智慧城乡空间信息平台和“多规合一”规划信息管理平台,探索将村庄规划纳入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健全与乡村振兴发展相适应的空间管理体制机制。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三)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率先在博罗县洋田村、石滩村、羊和村,龙门县左潭村、下埔村、石前村开展拆旧复垦试点,三年内全面完成全市符合条件的省定贫困村拆旧复垦,逐步实现符合拆旧复垦政策农村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留足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空间。

 积极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提高闲散宅基地的使用效益,新增宅基地占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第二节

 优化乡村发展空间 (一)高效利用生产空间。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以县城、重点镇和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加快涉农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优化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布局,加强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推动土地使用适度集中和适度规模化经营。

 (二)科学布局生活空间。科学规划村落公共生活空间,统筹完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大众化服务网点,建设乡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提升生活空间宜居水平。加快老年活动室、养老院等老年设施建设,提升人性化管理和特色化服务发展水平。

 (三)严格守护生态空间。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加强乡村山脉、森林、河流、湖泊、湿地、海洋等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河流防护林体系、森林植被、农田林网、沿海滩涂以及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乡村环境治理,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打造乡村与生态共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格局。

 第三节

 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发展 (一)推进村庄分类建设。综合考虑村庄人口规模、发展基础、服务功能等因素,划分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四类发展形态,分类推进村庄建设。

 专栏 2

 惠州市村庄分类指引 类别 范围及特点 推进措施 集聚 提升类 惠州市域内规模较大的中心村,非农产业发展水平较高的村以及仍将存续的一般村。此类村庄占乡村类型的大多数,是乡村振兴的重点。

 优化、集聚产业发展用地,进一步强化产业培育,积极整合多产业、多功能,提升规模、效益。改善农产品重要产区内村庄、海岛村庄、水库移民村、国有林场的生产生活条件。合理规划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城郊 融合类 惠城区、惠阳区行政区域内的村,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位于城市近郊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的村庄。此类村庄是连接城乡的重要节点,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

 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打造,以城镇的先进管理方式和治理模式引领村庄转型升级,保留村庄风貌特色,协调农业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推进休闲旅游、农事体验、农产品供应等服务城镇的三产融合产业发展,建设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现代化新农村。

 特色 保护类

 主要分布于龙门县永汉-龙华峡谷带、博罗县福田-湖镇峡谷带、惠阳丘陵平原带、惠东沿海带,分为四大类进行保护。此类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挖掘惠州历史文化特色资源,根据自然景观特征和村落形态,建立完整系统的传统村落体系,全面评价传统村落的保护价值,合理确定传统村落的保护等级,并分类施策进行保护。对于国家、省公布的中国传统村落和广东省传统村落作为一类、二类重点保护的传统村落,打造成惠州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品牌。将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的传统村落,尤其是市、县级的传统村落作为第三类村落,打造体现岭南地域多种特色的传统村落。将普通保护的传统村落作为第四类,注重村落历史的完整性,保护各个时期的历史记忆,防止盲目塑造特定时期的风貌。

 搬迁 撤并型 不宜生产生活、不具有保留价值的村落以及 20 户以下的村庄;以及位于山区、湖区、沿海等脆弱生态环境的村庄。此类村庄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亟需搬迁撤并。

 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通过合村并点、生态搬迁等方式,以保障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底线,进行一般性的村庄整治,原则上不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安置新村、中心村、城区镇区等区域,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村民就近安居和转移就业,不强制迁出。保障迁出居民的土地承包权、村集体股权等权利。

 (二)构建功能区引领发展体系。因地制定、分类指导,将乡村划分为城乡联动区、农产品主产区、低山丘陵区、文旅体发展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五类功能区,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生态保护则生态保护,推动形成差异化灵活特色乡村发展模式。

 专栏 3

  惠州市乡村振兴分区发展指引 类别 具体措施 城乡联动区 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形成组团联动、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模式。促进近郊村庄和县城、小城镇以及产业园区一体化发展,推进农村居民就地就近安居和转移就业。

 农产品主产区 重点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提升农业机械化和智慧化发展水平,走现代高效农业带动的乡村振兴道路。

 低山丘陵区 发展特色产业型、股份合作型、乡村旅游型等经济产业,依托经济园区、农业龙头企业、特色加工业促进群众就业创业。

 文旅体发展区 推进景区和村庄一体规划建设、文旅体融合发展,统筹谋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以及旅游业发展布局,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形成文化引领型的乡村发展模式。

 重要生态功能区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推进重要山体、水体、沿海岸线和重点

 生态功能区保护,制定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设施配套,探索生态发展新模式。

  第三章

 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第一节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提升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抓好惠东、博罗和龙门产粮大县建设。加快推进优质粮产业工程,着力发展特色效益粮食作物,加快技术集成,优化品种结构,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到 2022 年,基本建成现代种植生产体系,主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 165 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 55 万吨以上。强化监督管理,形成储备功能完善、品种结构优化、储存方式灵活的粮食安全储备体系,到 2020 年,城乡应急供应网络覆盖率达到 100%。

 (二)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监管,所有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到 2020 年,建成 122 万亩高标准农田;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进“沃土工程”,促进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努力提高耕地产出率,到 2022 年,建成 126万亩高标准农田,耕地基础地力平均提升 0.5 个等级以上。

 (三)大力推动渔港提档升级。以惠东县港口、巽寮、大亚湾开发区澳头港口为龙头,构建防台避风能力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有序、生态良好的渔港新体系。

 第二节

 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一)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组建产业联盟、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企业集团等多种形式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到 2020 年,全市小农户参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覆盖率达 50%以上;到 2022年,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稳定在 300 家以上,农民合作社发展到 2400 家。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制定实施助农服务综合体系的政策意见,打造集生产、供销、信用合作于一体的县镇村三级助农服务中心(站点),开展测土配肥、农机服务、供销加工、冷链物流等服务,逐步拓展电子商务、金融保险、乡村旅游等业务。到 2020 年,全市建设 5 个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50 个以上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到 2022 年,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服务中心经营服务覆盖全市涉农村庄。

 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探索建立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推广“大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运行组织模式,运用农超、农社等产销对接模式,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把小农户有机嵌入现代农业生产。不断改善小农户生产条件,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为小农户提供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形式的生产性服务,提高抵御自然风险能力。

 (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推动实施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强化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管理,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到 2020 年,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立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实现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粪污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与标准化改造,逐步实现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到 2020 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75%以上;到 2022 年,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80%。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推广秸杆高效利用模式,开展地膜使用全回收、机械化免膜生产、消除土壤残留等试点,到 2022 年,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85%。

 系统推进农业生态综合治理。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 146 个国控、省控土壤环境质量基础监测点位日常监测,构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做好农用地的分类分级管理工作,推进受污染耕地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安全利用,全面整治耕地重金属污染。开展新一轮国土绿化行动,启动新一轮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

 强化农业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农业节水工程措施,积极发展喷灌、微灌和水肥一体化,推广用水计量和智能控制技

 术,优先推进粮食主产区、严重缺水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节水灌溉发展,合理利用雨洪、再生水等资源。明晰农业水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广应用含微生物、氨基酸、腐殖酸等功能性肥料,加快实施环保有机农业。坚持耕地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并重,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

 (三)推动农业品牌建设。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扶强一批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一批企业品牌、精炼一批产品品牌、打造一批地理标志产品。加强农业品牌商标注册、认证、监管、保护等环节的规范与管理,搭建品牌农产品营销推介平台,定期发布知名农业品牌榜,提升惠州农业品牌公信力。建立农产品和投入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健全“田头到餐桌”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到 2020 年,惠州品牌农产品数量达到 100 个以上。

 (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实施农业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提升农业装备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农机装备智能决策和精准作业能力。到 2020 年,力争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2 个,市级涉农高新技术企业 50 家,科技创新型示范县、农业专业镇和科技小镇 10 个。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科研院校专家团队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对接,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网络。建立健全农技人员培养和培训机制,加快构建基层农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健全农业科技领域分配政策,落实科研成果转化及农业科技创新激励相关政策。实施科技强农富民工程、科技入户工程,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

 强化农业技术推广。重点推广农业防灾减灾和稳产增产重大实用技术,加大地膜覆盖、水稻育插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动物疫病防控等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建立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服务云平台,提高“互联网+”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

 第三节 培育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打造生产、加工和服务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围绕各地主导产业和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工程,规划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农产品副产物综合利用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大力发展文化休闲、红色教育、康体养生、民俗体验等乡村特色产业,布局一批休闲农业、创意农业、观光农业等新型业态,加快传统村落、乡村旅游景点的改造升级,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

 (二)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大力发展农村新兴服务业。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众筹合作等多种形式的互助共享经济,做大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农

 村金融、农业保险、休闲农业、田园综合新产业新业态,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支持发 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对接电商平台,加快发展农村电商服务企业。深化博罗县、龙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到 2020 年,博罗县建成 5 个镇级电商服务站,100 个以上村级电商服务点;龙门县建成 11 个镇级电商服务站,157 个电商服务点。其他县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推进电商镇、村建设,培育一批特色淘宝村、京东村。推进农产品电商物流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建设,推进供销社基层网点、村邮站、乡村农家店等改造为农村电商服务点,加快与快递企业、农村物流网络共享衔接,打造工业品、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旅游纪念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三)打造农业发展新载体。

 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推进惠东县梁化蔬菜专业镇建设,培育壮大惠阳区平潭、良井、永湖绿色蔬菜园发展,做优做强惠城区汝湖甜玉米、横沥和矮陂梅菜、惠东县铁涌、稔山、平海马铃薯产业,打造惠阳区镇隆、博罗罗浮山、公庄、惠东多祝、稔山为中心的五大荔枝龙眼集散地, 促进惠城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生猪、家禽、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每个县(区)以各自特色主导产业为基础,启动创建 1-2 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先行区和一二三产业渗透融合发展区。到 2020 年建成 5 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到 2022 年完成创建农业公园 15 个、

 省级“菜篮子”基地 32 家、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13 个。

 高水平打造惠州粤港澳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充分发挥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供港生鲜重要生产基地优势,大幅提升供港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大力促进惠州供港澳农业生产标准化、精细化、品牌化,建设高端农产品贸易流通市场,创新供港澳农产品监管模式,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搭建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全力提升供应港澳绿色农产品品质。

 培育建设 特色小镇、农业公园 。重点打造惠城区芦州“生命健康”、马安“旅游+文化+现代农业”、惠东高潭“东江红都”、博罗罗浮山中医康养、龙门龙潭竹泉等特色小镇,实现“产、城、人、文”有机融合,拓宽当地农民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以特色小镇、农业公园建设为引领,着力把农村建成布局美、环境美、生活美、身心美、人文美,宜居宜业宜游的“五美三宜”乡村,打造农民幸福家园、市民休闲乐园。到 2020 年,培育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点)35 个、A 级旅游特色村 10 个、旅游风情小镇 4 个、“金宿”“银宿”12 家和市级乡村旅游创客基地 10 个;特色小镇 30个。到 2022 年,全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成效显著,建成专业镇 10 个、专业村 150 个。

 (四)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

 培育壮大创新创业群体。加快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科技

 创新联盟,带动和支持返乡创业人员依托相关产业链创业发展。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地方、企业、返乡下乡人员合作。鼓励农民就地创业、返乡创业,加大各方资源支持本地农民兴业创业力度,将创业创新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结合起来,引导返乡下乡人员通过联合合作特别是股份制的形式,与当地农民或者企业开展合作。

 完善创新创业服务 体 系 。搭建市农村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政策、资金、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商标等专业化服务。探索建设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鼓励农业企业建立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建立创业创新园区、培训基地、见习基地、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构建“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四位一体、上下游产业衔接的新格局。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做好返乡人员创业服务、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

 (五)差异化引导乡村产业发展。因地制宜推动各县(区)乡村产业实行差异化发展,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的发展新路。惠城区充分发挥城市中心区优势,大力发展城郊农业,建设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田园综合体,打造农耕体验、亲子游等休闲旅游目的地;惠东县充分利用红色文化底蕴深厚和山海资源,大力弘扬红色文化,进一步强化山海统筹,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打造富有老区苏区特色美丽乡村。博罗县充分挖掘文化旅游资源和中医药资源,着力打造罗浮文化旅游名片,培育壮大生命健康产业。龙门县充分依托温泉资源和山

 林资源,着力提升温泉旅游品质,打造森林度假品牌,培育精品旅游饭店及民宿。

 第四章

 建设特色美丽乡村 第一节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提升村容村貌。以县(区)为单位,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求,组织发动村民群众全域推进以“三清理”、“三拆除”为主要内容的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实行清旧补绿、拆旧建绿,选用乡土树种,推进农户房前屋后院内、村道巷道、村边水边、空地闲地绿化美化,着力改善农村村容村貌。2019 年年底前,全市村庄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任务,村庄绿化美化得到有效提升,8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到 2020 年,全市自然村实现村庄公园覆盖,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

 (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和工作方案,健全完善村级环卫管理体制,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试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完善农村垃圾处理各级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效提升村庄环境卫生。到 2020 年,实现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 100%,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

 (三)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工作的指导意见,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探索推广处理新技术,统筹推进村镇生活污水

 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工作,督促东江、西枝江沿岸 151 个自然村建成污水处理设施,2019 年查漏补缺完善已建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并完成配套管网建设。到 2020 年,建成全市治污设施运维管理平台,全市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到 2022 年,实现 80%以上行政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建率不低于 85%,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到 100%。

 (四)加快农村“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全面普及乡村旅游区等公共厕所。建立健全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长效管护机制。有效衔接生活污水处理,推进厕所污水和粪便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到 2020 年,自然村按实际需求建设 1 个以上标准化公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 100%。

 (五)强化农村示范典型建设。深入推进博罗县、惠阳区、惠东县、龙门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工程建设,将 46 个省定贫困村打造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按照主体功能区域和村庄不同类型,分类施策,分阶段分步骤创建提升,打造一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形成我市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区域特色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典型示范。到 2022 年年底,全市 80%以上行政村迖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全市建成 144 个以上特色精品村。

 第二节

 保护与修复乡村生态

 (一)强化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与保护。构建以山、林、江、湖、海为骨架,以其他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要支撑,以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到 2020 年,生态公益林占林业用地面积的比例达到 45%以上。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恢复河湖水体生态功能,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构建水网连通、景观特色鲜明的湿地公园网络。强化水土流失防治,加快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大坡度大于 25 度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到 2020 年,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 95%。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完成生物多样性本底综合调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建立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确权,完成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边界矢量化建设工作。

 (三)推进湿地与近岸海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强化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限期予以恢复,完成省下达的湿地建设任务。加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严格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区域保护,实施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严格围填海管理和监督,到 2020 年,全市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43.3%;到 2022 年,全市自然岸线保有率稳步提高。

  第三节 开发生态资源潜在价值 (一)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优化整合现有生态补偿政策,在公益林、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领域研究制定横向生态保护地方补偿机制办法,指导生态保护所在地区和受益地区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到 2022 年,实现全市森林、湿地、海洋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生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初步建立符合市情、多元化补偿制度体系。

 (二)增加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选取重要交通干线、沿海岸线、南粤古驿道等旅游区周边,规划建设 10 条以上省级精品乡村旅游线路。实施乡村旅游与休闲观光农业提质升级行动,重点推动旅游扶贫重点村、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村、旅游特色小镇提档升级,研究出台对民宿、农家乐等项目的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制度,到 2020 年,培育森林小镇 10 个。

 (三)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进一步盘活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允许集体经济组织灵活利用现有生产服务设施用地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对集中连片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占用少量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设施农业等相关产业开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放活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人工商品林采伐和运输管理。加快县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租赁、转让等方式取得林地经营权,建立林权收储担保补助政策,支持开

 展林权收储担保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纳入信用评级体系。

  第五章

 焕发新时代乡村文明新气象 第一节

 开展农村思想道德强化行动 (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村公益广告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景观建设、文化墙绘创作等形式,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群众生活生产场景、乡规民约、法治建设。注重典型示范,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推出新时代惠州农民的先进模范人物。强化公共政策价值导向,探索建立涉农重大公共政策道德风险评估和纠偏机制。

 (二)构建农村精神文明阵地。以博罗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全国试点为示范,逐步推进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全面启动市、县、镇、村“四级联创”,全域推进文明创建。重视农村科普工作,倡导科学生活方式,提升农民群众科学素质。到 2020 年,全市逐步推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在全市打造 10 个文明示范镇、100 个文明示范村,全市文明村镇覆盖率达到 95%。

  (三)推进诚信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信用体系,推广龙门县争创“诚信守法户”活动做法,深化“信用村”、“信用户”创建,选树农村诚信典型。弘扬中华孝道,宣传道德典型,广泛设立乡贤榜,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主体的示范带动作

 用,培育和宣传海外侨胞中的道德典型。

 第二节

 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一)继承发展优秀乡村传统文化。崇尚客家勤俭朴素、团结互助、崇文重义的文化传统,保护和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实施乡村非物质遗产保护活化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革命遗址的修复保护和活化利用。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大力挖掘、保护红色革命遗址,继承和弘扬廖仲恺、叶挺、邓演达等革命精神,让红色基因在农村薪火相传。因地制宜建设村史馆、农耕文化馆、家风家训馆、乡风民俗博物馆等,以“文化替换”促进文化传承创新。推进“戏曲进农村”工程,到 2020 年,在全市范围实现戏曲进乡村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

 (二)塑造特色乡村文化。培育有特色的民间、民俗文化项目,重点打造一批“孝德村”“好人村”“书香村”“信用村”“红色村”“法治村”“文化村”,建设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文化之乡。以形神兼备为导向,保护乡村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深挖历史古韵,弘扬人文之美,重塑诗意闲适的人文环境和田绿草青的居住环境。

 (三)推动乡村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打好以东坡寓惠为代表的“名人文化牌”、以葛洪为代表的“宗教文化牌”、以惠东渔

 歌为代表的“非遗文化牌”、以高潭苏维埃政权等近现代革命事件为代表的“红色文化牌”、以白盆珠水库移民历史为代表的“水库移民文化牌”、以森林、温泉、海滩为代表的“休闲文化牌”等“六张文化旅游牌”,积极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产业。

 第三节

 活跃乡村文化生活 (一)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建设市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岭东雄郡文化创意产业园等文化项目。推动“五个有”文化设施的建设和达标升级,并向有条件的村小组(小区)延伸,统筹推进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拓展公共文化服务“互联网+”项目,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到 2020 年,全面建成覆盖镇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场所。

 (二)提升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水平。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增强文化产品服务时代感。抓好历史文化街区升级改造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加强惠东渔歌、罗浮山百草油制作技艺、龙门农民画等农村非遗挖掘与保护,促进乡村非遗传承和传播。

 (三)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结合“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深入开展系列文化惠民活动。大力推广李家拳、龙形拳、舞火狗、麒麟舞、农民画、客家山歌等本土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开

 展文化结对帮扶,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百场“送戏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送展览下基层等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三百工程”项目,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第六章

 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 第一节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稳妥有序推进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工聚居地中设置党组织。制定惠州市强化农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暂行办法,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建立县、镇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向党组织报告工作的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工作的机制,规范村“两委”办事制度。

 (二)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以配强配优农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实施“农村党员人才回乡计划”。实行“村推镇选”培养选拔制度,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建立农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轮训制度。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激励机制,做好专项招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纳入乡镇(街道)事业编制,进入公务员队伍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工作。探索村党组织书记分类管理,制定出台相关激励机制。从市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优秀党员

 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实行统筹选派、管理、使用。

 (三)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推行农村党员评星定级量化管理,实施发展党员“村培镇管”制度,注重从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妇女中精准发展党员,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实施党员先锋行动,建立市抓远程教育、县(区)、镇(街)抓集中轮训,支部抓“三会一课”的基层党员教育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类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阵地的作用。县、镇组织开展对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自然村带头人全员培训。全面执行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完善党内民主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对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定期慰问,对突发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及时救助;重视发现和树立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探索设立“党内帮扶基金”,对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党员及时给予表扬奖励,彰显榜样力量。

 (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尤其是县级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农资金拨付、物资调配等工作的监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村基层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严肃查处发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和农村“三资”管理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

 第二节

 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 (一)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制定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村(居)民议事决策工作指引,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深化“四民主工作法”制度,依托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协商格局。稳妥有序推进政经分开改革,探索城中村管理体制机制。推广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民主商议、一事一议”村民协商自治模式,大力推进“村民议事厅”建设。

 (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开设法德讲堂,建设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增强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积极推进村干部和村治安积极分子巡防“红袖章”工程。到 2020 年,建立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 50 个、示范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300 个。

 (三)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深入挖掘农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广泛开展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农村志愿服务站、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推动志愿服务队、村民在‘惠州志愿服务网’注册志愿服务队和实名注册志愿者,发布志愿服务活动、记录志愿服务时间,促进城乡志愿服务有效对接,打造一批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示范组织、示范项目。支持以自然村为单位成立村民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

 会,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到 2019 年,全市所有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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