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工作制度 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西安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试行办法》、《西安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一、就医管理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热心为参保病人服务。优化就医流程,为就诊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低廉、高效的医疗环境。
3 、严格执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 、诊疗中,凡需提供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时,必须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未征得病人许可,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引起病人投诉,除承担一切费用外,按投诉处理。
5 、严格掌握各种大型仪器设备的检查和治疗标准,需要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病人,按医保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
医保办审批后,方可有效。
6 、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病人就诊时,应核对医保手册,进行身份验证,严格把关,禁止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等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病人列入医保基金支付。对新入院的医保病人,应通知病人必须在 24小时内将医保卡及医保手册由医保办保管。
7 、门诊及住院病历,应书写规范齐全,各种检查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需符合病情及相关规定。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至少保存 2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 15 年。
8 、病人住院期间需转上级医院门诊检查(不包括治疗项目),应告知病人事先办理转院核准手续。病人需转院治疗的,科室主管医师先填写转院申请表,科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医保办审核盖章,由病人到医保中心办理批准手续。
9 、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立项,抬价、巧立名目。
10 、特检特治审核表或有关检查治疗申请单及特材单据须留存备查。
11 、一年医保考核年度内,所有参保病人超基本医疗支的 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 5% 以内,所有参的 保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自负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 30% 以内。自费药品占参保人员总药品费用的 10%以内。
二、医保用药管理 1 、严格按《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及《医保考
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 配备好医保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医保病人就医需要。
2 、及时向医保机构提供医院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3 、严格按照急性病人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病人不超过十五日量,规定疾病(肝炎、肺结核、精神并癌症、糖尿并冠心病)不超过一个月量,并应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患者出院带药,与病情相关药品不超过半个月量,辅助用药限带一般剂量的原则掌握处方量,并在医保病历中作好记载。治疗项目不属于出院带药范围。
4 、医保病人要求处方药外配时,应使用专用处方,并到挂号处医保窗口,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为病人提供 方便。
5 、医务人员应熟悉《药品目录》的有关内容,对控制用药应严格《药品目录》规定的适应症使用。使用蛋白类制品应达到规定生化指标,并经医保科审批方可使用,有效期最长为 5 天。门诊病人使用营养类药品一律自费。
6 、使用中药饮片应严格按规定剂量控制,严禁开变相)
复方(二味或二味饮片)。
7 、特殊病种病人的门诊检查、用药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申请单,并按申请单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按规定使用特殊病种专用处方,个人付 30% ,统筹付70%。
三、费用结算管理 1 、严格按《陕西省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费用结
算 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上报核对无误有费用结算《申报表》,要求各类报表内容项目齐全、数据正确、保存完整。
2 、参保病人日常刷卡就医和出院结账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数据,应及时与医保中心结算科或信息科联系,查明原则保证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3 、门诊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一天内多次刷卡,只算一个人次; 住院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十天内以相同病种再次刷卡住院的,算一个人次。
4 、挂号窗口计算机操作员应先培训后上岗,挂号、计费应直接用医保卡读卡操作,绝对不允许采用输入保障号操作。刷卡操作时要保证对卡操作成功后,才能把卡取出来,药品输入要慎重,不要输错,不要随便退药。
5 、特殊病种病人刷卡记账要慎重,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治疗建议书及门诊治疗卡,非建议书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和超过治疗卡有效期的。绝对不准进入特殊病种刷卡记账系统进行操作。一经查出,所扣费用由当班操作人员支付。
6 、出院操作要确定所有的项目全部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出院手续,以保证上传的数据完整正确。
7 、遇刷卡障碍时操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或医院医保管理人员,严禁擅自进行非法操作,或推诿病人。
8 、外地医保病人及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保病人结清医疗费,医院提供医
疗费用清单、入院录和出院录和住院发票。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 1 、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医保新政策出台时,按统一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使其符合规定,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2 、要妥善维护医保中心提供的终端软件,不得出现人为原因导致数据篡改、丢失或设备损坏。医保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向医保中心信息处报告,并限期排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 、每天检查上传下载的进程是否正常,如死机要进行进程重启动。
4 、医院上传下载的时间间隔不能设置太长(一般为 20分钟),更不能关掉上传下载进程,导致数据不能及时上传下载,影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严禁修改数据库中的索引和触发器。
5 、每月对账产生不符时,数据修改要根据发票如实修改,数据修改要严谨,不得随便修改明细和总账数据,严禁添加就医流水。
1 、医保科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保证医院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准确执行医保中心的各项政策规定。
2 、根据市医保相关部门的政策法规要求,制订我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新政策要求,随时调整相关规定。
3)
、负责对外接待(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检查、参观)。对
内协调和相关科室的全面工作(病房、药房、计算机房、财务科等)。
4 、认真贯彻执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各项政策和管理规定。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好各层次人员的培训工作。
5 、结合医院总量控制,指导临床科室做好医保病人医疗费用的监督审核管理。定期检查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6 、负责审批有关转诊、特殊病、特殊检查及特殊用药等事宜,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咨询、解释工作。
7 、积极响应医院号召,参加医院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8 、热情服务 ,周到细致,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礼貌待人。
9 、熟悉本岗工作流程,对业务精益求精,增强为参保患者服务能力。
1 、认真学习和宣传医保相关政策和规定并贯彻执行。
2 、负责医保系统安装、调试及维护工作。
3 、做好医保系统三大目录管理工作。
4 、负责医保各工作站点人员培训、沟通、协调工作。
5 、结合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量化指标,指导临床科室做好医保病人医疗费用的监督审核管理。定期检查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7 、协助参保病人办理异地医保定点单位申请、门诊重症(慢病)申请工作;按市、区医保局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报销所 需各项材料。
8 、做好医保病人费用结算、统计及上报工作。
9 、负责同武汉市社保局核算中心进行医保应付帐对帐及结算工作,将医保病人在医院发生的费用按时收回。
1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领导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和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和法规。
2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认真负责,树立良好的医疗作风和服务态度,关心体贴病人。
3 、认真核对医疗证,及时办理有关住院手续,做到人证相符,杜绝冒名顶替。对于急症先入院的,在三天内补办相关住院手续。
4 、严格审批转诊制度;把好医保病人的转诊关,转诊病人一定要科主任签字,主管院长审批后方能转出。
5 、定期下科室了解医保病人的住院、用药情况,严格控制好大型、重复的检查和不合理的用药现象。禁止挂床住院。
6 、严格掌握意外伤害的纳入范围,严禁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他伤、犯罪、酗酒、吸毒、自杀自残等不属意外伤害范围的病人办理审批手续。属意外伤害住院须填写意外伤害申报表,24 小时内上报医保中心。
7 、本院职工住院必须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到医保中心办理住院手续。
8 、耐心向医保病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为病人解除疑虑。
9 、支持和配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并
为之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0 、每月 5 日前及时将医保病人的结算资料送到医保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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