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2011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泰食药监办„2011‟103号)要求,我局成立执法检查组,按照文件要求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队伍的建设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每周六集中学习制度,开展科室讲坛活动,深入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大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始终坚持在学习中执法、在执法中学习,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机关作风更加优良,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依法行政情况
(一)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将部门职责、科室职责、执法依据和办事流程、监督电话等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对行政执法开展情况、打假治劣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对药品质量和工作作风的举报投诉。
(二)深入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充分利用“五五”普法、3.
15、三下乡等集中宣传日大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广泛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修订完善了案件会审制度、执法监督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对自由裁量权进行了规范量化。行政执法案件从受理、立案、调查到处罚全过程遵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依据《行政处罚法》和《药品监督执法程序规定》,坚持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审批制度和案件合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审批制度,明确专人对稽查案件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处罚幅度适当、执法办案是否公正公平、法律文书制作手法规范进行审查。今年来,共受理举报投诉 件,查办案件 件,自建局以来未收到过一件行政执法投诉案件,未发生过一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三、执法监督情况 在
四、廉洁自律情况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各级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编印了廉政手册、制作了廉政桌牌,全体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切实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做到忠于职守、勤政廉政、爱岗敬业、依法行政、作风优良、文明管理、高效服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自身的健康权益,党和政府也越来越重视老百姓的用药用械安全,我们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随着《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实施,对我们依法执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现我局稽查人员熟练掌握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还存在不足;
3药品稽查执法涉及到诸多方面、各个领域,如重大复杂案件的取证、暴力抗法的情况就需要公安部门协助和配合,查处邮售假劣药品、违法药品广告就需要邮政部门和工商部门协助和配合等情况。但由于我局组建成立时间不长,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稽查执法存在盲区,一些法律条款在基层难以操作。目前我局涉药、涉械单位点多、面广、分散,在药品稽查执法人员还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加之交通工具、取证工具配备又不足,致使稽查执法很难辐射到各个地方,出现了部分稽查盲区。另外,个体诊所和村级医务室作为药品监管体系的末梢部分,既是稽查执法的薄弱环节,又是农村群众医疗和用药的主渠道,药械管理相对混乱,强化个体诊所和村级医务室药械监管的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五)医疗机构药房质量管理仍存在较大问题,尤其是在社会办医方面,从药品的购进、验收、在库管理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着质量隐患;
(六)在稽查人员业务素质方面,由于药品稽查队伍建立时间不长,执法水平与监管实际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对所执行法律法规不能完全掌握和理解,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存在着证据收集不充分、个别案件定性不准确、处罚程序不严谨、适用法律和自由裁量权难以把握,处罚案卷归档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七)在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机制尚需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未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
2.各项必要的记录(主要是质量验收记录、入库记录、出库记录等)不符合要求;
3.部分企业的仓储条件较差,未严格按照产品的储存要求进行保存;
4.部分企业内部缺乏法规培训,质量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条件不符合要求;
5.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营地址、仓库地址或降低经营条件、仓储条件的现象时有存在;
6.企业更换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等不及时申报审批或不申报审批的情况仍然存在;
7.部分企业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况;
8.家用医疗器械产品经营比较混乱,存在不按规定进行广告宣传的情况,如低频治疗仪、高电位治疗仪等产品夸大功效的现较突出;
(三)医疗器械使用的主要问题:
1.医疗机构中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使用等人员不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法规,缺少必要的培训;
2.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不完善,人员机构不健全,特别是对高风险产品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程序;
3.部分单位在医疗器械采购中对供应商资质及产品合法性审查不严;
4.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注射器、输液器、导管等)的采购、领用、使用、销毁制度及记录不完善;
5.仓储不规范,储存条件不符合产品的储存要求。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为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责成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由政策法规科、药品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稽查大队明确分工,认真对照文件中检查内容和标准,对20XX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我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抓好普法宣传教育为工作重点,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做到了法制制度、普法教育等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统一和规范。
一、《行政强制法》、《XX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一)部署动员,制定了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张述涛副局长任组长,由政策法规科科长、药品监管科科长、稽查大队中队长等为小组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二)依据确定的法定职责,召开工作会议,对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安排,并组织相关科室抓好落实,在具体执法活动中,无因未履行法定职责形成的监管空白,未造成任何后果影响。
(三)组织开展一法一规定的学习、培训和考试,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行政强制法》和《XX省行政程序规定》,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进行执法经验交流,提高全体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通过学习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水平及执法水平,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规范行政执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深入开展《XX省行政程序规定》宣传活动。我局认真制定了普法宣传月活动计划,围绕食品药品监管热点难点问题及管理薄弱环节,充分利用五五普法、3.15、三下乡等集中宣传日宣传《XX省行政程序规定》和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形式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参与咨询,开展普法宣传和专项治理活动。
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我局坚持把依法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不断地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全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对重大活动安全我局采取重点环节、重点食品事前风险评估,执法人员驻点全程监管等措施,圆满完成了文登市两会、中高考、首届家纺博览会、温泉节等多次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任务,没有发生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对群众举报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我局都会及时查处,积极处理,从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三、两项制度实施情况
(一)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两项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制定学习计划和培训内容,建立培训档案。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管,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明确责任,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心,明确了每一个执法人员的职责和责任。二是注重案件质量。成立行政复核小组,严把审查和复查两大关,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内部监督管理,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审工作,大大提高了案件质量。三是着重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使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做到办事依据、申请范围、申请资格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机构、办理地点、办事时限、法规政策、投诉渠道公开,向社会公布了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增强办事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今年我局共接到群众举报和上级转交举报62件,其中立案结案9件,并且都给予举报群众满意的答复。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确保食品药品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权限、程序、时限,自开展行政执法以来,未出现越权、不作为和滥用职权现象,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诉讼败诉案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情况
(一)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我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实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制度,将现具有审批权限的许可事项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许可的依据、实施主体、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法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准予许可的决定在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开。行政许可的各个行政许可环节均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程序和制度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行政检查行为档案真实完整。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制定了行政检查制度,对实施行政检查的内容、程序、处理结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检查人员能够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的过程和处理结果,并建立了真实完整的监督检查档案。
(三)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不断提高案卷质量。建立了案件举报、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档案管理等制度和程序,行政处罚行为能够做到符合法定权限和管辖,符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罚款一律缴纳到指定银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达到了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适当合理,案卷质量明显提高。
(四)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探索并创新监督方式,逐步建立起以内部监督为基础,以权力部门监督为核心,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为辅的监督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执法公示、案件审核、案件回访等10余项执法监督制度,并根据制度积极开展内部监督活动。认真执行信息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在局网站、政府网、政务公开栏公开职能职责、许可事项有关内容及监督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食品药品监管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 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六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及机构建设。研究制定了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机关各科室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把普法工作成效列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监管相对人法制宣传教育。结合监管工作需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发放法规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质量负责人、制剂生产加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执业水平。
(三)积极面向社会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饮食健康安全和合理用药知识的普及,通过采取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重点进行食品药品法律基本知识、饮食用药安全知识等法制教育,形成关注和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州政府法制办公室:
根据州法制办《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规范年工作方案,我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署安排,认真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我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规范年工作
为抓好抓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工作,我局及时召开了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工作专题部署会。会上,对州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为保证此项工作落到落处,指定由分管局领导亲自抓,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部署、指导和监督工作。会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年工作方案。并且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在行政权力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清理。对本部门主体资格来源依据的法律、法规在我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开展了行政权力委托清理,我局无行政权力委托行为。
进一步清理了我局行政执法队伍。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是通过了公共法和专业法考试后,取得了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人员的信息在我局的局网上进行了公示。
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了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法考试。今年上半年组织了两期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5月是对食品安全监管知识的培训;
7月是对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培训。还采取各种方式,让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局和省局的各种业务培训。
二、认真开展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
根据州法制办的相关要求,完成了深化行政审批调研工作,并对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和确认。20XX年省局下放了4项行政审批项目,但省行政审批办还没有确认,所以目前还没有落实到位,我局现有行政审批项目6项,均具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并且均进驻州政务中心,进驻率为100%.
三、组织完成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工作
我局20XX年代州政府起草了《藏族自治州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一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监管效果,所以今年我们提出了继续有效的建议。今年我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我局在执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时,严格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没有滥用法律,违规执法的行为。
五、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加强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规范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将我局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编制成书,便于规范和执行。
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制定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加大了对各县的行政执法的督查工作。今年我局工作组到南北东路各县开展食品药品专项监督检查时,也对各县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查看了执法案卷,规范了执法文书,并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六、行政执法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州地处川、滇、青、藏四省交界地,人员流动性大,幅员面积大,监管战线长,气候条件恶劣。又加之机构改革后,我们增加了食品监管职责,任务加重,但县级局工作人员较少,执法人员严重匮乏,所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难度较大,顾此失彼。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因为机构改革,执法人员变动较大,再加上现在执法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违法行为的隐蔽性、机动性明显增强,违法分子为了逃避打击,不断变换手段和方式,对此,我们应采取各种形式来培训或调训各县食品药品执法人员,以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稽查工作技巧、方法和执法工作能力。
三是各县局均未单设专门法制工作机构,没有专门的法制工作人员,都只有1名法制兼职人员,因此,法制工作力量十分薄弱。
对于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从中也加强了责任意识和监管意识,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今后也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抽查,以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加强食品药品、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把食品药品质量关,把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最高标准,确保公众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有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自查报告一、基本情况(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1、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不存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进行行政执法情况;
不存在下达罚款指标的行为;
没有出现以罚代管、以罚代刑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能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不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情况。
2、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能严格执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
重大行政处罚能按规定报备案。同时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我县还下发了《关于转发
20**年以来,我县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下放、
20**年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
1
115项);
保留
252项(含省市级机关委托实施的保留、委托和转变管理方式事项均能及时衔接落实。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县级行政许可项),精简53项(其中取消县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取消3项、转变管理方式委托实施
33项、暂停实施5项、转变管理方式
31项(含省市级机关委托实施的2项),精简8项(其中
18项,受
5项)。20**年对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
64项(其中省市级机关下放清理,决定保留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1项)。对已取消或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不存在继续审批的现象。
2、行政审批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并联审批、网上审批。我县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服务股室基本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授权到位,实行“窗口受理、内部运转、统一收费、窗口出证、限时办结
”的办理模式。同时,着力简化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内部办事程序,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对行政审批工作办事流程进行认真梳理,进行了流程再造,并通过窗口办事指南等形式将流程再造结果对外进行公示。对保留的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严格按照承诺的办理期限执行,提高了工作效率,杜绝超时限审批现象发生。实行并联审批制度,在并联审批中不存在相互“踢皮球”现象。
3、我县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在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过程中遵循职权法定,不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范围实施审批;
严格依法审批,不存在随意设定审批条件和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提高或降低审批门槛;
严格执法管理,杜绝了态度粗暴、故意刁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报(三)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情况
”等行为。
“互为前置”,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我县转发了《市对入园企业实施行政执法的规范办法》,对入园企业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行登记制度;
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趋利执法;
互认检查结论、避免重复执法等。同时,对入园企业实施行政执法信息也作了规范要求。(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我县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要求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法律综合知识培训并通过统一考试。质和业务水平。
2、严格协助执法人员管理。目前,我县公安、城管、城建、国土等部门聘用了协助执法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应聘人员进行基本法律知识能力考核,对录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制定了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聘用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协助执法行为。
3、我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施法过程中基本不存在粗暴野蛮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执法等情况。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行政执法工作进展不平衡。部门之间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同,二是各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种业务培训、执法评比、执法检查的力度有较大区别。(二)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文明执法和理性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三、下一步打算(一)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程序建设,依法简化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流程;
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增强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加强对协管员队伍的管理,明确协管人员职责,避免违法执法的现象。(三)强化层级监督。加强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管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执法和行政技法监督工作总结
20**年至今,我县已对
900多名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 20**年,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从民政工作实际出发,切实抓好有关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现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置专门机构,行政执法有基础依法治国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依法行政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行政执法工作的优劣是一个单位依法行政水平的具体表现。为保证国家法令畅通,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将其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为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使其做到了方案缜密、安排到位、措施得力、效果良好。二、加大宣传教育,抓好人员培训,行政执法有氛围民政部门是政府实施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十几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任务繁重、执法内容涉及面广。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执法难度也随之不断增大,如不加强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工作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影响政令畅通,使工作受阻,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注重抓好这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了法制宣传,为行政执法工作赢得群众基础。我们以村务公开为契机宣传《村委会组织法》,指导各乡镇大力开展村务公开栏的标准化建设,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对象及保障标准、五保对象及供养标准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使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从而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加强了执法培训,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历年来我局狠抓行政法规学习培训,积极支持和选派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
加强干部职工行政执法培训,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执法水平。三、明确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有成效一年来,我们注重抓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落实工作,做到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的责任。依法行政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努力把严格执法与规范服务结合起来,在为民服务中严格执法,通过执法实现更好地为民服务,全市民政工作的各项职能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尤其是涉及民生工作政策落实上,卓有成效。四、主动接受监督,依法执纪行政,行政执法有保障推进依法行政,必须要有监督,才能保证行政执法卓有成效。我们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民政行政执法事项及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实施主体、股室职责等在局政务公开栏和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并主动将外部监督引入机关内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检查并保证了政令畅通。在婚姻登记方面,公开政策依据,增强了服务意识,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提供方便。一年来,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扬长避短,继续努力,让依法行政贯穿于我们工作中。一是要强化法制观念。通过学习培训、宣传教育,增强广大民政工作者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各项民政工作健康发展。二是要加强部门协调。在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积极汇报协调,争得支持,提高执法成效。三是要健全内外监督机制。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小结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国土厅《关于开展土地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09]2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照文件要求,对2008年以来的土地征收(用)和土地执法监管及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依法征地工作
1、征地程序依法依规情况:我县在征地报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利益,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根据征地制度改革要求,我们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前期,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拟征地将建设项目、征地位置、面积、补偿安置政策等情况在第一时间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求村民意见,国土所通过调查核实拟征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并经集体经济组织签字盖章确认。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批准后,及时公告,做到所有公告均进行实地张贴,并填写公告送达回执,同时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开。
2、“四个不批”规定执行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省厅“四个不批”规定,维护被征地人员的利益,大力推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3、补偿安置政策落实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 1 地管理的决定》,我县始终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依法征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从大局出发维护社会稳定。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我县即出台了《关于海盐征地农转非人员分流办法的通知》(盐政发[1999]222号),参保对象为县城规划区和县经济开发区老区的被征地农民;
2002年我县又出台了《海盐杭州湾大桥开发新区征地农转非人员分流办法》(盐政发[2002]81号),参保对象为杭州湾大桥新区的被征地农民,并规定在五年内与县城规划区接规。2004年,我县为了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03]26号)精神,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台了《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镇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04]112号),参保对象为各镇(区)被征地农民。至此,我县在全县范围内都已经建立起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基本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营造稳定的发展环境。
另外,为了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以前的被征地人员晚年生活困难的问题根据省政府浙政发[2003]2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海盐县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办法(盐政发[2005]47号),补助对象为在盐政发[1999]222号文件实施前土地被征用、原实行一次性货币安置且办理农转非的被征地人员。
同时,在整个承包组土地全部被征收的情况下,我县鼓励用潜力
2 面积解决盐政发[1999]222号文件出台前,被征地农民已办理农转非但未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那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允许原已办理农转非的被征地人员退回已领取的一次性货币补助后,重新给予办理基本生活保障。
4、新老补偿标准衔接情况。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和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办[2008]136号文件精神,我县召开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于2009年3月11日发布了《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盐县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标准的通知》(盐政发[2009]22号)。区片和区片综合价作了较大调整,区片由原来的3个调整为2个,将原来的二级区片划入一级区片,三级区片综合价由原来的1.8万元/亩调整到现在的3.6万元/亩。征地新政策的出台,进一步维护了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更有效地推动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从实施以后的信息反馈来看,促进了征地工作的开展,取得了预期的成效。
5、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制度与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根据《浙江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法(试行)》(浙政发[2007]7号文件)的规定,明确告知被征地权利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被征收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青苗对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有权向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经协调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再行协调或依法作出裁决。
二、土地执法监管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一)建立综合防控的执法监管工作机制
2008年以来,我们以贯彻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71号文件、三部委15令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各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责任,积极推行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以镇政府为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联合巡查、联合拆违、综合防控的土地执法监管新机制,努力形成监管合力。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一是2009年3月10日县政府下发了《海盐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土地执法监察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盐政发[2009]19号),文件在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制止、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严格考核,实行问责等方面作了明确,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将发现的违法用地情况抄告相关单位,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采取不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不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不通电、通水、通气;
不受理土地登记申请;
不发放贷款的系列手段进行联合监控,使违法用地没有利用价值。
二是2009年7月,县政府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在每个乡镇分别配备6-8名人员,建立城建监察中队,专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了镇政府管地的力度,提升了镇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
三是从去年开始,在全县105个行政村选聘了105名村级土地协管员,经过专业业务培训后,由各国土所与协管员签订责任状、颁
4 发聘书,年终进行考核奖励。村级协管员制度的实行,使国土执法监察网络又向前延伸了一层,为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用地、妥善处理化解群众信访矛盾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二)加强动态巡查,减少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 2008年以来,我们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工作方针,按照省厅《浙江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修改完善了《海盐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细化了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积极推进县、镇、村三级既分工又合作的动态巡查网络责任制,在早发现、早制止上下功夫,以减少人民群众在土地违法上的损失。2008年,共巡查486次,发现违法用地85起,涉及土地面积36.8亩,发出停工通知书73份。2009年,共巡查329次,发现违法案件8起,涉及土地面积14.27亩(其中耕地9.8亩),制止违法案件8起,挽回经济损失约22.3万元。
(三)坚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2008年以来,我县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至目前,共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0件,涉及土地面积484.87亩,拆除建筑物3398平方米,没收建筑物30.2万平方米,罚款338.53万元,移交党纪政纪处理的6人。
(四)认真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精心部署,全力动员抓信访、维稳。为了做好2008奥运会
5 期间的涉土信访与稳定工作,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结合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奥运会期间嘉兴市国土资源系统信访稳定工作方案》和海盐县委、县政府开展的“涉奥信访与维稳百日行动”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北京奥运会期间海盐县国土资源系统信访稳定工作方案》(盐土资发[2008]51号。确定了北京奥运会期间的“四无”目标,建立北京奥运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组,建立了由局领导、科室负责人为主的24小时信访值班工作制度,认真制定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由于工作扎实,预案到位,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信访事件。
二是动态排摸,牢牢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围绕敏感时段土地信访高发期,开展了多次专项动态排查,做到局和国土所二级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作出处理;
对可能进京上访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一对一”的措施,共同做好稳控工作。
三是实行联动,切实化解信访矛盾。为有效解决重信重访,我们及时将一批疑难信访件与所在镇沟通,争取联动,采取一系列措施化解信访矛盾。
四是扎实工作,认真开展涉土信访的调查处理工作。2008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落实信访“属地管辖”制度,认真调处每一件土地信访问题。据统计,2008年以来,我县受理群众来信54件,接待群众来访45批55人次;
接到“12345”县长公开电话交办的来电76件,均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2009.7.1
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对行政处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的
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欢迎莅临我局检查指导工作。
为做好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工作,我局认真对照上级文件中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对全局201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队伍整体水平
201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以法制化为指导,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和突出法制宣传培训为着力点,规范全局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做到了依法执法、组织制度、案件办理、普法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组织领导和执法工作情况
1、我局是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国法函〔1998〕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办字〔1999〕62号)的批复成立的,是全市主管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我局于2001年7月正式成立,同时在全市全面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具有完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目前,我局共有八个执法大
1 队、十个机关科室,行政执法人员172人,其中法制科4人。
我局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工作的领导,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实行局领导主抓,分局、大队、中队各负其责。局督查监察科具体负责全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法制科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申领了罚没许可证,罚没许可证号为06000066,副本9本。
2、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取得了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定期进行年审,并向市法制办备案。
3、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网站向社会公示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情况,并及时定期更新。
4、我局未超越法定权限进行执法委托。
5、为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素养,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我局积极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主要是:一是,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时间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或讲座活动,或进行执法经验交流,做好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以便提高全体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使执法人员做到人人会执法、个个会办案。二是,结合开展“三年上水平”活动,在执法人员中开展规范执法活动。形成规范执法的良好风气。法制科和督查科负责组织监查和抽查,切实在执法人员中形成良好的风气。今年,我局计划组
2 织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24次,截至到8月底已实施12次,具体培训内容为:参加省市主办的法制培训2次,80人次参加;
每月开展规划法、市容条例等专项执法培训5次,170人次参加;
4月底进行的新执法文书培训4次,230人次参加;
7月底新公务员培训一次,30人次参加。通过学习,全局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自觉学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规范执法水平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廊坊市处罚程序规定》和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案件回访制度、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法制审核工作规定等,严格执行廊坊市制定的“查、审、定、执、监”五分离制度。截止8月底,我局今年共有简易程序案件32件,一般程序12件,共计44件,实施违建拆除3起。
(二)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严格实行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及时对法制员进行新文书使用的培训与引导,切实做到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对于旧法律文书要及时送回,统一处理。
(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做到亮证执法,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做好询问笔录;
在收集证据时,同种类物品超过一定
3 数量时,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负责人批准,先行登记保存,填写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当事人的姓名、处罚依据、救济途径等;
当事人有听证权利的,要依法组织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制度,我局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被处罚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并出具省财政部门制发的罚没票据。
(四)我局严格执行“三步式”执法程序,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坚持说服教育、限期整改和实施行政处罚,坚持“敬礼、亮证、告知、首次违规不处罚”处理各类违规行为。对于马路摊贩,摒弃简单驱赶手段,先后为2000多个流动摊贩提供了固定经营场所,既保障了困难群众生计,又维护了市容秩序。对于没收或者扣押的财产依法处理,2011年初至今,无罚没财物。
(五)我局下发了《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汇编》内容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工作要点、相关管理制度等,要求全局牢固树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意识,深刻领会省、市的有关精神;
《廊坊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出台,在操作上更加简单明了,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严格法制审核,提高办案质量
法制科积极履行案件审核职责,着力在加强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如何有效加强执法法制化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修订了行政执法文书。我们依据行政法规和行政执法“三步式”的要求,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过去已有的法律文书,从程序到实体,使案件更加完美。市法制办和省建设厅给予好评,并推广我局的一套文书。同时我局下大力探索执法案件审核评议程序和制度,严格执行《案件审核意见表》意见制度,进一步明确承办部门和法制部门审核人、负责人的职责和评审规范。同时,在审核执法案件过程坚持工作做到,仔细推敲每一字,掌握案件每一个脉络,保证程序和实体的准确、恰当。继续完善案件审核台帐制度,对每个案件的审核结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研究探索工作疏漏多发、易发点,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有效促进我局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2011年上半年,共审核案卷53卷,发现疏漏点等各类问题120余个,并及时向各大队提出了整改意见,使各大队对执法办案更有正对性,更有利于办好案件。
根据我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和谐管理、文明执法”的工作理念,为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开展,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权限、职责行使行政执法权;
二是,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处罚程序,严格审批、审核每一件行政处罚案件;
5 三是,督察监察科,加强对城管队员日常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
四是,抓好案例分析、法律法规学习、行政执法责任制教育等业务培训工作,以不断提高全体城管队员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
五是,深化完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实行千分制综合绩效考评,将城管工作细化量化,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使考核的重点更加突出,标准更加合理,过程控制更细,结果运用更好,导向作用更强,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六是,做好社会宣传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于举报案件和责任人及时查清处理;
七是,抓好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
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
落实廊坊市行政处罚“三公开”制度,即标准、程序、结果三公开。行政权力得到公开透明,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通过依法梳理,实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示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合法、完整、规范、具体、统一和有效。
我局自觉把执法行为置身于社会的监督之下,积极开展“五公开”活动,即办事程序公开、城管政策公开、行政许可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在省住建厅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上予以公示,上半年共公开、公示信息70多条,做到了政府信息的公开的及时,确保“阳
6 光行政”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质监局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质监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安监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公路执法监督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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