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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支持派驻纪检工作汇报(共7篇)
2025-09-01人已围观
财政局支持派驻纪检工作汇报(共7篇)
省纪委纪检派驻工作调研汇报材料
青岛开发区(黄岛区)派驻第一纪检组、监察室成立于2010年6月,为全区四个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之一,负责对11个区直部门和1个国有企业进行监督。全组定编7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工作人员3人,工勤人员1人。目前已有工作人员4人,其中组长1人,副组长2人,工作人员1人(有1名副组长兼任原单位党委委员)。纪检组开展工作的依据为区《关于全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意见》以及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实行监督工作办法》和《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工作运行及管理办法(试行)》三个文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依据有关规定,区赋予了派驻机构监督、指导、教育、受理、查处、调研、承办等七项职能。围绕上述职能,纪检一组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指导所负责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与部门的联系,部门与纪检组每周至少沟通一次;
指导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党务公开等工作;
定期交流或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指导或参与部门的廉政教育活动。
(二)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参加各部门重要会
1 议或活动,实施日常监督。要求各单位按规定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的会议,通知纪检组参加。纪检组还按照区的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予以细化,以便各单位能够明确掌握。
(三)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如纪检组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情况、各单位?三公消费?情况的监督检查;
围绕全委工作重点开展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的检查,今年我们还开展了对?全区部门二级单位走访巡查?的活动,加强对二级单位的监督,以拓展监督领域,做到监督全方位、广覆盖;
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和重点民生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对北部产业新城投资软环境的监督和泥布湾污水厂四期项目的跟踪监督工作。在监督的过程中,提出监督建议,规范工作。
(四)不断加强纪检组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建立了包括12个被监督部门干部队伍、职能、设臵等方面内容的档案,了解被监督对象的基本信息;
鉴于纪检组人员少、部门多的特点,为加强与部门的联系,纪检组制定了《纪检组监督工作联系办法》,对没有实行兼职的部门,建立工作联系点,在纪检组的统一组织下,相对固定专人负责联系,组织协调日常监督工作;
为使纪检组工作充实有序,除完成上级布臵的工作任务和安排的各单位监督工作外,纪检组要
2 求每个工作人员从自身工作角度出发,每年选一个专题进行调研,每人写一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每人备好一堂廉政教育课,带头上党课等,做到上级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结合;
健全了纪检组内部规章制度。
个人感觉,从实行派驻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区纪委高度重视,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都非常高涨,各纪检组积极主动履行监督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促进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发展。派驻的效果表现在:
一是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身份超脱,敢于监督。这是实行统一派驻最明显的优势。由于人、财、物由上级纪委统一管理,在上级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克服了过去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监督同级党委班子的尴尬局面,使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能够放下包袱,大胆开展监督。
二是实行统一派驻后,充实壮大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组与职能处室能够在区纪委、监察局统一指挥协调下,集中力量开展重点监督检查,联合办案等活动。
三是监督能力有所提高。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能够积极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和被监督部门的业务知识,工作上主动创新,认真思考加强监督、提高监督效果的新方法、新途径,工作水平得到提高。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各地派驻工作模式不一,难以对派驻工作进行统一有力地指导。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尽管打破?自体监督?实行统一派驻的思路一致,但派驻模式不一。目前看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对一?的派驻方式。另一种是直接脱离与原部门的联系,纪检组成员不兼任任何职务。这种各自为战的状况不利于对该项工作的统一指导推进。
(二)派驻机构的知情权、参与权得不到充分保障。尽管区规定,?各部门(单位)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重要会议,要提前告知纪检组,并及时提供有关文件材料?。但在实际工作中较难落实。一方面,?三重一大?事项并没有一个绝对量化的标准,另一方面,有的部门思想上不重视、回避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还有的把邀请纪检组对某一环节的监督代替全过程的监督。除纪检监察工作外,纪检组对部门的业务工作、活动参加不多,信息不畅,工作上容易形成?两张皮?。
(三)派驻机构与机关职能处室的关系需进一步理顺。由于派驻机构是一个新生事物,此前各职能处室直接与部门打交道。成立派驻机构后,处室与纪检组、部门三者的关系尚需要不断地磨合。如在监督事项上,纪检组与职能处室有的相互重叠,有时同一事项工作上相互撞车。
三、工作建议
(一)?派驻?并重,统分结合,实行驻点监督。对
4 于层次高、系统大(如中央各部委)的部门实行?一对一?式的派驻模式,实现了?派?下去,?驻?进来的目标,有利于监督。而对区市来说,各部门人员少、系统小,不可能采取这种方式,一般一个纪检组面对十几个单位,是一个面。个人认为,专职设臵纪检组的方式,主要体现了?派?的功能,监督上超脱,但?驻?的功能不突出,知情权、参与权得不到保障。建议兼取?派驻?二者的长处,对部门划片监督,重点进驻。对一些相对人员多、工作量大、监督任务重的部门可以由纪检组班子成员兼任党委(组)成员实行重点监督,对一些重点项目可由纪检组工作人员专人驻点,其他部门实行联系制度,通过组织措施来保障纪检组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二)加强机关职能处室与纪检组之间的沟通。业务处室应加强与纪检组的交流,对一些容易重叠的工作进行逐步的理顺,分清工作职责。对部门的工作指导、检查应加强与纪检组的协调,避免增加中间环节。
(三)建议各地派驻机构逐步形成相对固定完善的派驻管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派驻工作的指导和交流。
黄岛区派驻第一纪检组、监察室
二O一二年五月
*****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
1、贯彻区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督促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责任分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开展日常工作监督;
3、参与、审核联系单位在人事招聘、干部选拔、配录(聘)用干部方面工作,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告集团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4、依据区纪委及集团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包括项目建设前决策程序、招投标管理、建设实施过程监督,加强项目廉政建设,对项目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协助有关方面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5、对联系单位制定和执行预算、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政府采购等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资金使用上违规违纪。
6、对联系单位大宗固定资产管理以及经营性资产运行等实施监督,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及时制止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照有关法纪规定,及时请示报告、调查处理;
7、在区纪委、集团监察室领导下,配合开展信访办理和案件查办工作,建立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对收到的检举、控告、申诉等信访件,及时报集团监察室扎口登记报区纪委信访室,参与、配合、协助区纪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做好立案、调查取证、审理等工作;
8、监督联系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的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和向社会公开情况,以及相关职务消费制度执行情况,保障职务消费总额得到有效控制;
9、加强联系单位纪律作风建设,督促联系单位对群众意见较集中、反映较强烈问题整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10、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有限公司
2016年2月
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以下简称“派驻机构”) 工作,保证派驻机构正常履行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共河南省纪委实施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监察委直接领导,对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工作。派驻机构协助、配合县纪委监察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实行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全面领导,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分管,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委员分口联系,县纪委监察委机关部室业务指导的领导体制。
第三条 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二)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1 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三)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
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也可以直接审查一般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四)经县监察委授权,对驻在部门(含归口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监察。
(五)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六)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委并提出问责建议。
(七)办理县纪委监察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巡察工作。
第四条 派驻机构的主要监督权限包括:
(一)派驻机构负责人列席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二)派驻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查阅或者复制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
2 (三)根据县监察委授权,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监察措施。
(四)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五)派驻机构应当就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六)派驻机构负责人可以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需要函询、诫勉谈话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派驻机构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政务的案件,立案前应当征求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经县纪委监察委批准,也可以立案后予以通报。
(八)派驻机构可以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向驻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九)派驻机构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第五条 派驻机构负责人应当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下列会议:
(一)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
(二)驻在部门研究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的会议。
3 (三)驻在部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四)驻在部门年度工作部署、工作总结会议。 (五)驻在部门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其他重要会议。
驻在部门组织召开以上会议时,除有特殊要求和情况外,一般应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和有关材料送派驻机构。派驻机构负责人不能参加或列席的,指定派驻机构其他人员列席。
派驻机构干部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主要对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否符合党规党纪规定、是否有利于防控廉政风险等提出意见建议,对驻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表态、不干预。
第六条 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应当建立情报通报机制。驻在部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派驻机构通报。
(一)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或上级明令禁止的严重不正之风的。
(二)收到反映驻在部门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或其他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的。
(三)上级领导机关、本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批示和指示的。
4 (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调整、内设机构负责人调整,或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的。
(五)驻在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务案件情况。 (六)需要向派驻机构通报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派驻机构应当及时查阅、存档驻在部门的下列文件材料:
(一)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文件。
(二)领导班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纪录。
(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重要制度规定、重要工作专项检查报告、年度预算和决算、审计部门对驻在单位和直属单位的审计报告。
(四)受理的信访举报及调查处理情况的文件材料。 (五)县管干部的任免职决定,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任免职决定。
(六)需要向派驻机构抄送和传阅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 对驻在部门抄送和传阅的重要文件材料,派驻机构发现存在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规党纪及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应当及时向驻在部门提出改进或纠正的意见建议。
第八条 派驻机构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5 (一)发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
(二)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三)其他应当报告的以及县纪委监察委要求报告的情况。
第九条 派驻机构请销假按照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县纪委监察委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派驻机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对因监管不力导致派驻机构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因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驻在部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塌方式”腐败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违纪违法者责任,又追究派驻机构负责人责任。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201*年*月*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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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
2019年度,派驻纪检机构正逢“两个全覆盖”改革,改革后的派驻纪检组承担对县财政局、民康公司、审计局、统计局的执纪监督工作。面对新单位、新人员、新角色等实际情况,我组严格按照《XXX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XXX纪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能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坚持边组建、边学习、边工作、边立制,实现良好开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责任落实情况
(一)注重抓党风廉政教育,立足防患于未然。
一是强化教育防范。利用单位工作群,每天坚持专人推送《勤廉三分钟》、县纪委廉洁自律相关文件要求;
通过开展“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提醒、对新提拔人员任前谈话、在相关专项资金拔付中对涉及到的重点业务科室进行事前提醒谈话、以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贪腐无路》警示教育片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协助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注重抓理论业务学习,为有效监督储备知识存量。
一是集中学习与自学并行。除积极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和委局机关组织的培训学习以外,还多次集中组织全组人员学习关于派驻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度;
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纪法规;
同时要求全组人员认真学习驻在部门的相关制度,尽快知悉驻在部门的人员情况、工作特点、工作流程等,为迅速进入工作角色,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向业务能手学习。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让新入职人员到委局职能室向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同志学习纪检监察技能技巧、方式方法。9月份利用10天左右时间到农村工作二室进行信访业务学习,从信访收接、到查处、反馈等全流程学习;
10月份又利用两周时间到检查二室进行案件查处业务学习。
三是有针对性的拓展学习。针对驻在单位独立性、专业性强的特点,主动拓展学习空间,学习驻在单位专业知识,避免在监督过程中出现卡壳现象。我们是在学中干、干中学力争能够灵活运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审计、统计等方面专业知识,为实施监督提供知识保障。
(三)注重抓基层党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一是抓好本支部的党员活动。派驻第六纪检组承担县纪委第三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始终将支部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以“两学一做”、党员活动日、委局领导上讲堂等活动为契机,引领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不犯法、知纪不违纪。在带领学习十九大报告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时,全支部党员共撰写学习心得、微感悟等40篇,每月25日全体党员都能积极勇踊交纳党费。县纪委第三党支部改选以来,我作为支部书记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督促支部15名党员进行“五查五改”,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并行。
二是督促驻在部门抓好党建工作。督促驻在单位党组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
严格执行党组织学习生活制度,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党性党风、纪律规矩等日常性教育。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各党员党费交纳情况等,真正体现把政治监督、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四)注重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践行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建立工作微信群,公布举报电话。加入各驻在单位工作群及组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为成员的微信群,时刻关注驻在单位的日常动态、工作重点,并根据掌握的基本情况,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20条;
同时向驻单位适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及邮箱,便于及时收集问题、举报线索以及对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确保政令通畅。一方面是对县统计局落实巡察整改意见进行全过程监督。先后参加局党组专题剖析整改会9次,督促党组对巡察反馈的18个方面问题进行过细剖析、研究,严格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共细化或完善了相关制度12项,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2人,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讨4人;
另一方面是从县财政局、审计局抽调精干力量协助市县巡察办开展巡察工作2批15人次,派驻纪检组有1人参与省委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对于被抽调参加巡察的人员均进行了事前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职,确保优质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围绕重大节日,实行节点监督。抓住中秋国庆“两节”重要节点,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通过对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醒党员干部尽职履责、遵规守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其间对9名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事前提醒、审批报备;
对4名上班迟到及不履行请假手续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及时整改。
四是围绕重点问题,实行风险监督。一是排查廉政风险点。入驻以来,通过了解、走访、谈心谈话以及跟踪重点业务科室工作实施流程、参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方面的会议等,共排查出重大廉政风险90项(其中财政局25项),作为重中之重,日常跟踪监督、落实整改。二是参与重大事项监督。目前已介入县审计局扩编的20家协审事务所招标工作、民康公司4个相关追加工程招标项目、县财政局提拔5名所长工作等重大事项的有效监督,取得较好效果。
五是服务委局的相关工作。协助检查三室、党风室调查信访案件3件,为联系室提供案件线索1件;
配合检查二室对十九大信访稳定责任追究工作5起;
上报各类信息72条,采用46条;
按照委局领导要求,配合县财政局对全县21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与所在单位领导有无回避情况进行为期的近1个月的监督检查,并提出专项建议4条报县委主要领导审核。
(五)注重抓扶贫领域工作,真正做到精准扶贫。 一是结对帮扶初显成效。本人帮扶对象是南刘集乡赵陈村孔祥军,因妻子离家出走,父子两人生活较为因难,又因孩子较小,无法外出打工,但孔祥军有一门养鸡技术,针对这种情况定期上门实地走访,帮助联系技能培训班,并帮其规划适时扩大规模,有望在2019年实现脱贫。
二是积极参与扶贫督查。按照委局领导安排,配合县阳光办、农工办等单位,到高渡、卢集、众兴镇、史集等单位进行精准扶贫实地走访督查二次。
三是督促驻在单位扶真贫真扶贫。组内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到县阳光办后台查询驻在单位人员实地走访情况、信息录入情况等,对发现的4个方面问题进行了及时提醒并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改制后的派驻纪检工作研究不够深透。现有的派驻工作制度从监督范围、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都提出了更高的更精准的要求,在吃深吃透、学以致用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是对驻在部门监督检查不够深入。在监督检查的频次上有待加强,特别是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四风”方面新动向、新情况研究不够,防范性不强,驻在单位类似现象偶有发生。
三是对“四种形态”的运用有待加强。特别是对对“第一种形态”运用的不够充分,没有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三、改进方向
一是要进一步督促驻在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被监督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好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
二是主动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认真学习落实《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暂行办法》、《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同时注重了解驻在部门工作工作规则和流程。明确监督重点,把握工作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增强监督针对性。
三是强化对驻在单位的作风建设督查。制定重点督查工作计划,定期检查驻在单位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六项纪律”行为、有否存在“四风“问题方面,对重要节点、重点工作环节加强督查,同时进一步转变监督方式。要从过程监督向事前、事后监督转变,以问题为导向主动开展监督。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要坚持抓早抓小,早提醒、早预防,只要有举报、有线索,就要调查处理,更好地发挥派驻纪检组“前哨“和”探头“作用。
财政支持和谐社会情况汇报
近年来,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提高干部素质为根本,以提高工作质效为中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武穴财政。2005年,武穴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亿元,实现财政收入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1亿元,同比增长%;
完成财政收入亿元,同比增长%;
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和绝对额均创历史新高,是近8年来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
以人为本,文明理财树形象
近年来,武穴市财政局坚持“依法治财、从严治队”的工作思路,坚持持之以恒抓学习、抓培训、抓教育、抓活动。一是采取全员轮训、专业培训和制订优
惠政策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休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二是经常开展各种有意义的载体活动。如举办“读书比赛”、“知识竞赛”、业务考试、心得交流、轮流讲课等,同时举办学习专栏和系统“标兵”事迹报告会以及各种参观学习活动,展示财政干部文明、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发干部职工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一大批干部行政管理能力、财政专业化管理水平及计算机实际运用能力明显增强,整体素质大大提高。到目前为止,全系统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人数占干部职工总数80%以上。三是加大党风廉正建设力度。为塑造财政形象,他们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基层”,制订《廉政建设十不准》,开展“好班子、好班长、好助手”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勤奋理财、公正理财、科学理财、高效理财、廉洁理财、文明理财”的职业规范,培养干部职工“热爱财政,奉献财政”的敬业精神,使
争创“组织纪律好、部门风气好、优质服务好、工作业绩好”成为财政干部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极大地提高了广大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满意程度。局机关连续6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名;
2005年,在武穴市行风评议中,市财政局夺得第一名;
大金、余川等9个财政所被评为省、黄冈市级文明单位。董有国、戴益民等40多人受到省财政厅、黄冈市财政局及武穴市委、市政府表彰。
管理为重,实干兴财创业绩
近年来,市财政局针对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多管齐下,实干兴财,成效显著。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打造服务平台。为依法取得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大力整顿财经秩序,实现依法行政目标,武穴市财政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程序的要求,依托已建立的行政服务中心,明确执法主体,公开服务内容,简化行政审批、审核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
一站式服务,为社会提供规范、公开、便捷、高效的政务平台。他们建立了以财政政策法规、财政性资金管理、财政工作目标和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建立了武穴市信息中心,构建了政务公开组织网络,树立了“公开、公正、透明”的阳光政府形象。这一作法,得到了黄冈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黄冈市作了经验交流。二是全面深化了财政四大改革。为强化财务监督,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会计集中核算,72个行政事业单位取消了各单位银行帐户,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与此同时,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继续深化,从而有效地堵塞了财务漏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了武穴经济发展。2005年,武穴市已完成71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工作,启动了公检法司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操作;
全市45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2005年
武穴市进行了83次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金额1095万元,节约资金万元,资金节约率9%;
“收支两条线”改革继续深化,武穴市进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单位有243家,实现了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覆盖率、财政专户管理率、政府性非税收入缴户率三个100%,全年累计完成各项收入8221万元,收缴罚没收入2467万元。财政四项改革,融洽了干群关系,提高了政府形象,促进了各级政府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增强了部门自律意识,使部门工作更加规范透明,提高了服务质量,促进了廉政建设。激发了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监督热情。三是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规模效益和使用效益。2005年,武穴市财政安排农村教育资金万元,危房改造资金万元,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金万元,“两免一补”资金万元。全市累计向上申报支农项目20多个,金额达600多万元,武穴市已被列入全省30个农机购置补贴县市和生态公益林补助县市。2006年,全
市预算安排涉农总支出为11133万元,比前3年平均数多1648万元,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培育油菜、生猪、生姜山药等农业财源,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武穴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三、服务至上,排忧解难谱新篇
在建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财政体系下,全体财政干部牢固树立全局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想部门之所想,急基层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一是实行承诺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俗话说:“群众利益无小事。”财政部门建立刚性约束制度,实行“岗位公示制、接待首问制、限期服务制、先进月评制”,做到“办事指南、干部照片、文明用语”上墙,实行承诺服务,向社会公开承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项目优先安排,涉及群众利益的资金优先拨付,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优先办理,涉及群众利益的资金严格监管。”二是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全市粮食直接补贴和早
稻良种补贴的测算发放工作严格按照“五统一”、“五个不准”和“四十字操作办法”的要求规范操作。“五统一”,即统一补贴范围、统一计算依据、统一补贴标准、统一补贴时限、统一发放程序;
“五不准”,即不准自作主张制定标准,不准抵扣各种税费任务,不准搭车增加负担乱收费,不准随意增减面积、数量及补贴金额,不准未公开、未公示直接落实到户;
“四十字操作办法”,即农户申报、小组登记、张榜公布、代表确认、村级审核、国干把关、农技审查、镇处申报、市级审批、财政发放,严格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005年,全市共落实粮食直补资金1336万元,落实退耕还林面积万亩,发放退耕还林资金1190万元。通过实行“两免三补贴”政策,全市农民直接受益达亿元,粮食产量稳中有升,农民人平纯收入达到3067元,实现了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三是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为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服务乡
镇综合配套改革和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武穴市财政局将各项改革精神及各种惠农政策收集编印成册,分发给群众,先后组织财政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村村讲”活动。通过走访农户,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抓好回访复查和督促检查,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项项有办理答复。此外,坚持完善领导联系点、包村入户、结对帮扶、民情恳谈等制度。据统计,财政部门采取“五进五送”下基层,先后为群众办实事 80 件,帮助基层落实项目68个,资金120万元。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先后组织财政干部积极捐款捐物,踊跃参加扶贫助学活动,帮助因贫困而辍学的适龄儿童重返校园,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财政支持和谐社会情况汇报
近年来,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提高干部素质为根本,以提高工作质效为中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武穴财政。2005年,武穴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46.6亿元,实现财政收入3.9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1亿元,同比增长11.8;
完成财政收入2.6亿
元,同比增长22.3%;
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和绝对额均创历史新高,是近8年来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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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武穴市财政局坚持“依法治财、从严治队”的工作思路,坚持持之以恒抓学习、抓培训、抓教育、抓活动。一是采取全员轮训、专业培训和制订优惠政策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休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二是经常开展各种有意义的载体活动。如举办“读书比赛”、“知识竞赛”、业务考试、心得交流、轮流讲课等,同时举办学习专栏和系统“标兵”事迹报告会以及各种参观学习活动,展示财政干部文明、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发干部职工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一大批干部行政管理能力、财政专业化管理水平及计算机实际运用能力明显增强,整体素质大大提高。到目前为止,全系统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人数占干部职工总数80以上。三是加大党风廉正建设力度。为塑造财政形象,他们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基层”,制订《廉政建设十不准》,开展“好班子、好班长、好助手”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勤奋理财、公正理财、科学理财、高效理财、廉洁理财、文明理财”的职业规范,培养干部职工“热爱财政,奉献财政”的敬业精神,使争创“组织纪律好、部门风气好、优质服务好、工作业绩好”成为财政干部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极大地提高了广大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满意程度。局机关连续6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名;
2005年,在武穴市行风评议中,市财政局夺得第一名;
大金、余川等9个财政所被评为省、黄冈市级文明单位。董有国、戴益民等40多人受到省财政厅、黄冈市财政局及武穴市委、市政府表彰。
管理为重,实干兴财创业绩
近年来,市财政局针对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多管齐下,实干兴财,成效显著。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打造服务平台。为依法取得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大力整顿财经秩序,实现依法行政目标,武穴市财政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程序的要求,依托已建立的行政服务中心,明确执法主体,公开服务内容,简化行政审批、审核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为社会提供规范、公开、便捷、高效的政务平台。他们建立了以财政政策法规、财政性资金管理、财政工作目标和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建立了武穴市信息中心,构建了政务公开组织网络,树立了“公开、公正、透明”的阳光政府形象。这一作法,得到了黄冈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黄冈市作了经验交流。二是全面深化了财政四大改革。为强化财务监督,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会计集中核算,72个行政事业单位取消了各单位银行帐户,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与此同时,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继续深化,从而有效地堵塞了财务漏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了武穴经济发展。2005年,武穴市已完成71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工作,启动了公检法司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操作;
全市45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2005年武穴市进行了83次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金额1095万元,节约资金98.6万元,资金节约率9;
“收支两条线”改革继续深化,武穴市进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单位有243家,实现了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覆盖率、财政专户管理率、政府性非税收入缴户率三个100,全年累计完成各项收入8221万元,收缴罚没收入2467万元。财政四项改革,融洽了干群关系,提高了政府形象,促进了各级政府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增强了部门自律意识,使部门工作更加规范透明,提高了服务质量,促进了廉政建设。激发了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监督热情。三是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规模效益和使用效益。2005年,武穴市财政安排农村教育资金7029.7万元,危房改造资金587.9万元,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金647.5万元,“两免一补”资金54.3万元。全市累计向上申报支农项目20多个,金额达600多万元,武穴市已被列入全省30个农机购置补贴县市和生态公益林补助县市。2006年,全市预算安排涉农总支出为11133万元,比前3年平均数多1648万元,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培育油菜、生猪、生姜山药等农业财源,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武穴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三、服务至上,排忧解难谱新篇
在建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财政体系下,全体财政干部牢固树立全局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想部门之所想,急基层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一是实行承诺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俗话说:“群众利益无小事。”财政部门建立刚性约束制度,实行“岗位公示制、接待首问制、限期服务制、先
进月评制”,做到“办事指南、干部照片、文明用语”上墙,实行承诺服务,向社会公开承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项目优先安排,涉及群众利益的资金优先拨付,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优先办理,涉及群众利益的资金严格监管。”二是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全市粮食直接补贴和早稻良种补贴的测算发放工作严格按照“五统一”、“五个不准”和“四十字操作办法”的要求规范操作。“五统一”,即统一补贴范围、统一计算依据、统一补贴标准、统一补贴时限、统一发放程序;
“五不准”,即不准自作主张制定标准,不准抵扣各种税费任务,不准搭车增加负担乱收费,不准随意增减面积、数量及补贴金额,不准未公开、未公示直接落实到户;
“四十字操作办法”,即农户申报、小组登记、张榜公布、代表确认、村级审核、国干把关、农技审查、镇处申报、市级审批、财政发放,严格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005年,全市共落实粮食直补资金1336万元,落实退耕还林面积4.2万亩,发放退耕还林资金1190万元。通过实行“两免三补贴”政策,全市农民直接受益达1.8亿元,粮食产量稳中有升,农民人平纯收入达到3067元,实现了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三是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好范文版权所有
为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服务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和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武穴市财政局将各项改革精神及各种惠农政策收集编印成册,分发给群众,先后组织财政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村村讲”活动。通过走访农户,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抓好回访复查和督促检查,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项项有办理答复。此外,坚持完善领导联系点、包村入户、结对帮扶、民情恳谈等制度。据统计,财政部门采取“五进五送”下基层,先后为群众办实事80件,帮助基层落实项目68个,资金120万元。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先后组织财政干部积极捐款捐物,踊跃参加扶贫助学活动,帮助因贫困而辍学的适龄儿童重返校园,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按照县委县政府近年关于“三农”工作和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的要求,我县的农业财政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新时期两个中央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贯彻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大支农投入,优化农业支出结构,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我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中心,在扶持我县农业发展,
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全面贯彻各项扶持农业的政策。
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免征农业税,我局迅速行动,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免征农业税的相关政策。
一是广泛宣传,让免税政策家喻户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利用“科技之春”交流会之机,设立农业税政策咨询点;
并抽调同志参加县上组织的一号文件宣讲团,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解读财政方面的惠农政策,受到社会各届好评。
二是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全县粮食直补退耕还林面积的测算、核实,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三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公示的原则,对补贴农户实行张榜公示制,农户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上报。
四是对各项资金的发放实行数据库管理,按照乡镇、村、组农户建立数据库信息资料。
五是设立专户,确保财政支农资金专款专用,全县设立专户11个。
六是严格执行政策,精心组织实施。我局成立工作组,严格按照“四签字”、“五到户”、“六不准”的工作原则和程序办事。
七是留守乡镇深入村组、督查指导兑付工作。县局安排全局各单位分别包抓乡镇,利用星期天休息时间协同主管的领导深入村组督促发放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资金的发放任务。
八是圆满是完成了1419.18万元的发放工作。①完成2005年粮食直补资金430.18万元的发放;
②完成了2004年良种补贴资金21万元发放;
③完成2005年退耕还林资金846.92万元发放任务;
④完成农业税灾歉减免121.4万元发放任务。
二、对农民落实了春播地膜玉米的补贴。
2004年上级下达我县春播地膜玉米补贴资金5.3万元。我们按照省《2004年春播地膜玉米补贴资金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根据各乡镇、县农税局、县农技中心核报的基础资料,我县地膜玉米面积涉及6个乡镇,48个村,212个村民小组,1667户农户。地膜玉米面积5270.2亩,依据补贴标准和核定的面积将资金拨付乡镇,由乡镇财政所、农技站兑付到农民手中。2004年的兑付工作圆满完成,我们也向农民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财政落实支农资金及项目资金情况
1、支农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我县支农预算安排511万元,占总预算的4.66,其中:生产性支出65万元。农业支出324万元,林业支出48万元,水利支出139万元,截止2005年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为524万元,占支农总预算的103。
支农预算的生产性支出2005年比2004年在农业支出中增加15万元,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中要求要加大对支农的投入力度,“大县不低于60万元,小县不低于40万元的支农生产性投入”,而且必须保持每年10的增幅。
2、争取支农专项资金情况
2005年,争取农业专项资金共计937.3万元。其中:争取上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57万元,用于土地治理项目;
争取扶贫资金100万元,用于扶贫重点村建设;
争取林业天保资金133万元;
争取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专项资金9.3万元;
争取农业科技入户专项资金3万元;
争取营头镇镇区供水工程资金20万元;
争取畜牧小区建设专项资金15万元;
争取《眉县奶牛标准化高产技术集成示范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拨付农业专项资金979.5万元。
3、申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个,总投资3290万元,拟争取国家投资1246万元,已落实13个项目,到位资金976万元,拨付677.3万元。
4、申请科教文专项资金项目16个,拟争取国家投资1269.7万元,已落实项目5个,到位资金655.4万元,拨付资金618.4万元。
四、财政对支农重点项目的支持情况
根据宝市财办农专(2003)56号文件,我县2004年实施了财政投入40万元专项资金的优质粮食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该基地在我县常兴、马家两镇7个行政村建立优质粮食基地2万亩(其中:优质粮食示范方田4000亩,一级小麦种子田2000亩)。项目从基地落实、技术培训、采土化验、统一配肥、统一供种到精量半精量播种,以及田间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基地全部实行订单模式管理,陕西老牛面粉公司按市场收购价上浮10收购,可为农民增收150万元
派驻环保局纪检组工作汇报(共20篇)
派驻质监局纪检组工作汇报(共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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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纪检派驻工作调研汇报材料
青岛开发区(黄岛区)派驻第一纪检组、监察室成立于2010年6月,为全区四个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之一,负责对11个区直部门和1个国有企业进行监督。全组定编7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工作人员3人,工勤人员1人。目前已有工作人员4人,其中组长1人,副组长2人,工作人员1人(有1名副组长兼任原单位党委委员)。纪检组开展工作的依据为区《关于全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意见》以及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实行监督工作办法》和《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工作运行及管理办法(试行)》三个文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依据有关规定,区赋予了派驻机构监督、指导、教育、受理、查处、调研、承办等七项职能。围绕上述职能,纪检一组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指导所负责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与部门的联系,部门与纪检组每周至少沟通一次;
指导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党务公开等工作;
定期交流或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指导或参与部门的廉政教育活动。
(二)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参加各部门重要会
1 议或活动,实施日常监督。要求各单位按规定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的会议,通知纪检组参加。纪检组还按照区的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予以细化,以便各单位能够明确掌握。
(三)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如纪检组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情况、各单位?三公消费?情况的监督检查;
围绕全委工作重点开展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的检查,今年我们还开展了对?全区部门二级单位走访巡查?的活动,加强对二级单位的监督,以拓展监督领域,做到监督全方位、广覆盖;
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和重点民生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对北部产业新城投资软环境的监督和泥布湾污水厂四期项目的跟踪监督工作。在监督的过程中,提出监督建议,规范工作。
(四)不断加强纪检组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建立了包括12个被监督部门干部队伍、职能、设臵等方面内容的档案,了解被监督对象的基本信息;
鉴于纪检组人员少、部门多的特点,为加强与部门的联系,纪检组制定了《纪检组监督工作联系办法》,对没有实行兼职的部门,建立工作联系点,在纪检组的统一组织下,相对固定专人负责联系,组织协调日常监督工作;
为使纪检组工作充实有序,除完成上级布臵的工作任务和安排的各单位监督工作外,纪检组要
2 求每个工作人员从自身工作角度出发,每年选一个专题进行调研,每人写一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每人备好一堂廉政教育课,带头上党课等,做到上级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结合;
健全了纪检组内部规章制度。
个人感觉,从实行派驻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区纪委高度重视,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都非常高涨,各纪检组积极主动履行监督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促进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发展。派驻的效果表现在:
一是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身份超脱,敢于监督。这是实行统一派驻最明显的优势。由于人、财、物由上级纪委统一管理,在上级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克服了过去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监督同级党委班子的尴尬局面,使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能够放下包袱,大胆开展监督。
二是实行统一派驻后,充实壮大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组与职能处室能够在区纪委、监察局统一指挥协调下,集中力量开展重点监督检查,联合办案等活动。
三是监督能力有所提高。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能够积极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和被监督部门的业务知识,工作上主动创新,认真思考加强监督、提高监督效果的新方法、新途径,工作水平得到提高。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各地派驻工作模式不一,难以对派驻工作进行统一有力地指导。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尽管打破?自体监督?实行统一派驻的思路一致,但派驻模式不一。目前看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对一?的派驻方式。另一种是直接脱离与原部门的联系,纪检组成员不兼任任何职务。这种各自为战的状况不利于对该项工作的统一指导推进。
(二)派驻机构的知情权、参与权得不到充分保障。尽管区规定,?各部门(单位)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重要会议,要提前告知纪检组,并及时提供有关文件材料?。但在实际工作中较难落实。一方面,?三重一大?事项并没有一个绝对量化的标准,另一方面,有的部门思想上不重视、回避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还有的把邀请纪检组对某一环节的监督代替全过程的监督。除纪检监察工作外,纪检组对部门的业务工作、活动参加不多,信息不畅,工作上容易形成?两张皮?。
(三)派驻机构与机关职能处室的关系需进一步理顺。由于派驻机构是一个新生事物,此前各职能处室直接与部门打交道。成立派驻机构后,处室与纪检组、部门三者的关系尚需要不断地磨合。如在监督事项上,纪检组与职能处室有的相互重叠,有时同一事项工作上相互撞车。
三、工作建议
(一)?派驻?并重,统分结合,实行驻点监督。对
4 于层次高、系统大(如中央各部委)的部门实行?一对一?式的派驻模式,实现了?派?下去,?驻?进来的目标,有利于监督。而对区市来说,各部门人员少、系统小,不可能采取这种方式,一般一个纪检组面对十几个单位,是一个面。个人认为,专职设臵纪检组的方式,主要体现了?派?的功能,监督上超脱,但?驻?的功能不突出,知情权、参与权得不到保障。建议兼取?派驻?二者的长处,对部门划片监督,重点进驻。对一些相对人员多、工作量大、监督任务重的部门可以由纪检组班子成员兼任党委(组)成员实行重点监督,对一些重点项目可由纪检组工作人员专人驻点,其他部门实行联系制度,通过组织措施来保障纪检组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二)加强机关职能处室与纪检组之间的沟通。业务处室应加强与纪检组的交流,对一些容易重叠的工作进行逐步的理顺,分清工作职责。对部门的工作指导、检查应加强与纪检组的协调,避免增加中间环节。
(三)建议各地派驻机构逐步形成相对固定完善的派驻管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派驻工作的指导和交流。
黄岛区派驻第一纪检组、监察室
二O一二年五月
*****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
1、贯彻区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督促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责任分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开展日常工作监督;
3、参与、审核联系单位在人事招聘、干部选拔、配录(聘)用干部方面工作,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告集团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4、依据区纪委及集团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包括项目建设前决策程序、招投标管理、建设实施过程监督,加强项目廉政建设,对项目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协助有关方面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5、对联系单位制定和执行预算、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政府采购等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资金使用上违规违纪。
6、对联系单位大宗固定资产管理以及经营性资产运行等实施监督,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及时制止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照有关法纪规定,及时请示报告、调查处理;
7、在区纪委、集团监察室领导下,配合开展信访办理和案件查办工作,建立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对收到的检举、控告、申诉等信访件,及时报集团监察室扎口登记报区纪委信访室,参与、配合、协助区纪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做好立案、调查取证、审理等工作;
8、监督联系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的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和向社会公开情况,以及相关职务消费制度执行情况,保障职务消费总额得到有效控制;
9、加强联系单位纪律作风建设,督促联系单位对群众意见较集中、反映较强烈问题整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10、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有限公司
2016年2月
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以下简称“派驻机构”) 工作,保证派驻机构正常履行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共河南省纪委实施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监察委直接领导,对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工作。派驻机构协助、配合县纪委监察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实行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全面领导,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分管,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委员分口联系,县纪委监察委机关部室业务指导的领导体制。
第三条 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二)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1 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三)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
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也可以直接审查一般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四)经县监察委授权,对驻在部门(含归口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监察。
(五)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六)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委并提出问责建议。
(七)办理县纪委监察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巡察工作。
第四条 派驻机构的主要监督权限包括:
(一)派驻机构负责人列席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二)派驻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查阅或者复制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
2 (三)根据县监察委授权,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监察措施。
(四)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五)派驻机构应当就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六)派驻机构负责人可以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需要函询、诫勉谈话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派驻机构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政务的案件,立案前应当征求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经县纪委监察委批准,也可以立案后予以通报。
(八)派驻机构可以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向驻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九)派驻机构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第五条 派驻机构负责人应当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下列会议:
(一)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
(二)驻在部门研究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的会议。
3 (三)驻在部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四)驻在部门年度工作部署、工作总结会议。 (五)驻在部门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其他重要会议。
驻在部门组织召开以上会议时,除有特殊要求和情况外,一般应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和有关材料送派驻机构。派驻机构负责人不能参加或列席的,指定派驻机构其他人员列席。
派驻机构干部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主要对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否符合党规党纪规定、是否有利于防控廉政风险等提出意见建议,对驻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表态、不干预。
第六条 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应当建立情报通报机制。驻在部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派驻机构通报。
(一)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或上级明令禁止的严重不正之风的。
(二)收到反映驻在部门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或其他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的。
(三)上级领导机关、本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批示和指示的。
4 (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调整、内设机构负责人调整,或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的。
(五)驻在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务案件情况。 (六)需要向派驻机构通报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派驻机构应当及时查阅、存档驻在部门的下列文件材料:
(一)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文件。
(二)领导班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纪录。
(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重要制度规定、重要工作专项检查报告、年度预算和决算、审计部门对驻在单位和直属单位的审计报告。
(四)受理的信访举报及调查处理情况的文件材料。 (五)县管干部的任免职决定,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任免职决定。
(六)需要向派驻机构抄送和传阅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 对驻在部门抄送和传阅的重要文件材料,派驻机构发现存在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规党纪及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应当及时向驻在部门提出改进或纠正的意见建议。
第八条 派驻机构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5 (一)发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
(二)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三)其他应当报告的以及县纪委监察委要求报告的情况。
第九条 派驻机构请销假按照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县纪委监察委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派驻机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对因监管不力导致派驻机构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因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驻在部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塌方式”腐败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违纪违法者责任,又追究派驻机构负责人责任。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201*年*月*日起试行。
6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
2019年度,派驻纪检机构正逢“两个全覆盖”改革,改革后的派驻纪检组承担对县财政局、民康公司、审计局、统计局的执纪监督工作。面对新单位、新人员、新角色等实际情况,我组严格按照《XXX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XXX纪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能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坚持边组建、边学习、边工作、边立制,实现良好开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责任落实情况
(一)注重抓党风廉政教育,立足防患于未然。
一是强化教育防范。利用单位工作群,每天坚持专人推送《勤廉三分钟》、县纪委廉洁自律相关文件要求;
通过开展“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提醒、对新提拔人员任前谈话、在相关专项资金拔付中对涉及到的重点业务科室进行事前提醒谈话、以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贪腐无路》警示教育片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协助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注重抓理论业务学习,为有效监督储备知识存量。
一是集中学习与自学并行。除积极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和委局机关组织的培训学习以外,还多次集中组织全组人员学习关于派驻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度;
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纪法规;
同时要求全组人员认真学习驻在部门的相关制度,尽快知悉驻在部门的人员情况、工作特点、工作流程等,为迅速进入工作角色,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向业务能手学习。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让新入职人员到委局职能室向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同志学习纪检监察技能技巧、方式方法。9月份利用10天左右时间到农村工作二室进行信访业务学习,从信访收接、到查处、反馈等全流程学习;
10月份又利用两周时间到检查二室进行案件查处业务学习。
三是有针对性的拓展学习。针对驻在单位独立性、专业性强的特点,主动拓展学习空间,学习驻在单位专业知识,避免在监督过程中出现卡壳现象。我们是在学中干、干中学力争能够灵活运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审计、统计等方面专业知识,为实施监督提供知识保障。
(三)注重抓基层党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一是抓好本支部的党员活动。派驻第六纪检组承担县纪委第三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始终将支部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以“两学一做”、党员活动日、委局领导上讲堂等活动为契机,引领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不犯法、知纪不违纪。在带领学习十九大报告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时,全支部党员共撰写学习心得、微感悟等40篇,每月25日全体党员都能积极勇踊交纳党费。县纪委第三党支部改选以来,我作为支部书记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督促支部15名党员进行“五查五改”,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并行。
二是督促驻在部门抓好党建工作。督促驻在单位党组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
严格执行党组织学习生活制度,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党性党风、纪律规矩等日常性教育。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各党员党费交纳情况等,真正体现把政治监督、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四)注重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践行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建立工作微信群,公布举报电话。加入各驻在单位工作群及组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为成员的微信群,时刻关注驻在单位的日常动态、工作重点,并根据掌握的基本情况,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20条;
同时向驻单位适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及邮箱,便于及时收集问题、举报线索以及对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确保政令通畅。一方面是对县统计局落实巡察整改意见进行全过程监督。先后参加局党组专题剖析整改会9次,督促党组对巡察反馈的18个方面问题进行过细剖析、研究,严格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共细化或完善了相关制度12项,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2人,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讨4人;
另一方面是从县财政局、审计局抽调精干力量协助市县巡察办开展巡察工作2批15人次,派驻纪检组有1人参与省委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对于被抽调参加巡察的人员均进行了事前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职,确保优质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围绕重大节日,实行节点监督。抓住中秋国庆“两节”重要节点,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通过对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醒党员干部尽职履责、遵规守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其间对9名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事前提醒、审批报备;
对4名上班迟到及不履行请假手续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及时整改。
四是围绕重点问题,实行风险监督。一是排查廉政风险点。入驻以来,通过了解、走访、谈心谈话以及跟踪重点业务科室工作实施流程、参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方面的会议等,共排查出重大廉政风险90项(其中财政局25项),作为重中之重,日常跟踪监督、落实整改。二是参与重大事项监督。目前已介入县审计局扩编的20家协审事务所招标工作、民康公司4个相关追加工程招标项目、县财政局提拔5名所长工作等重大事项的有效监督,取得较好效果。
五是服务委局的相关工作。协助检查三室、党风室调查信访案件3件,为联系室提供案件线索1件;
配合检查二室对十九大信访稳定责任追究工作5起;
上报各类信息72条,采用46条;
按照委局领导要求,配合县财政局对全县21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与所在单位领导有无回避情况进行为期的近1个月的监督检查,并提出专项建议4条报县委主要领导审核。
(五)注重抓扶贫领域工作,真正做到精准扶贫。 一是结对帮扶初显成效。本人帮扶对象是南刘集乡赵陈村孔祥军,因妻子离家出走,父子两人生活较为因难,又因孩子较小,无法外出打工,但孔祥军有一门养鸡技术,针对这种情况定期上门实地走访,帮助联系技能培训班,并帮其规划适时扩大规模,有望在2019年实现脱贫。
二是积极参与扶贫督查。按照委局领导安排,配合县阳光办、农工办等单位,到高渡、卢集、众兴镇、史集等单位进行精准扶贫实地走访督查二次。
三是督促驻在单位扶真贫真扶贫。组内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到县阳光办后台查询驻在单位人员实地走访情况、信息录入情况等,对发现的4个方面问题进行了及时提醒并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改制后的派驻纪检工作研究不够深透。现有的派驻工作制度从监督范围、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都提出了更高的更精准的要求,在吃深吃透、学以致用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是对驻在部门监督检查不够深入。在监督检查的频次上有待加强,特别是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四风”方面新动向、新情况研究不够,防范性不强,驻在单位类似现象偶有发生。
三是对“四种形态”的运用有待加强。特别是对对“第一种形态”运用的不够充分,没有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三、改进方向
一是要进一步督促驻在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被监督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好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
二是主动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认真学习落实《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暂行办法》、《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同时注重了解驻在部门工作工作规则和流程。明确监督重点,把握工作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增强监督针对性。
三是强化对驻在单位的作风建设督查。制定重点督查工作计划,定期检查驻在单位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六项纪律”行为、有否存在“四风“问题方面,对重要节点、重点工作环节加强督查,同时进一步转变监督方式。要从过程监督向事前、事后监督转变,以问题为导向主动开展监督。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要坚持抓早抓小,早提醒、早预防,只要有举报、有线索,就要调查处理,更好地发挥派驻纪检组“前哨“和”探头“作用。
财政支持和谐社会情况汇报
近年来,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提高干部素质为根本,以提高工作质效为中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武穴财政。2005年,武穴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亿元,实现财政收入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1亿元,同比增长%;
完成财政收入亿元,同比增长%;
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和绝对额均创历史新高,是近8年来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
以人为本,文明理财树形象
近年来,武穴市财政局坚持“依法治财、从严治队”的工作思路,坚持持之以恒抓学习、抓培训、抓教育、抓活动。一是采取全员轮训、专业培训和制订优
惠政策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休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二是经常开展各种有意义的载体活动。如举办“读书比赛”、“知识竞赛”、业务考试、心得交流、轮流讲课等,同时举办学习专栏和系统“标兵”事迹报告会以及各种参观学习活动,展示财政干部文明、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发干部职工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一大批干部行政管理能力、财政专业化管理水平及计算机实际运用能力明显增强,整体素质大大提高。到目前为止,全系统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人数占干部职工总数80%以上。三是加大党风廉正建设力度。为塑造财政形象,他们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基层”,制订《廉政建设十不准》,开展“好班子、好班长、好助手”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勤奋理财、公正理财、科学理财、高效理财、廉洁理财、文明理财”的职业规范,培养干部职工“热爱财政,奉献财政”的敬业精神,使
争创“组织纪律好、部门风气好、优质服务好、工作业绩好”成为财政干部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极大地提高了广大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满意程度。局机关连续6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名;
2005年,在武穴市行风评议中,市财政局夺得第一名;
大金、余川等9个财政所被评为省、黄冈市级文明单位。董有国、戴益民等40多人受到省财政厅、黄冈市财政局及武穴市委、市政府表彰。
管理为重,实干兴财创业绩
近年来,市财政局针对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多管齐下,实干兴财,成效显著。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打造服务平台。为依法取得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大力整顿财经秩序,实现依法行政目标,武穴市财政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程序的要求,依托已建立的行政服务中心,明确执法主体,公开服务内容,简化行政审批、审核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
一站式服务,为社会提供规范、公开、便捷、高效的政务平台。他们建立了以财政政策法规、财政性资金管理、财政工作目标和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建立了武穴市信息中心,构建了政务公开组织网络,树立了“公开、公正、透明”的阳光政府形象。这一作法,得到了黄冈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黄冈市作了经验交流。二是全面深化了财政四大改革。为强化财务监督,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会计集中核算,72个行政事业单位取消了各单位银行帐户,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与此同时,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继续深化,从而有效地堵塞了财务漏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了武穴经济发展。2005年,武穴市已完成71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工作,启动了公检法司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操作;
全市45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2005年
武穴市进行了83次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金额1095万元,节约资金万元,资金节约率9%;
“收支两条线”改革继续深化,武穴市进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单位有243家,实现了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覆盖率、财政专户管理率、政府性非税收入缴户率三个100%,全年累计完成各项收入8221万元,收缴罚没收入2467万元。财政四项改革,融洽了干群关系,提高了政府形象,促进了各级政府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增强了部门自律意识,使部门工作更加规范透明,提高了服务质量,促进了廉政建设。激发了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监督热情。三是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规模效益和使用效益。2005年,武穴市财政安排农村教育资金万元,危房改造资金万元,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金万元,“两免一补”资金万元。全市累计向上申报支农项目20多个,金额达600多万元,武穴市已被列入全省30个农机购置补贴县市和生态公益林补助县市。2006年,全
市预算安排涉农总支出为11133万元,比前3年平均数多1648万元,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培育油菜、生猪、生姜山药等农业财源,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武穴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三、服务至上,排忧解难谱新篇
在建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财政体系下,全体财政干部牢固树立全局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想部门之所想,急基层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一是实行承诺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俗话说:“群众利益无小事。”财政部门建立刚性约束制度,实行“岗位公示制、接待首问制、限期服务制、先进月评制”,做到“办事指南、干部照片、文明用语”上墙,实行承诺服务,向社会公开承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项目优先安排,涉及群众利益的资金优先拨付,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优先办理,涉及群众利益的资金严格监管。”二是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全市粮食直接补贴和早
稻良种补贴的测算发放工作严格按照“五统一”、“五个不准”和“四十字操作办法”的要求规范操作。“五统一”,即统一补贴范围、统一计算依据、统一补贴标准、统一补贴时限、统一发放程序;
“五不准”,即不准自作主张制定标准,不准抵扣各种税费任务,不准搭车增加负担乱收费,不准随意增减面积、数量及补贴金额,不准未公开、未公示直接落实到户;
“四十字操作办法”,即农户申报、小组登记、张榜公布、代表确认、村级审核、国干把关、农技审查、镇处申报、市级审批、财政发放,严格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005年,全市共落实粮食直补资金1336万元,落实退耕还林面积万亩,发放退耕还林资金1190万元。通过实行“两免三补贴”政策,全市农民直接受益达亿元,粮食产量稳中有升,农民人平纯收入达到3067元,实现了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三是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为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服务乡
镇综合配套改革和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武穴市财政局将各项改革精神及各种惠农政策收集编印成册,分发给群众,先后组织财政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村村讲”活动。通过走访农户,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抓好回访复查和督促检查,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项项有办理答复。此外,坚持完善领导联系点、包村入户、结对帮扶、民情恳谈等制度。据统计,财政部门采取“五进五送”下基层,先后为群众办实事 80 件,帮助基层落实项目68个,资金120万元。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先后组织财政干部积极捐款捐物,踊跃参加扶贫助学活动,帮助因贫困而辍学的适龄儿童重返校园,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财政支持和谐社会情况汇报
近年来,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提高干部素质为根本,以提高工作质效为中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武穴财政。2005年,武穴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46.6亿元,实现财政收入3.9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1亿元,同比增长11.8;
完成财政收入2.6亿
元,同比增长22.3%;
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和绝对额均创历史新高,是近8年来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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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武穴市财政局坚持“依法治财、从严治队”的工作思路,坚持持之以恒抓学习、抓培训、抓教育、抓活动。一是采取全员轮训、专业培训和制订优惠政策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休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二是经常开展各种有意义的载体活动。如举办“读书比赛”、“知识竞赛”、业务考试、心得交流、轮流讲课等,同时举办学习专栏和系统“标兵”事迹报告会以及各种参观学习活动,展示财政干部文明、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发干部职工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一大批干部行政管理能力、财政专业化管理水平及计算机实际运用能力明显增强,整体素质大大提高。到目前为止,全系统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人数占干部职工总数80以上。三是加大党风廉正建设力度。为塑造财政形象,他们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基层”,制订《廉政建设十不准》,开展“好班子、好班长、好助手”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勤奋理财、公正理财、科学理财、高效理财、廉洁理财、文明理财”的职业规范,培养干部职工“热爱财政,奉献财政”的敬业精神,使争创“组织纪律好、部门风气好、优质服务好、工作业绩好”成为财政干部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极大地提高了广大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满意程度。局机关连续6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名;
2005年,在武穴市行风评议中,市财政局夺得第一名;
大金、余川等9个财政所被评为省、黄冈市级文明单位。董有国、戴益民等40多人受到省财政厅、黄冈市财政局及武穴市委、市政府表彰。
管理为重,实干兴财创业绩
近年来,市财政局针对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多管齐下,实干兴财,成效显著。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打造服务平台。为依法取得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大力整顿财经秩序,实现依法行政目标,武穴市财政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程序的要求,依托已建立的行政服务中心,明确执法主体,公开服务内容,简化行政审批、审核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为社会提供规范、公开、便捷、高效的政务平台。他们建立了以财政政策法规、财政性资金管理、财政工作目标和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建立了武穴市信息中心,构建了政务公开组织网络,树立了“公开、公正、透明”的阳光政府形象。这一作法,得到了黄冈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黄冈市作了经验交流。二是全面深化了财政四大改革。为强化财务监督,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会计集中核算,72个行政事业单位取消了各单位银行帐户,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与此同时,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继续深化,从而有效地堵塞了财务漏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了武穴经济发展。2005年,武穴市已完成71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工作,启动了公检法司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操作;
全市45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2005年武穴市进行了83次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金额1095万元,节约资金98.6万元,资金节约率9;
“收支两条线”改革继续深化,武穴市进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单位有243家,实现了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覆盖率、财政专户管理率、政府性非税收入缴户率三个100,全年累计完成各项收入8221万元,收缴罚没收入2467万元。财政四项改革,融洽了干群关系,提高了政府形象,促进了各级政府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增强了部门自律意识,使部门工作更加规范透明,提高了服务质量,促进了廉政建设。激发了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监督热情。三是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规模效益和使用效益。2005年,武穴市财政安排农村教育资金7029.7万元,危房改造资金587.9万元,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金647.5万元,“两免一补”资金54.3万元。全市累计向上申报支农项目20多个,金额达600多万元,武穴市已被列入全省30个农机购置补贴县市和生态公益林补助县市。2006年,全市预算安排涉农总支出为11133万元,比前3年平均数多1648万元,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培育油菜、生猪、生姜山药等农业财源,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武穴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三、服务至上,排忧解难谱新篇
在建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财政体系下,全体财政干部牢固树立全局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想部门之所想,急基层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一是实行承诺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俗话说:“群众利益无小事。”财政部门建立刚性约束制度,实行“岗位公示制、接待首问制、限期服务制、先
进月评制”,做到“办事指南、干部照片、文明用语”上墙,实行承诺服务,向社会公开承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项目优先安排,涉及群众利益的资金优先拨付,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优先办理,涉及群众利益的资金严格监管。”二是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全市粮食直接补贴和早稻良种补贴的测算发放工作严格按照“五统一”、“五个不准”和“四十字操作办法”的要求规范操作。“五统一”,即统一补贴范围、统一计算依据、统一补贴标准、统一补贴时限、统一发放程序;
“五不准”,即不准自作主张制定标准,不准抵扣各种税费任务,不准搭车增加负担乱收费,不准随意增减面积、数量及补贴金额,不准未公开、未公示直接落实到户;
“四十字操作办法”,即农户申报、小组登记、张榜公布、代表确认、村级审核、国干把关、农技审查、镇处申报、市级审批、财政发放,严格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005年,全市共落实粮食直补资金1336万元,落实退耕还林面积4.2万亩,发放退耕还林资金1190万元。通过实行“两免三补贴”政策,全市农民直接受益达1.8亿元,粮食产量稳中有升,农民人平纯收入达到3067元,实现了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三是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好范文版权所有
为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服务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和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武穴市财政局将各项改革精神及各种惠农政策收集编印成册,分发给群众,先后组织财政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村村讲”活动。通过走访农户,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抓好回访复查和督促检查,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项项有办理答复。此外,坚持完善领导联系点、包村入户、结对帮扶、民情恳谈等制度。据统计,财政部门采取“五进五送”下基层,先后为群众办实事80件,帮助基层落实项目68个,资金120万元。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先后组织财政干部积极捐款捐物,踊跃参加扶贫助学活动,帮助因贫困而辍学的适龄儿童重返校园,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按照县委县政府近年关于“三农”工作和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的要求,我县的农业财政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新时期两个中央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贯彻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大支农投入,优化农业支出结构,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我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中心,在扶持我县农业发展,
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全面贯彻各项扶持农业的政策。
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免征农业税,我局迅速行动,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免征农业税的相关政策。
一是广泛宣传,让免税政策家喻户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利用“科技之春”交流会之机,设立农业税政策咨询点;
并抽调同志参加县上组织的一号文件宣讲团,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解读财政方面的惠农政策,受到社会各届好评。
二是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全县粮食直补退耕还林面积的测算、核实,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三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公示的原则,对补贴农户实行张榜公示制,农户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上报。
四是对各项资金的发放实行数据库管理,按照乡镇、村、组农户建立数据库信息资料。
五是设立专户,确保财政支农资金专款专用,全县设立专户11个。
六是严格执行政策,精心组织实施。我局成立工作组,严格按照“四签字”、“五到户”、“六不准”的工作原则和程序办事。
七是留守乡镇深入村组、督查指导兑付工作。县局安排全局各单位分别包抓乡镇,利用星期天休息时间协同主管的领导深入村组督促发放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资金的发放任务。
八是圆满是完成了1419.18万元的发放工作。①完成2005年粮食直补资金430.18万元的发放;
②完成了2004年良种补贴资金21万元发放;
③完成2005年退耕还林资金846.92万元发放任务;
④完成农业税灾歉减免121.4万元发放任务。
二、对农民落实了春播地膜玉米的补贴。
2004年上级下达我县春播地膜玉米补贴资金5.3万元。我们按照省《2004年春播地膜玉米补贴资金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根据各乡镇、县农税局、县农技中心核报的基础资料,我县地膜玉米面积涉及6个乡镇,48个村,212个村民小组,1667户农户。地膜玉米面积5270.2亩,依据补贴标准和核定的面积将资金拨付乡镇,由乡镇财政所、农技站兑付到农民手中。2004年的兑付工作圆满完成,我们也向农民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财政落实支农资金及项目资金情况
1、支农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我县支农预算安排511万元,占总预算的4.66,其中:生产性支出65万元。农业支出324万元,林业支出48万元,水利支出139万元,截止2005年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为524万元,占支农总预算的103。
支农预算的生产性支出2005年比2004年在农业支出中增加15万元,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中要求要加大对支农的投入力度,“大县不低于60万元,小县不低于40万元的支农生产性投入”,而且必须保持每年10的增幅。
2、争取支农专项资金情况
2005年,争取农业专项资金共计937.3万元。其中:争取上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57万元,用于土地治理项目;
争取扶贫资金100万元,用于扶贫重点村建设;
争取林业天保资金133万元;
争取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专项资金9.3万元;
争取农业科技入户专项资金3万元;
争取营头镇镇区供水工程资金20万元;
争取畜牧小区建设专项资金15万元;
争取《眉县奶牛标准化高产技术集成示范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拨付农业专项资金979.5万元。
3、申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个,总投资3290万元,拟争取国家投资1246万元,已落实13个项目,到位资金976万元,拨付677.3万元。
4、申请科教文专项资金项目16个,拟争取国家投资1269.7万元,已落实项目5个,到位资金655.4万元,拨付资金618.4万元。
四、财政对支农重点项目的支持情况
根据宝市财办农专(2003)56号文件,我县2004年实施了财政投入40万元专项资金的优质粮食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该基地在我县常兴、马家两镇7个行政村建立优质粮食基地2万亩(其中:优质粮食示范方田4000亩,一级小麦种子田2000亩)。项目从基地落实、技术培训、采土化验、统一配肥、统一供种到精量半精量播种,以及田间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基地全部实行订单模式管理,陕西老牛面粉公司按市场收购价上浮10收购,可为农民增收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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