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1998-10-20国税函[1998]182号)等法律的规定,内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汇算清缴期限
内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应注意的是: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2、汇算清缴程序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45日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纳税调整项目表、减免项目表、联营企业分利、股息收入纳税表等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除提供上述所得税申报及其附表外,并应当附送以下相关资料:
A、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资料;
B、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C、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D、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E、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
A、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后,经审核其名称、电话、地址、银行帐号等基本资料后,若发现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有变化的,将要求纳税人提供变更依据;如变更内容属其他部门管理范围的,则将敦促纳税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
B、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填写是否完整、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附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审核中如发现纳税人的申报有计算错误或有漏项,将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报。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的通知作出相应的修正。
C、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
(3)主动纠正申报错误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45日内办理了年度纳税申报后,如果发现申报出现了错误,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后,在汇缴期内税务机关检查之前自行检查发现申报不实的,可以填报《企业所得税自查申报表》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据此调整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
(4)结清税款
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清缴税款。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在4月底以前将应补缴的税款缴入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办理抵顶或退税手续。
(5)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因有下列特殊困难:
A、水、火、风、雷、海潮、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者可供纳税的现金、支票以及其他财产等遭遇偷盗、抢劫等意外事故,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纳税人应提供灾情报告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
B、因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或者短期货款拖欠,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提供有关政策调整的依据或提供货款拖欠情况证明和货款拖欠方不能按期付款的证明材料。
从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一般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均规定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5日内提出,具体请参见各地税务局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或者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务机关将在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若不被批准,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纳税人将被加收滞纳金。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其在下列几个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他内容可参照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规定予以适用。
1、汇算清缴期限
外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
纳税人应当在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并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纳税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申报的,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期限,或者纳税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准备齐全所得税申报资料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先按规定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其它有关报表、资料可以适当延期报送。但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2、纳税申报应当附送的资料
纳税人办理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报表、资料、文件:
(1)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存货表、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表、外币资金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产品销售成本表、主要产品生产成本、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表、制造费用明细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预提费用明细表及其他有关财务资料。
纳税人所用会计决算报表格式与上述报表格式不同的,应报送本行业会计报表及附表。
(3)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包括:
A、享受税收优惠的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B、企业发生下列成本费用项目的,需报送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坏帐准备、坏帐损失、本期业有关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及其他项目。
三、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其在下列几个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他内容可参照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规定予以适用。
1、汇算清缴期限
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投资者应当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汇算清缴地点
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3、投资者兴办两或以上企业时的汇算清缴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
(2)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3)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附注从其他企业取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含有合伙企业的,应报送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所得情况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同时附送所有企业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当年度已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企业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企业汇算清缴的对象:
1、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内资企业或者组织,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组织。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期,均应按照相关税法的规定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企业汇算清缴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年度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
本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所得税、流转税及教育附加、防洪费);
验资报告;
以前年度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鉴定报告复印件;
存货盘点表、银行对帐单、余额调节表;
下年度缴本年度12月份税金的缴税单;
资产所有权的证明的复印件;
有关享受税务优惠政策的复印件;
基本情况表
企业汇算清缴办理程序: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主动纠正申报错误→结清税款→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企业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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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报告,提交资料清单:
1、单位设立时的合同、协议、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设立时的和以后变更时的批文、验资报告复印件
3、银行对帐单及余额调节表
4、期末存货盘点表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享受优惠政策的批文复印件
7、本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原件
8、未经审核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复印件
9、纳税申报表
10、已缴纳各项税款的纳税凭证复印件
11、重要经营合同、协议复印件
12、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备注:以上资料中的复印件,必须由提供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一、补缴上年度的所得税
补缴上年度的所得税属于“税前不予扣除项目:各种所得税款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的税款”。
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补缴上年度的所得税,应调整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
可实际工作中,12月份的会计报表可能在1月10日已报给了税务局,税法规定汇算清缴在年终后4个月内进行,也未明确重新报送经调整后的会计报表,况且账务处理已到了本年的
3、4月份,企业不习惯重新编一份上年度调表不调账的会计报表,而且多数人还是认同“账表一致”,除非事务所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调表不调账;
但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及税务审核并不出具经审核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因此,补缴及应退所得税往往是在本年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常见的几种不当处理方法:
1、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年末转入了本年利润,而在税前利润(利润总额)中也将其做了扣除;
2、记入营业外支出,同样的是在税前扣除;
3.直接记入所得税科目,虽没在税前扣除,但所得税科目反映的并不是本年度的所得税费用。
意见:汇算后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在下一年度的汇算清缴时,不作为税前扣除项目,这样会造成“纳税调整前所得”与企业的利润表的“利润总额”不完全一致;
如果为了两者一致,则先做费用扣除,然后再作为其他纳税调增项目填报也可,或者按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直接计入未分配利润科目。
请注意: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勾稽会不一致,要与利润分配表结合才能勾稽一致。
二、上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审批后可作为下一年度留抵
上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在纳税申报表中可作为上期多缴的所得额,或者作为已预交的所得税额抵减。
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同样要调整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账务处理方面与补缴类似;
如果上年度的多缴的所得税金额,在所得税科目已进行了处理,仅反映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借方,则不影响到本年度的所得税科目,以及利润分配科目。
如果多缴的所得税,未申请留抵或退税,账务处理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同样不得税前列支。
三、上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是否要进行会计处理
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予以扣除。
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在收益、费用和损失的确认、计量标准与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上存在差异。对于因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就收益、费用和损失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不一致的,不得调整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企业在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时,应在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即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或减去)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与税法规定就某项收益、费用或损失确认和计量等的差异后,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
因此,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调整事项,一般是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的,但也发现有些企业进行了所得税审核后,对于纳税调整事项在下年度作了账务处理,下年度做汇算清缴时又要做纳税调整。
四、是否调整下年度报表的期初数
由于会计制度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等规定中,都提到要调整下年度报表的期初数;
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区分重大差错和非重大差错两种处理方法。一般的会计差错(非重大差错)仅调整发现当期相关项目。
对于所得税审核来说,只对所得税纳税调整,一般不对报表进行调整,因此下一年度也不需要调整期初数,如应交所得税科目,在下年度进行账务处理即可,一般金额并不大,按非重大差错处理,同样不需要调整报表期初数。
五、有扣除限额的费用扣除
由于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是一种标准,依据标准计算出来的金额是准予扣除限额的概念,不是必须扣除的金额。如果纳税人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高于准予扣除限额,按限额扣除;
低于准予扣除限额,按实际核算金额扣除。
固定资产折旧、职工福利费、坏账准备等有一定的扣除比例,企业会计处理中的主要错误是,账务上未进行处理,而在纳税申报中作了纳税调减;
按税法规定,一些广告费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是可以在以后年度进行扣除的,这部分则可作为以后年度的纳税调减。
六、有关开办费的问题
新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以及税法对开办费的规定不同,实际中带来了混乱。
的期初数;
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区分重大差错和非重大差错两种处理方法。一般的会计差错(非重大差错)仅调整发现当期相关项目。
对于所得税审核来说,只对所得税纳税调整,一般不对报表进行调整,因此下一年度也不需要调整期初数,如应交所得税科目,在下年度进行账务处理即可,一般金额并不大,按非重大差错处理,同样不需要调整报表期初数。
五、有扣除限额的费用扣除
由于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是一种标准,依据标准计算出来的金额是准予扣除限额的概念,不是必须扣除的金额。如果纳税人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高于准予扣除限额,按限额扣除;
低于准予扣除限额,按实际核算金额扣除。
固定资产折旧、职工福利费、坏账准备等有一定的扣除比例,企业会计处理中的主要错误是,账务上未进行处理,而在纳税申报中作了纳税调减;
按税法规定,一些广告费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是可以在以后年度进行扣除的,这部分则可作为以后年度的纳税调减。
六、有关开办费的问题
新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以及税法对开办费的规定不同,实际中带来了混乱。
税法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筹建期,是指从企业筹建之日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
会计规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实务中可以这样理解:对于小型商贸企业,一般认为不存在开办期的问题,从取得营业执照起开始建账,相关的房租,办证费等,都作为当期的费用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是对开办费在开业年度一次进入费用,则当年要按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增,在以后年度作为纳税调减。但是以后年度可能会出现会计岗位更换或其他原因,不一定能做到纳税调减,而且每年都必须提供纳税调减的依据。
所以,对于众多的私营企业,仍按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更方便些。
七、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
依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主要的内容:正常的管理损失,不需报批,如固定资产变卖损失,不需报批,但提前报废需要报批。人为损失,财产永久性实质损害,政府搬迁损失,经报税务局批准后可税前扣除。
债权重组形成的坏账,单笔金额不大,收款的费用可能大于应收款本身的,由中介出具报告,税务局可以批准(操作时可和其他财产损失中介审核报告一起申报)。财产损失的申报期限为年度终了后的15天内,一年只能申报一次,所以应及时申报,当年的损失只能在当年申报。
八、预提费用的期末余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提取准备金或其他预提方式发生的费用余额均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准备金(除坏账准备金外)及预提的其他费用的余额不得在税前列支,企业应在纳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般来说,福利费、工会经费、坏账准备、银行贷款利息等可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提,并按规定可在税前扣除(要符合相关的比例及条件)。其他的如应付工资,严格来说,应是按借方发生额(即实发数)来进行扣除,但实务中如果企业是实行下发工资制度,本年同样有贷方余额,同样可不做纳税调整,其他的如水电费,房租等一般也可按同样的原则进行处理。
企业汇算清缴工作总结
篇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审核工作总结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审核工作总结
为增强税源监控能力,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按市局安排,税政科牵头,各科室抽调业务骨干力量组成了审核小组,对XX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企业进行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后续审核。
审核小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依照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环节,分别对六家企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营业收入、税前扣除、关联交易、税收优惠和资产损失等项目进行了审核。
其中,收入项目重点审核了纳税人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是否存在隐匿收入,销售收入不及时入账,视同销售、非货币性交易收入不计应税收入,股权性转让收益、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性资产不计应税收入,各种减免的流转税及取得财政补贴和其他补贴等未按规定计入应税收入等问题。
税前扣除项目重点审核了纳税人是否存在虚列成本、费用,多结转销售成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扣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多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未按规定进
行摊销,资本性支出列入费用等问题。
税前优惠项目重点审核了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其他专项优惠政策是否按规定审批、备案等问题。
资产损失项目重点审核了是否按规定审批、扣除。
由于各企业均无关联交易,此项目未予审核。
在审核的过程中,审核小组能做到精确细致、依法依据,依托信息化技术,对于数据不清的项目要求纳税人调帐核对,并要求纳税人进行了自审,按要求填写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自审报告表》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审核情况明细表》。
经审核,被审核单位的各项目均无任何问题。
篇2:市一级国税局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总结范文
关于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情况
的报告
XX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XX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关于做好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所便函[20XX]XX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XX]79号)文件精神,我市认真开展了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通过税企双方的共同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地完成了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汇算清缴基本情况
(一)汇算清缴户管情况。XX年度全市办理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户数3243户,比去年同期增加637户,同比增长24%。开业户数为3234户,同比增加了673户,开业面达%;
应参加汇算清缴的户数为3076户,同比增加了672户。不参加汇算清缴的户数为167户,同比减少了35户;
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数为3076户,同比增加了672户。汇算清缴面达100%.通过汇算清缴,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额亿元,纳税调整减少额亿元,纳税调整后所得为亿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亿元,应纳税所得额为亿元,应纳所得税额为亿元,扣除减免税额及抵免所得税额,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为亿元,同比增加亿元,增长率为%;
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为亿元,同比增加亿元,增长率为%;
应补所得税额亿元,同比增加亿元,增长率为360%。
3076户企业在XX年度营业收入共计亿元,利润总额为亿元,企业通过汇缴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亿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亿元,调整后所得额合计为亿元。我市正确执行税收政策,落实各项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共减免企业所得税亿元,抵免企业所得税亿元。因无企业在境外投资,故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均为0。参加XX年度汇算清缴的企业应缴企业所得税亿元,已预缴亿元,通过汇算清缴共补缴亿元。
(二)汇算清缴行业结构分析。本次实际参加汇算清缴的企业共有3076户,其中:盈利企业2471户,亏损企业196户,零申报企业户数409户。具体参加汇缴行业户数分布如下:农林牧渔业215户,其中:盈利企业123户,亏损企业33户,零申报企业户数59户。采矿业37户,其中:盈利企业32户,亏损企业2户,零申报企业户数3户。制造业1397户,其中:盈利企业1124户,亏损企业80户,零申报企业户数193户。电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90户,其中:盈利企业71户,亏损企业13户,零申报企业户数6户。建筑业21户,其中:盈利企业17户,亏损企业0户,零申报企业户数4户。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3户,其中:盈利企业52户,亏损企业1户,零申报企业户数10户。信息传输、计算机软件业6户,其中:盈利企业4户,零申报企业户数2户。批发零售业944户,其中:盈利企业800户,亏损企业35户,零申报企业户数109户。住宿和餐饮业9户,其中:盈利企业6户,亏损企业2户,零申报企业户数1户。金融业19户,其中:盈利企业15户,亏损企业4户。房地产业163户,其中:盈利企业136户,亏损企业16户,零申报企业户数11户。租赁和商业服务业36户,其中:盈利企业32户,亏损企业1户,零申报企业户数3户。技术服
务业8户,其中:盈利企业7户,零申报企业户数1户。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户其中:盈利企业10户,
亏损企业3户,零申报企业户数2户。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47户,其中:盈利企业36户,亏损企业6户,零申报企业户数5户。教育业4户,其中:盈利企业4户。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户,其中:盈利企业2户。
实际税负率:除农、林、牧、渔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其它行业实际税负率均为25%。
二、税源构成及增减情况分析
(一)税源构成情况。实际参加汇算清缴的3076户企业中,所占比重较大的行业是:农林牧渔业215户,占总户数的%;
采矿业37户,占%;制造业1397户,占%;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0户,占%;
交通运输业63户,占%;
批发和零售业944户,占%;房地产业163户,占%;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6户,占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47户,占%;其它行业则所占比例较小。
亿元企业所得税收入行业主要分布情况为:制造业入库税款亿元,占%;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入库税款亿元,占%;
交通运输业入库税款亿元,占%;
批发和零售业入库税款亿元,占%;
金融业入库税款亿元,占%;
房地产业入库税款亿元,占%。
盈利企业收入及缴纳税款情况:通过汇算清缴,盈利企业为2471户,占应参加汇缴企业户数的%。盈利企业实现销
售收入亿元,实现利润总额亿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亿元,应纳所得税亿元,减免所得税
额亿元,抵免所得税额亿元,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亿元,全年已累计预缴亿元,汇算补缴亿元,应退亿元。
亏损企业销售收入及亏损情况:亏损企业为196户, 占全部应参加汇缴企业户数的%,亏损企业实现销售收入亿元,亏损总额亿元。亏损企业主要分布在制造业80户,亏损额为亿元;
批发零售业35户,亏损额为亿元;
农林牧渔业33户,亏损额为亿元;
房地产业16户,亏损额为亿元。亏损企业当年度预缴税款亿元,应退亿元。
(二)税收增收情况及原因。参加汇算清缴企业入库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增长,增收亿元,增收比例达到%,各行业均出现不同幅度增长的现象。这首先取决于经济环境的转好,企业度过了经济危机,经营状况逐渐改善,同时一些亏损企业也被自然淘汰;
其次得益于我市继续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工作,特别是“三产”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继XX年我市出台“三产”企业实行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办法并取得良好效果后,XX年继续将工作重点放在主要针对小型企业、长亏不倒企业、零负申报企业和“三产”企业的预缴管理上。极大地促进了我市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增加。
三、减免税审批、报备情况
XX年度我市享受免税收入的企业共19户,免税收入亿,较上年增长亿;
享受减计收入的企业10户,减计金额亿,较上年减少亿;
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13户,扣除金额亿,较上年增长亿;
减免所得额合计亿,较上年增长亿;
减免税合计亿,较上年减少亿;
抵免所得额合计亿,较上年
减少亿。
四、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层层落实。我局为切实做好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结合总局、省局文件要求,依照“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指导思想,在3月份专门召开了全市国税系统所得税管理工作会议,布置了XX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会议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工作重点应放在政策宣传和有关年报填写辅导上,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严格企业涉税事项审核,同时对企业汇算清缴面、时间要求和在汇缴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应特别注意的事项进行了明确。各县(市、区)局为了切实加强对汇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均成立了以局长或分管业务副局长为组长,税政法规股、税源管理科、农村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汇算清缴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搞好内外培训,增强宣传力度。针对各县区局普遍反映的部分税务干部素质难以适应所得税管理工作以及企业会计人员对所得税政策不明晰的情况,为确保企业所得
税汇算清缴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市局进一步强化了对税务干部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培训的方式,提高税务人员所得税业务操作技能水平,并及时整理各项所得税相关政策和资料,通过内网传达至各县区局,帮助税务人员正确理解政策精神并掌握操作方法,同时要求各单位做好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各县(区)局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的基础上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对外宣传。XX县局及直属分局积极整理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及管理措施,结合纳税人日常咨询较多的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编制成册逐户发放,帮助纳税人了解所得税政策,指导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工作;
XX县局召集各企业法人代表与局领导班子进行座
篇3:企业税务工作总结
企业税务工作总结
企业税务工作总结范文一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企业所在区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
全面贯彻市局党组提出的“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三年翻一番、税费过千亿,服务争最
优、管理创最佳”的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三型三化”目标、狠抓“六型地税”建设。
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抓好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信息管税平台为支撑,强化征管质量和日
常税源监管的力度,确保完成半年阶段性目标,为完成
全年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主要成绩
今年上半年,全所同志砥励奋进,创先争优,取得了可喜成绩,概括有以下四点:
(一)在税源形势不容乐观的大环境下实现了税费收入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20XX
年1月-6月,我所累积入库税款万元,为年度计划101200万元的%,其中入
库市级收入万元,为年度计划35200万元的%,入库区级收入万元。
为年度计划66000万元的%,各项指标都达到了年初目标。
(二)高质量的完成了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调整、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20XX
年度税务清结等专项工作,夯实了征管基础。
根据市局文件要求,在区局统一部署下,我所结合户管特点,以“四个到位”实现“四
个确保”,圆满完成了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调整清查工作。此次清查工作实际调查企业275
户,其中:自有土地企业60户,承租土地企业215户,全所管辖企业应税土地面积有
万平方米,调整后年应征收土地使用税万元,较调整前
的20,万元增加
万元,增幅为%,实现了税政科预计的增加数额。在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
工作上,我所找准切点,攻克难点,凸显亮点,将这项常规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取得了显著
成效,超额完成了区局下达的申报人数任务,并取得自行申报补报税款万元的骄人成
绩。年度税务清结是每年上半年的重要工作,今年的税务清结对我所在专业化改革后首次对
转入重点税源企业进行清结,做好税务清结工作对了解税源情况,摸清企业经营状况有重要
意义。我所在时间紧压力大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到户清结,切实了解企业,保证清结质量。
税务清结累计查补税款万元,查补税款做到了全额入库。
(三)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了初步成绩。按照市局、区局重点工作的要求,我所在将十项重点工作中涉及到我所的工作进行分解
细化,保证落实到位,对不涉及到自身的工作进行学习讨论,了解全局。具体来说一是严格
执行法律程序,加强压欠力度。我们对欠税410万元的青山市政公司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了压
欠,目前以取得初步成效,争取在规定时间全部入库。二是细化三级绩效考核指标,切实落
实到人到事,体现考核差距,让考核真正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
(四)民评评议优化发展环境成效显著,纳税服务水平质量提升。我所根据市局、区两级民主评议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同时结合
“地税干部进万户排万忧解万难”活动,多方面、全方位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创新纳税服务
方法,坚持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对纳税人做到有事主动给办、急事及时办、要事
优先办、难事协调办、坚决杜绝不能办,方服务承诺全面落实,服务效率全面升级,切实提
高了纳税遵从度。具体来说一是利用“五送四上门”活动,上门服务重点税源企业,了解企
业的纳税服务需求,做到服务具有针对性;
二是开展“五比五亮”和“八有八优八无”活动。
全面改善干部服务态度与服务方式,争强干部的服务意识,让纳税人感受到真真切切亲人般
的关怀。
(五)业务学习成效显著,干部业务素质显著提升 今年上半年,我所一方面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各项业
务学习培训,提升干部的
业务素养和专业执法水平。另一方面,我所坚持每周进行一次集中业务学习讨论,交流工作
中遇到的问题与解决方法,让干部整体提升。同时利用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专项清查
等各项专项工作,有针对性的请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给大家讲课充电,以执法需求为目标,缺
什么补什么,有效提升了干部的执法能力与水平,为保障各项专项工作圆满完成奠定了坚持
基础。二、基本做法与经验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一方面强化税源分析预测,做到心中有数,一方面挖掘潜在
税源,努力做大税源基数。今年上半年,我所在税源紧张的严峻形势下,不断强化税源分析预测,做到每季度一次
全面详细的税源分析,特别是对重点税源企业和税源变化较大的企业,我们要求税管员每户
逐一分析,找到影响税源变化的因素并跟踪调查,做到税源分析准确性、预见性和及时性。
在做好税源分析预测的同时,我们更加注重充实税源基数,俗话说得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一是强化政策辅导培训,提高企业纳税遵从能力,拓宽税源监控范围;
二是细化政策执行。
提高征管质量。主要是强化了个人所得税监管,对公积金超标、企业年金、补贴补助等行为
进行清查,提高个税征管质量,同时加强对大型企业税收政策研究,不断突破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的征管;
三是抓紧重大项目工程和拆迁项目税收管理。
摸清政策模糊地带潜在税源情况,保证在政策明确后能及时足额的征收相关税款。
(二)以全面完善绩效管理和执法责任制为契机,实现绩效考核与个人奖惩相统一、执
法考核与责任追究相统一。
1、制定三级考核方案,全面提升我所绩效考核效率。按照市局、区局绩效管理办法及考
核标准,制定三级考核方案,将绩效考核细化到人、到岗、到事,拉开差距、档次,起到奖
勤罚懒的作用。
2、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根据专业化机构改革的要求,我所强化岗责监督、考
核机制,做到人、岗、责一一对应,统一标准,确保考核到位,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三)注重干部业务学习与业务能力的提升,为提高征管质量奠定人才基础。
1、发挥税收管理标兵的带头作用,在全所掀起了业务学习的高潮。全所同志围绕实际工作需求为中心,开展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
新的车船税法的学习,尤其是对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业务问题以及新的法规政策,进行了集中
学习与讨论,让全所干部明确了政策依据,保证执法准确性。
2、以干部能级考试为动力,探索开展了干部能级提升学习。根据市局今年的十项重点工
作安排,干部能级制管理将全面启动,我所为提升干部能力水平,以实际工作为需求,借助
区局统一安排的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在所内开展了干部综合能力学习。
(四)将纳税服务与争先创优向结合,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 我所将创先争优与纳税服
务向结合,在全所干部中开展“五亮五比五创”活动,在干部中宣扬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
的理念,创新纳税服务手段和方式,让纳税人满意。让创建工作贯穿于纳税服务工作中,接
受纳税人的监督,得到群众和纳税人的认可。
(五)经深入开展的“廉洁地税”为基础,努力打造我所廉政建设新体系。
1、扎实开展廉政建设工作。制定我所20XX年廉政规划,开展岗位教育,做到人人思想
上重视,排查岗位风险,发现廉政苗头,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在自由裁量权,税务行政许可、
审批等方面下功夫,形成以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2、创新廉政建设方法、手段。认真研究税收工作廉政新情况、新问题,找准防范的切入
点、突破点、着力点,开展有声有色的廉政活动,推进我所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存在的不足
在总结经验同时,我所也看到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第一,纳税服务在深度和特色上
有待加强;
第二,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三,工作创新上有待突破。四、20XX年
下半年的打算20XX年下半年,我所将在发扬成绩的基础上,牢牢把握发展机遇不犹豫,将“治
庸”、“问责”进一步推向深入,强化“三型三化”“六型地税”建设不动摇,围绕机构改革、
税源专业化改革求生存,全面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税收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进步再做
新贡献。
主要工作措施是:一是紧紧围绕市局十项重点工作抓落
实,创新工作方法,保证有好又
快、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二是绩效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出实招,不走过场,真考核。
显硬功夫,真正起到促进工作作用;
三是,倾全所继续抓好省局“信息管税”平台推进工作。
不断分拆、研究信息管税平台规律,促进信息深度利用;
第四,继续深入持久的开展“责任
风暴”、“ 治庸计划”、“发展软环境”工作,不断改善发展软环境,优化服务,在服务理念、
服务水平、服务手段、服务效率上有创新。企业税务工作总结范文二20XX年,我局在市局和内黄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针,遵照”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紧紧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
不放松,从严治税,从严治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局干部
职工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同心协力,真抓实干,”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一流”,圆
满完成了市局敲定的税收任务。现将我局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组织征收为中心,狠抓征收管理。 一年来,我局紧紧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不放松,发扬”四铁”精神,”
加强征管,堵塞
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采取了一切措施,确保了应收尽收。我局截止12月18日共组
织收入 2350万元,其中省级收入完成150万元,占年计划的100%;
县级收入预计完成2200
万元,占年计划的%,以上任务的完成,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全员抓收入,实行目标管理。 20XX年,我局省级收入任务为150万元,县、乡两级税收计划为2400万元。内黄县是
个农业县,一些人纳税意识淡薄,税收环境差;
全县形成规模效益的企业几乎没有,税源主
要是家庭作坊式的个体工商业。要完成市局敲定的税收任务,任务十分艰巨。面对困难,我
局干部职工没有退缩,再次对全县税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强化组织收入工作的中心地位,确
保思想认识到位,征管力度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年初,县局与各基层单位签订了目标管 理责任书。为强化目标管理,我们实行”局长包片,股室包所,连带责任追究制”;
定任
务,定目标,实行奖优罚劣;形成了人人头上有指标,千斤重担众人挑的局面。
2、加强税源监控,严格税源管理 在组织征收工作中,全局干部职工牢固地树立了全方位税收观,抓大不放小,对重点税
源与零星税源、大税种与小税种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地限制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年
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我局领导进行了分户定责,跟踪管理,做到对重点税源心中有
数。同时,我局乘今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之东风,加强了对集贸市场的综合治理,合理调
整了个体税负,调整面不低于90%,税负调整率不低于10%;
加大了对加油站、砖瓦场、建筑
市场、房屋租赁、医疗机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有效地防止了税源的流失。仅对加油站的专
项检查就查补税款11万元,罚款万元。
3、加大稽查力度,打击涉税犯罪今年,我局加大了稽查和打击涉税抗税行为的力度,进
行了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种的检查和发票使用检查,坚持向征收管理要收入,向稽查要收入。
4、全面细致地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从二月初到四月中旬,我局对全县应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户进行了20XX年的企业所得税
清缴,共检查企业125户,查补税款67万元,罚款38
万元。
5、加强教育,依法行政在征收工作中,教育和要求干部职工遵照”应征不漏,应免不征”的原则,做到”依法
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杜绝有税不收或收过头税、人情税、关系税等现象。
二、凝聚人心,转变作风,文明办税
1、用兵的前提是爱兵。在今年的工作中,局领导班子视同志为兄弟姐妹,在工作上给职
工关心、支持和爱护;
在生活上,尽最大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千方百计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在去年基层所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又改造了4个基层所和两个办公楼,并向乡镇为基层所协
调交通工具。为尽快落实市局民心工程决策,我局经过紧张有序的先期一系列工作,县局家
属楼已于12月初开工建设。领导处处关心同志,同志时时支持领导工作,全局上下凝聚在了
一起,紧紧地团结在领导班子周围,形成了一个风正人和、人人爱岗敬业、个个奋进争先的
合力局面,使内黄地税队伍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篇2:税务个人工作总结 税务个人工作总结
-在xxx局的正确领导下,xxx全体同志紧密协作,较好地完成了局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学习实践,提高自身素质。 为了能更好地胜任审理工作,xxx全体同志在平时非常注重政治、业务知识的学习。在
日常政治学习中,紧跟形势,注重学习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党的“十六大”
召开期间,组织干部收看、学习江泽民同志作的“十六大”报告,领会其精神实质,牢记为
人民服务是国家公务员的宗旨,并将之运用于指导税收工作的实践;
同时我们利用一切可以
利用的时间认真学习新颁布的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地方税收法规汇编》,还利用网络下
载相关法律、税收政策和与xxx有关的操作规程,共同学习,使提高干部素质落实到具体的
行动上。
为了学以致用,我们在日常审理案件时遇到政策业务问题总是提出来一起讨论,及时翻
阅有关的文件,做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
到有关税务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在业务理论上做到“与时俱进”,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反复学习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还将学习的心得形成文字,今年xxx共有8篇税收调研
文章分别在省、市税务报刊杂志和我局内部刊物《国税xxx信息》上发表,并对各检查科在
平时的xxx中提出的各种业务问题作出答复,促进了xxx业务的正常开展。为了加强xxx业
务的指导,做好查前培训工作,按照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在xxx员下户检查前,我们将金融
企业相关的所得税税收政策进行了详细的归纳、整理,编写了《金融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汇
编》,为xxx员下户检查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
今年一年,xxx三次派出人员分别参加xxx能手培训、进出口业务培训以及出口退税业
务培训,还派出业务骨干参加省局组织的出口企业、烟草企业、电力企业检查,均获得省xxx
局领导的肯定,通过学习和实践,掌握了更加丰富全面的税收业务知识,干部的理论和实践
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使xxx朝着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奋斗目标又迈进了坚实的一
步。
二、落实工作目标,制定考核办法。 根据局领导要求,为了明确责任,加强管理,落实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促进“一级xxx”
的规范运行,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们草拟了《南昌市国税xxx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从队
伍建设、学习培训、遵守纪律、环境卫生、勤政廉政、调查研究、信息报道等几个共性部分
进行考核外,还结合办公室、案源、检查、审理及执行各部门的各自工作特点入手进行分级
考核、日常考核、不定期考核及年终考核。确定了40项考核项目,细化了考核目标,明确了
考核计分标准,规定了考核方法及考核单位,对规范和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
的作用。
三、做好本职工作,严把案件审理。 今年全年,xxx共对330余户税务xxx案件进行了审理,组织召开了15次审理会,通过
日常审理工作,退回各检查科要求补充证据、材料或调查的案件88户次,占整个案卷 的28%;
直接归档的案卷93户,占全部案件的%.在审理过程中,我们提交了近300
余份《审理工作底稿》,审理之后形成了300余份《审理报告》,下发了《税务处理决定书》、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近700份。
把好案件的质量关是审理工作的核心,在审理每个案子时我们都要求要做到细致认真。
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本职工作,严格审查每个案子的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到位,所依
据的法律法规是否确切,定性是否准确。在审理过程,我们力求案卷无差率达100%,发现问
题及时退回补正,有的案卷甚至多次退回。例如,在审理江西省石油供销公司这个无税案时。
就发现缺少《税务xxx报告》以及未下达《税务xxx通知书》等问题。对证据的审查有两个比较典型的案例:一是对南昌联众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证据的审查。
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遗漏之处,于是辅导xxx员深入检查,为国家挽回损失近2万元;
二
是对南昌市青云谱厦杏三阳摩托车配件部偷税案的审理,发现该个体工商户提供虚假会计资
料,企图欺骗我xxx人员,致使xxx人员作出错误的判断。我审理人员在对该户的审理时。
对每个可疑之处决不轻易放过,终于使企业弄虚作假的行为真相大白。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组织对南昌铁路局机械厂进行了复查,通过复查,我们认为
该厂从“应付工资”中列支向职工发油29600元不应调
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减了xxx员认定
的应补交企业所得税9768元,准确地执行了税法,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今年案件的审理及查摆会,我们感到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xxx报告
制作不甚规范,具体表现在文句不畅,措词不准,未全面反映情况,不按《xxx工作规程》
中的项目制作xxx报告;
2、征求意见见稿下发后,企业反馈了意见,大部分xxx员在形成
xxx报告时无调整说明;
3、案卷必备资料短缺情况较多,送达回证无两人以上签名或是代签
名;
4、案卷资料不够严谨,有少部分xxx工作底稿及取证资料未盖企业公章,甚至于还出现
了xxx实施日期先于xxx通知书日期的情况;
5、与检查内容相关的期间未进一步落实;
6、
绝大多数未调取征管分局的征管资料,xxx和征管脱节,从而不能充分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
7、存在以工作底稿代替证据使用的现象。 一年来,经过xxx全体同志的不懈努力,xxx案卷的质量比起上半年有了显著的提高。
重证据、讲事实、依法办事的意识在xxx干部中已逐渐扎根,但是还应进一步加强。实事求
是地说,我们查办案件的质量还不是很理想,法律知识
的欠缺,如真实、合法、有效证据的
采集就目前情况而言,就是个薄弱环节。如果发生税务行政诉讼,胜诉的几率并不很高。要
把每一个案子都办成“铁案”,仍需全体人员全面提高素质,尤其补充有关法律知识将是今后
要长抓不懈的重要工作。
四、坚持依法治税,推行阳光xxx.我局拟自20XX年开始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同时实施“阳光xxx”工程。为了配合“阳光xxx”
这个新生事物的正式实施,10月18日xxx同志为全市保险公司及其下属分理处负责人和财
会人员举办了保险业及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这是我局自“一级xxx”成立以来首
次派员外出讲课,也是尝试“阳光xxx”的第一步。首开先河的反响很好,企业人员表示欢
迎,认为这是在税企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又能很好地保障
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以具体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真实体现。
五、做好重大案件的移送及听证、复议工作。全年共向市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移送重
大案件28起,协助市局法规科对这些涉税金额在50万
元以上的重大案件进行审理。受理了
江西椰岛营销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的听证申请,做好了听证的前期准备工作,由于企业要求
撤回听证请求,故未举行听证会。对申请复议的江西飞宇制药有限公司组织了调查举证,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查账征收)流程? 有详细的所需材料清单吗?
一、汇缴申报程序
1、从上海税务网—“办税服务”—“下载中心”下载《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
2、客户端的打开:Microsoft Office 2003版的,进入工具—选项—安全性—宏安全性—改成“中”—确定—退出;
Microsoft Office 2007版的,点击选项—选择“启用此内容”—确定—退出;
3、重新进入客户端,选择“查账征收”—点击《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打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回执》—填写《申报表》、《居民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下载《上海市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客户端、《2010年度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客户端并填写数据,通过网上电子申报客户端软件(eTax@SH)上传数据,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二、报送资料及申报期限
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自行网上申报和纸质资料的上报。报送资料具体如下: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须提供相应的审计报告);
3、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经营情况、分支机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批复文件、分支机构预缴税款情况及其缴款书复印件,跨地区发生劳务的本市建筑安装企业在劳务发生地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缴款书复印件、外出经营证明等相关资料;
4、事先备案涉税事项的结果通知书,事后备案需要报送的相关资料;
5、当年发生的税前可弥补的亏损额超过500万元(含)的,应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
6、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7、2010年1- 4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缴款书复印件;
8、企业2010年度发生工资薪金支出,应提供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
9、对列支工会经费项目的,应提供《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或《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10、《小税种年度清算申报表》一式二份;
11、《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宜告知书回执》一份;
12、《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一式二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一份;
14、《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受理单》一式二份;
15、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三、填报要求
应如实、正确地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完整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未能按时完成申报的纳税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新征管法)》进行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填报时,请仔细阅读主表及附表的填表说明;
2、检查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基本信息以及申报数据是否填写完整;
3、稽查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与会计报表的数据是否一致,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尤其是会计利润是否与主表13行次利润总额是否一致);
4、检查有关税前列支项目是否按标准和范围扣除;
5、检查弥补亏损是否准确,是否按规定填报;
6、检查税前扣除、税收优惠是否已报税务机关审批、备案等;
7、纳税人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发现申报有误的,可在自行重新申报。特殊情况无法网上申报的,持客户端和汇缴资料到管理员处,由管理员审核纸质资料并导入客户端,出具《业务传递单》,至征收大厅开具税单后缴纳入库;
8、请法定代表人、会计主管、经办人在主表及所有附表相应栏处签字或签章,填上“填表日期”;
9、盖齐公章;
10、电子申报系统扣款日期统一为:2011年5月25日至5月31日,纳税人应确保扣款日期内银行扣款账户上有足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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