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防污染应急预案
船长是船舶应急总指挥。大副:协助船长,负责甲板部现场指挥。值班驾驶员:驾驶台协助船长,负责通信联络。轮机长:机舱现场指挥。公司应急反应小组为船舶提供技术指导及援助。
发生油类污染事故,按照《船上油污应急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通常可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发出溢油报警信号,同时向公司、中央控制室报告;
二、查明泄漏原因,进行清除溢油和甲板上积油:
三、迅速利用堵漏塞、堵漏袋等封堵甲板下水口,控制溢油下海。
四、利用吸油毡、木屑、等材料吸附污油,用破布、棉纱等清洁积油,必要时用化学消油剂或无磷洗衣粉等清洁剂协助清洁。
五、如溢油入水应迅速利用吸油毡等吸附材料进行清除,或使用围控和回收设备,尽可能减少扩散。
六、如系加装燃油时管系爆裂发生溢油:
1 立即停止有关操作,关闭管系上的所有阀门;
2 将事故情况通知供油船(设施);
3 将破裂管系中的油驳入空油舱或其他燃油舱;
4 清理中收集的残油应妥为保管,以待后处理。
七、如系加装燃油时舱柜满溢发生溢油:
1 立即停止有关操作,关闭管系上的所有阀门;
2 将事故情况通知供油船(设施);
3 将满溢舱内的燃油驳入空油舱或其他燃油舱;
4 清理中收集的残油应妥为保管,以待日后处理 八、如系船舶碰撞或油舱破损发生外溢 1应迅速查明受损油舱及受损部位;
2 立即将破损油舱中的余油排向其他油舱;
3 进一步检查破损部位及损坏情况;
4 调整吃水,抬高破损部位,减少排出量;
5 积极采取堵漏措施,堵塞破洞。
九、船舶意外地发生严重横倾而致溢油,应迅速查明溢油源,采取有关控制排放措施。
十、如果溢油量较大,仅有本船船员组织反应难以获得理想效果,应联系当地的海事部门予以协助;
海上污染应急时,未经相应的沿海国主管机关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化学除油剂。
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
【篇1:防止船舶污染应急预案】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预案
一、工程概况
本标段为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平湖段工程hd-6标段,施工内容为k21+540~k27+027的航道护岸、土方等工程施工。采用三级航道建设标准,通航1000吨级船舶,设计最小通航水深3.2m,航道最小底宽45m,标准面宽60m。
二、编制目的
(1)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防治油类污染事故造成损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灌河半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配备相应设备,在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后,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迅速有效地做出应急反应,控制和清除污染。
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必须立即向平湖市海事局报告,并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减少污染,接受调查处理。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8)《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9)《港口溢油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0)《港口散装油类作业污染物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四、组织机构
总指挥:陈伟明
副总指挥:王谷、胡世能
现场总指挥:施晓东
成员:陆丹辉、承良星、朱佳、王珍、孙嘉震、陶建峰、施刚、张金林、陈在良
防止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小组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全面实施。
(2)实行24小时污染应急总值班,接受污染事故报告,迅速做出评估,采
取抢险行动。
(3)一旦启动本预案,必须迅速召集所有应急反应人员就位。
(4)组织协调和指挥污染应急事故的防治:
①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援助。
②确定报警、监视监测、应急设备与人员的调配、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等。
③支援和指导现场应急反应行动。
④迅速组织及指派应急队伍携带应急反应设备器材赶赴现场控制、清除污染。
⑤对现场指挥部提出的求援,及时进行协调和组织工作。
(5)组织防止船舶污染应急演习。
人员职责
总指挥的职责:
(1)确定并下达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决策指令,宣布污染事故等级。
(2)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全面指挥公司应急反应行动。
副总指挥的职责:
(1)负责向总指挥提供所掌握的污染应急反应各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
①污染风险(目前损失情况、污染发展趋势、可能的污染程度
等)。
②已经和将要采取的应急反应对策、行动方案。
③可以调动的人力、物力、资金。
(2)提出所需要的物资、人员和资金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如种类、数量、时间限制等)。
(3)受总指挥委派或总指挥不在现场时,全权负责指挥应急反应行动,协调各污染现场之间的反应工作。
现场总指挥的职责:
具有绝对的现场指挥权,其职责是:
(1)在总指挥的直接领导下,执行应急反应小组下达的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决策指令,并根据现场情况提出调整应急反应决策的建议,指挥应急反应行动。根据现场各方面状况初步判断污染事故性质与规模。
(2)向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
(3)确保已抵达现场的各类资源得以合理调配使用,同时报告需要获得增援的应急物资和人员要求情况。
(4)依照总指挥部的部署指挥现场应急反应行动,密切注意污染物和清污作业的动态,制止在危险条件下进行清污作业。
五、应急反应队伍
1应急反应队伍组建和使用原则
(1)为了满足本预案的实施,建立应急反应队伍。
(2)参加应急反应队伍的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相关知识、经验。
(3)参加应急反应队伍的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
(4)应尽量避免使用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对于紧急调用的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指导。
2应急反应队伍及职责
职责:负责水上污染物围控、打捞清除行动;
岸线清除与保护;
污染物接收处理和其它水上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抵御和对抗污染的能力。
应急反应程序是发生应急反应时应遵守的程序性规定,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污染事故报告
1.1 污染事故报告人和接受报告人
岸基人员和船舶船员发现污染事故应立即向应急反应小组报告。应急反应中心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1.2 报告内容
(1)船舶按imo标准格式报告污染事故,包括最初事故报告、污染监视监测报告、继续报告、补充报告、通报与呈报、请求援助报告等。
(2)到达污染现场的人员应将详细情况逐级向应急反应小组报告。
(3)应急反应小组在接到污染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电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湖市海事局。
2应急反应行动
应急反应小组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除应迅速采取下列行动,还应该根据事故等级采取适当行动:
(1)根据所获的信息资料,进行污染事故的初始评估。
(2)做好一切启动本预案的准备工作。
(3)报告平湖市海事局。
3 污染事故相应措施
启动本预案,立即召集应急反应小组成员到应急反应办公室。
4预案的实施
4.1 本预案启动后,总指挥负责实施本预案的全面指挥。
4.2 本预案所涉及各方面的人员必须按照本预案所规定的相应职责范围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篇2:防止船舶污染应急预案】
防止船舶 污染应急预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优先保护原则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五章----应急反应设备 第七章-通讯系统 第八章-应急反应的结束
第一章 总 则 1目的
(1)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防治油类污染事故造成损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灌河半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配备相应设备,在发生海区船舶污染事故后,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迅速有效地做出应急反应,控制和清除污染。
2编制依据
2.1 我国有关法规和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8)《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9)《港口溢油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0)《港口散装油类作业污染物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1)《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预案》 (12)《北方海区溢油应急预案》 3义务
3.1 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必须立即向连云港海事局报告,并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减少污染,接受调查处理。
4定义和术语 4.1油类
是指任何类型的石油及其炼制 品和其他油类(及类油)物质。
第二章 事故的等级 1一般污染事故
溢出污染物不足10吨,而且发生在非敏感区域的污染事故。
2中等污染事故
2.1 溢出污染物大于10吨不足50吨;
2.2 污染事故发生在敏感区内或距离敏感区有一定距离但极有可能对敏感区域造成污染损害;
2.3 污染源难以控制。
3大型污染事故
3.1 溢出污染物为50吨及以上的污染事故;
3.2 污染源无法控制的污染事故;
3.3 敏感区域受到严重威胁的污染事故。
第三章 优先保护原则
总原则是任何情况下,首先保障人命安全与健康,具体如下:
1确定优先保护区域应遵循的原则:
1.1 该事故可能会造成哪些严重的损害。
1.2 应急设备和人员的能力限制。
1.3 季节因素的影响。
2本预案对敏感区域的优先保护次序:
2.1 发电厂和其他工业的取水口。
2.2 水产资源及养殖区。
2.3 海滨浴场等旅游景点。
3发生污染事故后,首先要保护敏感区域和防止污染物的扩散,其次才是清除污染物。
【篇3:船舶防污染预案】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东太湖综合整治试验段(行洪供水通道
吹填)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船舶防污染预案 为有效处置船舶浸染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根据《长江航道局安全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管理办法》及《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船舶防污染预案》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人员分工 1、项目经理
督促安全主管制定和完善《船舶防污染预案》,检查船舶执行相关防污染规定,听取安全主管每月例行检查结果的汇报并提出完善性建议,船舶污染事故现场最高指挥员。
2、安全主管
负责检查、指导、监督项目部施工船舶的防污染工作:检查督促各船舶按规范配备防污设备、检查监督船舶防污染措施执行情况、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下调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
3、船长
制定本船舶防污染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船舶防污设备的技术性能及使用情况进行自检,对安全主管每月例行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清除,并将整改后的结果上报安全主管。船舶污染事故中配合安全主管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工作程序
(一)配备防污染设备
本项目所使用的船舶为一艘总吨位369吨重的绞吸式挖泥船、二十艘总吨位44至78吨重的液压抓斗式挖泥船和三十艘配套小吨位泥驳,所有船舶均需按照《内河航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船舶防污染设备的配置定期做自检,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内河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二)油类作业控制
1、作业前,必须检查管路、阀门,作好准备工作,堵好甲板排水孔,关好有关通海阀;
2、检查油类作业的有关设备,尤其是尾轴/甲板液压管系/甲板设备重点部位,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3、对可能发生溢漏的地方,要设置集油容器;
4、受油双方协商联系信号,以受方为主,双方均应切实执行;
5、作业中要有足够人员值班,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掌握作业进度,防止跑油、漏油;
6、停止作业时,必须关好有关阀门;
7、收解输油软管时,必须事先用盲板将软管封好,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软管克软管存油倒流入太湖;
8、将油类作业情况准确记入《油类记录簿》和轮机日志或值班记录簿;
(三)油污水和油泥的排放控制
船舶的压舱、洗舱(甲板)、机舱等含油污水及油泥,不得任意排放,应由油污水及油泥处理设施接收处理。确需排放时,应事先向海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条件在指定区域排放,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洗舱水、压舱水和舱底水的排放控制
施工水域内船舶的压舱水、洗舱水、舱底水和生活污水,应委托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位接收处理,不应任意排放。却需排放含油压舱水、洗舱水、舱底水的,应符合国际污染物排放的要求和标准,并在排放的24小时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排放生活污水的,须事先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五)船舶垃圾倾倒控制
1、船舶垃圾是指船舶在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垃圾两大类。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厨房垃圾、残肴饭菜等;
生产垃圾包括破旧的滤芯、油污的棉纱和破布、灰渣、积垢、包装材料,船舶维修和保养产生的油漆废料、铁锈、机械设备的废料等垃圾。
2、船舶生活垃圾不得任意倒入港区或施工水域,平日应倒入带盖、不渗漏并有明显标志的生活垃圾储存容器或聚已烯材料制成的垃圾袋中,当船舶停靠后海基地或施工区域靠泊点时,可以向陆地指定的垃圾箱倾倒;
航行船舶可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的水域处理入海。
并做好记录。
3、船舶生产垃圾(如油污的棉纱和破布、灰渣、积垢、铁锈等),港口施工船舶或停靠码头船舶应妥善将生产垃圾积存在铁桶内,存满时可向陆地指定垃圾箱倾倒,无指定垃圾箱时,应申请港口垃圾接收设备进行处理,不得任意倒入港口、施工水域;
航行船舶可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的水域处理入海。并做好记录。
4、一切塑料制品(包括塑料合成缆绳及一切粒状、块状的塑料衬垫物料、包装材料、聚纤维织物、食品用具、塑料袋等塑料垃圾)任何时候不得投放入海。船上垃圾过多,无法续存时,应申请港口垃圾接收设备处理。
5、施工驳船甲板上的泥沙、混凝土、石块等生产垃圾、平时应收集在甲板上四周围蔽的区域,当船舶靠泊码头时,将垃圾送到码头垃圾箱中。
6、所有船舶不得任意在港内冲洗甲板和舱室,确需冲洗时,事先必须申请当地海事部门批准。
7、航行在内河的所有船舶,严禁排放任何船舶垃圾。
8、船舶航行或拖带航行,在距最近陆地25海里以外时,可将漂浮的垫舱材料、衬料等废料处理入海。
9、如系为保障船舶及船上人员安全或救护海上人命所必需的船舶,可以不按以上规定处理船舶垃圾。
10、船员如果发现其它船舶违章处理垃圾,或本船垃圾逸漏污染海域,或发现海面污染严重时,应立即报告船长和值班负责人,船长应迅速向当地海事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11、对于海事部门污染事故的调查,每位船员应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
(六)污染报告
1、船舶发现本船工附近水域出现油迹,应立即查清原因,非本船造成的,应先知当地海事部门;
2、属本船造成的,船舶应立即查明污染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污染源,防止污染继续扩大,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发生大面积污染时,船长应立即向当地海事部门和项目部报告, 并组织船员按《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进行应急处理,防止污染扩散。
三、溢油控制措施
(一)船舶营运作业过程中的溢油 1、船舶应急反应程序
(1)作业过程中发生溢油事故,船长应立即向全体船员发出船舶溢油应急反应部署命令,全体船员按本船油应急反应部署表”规定的职责,迅速到达自己的岗位。
(2)船长立即向当地海事机关或最近的事机关以及局报告。
(3)立即查找和确定泄漏源和原因,并采取控制措施。
(4)用吸油材料等油污清除设备和材料,将已溢流在甲板上油围住、收集在一起,使排泄到船外的溢油量限制在最小程度。
(5)在进行加装燃油作业中发生溢油事故时,应立即停止该项作业,在溢油事故原因未检出并清除之前,不准再进行该项作业。
(6)尽快用围油栏或代替物等将溢入海面的油围信防止扩散,同时用吸附材料等回收溢油。
(7)最后用用消油剂将油污清除,但使用前必须得到海事部门的许可,而且必须使用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物品。
(8)在做最后处理之前,船上应精心地保管回收的污油和清洁使用过的材料。
(9)当本船无力清除海面溢油时,应立即请求有关单位援助。
(二)事故性溢油
1、发生事故时,船长必须优先采取以下措施:
船舶应首先保证人命安全,确定下列各项事情:
①检查是否有受伤的人员
②判断是否需要救助(救生)
③决定是否弃船
2、检查是否有油溢出或判断是否可能有油溢出,一旦有油溢了央保证船舶和人命安全的条件下,船长应立即采取控制溢油措施。
3、根据周围环境判断如果船舶继续停在出事地点可使事态进一步恶化,则应将船舶移到安全场所。
4、向当地海事部门报告,并根据溢油严重程度,如有必要向周围船 舶救援。
5、对各种事故采取应急措施时,都必须考虑船舶的应力和稳性。 6、当船舶结构受损极其严重时,为防止和控制溢油,应采取减载措施。
7、采取措施以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善后处理工作
船舶在溢油处理完毕后,须做好现场清理和善后处理工作,配合项目部、南京航道工程局和海事主管部门调查。
安全和防污染应急预案为确保我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有效处理本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确保公司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及污染事故的危害,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公司会议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 充分考虑船厂的地理环境等因素,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对安全事故及污染事故做出最快速、最有效的处理,特制定《安全和防污染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浙江金川船业有限公司成立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组
长:胡XX 副组长:南XX、周XX 成
员:周XX、XXX、XXX、XXX、XXX 突发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报告联系电话:65XXXX 158XXXXX
上报部门:XXX海事处
上报电话:65XXXXX
根据安全应急救援事故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本公司全体员工,调用应急用具交通工具,公司员工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突发安全事故种类。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台风侵害事故,食物中毒事故,被盗案件、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生产现场的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2、报告制度实行公司负责人负责制。
本公司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第一时间内向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并请求援助。有关人员应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公司重要生产设备及员工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根据事故情况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在最短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 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应急程序:
(1)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第一时间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并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告公司领导。
(2)发生紧急集合信号,指挥员工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员工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公司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消防人员和为主,其余员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和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锹,水浸的棉被等。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公司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人。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组织实施
(1)接报后,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公司领导报告。
(3)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情况。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属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属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人员送到就近医院救治,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7)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注意事项 (1)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有效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员工、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等进人办公楼、生产长区和宿舍等场所。
(三)台风侵害事故
1、做好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实现气象信息实时准确无误和同步更新。
2、接受到热带风暴警报通告后,公司领导要及时组织防抗台小组,针对本船厂的特点再台风到来之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疏离,并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防台工作顺利进行。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食物中毒事故
1、处置事件的组织:公司领导,后勤负责人、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报告程序: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2)公司领导,后勤负责人。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卫生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公司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到厨房或操作间。
(4)立即组织员工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安排负责陪护。
(5)由后勤负责人报公司领导同意,向市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6)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7)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4、注意事项:
(1)稳定员工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2)如有个别家属来公司探视,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被盗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公司安监科,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应急救援小组报告。
(2)向公司领导汇报。
(3)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公司应急救援小组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公司应急救援小组要做好工作,不得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公司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有关带队负责人应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小组。 3、向公司领导汇报。
4、及时拨打电话: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生产现场的安全事故
1、处置事件的组织:生产现场的管理人员。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2)向公司领导、公司安监科汇报。
(3)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生产现场属于生产重要场所,负责日常生产管理的领导和安监科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场地的生产设备要定时保养,确保员工的安全。
(2)生产现场人员要对现场的设备设施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管理。,防止被盗,一旦发生被盗现象,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公司安监科,情况严重的要报告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3)现场管理人员生产现场的生产进行监督,凡有危险性生产作业项目进行的必须有安监员在现场,及时处理一些可能发生的意外危险情况。
(4)在新员工进人生产场地之前,管理人员有责任向新员工讲解关于场地安全的问题,引起新员工的高度重视。
(5)场地一旦发生火情,管理人员要马上组织人力抢救,但不能要求员工走近危险地方:要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防止火势的进一步蔓延。要及时电话报警(电话:119)。同时组织员工疏散,防止损失扩大。
(6)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管理人员和安监科人员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员工。
(7)在出现火情等事故时,要及时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安监科,并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告公司领导,保证在最短时间内赶赴出现危险的地点。
(8)在进行生产期间,一旦发生员工因操作不当引起身体伤害事故发生,要根据抢救常识进行及时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在现场生产的员工合理疏散,将受伤员工送往最近地点的医院进行救护。
(八)地震及其它安全事故。依据事故性质和本系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正确、科学引导疏散,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安全公司重于泰山,本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统一调度,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切实把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九)、防污染应急计划的实施
1、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进行分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以下措施:
① 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② 发布预警公告;
③ 转移、撤离或者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④ 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公司环境检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⑤ 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动和活动;
⑥ 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2、应急响应
A、应急反应小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应急小组成员赶赴现场,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做出初步判断,并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必要时向有关环保部门或海事部门报告;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造成的污染范围;
(2)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
(3)事故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采取的措施;
(4)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等;
(5)其它需要清楚的情况。
B、一旦发生溢油污染,保护原则首要限制油污扩散,其次是清除油污。
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责令立即防止排放污染物。当有溢油出现在海面上时,确定泄漏源和原因的同时,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尽快用围油栏或代替时将溢油如海面的油围住反复扩散,同时用吸附材料等回收溢油。最后可用消油剂将油污清除,但使用必须的海事主管机关的许可,而且必须符合技术要求的物品。在做出最后处理之前,应精心的保管回收的污油和清洁使用过的材料。属于化学危险品类型的,立即召集相关专业人员赴现场进行处理,必要时请求公安、消防部门协同处理。
C、岸线油污的清除
岸线油污的清除: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热水冲洗、洗晒石灰粉末、稻草清刷等、但要注意二次污染的发生,启动陆地的油污用机械方法回收、处理:
D、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通知当地政府或环保部门,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人员撤离。
E、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各级人员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F、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人员疏散的方式,指定公司疏散组成员组织人员安全疏散撤离;
G、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H、初步查明造成污染事故的原因及污染质后,组织有关人员商讨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措施。
I、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措施确定后,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J、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召集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3、应急终止
A、应急终止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既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制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人员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B、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总指挥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部门提出,经现场救援总指挥批准;
(2)现场救援总指挥向所属各应急救援各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检测和评估工作。
C、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2)组织各应急各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能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做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3)组织、指导环境应急小组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十)、宣传、培训和演练
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加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检测等专门人才。
制订培训计划,对清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使其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修。
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加实战能力。每年举行一次演习,检验各个环节是否能快速、协调、有效地实施。
(十一)、应急能力评价
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环境应急小组的建立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在环境应急能力评价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
(十二)、应急行动中的记录
在油污应急行动中,必须做好事故原因、处理过程、油污的控制、监视、清除中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资源、油污的损害情况、清除的过程等文字和数据记录。
(十三)、应急计划的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物资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予以及时修订完善应急计划,使其更适合操作。
(十四)、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依据有关规定对在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
2、责任追究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中,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或责任部门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相应的责任。
3、报告部门:主管部门(象山海事处),主管部门联系电话:XXXXXXXXX;
有关部门的联系电话:XXXXXX;
电话联系人:周云洲;
公司应急联系人:XXX,联系人电话:XXXXXXXXX (十五)、本应急计划与公布之日起执行
XXXX船业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日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东太湖综合整治试验段(行洪供水通道
吹填)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船舶防污染预案
为有效处置船舶浸染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根据《长江航道局安全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管理办法》及《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船舶防污染预案》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人员分工
1、项目经理
督促安全主管制定和完善《船舶防污染预案》,检查船舶执行相关防污染规定,听取安全主管每月例行检查结果的汇报并提出完善性建议,船舶污染事故现场最高指挥员。
2、安全主管
负责检查、指导、监督项目部施工船舶的防污染工作:检查督促各船舶按规范配备防污设备、检查监督船舶防污染措施执行情况、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下调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
3、船长
制定本船舶防污染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船舶防污设备的技术性能及使用情况进行自检,对安全主管每月例行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清除,并将整改后的结果上报安全主管。船舶污染事故中配合安全主管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工作程序
(一)配备防污染设备
本项目所使用的船舶为一艘总吨位369吨重的绞吸式挖泥船、二十艘总吨位44至78吨重的液压抓斗式挖泥船和三十艘配套小吨位泥驳,所有船舶均需按照《内河航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船舶防污染设备的配置定期做自检,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内河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二)油类作业控制
1、作业前,必须检查管路、阀门,作好准备工作,堵好甲板排水孔,关好有关通海阀;
2、检查油类作业的有关设备,尤其是尾轴/甲板液压管系/甲板设备重点部位,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3、对可能发生溢漏的地方,要设置集油容器;
4、受油双方协商联系信号,以受方为主,双方均应切实执行;
5、作业中要有足够人员值班,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掌握作业进度,防止跑油、漏油;
6、停止作业时,必须关好有关阀门;
7、收解输油软管时,必须事先用盲板将软管封好,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软管克软管存油倒流入太湖;
8、将油类作业情况准确记入《油类记录簿》和轮机日志或值班记录簿;
(三)油污水和油泥的排放控制
船舶的压舱、洗舱(甲板)、机舱等含油污水及油泥,不得任意排放,应由油污水及油泥处理设施接收处理。确需排放时,应事先向海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条件在指定区域排放,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洗舱水、压舱水和舱底水的排放控制
施工水域内船舶的压舱水、洗舱水、舱底水和生活污水,应委托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位接收处理,不应任意排放。却需排放含油压舱水、洗舱水、舱底水的,应符合国际污染物排放的要求和标准,并在排放的24小时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排放生活污水的,须事先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五)船舶垃圾倾倒控制
1、船舶垃圾是指船舶在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垃圾两大类。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厨房垃圾、残肴饭菜等;
生产垃圾包括破旧的滤芯、油污的棉纱和破布、灰渣、积垢、包装材料,船舶维修和保养产生的油漆废料、铁锈、机械设备的废料等垃圾。
2、船舶生活垃圾不得任意倒入港区或施工水域,平日应倒入带盖、不渗漏并有明显标志的生活垃圾储存容器或聚已烯材料制成的垃圾袋中,当船舶停靠后海基地或施工区域靠泊点时,可以向陆地指定的垃圾箱倾倒;
航行船舶可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的水域处理入海。并做好记录。
3、船舶生产垃圾(如油污的棉纱和破布、灰渣、积垢、铁锈等),港口施工船舶或停靠码头船舶应妥善将生产垃圾积存在铁桶内,存满时可向陆地指定垃圾箱倾倒,无指定垃圾箱时,应申请港口垃圾接收设备进行处理,不得任意倒入港口、施工水域;
航行船舶可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的水域处理入海。并做好记录。
4、一切塑料制品(包括塑料合成缆绳及一切粒状、块状的塑料衬垫物料、包装材料、聚纤维织物、食品用具、塑料袋等塑料垃圾)任何时候不得投放入海。船上垃圾过多,无法续存时,应申请港口垃圾接收设备处理。
5、施工驳船甲板上的泥沙、混凝土、石块等生产垃圾、平时应收集在甲板上四周围蔽的区域,当船舶靠泊码头时,将垃圾送到码头垃圾箱中。
6、所有船舶不得任意在港内冲洗甲板和舱室,确需冲洗时,事先必须申请当地海事部门批准。
7、航行在内河的所有船舶,严禁排放任何船舶垃圾。
8、船舶航行或拖带航行,在距最近陆地25海里以外时,可将漂浮的垫舱材料、衬料等废料处理入海。
9、如系为保障船舶及船上人员安全或救护海上人命所必需的船舶,可以不按以上规定处理船舶垃圾。
10、船员如果发现其它船舶违章处理垃圾,或本船垃圾逸漏污染海域,或发现海面污染严重时,应立即报告船长和值班负责人,船长应迅速向当地海事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11、对于海事部门污染事故的调查,每位船员应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
(六)污染报告
1、船舶发现本船工附近水域出现油迹,应立即查清原因,非本船造成的,应先知当地海事部门;
2、属本船造成的,船舶应立即查明污染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污染源,防止污染继续扩大,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发生大面积污染时,船长应立即向当地海事部门和项目部报告,并组织船员按《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进行应急处理,防止污染扩散。
三、溢油控制措施
(一)船舶营运作业过程中的溢油
1、船舶应急反应程序
(1)作业过程中发生溢油事故,船长应立即向全体船员发出船舶溢油应急反应部署命令,全体船员按本船油应急反应部署表”规定的职责,迅速到达自己的岗位。
(2)船长立即向当地海事机关或最近的事机关以及局报告。
(3)立即查找和确定泄漏源和原因,并采取控制措施。
(4)用吸油材料等油污清除设备和材料,将已溢流在甲板上油围住、收集在一起,使排泄到船外的溢油量限制在最小程度。
(5)在进行加装燃油作业中发生溢油事故时,应立即停止该项作业,在溢油事故原因未检出并清除之前,不准再进行该项作业。
(6)尽快用围油栏或代替物等将溢入海面的油围信防止扩散,同时用吸附材料等回收溢油。
(7)最后用用消油剂将油污清除,但使用前必须得到海事部门的许可,而且必须使用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物品。
(8)在做最后处理之前,船上应精心地保管回收的污油和清洁使用过的材料。
(9)当本船无力清除海面溢油时,应立即请求有关单位援助。
(二)事故性溢油
1、发生事故时,船长必须优先采取以下措施:
船舶应首先保证人命安全,确定下列各项事情:
①检查是否有受伤的人员 ②判断是否需要救助(救生) ③决定是否弃船
2、检查是否有油溢出或判断是否可能有油溢出,一旦有油溢了央保证船舶和人命安全的条件下,船长应立即采取控制溢油措施。
3、根据周围环境判断如果船舶继续停在出事地点可使事态进一步恶化,则应将船舶移到安全场所。
4、向当地海事部门报告,并根据溢油严重程度,如有必要向周围船舶救援。
5、对各种事故采取应急措施时,都必须考虑船舶的应力和稳性。
6、当船舶结构受损极其严重时,为防止和控制溢油,应采取减载措施。
7、采取措施以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善后处理工作
船舶在溢油处理完毕后,须做好现场清理和善后处理工作,配合项目部、南京航道工程局和海事主管部门调查。
应急预案编号:XXX-XXXXXX
版本号:第一版
单位名称:XXXX有限公司
**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关于发布实施《XXXX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其它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制定的《**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讨论并经总经理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批准人:
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公司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减少或避免重污染天气的持续,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反应机制,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⑥《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⑦其它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面对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1.4术语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Ⅲ级(黄色预警)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1.5预案体系
本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预警预报、应急响应、保障措施、信息发布、应急培训与宣传教育、应急演练、责任追究、附则等共13部分,明确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时各部门的职责、应急措施等。
1.6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积极预防,加强应急;
属地监管,部门联动;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
信息共享,全员参与。
1.7风险评估
我公司的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验收-选料修整-煮制-切片-配料-炒干-摊盘-烤制-包装,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排放污染物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我公司针对重污染天气成立急指挥小组,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2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及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2.2.1应急指挥小组及组长职责
承担我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工作;
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
批准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批准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终止;
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报告有关情况。
2.2.2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做好面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组员职责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面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4应急办公室职责
传达、执行应急指挥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跟踪事态变化和处置情况,并向应急指挥小组汇报,负责对重污染天气的事件的分析、总结和评估。
2.3.4应急保障组:
组长:
组员:
负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3.预警预报
3.1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3.2预警会商
当接到XX政府或XX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重污染预警通报后,应急办公室必须及时对环保、气象部门的监测和气象数据进行分析,预测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和强度,并将会商结果向应急指挥小组汇报。
3.3预警发布
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要提前12小时以内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AQI达到Ⅲ级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连续12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预报预警组预测未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警条件时,及时将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办公室。黄色预警信息,由应急办公室审查发布;
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由应急指挥小组发布。
3.4预警解除与调整
3.4.1预警解除、预警等级的调整与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一致。
3.4.2预警解除。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Ⅲ级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并及时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3.4.3预警调整。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要及时采取升级措施。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对应预警等级,实行3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
5.应急响应启动
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由应急办公室根据研判结果及时启动Ⅲ级响应;
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由应急指挥小组副组长批准启动Ⅱ级响应;
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由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批准启动I级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成员单位应立即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6.应急响应启动
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由应急办公室根据研判结果及时启动Ⅲ级响应;
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由应急指挥小组副组长批准启动Ⅱ级响应;
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由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批准启动I级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成员单位应立即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7.应急响应措施
7.1Ⅲ级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原辅材料。
7.2Ⅱ级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原辅材料。
7.3Ⅰ级预警期间:锅炉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8.保障措施
8.1经费保障
公司要加大重污染天气资金投入力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预算,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督检查、应急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以及应急技术支持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8.2物资保障
各部门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设施、人员防护装备调配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责任人、种类与数量,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8.3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
应急办公室应及时关注胶州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和胶州市气象局发布的环境和气象信息,及时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8.4通信、信息及交通保障
各部门之间要保持信息快速传输,应急办公室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通讯录,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8.5医疗卫生保障
各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气疾病突发患者的送医治疗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一旦发生疾病突发患者,可第一时间联系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9.信息发布
9.1预警信息发布
9.1.1发布的内容
预警期间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污染程度、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9.1.2发布的形式
通过移动电话、公司邮箱、微信群等方式进行信息发布。
9.1.3信息发布的组织
公司应急指挥小组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发布的指导协调。应急指挥小组和应急办公室负责针对相应级别的预警级别,进行信息发布,并对发布的信息负责。
9.1.4信息发布的时间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期间,适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通过微信群、邮箱等渠道及时发布。
10.应急培训与宣传教育
10.1应急培训
各部门要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对各自职责的落实进行培训。
10.2宣传教育
宣传培训组负责预警条件下应急宣传,组织各部门依据本预案全面宣传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措施。
11.应急演练
安全环保部要定期组织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等,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等情况,演练后要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完善应急预案。
12.责任追究
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应对重污染天气履职情况的监督,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照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13.附则
13.1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国家、山东省、胶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布置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附件:应急指挥小组成员通讯录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校饮水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我校公共卫生的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等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水。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疾患症状。
(2)程序:
a.发现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性传染病疾患,应在事件发生5分钟内报校长室、卫生室、总务处。
联系电话:
校长室:88209717
卫生室:88205859
总务处:88207708 b.学校在30分钟内上报区教育局。
c.学校在90分钟内向区教育局呈报书面报告。
(3)内容: a.疑似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b.中毒或水源性传染病疾患的学生所在班级、学生住址、家庭联系电话,事件的直接责任人。
c.目前状况、事件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d.报告时间和报告人。(发现事件人)
3、学校应急处理。 (1) 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 冯世宇
副组长: 张文贞
云中堂
陈士禄 组员:梁瑞新
任建华
吴佳新 李志敏 安伟
王新生 事件发生后由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应急处理。
(2) 在第一时间将患病学生送到区中心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
(3) 安排好班主任及教师做好排摸工作,做到不遗漏一个疾患学生。
(4) 加强家校联系,征求家长对治疗的意见。
(5) 相关领导、教师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
(6) 学校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区教育局,直到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4、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疾患的水源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调查:学校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
6、控制事态:学校马上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积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正定县第四中学
污染应急预案
水污染应急预案
大气污染应急预案
空气污染应急预案
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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