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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毒灭菌监测制度

时间:2025-08-02 05:55:08 浏览次数:

 医院消毒灭菌监测制度

  1.紫外线灯使用监测 (1)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2)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对新的和使用中的紫外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微瓦/厘米",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微瓦/厘米"。

 (3)强度监测每半年一次,并做好相应登记。

 (4)生物监测在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 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到 99.9%。

 2.使用中的消毒剂监测 (1)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监测 1 次,含菌量小于或等于 100菌落/毫升,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应无细菌生长。

 (2)化学监测: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制剂、过氧乙酸等每日监测,戊二醛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每日监测,用于消毒每周监测不少于一次,使用频繁时每日监测。同时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3.环境卫生学监测 医院应对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部(室)、导管室、新生儿室、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无菌室、烧伤病房、移植病房、层流洁净病

 房、血液(保护性隔离)病房、重症监护室等进行空气、物表卫生的生物学监测。定期对治疗室、换药室、重症监护室等处置室进行空气细菌学抽测。

 4.监测方法 详见《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附录 A《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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