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教师调课审批表
课程名称
课程管理单位
任课教师
代课教师
教学班级
调课原因 (此表中的“代课教师”特指临时代课的教师,代课教师应具备该课程的讲授条件和能力。)
教师签名:
(属于临时代课的情况,需双方教师沟通、交接好,都签名。)
年 月日
调课安排 原安排时间地点 调课后安排时间地点(不能填写“顺延”)
周次 星期 节次 上课地点 周次 星期 节次 上课地点
课程管理审批处理 课程管理单位领导审批意见 课程管理单位教务秘书处理情况
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注:1.此表由任课教师填写清楚,调课原因之要点详实,时间、地点正确,无涂改;按教师调课的每个教学课头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课程管理单位存档,一份由课程管理单位及时交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2.调课至少应于所调教学活动发生前一工作日办理、通知完毕;突发紧急情况可先请示,同意后通知学生,且突发情况处理完毕后三天内补办手续。
3.任课教师一般应先到教务信息网查询,与学生沟通,确定调课时间,然后到课程管理单位教务秘书处复核、确定上课地点,签署 课程管理单位意见,同意后由任课教师及时将通知单送给有关单位和通知学生。
4.调课被纳入年终教学单位考核,课程管理单位应认真审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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