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某市财政局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市直财政系统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市纪委全会及中省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财政系统党的建设,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
一、严明党的纪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持续深入、常态长效。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的领学促学作用,领导干部带头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强化理论武装、提升业务素质。深入推进“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持续在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查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深化整改成果上下功夫。按照中省市部署,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结合财政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支持群团组织精心开展
“主题党日”活动,积极搭建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载体,引导财政干部通过现场教学、现场观摩、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创新发展理念,助推财政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财税政策和财政业务知识,主动适应新时代财政工作发展新要求。纪检组要充分发挥监督责任,坚持对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重大情况和重要工作不请示、不汇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将严管与厚爱都能落实到位。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从讲政治的高度、新时代的背景、现代化的要求来认识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坚决拥护改革,积极支持改革,以机构改革的实绩实效体现。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决防止有令不
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至少 2 次。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层层压实责任、落实任务。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政绩突出、群众公认原则,选好用好干部。年底向市委、市纪委述职述廉。
3.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落实领导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发言制,每半年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及有分管业务工作的副县级干部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责任情况汇报并进行研判 1 次。班子成员年初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科室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督促落实分管范围内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深化廉政教育,工作一以贯之,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4.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年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一党章两准则四条例”、国家安全等宣讲活动至少 2 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习不少于 6 次;各党支部将本支部党组成员分管范围全体干部职工纳入集中学习,全年学习不少于 24 次。
5.加强廉政学习教育。全年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至少各 1 次。作风建设相关制度,党风政风相关文件、讲话、案例列入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中学习内容,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党组书记为干部职工上党课至少 1 次,支部书记、党员领导干部在所属支部为党员上党课至少 1 次。丰富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形式和内容,继续组织开展“道德讲堂”,自觉接受传统文化教育、红色文化教育和道德洗礼。
三、发扬斗争精神,严明纪律规矩,持而不息抓细作风建设 6.严肃党的纪律规矩。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和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请示报告、双重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组召开 1 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把党性分析作为重要内容。
7.持续改进党风政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实施细则、贵州省“禁酒令”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综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四风”反弹。盯紧干部提拔和节假日、中高考等关键节点,勤打招呼勤提醒。坚持从严监管干部,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主要领导与副县级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员分别按要求开展廉政谈话至少 2 次。
8.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积极配合市纪委开展相关工作。认真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市委巡察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明细责任、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建立机制,确保所有整改事项有着落,条条问题有整改。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推进监督工作常态化 9.加快建设财会监督体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党组中心组以财会监督为主题开展 1 次专题学习。多种形式开展调研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力争申报为市委重大课题,推进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新闻媒介监督等一体化建设。
10.加强财政内部管理。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全面
完成 1+6+N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岗位职责认真排查风险点,制定措施防患于未然。修订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不定期对各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检查。每季度开展纪律作风检查 1 次。
11.整治民生领域特别是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预决算公开、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至少 1 次;用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实现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拨付全过程跟踪监控;支持 500 亩以上坝区实施农业“321”工程,助力实现乡村振兴;加大扶贫资金各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督促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积极支持复工复产和项目建设,全力助推企业发展、经济复苏。
12.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压紧压实县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市、县两级债务单位直接责任,督促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七严禁”,强化“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管,坚决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指导、帮助、督促各债务主体单位特别是债务较重、风险较大的单位用好“八个一批”、14 项化债措施和“黄金 10 条”,分类制定精准处置措施化解债务,努力实现债务风险等级“红转橙”;加强对债务化解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市级债务单位、县区开展
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督导至少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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