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离岗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离岗创收,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特就乙方离岗创收事宜订立以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1、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离开工作岗位,每年为甲方上交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
2、乙方离岗期间的劳动所得收入归个人所有,乙方上交甲方的人民币壹万元任务,乙方自愿在由单位所发个人工资中扣除(每年一月至十月工资中每月扣除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
3、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在离岗期间不再承担本部室各项工作;
乙方在离岗期间如遇单位重大活动、涉及个人利益的重要事项、重要会议、重要改革、表格填报等,甲方将通知乙方,如乙方拒绝或放弃,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离岗期间应遵纪守法,若因自身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因个人工作造成的身体伤害及各种行为等均与甲方无关,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协议期限:
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012.1.1——2016.12.31)止,本协议中一年指当年一月一日至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年期限。
三、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按国家规定,以同等条件在职职工的标准为乙方发放工资,缴纳应由单位承担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代扣代缴乙方应承担部分并按规定计人个人账户;
2、在乙方离岗期间甲方以同等条件在职职工的标准为乙方发放津贴、奖金等待遇;
3、甲方按照在职职工为乙方办理各种由单位承办的涉及个人的职称晋升、各种考核等事项;
4、甲方在乙方上交完成人民币壹万元的任务后,年底将给予乙方同本部门职工一样的奖励;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离岗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同等待遇;
2、乙方应保密本协议内容;
3、乙方离岗期间,其社会活动和经营活动纯属个人行为,不得以“”及甲方名义在外从事有偿服务及经营等其他活动。
五、协议的解除: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单位的规章制度;
2、乙方调动工作;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者,一经甲方调查核实将通知乙方,即解除本协议。
六、其他事项: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单位主管领导留存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内部股份协议书
篇1:股东内部合作协议 股东内部合作协议 甲方:乙方:丙方: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合作投资设立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
1、公司名称2、经营范围:3、注册资本:4、法定地址: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三、职务和分工:
甲方担任合作公司的一职,主管决定合作公司的经营项目和内部事务; 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一职,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丙方担任合作公司的一职,负责公司经营财务收支事宜; 四、利润分配方式:
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均按照甲方占%;
乙方占%;
丙方占%的比例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五、经营资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资的情况,则该股东视为自动放弃部分股权,三方股份则实际出资重新相应调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该以董事长和至少一名其他股东同意为准。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东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内不得退出股份。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出资退回,其他股东对退出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合作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合作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七、因一方违约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签字: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电话:乙方签字:证件号码:联系地址:电话:丙方签字:证件号码:联系地址:电话:
年月日
篇2:股东协议(内部使用) 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平
司)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性质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第三条
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公司地址: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
自的股份比例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章股东基本情况及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1.股东:
姓名:,身份证号:,住址: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大写:), 占公司股份的%。
2.股东:
姓名:,身份证号:,住址: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大写:), 占公司股份的%。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公司
各股东按其所持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二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二)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所持有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三)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四)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或者质询;
(五)依照其所持有股份份额获取利益分配;
(六)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七)公司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持有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章程和协议;
(二)按其股份份额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按其股份份额追缴公司放贷金额。
1、追缴资金集中至公司法人银行账户,以其 个人名义进行放贷;
2、放贷所得全部收益分成:首先保证公司服务咨询收入部分(计算方 式:≥放贷金额*5厘);
余下放贷收益按个人追缴份额分成,连本一次性返回资金追缴股东。
(四)依其持有的股份份额承担公司债务;
(五)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六)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七)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八)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久)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十)保守公司秘密;
(十一)《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份额或部分股份份额以及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股份份额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同意。
第五条股东在行使其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五章股东会
第一条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条股东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等有关董事的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条股东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通过。
第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五条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协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协议上签名。会议记
录和书面协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条股东会定期会议为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
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第六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七章解散和清算
第一条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二)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背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二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
止。
第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及各项费用;
(三)缴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章争议解决
第一条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条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九章协议修改
第一条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由各股东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和另行约定,本协议所产生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
力。
第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各股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全体股东签字:
日期:
内部承包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作为甲方工程项目经理,丙方作为乙方担保方,就乙方承包工程丙方作担保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内容,共同遵守。
本合同签订的基础:
1、甲方系经过批准,具有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类工程施工资质为级,按照国家规定承揽工程。
2、乙方作为甲方的项目经理,同时是甲方工程项目部的负责人。
3、甲方工程项目部现有的施工设备由乙方自备。
4、丙方对乙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本协议基本内容:
第一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工程项目,负责甲方承揽并负责施工的全部类工程的施工。承包方式:按照固定比例上缴管理费,自主聘用工作人员、自筹资金、自主施工、自担风险。
第二条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工程承揽不论甲方承揽的工程,还是乙方自己承揽的工程,对外均为甲方承揽的工程,由甲方与建设单
位签署《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条财务管理
1、甲方为乙方独立设立财务账簿,独立核算,但是对外结算与支付,必须经过甲方财务统一办理。甲方与建设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约定“本工程的所有工程款必须以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即施工方,也就本合同甲方)的账户,否则视为款项未付。”
2、对外结算: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均由甲方统一结算进入甲方为乙方设立的独立帐户。结算方式通过银行票据的形式结算。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单独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
3、对外支付:由甲方通过乙方的独立帐户,统一对外支付材料款、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用款时,必须要说明款项的用途,并凭甲方签名的书面支付书方可支付,做到专款专用。
4、乙方每月向甲方汇报一次工程进度及债务情况,甲方有权派人员到现场核对大宗建材和机械设备的购买和保管、使用、付款等情况,发现问题及
时纠正,同时,应对建设单位的工程进度款及工程款的结算进行履约跟踪。
第五条劳保统筹基金由甲方统一缴纳劳保统筹基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管理费乙方按照施工工程总造价的%向甲方缴纳管理费。首次根据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价款进行结算,甲方可以从乙方帐户中直接扣除。待工程结算完毕,多退少补。
第七条人员的雇佣、工资的发放
1、工作人员招聘及工资方法:工程施工人员全部由乙方自行招聘,工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保障工作人员工资及待遇的按时发放,不得拖欠。因拖欠工资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甲方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甲方除有权向乙方追偿外,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倍的违约金。
2、财务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由甲方委派,财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承担,其工资标准不得低
于甲方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如果由乙方自行招聘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甲方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第八条保险办理、安全管理与责任
1、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遵守安全生产规则,不得强令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2、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工作,同时接受并积极履行甲方提出的整改方案。
3、乙方同时要为工作人员投保各项社会统筹保险,特别要投保工伤保险,同时乙方要为工作人员投保意外伤害商业险。工作人员产生的工伤,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帐户中直接代为支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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