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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自查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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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自查自评报告
X XX 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 XX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XX 县食安办严格对照《XX 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评价细则(2019)》,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自评结果显示,我县能达到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标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一)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我县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持续加大治理整顿力度,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未发生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未发生系统性、行业性的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并造成国外官方对我国相关出口食品采取封关措施。(二)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我县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不断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多渠道、多举措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积极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监管能力和监管成效不断提升和显现,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食品检验量。2019 年完成食品监督抽检 4426 批次,2020 年完成食品监督抽检 4470 批次,均超过 3 份/千人的标准,检验方法科学合理、检测项目高于省抽同类项目数的 60%。其中 2019 年针对农药兽药残留抽检 2012 批次,2020 年农药兽药残留抽检 1650 批次,达到 1.5 份/千人的标准。
(四)地方党委政府创建期间被问责情况。创建期间,
地方党委政府未出现因未履行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而被问责的情形。
(五)征集、解决、反馈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县采取调查问卷、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主动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并建立问题汇总及处理情况,及时解决、反馈相关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落实党政同责 (六)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 1.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2019 年以来县委常委会 2次、县政府常务会 2 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到基层一线进行调研,现场指导推进食安县创建工作。及时向 XX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2.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分别出台《中共 XX 县县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XX 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自领导班子及成员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定《XX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保障食安委工作有序高效运转。针对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变化,及时对县食安委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调整。各镇街均成立
食安委、食安办,并严格落实食品摊点备案责任,建立备案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第一时间纳入食品安全监管。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认真开展中小学校外托管场所监管工作,积极履职尽责,监管措施有力有效。
3.考核评议。县委、县政府每年都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制定专项考核细则,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七)基层基础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基层监管所达标建设,共设立 24 个市场监管所,强化人员配备,每个基层监管所配备不少于 5 人,能够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在每个镇街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建设了农药残留速测室,配备了检测仪器,完善了各项制度。成立了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队,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与协管员队伍建设,按要求开展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积极解决落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监管执法装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八)设施装备。认真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相关规定,24 个基层监管所全部按照“十个一”标准进行配备,改善基层工作条件。目前 24 个基层监管所业务及辅助用房均达到 320 ㎡。
(九)经费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创建期内食品安全工作财政预算逐年增长,有力地保障了监
管执法工作开展需要和食品抽检经费需求。
(十)能力建设 1.市、县检验监测能力建设。一是县检验检测中心在县政府、县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总投资近 1000 万元,实验室总面积 2217 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 518 万元,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共 6 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人员 4 人,占检测技术人员总数的 66%。二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事故流调物资库,做好流调所必需的物资储备,取证工具、采样用品等配备齐全。
2.借助“互联网+”技术,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是在餐饮服务单位推行“明厨亮灶”工程,通过在后厨、前厅等关键位置安装视频监控,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推广使用 XX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
(十一)工作创新。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主动开展监管工作创新并及时总结推广。截止目前,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文 1 篇,“中国食品安全网”31 篇,《中国食品安全报》1 篇,《XX 消费者》3 篇,《XX 市场监管》2 篇,《XX晚报》2 篇,XX 网 28 篇,XX 新闻 1 篇,《XX 大众》1 篇,《XX壹点》1 篇,《XX 资讯》2 篇,“XX 在线”1 篇,“XX 财富网”1 篇,《XX 普法》1 篇。
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
(十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一是建立并落实监管名录制度,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督促各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合格证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管理规定,开展农产品自检工作。二是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通过强化培训、加大执法力度,不断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并探索建立切合我县实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生产环境的污染。
三是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管。我县扦取的小麦、玉米样品送省、市粮油检测中心检验,至今未发现、未收到检测粮食超标不合格的情况。
四是全面开展标准化生产。印制 XX 县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技术规程,发放到各生产基地和蔬菜种植户,积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各生产基地都能够开展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等技术,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开展生产。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建设。
(十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投入财政资金 1200 万元建成了 XX 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XX 县 XX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 年 1 月 17 日正式运行以来,在县域内合理布局建设收集暂存点 12 处,与全县规模养殖场签订了《XX 县病死
畜禽无害化委托处理协议书》,开办了政策性生猪保险,建立了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作为生猪保险理赔的前置条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有收集、处理等相关制度和台账,实现痕迹化可追溯管理,病死畜禽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建立无害化处理补贴机制,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将无害化处理补贴机制扩大到牛、羊、鸡等其他畜禽品种。
(十四)餐厨废弃物管理。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体系,与 XX 市环科餐厨垃圾处理公司合作,对建成区餐厨垃圾进行收运和处理,并纳入财政预算,做好资金保障。目前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已有 481 家签订收运协议,占比达到 70%以上。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理台账,落实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三联单”制度,做到账、单相符、记录一致。严格规范运营,实现餐厨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做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情况实时监督、定期考评,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五)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对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我县目前有 1 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实现行业健康规范发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能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十六)执法履职。
1.信用档案建设。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档案。目前获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建立了信用档案。
2.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一是每年制定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及时公开。二是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由辖区食品监管人员具体负责,并按要求频次开展监督检查。三是推行先进管理体系,我县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共17家,推行 HACCP、ISO22000 等质量管理规范的共 17 家,比例达到100%。四是对获证三个月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进行量化分级,大中型餐饮单位清洁厨房率达 100%。五是各学校全部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陪餐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全部落实到位。制定《关于印发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大宗食品集中采购制度、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对大宗原材料实行“四统一”(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运送)政府采购,规范学校食堂采购行为。目前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全部达到 B 级以上,食品安全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 100%,明厨亮灶率达到 100%。
3.集中用餐单位的主管部门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掌握学校(含幼儿园)、养老机构、医院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总数及明细,制定相关工作方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十七)“三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XX 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对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小
餐饮依条例发放登记证;
按照“六项标准”,对小餐饮开展规范提升活动,对小作坊进行登记全面治理,督促食品摊贩落实规范要求,设置疏导点,引导食品摊贩入市经营,纳入管理并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
(十八)综合治理 1.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建立了教体、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建立校园周边经营者监管台账,明确监管人员,实行网格化监管,推动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2.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力度。制定《整治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行动方案》,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清理主体资格,强化监督检查,并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了农村食品安全。明确农村大集开办单位,落实开办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
(十九)监管执法信息公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均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制度,监管执法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及部门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
(二十)抽检监测 1.监督抽检。一是各监管部门每年制定年度抽检计划,
并按计划全部完成抽检任务,抽检结果及时进行公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立案率达到 80%以上,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达到 100%,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对社会公布。二是制定实施县级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监管范围覆盖监管名录所有单位,定性抽检、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完成计划要求。
2.风险监测。卫健部门制定并实施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对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及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及时通报风险监测结果,我县不存在“零报告”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二十一)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处理。
1.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每次整治均做到活动有方案、过程有监督、工作有成效。
2.相关食品监管部门均制定办案制度,做到案件查办事权明确、权责统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依法落实案件查办制度,规范案件查办行为,案件依法查办率达 100%,案件行政复议未出现被撤销或被变更的情况。
3.司法部门牵头制定《关于建立 XX 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加强三安联动,制定联动细则并有效实施。2019 年以来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 7 起,未发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情况。农业农村部门已办理 1 起罚没款数额 20 万元以上的案件。市场监管部门
向公安机关成功移交 2 起涉嫌犯罪案件,已移送 XX 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二十二)产业发展 1.2018 年县政府印发《XX 县人民政府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健、商务投资促进等部门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制定每年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实施方案。现已按计划完成目标。
2.大力开展“食安 XX”品牌建设和农产品品牌建设。严格落实 X 政办发〔2016〕X 号和 X 政办发〔2017〕X 号文件,制定了《XX 县“食安 XX”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和《XX 县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食安 XX”品牌建设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并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截至目前,我县“三品一标”总数已达到 290 个,种植面积超过 27 万亩,占全县蔬菜面积的 70%;
水产品无公害认证产品 17 个,无公害产地认证 1 家,总面积 15 余万亩。XX 省知名农产品品牌 1个,“聊·胜一筹!”品牌标识授权使用企业 24 家。创建 1 家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9 家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6家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7个市级美丽生态牧场,2 个市级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创建“食安 XX”示范企业 9家;
流通环节示范店 22 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 3 条,示范店 9 家、示范学校食堂 5 家。加强对“食安 XX”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彰显。
3.加快推进业态升级改造。对农贸市场开展升级改造,
并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创建,XX 县百农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已获评省级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并能持续保持良好经营条件。
(二十三)应急管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2019、2020 年连续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取得良好效果。依托省市场监管局舆情处置工作平台,及时处置上级部门转办的网络舆情,快速开展执法检查,回应社会关切,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舆情信息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十四)企业管理。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控各类风险。
1.严格许可准入管理。经行政许可方能生产经营的单位,全部取得许可证或备案登记等证明材料,且证件均在有效期内,并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
2.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行为规范,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生产经营台账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产品质量。
3.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已全部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制定了食品安全培训计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
全管理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食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接受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不断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诚信观念和食品安全意识。4.加强网络订餐监管。目前我县网络订餐外卖平台共 2 家:美团外卖和饿了么。市场监管部门监督该 2 家平台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经营资质审核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利用网络订餐智能监控系统开展“以网管网”,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数据抓取。全面推行外卖食品封签制度,入网餐饮单位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配送。
(二十五)集中交易市场管理。农贸市场开办者建立并落实了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对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建立经营者档案。对入场经营者经营环境和条件等开展日常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农贸市场建设了食品快检室,配备快检设备和检验人员,定期开展快检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并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行处置。
(二十六)追溯机制建设。一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能通过记录和查验有效实现追溯。二是鼓励食品生产企业推行电子化追溯,目前省级食品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正在逐步推广。三是建立并落实问题食品召回制度,建
立不安全食品登记台账,按规定销毁问题食品并做好记录。
(二十七)行业自律。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机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我县已建立食品安全行业协会和 XX 县蔬菜协会,完善工作章程,有效运行并发挥作用,促进了行业自律。
(二十八)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司法指导,推行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食品安全案件,适用简易民事诉讼程序或者其他方式支持消费者追偿。
(二十九)责任保险。在生产企业、大中型商超、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等业态单位积极推广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县 112 家学校食堂全部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三十)社会监督渠道。利用 XX 平台,24 小时受理投诉,按照法定时限处置率、回复率达到 100%。印发《XX 县关于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食品投诉举报案件做到了应奖尽奖。
(三十一)科普宣传。
一是大力开展科普宣传。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普法责任制,根据职能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法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乡村、街道社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覆
盖率达 100%。
二是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和宣传贯彻培训。卫健部门会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跟踪评价工作并汇总意见,每年组织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
三是强化新闻宣传。在县广电中心设立食品安全专栏,每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是加强中小学食品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中小学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建立校内食品安全宣传阵地。各中小学将食品安全教育融入各学科教学之中,并在学校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食品安全舆论氛围,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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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X 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 XX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XX 县食安办严格对照《XX 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评价细则(2019)》,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自评结果显示,我县能达到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标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一)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我县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持续加大治理整顿力度,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未发生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未发生系统性、行业性的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并造成国外官方对我国相关出口食品采取封关措施。(二)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我县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不断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多渠道、多举措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积极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监管能力和监管成效不断提升和显现,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食品检验量。2019 年完成食品监督抽检 4426 批次,2020 年完成食品监督抽检 4470 批次,均超过 3 份/千人的标准,检验方法科学合理、检测项目高于省抽同类项目数的 60%。其中 2019 年针对农药兽药残留抽检 2012 批次,2020 年农药兽药残留抽检 1650 批次,达到 1.5 份/千人的标准。
(四)地方党委政府创建期间被问责情况。创建期间,
地方党委政府未出现因未履行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而被问责的情形。
(五)征集、解决、反馈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县采取调查问卷、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主动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并建立问题汇总及处理情况,及时解决、反馈相关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落实党政同责 (六)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 1.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2019 年以来县委常委会 2次、县政府常务会 2 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到基层一线进行调研,现场指导推进食安县创建工作。及时向 XX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2.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分别出台《中共 XX 县县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XX 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自领导班子及成员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定《XX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保障食安委工作有序高效运转。针对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变化,及时对县食安委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调整。各镇街均成立
食安委、食安办,并严格落实食品摊点备案责任,建立备案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第一时间纳入食品安全监管。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认真开展中小学校外托管场所监管工作,积极履职尽责,监管措施有力有效。
3.考核评议。县委、县政府每年都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制定专项考核细则,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七)基层基础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基层监管所达标建设,共设立 24 个市场监管所,强化人员配备,每个基层监管所配备不少于 5 人,能够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在每个镇街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建设了农药残留速测室,配备了检测仪器,完善了各项制度。成立了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队,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与协管员队伍建设,按要求开展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积极解决落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监管执法装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八)设施装备。认真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相关规定,24 个基层监管所全部按照“十个一”标准进行配备,改善基层工作条件。目前 24 个基层监管所业务及辅助用房均达到 320 ㎡。
(九)经费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创建期内食品安全工作财政预算逐年增长,有力地保障了监
管执法工作开展需要和食品抽检经费需求。
(十)能力建设 1.市、县检验监测能力建设。一是县检验检测中心在县政府、县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总投资近 1000 万元,实验室总面积 2217 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 518 万元,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共 6 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人员 4 人,占检测技术人员总数的 66%。二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事故流调物资库,做好流调所必需的物资储备,取证工具、采样用品等配备齐全。
2.借助“互联网+”技术,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是在餐饮服务单位推行“明厨亮灶”工程,通过在后厨、前厅等关键位置安装视频监控,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推广使用 XX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
(十一)工作创新。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主动开展监管工作创新并及时总结推广。截止目前,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文 1 篇,“中国食品安全网”31 篇,《中国食品安全报》1 篇,《XX 消费者》3 篇,《XX 市场监管》2 篇,《XX晚报》2 篇,XX 网 28 篇,XX 新闻 1 篇,《XX 大众》1 篇,《XX壹点》1 篇,《XX 资讯》2 篇,“XX 在线”1 篇,“XX 财富网”1 篇,《XX 普法》1 篇。
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
(十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一是建立并落实监管名录制度,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督促各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合格证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管理规定,开展农产品自检工作。二是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通过强化培训、加大执法力度,不断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并探索建立切合我县实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生产环境的污染。
三是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管。我县扦取的小麦、玉米样品送省、市粮油检测中心检验,至今未发现、未收到检测粮食超标不合格的情况。
四是全面开展标准化生产。印制 XX 县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技术规程,发放到各生产基地和蔬菜种植户,积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各生产基地都能够开展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等技术,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开展生产。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建设。
(十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投入财政资金 1200 万元建成了 XX 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XX 县 XX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 年 1 月 17 日正式运行以来,在县域内合理布局建设收集暂存点 12 处,与全县规模养殖场签订了《XX 县病死
畜禽无害化委托处理协议书》,开办了政策性生猪保险,建立了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作为生猪保险理赔的前置条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有收集、处理等相关制度和台账,实现痕迹化可追溯管理,病死畜禽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建立无害化处理补贴机制,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将无害化处理补贴机制扩大到牛、羊、鸡等其他畜禽品种。
(十四)餐厨废弃物管理。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体系,与 XX 市环科餐厨垃圾处理公司合作,对建成区餐厨垃圾进行收运和处理,并纳入财政预算,做好资金保障。目前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已有 481 家签订收运协议,占比达到 70%以上。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理台账,落实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三联单”制度,做到账、单相符、记录一致。严格规范运营,实现餐厨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做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情况实时监督、定期考评,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五)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对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我县目前有 1 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实现行业健康规范发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能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十六)执法履职。
1.信用档案建设。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档案。目前获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建立了信用档案。
2.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一是每年制定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及时公开。二是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由辖区食品监管人员具体负责,并按要求频次开展监督检查。三是推行先进管理体系,我县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共17家,推行 HACCP、ISO22000 等质量管理规范的共 17 家,比例达到100%。四是对获证三个月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进行量化分级,大中型餐饮单位清洁厨房率达 100%。五是各学校全部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陪餐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全部落实到位。制定《关于印发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大宗食品集中采购制度、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对大宗原材料实行“四统一”(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运送)政府采购,规范学校食堂采购行为。目前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全部达到 B 级以上,食品安全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 100%,明厨亮灶率达到 100%。
3.集中用餐单位的主管部门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掌握学校(含幼儿园)、养老机构、医院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总数及明细,制定相关工作方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十七)“三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XX 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对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小
餐饮依条例发放登记证;
按照“六项标准”,对小餐饮开展规范提升活动,对小作坊进行登记全面治理,督促食品摊贩落实规范要求,设置疏导点,引导食品摊贩入市经营,纳入管理并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
(十八)综合治理 1.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建立了教体、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建立校园周边经营者监管台账,明确监管人员,实行网格化监管,推动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2.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力度。制定《整治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行动方案》,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清理主体资格,强化监督检查,并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了农村食品安全。明确农村大集开办单位,落实开办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
(十九)监管执法信息公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均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制度,监管执法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及部门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
(二十)抽检监测 1.监督抽检。一是各监管部门每年制定年度抽检计划,
并按计划全部完成抽检任务,抽检结果及时进行公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立案率达到 80%以上,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达到 100%,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对社会公布。二是制定实施县级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监管范围覆盖监管名录所有单位,定性抽检、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完成计划要求。
2.风险监测。卫健部门制定并实施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对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及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及时通报风险监测结果,我县不存在“零报告”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二十一)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处理。
1.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每次整治均做到活动有方案、过程有监督、工作有成效。
2.相关食品监管部门均制定办案制度,做到案件查办事权明确、权责统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依法落实案件查办制度,规范案件查办行为,案件依法查办率达 100%,案件行政复议未出现被撤销或被变更的情况。
3.司法部门牵头制定《关于建立 XX 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加强三安联动,制定联动细则并有效实施。2019 年以来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 7 起,未发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情况。农业农村部门已办理 1 起罚没款数额 20 万元以上的案件。市场监管部门
向公安机关成功移交 2 起涉嫌犯罪案件,已移送 XX 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二十二)产业发展 1.2018 年县政府印发《XX 县人民政府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健、商务投资促进等部门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制定每年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实施方案。现已按计划完成目标。
2.大力开展“食安 XX”品牌建设和农产品品牌建设。严格落实 X 政办发〔2016〕X 号和 X 政办发〔2017〕X 号文件,制定了《XX 县“食安 XX”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和《XX 县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食安 XX”品牌建设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并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截至目前,我县“三品一标”总数已达到 290 个,种植面积超过 27 万亩,占全县蔬菜面积的 70%;
水产品无公害认证产品 17 个,无公害产地认证 1 家,总面积 15 余万亩。XX 省知名农产品品牌 1个,“聊·胜一筹!”品牌标识授权使用企业 24 家。创建 1 家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9 家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6家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7个市级美丽生态牧场,2 个市级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创建“食安 XX”示范企业 9家;
流通环节示范店 22 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 3 条,示范店 9 家、示范学校食堂 5 家。加强对“食安 XX”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彰显。
3.加快推进业态升级改造。对农贸市场开展升级改造,
并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创建,XX 县百农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已获评省级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并能持续保持良好经营条件。
(二十三)应急管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2019、2020 年连续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取得良好效果。依托省市场监管局舆情处置工作平台,及时处置上级部门转办的网络舆情,快速开展执法检查,回应社会关切,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舆情信息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十四)企业管理。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控各类风险。
1.严格许可准入管理。经行政许可方能生产经营的单位,全部取得许可证或备案登记等证明材料,且证件均在有效期内,并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
2.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行为规范,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生产经营台账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产品质量。
3.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已全部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制定了食品安全培训计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
全管理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食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接受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不断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诚信观念和食品安全意识。4.加强网络订餐监管。目前我县网络订餐外卖平台共 2 家:美团外卖和饿了么。市场监管部门监督该 2 家平台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经营资质审核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利用网络订餐智能监控系统开展“以网管网”,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数据抓取。全面推行外卖食品封签制度,入网餐饮单位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配送。
(二十五)集中交易市场管理。农贸市场开办者建立并落实了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对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建立经营者档案。对入场经营者经营环境和条件等开展日常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农贸市场建设了食品快检室,配备快检设备和检验人员,定期开展快检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并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行处置。
(二十六)追溯机制建设。一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能通过记录和查验有效实现追溯。二是鼓励食品生产企业推行电子化追溯,目前省级食品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正在逐步推广。三是建立并落实问题食品召回制度,建
立不安全食品登记台账,按规定销毁问题食品并做好记录。
(二十七)行业自律。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机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我县已建立食品安全行业协会和 XX 县蔬菜协会,完善工作章程,有效运行并发挥作用,促进了行业自律。
(二十八)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司法指导,推行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食品安全案件,适用简易民事诉讼程序或者其他方式支持消费者追偿。
(二十九)责任保险。在生产企业、大中型商超、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等业态单位积极推广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县 112 家学校食堂全部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三十)社会监督渠道。利用 XX 平台,24 小时受理投诉,按照法定时限处置率、回复率达到 100%。印发《XX 县关于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食品投诉举报案件做到了应奖尽奖。
(三十一)科普宣传。
一是大力开展科普宣传。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普法责任制,根据职能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法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乡村、街道社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覆
盖率达 100%。
二是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和宣传贯彻培训。卫健部门会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跟踪评价工作并汇总意见,每年组织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
三是强化新闻宣传。在县广电中心设立食品安全专栏,每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是加强中小学食品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中小学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建立校内食品安全宣传阵地。各中小学将食品安全教育融入各学科教学之中,并在学校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食品安全舆论氛围,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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