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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优发言稿

时间:2025-08-03 06:26:33 浏览次数:

国优检查过程培训

一、前期准备:

1、省优整改资料上交

2、国优申报材料:申报表、项目简介材料、视频

3、国优汇报材料及PPT:汇报人、会议室、参加人员

4、名位牌、摄像、茶水、甲方领导、横幅、欢迎牌、会议议程表

5、考评线路:资料、现场、外观三个组

6、资料、现场、环境外观准备

7、模拟检查

8、整改

二、考评:陪同人员、开路人员、便衣人员(开会、分组、总结)、形象

1、资料组

A、物业合同

B、竣工图纸

C、设备台账、清单、参考点数

D、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岗位配置、应知应会

E、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年度培训计划、相关记录

F、消防演习、水池清洗、外墙清洗

G、接地电阻测试、压力表检测、高压设备检测、电梯年检

H、员工签到表、员工培训表、客户意见调查及分析、整改

I、来电来访记录、维修记录、报修记录、投诉处理

J、分包方合同、记录、签到、评估、监督检查及整改

K、消防维保、合同及记录

L、节能方案 M、应急方案及程序 N、现场记录 O、其它:亮点方面

2、设备组

A、线路及意外(尽可能寻求无意外出现机会)

B、陪同人员:主陪、补充、不激动、不反驳

C、先看亮点

D、配电机房、发电机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电梯机房、汅水泵、消防监控室

E、沿线配电箱、灯光、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灯、墙面、对讲

F、知识储备

G、系统运行情况及现场记录

3、外观组

A、绿化、清洁、员工形象

B、车库

C、员工应答

三、后续工作

整改资料上报:配照片,建议和意见

一、标准的产生与发展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国房地产业迅速崛起和发展,为物业管理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催生了众多的物业公司。为了推动建立物业管理体制,规范市场,引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开展,提高城市住宅小区的整体管理水平,国家建设部先后于1990年、1992年颁发了《全国城市文明住宅小区标准》和《全国城市文明住宅小区达标考评办法(试行)》,作为各地创优达标的指导性文件和参照依据。标准的产生为创优达标工作奠定了基穿通过对标准的执行,促使参与的企业规范运作,促进了行业的蓬勃发展。

1995年,建设部对《标准》进行了修订改进,重新颁发了《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1990年《标准》停止执行)。以此为据在全国开展“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考评验收。

1997年,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又颁发了《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将小区和大厦的考评标准分离,更加适合各类物业项目开展创优准备工作。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物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国各地普遍反映1995年颁发的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物业管理发展的新形势,如继续执行,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优秀、示范项目过多的局面,起不到先进示范作用。为此,建设部在广泛征求各地主管部门及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本着高标准、严要求、操作简便的原则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

2000年5月25日,建设部发出通知,宣布从2000年起不再进行全国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验收和授予称号,只对申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进行考评验收、授予称号;同时颁发了新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以下简称2000年标准),旧标准及评分细则停止执行。2000年标准相对于1995年标准、申报条件有较大提高,考评标准也有较大调整,也更加切合实际。

二、标准的内容

2000年全国考试365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按不同物业类型分为三种: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住宅小区的标准内容分为8个大项:基础管理;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保安/消防/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效益。大厦和工业区的标准各有9项,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分为共用设备管理和共用设施管理两部分。(具体标准见附录《物业管理法规汇编》),该套标准基本上覆盖了物业管理的各个方面,适用于全国各地。

三、标准的实施

“国优”物业管理项目的考评工作,由建设部或国家行业协会组织每年进行一次。2000年12月,全国物业管理协会组织了2000年新标准颁布后的第一次考评。

四、基本条件

建设部四次颁布的标准都规定了相应的基本申报条件;各地根据国家标准,制定了适合地区特点和实际情况的各级申报条件。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级的申报条件、考评标准有所差异,所以企业在选定创优项目时,除了要参考建设部的标准外,还必须考虑当地的创建申报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申报。

以下是申报不同级别创优达标项目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区级优秀项目。一般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上级制定的考评标准组织区级优秀项目的考评验收,只是达标分数低于市优分数。因此,其申报的基本条件与市优基本相同。

(二)市级优秀项目。

1、申报的参评项目必须已经竣工并交付使用;

2、入住率达到标准规定的比例;

3、配备有专业的管理服务人员;

4、参评项目的面积等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5、建立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

6、参评项目当年无重大责任事故;

7、未发生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大有效投诉;

8、参评项目实行了综合一体化、专业化管理服务等。

(三)省级及国家级优秀、示范项目。

除了要具备申报市优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已取得市优、省优分别满一年以上;

2、已按法定程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

附件1: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意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宗旨是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和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国家优质工程奖以各行业、各领域工程项目质量为主要评定内容,涉及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国家优质工程的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五条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审查并提出最终推荐名单,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获奖项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布。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六条 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并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项目:冶金、有色金属、煤炭、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化学工业、电力工业、核工业、建材等。参与评选的工程规模:

1.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含)以上,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含)以上,高炉有效容积1200立方米(含)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含)以上,电炉公称容量90吨(含)以上的钢铁建设项目;

2.产量100万吨/年(含)以上重金属矿山和露天铝土矿山项目,产量60万吨/年(含)以上氧化铝项目,产量20万吨/年(含)以上电解铝项目,产量10万吨/年(含)以上多品种综合铝加工项目、单系列铜熔炼项目、单系列锌冶炼项目;

3.原煤生产能力在120万吨/年(含)以上的煤矿(含相应建设规模的配套选煤厂),独立申报的洗选能力在300万吨/年(含)以上的中心或集中式选煤厂,煤层气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年(含)以上的煤层气田建设项目;

4.原油生产能力30万吨/年(含)的油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原油处理量300万吨/年(含)以上的炼油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

5.天然气生产能力6亿立方米/年(含)以上的气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

6.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长度100公里(含)以上、管径273毫米(含)以上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

7.年产30万吨(含)以上的乙烯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年产18万吨(含)以上的合成氨工程,年产30万吨(含)以上的尿素工程;

8.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的送变电工程,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的风电场,发电容量1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站,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厂,单机容量180MW(含)以上的燃气发电厂,单机容量15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厂,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厂;

9.生产能力5000吨/日(含)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生产能力500吨熔量/日(含)以上的浮法玻璃生产线。

(二)交通和水利以及通信工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机场、港口、内河航运、水利、通信等。参与评选的工程规模:

1.连续长度在50千米(含)以上的高速公路和100千米(含)以上的一级公路(整体工程);

2.新建铁路连续长度在100公里(含)以上的综合工程(含两端区段站),长度200公里(含)以上的铁路电气化、通信信号、电力工程(含两端区段站);

3.连续长度在5千米(含)以上的公路高架桥,连续长度在1千米(含)以上的铁路桥,单孔跨径在200米(含)以上的桥梁;

4.连续长度在3千米(含)以上的隧道;
5.等级为4E(含)以上的机场飞行区;

6.沿海3万吨级(含)或者内河5000吨级(含)以上码头工程,投资额沿海2亿元(含)以上或者内河800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水运工程;

7.库容10亿立方米(含)以上或者坝高80米(含)以上的水库工程,投资额在2亿元(含)以上的其他水利工程;

8.投资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通信建设工程。

(三)市政园林工程: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城市隧道、轨道交通、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园林建筑等。参与评选的工程规模:

1.投资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城市道路;
2.投资额在1.5亿元(含)以上的互通立交桥;

3.连续长度在5千米(含)以上的城市道路高架桥;

4.连续长度在3千米(含)以上的单线城市隧道,2千米(含)以上的双线城市隧道,1千米(含)以上的多线城市隧道;

5.设有首末站的轨道交通工程;

6.日供水10万吨(含)以上的独立水厂,日处理10万吨(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7.日处理1200吨(含)以上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日处理1200吨(含)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
8.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含)且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园林建筑、人造景观。

(四)建筑工程参与评选的工程规模:
1.3万座(含)以上的体育场;

2.5000座(含)以上的体育馆;

3.3000座(含)以上的游泳馆;

4.2000座(含)以上的影剧院;

5.300间(含)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

6.350米(含)以上的广播电视发射塔;

7.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古建筑修缮、历史遗迹重建工程;

8.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或者建筑面积超过6万平方米的其他群体建筑工程,西部地区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或者建筑面积超过4万平方米的其他群体建筑工程;

9.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西部地区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工程,小区内公建、道路、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合理,庭院绿化符合要求,物业管理优良。

除前款规定外,投资额在3亿元(含)以上的完整工业建设项目;
投资额在2亿元(含)以上的完整交通工程(不含二级及以下公路)、完整市政和园林工程;
投资额在1亿元(含)以上,科技含量高、设计理念先进、施工工艺新颖、社会效益显著,能代表本行业建设领先水平并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工程项目,经秘书处审核可以列入评选范围。

第七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

(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

(四)虽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八条 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其设计水平、科技含量、节能环保、施工质量、综合效益应达到同期国内领先水平,并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的工程质量奖和优秀设计奖。

未能参与省部级(含)以上优秀设计奖评选的工程项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设计水平评审,对优秀设计项目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并可作为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依据。

未能参与省部级(含)以上工程质量奖和优秀设计奖评选的境外工程,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认定的相应机构提供能说明工程质量和设计水平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 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必须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诚信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和政策。

第十条 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其中,住宅项目竣工后投入使用满三年,入住率在90%以上。

第十一条 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制定有明确的国家优质工程奖创优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创优计划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本着绿色环保、生态文明,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原则把节能、环保的要求落实到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

第十二条 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依本办法产生。其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工程,可授予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荣誉。

(一)关系国计民生,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规模和代表性;

(二)设计理念先进,达到国家级优秀设计水平;

(三)取得显著的科技进步,应用了属于国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

(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节能、环保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优于行业其他同类工程;

(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技术手段先进,总结出独特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模式;

(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属于同时期国内同类项目领先水平;

(七)推动产业升级、行业或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巨大,促进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提升影响突出。 前款中第

(三)

(四)项需有查新材料证明。 第十三条 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组织的全过程质量控制项目,评选时按照“同等优先”原则办理。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四条 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由下列单位推荐:

(一)各行业工程建设协会;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

(三)经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认定的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或者其他机构。

第十五条 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由一个主申报单位(建设、工程总承包或施工单位)进行申报。由多个标段组成或者多家施工企业共同完成的工程可指定其中一个单位作为主申报单位,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由主申报单位一并上报。

鼓励建设(业主)单位作为主申报单位。

第十六条 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申报依照下列程序:

(一)申报单位通过推荐单位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其中,专业工程按所属行业申报、房屋建筑工程按地域申报;
跨行业或者跨地区申报的,应当征求所属行业或者工程所在地地区推荐单位的意见。中央企业所属申报单位可以通过集团总公司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推荐。

(二)各推荐单位须根据本办法对参与评选的项目、申报的材料按要求进行认真检查、审核,并分别征求除主申报单位外参与该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及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各推荐单位在《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中签署对申报单位的认定意见和对申报工程奖项类别的推荐意见,并出具正式的推荐函。

(四)各推荐单位审核及签署意见后,由主申报或者推荐单位将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申报材料报送到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第五章 评审机构和评审程序

第十七条 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由协会、企业和行业的有关领导、工程质量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3名。国家优质工程专家应具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评审并推荐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

第十八条 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协会秘书处对符合《办法》申报条件的工程项目进行摸底调查,根据竣工投产项目数量拟定年度各推荐单位的推荐名额。

(二)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申报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评选条件的工程,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复查。

(三)专家复查组按照国家优质工程复查要求、程序,对申报工程项目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向协会秘书处提交复查情况报告

(四)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听取专家组组长汇报复查情况,对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复查结果进行审查、质询、评议,评出国家优质工程奖候选工程项目。

(五)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拟获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得票需超过二分之一,其中金质奖项目得票需超过三分之二。

第十九条 会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的项目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站上进行为期十五天的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无异议的工程,正式确定为国家优质工程。对举报的问题使项目达不到获奖标准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资格。

第六章 评审纪律

第二十条 申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工程情况和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复查专家组的现场复查工作,并按照复查接待的标准和要求执行接待任务。

申报单位出具虚假材料的,向复查、评审及有关人员送礼(金)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申报资格或者获奖资格。

第二十一条 复查专家、评委及秘书处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秘密,廉洁自律,认真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专家、评委取消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秘书处工作人员予以除名。

第二十二条 复查专家、评委及秘书处工作人员,未经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身份进行与之有关的非组织活动。违者视情节按照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七章 奖 励

第二十三条 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及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予以表彰、宣传,授予奖牌(杯)及奖状。

参与建设单位较多的大型、特大型工程项目,其表彰单位数量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根据参建合同额或者工程量商推荐单位确定。

第二十四条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对在获奖工程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所在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的奖励。

第二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同意不得复制相关奖牌(杯)和证书。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对于已经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称号的工程,若发现质量问题,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要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称号的决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2013年修订稿)》同时废止。

清嵩委[2012]9号

嵩溪镇计划生育创“国优”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有效地推进与规范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根据县计生创“国优“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具体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全面指导创“国优”工作顺利开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及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程度为目标,以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改革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为创建“幸福清流”和实现镇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实现“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目标任务。经过一年努力,全面建成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三、时间安排

我镇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工作从2012年1月开始,至2012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1—3月)

1、学习、掌握上级有关创“国优”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具体工作实际,讨论、拟定创“国优”的实施方案;

2、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评估指标》;

3、成立镇计划生育创“国优”工作领导小组;

4、根据要求认真分解创“国优”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7月)

1、建设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2、加强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各项优质服务;

3、完善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加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4、加强计划生育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创建工作达到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各项指标要求;

5、积极组织各村、各单位召开义门镇创“国优”工作会,通报情况,明确各自职责,提出创“国优”具体要求与工作方法。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8—9月)

1、根据《评估指标》要求,全力打造高质量镇、村计生技术服务阵地和计生行政办公区域;

2、全面收集、归类、整理、完善创“国优”各种档案资料,分门别类归档立卷;

3、着力按要求打造两个样板村,凸显亮点和特色;

4、积极对上联系,根据《评估指标》要求,请求上级部门具体指导、帮助,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

5、对照县上的《评估指标》,对所发现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完善;

6、根据《评估指标》进行自查。

第四阶段:申报迎检阶段(10—12月)

1、进一步搞好自查,完善创“国优”资料和查漏补缺工作;

2、采取多种形式提高镇村干部、群众知晓度、满意度;

3、按照《评估指标》要求,对各村、各单位“国优”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全面提高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凝聚力量,形成合力,确保按期完成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任务,并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同时,各村、各单位要刷写3条以上固定性宣传标语,并采取广播覆盖等形式,使此项工作妇孺皆知,形成全镇上下狠抓创“国优”工作的浓厚氛围。

2、强化学习、把握标准

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掌握评估标准,按照《评估指标》的要求,狠抓薄弱环节,认真查漏补缺,既要强化过程管理,更要注重创建结果,通过创建工作做到夯实基础,突出特色,全面提升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顺利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3、强化领导、夯实责任

镇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领导小组,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嵩溪镇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机构,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成立创“国优”工作小组,负责创“国优”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评估指标》要求,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创建指标;

(3)、结合各村、各单位实际,打造1~2项亮点特色工作;

(4)、全面完成各项软件资料的准备和归档组卷工作;

(5)、抓好干部群众计划生育知识、避孕节育知识、生殖健康知识的培训工作,宣传资料入户率达95%,知晓率95%,群众满意率90%;

(6)、落实创“国优”工作经费;

(7)、完成村民自治章程修订完善和计划生育协议的签订工作;

(8)、全面完成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4、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镇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领导小组要采取平时检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各单位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领导不力、创建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给予扣分,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中共嵩溪镇委员会

嵩 溪镇人民政府

2012年2月10日

争创国优工程,树自身品牌

2005年土建主体已经施工完90%,2006年土建工程已经进入施工装饰阶段。对于一个人外表美来说,三分长相,七分衣着,同样对于一个工程来说,工程的主体质量固然重要,但工程的外表装饰也同样处于一个重要位置,因为装饰是覆盖主体,是为主体穿了一件外衣,外观的质量是将来评估国优工程的重要的一方面。因此说,搞好今年的工程质量是向争创国优工程的路途迈出了一大步,关键如何搞好质量是几辈人共同奋斗的目标,当然到我们这一代也不例外,我们认为要搞好质量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制定好战略目标

战略目标是企业未来的宏伟蓝图,是企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是企业领导最核心,最重要的工作内容。对于现代企业来说,战略谋划不仅是企业的精神支柱,更是企业未来的行动指南,目前市场的竞争比较恶劣,优胜劣汰,认清目前我单位的实际状态是关键,抓质量首先应从领导着手,领导心中必须确立好一个战略目标,以便后来的工作都围绕这个目标进行开展,这样事必能搞好工程质量。俗话说:只有伟大的目标才能有伟大的动力,今年的工程必须以创国优为目标,以国优工程的标准去严格规范本单位的操作行为。

2. 抓住重点,突出亮点

今年的工作比较琐碎,对于一个发电厂的建筑,面面具到,显然是不符合逻辑的。但是应抓住重点,突出亮点,做到抓大放小,否则有可能造成顾此失彼的境象。今年我单位的重要目标放在以下几个重要建筑上(按顺序排列)汽机间,集中控制室,风机房,电除尘。将来在汽机间装饰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13.7米层的大理石地面的施工,管道洞口挡水沿的做法,以及栏杆的施工。集控楼的施工也是重之之重,因为集控楼是整个厂房运行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将来对工程质量的反馈意见肯定比较多。因此在工程施工初期,就要注重各个边角的施工。总而言之,只有抓住重点才能做到有的放矢,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既就是采取重点针对性措施,实行资源重点配置,组织重点保证,行动重点推进,以实现突出工程质量的亮点。

3. 借鉴集体的智慧

现代的企业的发展必须依靠全员动员起来,质量是企业生存之本。也就是说工程质量必须依靠全体施工人员努力才能提高。“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任何企业的领导再高明,要想避免失误,唯一的妙招就是发动大家献计献策,充分利用集体的智慧,在企业内部建立各项制度,提倡“唱对台戏”,鼓励大家参加工程质量的实现,借鉴集体的智慧,开拓企业发展,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为实现国优工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4. 建立学习型组织,加强沟通,开拓创新

建立学习型组织,学习先进的管理模式,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先进的施工技巧,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的施工能力,借他人的长处,补自己的短处。组织施工人员到兄弟单位进行参观学习,实地考察,发现问题。通过学习,发现自身的不足,在今后工程施工中,杜绝在类似工程中出现的质量弊病。在施工过程中还要注意加强沟通,加强与同行的沟通,借鉴他人的施工经验,来提高自身的施工质量。

有一句老话:“东西没有坏,就不要去修理”,没有什么比这样的态度更令创新窒息了,在每个工作环节,总有些需要改进和处理的事情,闭关自守,永远不会发现和找出这些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开拓创新,有些施工节点可以突破设计的要求,让工程的外观质量能达到绝妙的结果。

5. 加强训练,注重教育

针对本单位施工任务的重点,请有关的专家进行教育,通过培训教育使施工人员改变自身的心智模式,也就是说,要改变施工人员以前根深蒂固的认识与想法,突破就有的心智模式,代之以全新的心智模式,以便拓宽自身的思维,提高质量意识和操作水平。

6. 建立样板,规模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先建立样板,通过有关质检部门认可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这样可避免先期大面积施工出现质量弊病,后要求整改的过程。这样还无情提高了工程施工的进度,减少了重复施工。

7. 做好预控措施,加强质量监督

根据本单位的弱点,做好积极有效的预控措施,根据措施方案,严格组织施工。并通过质量监督部门加强监督,以达到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

总的来说,提高工程质量并不是一个人,一个单位所能左右的。必须以团队精神去克服之,消除经济与质量的观念差,只要质量提高了,那么企业的经济效益就能够得到保证。我们相信,在以何总为核心的双鸭山项目部的正确领导下,只要付出艰辛的劳动,就一定能得到应有回报。

最后,让我们携起手来一道以诚信服务社会,为创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身。

土建二队 2006年4月12日

“创国优”宣传标语

1、做守法公民,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2、从我做起,自觉践行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3、创建“国优”县连着你我他,众手浇开婚育新风花

4、人人参与,为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添光彩

5、建设优美环境,营造温馨氛围,提供优质服务,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6、手牵手创建“国优”县,心连心构建美好新家园

7、全民参与共创“国优”县,万众一心打造和谐东升

8、创建“国优”县是大家心愿,建优质服务体系有你我奉献

附件二: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推动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居公共环境,引导行业发展,根据建设部建办[2001]38号文件和2002年7月9日建设部的通知精神,设立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最高荣誉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以下简称“装饰奖” ),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根据国务院行业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颁布的《关于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精神,“装饰奖”每二年评比表彰一次。

第二条

申报“装饰奖”的建筑装饰工程应当是设计与施工完美结合,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各项标准和规范要求,备案手续完善,设计创意和施工工艺达到先进水平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装饰精品。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公共建筑装饰和建筑幕墙工程,与建筑室内外装饰密切相关的室外景观与环境改造工程,以及我国企业在境外施工的工程。

第三条

“装饰奖”包括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为控制获奖工程的质量与数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采用严格按地区名额分配的方式申报,但申报名额不是最终获奖工程数目。

第四条

每年同一申报单位申报 “装饰奖”承建奖的分类工程,每类不得超过两项。【装饰百强前二十名(以最新公布的排名为准)公共建筑装饰类承建可申报3项、幕墙50强前十名(以最新公布的排名为准) 幕墙类承建可申报3项】

第二章

申报范围

第五条

“装饰奖”的申报范围:

1、申报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承建奖和参建奖)及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或工程结算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且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或建筑幕墙类工程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为申报单位自行施工,工程质量、环保要求达到国家标准。

2、古建筑、保护性建筑的装饰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且应为整体装饰装修。

3、参建奖由工程的承建单位组织参建单位申报,单独填写申报表,单独报送相应的申报资料。无承建奖申报的工程不得单独申报参建奖。

4、申报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装饰奖”的单位,单独填写申报表,报送相应的申报资料。无承建奖申报的工程不得单独申报设计奖。

第六条

申报的建筑装饰工程必须通过竣工验收一年以上,且已通过消防验收和环保检测并达到节能要求,无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和事故隐患。验收时有整改内容的工程应完成整改后并达到合格。境外工程应符合工程所在国(地区)的有关质量安全方面的规范和相关法规,并取得相应的合规批准文件及验收证明。

1 第七条 申报的建筑装饰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符合国家室内 外环境控制指标。申报工程应根据国家标准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检测。

第八条 申报的建筑装饰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标准。

第九条

申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程施工、设计的资质证书,且与有关单位签订有效的建筑装饰施工合同。申报单位应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并有相应的部门和人员落实认证措施。

第十条

下列建筑装饰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

1、竣工后无法进行现场检查的工程。

2、近三年已申报过“装饰奖”而未评上的工程。

3、近两年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施工的工程。

4、近两年出现过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和工人劳务费的项目工程。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

第十一条

“装饰奖”的申报程序:

1、符合“装饰奖”申报范围和条件的工程,由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施工、设计单位统一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领取申报表(或从网上下载),并向其申报,无省级行政区建筑装饰协会的地区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委托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部门负责接受申报(以下简称委托单位)。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和委托单位负责接受“装饰奖”的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初评,优中选优,在当地公示15日后,如无异议,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并将所有的申报表报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其它需企业申报的资料,公共建筑装饰及设计企业请登陆中国优质建筑装饰网www.dawendou.com

,进行网上申报;
建筑幕墙企业申报的资料不通过网上申报,请将申报资料复印件报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3、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和委托单位按名额数量,对推荐的工程项目排序,并说明排序意见。

4、我国企业在境外施工的工程,由境内注册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的装饰协会或委托单位申报,材料初审后,直接报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第十二条

“装饰奖”的申报资料和要求:
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分为申报表、光盘及上网资料。

一、需要书面申报的资料(递送):

1、《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申报表》一份,分为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由申报单位根据附件样表及填表说明,用计算机A4幅面双面打印填写,单独成册,申报表中需粘贴一张二寸工程项目经理或设计师的彩色照片,申报表请勿装裱。

2、境外工程必须有由业主方出具同意推荐并同意复查的函件,工程立项、开工、竣工验收文件,业主国(地区)消防部门的验收文件,工程监理单位的推荐文件,我国涉外机构出具的批准文件。境外工程的所有资料均应翻译成中文。

3、建筑幕墙企业申报的资料(包括申报表、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的证书、工程施工合同书、工程的结算书、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消防验收合格,幕墙四性试验报告、结构胶相溶性试验报告、锚固栓拉拔试验报告和幕墙计算书(建筑幕墙),有关节能合格的证明、建筑幕墙设计师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

4、光盘1张。请将以下资料的电子文件刻录成光盘: (1)单位LOGO;

(2)单位的联系方式(包括:①联系人、②联系电话、③联系地址);

(3)企业简介(包括企业资质、认证情况等约100字,word或txt文本) (4)项目介绍的电子版文件(word或txt文本),字数应在100字左右;

(5)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word 文本)

(6)每个工程主体建筑的外观、建筑装饰工程总体概况及各主要部位图片6~15张,实景图应尽量提供专业摄影师拍摄的实景图片,像素为300dpi,格式为JPG或TIF,大小在10M以上。每张照片的文件名请用工程部位名称命名(如大堂、客房等);

(7)工程主要部位的竣工平面图,立面图和节点图及深化设计和修改证明文件(2-5张)。

(8)工程PPT文件(用于工程复查时受检单位向专家组介绍所申报项目)。内容应包括:工程全貌、必备资料图片、申报范围工程竣工后的各主要功能部位,工程施工中的结构状况、卫生间防水、装配施工、管线敷设等过程隐蔽施工图片、室内装修的质量水平介绍,以及能反映主要施工方法和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措施等方面的创新点和推广点。

二、需在网上申报的资料(请登录中国优质建筑装饰网www.dawendou.com):

1、填写在线申报表。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的证书、工程施工合同书(只上传合同的主要部分,如首页合同签署方、合同承建范围、开、竣工时间、工程造价、有乙方项目经理页及签字盖章页)、工程的结算书(《工程审价审定单》),若尚未结算,须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已结款项审定单(累计)。

3、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消防验收合格、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合格证明,有关节能合格的证明(如审图办的建筑节能设计结论、竣工验收中的相应节能验收文件)。

4、工程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包括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和设计师的职称证书、身份证。

第十三条

所有申报资料概不退还,请各申报单位将原件自行留底,以备工程复查时查验。

第四章 评 审 专 家

第十四条 评审专家组受评奖监察小组领导开展评奖工作,专家成员定期调换。

第十五条

评审专家要求: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清正廉洁、热心行业工作;
专业对口,具有高级技术(以上)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十年以上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的工程施工、管理及室内设计方面的专家。

第十六条 评审专家需对评审项目进行现场讲评并结合评奖给予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第五章 评 审

第十七条 评审为评选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保证申报工程的质量水平,评审包括初评、推荐、资料审查、工程复查和专家评审等五个阶段。

第十八条

初评、推荐两个阶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和委托单位进行,并对推荐工程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九条

为确保申报工程的质量,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对所有申报资料进行资料审查,对资料审查合格的工程进行复查。工程所在地的建筑装饰协会和有关单位应配合工程复查工作。工程复查对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设计师职称证书和身份证、施工合同、结算书、施工日志、竣工图纸、隐蔽工程及各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消防验收文件、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报告、主要材料的检测报告(建筑幕墙类尚需报幕墙计算书和各种试验报告)等原件的合规性进行查验,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并听取业主或使用单位对装饰装修工程的使用意见[具体见附件四(公装)、附件五表七(设计)、附件六表八(幕墙)工程复查细则]。境外工程复查工作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专家及申报企业所在地的专家组成联合专家审查组进行,申报单位须承担全部复查费用和经办出境手续。

第二十条 工程复查结束后,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根据资料审查和工程复查的情况进行综合审评,确定获奖的工程项目和获奖单位,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审批并公告。

第二十一条 本年度的3月至4月为评选工作的布置阶段;
5月至6月为各单位申报时间及地方协会初评、推荐阶段;

6月15日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接受各地推荐申报截止的时间;
8月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资料审查并向社会公示申报情况;
8月至10月进行工程复查;
11月完成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

第六章 奖 励

第二十二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装饰奖”的公共建筑装饰类承建和参建单位、建筑幕墙类承建单位、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设计单位授予“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奖杯、奖牌和证书,并通报表彰。

第二十三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编辑制作年度《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作品集》,并向获奖单位免费赠送。

第二十四条 各地区和获奖单位可根据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第七章 纪 律

第二十五条 为了保证评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廉洁自律,成立评奖监查小组,监督指导评奖工作的进行。

第二十六条 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工程情况和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并按照复查接待的标准和要求,积极配合复查专家组的现场复查工作。不准向复查、评审及有关人员送礼(金),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销申报资格、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获奖资格等处罚。

4 第二十七条 参加“装饰奖”评选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要秉公办事,严守秘密,廉洁自律,各地建筑装饰协会应严格执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有关评选工作的纪律规定,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相应的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等处罚。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仿制和伪造“装饰奖”奖杯、奖牌和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和委托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备案。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5

附件1:

2005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 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名单

项目名称 管理单位

一、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81个)

1.北京市朝阳区万科青青家园 2.

北京市朝阳区国管局小营小区 3.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园三区

北京市海淀区中科院研究生院中关村园区4.

学生公寓 5.

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黄南苑居民小区 6.

天津市南开区仁爱濠景庄园 7.

天津市河东区太阳城蓝山园

8.

重庆市融侨半岛·风临洲住宅小区 9.

重庆市加州城市花园住宅小区 10.

重庆市丽水菁苑高尚住宅小区 11.

重庆市东方家园小区

12.

河北省石家庄市国际城(一期)住宅小区 13.

河北省邯郸市滏新家园小区

14.

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馨家园 15.

河北省沧州市万泰锦绣家园 16.

河北省廊坊市华夏经典小区 17.

山西省大同市凤凰别墅小区

18.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都市华庭住宅小区 19.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蒙牛集团外国专家

圆缘小区 20.

辽宁省沈阳市万科四季花城住宅小区 21.

辽宁省沈阳市城建·东逸花园 22.

辽宁省大连市龙畔金泉小区 23.

辽宁省丹东市金海·江畔花园 24.

辽宁省锦州市巴黎豪苑住宅小区 25.

辽宁省阜新市新都·四季城住宅小区 26.

辽宁省葫芦岛市宏运翠海花园 27.

吉林省长春市钻石城住宅小区 28.

吉林省松原市锦江小区 29.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金源花园 30.

黑龙江省大庆市祥阁花园

31.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南慧花园小区 32.

江苏省无锡市新洲花园

33.

江苏省常州市四季新城住宅小区

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首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望京实业总公司 北京科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首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仁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顺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融侨锦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加州城市花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大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富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石家庄励富仕联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邯郸市百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秦皇岛兴龙物业有限公司

沧州市诚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廊坊市华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大同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都市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牛缘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鑫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新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丹东金海物业有限公司

锦州宝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阜新新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葫芦岛宏运物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天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公司 哈尔滨金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开元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嘉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新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4.

浙江省宁波市东湖花园

35.

浙江省宁波市格兰云天住宅小区 36.

浙江省杭州市紫桂花园

37.

浙江省杭州市南都·江滨花园 38.

浙江省温州市黄龙康园住宅小区 39.

浙江省温州市岛中岛别墅园 40.

安徽省蚌埠市康城·沁雅花园 41.

福建省福州市元洪锦江花园 42.

福建省厦门市国贸广场小区 43.

福建省泉州市南丰新城商住小区

44.

江西省南昌市万科四季花城南区一二三期 45.

江西省上饶市现代城小区

46.

山东省青岛市东方花园智能住宅小区 47.

山东省青岛市汇海山庄 48.

山东省东营市明月小区 49.

山东省滨州市华滨新村

50.

山东省东营市胜南社区聚华园小区 51.

山东省烟台市海天名人广场住宅小区 52.

山东省潍坊市圣荣广场住宅小区 53.

山东省潍坊市名门世家小区 54.

山东省文登市龙河花园住宅小区 55.

河南省郑州市亚新·美好人家 56.

河南省濮阳市景观城小区 57.

河南省焦作市龙源湖小区 58.

湖北省武汉市汀香水榭小区

59.

湖南省长沙市金鹰城骏豪花园·圣爵菲斯 小区 60.

湖南省岳阳市湖畔新村 61.

湖南省株洲市文化园

62.

广东省广州市锦绣香江花园 63.

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花园 64.

广东省广州市世纪绿洲花园 65.

广东省广州市星汇园 66.

广东省深圳市全海花园

67.

广东省深圳市南海玫瑰花园(一期) 68.

广东省深圳市环岛丽园 69.

广东省深圳市蔚蓝海岸社区 70.

广东省深圳市御景台小区 71.

广东省深圳市天然居小区

72.

广东省深圳市富通·蟠龙居小区 73.

广东省珠海市华发新城(一期)小区 74.

广东省东莞市东田丽园

75.

广东省东莞市峰景高尔夫别墅区 76.

四川省成都市河滨印象别墅小区 77.

四川省成都市博瑞·都市花园 78. 陕西省西安市群贤庄小区

宁波建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南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华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蚌埠市康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融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万科益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饶市立天唐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千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凯悦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东营市众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胜利石油管理局建翔物业管理公司 胜利石油管理局聚华物业管理公司 烟台祥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潍坊圣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潍坊名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文登市恒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亚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濮阳市世纪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焦作市元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美好愿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影视会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岳阳市明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株洲宏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锦绣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公司 广州佳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城建开发物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华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冠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开元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经济特区华发物业管理公司 东莞市东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东莞市东城中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河滨印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博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汇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9.

陕西省西安市枫叶新都市住宅小区 80.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牡丹园

81.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建发城市花园

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84个)

82.北京市西城区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楼 83.

北京市东城区华夏银行大厦 84.

北京市西城区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85. 北京市宣武区机械大厦

86. 北京移动通信责任有限公司菜市口 通信大楼 87.

北京市朝阳区中国人寿大厦

88.

北京市朝阳区招商局大厦

89. 北京市朝阳区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处理协调中心综合楼

90.

北京市通信公司网络部通信大楼 91.

北京市海淀区国兴大厦 92.

北京市海淀区腾达大厦

93.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行政办公楼 94.

北京市海淀区创新大厦 95.

北京市海淀区柏彦大厦

96.

北京市海淀区大唐电信集团科研综合楼 97.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 98.

上海中银大厦 99.

上海信息大楼

100.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银金融大厦 101.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大厦 102.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穗大厦 103.上海科技馆

104.上海市黄浦区市政大厦 105.上海市黄浦区东银大厦

106.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科技产业化

大楼 107.上海市虹口区金岸大厦

10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息中心综合楼 109.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 110.上海市长宁区兆丰世贸大厦

111.上海市长宁区华敏·翰尊国际办公楼 112.上海市静安区北泰电信大楼 113.上海市静安区华山医院门诊楼 114.上海市卢湾区企业天地大厦

115.上海市华东政法学院松江校区教学楼 116.天津市开发区泰达图书馆

117.天津市开发区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

综合楼

西安高新枫叶物业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川中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川建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信国际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中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保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国兴三吉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高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高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华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湾智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大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方庄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仲量联行测量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东湖物业管理公司 上海东湖物业管理公司

上海金玉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明华物业公司

上海锦勤高级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明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港高阳港务公司 上海东湖物业管理公司

上海新世纪房产服务有限公司 伟恒通(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华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德律风物业有限公司

上海西部长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新昌瑞安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紫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天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18.天津市保税区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办公楼 119.山西国际贸易中心大楼

120.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 121.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办公大楼 122.辽宁省大连市世纪经典大厦 123.吉林省长春中银大厦

124.江苏省南京市苏宁环球大厦 125.江苏省南京市商茂世纪广场大厦 126.江苏省南京海关办公大楼

127.江苏省无锡市教仪大厦·金鼎广场 128.江苏大学教学楼

129.江苏省扬州电力生产调度经营大楼 130.江苏省南通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 131.浙江省宁波市外滩大厦 132.浙江省杭州市创新大厦 133.安徽省合肥市工商银行大厦

134.安徽省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综合楼 135.安徽省芜湖供电大厦 136.福建省电信大楼

137.福建省厦门市邮电广通大厦 138.山东省济南市银河大厦

139.山东省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大厦 140.山东省济南市鲁能中心大厦 141.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楼 142.山东嘉恒商务大厦

143.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大厦 144.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城市之光大厦 145.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楼 146.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政务中心办公大楼 147.河南省安阳市党政综合办公楼 148.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149.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机关大楼 150.湖北出版文化城综合楼

151.湖北省武汉科技会展中心大厦

152.湖南省长沙市顺天国际财富中心大厦 153.湖南省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综合服务大楼 154.湖南省人民政府新机关办公大楼 155.广东省广州市工银大厦 156.广东省工商局办公大楼

157.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宇 158.广东省广州市信源大厦 159.广东省广州电信大厦

160.广东省深圳市城市广场综合楼

161.广东省深圳市清华信息港(一期)大厦 162.广东省深圳市汉唐大厦

天津港保税区天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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