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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xx县“六保三促”工作方案》

时间:2025-08-03 02:37:16 浏览次数:

 8 8 篇 关于 《x xx 县“六保三促”工作方案》

 篇一

 为进一步加大稳就业力度,全力保居民就业,根据市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关于印发<xx市“六保三促”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不低于 x xxx 人(市里下达任务数)。

 (二)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不高于 3.5% 。

 二、主要任务

 (一)发展经济 “ 保就业 ”

 1.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发挥县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工作调度,针对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堵点痛点,分业施策、分类指导,跟踪协调、持续用力,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达产。充分利用省市县问题诉求平台,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建档督办、闭环管理,全力帮助解决复工达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支持服务业复工复市。全面取消限制性复工复业的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发挥我县作为疫情防控低风险区域的优势,在全面防控输入型患者进入 xx 的前提下,全面取消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生活服务业,以及批发零售业、展览业、电影放映业等行业限制,落实好各项支持复工复业政策,尽快实现复工复业、复商复市。为返岗职工提供免费返岗运输服务。协调交通客运部门加大返岗人员免费集运工作,有效提高企业职工返岗率。努力扩大投资和消费。狠抓市级 13 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突出抓好新建项目开工,狠抓《现代服务业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确定的 11 个服务业重点攻坚项目建设,落实好在建攻坚项目建设条件,以项目投资的持续扩大,拉动就业实现良性发展;全力以赴引导消费,进一步加快夜间经济街区等各类消费场景建设,以消费市场的繁荣活跃带动企业职工返岗就业,带动新业态发展拉动就业,提高服务业就业率。鼓励支持各类小型商场超市、家政服务等便民消费业态加快恢复营业,全面放开城乡集贸市场。

 3.实施重点项目带动就业。开展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在项目联审时,优先将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项目列入重大项目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将部分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纳入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4.加大稳外贸稳外资力度。加大稳外资力度。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产,鼓励以商招商、以企招商。针对重点外资项目,加

 大督导力度,及时解忧纾困,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坚定外商投资者在xx 长期投资的信心,力争利用外资稳定增长。着力保市场、保订单、保份额。制定我县 2020 年境外开拓计划,全年组织境外开拓活动 2个。创新市场开拓模式,探索“展会+精准对接”模式“一国一策”精准开拓重点新兴市场,指导企业用好“网上展会”、“云展会”等模式实现网上接单,保住市场份额。

 5.强化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深入贯彻《xx 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20〕5 号文件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把保居民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财税、贸易、产业、投资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二)援企稳岗 “ 保就业 ”

 6.减轻企业成本。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定额税收减免政策,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让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落实省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企业,放宽容量电价计费变更周期和减容期限等支持性政策。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政策。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最大限度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允许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2020

 年 6 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

 7.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对不裁员和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到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100%。实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照不超过 6 个月的上年末我县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发放。对全县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通过大数据比对,采取“无形认证、政策找人”的方式,进行初审并公示,及时将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到位。

 8.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引导企业和职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支持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通过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对停工停产、欠薪欠保断保、规模裁员、劳动争议频发企业,深入走访了解,及时提供用工指导、政策宣介和法律咨询。鼓励企业健全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与职工协商稳定劳动关系。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带头不裁员或少裁员、保就业。对需要裁员20 人以上或者不足 20 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 10%以上的,企业主管部门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提前介入,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履行民主程序、制定裁员方案并稳妥组织实施。广泛开展我县 2020 年和谐劳动关系测评活动。

 (三)聚焦重点 “ 保就业 ”

 9.提高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督促县属院校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站,为毕业生求职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大高校毕业生招引力度,全面落实“xx人才金政 37 条”有关补贴政策。组织参加“xx—名校人才直通车”和“xx—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等系列招聘专项活动,协同组织网络视频面试和现场招聘,开展驻 xx 高校大学生“留 xx 就业体验日”和驻xx 高校辅导员“三进”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

 10.鼓励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国有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今明两年努力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非劳动密集型国有企业新增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 50%。对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我县院校专业设置,推进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能力。2019 年 11 月 21 日起,吸纳驻 xx 高校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每名毕业生 5000 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资金支持。2020 年 3 月 11 日至 12 月 31 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每招用 1 人,给予最高 1000 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 1次,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11.扩大基层就业规模。全县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今明两年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扩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扩大就业见习规模,见习期限 3 至 6 个月。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与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

 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重复申领)。鼓励支持 2020 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到 xx 就业创业,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一对一”就业创业服务。

 12.扩大毕业生入伍升学规模。大学生、大学毕业生新兵征集比例提至义务兵征集任务数的 80%、25%。多视角、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入伍升学等有关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推进全县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发展,鼓励职业学校扩大中职及贯通培养规模。

 13.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再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挖掘我县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用工潜力,吸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组织暂不外出的农村劳动力,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开展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信息对接,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按照外出务工返岗一批、引导企业招录一批、支持工程项目吸纳一批、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联结一批、增设公益岗位安置一批“五个一批”的思路,组织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落实好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税收扣减和一次性补贴政策,对疫情期间正常经营、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就业扶贫车间,可从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

 14.畅通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可以通过“温暖 xx 人社”APP、xx 省政务服务网和 xx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提交失业金申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采取“无形认证、政策找人”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按照“免打扰服务”的模式,将失业保险金打入失业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

 15.放宽失业保险申领期限。2019 年 12 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 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不得以超过 60 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落实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制度。对 2020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参保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50%,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最长 6 个月。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补助金不可与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同时享受。继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自2020 年 2 月起,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90%执行。

 16.着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低收入居民基本费用价格指数(S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5%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6%时,启动联动机制,为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阶段性扩大价格临时补贴保障范围,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2020

 年 3 月至 6 月,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1 倍。

 17.不断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加强各有关部门间的大数据支持,依托“无形认证、政策找人”等方法为失业人员提供“12333”就业服务(1 年内至少开展 2 次政策对接、提供 3 次职业指导、推荐3 次岗位信息、提供 3 次免费技能培训信息),实现失业人员精准化服务。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及时将受疫情影响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期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落实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卡点值守、社区服务等临时性公益岗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18.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开展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做好退役军人学历升级。加强“再启航—退役军人培训与就业创业一体化系统”建设,开展网络招聘会、直播招聘等线上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军岗日”等线下专场招聘活动,推广退役军人“就业直通车”“创业实训营”模式。举办全县首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积极用好创业帮扶基金,推动建设并发挥好县退役军人创业园多维赋能作用,成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

 (四)扩大培训 “ 保就业 ”

 19.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为着力点,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不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充分利用优质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采用“互联网+培训”方式推广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完成 5200 人次的年度目标任务。全力做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着力培养创新型、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加快全县传统工业升级改造、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20.扩大以工代训政策覆盖面。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拓宽以工代训范围,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支持企业扩岗位、扩就业。

 21.支持困难企业开展以训代岗。对生产经营困难、暂时停工停产的企业,组织其下岗职工以训待岗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并可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帮助待岗职工提技能、保生活。

 (五)扶持创业 “ 保就业 ”

 22.鼓励支持自主创业。企业开办实行一次填报、全网通办。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人员发放 xx 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为5000 元。对创业带动就业的,按规定给予每个岗位 2000 元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在我县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创

 业的,按照小微企业每年每户 5000 元、个体工商户每年每户 2500 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期限 2 年。为创业者提供优质的创业服务,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投资企业予以引导基金扶持、政府项目对接等政策支持。引导发展“小店经济”,大力推进智慧便利店进社区工程建设,积极培育承办企业。加大步行街改造提升力度。引导我县范围内的省、市工信部门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向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落实市级财政奖补政策,同时县级财政按照 1:1 的比例进行奖补。

 23.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纳入支持范围。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 20%下降为 15%,超过 100 人的企业下降为8%。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 20 万元。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可给予展期,最长可展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展期期间财政给予正常贴息。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 年。新发放的 10 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对其他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

 或免除反担保要求。创业担保贷款上年到期还款率达到 90%以上的,本年可将放大倍数提高至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 10 倍。

 24.促进返乡入乡创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存量土地资源,解决返乡创业人员创业用地问题。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利用厂矿废弃地、砖瓦窑废弃地、闲置校舍、村庄空闲地等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对于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返乡创业项目,纳入乡村振兴专项用地指标重点予以保障。

 25.打造创业载体升级版。进一步加大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力度。积极申报市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五链统筹”、深度融合,促进创新、创业、就业良性循环。支持我县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

 26.办好创业推进活动。举办第五届 xx 市创业大赛 xx 县选拔赛暨 xx 县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组织我县优秀创业团队参加 xx 市“创业训练营”活动,推荐我县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参加 xx 市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评选活动,做好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展播,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

 (六)灵活就业 “ 保就业 ”

 27.鼓励灵活就业。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完善支持灵活就业政策措施,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做好城区范围内便民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布点规划编制工作,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便民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

 28.促进平台就业。支持劳动者依托共享经济、众包物流、社交电商等平台就业,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引导平台放宽企业入驻条件、降低管理服务费,探索建立平台就业人员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

 29.鼓励共享用工。鼓励开工不足企业允许员工兼职兼业、自主创业或成建制与其他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合作。指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共享用工提供精准对接服务。探索共享用工社保、劳动争议等制度保障。

 (七)精准服务 “ 保就业 ”

 30.加强政策推送。结合万名干部“四进”攻坚行动,发放企业、项目、乡村、社区、高校、个人的就业优惠政策“六大礼包”,强化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政策精准推送、精准落实。

 31.加码线上服务。实行城乡统一失业登记服务制度,全面开放线上失业登记。推行智能化认证、不见面服务,实现“全程网办、全市通办”。推广“无形认证、政策找人”,送服务上门,送补贴到账。

 32.加密服务活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系列公共就业专项活动,强化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xx 人社”、“xx 就业”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招聘信息,有序恢复线下小型专项招聘会,为用工单位和求职者搭建供需交流高效服务平台。

 (八)防控风险 “ 保就业 ”

 33.压实属地责任。把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作为当前重要职责,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同、属地负责工作机制,加强就业失业监测预警,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因地因企因人分类施策,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对工作不力、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县人社局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失业风险应对专班,实行 24 小时值守,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指定专人对接重点关注企业、重点区域,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抓好督促落实。

 34.分类制定工作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风险防范应对“1+4”工作预案:即制定一个防范和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总体预案,明确总体要求、风险监测、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组织保障等内容;分类制定规模性裁员应对预案、失业人员帮扶预案、重点地区援助预案、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四个具体预案。

 35.设立失业风险储备金。统筹上级有关专项资金、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就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县本级设立 50 万元的失业风险储备金,防范大规模失业风险。

 36.加强就业失业监测预警。加强就业形势监测预警,密切跟踪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影响,加强规模以上企业、重大项目和中美经贸摩擦、去产能、环保治理涉及企业的用工监测。强化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在镇(街道)建立完善调解、监察、仲裁“三位一体”基层劳动纠纷化解机制。加强移动通信、交通运输、社保缴纳、企业用水电气、工资发放、税费缴纳等大数据比对分析,多维度开展失业动

 态监测,及时发布失业预警。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健全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制度。

 37.着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稳就业政策和服务举措,宣传各单位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千方百计保居民就业方面的创新经验和特色做法,宣传一批克服疫情影响、积极主动作为的典型企业和劳动者,全力稳定预期,增强信心。密切关注企业复工复产、规模裁员、失业风险和企业劳动关系等舆情,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督促指导涉事单位妥善处置相关舆情,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公众关切,防止发生恶意炒作。

 三、组织保障

 (一)健全组织协调机制。

 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作用,督促县政府建立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统筹领导和推进我县保居民就业和规模性失业风险应对处置工作。坚持目标导向,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健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等资金渠道,进一步强化就业创业资金保障,保障各项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加大失业保险基金扩面征缴力度,增强基金支撑能力,支持落实稳岗返还、发放失业补助金、扩大失业保

 险金发放范围等各项阶段性扩大支出政策。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可调剂使用大学生创业引领资金,用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三)健全政策落实机制。

 大力宣传稳就业重大决策部署,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市场主体、不同群体精准推送,开通面向企业的“政策直通车”,提高政策知晓度。开展“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尽最大可能减材料、减程序,推行“零填表、零申报、零跑腿”。加强大数据应用,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打通政策落实堵点痛点,增强企业群众政策获得感、满意度。建立政策落实情况调度通报制度,开展政策督导评估,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确保群众基本民生稳固、基本生活稳定,制定全县“保基本民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可持续”目标,坚决筑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巩固提升 xxx 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脱贫成果,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落实低保、特困、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价格临时补贴等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和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面完成省市出台的 20 项重点民生实事年度目标任务;财政民生支出力争达到 80%。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1.加快推进产业扶贫。持续抓好产业发展“十百千万”工程,落实两业融合奖励办法,带动更多贫困群众家门口稳定务工增收;抓好扶贫资产管理试点,建立扶贫资产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扶贫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四权分置”;加快推进 2020年度产业扶贫项目建设,适当简化项目流程,确保 9 月底前完工。

 2.强化健康扶贫。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保障范围,落实好医疗扶贫倾斜政策,完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进一步强化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在贫困人口入院、收费时进行身份识别,入院、出院时进行健康扶贫政策告知,并在出院时书面告知住院期间享受的政策、收费的详细说明。

 3.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实施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危房改造,所有危房改造任务 6 月底前全部完成。建立健全贫困户住房动态监管机制,定期巡查复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4.全力保障饮水安全。全面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水行政等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使用单位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继续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检查与问题整改工作,让贫困人口喝上放心水、安全水。

 5.积极推进教育扶贫。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扎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持续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精准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政策及我县建档立卡学生教育免补政策,春季学期教育资助资金 7 月底前发放到位。做好动态调整后建档立卡学生的核实、测算工作及时发放各类资助资金。积极拓宽社会资助渠道,捐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全面梳理、排查 2016年以来建档立卡(含即时帮扶)等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关注贫困家庭学生疫情期间线上学习情况,切实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线上学习提供好保障。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学生到承担精准技能扶贫工作的技工院校就读“五免一享”政策(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免费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免费推荐就业岗位、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6.持续加大就业帮扶力度。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鼓励已开工工程项目积极招用当地贫困劳动力,引导各类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兴经营主体结对帮扶贫困劳动力,多渠道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切实防止贫困劳动力因疫失业返贫,开展免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自 2020 年 3 月下旬至 6 月底,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

 7.加力推动困难片区脱贫。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扶持政策,优先向 xx 镇北部、xx 镇东北部、xx 村镇西南部、xx镇南部、xx 镇西南部 5 个困难片区倾斜,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提升脱贫攻坚质量。

 8.健全完善动态监测和即时帮扶机制。整合职能部门专业力量,建立“一上一下”即时发现机制,通过相关部门大数据比对,对家庭重大变故户,“自上而下”第一时间提出预警;通过农户申请和镇村干部排查,“自下而上”及时反馈返贫和新致贫风险,即时开展帮扶救助。疫情期间,可采取“先帮扶、后认定”方式,及时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坚决防止因疫致贫、因疫返贫。

 (二)突出加强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9.健全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稳步可持续增长。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城乡低保标准占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在 25-35%和 35-45%之间;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确保城乡低保标准之比在 1.4:1 之内。落实保障水平适度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10.巩固提升救助供养水平。全面推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卡制度,促进照料护理责任落实,达到“五有”(有照料护理协议、有服务标准、有定期巡访、有应急预案、有动态管理)工作目标。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行愿进全进,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 60%以上。落实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措施。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贴。组织开展“孤儿健康关爱行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提高“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实施效果。

 11.优化完善失业保险金救助政策。畅通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放宽失业保险申领期限,优化失业保险金申领网上办理,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做到“应发尽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 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 6 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12.加大价格补贴力度。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阶段性提高 2020 年 3-6 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13.提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保障水平。严格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制度,压实县级基金征缴和发放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加大社保基金稽核工作力度。高质量做好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继续提高养老金水平。加强与市级沟通,提高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调拨效率,确保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积极保障重要民生商品有效供给

 14.稳定农副产品生产。支持全县发展高效特色农业。保障猪肉供应,积极争取省市考核政策奖励。降低贴息准入条件,对符合条件的 2020 年度生猪养殖企业贷款按照 2%给予贴息。

 15.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扩大农超对接规模,推广“下乡收菜”模式,实现基地直采,加大采购力度。借助产销对接平台,举办线上线下农超对接活动,增加农产品销售。推动农商互联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提高供应链末端惠民服务能力,提升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新建或改造社区菜店等零售网点 4 个。

 16.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应急储备机制。全力做好政策性粮油储备和轮换工作,确保粮油储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保障在应急状态下粮食市场稳定和居民消费需要。持续完善冻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积极拓展货源渠道,积极争取应急保供体系项目建设政策支持,增加生活必需品储备保供品类。

 17.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和打击处理机制。持续落实价格监测日报制度,对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实施应急价格监测。加强价格形势分析和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提示预警做好应对方案。优化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结构,扩大监测范围,及时研判异常波动。快速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打击不执行价格调控措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12345 转办、交办问题,曝光典型案例。

 (四)全面落实重点民生实事

 18.扎实推进省市出台的 20 项重点民生实事。大力落实省市出台的 20 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民生实事,聚焦尚未完成事项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逐项深入剖析,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加快推动落实落地,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19.补足补齐民生短板弱项。强化上下联动,以省市在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筛选的民生实事为发力点,重点推进,同步完善全县民生保障体系,切实补短板、强弱项、固成果,把惠民生、暖民心的事情做好做扎实。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资金保障。

 调整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向,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支出,腾出资金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确保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集中财力保障各项基本民生政策落实。统筹考虑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巩固脱贫成果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因素,聚焦建档立卡享受政策的“老弱病残”特困群体和纳入及时帮扶范围的困难群众等重点人群,扶贫资金向“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等薄弱环节倾斜。

 (二)强化调度督导。

 建立保基本民生工作台账,逐项摸清底数,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主要内容,压实工作责任,实现保基本民生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和报送制度,加强工作督导,促进各项民生政策加快落实,对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难点问题及时

 协调解决,确保完成任务。

 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六保”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解困难,夯实企业生存基础,提升发展能力,全力保持经济发展稳定运行,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市县联动服务、强化要素保障、加强消费拉动、减轻企业负担、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等措施,力争到 2020 年底,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总数较上年不减。实施“旗舰”“雏鹰”企业培育工程。奋力做大做强我县优势企业,优选建立 10 家“旗舰”企业、20 家“雏鹰”企业培育库。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不低于 30 家。开展“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建立优质企业梯队培育体系,以一流的产业生态催生更多“专精特新”“瞪羚企业”。

 二、主要任务

 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原则,加快推动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循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省市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各类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大、保

 小、扶新”,提高“旗舰”企业支柱带动作用,增强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扶持“雏鹰”企业加快壮大,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互促共生、协调联动、健康发展。

 (一)建立市县联动服务机制。

 重点对接联系“十百千户”大型企业,建立市、县、镇办(街道)、企业联动机制的安排,通过工作组挂包服务、平台监测分析、落实扶持政策等,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稳定生产经营。对全县中小微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管理,积极争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我县的工作指导力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加大对国家、省市县相关扶持政策宣传力度,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构建部门联动的协调解决机制,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帮助小微企业渡难关、谋发展。

 (二)强化生产经营要素保障。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有关部署要求,深化市场化改革,破除市场激励不足、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障碍。实施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对列入省市重大项目的,全力争取省市级土地指标支持;统筹安排省市下达给我县的土地指标,重点支持省市重大、新旧动能转换优选、双招双引重点签约、补短板强弱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省市重点项目和保障性住房、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乡村振兴、扶贫等社会民生项目,优先支持拿地即可开工建设的项目用地。加快推进 5G 基站、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基建项目建设,在电价优惠、协调进场、

 公共资源开放、场景应用等方面,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年底前建成 5G 基站 130 个,实现城区重点区域 5G 网络连续覆盖。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 3 个月内补缴。根据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政策,降低企业用水、用气负担。

 (三)加强消费拉动。

 制定鼓励扩大消费政策措施,实施鼓励消费系列活动,拉动生产经营,恢复市场活力。加力落实县零售、餐饮“消费券”政策,引导激励市民消费。在前期零售、餐饮消费券政策基础上,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进一步激活旅游消费市场。同时,积极推出一批富有特色的惠民消费券政策。加快淘汰老旧汽车,组织汽车优惠促销活动,扩大汽车消费。组织开展“‘文旅消费·乐游 xx’2020 年 xx 县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景区主题活动”、“研学旅游活动”等促进消费活动,提振信心、释放需求。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加快试点街区和夜市的规划建设、培育提升,完善公交夜间班次、停车布局、街区亮化等方面配套;依托中心城区设施和重点景区,培育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等夜间旅游经济产业,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引导零售、餐饮及各类夜间经济新兴业态企业创新模式、营造氛围,拓展消费新空间、新体验;激活贸易流通,带动餐饮、旅游、文化和零售等消费。加快推进市县重大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重大交通项目、水利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其中,抓好 80 个市县重大项目和 54 项市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年内分别完成投资 110 亿元、36 亿元。积极推进沾 xx 临高速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xx 至 xx 段改建和华源路及连接线建设工程,完成 G341 黄海线路面大中修配套工程及南崔路立交辅道加宽工程、白中路等 42.5 公里县乡道路改造工程、农村通户建设工程建设,年内完成投资 5.95 亿元。实施河道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一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完成投资 1.4 亿元以上。分行业举办工业产品配套推介活动,倡导鼓励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产品,加强市内产品配套,推进区域产业协同发展。

 (四)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已公布的涉企各项优惠政策和税费减免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展览、电影放映等六类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 2020 年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落实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政策,提高出口退税业务办理效率。对承租房屋所有权属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的,免收一季度房产租金,减半收取二季度房产租金。严格执行收费公路“绿色通道”政策,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便利优先通行;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疫情期间,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严格落实鲜活畜产品运输和疫情防控救援物资“绿色通道”政策,实行“三不一优先”便捷通行,优先放行。全

 面落实阶段性减免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落实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规定减半征收,最大限度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对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不得在约定付款方式之外变相延长付款期限,严防新增欠款。

 (五)加强金融信贷支持。

 大力实施信贷扩容工程,加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力争 2020 年全国性银行全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非国有企业贷款增速同比提高 5 个百分点,普惠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保持较快增长。进一步抓好惠企政策、金融产品的推广应用,推动财政贷款贴息政策落实落细,着力推进金融辅导工作,努力扩大“人才贷”业务规模,鼓励银行、企业借助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信贷业务;加大对无还本续贷、首贷培植、应收账款融资、银税互动平台等新型融资服务的宣传力度,提升企业知晓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扩大合格企业覆盖面和无还本续贷业务规模;组织专项对接活动,推动金融机构继续开展“民营

 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扩大首贷培植企业覆盖面,2020 年首贷获得企业新增 200 家以上;加快银税互动平台接入,实现“银税互动”线上、线下授信规模快速增长,督促辖区银行机构力争实现授信规模明显增长;加快推进转贷运营机构县域全覆盖,2020 年全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 0.5 个百分点。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督促金融机构推动 1 家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同时大力推动政府采购融资业务。扩大社会融资规模,保持信贷规模稳定增长,力争 2020 年全县新增社会融资 45 亿元。

 (六)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落实国家、省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专项资金政策,积极对接,协同配合,形成财政金融联动机制。推荐我县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急转贷机构纳入全省应急转贷体系,充实县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完善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全县应急转贷服务体系。指导我县企业应急转贷机构加强与省市企业应急转贷基金平台业务合作,提升企业服务能力;落实好有关应急转贷基金政策,协调应急转贷合作银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转尽转”;严格执行有关疫情期间转贷基金使用优惠费率标准。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瞪羚”等高成长企业快速成长,引领示范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七)持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结合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办及不见面审批,实现线上、线下通办,确需到现场审批的,减少手续流程,降低或免除相关费用。便捷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年底无纸化办理率达 90%以上,实现企业开办“一次登录、一次填报、一日办结”。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服务“全域受理、属地审批”,方便就近办理各种登记备案事项。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审批事项,推行“应急审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先证后查”等方式,帮助市场主体尽快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振企业家信心,认真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持续加大对《十条措施》的宣传推介和督查落实力度,不断浓厚全社会关心关爱企业家的氛围。

 三、推进措施

 (一)实行集中统一领导。

 将保市场主体工作纳入县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重点工作统筹领导,建立市县镇联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定期总结情况,分析发展形势,针对市场主体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调整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

 (二)加强政策宣传与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市场主体发展形势,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和做法,全面梳理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电视台、新闻广播、政府网站、政策汇编、派驻工作组等渠道,加大政策

 宣传,让广大企业全面了解政策,用足用好政策,迅速增强信心。同时,加强政策落实监督,保障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三)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发改、工信、商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统计、金融、大数据、税务、电力、人行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打破部门壁垒和条框限制,及时通报相关数据信息,合力做好形势研判和风险预警。各镇办、开发区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数量、经营状况、就业情况等重点指标进行日常监测,提高监测分析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预警,全面提高保市场主体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建立优质企业困难处置机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分行业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对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企业全面梳理,建立重点优质企业清单,进行重点跟踪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全力支持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建立县域工作专班,与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认真梳理辖区内市场主体生存和发展存在的堵点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时研究针对性政策措施,开展精准服务,尽最大能力支持优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篇四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落实“六保”工作要求,聚焦粮食、能源安全,跟踪监测、提前研判、妥善化解,坚决守住守牢安全底线,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保粮食安全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地方储备粮油计划,全县粮食购销总量稳定在 40 万吨水平。力争 2020年新收获粮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 100%,2021 年原粮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 90%以上,2022 年超标粮食处置率达到 100%,全面提升粮食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生猪产能恢复到正常年份的 85%。

 (二)重点任务

 1.全力稳定粮食生产。严格耕地保护红线,加快推进 2000 亩小麦、玉米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加快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全力抓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病虫害监测防控,努力夺取全年粮食丰收。

 2.全力抓好粮食收购。守住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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