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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办理护照委托书

2025-08-30人已围观

儿童办理护照委托书
  普通护照办理委托书

  本人因不能前来,

  特委托身份证号码:;

  与委托人关系:()全权代为办理我

  儿子□女儿□申领护照的事项,对委托人申请

  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事宜,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如委托人在境外则为出入境证件资

  料页、有效签证页、最近一次出境验讫章查验页复印件)

  委托人:被委托人:

  年月日

  普通护照办理委托书

  本人 因 不能前来,特委托 身份证号码:

  ;

  与委托人关系:( )全权代为办理我儿子□女儿□ 申领护照的事项,对委托人申请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事宜,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如委托人在境外则为出入境证件资料页、有效签证页、最近一次出境验讫章查验页复印件)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年 月 日

  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委托是由:

  委托人XXXXX因(出差在 地方),特委托XXXXXX(写明被委托人姓名及委托人关系)到公安机关办理儿子/女儿XXX(身份证号码:

  )电子普通护照手续。

  在委托期间本人将承担被委托人所代理上述事宜的一切责任。

  委托人签名并按印 .

  20 年 月 日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护照

  护照是申请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际性质的身份证明证件,公民在国际间往来, 必须持有本国政府颁发的合法的护照, 同时护照内必须具有前往国的有效签证, 这样才能离开本国国境。以进入前往国家或地区。如果持照人在国外旅行,居留期间发生意外, 所在国首先必须依照其所持护照, 判明身份和国籍, 然后再决定如何处理。同样,护照颁发国的驻外机构也要根据护照来决定如何提供帮助或外交保护等。

  简单易懂的说法就是国际通用的身份证,它也作为各国颁发签证证明的载体,也就是说,在一本护照上可以有多个国家颁发的签证。我国的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二年或五年。

  2、签证

  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主权、尊严、安全和利益而采取的实施出入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一个国家的公民如果希望到其他国家旅行、定居、留学和执行公务等,除必须持有本人的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外,另一个必备的条件,就是必须获得前往国家的签证。否则,是不可能成行的。

  办理签证所需的资料因各国使馆的具体要求不同而不同,还因办理的签证类别不同也有所不同。

  护照是不能进行异地办理的,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过期的护照是不能进行签证的。

  签证申请依据不同国家的要求不同,有些国家的使馆可以办理异地人员的签证申请,但对申请资料以及该使馆受理的地域有要求,比如日本使馆办理签证,在西南片区的都需要将资料送交到日本驻重庆总领事馆,对于不属于西南片区的异地人员还需要暂住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在办理出国手续的时候,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护照是否还在有效期内,对于能预见自己以后常出国的,最好能在护照有效期结束前申请护照延期。

  二、预先查询欲前往的国家对签证的要求,尽量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证件、资料。

  三、对于国外发送来的邀请函日程表,有可能的话尽量请对方将启程日期延后点或尽早发送,以便留出充裕的时间办理签证,有的签证机构要求提前日程表一周递交申请资料,一般的签证周期需要5个工作日,这要根据不同国家使馆的规定。

  四、最后一点,办理签证不会看你已经签过几次的,每一次签证都要认真的准备资料,确保资料的齐全以及符合办理机构的要求,这样才不会延误你的日程。

  办理护照:要去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人民币。一般办证大厅提供一揽子服务(包括复印、照相、特快专递投递等),搂住只需携带材料,在办证大厅填写办理护照申请表、复印、

  照相、递交材料、交钱,然后就可以回家等待了,一般是十五个工作日内可拿到护照。

  办好了护照,才能拿着护照办签证。

  大多数的签证,是在一个人所持的护照或旅行证件上签注(盖章),或贴上一张标签,盖章或标签带有清晰

  的说明文字,指明持有人进入该国的事由、允许停留的时间、或通过其领土前往其他国家的许可。

  签证制度是国家主权的象征,是一个国家对于其他国家的公民进行入境实施控制和管理的具体表现,以此达到维护国家安全及国内社会秩序的目的。通常情况下,一个国家发给外国人的签证,是以外国给其本国

  国民的待遇是否平等互惠为原则,为两国国民彼此往来给予同等的优惠和便利。

  办理外国签证,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是委托代办,还是自己直接办理,一般需要经过下列几个程序:

  (l)递交有效的护照。

  (2)递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例如有关自己出生、婚姻状况、学历、工作经历等的证明。(3)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签证不同,表格也不同,多数要用外文填写、同时缴付本人照片。(4)同前往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有的国家规定,凡移民申请者必须面谈后,才能决定;

  也

  有的国家规定,申请非移民签证也必须面谈。

  (5)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属门审查批准。

  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

  (6)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华使领馆。如果同意,即发给签证。如

  果拒绝,也会通知申请者。

  (7)缴纳签证费用。一般来说,递交签证申请的时候就要先缴纳费用,也个别国家是签证申请成功的时候才收取费用。一般而言,移民签证费用略高,非移民签证费用略低。也有些国家和地区的签证是免费的。

  出 入 国 (境)

  一、出国手续办理

  (一)申领因私护照

  凡常住户口在我市的居民,须本人向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申请。

  未满16周岁的儿童须由父母或父母委托(父母不在本市)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时需交验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附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在国外需附护照复印件)。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

  (2)本人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详见照片标准);

  (3)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

  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

  (4)未满16周岁的,应当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户口尚在迁移之中 (含外地迁入、市内迁移)的,应先落户后申请,凭户口簿申请护照。外省市户口迁入我市不满五年需与原户籍地核查,核查期间不计算工作日;

  (2)身份证遗失或过期,来不及办理新身份证的,凭《临时身份证》申请;

  (3)持有过期护照,在申请时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照片页、有效期页和有效签证页),核验后剪角随新护照发还申请人;

  (4)遗失过期护照,需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启事,凭本人身份证、报纸办理护照失效手续后方可申请;

  (5)《申请审批表》由本人用蓝黑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表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儿童和文盲可由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填,代填人须签名;

  (6)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号码”,填写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如身份证与户口簿两者不一致,须事先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待两证相符后方可申领护照;

  (7)“户口所在地址”是指申请人户口簿上记载的详细住址。“家庭住址”是指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址;

  (8)户口簿、身份证等其他证明材料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请勿自行裁剪。

  3.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4.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15日内办结。

  申请人因紧急商务等原因需尽快出境的,应在递交申请材料时提交与紧急事由相应的境外证明材料。确属紧急事由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过程核查时间除外) 5.收费标准

  新证、换发护照每证200元;

  补发护照每证400元;

  加注20元/个 咨询电话:87316111

  监督电话:87316073

  (二)申请补发护照须知

  居民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可以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凡常住户口在我市的居民,须本人向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申请。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应当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未满16周岁的儿童须由父母或父母委托(父母不在本市)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时需交验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附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在国外需附护照复印件)。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护照加注及补、换发申请审批表》,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

  (2)本人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

  (详见照片标准)

  (3)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

  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

  (4)未满16周岁的,应当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5)证件损毁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的说明。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并提交刊登申明护照作废的报刊。

  2.注意事项

  (1)户口尚在迁移之中 (含外地迁入、市内迁移)的,应先落户后申请,凭户口簿申请护照。外省市户口迁入我市不满五年需与原户籍地核查,核查期间不计算工作日;

  (2)身份证遗失或过期,来不及办理新身份证的,凭《临时身份证》申请;

  (3)《申请审批表》由本人用蓝黑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表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儿童和文盲可由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填,代填人须签名;

  (4)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号码”,填写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如身份证与户口簿两者不一致,须事先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待两证相符后方可申领护照;

  (5)“户口所在地址”是指申请人户口簿上记载的详细住址。“家庭住址”是指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址;

  (6)户口簿、身份证等其他证明材料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请勿自行裁剪。

  3.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如皋市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4.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15日内办结。

  申请人因紧急商务等原因需尽快出境的,应在递交申请材料时提交与紧急事由相应的境外证明材料。确属紧急事由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过程核查时间除外) 5.收费标准

  补发护照每证400元;

  加注20元/个

  咨询电话:87316111

  监督电话:87316073

  (三)加急办理护照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凭相应材料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二、赴港澳台手续办理

  (一)申请赴港澳商务活动

  受本单位派遣赴香港或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本市居民、华侨、在我市工作的外省市暂住人员,可以申请赴港澳商务,个体工商户仅限法人办理。须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注: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住内地代表机构。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并提交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

  (2)本市居民交验有效《 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非本市居民,须交验有效《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再次申请的,须提交《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复印件;

  (3)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所在单位或企业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派遣函 (单位港澳商务备案手续详见《南通市单位人员申请多次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

  (4)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所在单位或企业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所在单位或企业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派遣函;

  (5)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2.注意事项

  (1)填写表格时请确认前往地区、期限和次数(如仅香港或澳门一地,或是港澳两地;

  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还是一年多次);

  (2)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公室或者珠海签证办公室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3)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或者损坏,应当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时须提交相应材料。遗失证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4)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5)赴港澳旅游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打工等违法活动;

  (6)户口簿、身份证等其他证明材料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请勿自行裁剪。

  3.签注种类 赴港澳商务签注分为:

  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根据审批,可以签发三个月一次签注、三个月多次签注、一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三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4.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如皋市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5.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初次申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人因紧急商务等原因需尽快出境的,应在递交申请材料时提交与紧急事由相应的境外证明材料。确属紧急事由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过程核查时间除外) 6.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

  一次有效签注20元/个;

  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个。

  咨询电话:87316111

  监督电话:87316073

  (二)申请赴港澳探亲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1.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

  (2)本人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详见照片标准);

  (3)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

  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

  (4)未满16周岁的,应当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5)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无论证件是否过期,在申请时应将原通行证交回,单独申请签注的须提供证件复印件;

  (6)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7)委托他人申请,被委托人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填写表格时请确认前往地区、期限和次数(如仅香港或澳门一地,或是港澳两地;

  三个月或一年内一次前往或二次前往);

  (2)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公室或者珠海签证办公室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3)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或者损坏,应当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时须提交相应材料。遗失证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4)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5)户口簿、身份证等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规格与申请表相同,请勿自行裁剪。

  3.签注种类

  探亲签注(T)分为:三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三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4.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5.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初次申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6.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 0元/证;

  一次有效签注20元/个;

  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个。

  咨询电话:87316111

  监督电话:87316073

  (三)申请赴港澳团队旅游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持有江苏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我市居民,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

  同一签注的人员,可以委托人代为申请。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

  (2)本人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详见照片标准);

  (3)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

  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

  (4)未满16周岁的,应当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5)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无论证件是否过期,在申请时应将原通行证交回,单独申请签注的须提供证件复印件;

  (6)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委托他人申请,被委托人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填写表格时请确认前往地区、期限和次数(如仅香港或澳门一地,或是港澳两地;

  三个月或一年内一次前往或二次前往);

  (2)团队旅游证件由组团旅行社在省公安厅制证中心统一领取,并由旅行社通知持证人旅游成行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等事项。持证人须随旅行团出入境;

  (3)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公室或者珠海签证办公室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4)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或者损坏,应当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时须提交相应材料。遗失证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5)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6)赴港澳旅游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打工等违法活动;

  (7)户口簿、身份证等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规格与申请表相同,请勿自行裁剪;

  (8)如团队人员集中前往申请(20人以上),须提前与所在地出入境部门预约,以便及时调配人员,避免拥挤,同时旅行社须派人现场组织协调。

  3.签注种类:

  团队旅游签注(L)分为:

  三个月一次签注、三个月两次签注、一年一次签注、一年两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4.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5.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初次申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6.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

  一次有效签注20元/个;

  两次有效签注40元/个。

  咨询电话:87316111

  监督电话:87316073

  (四)“应邀赴台”往来台湾

  本市居民、在本市工作的外地暂住人员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应邀前往台湾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等活动,直接在南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本人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

  在本市工作的外地暂住人员还须提交暂住证、工作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须交验有效护照、定居外国证明和暂住本市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国务院台办签发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属赴台进行文化交流、文艺演出的,可由省文化厅确认盖章;

  赴台进行体育比赛的,可由省体育局确认盖章;

  赴台进行宗教活动的,可由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确认盖章;

  (4)台湾当局签发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或副本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无论证件是否过期,在申请时应将原通行证交回,单独申请签注、加注的须提供证件复印件;

  (6)团组如由省各委、办、厅、局,省属各企事业单位副厅级以上干部,各市、县、区4套班子正副职领导干部率团的,须提交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其赴台的文件;

  (7)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

  2.注意事项

  (1)应邀赴台可由组团单位代办,代办人须提交介绍信和身份证;

  (2)赴台人员出境时,必须携带台湾方面的入境许可证明的原件或副本的原件。持入境许可证明原件的,可从开放口岸出境经香港或澳门去台湾;

  持入境许可证明副本原件的,须经香港去台湾;

  (3)户口簿、身份证、入台许可证明等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规格与申请表相同,请勿自行裁剪。

  3.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l:30~5: 30 南通市青年东路81号,市公安局大楼二楼办证大厅 4.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初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属紧急事由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5.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

  加注20元/个;

  一次签注20元/个。

  咨询电话:85021855

  监督电话:83563895

  (五)因私事往来台湾

  本市居民以及暂住在我市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因私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以及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可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并提交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须交验有效护照、定居外国证明和暂住本市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台湾当局签发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或副本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入台许可证明由在台亲友办理,请务必在向公安机关申请前办好此入台证明);

  (4)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无论证件是否过期,在申请时应将原通行证交回,单独申请签注、加注的须提供证件复印件;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6)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

  2.注意事项

  (1)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可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2)经批准前往台湾定居的,申请人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书》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常住户口、交还居民身份证。凭派出所相关证明到市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赴台证件;

  (3)赴台人员出境时,必须携带台湾方面的入境许可证明的原件或副本的原件。持入境许可证明原件的,可从开放口岸出境经香港或澳门去台湾;

  持入境许可证明副本原件的,须经香港去台湾;

  (4)户口簿、身份证、入台许可证明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规格与申请表相同,请勿自行裁剪。

  3.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4.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初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属紧急事由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受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5.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

  加注20元/个次;

  一次签注20元/个,多次签注100元/个。

  咨询电话:87316111

  监督电话:8731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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