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党团工作 > 场宣传推广及旅游推介会项目招标文件

场宣传推广及旅游推介会项目招标文件

时间:2025-08-02 15:23:20 浏览次数:

  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0 2020 年富春山居•味道山乡上海市场宣传推广及旅游推介会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招标编号:

 CTZB- - 2020070481

 采

 购

 人:

 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 二 O O 二 二 O O 年 七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

 3 3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 ........

 3 3 前

  附

  表 ............................................................... 7 一、总

  则 ............................................................. 11 二、招标文件 ......................................................... 14 三、投标文件 ......................................................... 15 四、投标 ............................................................. 18 五、开

  标 ............................................................. 18 六、评

  标 ............................................................. 20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 ................................................... 28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

 31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 ................

 33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 .........

 36 资格文件

 ................................ ..............................

 37 报价文件 ............................................................... 42 商务技术文件

 ................................ ..........................

 50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 年富春山居•味道山乡上海市场宣传推广及旅游推介会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 (sdf.lkj//zfcg.czt.zj.gov.cn)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14 日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TZB-2020070481

 项目名称:

 2020 年富春山居•味道山乡上海市场宣传推广及旅游推介会项目

 预算金额(元):

 700000

 最高限价(元):

 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2020 年富春山居•味道山乡上海市场宣传推广及旅游推介会项目 不限 700000 项 围绕“富春山居实景游”、“田园餐桌”的旅游品牌,在主要客源市场上海开展系列推广活动。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至 2020 年 12 月,视疫情情况最终签定服务合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未被“信用中国”(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0 年 08 月 14 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 (sdf.lkj//zfcg.czt.zj.gov.cn)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

 方式:

 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08 月 14 日 10: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sdf.lkj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

 开标时间:

 2020 年 08 月 14 日 10:00

 开标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sdf.lkjzcygov.cn)在线开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2)、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sdf.lkj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3)、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sdf.lkj//zfcg.czt.zj.gov.cn/); 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具体可登录 sdf.lkj//220.191.208.230/login.do 办理业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

 杭州市富阳区江滨西大道 358 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芳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1776996

  质疑联系人:

 超级机构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

 13656690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文晖路 42 号

 传

 真:

 87631113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958020715

 质疑联系人:

 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

 1373559722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路 11 号

 传

 真:

 /

 联系人 :

 胡邦旭

 监督投诉电话:0571-6179163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sdf.lkj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 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前

 附

 表

 条款 内容规定

 1 1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 年富春山居•味道山乡上海市场宣传推广及上海市区发布户外广告项目。

 二、 采购内容:围绕“富春山居实景游”、“田园餐桌”的旅游品牌,在主要客源市场上海开展系列推广活动。包括策划2020富阳文旅(上海)推广活动、邀请上海媒体来富实地采风、邀请上海旅行社来富踩线及上海市区发布户外广告(包含但不限于优质社区出入口道闸媒体、社区梯媒广告等)。

 三、项目实施地点: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指定地点。

 四、主要功能和性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五、服务期:合同签订至2020年12月,视疫情情况最终签定服务合同。

 六、 采购预算:人民币70万元。

 2 2

 合同名称

 《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 年富春山居•味道山乡上海市场宣传推广及上海市区发布户外广告项目合同》 3 3

 投标 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4 4

 投标保证金数额:无。

 5 5

 招标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计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制计算,具体标准为按《关于杭州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价费[2003]148 号)执行;最低不少于陆仟元。

 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7331 6101 8260 0126 385 6 6

 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7 7

 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条款 内容规定

 8 8

 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

 9 9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 10 0

 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建议 EMS 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 42 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 1706 室洪涛收)。

 1 11 1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 EMS 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 12 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条款 内容规定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3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14 日,10 时 00 分。

 14

 投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sdf.lkj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1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1 16 6

 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1 17 7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强行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 2%赔偿对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2、存在下列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

 (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1 18 8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19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sdf.lkj // sdf.lkj ccgp- - zheji ang.gov.cn/ 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20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 中 国 网 站 ( sdf.lkj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sdf.lkjccgp.gov.cn);

  条款 内容规定

 (2)截止时点:截止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时间;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一、总

 则

 (一)项目说明

 1、项目说明见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 项所述。

 2、采购单位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采监科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成交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3、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4、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2、节能环保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本次采购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制件)。▲不能提供上述证书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次采购对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优先采购,具体按评审办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制件)。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需按附件的格式提供该产品的认证证书。)

 3、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3.1 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2 小型、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 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4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与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投标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5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 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6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 询问、质疑、投诉 4.1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及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对此作出答复;供应商可

  以就采购活动中的其它事项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2 供应商质疑 4.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2.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2.3.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3.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2.3.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2.3.4 事实依据; 4.2.3.5 必要的法律依据; 4.2.3.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2.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3 供应商投诉

  4.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3.2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3.3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3.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

 招标文件的修改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

  的文件为准。

 ( 三 )投标报价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本测算资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人的 资格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

 【即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1)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8)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

 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的 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响应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清单;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的 商务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文件(如有); (4)公司介绍及提供 2016 年以来同类项目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提供针对项目的完整服务(技术)解决方案; (6)项目进度安排;

  (7)项目组人员介绍及职责分配; (8)服务承诺; (9)商务技术偏离表; (10)突发应急预案 (11)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

 投标文件中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如是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

 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

 (三)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合格递交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文件编制

 5 51 .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sdf.lkj zcy gov.cn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5 52 .2 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 本 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 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5 53 .3 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有 提供格式的,投标 供应商须参 照格式 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 ,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5.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5.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5.6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

 投标文件的签章

 6 6 .1 《 投标文件 》的签章:

 见《前附表》;

 6 6 .2 《 投标文件 》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 6. .3 3 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 附件 《供应商项目采购- -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七)

 投标文件的形式

 7 71 .1 投标文件的形式:

 见《前附表》;

  7 7 .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7 7 .3 “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八)

 投标文件的份数

 8 81 .1 投标文件的份数:

 见《前附表》 。

 四、投标

 (一)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 1 .1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见《前附表》。

 (二)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2 2 .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

 见《前附表》。

 2.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异常情况处理:

 见《前附表》。

 (三)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 31 .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 32 .2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

 (四)

 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1 4.1 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 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五、开

 标

 (一)

 开标 形式

 1.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2.1 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2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 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投标供应商 如不 在线 参加 开标大会的, 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

 开标 流程(两阶段)

 1 3.1 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 “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2 3.2 开标大会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特别说明:如遇“ 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4 41 .1 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4 42 .2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将对 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4 43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4 4.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其投标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六、评

 标

 (一)

 评审工作的组织

 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2.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

 (三)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 3.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1)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四)

 评审原则

 4.1 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2 评审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等)。

 (五)

 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

 5.1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

 评委纪律

 6.1 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七)评 审流程及内容

 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

 7 7 .1 评审前准备

 7.1.1 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

 7.1.2 由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

 7 72 .2 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

 7.2.1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7 7 .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 30 分钟。

 7.3.2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 7 .4 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

 7 7 .4 .1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7.4.2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八)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8 8. .1 1 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 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

 (1 1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

 (2 2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 3 )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 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4 4 )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

 (5 5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

 (6 6 )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

 (7 7 )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A CA 签章)的;

 (8 8 )

 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或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

 (9 9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 10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1 )

 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 12 )

 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

  ( 13 )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2 8.2 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 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

 (1 1 )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2 2 )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3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 4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

 (5 5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

 (6 6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7 7 )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8 8 )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9 9 )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 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 10 )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 11 1 )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1 12 2 )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3 8.3 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

 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

 (1 1 )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 2 )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 3 )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4 )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5 )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6 6 )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7 7 )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8 8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9 9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10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 11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九)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评分

 9.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9.2 对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的)情形的,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十)修改评审结果

 101 .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102 .2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十一)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111 .1 评标委员会根据 各投标供应商的 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

 (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 (2)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并列。

 112 .2 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采购人推荐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 。

 (十二)起草、签署评审报告

 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三)评标办法

 1 1 、 本项目...

相关热词搜索: 招标文件 推介会 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