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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共7篇)

时间:2025-08-01 18:04:43 浏览次数:

崇义乡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

应 急 预 案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一)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事故、爆炸事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本预案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四)设立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

(五)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造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于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预防与应急组织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龙见超

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陈世贵

医疗组长

龙均涛 防保副组长

成 员:朱永福

莫兴望

龙见春 贺诗琴 职 责:

1、全面领导本镇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室,龙均涛(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室职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负责与县突发事件应急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联系;
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
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组织

1、医疗救治小组

组 长:陈世贵

医疗组长 成 员:莫兴望 贺诗琴

职责:负责全院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本院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制定工作,成立医疗急救、护理、后勤保障等相关组织;
负责组建现场医疗救护分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派遣;
负责本院内的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工作;
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疾病控制组:

组 长:龙见超

卫生院院长

2 成 员:龙均涛 龙见春

职 责:负责全乡突发事件后疫情防治工作;
负责对突发事件灾害区疫情处理方案制定工作;
负责疫点消毒和疫区资料信息汇总报告工作;
指导相关人员对疫区的消毒、封锁;
接受领导小组的领导,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卫生监督组:

组 长:龙见超

卫生院院长 成 员:龙均涛 龙见春

职 责:负责全乡疫点水质监测,生活饮用水安全等工作;
制定饮用水、生活饮食标准;
指导全乡生活用水等管理工作;
规范救治小组的质量建设。

4、卫生宣传组:
组 长:龙均涛

成 员:莫兴望 贺诗琴

职 责:负责救治过程中先进人物事迹报导宣传工作;
负责对突发事件的认识和防治工作;
负责对突发事件评估和对灾民健康教育等工作;
负责社会对灾区物资和资金的捐献、收集、宣传、统计、上报和其它工作;
完成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5、后勤供应组:
组 长:龙见春

成 员:朱永福 陈治春

职 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所需物品设备、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
负责车辆和各种急救物资的调配和应急;
负责参加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三、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

3 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医疗救治工作程序及措施

1、防保组接到突发事件急救信息,应迅速派出医务人员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在接诊急救病人时,如发现重特大灾害事故信息,应迅速报告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院内救治迅速到位,畅通绿色通道,做好救治准备工作,确定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

4、确定专人负责,伤病员救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②发生或者发现不同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③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的;

④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

6、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不得漏报和瞒报。

崇义乡卫生院 二O一二年二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和《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事故、爆炸事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本预案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四)医院设立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

(五)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造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于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预防与应急组织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

1、全面领导本院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成 员:XXX 职

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负责与市突发事件应急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联系;
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
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组织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小组及医疗救护队 (1)医疗救治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职责:负责全院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本院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制定工作,成立医疗急救、护理、后勤保障等相关组织;
负责组建现场医疗救护分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派遣;
负责本院内的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工作;
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现场医疗救护队 第一救护队 队 长:XXX 副队长:XXX 成 员:XXX

第二救护队 队 长XXX 副队长:XXX 成 员:XXX )

3、感染控制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全院范围内突发事件后的消毒喷洒、感染控制工作;
积极配合市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全市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接受领导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4、卫生宣传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救治过程中先进人物事迹报导宣传工作;
负责对突发事件的认识和防治工作;
负责对突发事件评估和对灾民健康教育等工作;
负责社会对灾区物资和资金的捐献、收集、宣传、统计、上报和其它工作;
完成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5、物品供应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职 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所需物品设备、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
负责车辆和各种急救物资的调配和应急;
负责参加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三、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医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医疗救治工作程序

1、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

2、急诊科及门诊各科室应当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对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措施,防治交叉感染和污染。

3、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必要时,配合市区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4、感染科等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5、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应当按照突发事件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6、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7、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8、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报告属地管理部门、市疾控中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1、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②发生或者发现不同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③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的;

④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

2、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接诊医师应立即汇报医务科和疾控科,主管部门汇报分管院长和院长,由预防保健科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漏报和瞒报。

3、突发事件报告电话:

六、法律责任

1、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造成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训戒、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2)不听指挥、贻误救治时间的;

(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

(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5)拒绝接诊患者的;

(6)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调度的;

(7)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七、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XX医院急性中毒抢救预案

为使急性中毒患者在短时间内尽快脱离生命危险,特制定医院急性中毒抢救预案。

一、现场抢救

迅速将患者救出现场,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抢救措施。

l.进入现场抢救

(1)现场空气中被有毒气体或蒸气污染,如患者己昏迷在内,或不能自行脱离,首要任务是将患者迅速救出现场,应根据现场条件,采取紧急措施,如向内送风等,进入现场救护者应配带防护设备,同时有人进行监视,并立即呼救,准备下一步抢救及送医院等工作。

(2)任何原因致现场空气中氧浓度低于14%(尤其是低于10%)时,可使人立即意识丧失或电击式死亡,抢救措施同上。

(3)在以上情况下,切忌在毫无防护措施下进入现场抢救,因为现场可使抢救者立即昏迷,造成更多人中毒,使抢救工作更为困难。

2.抢救出现场后紧急处理

(1)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施行心肺脑复苏术,在施行口对口呼吸时,施术者应注意不可吸入患者呼出气味,以防发生意外。

(2)保持呼吸道通畅,如清除鼻腔、口腔内分泌物,除去义齿等。

(3)如呼吸急促、表浅,应进行人工呼吸,针刺内关、人中、足三里,注射呼吸兴奋剂。

(4)检查有无头颅、胸部外伤、骨折等。

(5)立即转送医院,并及时通知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工作,去医院途中要有经过训练的医护人员陪同,继续进行抢救,并做好记录。

3.初步清除毒物

(1)强酸、强碱致皮肤、眼灼伤,应立即用大量流动水彻底冲洗。

(2)口服中毒者如患者处于清醒状态,可先饮水300ml,然后用筷子、手指等物刺激软腭、咽后壁及舌根部催吐,吐出物保留待检查,但口服腐蚀剂或惊厥、休克者禁用。

4.现场用药

现场条件有限,紧急处理必须用药时,应由医护人员掌握,如急性氰化物中毒解毒剂的应用,控制抽搐用安定等。

5.警惕肺水肿

吸入刺激性气体后如当时无明显症状,应保持安静、休息,并加强观察。因体力活动或精神紧张都可诱发肺水肿。也应注意有些刺激性气体中毒,可在吸入数小时后,出现迟发性肺水肿。

6.现场抢救是成功的关键

(1)急救人员平时应加强急救知识的培训和演练,在发生事故时充分发挥作用。

(2)配备必要的抢救设备,且严格执行检查之维修、更新的制度。

(3)在现场混乱情况下,能正确进行抢救工作。

二、治疗原则

1.中止毒物的吸收

现场抢救受条件、时间所限,到医院后仍应继续清除尚未被吸收的毒物,以达到彻底清除的目的。应牢记阻止毒物吸收其效果远胜于吸收中毒后,再采用各种急救措施所起的治疗作用。

(1)洗胃①服毒后6小时内洗胃最有效,即使超过6小时,仍应不放弃施行。②重危者尤其是呼吸表浅者,可先气管插管再插胃管。③插入胃管先抽胃内容物再灌注液体内容物需保留备检验。④洗胃可用温水,每次灌注量约500ml,灌入后尽量抽尽,再反复灌注,避免一次灌注太多,引起胃扩张或将毒物冲入肠内,反促使吸收。⑤洗胃必须彻底,反复灌洗,直到洗出液澄清、无味为止。⑥根据毒物品种,可选用不同洗胃液,如1:5000高锰酸钾溶液用于巴比妥类、鸦片类;
0.2%硫酸铜用于磷及其无机化合物等。但不必过份强调配制特殊洗胃液,应争取时间,尽快洗胃,选用清水更为方便。⑦洗胃后可注入药物,以减少残留毒物的吸收,活性炭可吸附多种毒物,可在洗胃后将活性炭10~20g加入100~200ml清水中经胃管灌入或根据毒物给药,如口服碳酸钡、氟化钡,可灌入硫酸钠,使成为不溶于水的硫酸钡以阻止吸收等。

(2)导泻清除进入肠道的毒物,常用50%硫酸镁50ml或硫酸钠20~30g,洗胃后注入胃管内或口服。但由于上述药物在口服毒物后导泻效果常不理想,且有时可因镁吸收后引起高镁血症,故主张用25%甘露醇500ml口服,导泻效果较好。

2.中和毒物或其代谢产物

(1)目的是根据毒物或其代谢产物的性质,采用药物以拮抗毒作用。

(2)氯气、二氧化硫等吸入可形成酸类,用4%碳酸氢钠喷雾吸入。

(3)溴甲烷、甲醇等吸收后,毒物的分解产物为甲酸,用口服碱性药物或注射乳酸钠,以起到中和作用等,

3.沉淀疗法

采用药物和毒物起化学反应,使毒物成为不溶性物质,防止吸收。如口服铊铊后,用普鲁士蓝,铊可置换普鲁士蓝的钾而解毒。碳酸钡、氯化钡中毒用10%硫酸钠静注,是常用的解毒法。

4.尽快排出已收入体内的毒物

(1)呼吸道吸入的毒物应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可促使毒物从呼吸道排出。

(2)利尿①很多毒物或药物吸收后,以原形态或在体内代谢后由肾脏排出。故利尿为加速毒物排出的常用疗法。②一般用多饮水、输液等法,以增加尿量,但如毒物有致肺水肿、脑水肿等作用者,不宜应用。③常用利尿药有速尿、甘露醇等。有休克、心功能不全或肾脏损伤者慎用或禁用。④在利尿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尤应注意水、电解质平衡。

(3)血液净化疗法。

(4)换血①目的是排除已吸收在血液中的部分毒物及其他有害物质,并可补充正常血液,改善贫血及全身状态。②适应症:严重急性中毒如砷化氢、一氧化碳或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可能发生严重溶血等情况。③应输入新鲜血液,输血与抽血同时进行,一般一次换血为500~1000ml,但可根据病情决定换血量。④因换血可发生各种副作用,应注意避免。

5.特效治疗

(1)络合剂常用多胺多羧基类化合物。

(2)特效解毒剂指能解除毒作用复能剂、美蓝、乙酰胺、氰化物中毒解毒剂

6.高压氧治疗

(1)具有高压、高氧双重作用,缺氧性疾病疗效良好。

(2)常用于急性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物中毒,效果明显,对一氧化碳迟发脑病也有效果。

(3)可用于各种毒物所致的急性中毒性脑病。

(4)国外有报道,可用于急性四氯化碳中毒。

(5)用高压氧治疗急性刺激性气体中毒所致肺水肿,尚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应用弊多于利,但亦有以此治疗后取得良好疗效的病例。因此应根据救治者的经验和患者病情,决定应用与否。

(6)方法一般用253.3~304kPa.(2.5~3atm)面罩间歇吸氧。吸氧20分钟、吸空气20分钟,交替4~6回。每日治疗1~2次。10日为一疗程,也可根据病情决定治疗方法。

7.量子血治疗

(1)方法取患者自身静脉血2~5ml/kg,用紫外线照射10个生物剂量,同时充氧,10~15分钟血液呈鲜红后,立即从静脉输入体内。亦可用供血者的新鲜血。

(2)量子血治疗可直接改善组织缺氧,提高血氧分压和氧化血红蛋白饱和度。

(3)量子血可提高白细胞的吞噬活动,提高机体的抵抗力,并可使血小板和血红细胞的聚集性降低,有利于改善微循环,增加氧的抢救和治疗。

(4)由报道资料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急性中毒性脑病、脑水肿等皆有疗效。

8.对症、支持治疗

改善患者内环境,增强抵抗力,减少痛苦,防止并发症等。具体措施应根据患者情况来制定治疗计划,原则可参考内科疾病的抢救和治疗。

9.中医中药治疗

根据辩证论治给药。

10.护理工作的质量是抢救能否成功的主要关键之一,要克服重药物轻护理的思想重视护理,以提高抢救质量。

三、抢故治疗中注意事项

1.必须重视早期处理

急性中毒的早期,多数病例的严重病变尚未形成,一般不存在或极少有治疗矛盾,故及时采用积极措施,力争中止病变发展,减少器官的器质性损害,以促使早日恢复。此外,对防止并发症、后遗症等也可起到积极作用。反之,如早期处理不当可促使病情恶化。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整个病程中,详细记录、及时处理,保证患者能充分休息。采取各项措施,预防病情恶化,维持机体内环境相对稳定,合理安排必要的检查,保证患者得到充分休息。

3.防止各种医疗事故或医源性因素加重病情。

附件:

XX医院急诊创伤抢救预案

随着社会生活现代化的进程,严重创伤的发生率逐年增多,为早期实施快速、正确、有效的急救护理措施,使抢救工作忙而不乱、有条不紊,特制定本预案。

一、院前急救

1.急救站接到电话,值班医生、护士作好接诊准备,在1分钟内紧急出车迅速到达现场。

2.急救人员接近伤病员,初步检查后向急救中心简单通报,并对伤病员现场救治。群体伤要进行现场伤员急救的标记:红色:病情严重,危及生命者。黄色:病情重,经抢救可相对稳定者。绿色:受伤较轻,可行走者。黑色:可延时后运者。

3.视情况对伤员进行止血、包扎、固定、输液、气管插管等处理后搬运至救护车。

4.转送医院、行驶途中的监护,抵达医院诊治。

二、院内准备

1.急救人员及车辆出诊后,在院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本科科主任、护士长;

2.报告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保卫科等;

3.必要时汇报院领导;

4.由医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指挥协调;

5.通知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工勤人员到急诊科集中;

6.根据伤员人数及病情成立数个抢救小组,每组均有医生、护士、工人组成;

7.通知骨科、外科、ICU、手术室、供应室、药房等做好准备;

8.通知医院宣传部门,进行必需的摄影、摄像工作;

三、预检分诊

1.指定专人负责病人登记及统计;

2.根据伤情进行预检分诊,并做好标记;
红色为危重病人;
绿色为轻伤病人;
黑色为死亡病人;

3.保卫科协助维持秩序。

四、抢救阶段

1.对需紧急救治的病人继续进行抢救,如心电监护、建立静脉通道、吸氧、吸痰、心肺复苏等;

2.为危重病人提供优先检查、治疗、住院;

3.完善各项记录;

4.抢救完毕,由专人护送相关科室。需急诊手术者由医生护士护送至手术室;
危重病人转重症监护病房;
轻病人相对集中进行治疗。

五、终末阶段

1.于6小时内完善抢救记录;

2.抢救物品终末消毒处置;

3.补充消耗物品;

4.抢救仪器消毒后再次检查性能保证处于应急备用状态;

5.抢救室地面、空气消毒;

6.进行抢救总结、讨论。

附件: 急性化学性灼伤抢救预案

一、目的

为了规范化学性物质对人体烧灼伤的救治,尤其是群体中毒病 人达到紧张有序、高效的救治。

二、抢救程序

1.迅速移离现场,脱离致伤原因与环境。如果衣服沾染致伤源,如强酸强碱及其他具有化学刺激物质,脱去受污染的衣物,尽量减少接触时间,避免烧伤加深病情加重。

2.迅速有效消除威胁生命的毒效应。凡心脏和呼吸停止的转至安全场地立即心肺复苏,对休克、严重心律失常、中毒性肺水肿、呼衰、窒息、中毒性脑病及时对症处理。

3.对有剧痛、烦躁不安者,可给予镇静止痛药。 4.对烧灼创伤除现场急救与冷水冲洗外,一般不予特殊处理,不涂任何药物,尤其是外用药。

5.伤者口渴可口服淡盐水。对严重烧伤患者应尽快静脉输液。成人烧伤总面积在31%以上(儿童15%-25%)或Ⅲ0烧伤面积在11%(儿童5%-10%)以上者,属大面积烧伤,应按照烧伤输液公式计算补液治疗,对于化学灼伤特殊部位(面部、会阴)均应安排住院治疗。

6.详细记录伤者烧伤部位,估计烧伤面积程度以及现场急救措施,常注射破伤风抗毒素。

7.化学灼伤的处理: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20~30分钟,特别注意眼及其它特殊部位如头面、手、会阴的冲洗,灼伤创面经水冲洗后,慎用中和剂以避免热损伤,早期输液量可稍多,尽快切除坏死组织,可根据致伤源选择解毒或对抗剂。酸烧伤:大量清水冲洗,后按一般烧伤处理。碱性物质污染后冲洗时间应延长,必要时进行合理的中和治疗,例如氢氟酸灼伤,经水冲洗后,再用5%-10%葡萄糖酸钙(0.5ml/cm2)加入10%普鲁卡因创口周围注射。碱烧伤: 清水冲洗,冲洗时间延长,生石灰、电石烧伤冲洗前应去除伤处颗粒、粉末,以免冲水产热。无机磷:急救时应将伤处浸入水中,在水下清除带无机磷的颗粒,用1%硫酸铜涂布创面,形成无毒性鳞;
面积超过10%无机磷灼伤,用1%硫酸铜中和后立即清水冲洗,郁闷铜中毒,忌用油质敷料,可用3%-5%碳酸氢钠,0.1%新洁尔灭,0.2%庆大霉素湿敷包扎。

8.化学灼伤创面应彻底清创、剪去水疱、清除坏死组织。深度创面应立即或早期进行削(切)痂植皮及延迟植皮。例如黄磷灼伤后应及早切痂,防止磷吸收中毒。特别注意全身中毒的检测防护。

三、急救预案

1.加强领导,成立有业务院长任组长的化学灼伤应急医疗救治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应预案,加强值班制度,畅通急救绿色通道,落实和配备必要的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和保留一定的床位,保证应急医疗救援工作的需要。

2、急救站值班人员在接到120指挥中心或群众有关中毒的呼救后,应详细询问呼叫人姓名、单位、地址、中毒人数、简单病情,做好录音及文字记录,并核实无误后挂断立即通知院前急救人员,电话汇报科主任、护士长、医务科长及业务院长,以便组织协调抢救工作。

3、做好现场医疗救治工作,注重院前与院内救治有机结合。

4、建立病人救治信息快速报送机制,及时、准确向卫生主管部门及人民政府上报病人救治情况。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

新县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

应 急 预 案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一)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事故、爆炸事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本预案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四)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造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于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预防与应急组织

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 长:康继根(院

长) 副组长:吴成涛(副院长)

陈玉胜(副院长)

张志坚(副院长) 岑

伟(副院长) 曾新香(副书记) 晋

洁(工会主任)

成 员:陈书明 钟

东 张 珂 李新华 苏华荣

王胜利 熊新华 李志国 郭 嘉 袁东新

吴卫民 张雯雯 职 责:

1、全面领导本院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室,陈书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职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
负责与县突发事件应急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联系;
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
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组织

1、医疗救治小组及医疗救护队

2 组 长:吴成涛

成 员:张 珂 胡成尚 许朝晖 王志恩 彭广波

金世宏 邱正新 胡 波 杨 越 邱 华

袁 梅 杨裕莲 李福照 岳

胜 马荣国 叶希华 孙先元 王盛安

职责:负责全院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本院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制定工作,成立医疗急救、护理、后勤保障等相关组织;
负责组建现场医疗救护分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派遣;
负责本院内的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工作;
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疾病控制组:
组 长:吴成涛

成 员:王胜利

钟 东 李新华 苏华荣 夏 阳

王 琼

职 责:负责突发事件后疫情防治工作;
负责对突发事件灾害区疫情处理方案制定工作;
负责疫点消毒和疫区资料信息汇总报告工作;
指导相关人员对疫区的消毒、封锁;
接受指挥小组的领导,完成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卫生宣传组:
组 长:晋

成 员:张雯雯 张小燕

职 责:负责救治过程中先进人物事迹报导宣传工作;
负责对突发事件的认识和防治工作;
负责对突发事件评估和对灾 3 民健康教育等工作;
负责社会对灾区物资和资金的捐献、收集、宣传、统计、上报和其它工作;
完成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4、后勤供应组:
组 长:岑

成 员:孙先元 王盛安 李志国 郭 嘉 袁东新

吴卫民

职 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所需物品设备、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
负责车辆和各种急救物资的调配和应急;
负责参加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三、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医疗救治工作程序及措施

1、120接到突发事件急救信息,应迅速派出救护车赶赴现场,同时报告院领导及院总值班。

2、在接诊急救病人时,如发现重特大灾害事故信息,应迅速报告县卫计委。

3、院内救治迅速到位,畅通绿色通道,做好救治准备工作,确定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

4、确定专人负责,伤病员救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县卫计委报告。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②发生或者发现不同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③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的;

④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

6、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不得漏报和瞒报。

新县人民医院 二O一七年一月

王和镇中心卫生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

应 急 预 案

王和镇中心卫生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

应 急 预 案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一)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事故、爆炸事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本预案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四)设立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

(五)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造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于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预防与应急组织

(一)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小组

2 组 长:高歧奎

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王长庆

财务科长

任栗红

医疗组长

史世标 王凤分院院长

成 员:李秋芬

杨树芳

郭海英

杨振英

任晓平 职 责:

1、全面领导本镇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室,王长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任栗红、孙向东、任晓平

办公室职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
负责与县突发事件应急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联系;
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
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组织

1、医疗救治小组及医疗救护队 (1)医疗救治小组

组 长:任栗红

医疗组长 成 员:李秋芬 史世标

职责:负责全院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本院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制定工作,成立医疗急救、护理、后勤保障等相关组织;
负责组建现场医疗救护分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派遣;
负责本院内的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的信息收集、

3 汇总、报告工作;
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疾病控制组:

组 长:高歧奎

卫生院院长

成 员:高爱国 邓海梅 各卫生所所长

职 责:负责全镇突发事件后疫情防治工作;
负责对突发事件灾害区疫情处理方案制定工作;
负责疫点消毒和疫区资料信息汇总报告工作;
指导相关人员对疫区的消毒、封锁;
接受指挥小组的领导,完成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卫生监督组:

组 长:高歧奎

卫生院院长

成 员:王 峰 阴旭东 闫晓东

职 责:负责全镇疫点水质监测,生活饮用水安全等工作;
制定饮用水、生活饮食标准;
指导全县生活用水等管理工作;
规范救治小组的质量建设。

4、卫生宣传组:
组 长:任栗红

成 员:任晓平 孙向东

职 责:负责救治过程中先进人物事迹报导宣传工作;
负责对突发事件的认识和防治工作;
负责对突发事件评估和对灾民健康教育等工作;
负责社会对灾区物资和资金的捐献、收集、宣传、统计、上报和其它工作;
完成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5、后勤供应组:

组 长:王长庆

财务科长

成 员:杨振英 任晓平 孙向东 崔 敏

职 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所需物品设备、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
负责车辆和各种急救物资的调配和应急;
负责参加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的生

4 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三、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医疗救治工作程序及措施

1、120接到突发事件急救信息,应迅速派出救护车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卫生局。

2、在接诊急救病人时,如发现重特大灾害事故信息,应迅速报告县卫生局。

3、院内救治迅速到位,畅通绿色通道,做好救治准备工作,确定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

4、确定专人负责,伤病员救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②发生或者发现不同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③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的;

④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

6、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不得漏报和瞒报。

王和镇中心卫生院 二O一O年三月

冕宁漫水湾友松医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冕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冕宁县突发公卫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预案。

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1.3.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其他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其他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我县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部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在我县行政区域内,1 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区)。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涉及2个以上市(州)。

(4)霍乱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市(州),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区)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县行政区域内人员感染死亡的。

(1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 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我县行政区域以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县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区)。

(3)霍乱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区)。

(4)1 周内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9)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腺鼠疫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霍乱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 工作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依法处置,科学规范;
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突发公卫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郑家强

成 员:王勇 朱湘贵 刘人伟 冉友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由王昌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职 责:负责指挥突发公卫事件全面领导工作。

2.2 突发公卫事件应急协调小组

组 长:冉友松

成 员:王勇 朱湘贵 彭卫 刘人伟 冉友洪 邹静 付家勇 黄廷才 倪安强 陈勇及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 职 责:1.负责制定应急预案,落实救援措施,保障医疗安全。

2.负责管理、协调及调动相关科室及救援小组成员。 3.负责突发公卫事件救援物资、药品及器械储备和供应。

4.负责维持院内秩序和保卫工作。

2.3 突发公卫事件救援队

队 长:冉友松 副队长:郑家强

成 员:王勇 朱湘贵 彭卫 黄廷才 刘人伟 冉友洪 邹静 李超 付家勇 倪安强 陈勇 王莉娟 宋淑惠 卢薇 饶文梅

职 责:1.负责病员的诊断、治疗、护理及医学观察。

2.负责制定危重病员的诊疗方案、组织会诊、决定转诊等。

3.负责伤病员的转运工作。

4.负责检测标本采集并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调。

任何科室、医务人员不得拒绝因突发公卫事件所致伤员的救治。

2.4 疫情监测报告组

组 长:徐电冰

成 员:
王勇 雷友庆

职 责:1.负责突发公卫事件病例登记、汇总,并及时上报突发公卫事件领导小组。

2.负责疫情的网络直报工作。

3.负责与县疾病控制中心的联络工作。 2.5 院内感染控制、消毒组

组 长:彭可 成 员:宋淑惠

职 责:1.负责院内感染控制、消毒隔离的指导工作。

2.负责消毒药品、器械及隔离服的准备工作。

2.6 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救治专家组

组 长:郑家强

成 员:付家勇 倪安强 黄廷才 邹静 李超 付家勇 陈勇

王莉娟 宋淑惠 卢薇 饶文梅 彭可

职 责:1.负责突发公卫事件的确定、评估和审查救援方案。

2.负责指导突发公卫事件病例的诊治和护理。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报告应逐级上报。科室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报告医教科,医教科当在1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

如系传染病,医务人员在报告医务部的同时应及时准确填报《传染病报告卡》。疫情监测报告组接到疫情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网络直报。

任何科室、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突发公卫事件相关信息。

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结 4.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自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公卫事件救援队及装备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到位。

4.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结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无新病例出现,且宣布本次突发公卫事件终止后,我院即终止本次突发公卫事件的应急状态。

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保障

医院应当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卫事件救援队伍的建设,组织对救援应急队伍的培训,储备救援物资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突发公卫事件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 附则

6.1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医院对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 预案制订与修订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6.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医教科负责解释。

6.4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浙江明州康复医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

应 急 预 案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一)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事故、爆炸事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本预案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四)设立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

(五)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造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于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预防与应急组织

(一)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蒋功达(主管院长) 副组长:
林建强(业务院长) 成员:
陈秀榕(护理部、院感办主任)

叶庆胜 (总务科科长)、朱传舜(科主任)、祁琴(医务科、护理部副主任)、张莉(护士长)、陈蕾(护士长)、娄坤(康复科主 任)、方灿(行政主管)、李阳(网络部)

职 责:

1、全面领导本院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二)工作组织

1、医疗救治小组及医疗救护队 (1)医疗救治小组 组 长:蒋功达

成 员:林建强 刘长文

职责:负责全院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本院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制定工作,成立医疗急救、护理、后勤保障等相关组织;
负责组建现场医疗救护分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派遣;
负责本院内的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工作;
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疾病控制组:
组 长:蒋功达

成 员:林建强 刘长文

职 责:负责全院突发事件后疫情防治工作;
负责对突发事件灾害区疫情处理方案制定工作;
负责疫点消毒和疫区资料信息汇总报告工作;
指导相

2 关人员对疫区的消毒、封锁;
接受指挥小组的领导,完成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后勤供应组:
组 长:叶庆盛 成 员:王建柱

职 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所需物品设备、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
负责车辆和各种急救物资的调配和应急;
负责参加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三、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医疗救治工作程序及措施

1、120接到突发事件急救信息,应迅速派出救护车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卫生局。

2、在接诊急救病人时,如发现重特大灾害事故信息,应迅速报告卫生局。

3、院内救治迅速到位,畅通绿色通道,做好救治准备工作,确定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

4、确定专人负责,伤病员救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卫生局报告。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②发生或者发现不同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③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的;

3 ④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

6、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不得漏报和瞒报。

浙江明州康复医院 二O一六年一月

洛南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感染 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 办法》和《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洛南县应对高速公路建成通车综合工作方案》,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事故、爆炸事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本预案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四)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立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

(五)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造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于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预防与应急组织

(一)洛南县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 长:杨恩儒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蔡鑫生

县卫生总支书记、副局长

刘旭东

县爱卫会主任、副局长

冯宝华

县卫生局副局长

吕振平

县卫生局纪检组长 成 员:杜安锁

县卫生局主任科员

王丙辰

县医院院长

袁洛平

县中医医院院长

郝金城

县疾控中心主任

王惠平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常建民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姜卫军

县合疗经办中心主任

乔书勤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职 责:

1、全面领导本县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周晓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成 员:乔书勤、周淑霞、雷爱国、乔会芳、殷荣、王亚斌、贺长存

职 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
负责与县突发事件应急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联系;
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
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组织

1、医疗救治小组及医疗救护队 (1)医疗救治小组

组 长:县医院、县中医医院院长

副组长:由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分管副院长担任 成 员:由县医院、县中医医院抽调业务技术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全院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本院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制定工作,成立医疗急救、护理、后勤保障等相关组织;
负责组建现场医疗救护分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派遣;
负责本院内的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工作;
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现场医疗救护队 第一救护队

队 长:王丙辰

县医院院长

3 副队长:万 立

县医院副院长 成 员:彭超敏

县医院内二科主任

惠民智

县医院外一科主任

姜秋岁

县医院外三科主任

宋江山

县医院急诊科主任

郭军玲

乔桂芹

张 静 吴 波 第二救护队

队 长:袁洛平 副队长:王接民

洪秀珍 成 员:张遐智

刘东风

杨玉鑫

高新洛

赵建民

赵抗山

李 哲

孙 英

沈淑霞

张学敏

程 荣 县医院外二科护士长 县医院内三科护士长 县医院总护理部干事

县医院司机

县中医院院长 县中医院副院长 县中医院副院长 县中医院医务科科长 县中医院办公室主任 县中医院外科主任 县中医院骨科主任 县中医院外三科副主任县中医院内二科主任 县中医院总护士长 县中医院骨科护士长 县中医院外科护士长 县中医院司机

县中医院司机

2、疾病控制组:

组 长:蔡鑫生

县卫生局总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郝金城

县疾控中心主任

孙娟娟

县卫生局疾控股股长

成 员:县疾控中心流行病科所有职工、各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所有职工

职 责:负责全县突发事件后疫情防治工作;
负责对突发事件灾害区疫情处理方案制定工作;
负责疫点消毒和疫区资料信息汇总报告工作;
指导相关人员对疫区的消毒、封锁;
接受指挥小组的领导,完成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卫生监督组:

组 长:冯宝华

县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惠平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雷爱国

县卫生局法监股股长 成 员:监督所所有职工

职 责:负责全县疫点水质监测,生活饮用水安全等工作;
制定饮用水、生活饮食标准;
指导全县生活用水等管理工作;
规范救治小组的质量建设。

4、卫生宣传组:

组 长:刘旭东 县红会副会长、爱卫会主任、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殷 荣

县卫生局爱卫股股长 成 员:爱卫会所有职工、各医疗单位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救治过程中先进人物事迹报导宣传工作;

5 负责对突发事件的认识和防治工作;
负责对突发事件评估和对灾民健康教育等工作;
负责社会对灾区物资和资金的捐献、收集、宣传、统计、上报和其它工作;
完成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5、后勤供应组:

组 长:吕振平

县卫生局纪检组长 副组长:周淑霞

县卫生局纪检监察股股长

乔会芳

县卫生局财务股股长 成 员:各医疗单位后勤科室所有人员

职 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所需物品设备、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
负责车辆和各种急救物资的调配和应急;
负责参加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三、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医疗救治工作程序

1、120、122接到突发事件急救信息,应迅速派出救护车赶赴现场,同时报告本院,医疗单位要及时报告县卫生局。

2、各医疗机构在接诊急救病人时,如发现重特大灾害事故信息,应迅速报告县卫生局。

3、县卫生局在预案启动后,应立既向各医疗单位下达紧急救治任务。

4、各医疗单位院内救治迅速到位,畅通绿色通道,做好救治准备工作,确定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

5、各救治医院确定专人负责,伤病员救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②发生或者发现不同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③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的;

④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

7、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不得漏报和瞒报。

8、突发事件报告电话 0914-7322757 。

五、附则

(一)各医疗单位根据《洛南县卫生局突发事件应急救治预案》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卫生局医政股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共4篇)

护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20篇)

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17篇)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共3篇)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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